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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王爷
作者:月关,更新时间:2007-1-2 16:15:00,完成字数:389267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 分卷阅读 ]
  
烽火连三月  [ 分卷阅读 ]
闭着眼睛闯京城  [ 分卷阅读 ]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中国历史上不可理喻的若干片段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这句话很形象的阐明了生物的多样性。在这里我们不妨顺势发挥一下,把这句话嫁接到历史中去,就会觉得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真是日子长了,什么样的事都能发生。其中就有一些事情,让人看了无比郁闷,直接激发了人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冲动,大概所谓的以史为镜,就是这么个意思吧。(以下事件人物按时间顺序排列,随时补充)

  一、汉武帝灭自己三族

  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到了执政后期,眼看匈奴被打的鬼哭狼嚎、屁滚尿流,神经息息的直唱“失我祁连山,妇女无颜色”,不由得心生落寞之感,感叹从此宇内竟无敌手,于是毅然把自己的一腔余热投入到神秘的魔法诅咒事业当中,希望自己能够长生不老,得道成仙。征和二年的某一天,勤加修炼的汉武帝突然作了一个噩梦,梦见许多木头人拿棍子打自己,惊醒后便得了重病。病中的汉武帝认为自己道术功力深厚,区区木头人怎么会轻而易举的闯进梦中行凶呢,于是坚定的认为这是有人行使巫术造成的,于是派信任的大臣江充去调查。江充本着“谁敢影响皇帝一阵子,我便影响他一辈子”的方针,在宫中大肆搜捕恐怖组织,先后处死了为首的几个恐怖分子头目:丞相公孙贺、武帝内侄卫元、武帝女儿诸邑公主。后来江充为了进一步肃清恐怖主义影响,采取顺藤摸瓜战术,竟然不负众望的查出了原来隐藏在幕后的黑手竟然是皇后和太子!不甘屈辱的太子终于忍无可忍,准备发兵捕斩江充,武帝当时正在甘泉宫养病,闻讯大怒,立马派兵讨伐太子,结果太子兵败被杀,皇后上吊自缢,自己的皇孙也赔进去了三个,使得整个长安笼罩在一片肃杀景象之下。

  人们都说疏不间亲,又云虎毒不食子,但晚年神经错乱的汉武帝在奸臣江充的挑拨下,悍然逼死了自己的老婆、儿子、女儿、侄子、孙子,也的确算是六亲不认、心狠手辣,看来一个帝王统治时间过于长久,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国家,都很难说是值得幸运的事情。

  二、晋武帝立白痴当太子

  西晋武帝司马炎即位后,凭借着祖宗遗留下来的丰厚家业,在皇宫发了几条进兵的诏书后,吴主孙皓便自缚而降,统一大业就这么举重若轻的完成了。晋武帝在佩服完自己的英明神武后,便一头扎进后宫发展第三产业去了,一口气解决了一万多名青年女子在后宫就业的问题。在皇帝的带头垂范下,几乎整个晋王朝的统治阶层都沉醉在盛世大联欢的繁荣局面之中,争相奢侈——你用蜡烛当柴禾,我就用蜂蜜刷锅(这锅刷的,还不如不刷呢);你香料涂墙,我就用赤石脂涂墙(看来我们现在家居装修业落后人家1700年啊),一个比一个能拉动内需。晋武帝坐着羊车广施恩泽几年后,觉得应该选继承人了,于是大笔一挥,立自己的长子司马衷为太子。这件事情做的够荒唐,因为连大臣们都知道司马衷是个如假包换的智障青年,这样的人,怎么能当太子呢。于是群臣上书劝谏的不少,更有一个大臣借着酒劲上殿,哭爹喊娘的指着皇帝宝座连说可惜。时间一长,晋武帝自己也就犯了嘀咕,难道我的儿子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吗。为了验证真假,晋武帝有一天叫人给太子送去了一叠公文,让他批复,结果第二天太子批复的公文送到案头,晋武帝看着上面写的头头是道,大放宽心,高兴的对群臣说,谁说太子傻,我看不比我差,就此打消了废太子的念头。可是晋武帝哪里知道,太子的批复都是东宫里的人代写的,是典型的作弊,可笑的晋武帝搞了次免检考试,就断定太子不是痴呆,国家大事如此草草,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著名白痴皇帝就这样登上了本不属于他的历史舞台,结果表演的一塌糊涂,不但把自己的命都赔了进去,甚至连舞台都被少数民族抢去一大半用来排练“五胡乱华”了,这恐怕是晋武帝永远不会想到的吧。

  不了解自己孩子的父母不在少数,可是自己的孩子是先天痴呆却看不出来的,唯有晋武帝一人,不知道晋武帝本人脑子是不是也有问题呢,这只能等待历史学家们的严谨考证来回答了。

  三、或许不是人的刘宋前废帝刘子业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我是在对古人进行人身攻击,我毕竟没说他不是人,

  “或许”这两个字的加盟至少可以保证他有50%的可能性是人,当然,这要建立在各位听完他的先进事迹报告会之后还这样认为的基础上。

  刘子业即位只有十六岁,但登基当天就给了大臣们一个下马威:他在老爹的灵柩前接受传国玉玺时,表现的非常镇定,不但毫无悲凄之色,简直差一点就要眉开眼笑了,一个连父亲死了都无动于衷甚至兴高采烈的人,你说能不让人害怕吗。刘子业即位后,果然名不虚传,短短一年时间,在两方面都有着极高的造诣,一是淫乱,二是嗜杀。

  先说淫乱吧。不能嫌人家小,懂得事情还真不少,为了交流经验,刘子业首先创办了独家的皇宫妓院,招集王妃、公主等,令左右幸臣与她们当场进行性交,轮流奸淫。这些女子都是他的长辈或姐妹,其中稍有不从者,立即打杀,毫不手软。这个游戏渐渐玩腻了,刘子业又决定投身于生物学,主攻基因杂交专业,他叫宫女们与猴、羊、马交配,他在一旁洋洋自得的观察并不辞辛劳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实在让人感动和不寒而栗。看完了别人的表演,该轮到自己享受了,他找第一个对象便是山阴公主。山阴公主是刘子业的亲姐姐,已有丈夫,刘子业丝毫不在乎那束缚人性的万恶封建礼教,一个纸条把姐姐召入宫中,公然同宿,接着赐给山阴公主30个英俊男子,大家一起开心。刘子业的第二个对象是新蔡公主,新蔡公主是他的亲姑母,因为生得千娇百媚,刘子业借故召入宫后占为己有,并册封新蔡公主为贵嫔,改姓谢,人称谢娘娘。至于他的后宫,照例有万余名宫女充实着,实在是着实令后世敬仰一番。

  再说嗜杀吧。人家有的皇帝把人才当宝贝来看,刘子业却觉得有能耐的大臣不杀似乎就对不住祖宗的基业,于是大臣之中如柳元景、颜师伯、沈庆之名臣宿将,或杀或鸩,一天死一个,两天亡一双,令朝臣惶惶不可终日。不但朝臣该杀,他觉得自己的叔伯大爷什么的更要杀,王公子弟动辄获咎,被戕杀者极多,他还将各镇藩王即他的叔叔们全部招回,赐号曰:猪王、杀王、贼王、驴王等,关在猪栏里,让他们裸体站在一个食槽前,用嘴去舔一些剩菜汤,当猪养着,准备随时处死。刘子业的母亲王太后病重欲死,派宫女去叫刘子业,刘子业一口拒绝道:“病人房中多鬼,我不能去。”气的王太后怒不可遏:“取刀剖我腹,看看为何生这样的儿子。

  刘子业在位不够一年变被政变杀死,他的淫暴荒唐却已是罄竹难书,环顾整个中国历史,像他这样不掺杂质,一心一意,登峰造极式的昏庸暴虐找不出第二人来,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他可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未进化完全的人。

  四、梁武帝萧衍和他的“五好家庭”

  梁武帝萧衍是南朝萧梁的建立者,在我的心目中,他一直是一个慈眉善目老爷爷的形象。原因有三点,第一、他活了86岁,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人;第二、他崇尚佛道,天天吃素,肯定不是满脸横肉,而应该是慈爱无比的样子;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作为一个皇室家族的族长,他对皇室成员可谓是发自内心的关爱,以至到了不讲亲疏,不讲理由、不讲原则的“三不讲”式的地步。

  梁武帝是建立和谐皇族社会的提倡者和身体力行者,在他的理念中,那是只有落后的皇帝,没有落后的皇族。有一年,他的弟弟临川王萧宏率军攻魏,但是因为指挥不力,临阵怯敌,打了可耻的败仗,但他回朝后,不但没有受到处罚,还奇迹般的升了官,更令人叫绝的是,以后萧宏数次想谋害梁武帝,但梁武帝都宽恕了他,在中国历史上,这绝对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后来萧宏的儿子萧正德因为当不上太子(他曾经过继给当时无子的梁武帝),赌气投降了北魏,不久因北魏不重视(一个只会吃喝睡觉的人也只有梁武帝拿他当宝贝),又厚着脸皮逃归南朝,梁武帝哭哭啼啼的教训了他一顿,照旧信任。普通六年,梁武帝次子萧综在北魏来攻时投降,作了梁奸,导致重镇徐州失陷,兵士死伤惨重,但梁武帝照旧封萧综的儿子萧直为侯爵(感情是萧综是没回来,回来肯定还是没事,呵呵)。

  梁武帝苦心维持着皇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以为实行这样的骨肉恩爱,就能避免自相残杀。然而正好和他的初衷相反,这群被惯坏了的皇族已经把老皇帝当成了没牙的老虎。终于,候景之乱时,前面提到过的萧正德和候景互相勾结,让叛军长驱直入,最后活活的把86高龄的梁武帝饿死在健康台城文德殿。

  梁武帝萧衍善待皇族没有错,错的是只赏不罚,而皇族一旦失去的制约,便再也没有什么力量能够与之抗衡了,梁武帝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为他的溺爱纵容政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五、享受才是我的第一生命——南朝陈后主陈叔宝

  陈后主是陈朝的最后一个皇帝,为了不辱没亡国之君这个名号(当亡国之君也不容易啊,因为在历史上他们和功名赫赫的开国之君一样多,所以也不是随便什么人能当的),陈后主这个人荒淫腐败的也达到了相当的造诣,至少填补了陈朝的历史空白。

  陈后主并不想学前辈刘子业那么赤裸裸的淫乱,在他看来,那样的生活太没情调了。满腹经纶的他喜欢开盛大的宴会,一开始先上他一千个美女载歌载舞烘托一下气氛,然后他左拥右抱搂着自己宠爱的八个贵妃(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抱过来的)缓缓坐上主位,当然,为了体现自己的诗词功底,宰相江总、尚书孔范这样的文学老年是一定要陪坐的。宴会正式开始后,大家便通宵达旦地喝酒赋诗,你唱他和,飞觞醉月,靡靡的曼词艳语雪片一样的飞出,然后交给那一千个美女现场演唱,余音绕梁绵绵不绝,整个朝廷真是歌舞升平、前途似紧。

  陈后主深居高阁,整日里花天酒地,不闻外事,却不想怎的就得罪了帝国主义的隋朝,隋文帝悍然下诏力数后主二十大罪,散写诏书二十万纸,遍谕江外。陈后主接报后哭笑不得,心想我在我国内怎么花钱,怎么玩乐,关你什么事情,真是多管闲事,于是置之不理。过了一段时间,志在统一的隋文帝派出五十一万大军,兵分七路杀奔江南而来,陈后主得知后哈哈大笑,以大无畏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唯物史观对群臣说:“东南是个福地,从前北齐来攻过三次,北周也来了两次,都失败了。这次隋兵来,还不是一样来送死,没有什么可怕的”。于是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根本不把隋兵进攻当作一回事,笑话了一阵后,又照样叫歌女奏乐,喝起酒来。陈后主做人能沉着到这个份上,实属不易,所以陈朝如果不亡,那就实在是没天理了。两个月后,隋军攻入健康,陈后主终于做了阶下之囚。

  后来我每每读到这段陈亡的历史,都觉得头大如斗,匪夷所思,因为凭借自己的智力,实在是想不明白陈后主究竟拥有什么样智慧,在隋军大兵压境下依然泰然自若,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你说他是丧失了抵抗的勇气吧,他还不把隋军放在眼里;说他是决心一战吧,他却对国内防务置之不理。后来我找到了一个成语,终于解除了心中的困惑,原来陈叔宝所作的一切,根本就是——不可理喻!

  六、富人之间的无聊争斗

  在古代,由于生产力比较落后,所以社会的财富总量是比较少的,遇到天灾人祸,普通老百姓甚至连基本的生计都要面临很大的问题。在这种条件下,富人是不受欢迎的,因为一个人的富裕,可能会导致十个人的贫穷,所以开明的封建统治者,总是把节俭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即使不是,也很少有皇帝公然鼓励大家奢侈浪费。但是很少并不等于没有,西晋武帝和北魏孝明帝这两个时期便是著名的两个例外。

  西晋武帝时石崇和王恺两个活宝的斗富可谓尽人皆知,按照现在的观点,尽管他们都为晋朝GDP的增长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却远远的补偿不了所起到的负面影响。因为古代的物质条件根本就承受不起这种诸如你用紫纱作成40里的出行屏障,我就用锦缎做成50里屏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俩修高速路呢)般的折腾,而西晋王朝的灭亡和这种富人间的互相攀比斗富是有莫大的关系的。

  记得有人说过,因为人的生命过于短暂,所以有些错误便会再犯。到了北魏孝明帝期间,历史上演了轮回,发生了高阳王元雍和河间王元琛斗富事件,据说元琛对另一宗室章武王元融说:“不恨我不见石崇,恨石崇不见我。”可怜的元融见了元琛和元雍富可敌国的财产,在又羡又妒之下竟然生了病导致三天没下床,而元融自己家的财物其实也不少,只是自己不满足而已。而最能体现这帮贵族丑态的一件事情是,有一次孝明帝老妈胡太后把他们带到朝廷绢库门前,开玩笑的说,你们愿意拿多少就尽管拿。于是大家无不争先恐后,你追我赶,锐意进取,其中元融和大官僚李崇拿的实在太多,没考虑到自己酒囊饭袋般的身躯根本承受不起,结果一个跌伤了脚,一个扭伤了腰,这下赔大了,估计拿出去的绢还不够给自己看病的呢。

  骄奢淫逸的富人们互相之间一旦开始那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斗富,往往也就预示着所处的朝代马上就要垮台了:石崇和王恺斗富后,西晋短短二十余年后而亡;而元雍和元琛的攀比,则在十几年后葬送了北魏近一百五十年的基业。而在国破家亡后,那些财富只不过又成了别人的战利品罢了,看来我们的富人们到头来只是后来者的高级敛财管家而已,真是可悲可叹可笑。

  七、怎一个“炀”字了得--隋炀帝杨广

  杨广曾经是个风华正茂、根正苗红的有为青年,公元589年,年仅20岁的他就被授予元帅军衔,统领51万大军去南朝捉拿据说是犯了反人类罪的陈后主。虽然实际上杨广的具体工作仅仅是在隋军占领健康后去陈朝宫殿参观游览缅怀留念一番,但这平陈的大功可是不容抹煞的。后来杨广就留在江南工作学习了几年,也算是为江南的繁荣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假如杨广就怎么舒舒服服、安安稳稳的生活下去,那么对自己对国家显然都是一个烧十八辈高香都求之不得的选择。然而生于帝王家而又精明强干、诡于伎俩的他,是否愿意坐看以后他大哥杨勇即位而自己只能当一个任人宰割的亲王呢,毫无疑问这是绝不可能的,于是杨广十年如一日,风雨无阻的施展了他那精湛的演技。他知道隋文帝对杨勇生活奢华很不满意,于是自己就装出一副三月不知肉味的节俭嘴脸;他知道独孤皇后奇妒,很不喜欢皇帝包二妃,于是就和自己元配萧氏在人前装出一副海誓山盟的肉麻模样;他还在独孤皇后面前装成非常孝顺的样子,每次拜见要离开的时候,表现的像是要生死离别般的泪流满面。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在公元600年,被杨广蒙蔽的隋文帝下令废杨勇为庶人,改立杨广为太子。四年后,已经成为杨广即位绊脚石的隋文帝也在病中被杨广一刀结果了性命,杨广随后顺利登极,于是隋朝的灾难开始了。

  穷凶极恶的杨广即位后,立即调动人民的积极性,挖掘潜力,准备多快好费的建设封建主义的新隋朝。一时间隋朝上下成了巨大的建设工地,一派热火朝天的大生产景象。隋炀帝主持建设的主要工程项目有:洛阳西南规模宏大的显仁宫(所用的木料在江西砍伐,一根大木料需要两千人搬运);洛阳西郊方圆200多里的皇家花园(里面有人工湖,湖中堆起蓬莱、方丈、谶州三仙山,山还上面建有亭台楼阁);开凿五千里京航大运河;开通连接洛阳到长安的壤沟;筑长城千余里;修驰道几千里;修建大兴城等等。这些还不算什么,隋炀帝觉得大好河山不看可惜,所以热衷公费旅游:一会东巡扬州,一会西访青海,还三次发兵去讨伐看不顺眼的高丽,结果遭到惨败,导致士兵死伤无数。

  隋炀帝的所作所为,早已超出了人民的承受能力,在他统治的十多年间,前后服劳役、兵役的超过一千万人,而当时全国的人口仅为四千六百多万,结果导致农村的劳动力所剩无几,土地荒芜,民不聊生,各地反隋起义风起云涌,隋朝大厦将倾。公元618年,已经走头无路,众叛亲离的隋炀帝被部下绞死,繁盛一时的隋朝就这样灭亡了。

  谥法上说:好内远礼曰炀;去礼远众曰炀;逆天虐民曰炀。当年杨广在阶下囚陈后主病亡后,一本正经的把他谥为陈炀帝,万没想到的是,他自已死后被唐高祖李渊也毫不留情的追谥为隋炀帝。精明的隋炀帝为什么就不吸取近在眼前的教训而重蹈覆辙呢,历史光芒下照耀的人物总是让人无法揣测。

  八、无礼绝义,寡廉鲜耻——皇家贵妇裙下的面首们

  简单的说,面首就是供贵妇人玩弄的美男子。面指脸蛋,首指头发,看来古代女性的审美观和现代没有根本区别,她们也喜欢脸蛋出众,头发茂密的男性。面首这个词的起源来自于大名鼎鼎的刘子业,他为了照顾到姐姐山阴公主的生理需要,按照每月一天一岗的基本原则,一次性赐给她三十个英俊少年供其享用,并创造性的发明了面首这个称谓。(现在居然被人赤裸裸的称为什么鸭啊,男妓啊,真是人心不古,你看人家皇帝起的名字多有水平)从此人们便把这些每夜奋斗在繁殖第一线的男性员工称为面首。

  不过面首这个职业也是有行业准入门坎的。想从事这行,首先要相貌英俊,然后技术要全面,当然体力更要绝伦,最后还需要心胸广阔,对于那些街头巷议,应做到充耳不闻,要坚信革命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的道理。具备了以上几点后,再适时的加以机缘巧合,便能一展雄风,走上“名首”的辉煌道路,实践美丽也是一种生产力的绝对真理。

  不过因为以上条件的限制,历史上的名首并不是很多,非要举例说明一下呢,我想第一个当属秦始皇他妈赵姬的面首嫪毐,这个人的出名之处不在于想发动政变,而是当街做了自己私处的广告——它能力举车轮!当然古人的风采我们是难以企及了,也只能发贴缅怀一番。另外北魏朝的胡太后手下也有几个超级名首,不过没什么特别之处,咱们就一笔代过不再为他们作宣传了。历史上最出名的面首当数大名鼎鼎女皇武则天辖下的薛怀义、张易之和张昌宗兄弟(从这看出一定要跟个好领导的重要性,出名容易啊)。据说两张比嫪毐高明,你在大街上表演多没档次啊,俺们弟兄直接在朝堂上拿出来一较短长,无论从轰动性还是观众素质上都更胜一筹;而薛怀义也不是吃素的,争起宠来又是杀人又是放火,最后气的武则天一刀把他卡查了事。由此看来面首也是个高危险的行业,不定什么时候就被雇主杀人灭口。

  面首的存在,说到底是权力财富下的必然产物,是封建极权社会下的人性扭曲的写照。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很多人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自己却成了行尸走肉,到最后也不免落得个悲惨的下场,一个连自己都不关心和爱护的人,你又能期望他会得到什么样的结局呢。希望历史上面首的这一幕幕的黑色喜剧,永远不要在今天的社会上重演!

  九、中宗李显的窝囊生活

  唐中宗李显身世的确非常显贵,自己本身是皇帝,父亲是皇帝,弟弟是皇帝,儿子是皇帝,侄儿是皇帝,更要命的是母亲也是皇帝,这样的梦幻家庭组合在历史上绝对是独一无二,拥有专利权的。按照常理推测的话,李显那肯定是个四方来朝、八面威风、十分庄严的一个帝王,不过实际上却恰恰相反,身世显赫的李显一生都表现的平平庸庸,唯唯诺诺,甚至可以说是窝窝囊囊。其实他这种个性的养成,和他母亲武则天的严厉教育是分不开的。

  武则天教育儿子们的方式那绝对是独步中外、震烁古今,岂能是现在我们那些崇尚棍棒教育的家长们所能比拟的。现在家长们信奉棒下出孝子,看不惯孩子的行为便乱凑一顿出气;人家武则天信奉的是刀下出孝子,看不惯儿子的举止便乱砍一顿出气,李显的两个哥哥李弘和李贤就是这么死的,你说在这样的教育下,李显能不老老实实的做人吗。

  公元683年,唐高宗病逝,李显在其灵柩前登上皇帝宝座。即位后的中宗觉得现在应该到了体现自己皇帝威严的时候了,于是脾气一天天见长。有一天,中宗想让讨老婆韦皇后的欢心,于是准备提拔自己的老泰山韦玄贞当宰相。诏书发出去后,另一个宰相裴炎却坚决的不予执行,固执对中宗说韦玄贞没有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所以暂时不能晋升。中宗一听,便气不打一处来,赌气对顽固的裴炎说道:“我让他当宰相怎么了,我一高兴就是把江山让给他又能怎么着!”

  裴炎听了面无人色,吓的赶紧把这句话报告给了武则天。武则天一听,心想这还了得,你就是让也得让给你妈呀。于是她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召集警卫部队戒严,并把所有大臣叫到乾元殿,当众宣布了废黜中宗的命令。李显委屈的质问母亲:‘我犯了什么罪?‘武则天怒斥道:‘你想把天下交给韦玄贞,这难道是小罪吗?‘可怜李显当了两个月皇帝,大臣都还没认全(不过对裴炎肯定印象最深),就被贬为庐陵王到房州喝茶去了。

  李显被废后,联想到两个哥哥的惨死和自己不幸的遭遇,终于明白了母亲的可怕,于是日夜忧惧,成天哭哭啼啼。而韦皇后的意志力却比较坚强,经常大声斥责李显没有出息,训斥完了,又温言劝解,给他分析道路是曲折的,而前途是光明的道理。李显对她是又感激又害怕,在母亲和妻子的双重压力下,他终于在漫长的放逐岁月里完成了自己性格最后的塑造。

  公元705年,宰相张柬之趁武则天病重发动政变,逼迫她重新迎回了李显,李显在十八年后,终于奇迹般的又一次登上了皇帝宝座,而韦皇后凭借对李显的控制理所当然的掌握了朝廷大权。掌权的韦皇后生活放荡,和武则天的侄儿武三思勾搭成奸,败坏朝政。宰相张柬之知道情况后,便秘密觐见中宗,要求诛杀武三思。但窝囊的中宗不但不听,反而将事情全盘告诉了武三思,从而导致了张柬之的被杀。更难以置信的是,中宗对韦皇后和武三思的奸情不但毫不介意,而且还持放纵态度:武三思和自己的老婆在床上打情骂俏的玩赌博游戏时,他就坐在一边观看,还帮他们数钱!

  提前过上共产共妻生活的中宗,窝囊的可真是前无古人,难有来者。

  后来韦皇后一心想学武则天君临天下,中宗的女儿安乐公主也想当皇太女,母女俩一合计,干脆在公元710年6月的一天,给中宗送了一个有毒但美味的馅饼,中宗傻乎乎的吃完后,当天便毒发身亡,窝囊的死在了自己老婆和女儿的阴谋之下。

  李显一生是及其悲惨可怜的,先是有一个五千年来不世出的强悍母亲,后有一个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淫乱妻子,更有一个把自己视为皇位绊脚石的绝情女儿。母亲、妻子、女儿,男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在他这里却成了冷血、恶毒、凶残的代名词。看来在封建社会的宫廷斗争中,是毫无亲情可言的。不知道李显在毒发痛苦倒地时心里做如何感想,也许结束这种生不如死的羞愤生活,才恰恰是他最大的心愿吧!

  十、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唐朝皇帝的求仙情结

  自从中华第一任皇帝秦始皇派出了五百童男童女往东海求取长生不老仙药,率先作出科幻探索以来,不少历朝历代帝王便把这项事业列入了朝廷的科技攻关计划,力争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处于封建社会顶峰的唐朝自然也不例外,唐太宗、唐宪宗、唐穆宗、唐武宗、唐宣宗五位皇帝为了研究长生不老的伟大事业,甚至不惜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听上去还是蛮矛盾的)。

  唐太宗李世民一生戎马,身体强健。在盛年即位之后,励精图治,从善如流,把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和贤惠的长孙皇后日子过的也是有滋有味。这时候的他,对求仙问道并不是很热衷,甚至是比较反感,还曾经嘲笑过秦皇汉武晚年追求长生不老的伪科学行为。但是到了他统治后期,随着年岁的增长和身体的衰弱,李世民也渐渐的迷上了炼丹延命之术,特别是贞观十九年时他亲征高句丽的时候不幸受了箭伤,导致自己健康状况急转直下,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的大吃特吃起道教丹药来,希望借此延长寿命。结果公元649年5月,李世民在艰难的吃完最后一粒由水银、硫磺、砒霜等物质炼成的长生药后,终因慢性中毒不治身亡,享年仅仅50岁。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李世民后世子孙在他牺牲精神的感召下,一个个前仆后继,为炼丹长生事业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唐宪宗晚年因服丹药致使脾气喜怒无常,左右侍侯的人动辄得咎,于是被心怀怨恨的宦官杀死;唐穆宗、唐武宗都在30几岁的年龄因服药导致元气大耗而亡;号称“小太宗”的晚唐最后一位英名君主唐宣宗也吃药吃的背上烂了一个大洞而死,至此唐朝的灭亡时间也成了一个纯粹的算术问题。

  在古代,人们认为金、水银等重金属不易腐烂变质,假如人体吸收了它们的精华,那肯定可以永垂不朽(没错,可那不就成了机器人了?汗);而权位愈高,欲望愈大的人,就越想长生不老。于是唐朝的皇帝们怀着美好的个人愿望,不惜以身涉险,大量吞服未经临床试验的药物,并最终个个因重金属中毒而英年早逝。在唐朝服药死亡的五个皇帝中,除了唐穆宗是个昏君外,其他的几个都是英明有为的杰出帝王,但是最终他们都未能战胜自己的权力欲,在追求永生的过程中结束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几粒小小的丹药,实际上起到了加速唐朝的腐朽和灭亡的作用。而几位短命的唐朝皇帝们服丹药去世起到的唯一好处,就是唐朝以后的统治者们再也不吃这种沉甸甸的金属化合物了。

  PS:在这件事情上倒是体弱多病的唐高宗李治最明白,当有人敬献丹药时,他不屑的说:“果有不死之人,今皆安在?”高宗实不昏懦也。

  十一、骑在主人头上的家奴——晚唐得意的宦官们

  宦官虽然身体残缺不全,但是能量却不容忽视,尤其是晚唐的宦官们,无论是地位还是权力,都达到

  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高度。就在唐朝准备从安史之乱的巨大打击中浴火重生的时候,宦官们也不甘寂寞的像是在炼丹炉里修炼成精的老妖怪一样,一个一个的跳将出来,扭着自己肥大身躯,在唐代历史的舞台上演出了一幕幕丑恶的活剧。

  安史之乱后第一个上台致开幕词的大宦官是李辅国,他因为拥立玄宗的儿子肃宗有功,逐渐的取得了皇帝的信任。正是这个李辅国说动肃宗,让已经失去杨贵妃的太上皇唐玄宗从城东地价最高的兴庆宫搬到了远离街市的甘露宫,遭遇到野蛮拆迁的太上皇从此过上了凄凉孤独的晚年生活。公元762年,肃宗驾崩后,李辅国又拥立太子代宗李豫即位,再一次成为从龙之臣,连代宗也尊称其‘尚父‘。而他本人个人野心也膨胀到了极点,对代宗说:“皇上但居禁中,外事听老奴处分。”这句话够狠,看来以后代宗的工作范围也就仅仅限于管理自己的后宫了。不过代宗自然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对李辅国采取了国家恐怖主义的对付手段: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派出大内高手把正在做美梦的李辅国大卸三块

  ,总算出了一口恶气。代宗以后又相继设计诛杀了专权蛮横的程元振和鱼朝恩,暂时打击了宦官的嚣张气焰(不知道唐肃宗是不是专门为宦官开办了黄埔军校,李辅国、程元振和鱼朝恩等大宦官显然是学校的优秀毕业生)。

  代宗、德宗之后,宦官的权势又一次死灰复燃,并一路高歌猛进,甚至到了随意废立皇帝的地步。顺宗皇帝刚即位几个月,就因改革而在宦官的“照顾下”退位“荣升”为太上皇;宪宗曾经不屑一顾的说过,宦官不过是家奴而已,不过这位皇帝最后还是被自己瞧不起的家奴杀死,而即位的穆宗竟然迫于宦官压力而不敢追究;文宗时,为了剪除势力膨胀的宦官,和官员们编出了天降甘露的谎言,准备在宦官们参观甘露时把他们一网打尽,不过最终因选择的演员演技太差,被大宦官仇士良看出了破绽,反而酿成了甘露事变,不但大量官员被杀,连自己都让宦官判处了有期徒刑幽禁起来。从此宦官专政达到了顶峰,“政事咸决于北司(宦官机构),南衙(政府办公地点)行文书而已”。而唐朝也在宦官专政中逐渐的走向了灭亡。

  晚唐宦官之所以掌权,和他们能掌握禁军有莫大关系,因为皇帝在安史之乱后不再信任武将,于是启用自己的家奴——宦官来掌握军队,以为这样就能万无一失,高枕无忧。可是唐朝皇帝们显然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掌握了军队而又身残志坚的宦官,还能称为家奴吗?

  十二、集全国之力,出精品大戏——记宋真宗的导演生涯

  从前有座山,山下有座庙,庙里一个皇帝,呼呼睡大觉。公元1008年10月末的一天,宋真宗在泰山脚下的岱庙行宫醒来后,顾不得刷牙刮胡,马上召集左右投入到庄重严肃封禅泰山的旷世大典中。真宗首先在泰山顶完成了祭天仪式,然后又在社首山举行了祭地典礼,整整忙活了三天后,终于圆满的结束了这场政治表演,乘坐专轿足不着地的于11月回到了首都开封。

  签了澶渊之盟这个赔款协议的宋真宗赵恒,竟然兴致勃勃的去封禅泰山,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不过真宗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原来这一年的2月12日,赵恒召集文武百官,亲自宣布了一个比给宋朝公务员加薪还要令人振奋人心的喜讯:皇帝梦见一位神人,神人指点说上天会在左承天门降天书,以嘉奖治国有方的真宗。群臣听了后马上面红耳赤,激动不已,于是赶紧簇拥着赵恒步行到左承天门,火眼金睛的真宗果然发现城门南面的鸱尾上挂着一条黄帛。当太监把黄帛也就是天书取下后,随行的首席宰相王旦立即必恭必敬的跪进,真宗也是恭敬的拜而受之,随后手捧天书趋往正殿。进了殿门,赵恒小心翼翼的把天书放到桌上,展开一看,原来上写二十一个大字:赵受命,兴于宋,付于恒,居其器,守于正,世七百,九九定。正当大臣们惊叹原来天书也是能看懂的时候,真宗又早已把它用帛裹住后郑重放入到金匣子里。当天傍晚,皇帝赐宴款待在崇政殿致贺的群臣,同时派人祭告祖宗天地,并大赦天下。同时,为了阐述天书事件的重大意义,赵恒决定改年号为大中祥符,并特许京城百姓放假五天,普天同庆。

  发现天书的消息传出后,北宋人民举国欢腾,为了表达全国臣民爱戴之情,宰相王旦率文武官员、部队官兵、政协委员、地方名流、少数民族代表、僧俗各界群众等二万四千多人,连续五次上书,泣血请求举行封禅泰山的大典。而英明的真宗顾及宋朝开国不久,暂时还处于封建主义的初级阶段,似乎不应该这样大肆铺张的搞庆典。于是群臣在赞扬了赵恒心系群众的伟大胸怀后,为了让忧国忧民的皇帝了解朝廷国库的充实,特意将历年收支数据和封禅开支由丁谓造表呈进。皇帝在嘉奖了丁谓后,终于同意封禅,于是上演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说来也奇怪,自从真宗改年号为大中祥符后,各种原来百年不遇的祥瑞都纷纷响应皇帝的号召,应年号而生。元年六月初六,副宰相王钦若从泰安报告:泰山涌出醴泉,苍龙降临锡山(怎么看像是要发生地震啊);不久,第二批天书又降临到泰山的一棵树上,随风飘展(天书就是天书,在没被人发现的时候是不会刮到阴沟里去的);封禅期间,王钦若等献芝草三万八千多株(不知道是怎么数过来的);祥符二年,汀州人王捷上书说遇见赵家始祖,并赐给他一把小剑(赵始祖也怪,不赐给赵恒,赐给别人干吗啊,是不是患了老年痴呆认错人了);三年十二月,陕州报告说境内的黄河变清(古代环保技术的确很先进);五年十月,真宗又梦见了祖先(都老年痴呆了还到处跑干吗啊);六年元旦,司天监报告出现了“五星连珠”这一罕见的天象(咱们前一段时间也遇到过);七年,丁谓从亳州献芝草九万五千株(大概是整个亳州都快寸草不生了)。凡此祥瑞种种,不一而足,整个北宋真是遍地异像,不似人间。

  然而事情的真相是,宋真宗在澶渊之盟后,把这个赔款协议引为奇耻大辱。为了挽回自己的圣明形象,他在奸臣王钦若的鼓动下,买通了宰相王旦等一些高级官员,一手导演了这场长达十四年的祥瑞闹剧,导致全国上下沉浸其中,如痴如醉。可笑的宋真宗竟然借祥瑞遍生来满足自己是一代英主的幻想,真是旷代奇人,做秀高手,让人无话可说。公元1022年,在人们歌功颂德的狂热中,真宗在镇服四夷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后,平静的走完了自己的生命历程,病逝于开封,享年五十五岁。半年后,重要的祥瑞道具——天书,遵照真宗的遗嘱作为殉葬品与他的遗体一起下葬在永定陵,天书闹剧在北宋画上了一个句号,但真宗和他导演的魔幻大片,在后世依然以各种各样的形式顽强的存在着,仍然在历朝历代的愚民政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PS:一代名相王旦死时给儿子留下遗嘱:“我没有其他过错,只有不劝阻天书这件事,是赎不了的罪。死后要剃掉头发,穿上黑衣服下葬。”这位能力、品行可以说是完美的老人最后因为这件事情郁郁而终。

  十三、演而优则仕——后唐庄宗李存勖用人心得

  公元907年,黄巢的叛将朱温再一次发挥了自己的优良传统,叛变了为之效力的唐朝,率领军队冲进长安废黜了唐哀帝,自立为王,改国号为梁,从而结束了唐高祖李渊近三百年来四时享受冷猪肉的历史。以朱温建立后梁为开端,中国由此进入了五代十国的大分裂时期。

  后梁建立的时候,北方还有幽州市长的刘仁恭和河东晋王李克用两个较大的割据势力,其中晋王李克用更是朱温的生死老冤家。李克用本是沙陀贵族,后来因在平定黄巢之乱时立有大功而被唐廷加封为河东节度使,可谓是春风得意,但是这也引起了吃醋大王朱温的嫉恨。公元884年,李克用大败起义军后胜利回师,途径汴梁时,只见朱温亲自带鸡赶鸭放羊牵牛,手舞足蹈的来到李克用下榻的上源大酒店为他设宴洗尘。李克用大为感动,于是俩人酒酣耳热、称兄道弟的喝了个不亦乐乎,直到深夜才与朱温惜惜离别。朱温出来后,嘿嘿冷笑几声,马上召集埋伏在附近的部队把上源大酒店团团围住,然后四面纵火,万箭齐发,准备一举除掉自己日后的心腹大患。正当朱温兴高采烈的时候,突然间风起云涌,雷声隆隆,刚才还皓月当空的天气,竟然下起了特大暴雨,把熊熊烈焰一会就浇成了星星之火。酒店里梦见自己在烤火时掉河里的李克用在将领和亲兵的保护下仓皇逃出,侥幸保住了性命,于是李克用便和朱温结下了解不开的深仇大恨。

  907年,李克用在得知朱温改朝换代的消息后,自然不会放过这个讨伐良机,于是和契丹国主阿保机桃园两结义,约为兄弟,准备一起进兵。哪知道阿保机日后了解到朱温势力强大,大呼上当,马上撕悔了和李克用定下的兄弟之盟,转而向朱温伸出了友谊之手。李克用得知这个消息后,连气带累,竟至一病不起。公元908年,弥留之际的李克用把他的儿子李存勖招至床前,交代后事。他对李存勖说:“我一生有三件事情引以为恨,一是朱温害我之仇未报;二是契丹违约之耻未雪,三是幽州之地未取,你将来一定要达成我的心愿。李克用言毕而殁,享年53岁。

  李存勖即晋王位后,积极整军备战,处处以李克用的“三个遗愿”重要思想为指导,慢慢训练出了一支精锐的沙陀部队,在兵精粮足,条件成熟之后,开始出兵替父报仇。公元911年,李存勖击败了朱温亲自统帅的50万大军,致使朱温连气带怕下一命呜呼;接着,李存勖攻破幽州,活捉了刘仁恭和刘守光父子;九年后,他又大败契丹军队,将不可一世的阿保机赶回没有暖气的北方老家过冬去了。经过十多年的南征北战,李存勖于公元923年终于攻灭后梁,一统北方,当年四月,在魏州称帝,改国号为唐,史称后唐。

  可惜李存勖是个军事上的天才,政治上的白痴。称帝后,他认为大功告成,于是不再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开始迷上了看戏,还经常油头粉面的亲自登台表演,并取艺名为“李天下”。有一天,李存勖自我感觉良好的在戏台上吊嗓子,连喊两声“李天下”,还没被自己的优美嗓音陶醉完,就被一个伶人(演员)上去扇了他个耳光。莫名其妙的李存勖问伶人为什么打他,伶人大义凛然的说:“李”(理)天下的只有皇帝一人,你叫了两声,那还有一人是谁呢?”李存勖听了大为感动,觉得还是伶人真心为他着想,那些个文臣武将什么时候说过那么高水平的话啊。伶人从此受到皇帝宠幸,不但可以自由出入宫中(不知道包括不包括后宫)和皇帝称兄道弟,而且还能肆意侮辱戏弄大臣,弄得是朝野上下敢怒不敢言。李存勖还把伶人当作特务,让他们借全国巡回演出之际去刺探群臣的言行。当官职有了空缺时,他也经常置身经百战的将士们于不顾,而去封身无寸功的伶人补缺。在李存勖的纵容下,有一次伶人竟抢了驻守魏州将士们的妻女1000多人,搞得军队上下怨声四起、离心离德。

  公元926年,李存勖听信谗言,冤杀了大将郭崇韬。另一大将李嗣源也险遭杀害。三月,李嗣源在满怀怨恨将士们的拥戴下,宣布自立为帝,进兵洛阳。李存勖这时候才想起军队的重要性,连忙率军进攻李嗣源,结果走在路上,经常老婆被抢的士兵们就逃走了一半,李存勖知道形势危急,便回到洛阳准备据城固守。不过令他始料未及的是,这时候他一手提拔的伶人郭从谦看出皇帝已穷途末路,没有了利用价值,于是趁他吃早饭时发动政变,把爱演戏的李存勖活活烧死在宫中,“李天下”就这样丧命在惊心动魄的特技效果中。不久,李嗣源攻入洛阳,后来从废墟中找到了李存勖的一些零星尸骨,葬于雍陵,谥为庄宗。

  文学大家欧阳修是这样评价庄宗的:“方其盛也,举天下之豪杰,莫能与之争;及其衰也,数十伶人困之,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后唐庄宗的用人之道,虽然独树一帜,实为不可理喻,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十四、老爹多了路好走——后晋高祖石敬瑭的创业之道

  后唐庄宗李存勖惨死后,李嗣源(他是李克用的养子)泣诉于庄宗灵柩前,三让群臣而即皇帝位,这就是后唐明宗。明宗是个比较开明节俭的皇帝,他即位后,在力所能及的领域做了些有限的改革,统治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基本良好,群死群伤事件明显减少,人民生活初步达到温饱水平。但是明宗以六旬高龄即位,精力实在有限,再加上他出身贫苦,未能享受到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受学识所限而拿不出系统的治国方略,终明宗之世,国家只能维持在一个“天下粗安”的光景下。明宗在其晚年,越来越对自己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持悲观态度。有一次在祭祀活动中,他仰天长叹道:“某本胡人,因天下扰乱,权居此位,未足安民,愿天早生圣人,让某卸下重担,乃是四海之福。”(也许是明宗的祈祷发生了作用,这一年,后唐禁军将领赵弘殷生了个大胖小子,赵弘殷高兴的把哇哇直哭的儿子取名为——赵匡胤)

  公元933年,68岁的李嗣源逝世。过了不久,他的养子李从珂杀掉其亲子李从厚,自立为帝。这下可就引起了李嗣源女婿、河东节度使石敬瑭的不满。石敬瑭心想,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我也整天叫明宗爹啊爹的不离口,所以就算即位的话,那也轮不到那个本来姓王的李从珂啊,于是他便暗暗做好了武装起义的准备。而这边李从珂也知道他这个皇帝位子的确是有点来路不正,心里发虚,于是为了讨好部下,把自己老婆的嫁妆都拿去给军队发奖金了。在这种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情况下,双方的战略准备期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公元935年,迫不及待的石敬瑭首先发难,在晋阳起兵叛乱,不过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军队在开战后竟然连战连败,根本打不过得到皇后嫁妆福利而士气高昂的后唐部队。几个月下来,后唐军直逼晋阳,石敬瑭处境岌岌可危。

  正当石敬瑭在晋阳急得团团乱转的时候,一个手下参谋向他献计,让他请契丹皇帝耶律德光派兵相救。石敬瑭听了破愁为笑,马上让人写了封鸡毛信向契丹求救。为了打动耶律德光,石敬瑭在信中表示要认德光为干爹,同时割让雁门关以北的燕云十六州给契丹。耶律德光接到信后,马上召集群臣开会。会上皇帝慷慨陈词:不救援自己的孝顺儿子实为罔顾亲情,不接收肥沃的燕云十六州实为罔顾孝心,我契丹血性男儿怎会做出见死不救,见礼不收这样的事情来!于是会后契丹君臣一致通过了关于救援晋阳灾区的紧急决议,耶律德光亲率五万铁骑从雁门入关,把措手不及的后唐军队打的丢盔弃甲,损失惨重。

  耶律德光率军大摇大摆的进入晋阳,石敬瑭亲自出城迎接,拉着德光的手一个劲不停的叫爹。耶律德光慈祥的看着这位比自己大十岁的儿子,以无比关怀的语气对他说:“你老爹我奔波了三千里来救你们,总算没白跑一趟。我看你外貌和气度不凡,够得上做个中原的主人,我就封你做皇帝吧。”

  石敬瑭听了喜出望外,假惺惺推辞了一番后,也就不再谦让。于是耶律德光正式宣布立石敬瑭为皇帝(试用期一年),石敬瑭称帝后,立刻把燕云十六州打包发送给了了契丹。

  得到慈父支持的石敬瑭肝胆俱壮,为了早日转正,他在部队修整了一段时间后,便会合契丹兵南下攻打洛阳。没有了爹的孤儿李从珂抵挡不住,连打了几个败仗,变得意志消沉起来,成天借酒浇愁。公元937年,石敬瑭的兵还没进洛阳,李从珂便在宫里烧起一把火,带着石敬瑭的丈母娘曹太后投在火里自杀了。石敬瑭攻下洛阳后,终于正式做了中原的皇帝,改国号叫晋,建都开封。

  如愿以偿当了皇帝的石敬瑭对耶律德光自然是感恩戴德,他把契丹国主称做“父皇帝”,自己称“儿皇帝”。逢年过节,孝敬无数,朝廷上下都觉得丢脸,只有气度不凡的石敬瑭毫不在乎。公元943年,石敬瑭病死,他的侄儿石重贵即位。石重贵登上皇位后,在舆论的压力下,对契丹称孙不称臣,于是耶律德光认为这是对他的不敬,干脆出兵打进开封,灭了后晋。

  石敬瑭成也老爹,败也老爹,他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勾结外族,割让大片领土,这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极其罕见的。尤其是他拱手把河北山西北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燕云十六州让给契丹,一方面促使了北方游牧民族的兴盛,另一当面导致了中原王朝藩篱尽失,军事上处于极端被动地位。割让燕云十六州深刻的影响了中国历史的走向,并间接导致了北宋的灭亡。王夫之曾经这样评论石敬瑭:“德不可恃恃其功,功不可恃恃其权,权不可恃恃其力,俱无可恃,…….自谓为天子,惟契丹之虚声以恐喝臣民耳!

  PS:史载石敬瑭的亲爹名字叫——皋悷鸡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义和团vs李鸿章:谁更爱国?
 
  在爱国的大旗下比较义和团和李鸿章,在某些人看来是一个笑话:前者是历史公认的爱国运动,后者是众人切齿的卖国贼。

  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思想的逐渐开放,人们开始对过去似有定论的人物和事件开始了重新的审视,在尊重历史真实的基础上,从新的视角观察,或许就有了新的看法与结论。义和团和李鸿章也被纳入了这种重新审视的视野,部分观察者也提出了新的看法――虽然这些看法还是可以商榷的。

  首先我们要指出,义和团运动和李鸿章个人同处一个时代――晚清末期,他们之间的联系也很密切:一个是打着“扶清灭洋”旗号并得到朝廷支持的、反对洋人的群众武装运动,一个是朝廷主和派首领之一,主张对洋人要忍让,委曲求全,本人也就因此被义和团列为“汉奸”而欲杀之;特别是,在义和团引来“八国联军”侵华、北京危在旦夕后,李鸿章一方面拒不奉诏出兵勤王,一方面却以老病之身出面收拾残局,代表中国签署了《辛丑条约》,这个条约是李鸿章代表中国与外强签署的诸多不平等条约之一。

  根据国人一向的认知,中国近代史上的屈辱与不公,如主和拒战,兵败甲午,出使敌国,割地赔款,丧权辱国,所有卖国的事,都是李鸿章出面干的,或者说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世之成见认为:义和团之爱国,李鸿章之卖国,就在于此。

  我的观点是:李鸿章其实也是爱国的。但他是以另一种方式爱国的。从结果来看,如果不说他更爱国,也应说他比义和团更对国家有贡献。

  电视剧《走向共和》对李鸿章曾有新的刻画,但更全面、更真实、更深入地反映李鸿章本来面貌的,是今年四月发表于《南方周末》的王树增先生的文章《李鸿章之死》。简要归纳该文的观点,说李鸿章爱国,有以下诸点佐证:

  一是李鸿章对国家现状和前途有更清醒、更开放、更切实的认识。在晚清内忧外患、政治腐败、经济落后、积贫积弱的时代背景下,李鸿章主张“外修和好,内图富强,或可渐有转机。”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表示:在某种意义上讲,大清国已经没有绝对封闭的国防。西方势力不但在文化上侵蚀着中国,更重要的是他们有侵占中国的野心,其手段是“一国生事,多国构煽”,列强的“友好”和“野心”从来都是搀杂在一起的,大清国对此必须保持警惕。世界发展至今日,一国已不可能关闭国门而安然生存。大清国如果打开国门参与世界商品经济的往来,不但可以富强自己,而且因为贸易是双边的,等于也就制约了别人,这样的制约甚至强过武力,整个地球便可“胥聚于中国”。王树增先生感叹:“持有这样的认识,不但在百年前的中国可谓凤毛麟角,即使是在当代中国也可属振聋发聩之声。”在对外开放中,李鸿章坚持开放与主权并重。李鸿章访问美国,答记者问时说:清国政府非常高兴地欢迎任何资本到我国投资……必须邀请欧美资本进入清国以建立现代化的工业企业,帮助清国人民开发利用本国丰富的自然资源。但这些企业的自主权应掌握在清国政府手中。我们欢迎你们来华投资,资金和技工由你们提供。但是,对于铁路、电讯等事务,要由我们自己控制。我们必须保护国家主权。这不可谓不前瞻。

  李鸿章对言论自由也有前瞻的见解。在同一场合回答记者问时,他竟说出:清国办有报纸,但遗憾的是清国的编辑们不愿将真相告诉读者,他们不像你们的报纸讲真话,只讲真话。清国的编辑们在讲真话的时候十分吝啬,他们只讲部分的真实,而且他们也没有你们报纸这么大的发行量。由于不能诚实地说明真相,我们的报纸就失去了新闻本身的高贵价值,也就未能成为广泛传播文明的方式了。

  这些话,在李鸿章去世一百多年后,读来也觉震撼。

  二是李鸿章是对中国近代化产生了至关重要影响的洋务运动的中坚和领袖之一。由于李鸿章的主持和参与,洋务派创办了中国近代第一条铁路、第一座钢铁厂、第一座机器制造厂、第一所近代化军校、第一支近代化海军舰队、第一条电报电缆线。李鸿章为大清国近代化所奠基的所有事业,令他身后的国人一直在受益。

  三是当国家危亡之际,李鸿章有独立于众人的见解和甚至大逆不道的勇敢行为,保护了中国的根本利益。如他当甲午海战前,朝野皆谓日本国小不足畏,故全国主战,唯独李鸿章深知其强盛,而中国海军费用支绌,都被慈禧太后挪用修颐和园,自1889年以来,海军未添新舰,未置新炮,连弹药也多是过期、不合格、不配套的产品,设备也多不完全,“逆料中国海陆军皆不可恃,故宁忍诟言和。朝臣争劾鸿章误国,枢臣日责鸿章,乃不得已而备战。”结果甲午一战,自称世界第六的中国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浩浩大清国败于一个弹丸小国,令自认为是“天朝中心”的国人举国愕然。虽然李鸿章的个人意见即使被采纳,并不能消解日本的狼子野心,但起码不会招致如此大的损失。

  又如1900年6月,八国联军攻入天津,进兵北京。危在旦夕的清朝廷的电报一封接一封地到达南方,要求各省封疆大臣率兵北上共同灭洋。时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深知国家忧患日深,军力积弱日久,“若不量力而轻于一试,恐数千年文物之邦,从此已矣”。这位大清国两广总督对朝廷“北上勤王”的圣旨的回答是:“此乱命也,粤不奉诏。”王树增先生说:“这也许是上一个世纪之交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句话,它标志着在封建帝国内具有近代政治意识的官员,第一次在国家政治事务中显示出鲜明的独立性和抗争性。”在李鸿章的榜样下,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闽浙总督许应、四川总督奎俊等确定了共同抗旨以求东南互保的原则。虽然在以后很长时期内这些人无不被国人痛斥为一群“出卖民族利益的无耻之徒”,但在1900年的庚子巨祸中究竟是他们确保了大清国南方半壁江山的稳定。

  四是李鸿章多次在国家出现存亡危机时,以“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思想境界,出面收拾残局,与外国列强谈判,忍辱负重,利用他个人的智慧和才能,为中国争得了在当时条件下的最大利益。

  甲午战败,李鸿章去日本议和。李鸿章在日本马关被一名刺客击中,子弹卡在他左眼下的骨头缝里,没有医生敢在这个位置下手术刀,李鸿章给朝廷的电报只有六个字:“伤处疼,弹难出。”面对日本人割让辽东、台湾、澎湖,赔款军费3亿两白银的“要价”,在朝廷模棱两可的“着鸿章酌量办理”的态度下,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唇枪舌剑,并以自己的被刺逼迫日本宣布停战,削减战争赔款1亿两,最后两害取其轻,毅然签署了《马关条约》。

  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朝廷仓惶西逃,无奈又请李鸿章从广东回京与侵略者谈判。李鸿章不顾家人劝阻,以老病垂死之身与列强周旋,折冲尊俎,力排众议,在保全国家体制的前提下,与列强签署了《辛丑条约》。条约甫定,他便吐血去世。

  王树增先生说:“李鸿章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1895年4月,带着《马关条约》草约和脸上的绷带回国的李鸿章,发现他成了举国的“公敌”:朝廷斥责他办事不力,官员说他丧权辱国,民间暗示他拿了日本人的银子,更有人公开声明要不惜一切杀掉他以雪“心头奇耻大辱”。他因此被割去实职。

  中国人在上一个世纪之交那段悲伤的日子里,终于揪出了一个“罪魁祸首”,让国人因为遭受屈辱而积淀的愤恨在怒斥李鸿章的过程中得到宣泄。

  我之所以用这么大的篇幅引用并归纳李鸿章的事迹,其实是要表达这样一个看法:在上一个世纪之交的时代,国家落后必然挨打,打则必输,输则必割地赔款,割地赔款必有条约签署人。李鸿章就是这个代表落后国家必然命运的一个人格化象征。然而如果不是李鸿章而是他人担任这个人格化象征,中国输得会更多。由此引申的一个看法是,即使都是爱国,我们也更应该从结果而不是动机上判断谁对国家的命运前途更有益些。

  这时我们就可以说说义和团了。

  义和团的爱国热情是无庸置疑的。这样一个以“扶清灭洋”为宗旨、源自民间的群众性武装运动,是晚清时中国人民爱国主义的一个产物,也是人民群众显示力量,参与历史创造的一个生动实例。

  但是,义和团运动的行动特征和结果是很不好的。

  义和团运动思想简单、愚昧,行为过火、野蛮,不但要杀尽一切洋人,而且夹杂着打砸抢。这个发源山东、蔓延河北、用封建迷信、反动的会道门形式组织起来的运动,口称“义和明教,不约同心,扶清灭洋,刀枪不入”。它的口号、思想和理念都与当时的时代完全不合。当时的科学技术已经非常发达。他们还相信神鬼附身、刀枪不入,搞龙头大哥,象黑社会一样。

  义和团为当权者所利用。义和团最初的口号是“反清灭洋”,后来清朝统治者觉得义和团可以为我所用,先剿后抚,于是义和团也就将自己的口号改成“扶清灭洋“了。结果义和团运动丧失了自己的主体性,变成了清朝腐败糊涂的统治者盲目排外的一个工具。

  被清政府收容的义和团,不但在山东烧教堂、杀洋人,而且于1900年北上“抗洋”,漫入直境,横行京津,路遇行人,文官下轿,武官下马,脱帽路边肃立,不从则杀;发现穿制服的学生,指为二毛子(大毛子指洋人),也乱刀砍死。

  义和团在北京攻打教堂与使馆,烧毁洋宅134所,教堂18座,施药房12所,医院8座,杀死传教士和教民。在前门烧了老德记西药房,引起京城大火,毁民房千余间。董福祥的甘军和神机营也兵匪一家,肢解了日使馆秘书生杉山彬,枪杀了北京外交使团领袖德国公使克林德,还诬报朝廷说是克林德先开枪,慈禧继而对列强宣战,终于导致了八国联军侵入北京。

  义和团完全是一个从狭隘民族主义出发、以封建迷信为武器、具有极大盲目性的群众运动。群众的狭隘再加上统治者的愚昧,便以杀洋人、烧大使馆的鲁莽行动,招致列强武装入侵,中国为此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并以此写下了中国近代史上最屈辱的一页。义和团的行动,对于摇摇欲坠的国家命运,非徒无益,而又害之。

  这里我们就看到,面对救亡图存、振兴国运的同样的任务,有两种不同的思路和路经:一种是韬光养晦,忍辱负重,决不轻构衅端,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对外开放,师夷之长技,徐图发展,待国家强大,再与列强争锋;一种是愤而挺身,揭竿聚众,乱杀一气,逞一时之快,不计后果,最后引火烧身,速其灭亡。

  辛亥革命的先驱邹容先生在1903年写下了著名的檄文《革命军》,文中说“有野蛮之革命,有文明之革命。”“野蛮之革命有破坏,无建设,横暴恣睢,足以造成恐怖之时代,如庚子之义和团,意大利加波拿里,为国民添祸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今天,中国的国力和国际政治地位自然不可与当年晚清同日而语,但是,中国所面临的复杂国际环境和台湾问题,再加上国际矛盾与国内社会问题的交织,就呈现了一种更为复杂的局面。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一是人民群众中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不要走向偏激和狭隘,不要形成义和团式的盲目运动;二是某些统治者不要在社会矛盾尖锐时,以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为旗号,以对外战争来转移这种矛盾。其实,中国的国力军力还不足以支持这样的战争。特别是,这场战争是以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中断为代价的。从总体上说,我们还需要贯彻邓小平先生的二十字外交方针(当然,某些调整是必要的)。从这点说,我倒是希望国人对中国政府多些理解与支持。同时,我希望中国的领导人尽快实行政治改革,以真正使中国很快强大起来。

  1895年3月24日,李鸿章在日本马关谈判时被刺。他嘱咐随员将换下来的血衣保存下来,不要洗掉血迹。面对斑斑血迹,73岁的李鸿章不禁长叹:“此血可以报国矣”。

  我们今天拿什么报国呢?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暴笑三国之张飞日记
 
  我写这个日记的时候,大哥和二哥都在睡觉,军师也在睡觉。

  赤兔马站在我窗外,也在睡觉。

  小时侯我就研究马为什么会站着睡觉,研究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没有答案。而苦恼的是我的童年唯一能记起的事就是这个了。

  长大以后有段时间我开始研究大哥和二哥为什么要睡在一张床上,同样也没有答案。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事是没有答案的,军师对我说过。

  在我睁大眼睛思考问题的时候,我养成了睁眼睡觉的习惯,不知道以后有没有人研究我这个问题。

  很多人都说我长的黑,魏延说我掉进煤堆里绝对找不着,其实我觉得他长的跟只绿豆蝇一样,有什么资格来说我。

  我最好的朋友是子龙(大哥和二哥是我的亲人),他说我长的很男人,这让我从此改变了小白脸没好心眼的观点。

  我喜欢喝酒,因为喝酒会让我忘掉很多事。我最喜欢和二哥一起喝酒,虽然他不能喝。二哥喝酒有个特点,怎么喝都面不改色,因为他的脸一直是那么红。

  二哥其实是个很腼腆的人,有次他喝多了,和我唠唠叨叨的说了好多,他说他小时侯和女生说话会脸红,而偏偏坐在他前后左右的都是女生,于是他的脸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二哥不能喝酒,二两的小杯也就喝一杯就可以睡在马棚里了。因此在温酒斩华雄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会喝曹操那杯酒,否则我又要到处去找他了。

  我的酒量还可以,是二哥的二倍。

  我喝多的时候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胡子都极力的向外张着,再多一点的时候,我会想明白很多事情,虽然酒醒以后我会全忘掉,但我还是喜欢那种感觉,军师说酒精可以刺激我的神经,让他们变的非常的敏锐。军师的话一向是正确的。

  大哥不喜欢我喝酒,他说酒会乱性。我很听大哥的话,但这件事我没有听。我说不清楚我对大哥的感受,但这世界上有些事情是没的选择的,你选对了专业,可能会跟错了导师,选对了行业,可能又选错了BOSS,没有任何事是十全十美的。况且有些事情并非是机缘巧合,比如大哥之所以是我大哥,绝非因为我是他三弟这么简单。

  大哥有两个女人,死了一个,后来又找了一个。二哥也有个女人。不过在有了阿斗后,大哥更喜欢和二哥睡在一起。不知道他们在一起聊的是什么。

  军师的女人很特别,很丑,不过军师好象很怕她。他们在一起不吵架的时候很少。怕她是因为爱她,军师说。

  我也曾有过一个女人,有段时间我们在一起很开心。可是过了没几年,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我们开始没有话说,我曾经以为这就是传说中的默契,然而,后来我知道这不是。有一天她说她无法再忍受我的呼噜声了,过了没几天,她就收拾东西走了,除了她的首饰,还带走了我的马夫。其实有句话我从没有告诉她,我一直觉得她的脚有点大。

  后来他们又给我找了个女人,但过了两天就被我休了。

  举个例子,就好象我喜欢吃煎饼卷大葱,我今天吃的是煎饼卷大葱,明天吃的是煎饼卷大葱,第三天我说我吃腻了,于是你给我上了份大葱卷煎饼。外表看起来是有区别的,但吃起来的感觉却是一样的。

  我的女人离开我的时候,子龙正在谈恋爱。那个女孩胖乎乎的,鼻子上有很多雀斑。

  有次我忍不住问子龙,你到底喜欢她什么?子龙偷偷的告诉我,你有没有发现她的胸部很大?我想了想说,是挺大。那就够了,子龙眯成缝的眼睛里闪着光。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轻飘飘的我觉得很舒服。我知道大哥和二哥在隔壁的房间,我看到子龙和那个女孩的影子印在窗棱上,我听到军师夫人尖锐的喊叫声。突然间我明白了两件事情,鸡蛋永远也不知道狗的乐趣;袜子破没破只有自己的脚知道。

  很多年前,当时我还在杀猪,一天有个算命先生说要给我算一卦,开始我不同意,后来他说只要一挂大肠就可以了,于是我就同意了。他让我随便写个字,我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于是我就写了个“翼”字,那人沉思片刻,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叫张飞,他又问我中午吃的什么,我说吃了三大碗米饭。于是他摇了摇头,把“翼”字上面的“羽”划掉,加了个“米”上去,嘴里说道,酒囊饭袋,酒囊饭袋。然后转身走了,连大肠都没拿。

  这个人后来我又见过他,他叫杨修,被曹操杀了。据说是因为他太聪明了。

  原来太聪明也是一种错,这让我想起了阿斗。

  阿斗是个很奇怪的孩子,9岁时才能用双手加双脚数到18,平日里总是呆呆的看着一个地方发笑,很少说话。他们都说这孩子脑子有问题,比如你给他一块点心,他总是拿到屁股上蹭两下再吃,为此大哥打过他好多次也没用,于是大家总趁大哥不在的时候用点心逗他。有段时间我一度以为他是让子龙在长坂坡那次给蒙在怀里憋坏的,觉得他怪可怜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应该可怜的人是你和那些给他点心的人,军师说,你有没有发现阿斗几乎每天都有点心吃?我恍然大悟,从此不再用点心逗他,而阿斗从此看军师的眼神也变得沉沉的。

  我不知道阿斗是不是个聪明人,但有一点我敢肯定,至少他不是个傻子。

  一个人装聪明不容易,装傻则更难,而一辈子装傻则更是难上加难。

  一个真正聪明的人往往不怕他的对手装聪明,而害怕他的对手装傻。这使像我这种低智商的人也钻了不少空子。比如那次在长坂坡。

  那次的情况真的很危急,子龙一个人冲进曹营里救阿斗,大哥和军师脱了鞋狂奔了60多里地,醒过神来后让我回去接应子龙。我单枪匹马的杀了回去,在桥头看见子龙,他已经累的口吐白沫了,见到我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倒霉孩子真TMD重!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子龙说脏话,我说兄弟你先闪吧我挡着。

  子龙走后不久曹军就追上来了,黑压压的好几万人,为首的那个白胖子我不认识,不过我猜他就是曹操,果然那人问道,来者何人?我想反正今天是没戏了,索性大喊一声,俺是燕人张翼德,俺就一个人,来吧,拿钱砸死俺吧!曹操楞了一下,与左右嘀咕了半天,然后下马在地上画了好几个美女图,再然后竟然一声呼啸撤了。

  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曹操画那几个美女图的意思,但有一点我知道,以后我在更多场合会变的更傻。

  那一年夏天,我还在涿郡,一日遇见一个道士,尖下巴,三角眼,手持拂尘,看起来有点猥琐。他拦住我上下打量着,我正因为赌钱输了窝了一肚子火呢,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骂道,臭牛鼻子,你看大爷做甚?那老道端的好涵养,眼瞅着五根手指印从他的脸上慢慢的凸现出来,他竟然咧嘴朝我笑了一下,说道,果然好力气。

  他这么一笑,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张飞向来是吃软不吃硬的,俗话说,恶狗不咬笑脸人,于是我便将底下踢出的一腿生生的收了回来。伸手摸了摸衣兜,一文钱都没有了,于是把昨天卖剩的一个猪腰子掏出来给了老道,对他说,回去补补身子吧,看你瘦的。

  老道接了腰子,对我又笑了一下,然后噗噗从嘴里吐出两颗牙,说道,我这两颗牙折磨我一年了,始终没有勇气拔下来,今蒙义士相助,又赠腰子一个,贫道感激涕泠,这里有三个锦囊,请义士收好。

  说罢递给我三个绣花锦囊,我正疑惑中,却听老道继续说道,切记,不到万分危急时不要开启。说罢扬长而去

  人在盛怒之下脑子往往会比平时清醒一些,我当时就突然平静了,突然觉得这个锦囊真的很灵验啊,于是后悔自己莽撞的拆开了那两个锦囊,但过了一会我就开心了,因为我庆幸自己没有打开第三个锦囊。其实有些时候开心很简单,只要你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

  自从有了这个锦囊,我觉得做什么事都信心百倍,怕什么?我有锦囊妙计,大不了到了危机时刻我把它拆开,肯定万事大吉的。于是我自此勇往直前,行军打仗,莫不身先士卒,敌人因此也闻风丧胆。我也格外的珍惜那个仅存的锦囊,有几次算是危急的时刻我都没舍得用,比如徐州曹豹告密那次,比如芒砀山与大哥二哥失散那次,比如长坂坡......而每次也都逢凶化吉,有惊无险。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锦囊不见了。而且是早已不见。又似乎那个锦囊从来就没存在过。

  我平生有两个爱好:喝酒、赌钱。

  喝酒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它让我可以得到暂时的清醒。而赌,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我说不太清楚为什么会喜欢它。

  大哥不喜欢赌钱,他更多的时候在想一些事情。二哥也不喜欢赌,通常没事时他看书。军师就不用说了,假如有一天他老婆没有和他吵架时,他可能会搬个梯子到屋顶看星星,不过这种时候一般很少见。

  而我喜欢赌钱,我喜欢那种屏神静气的气氛,也喜欢那种眼红脖子粗的场面,在那个青瓷大碗被揭开的一瞬间,血脉赍张的那种感觉真好。

  其实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赌博和打仗一样,一个是赌钱,一个是赌命。在赌场,如果你遇到一个高手,那么你的赢面会小很多,同样,在战场上,如果你遇见吕布,那你活着回来的机会也很小。不同的是,我在赌场上是输的多赢的少,而战场上却相反。这证明了你的武功和智商成反比,魏延说。这我得承认。

  说起吕布来,我不得不伸出我的大拇指喊一声好汉子。在虎牢关那次,我、大哥、二哥三人都没从他身上讨到便宜,实在是让我佩服得很。当天晚上回去,大哥在那里紧锁眉头长吁短叹,我以为他牙疼,就掏出块狗皮膏药来要给他贴,谁知大哥把手一挥,叹道,此人不除,我焉能得天下!我才明白原来大哥说的是吕布。于是我自告奋勇要去提他的人头回来,虽然我知道他提我的人头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大哥的心病就是我的心病,大哥的天下也是我的天下,当然最重要的是大哥肯定不会让我去的。

  虽然那次我没去,但我明白了大哥的意思。于是在接下来的很多场合我和大哥都在唱戏,他唱白脸,我唱黑脸,都不用化妆。直到吕布在白门楼被曹操所擒,曹操让大哥来决定吕布的生死,我知道吕布死定了,虽然他口口声声的提起辕门射戟,但其实他不知道,那只戟原本就在底下系了透明的细线,他的弓一响,埋伏的士兵便将戟拉倒,否则就算他的射术再精,又怎么可能将我们哥仨的性命压在他的稳定发挥上呢?

  吕布死了,大哥那天破例请我和二哥喝酒,两杯酒下肚,我又感到了那种飘的感觉,我突然觉得其实我这一生也在赌博,我把宝押在了大哥身上,他赢我才能赢,而大哥呢,他把宝押在谁身上呢?是我?是二哥?还是阿斗?亦或是他根本就没有参与?酒劲上涌,我又糊涂了。

  这几天阴雨绵绵的,没什么心情,看着身边来来去去的这几个人,觉得有必要把他们记下来,因为不知道那一天可能就见不到他们了。

  那个坐在那里仰面看天的人叫魏延。当年魏延在长沙杀了韩玄救了黄忠,前来投奔大哥,大哥大喜,军师却大怒,命人拖下去把他给砍了,我和二哥当时都很纳闷。当年大哥三顾茅庐请军师的时候,我当时倒是想把这个大冷天摇把鸟毛扇子的家伙给砍了。

  大哥问军师为何要杀魏延,军师解释说魏延的后脑长了块反骨,日后必反。其实军师的这句话我根本不信,魏延当时带着头盔,军师又没有过去摸一把,他怎么知道魏延脑后有反骨呢?按说军师跟魏延以前也不认识,没理由一上来就杀他呀?

  后来子龙悄悄的告诉我,当时魏延跟黄忠一起投*大哥的,当军师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魏延没有跟军师打招呼?我摇头说没注意,子龙说,这就是军师要杀他的原因。那天晚上我喝了两碗酒也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我也经常不跟军师打招呼呀,军师为什么不杀我?子龙看着我笑,你没杀他就不错了。

  其实魏延来了以后我挺开心的,虽然他经常地取笑我,说我黑,说我笨,但我也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绿头蝇。

  魏延其实也不是个聪明人,估计比我高明不到哪去,但他却经常有意无意的装深沉。比如我俩一起去攻打一座城池,我说冲过去厮杀一场吧,他偏要看过来看过去地说不行,咱要智取,他还在那里研究的时候,我已经拎着敌将的首级回来了。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时候,比如那次在葭萌关,我还在考察地形的时候,他已经冲了出去,等我追过去的时候,他已经被马岱射了一箭坐在地上骂娘呢。

  魏延经常喜欢跟我开玩笑,虽然他的玩笑并不怎么可笑,比如我俩一起骑着马走路,他会对我说,你那只驴是吃草还是吃面呀?我说我骑的是马不是驴,他会一本正经的对我说,我知道,我就是在跟你的马说话呢。

  军师一直不喜欢魏延,大哥对魏延还可以,其实大哥对谁都不错。二哥、子龙他们对魏延总是爱搭不理的,其实魏延做事很努力的,我没有看出他有一丝想造反的意思,不过军师既然说他有反骨,那自然比我说一千一万句都要有用。

  有很多事情都是先入为主,也有很多事情是无中生有弄假成真。

  但最主要的是有很多事情的起因往往是如此可笑。

  子龙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个完美的人。

  这世界上应该是没有任何完美的东西的,但如果说非要我找出一个无限接近于完美的人来,那我就会想到子龙。

  子龙长的文质彬彬,谈吐风雅,满腹经纶,平日里抚琴执棋,舞文弄墨,乍一看,似一书生,但眉宇间掩不住一股英气,一瞥之下双目中隐隐显出一种霸气。我最初见到子龙时,完全没有把他当回事,虽然他那时已经胜了文丑,但我总觉得这样一个文弱书生,既便胜了也是巧合,许是文丑那天正巧拉肚子或者长了痔疮。而军师最早见到子龙时说过一句话:子龙,深藏不露者也!

  直到长坂坡一战,我才真正认识了子龙。那次我得知大嫂与幼主掉队了,于是马上回去寻找,在桥头遇到子龙,我一肚子的怒气都朝他发了过去,我骂他投*了曹操,是个卑鄙小人,在那一刻我看到子龙的眼中闪过一道光芒,我竟然突然觉得有一丝恐惧。子龙没有反驳我,而是掉转马头杀了回去,那可是千军万马呀,我只道我从此再也见不到子龙了呢,正懊悔时,却见子龙又杀了回来,血染征袍,怒目圆睁,他对我没有找到大嫂,说罢又转身杀了进去。如此七进七出,最后一次我几乎都没认出他来。这一战,子龙名扬四海,两军阵前但凡提起常山赵子龙来,无不胆战心惊。我亦自此对子龙刮目相看。

  子龙平时话不是很多,但却经常给我讲一些道理。我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事,也最喜欢去找他。比如我不知道我们整天打来打去的是为了什么,子龙就会对我说,你看这天下百姓就好象在一只沸腾的鼎里翻滚的肉,有好多人都在争来争去的想独吞这锅肉,我们现在做的就是把这些人都打败,然后把火弄灭。

  有时我忍不住想,上天为何对子龙如此眷顾?他身上几乎集中了所有男人的优点,世上又有那个女子没有想过嫁给子龙这样的人?

  然而子龙并不快乐,我知道。

  当年在桂阳的时候,子龙曾与一个叫赵范的人结拜为兄弟,后来二人饮酒时,赵范命其亡兄之嫂樊氏出来倒酒,子龙一见之下,惊为天人,赵范见二人眉来眼去之间似有万条情丝,于是便要成全他们俩,子龙当时是大怒而起,痛斥赵范。再后来大哥为其做媒,子龙亦不肯答应,说为了一个女子而败坏了名声,好男儿何患无妻!于是世人皆称子龙为真丈夫也。

  但只有我知道子龙这么多年来一直郁郁不乐,他表面上很潇洒快乐,身边也一直不乏女人,但他对我说过他一直在想念那个女人。有的时候你没有选择,真的没有,子龙喝多酒时红着眼睛说。

  其实要是换作我的话,我要是喜欢一个人,天塌下来老子也要把她抢回来。但我不是子龙,所以我无福领略他的完美,同样也无法体会他的痛苦。

  老天爷其实还是比较公平的,不信你去做几天老天爷试试。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美国禁书:是谁觉醒了中国?
 
  拉瑞斯约本海黙(美国军事作家,评论家):是谁能够把一个贫瘠的国家,在短短几年时间了,迅速崛起于世界强国的行列?

  事实上我记得美国以前有一位总统他是乔治•华盛顿。他以贫弱的美国北方军,经过多年苦战打败了先进的南方殖民军。使得美国获得了统一与和平。

  但是,在东方一个大国,它就是中国。他的一位优秀的领导者:毛泽东先生。领导了他的人民,在贫困,饥饿。压力下,却取得了远远超越乔治•华盛顿的伟大成就。

  中国1949年毛先生建立了他领导的红色政权。同时也揭盖了中国人觉醒的时代的。1950年我们的可爱的总统大人,他觉得北韩十分不听话,同时他更加厌恶这个新生的红色大国,为了灭绝赤色。他决心先打掉北韩从而占领亚洲大陆一端,在谋求最终消灭这个赤色中国。随即他调兵遣将,以18国集团为核心,联合国安理会为民意。

  总计出兵51万3000人。坦克2400辆。战机4000架。各型火炮50000门。同时动用了原美国海军第1,3,4,7四只庞大的航母舰队群。以排山形式杀向北韩。在他看来,这样的现代化的庞大的军群,任何一个国家,哪怕是当时的苏联也不敢与之交手。

  然而,他似乎忘记了,那位毛先生的伟大的军事战略胆量。毛在前苏联犹豫迟疑下,悍然单方面出兵抗击美国联军。于是一场惊人的战争就此爆发了。

  100万中国士兵,在没有远程炮火支援,没有空中火力掩护。没有地面集群装甲突击。情况下。依*着火器兵器时代最原始的卡宾枪(冲锋枪),手雷。打败了美国联军。这也是人类现代历史上,首次由一个国家单独击败了世界力量的先例。但是,中国人也是遭受了525000人的惨烈伤亡换取的。

  但是,对于一个几年前还在被日本军队肆意侵略蹂躏的国家。在几年后。突然间打败了世界上当时的最强军事同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这样的奇迹除了毛先生敢于创造,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

  美国就这样丢下113000名阵亡士兵,带着84000名伤员,以及换回来的45000名被俘人员。迈着沉重的脚步,蹒跚的回到了自己的老家。

  前苏联的伟大人物赫鲁晓夫先生,上台了。他觉得中共的毛太不懂的什么叫:尊重苏联。竟敢违背他的指令。因此,他发动了一场更加荒谬的战役-中苏珍宝岛战役。

  苏军以1个远东集团军的1个坦克旅,3个摩托化步兵团。总计约20000人。在没有事先警告情况下,对中国采取了军事行动。战争初期,苏联对于中国的军队装备几乎是比自己的还清楚。他在韩战以前后,送给了中共毛先生4个坦克师,10个步兵师,3个防空炮师,3个机械化师的全套装备。而中国但是最强的主战坦克就是T59型也就是前苏联的T54A。战斗全重只有36吨。如果与前苏联最新的T62型坦克对比,可以说对方无需开火,使用自身就可以把T59撞翻。

  他打了!毛先生在接到边防军告警电报后,也做出了最快决定:打!就把他打疼!。结果苏联人丢下了约1个团的装备以及成批尸体。气恼的回家去了。赫鲁晓夫接到失败电报后,召开了紧急军事会议,先后撤职了隶属于苏联远东集团军1位元帅(坦克装甲诸兵种元帅),3名大将。4名中将,24名上将,少将。抓捕了远东红旗134师(主力师)营级以上全部军事主管。

  在毛先生对外战争历史中,还有一场只得提起,那就是中印边境之战:麦克马红线。印度为了夺取那块30万公里的不毛之地。与中国军队公然交手。其实在印度背后有输了韩战无处撒气的华盛顿。有丢了珍宝岛满脸怒火的格林姆林宫。有祈求可以捞足好处的大英帝国。等等。他们几乎出现了从所未有的合作!苏联低价贷款给印度尼赫鲁。装备了7个印度陆军师。华盛顿为了尼赫鲁大批战后物资。英国把自己的那些老式火炮都给了出来。一时间印度成了当时世界2大集团的宠儿。

  但是,短短30天时间,印度军队全军溃散。但是在第2师做战术指挥教导的洛克弗菲希尔准将说:你见过非洲的斑马群奔跑吗?但是他不如印度军队溃逃更加状况。8940名印度军人葬身山谷。1370名士兵被俘。1名准将被击毙。亚洲第一美国旅:锡克”旅完了。英国全资资助“廓尔柯”营完了。

  而毛先生在他的官邸中南海战前就曾说:不管你是印苏联军,还是美印联军。即便是再来一次八国联军。我们中国也要与你打!打出一个真理来。

  毛先生的英明是前所未有的。中国拿回来30万公里土地。消灭了印度联军。打击了美国与苏联的再一次恐吓。这就是毛先生。毛先生一贯坚持自力更生。他坚决反对当时另一位中共领导所提:造-买-租。的理论。但是也是由于他的如此英明。中国建立了自己的核武器工业。制造远程洲际弹道导弹。打造了核潜艇战略部队。研制了以TU16(当时较为先进的中型轰炸机)。为主的中程核武器空中投射能力。

  但是在那个时代,中国没有现在改革成就。国家资金薄如薄纸。但是他依旧搞了这些,在今天华盛顿严重最难以承受的军事工业。

  他叫一个贫弱无力的中国从此站立起来。不怕苏联。更加不惧怕我们。在他那个时代,只有那个时代。我们空军在*近北越领空时候,战斗机就会自动报警。因为那里有中国派驻的34支火炮与导弹防空营。。。。。。。

  我的国家:美国!请你永远记住这位伟人:毛泽东!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历史上最冤的美女
 
  用倾城倾国来形容女人的美貌,看起来似乎有些夸张,其实,喜欢研究历史的人都知道,这话一点也不夸张。古时候,如果哪个皇帝不小心完蛋了,总要找出个垫背的,好显得完蛋得有理有据,“不是我的错,都是她惹的祸”。而这个经常被抛出来垫背的,大多数都是美女,这样看来,美女果然倾城又倾国。而事实上呢?不用多说了,皇帝是天子,为尊者讳,只好制造冤假错案了。

  夏桀妃妹喜

  历史上第一起对待美女的冤假错案大概是妹喜吧。妹喜,夏王朝第十九任帝姒履癸先生的妻子。姒履癸就是那位著名的暴君夏桀,从这里我们就能知道,妹喜的日子过得并不太平。伴君如伴虎,何况是一个仅供欣赏的美女,不知道哪天皇帝老儿审美疲劳了,玉颈也就跟着喀嚓一声断了。更糟糕的是妹喜的身份是战俘,喀嚓一声的可能性极大,这注定妹喜不仅日子过得不太平,还得比常人多一份委曲求全的忍耐。就这样一位可怜的美女,还是逃脱不了被扔出来垫背的命运。第一个因为美丽而引起的冤假错案就是这样的经过。

  商纣妃妲己

  而最让人愤愤不平的冤假错案,大概就是妲己吧。至少,现在没人说妹喜误国了,可妲己,仍在挨骂。妲己的身世和妹喜差不多,也属于战俘,而她老公帝辛,也就是商纣,他的“光辉成就”和姒履癸先生更是异曲同工,至于妲己干了些什么,其实说白了是进宫之后让几个妃子失了宠,而那几个妃子的娘家又是势力颇为壮观的氏族部落,娘家人看着不顺眼,再加上帝辛又实在不像话,所以大家联合起来把他给灭了。

  这样看来,妲己也该和妹喜一样,平反昭雪了吧。据前文曾介绍过的包打听刘义庆在《世说新语》中的记载,孔子的正宗后裔,因血统而成为名人的孔融曾说,周师进入朝歌以后,妲己为周公所得,后来成为周公的侍姬。周公?那可是圣贤的徒孙们顶礼膜拜的偶像啊,偶像的女人也敢骂?真不明白他们哪来的胆子,难道女人真的如衣服?

  原来这都是许仲琳先生在作怪,他老人家的辉煌巨著《封神榜》,被古人们当成神话武侠,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现在的金庸、古龙。说书的、耍杂的、唱曲的,总少不了把《封神榜》当蓝本,就像现在把金古二位的小说全部拍成电视剧,还一遍遍地比着拍,看谁拍得最好。

  这样一来,妲己算是没法平反了,因为书里把她写得太坏了。不过就是把她写得很不是东西,也还可以看出她的确是个垫背的。

  首先垫的就是女娲女士的背。那场天上人间打得一塌糊涂的仗,其始作俑者就是女娲。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帝辛先生有次去拜访女娲小姐,被女娲小姐的美色给倾倒了,于是离开时发了条“短信”给女娲,“你是天上的凤凰飞呀飞,我是地下的豺狼追啊追”,女娲小姐接到短信气得脸色通红,跳脚大骂帝辛混账,“天上的凤凰飞呀飞”?这不是讽刺我没脚不会走路吗。女娲是人头蛇身,如果轻功不错的话,有可能会飞,但绝没可能会走。于是,女娲小姐开始琢磨怎么整整帝辛了,她是神仙,可以召唤妖怪,就像魔兽争霸里精灵族可以召唤魔兽一样。你不是喜欢美女吗,我就找个妖精变成美女,让你把江山都玩完。咬牙切齿的女娲找来了修炼千年的狐狸精,让它附在妲己的身上。从这里我们就可以发现,妲己什么坏事也没干,完全是鬼怪作祟,可这骂名,却落在妲己的头上了。尽管如此,狐狸精妲己也没想着干坏事啊,是女娲要她干的,女娲是神仙,狐狸精必须服从召唤,这是游戏规则,没法更改。

  狐狸精妲己对神仙姐姐如此地信任自己,把这样重大的政治任务交给自己感激涕零,怎能不办得那么尽心尽职,硬是绞尽脑汁,使用一切手段逼得各路诸侯反了殷纣,给姬昌制造了造反的充分理由,圆满地完成了女娲领导交代的任务。任务完成了,女娲的心愿满足了,可是和女娲平级的各路神仙却是怨气冲天。一场厮杀,不仅人间打得热闹,天上更是精彩,什么禅教、截教,都借此机会想扩充势力,争抢地盘。最后截教虽然一败涂地,禅教也是元气大伤,这个损失找谁负责?其实神仙们心知肚明,就是不好说破,大家都是神仙嘛,怎么好互相指责。话不好明说,问题却要解决,损失也得有人认账。怎么办,天上的神仙们很聪明地扣押了妲己,都是她教唆殷纣得罪天下人,才引来的厮杀嘛。女娲呢,正好顺水推舟,把个披肝沥胆为自己办事的妲己扔了出去。当姜子牙的剑砍下了妲己美丽的头颅时,神仙们也和和睦睦一家亲了。妲己为了完成女娲交付的伟大任务,也算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那场血流成河的战争,追根溯源,全是因为女娲公报私仇导致的。她对帝辛不爽,可以让他生一场病完蛋嘛,何必制造这么惨烈的厮杀,造成那么多无辜的牺牲。这的确是女娲背上的一块疤,她能补天却补不了自己背上的那块疤,为了保持完美形象,只能拿妲己垫背了。

  妲己垫背,垫得比妹喜还不明不白,她是有目的地干坏事,但这坏事不是她想干的啊。没人敢说女娲,她是人类的始祖,圣崽们顶礼膜拜的神仙,为“神仙”讳,妲己只能垫背到底了。

  记得那场打了十年的特洛伊之战,好像也是惊动了各路神仙的,那位王子拐走海伦,就是受了某位女神的蛊惑,而三女神之间,还为战争的胜负打过赌。只是,战争结束之后,当人们看到那个引发战争的海伦,说的话却是,为这样美丽的女人,再打十年也值得。哎,还是海伦幸运,用不着给战争的制造者们垫背。

  妹喜和妲己,一个是第一起因为美丽造成冤假错案,一个是因为身不由已成为垫背的。而历史上最轰动的冤假错案,当属冲冠一怒为红颜,不仅女人被冤枉,男人也跟着受了委屈。

  公元前十八世纪的某天,姒履癸先生发动大军,攻击有施部落。有施部落显然抵挡不住夏政府的军队,在灭亡和屈膝之间,施部落酋长选择了屈膝,献出他们的牛羊、马匹、美女棗包括酋长的妹妹,她的名字只一个“喜”字,因为是酋长的妹妹,当时的人叫她妹喜。至于姓什么,当时部落的人不敢随便称呼酋长的尊姓,所以酋长的姓只好失传。

  妹喜被献给姒履癸先生不久,就把花团锦簇中的姒履癸给迷得晕晕乎乎,常常把她抱到双膝上,日夜不停地陪她饮酒。这是书上说的,真实情况其实不难想象,妹喜在姒履癸先生的魔爪下,不乖乖服从还能怎么着。至于是妹喜主动去迷姒履癸还是姒履癸强烈要求被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可就是这样,有位叫关逢龙的老兄非要认定是妹喜在迷姒履癸不可,慷慨陈词说妹喜没安好心,想让姒履癸先生荒废事业,丧失人心。姒履癸愿意荒废,主动丧失,关妹喜什么事了。倒霉的妹喜,强颜欢笑忍辱偷生,却还要遭人非议。

  可能是妹喜对姒履癸先生总是爱理不理的吧,姒履癸以为妹喜的听觉有问题,于是经常制造点噪音刺激妹喜。当时没什么先进的音响设备,唯一可用的大概就是绸缎。撕绸缎的声音又脆又响又刺耳,妹喜经常被突然出现的噪音给吓着,一副受惊吓的样子让姒履癸先生觉得很受用,于是他把国库里的绸缎全搬出来,叫宫女撕给她听。

  《红楼梦》上晴雯小姐喜欢听撕扇子的声音,可能是从妹喜女士身上得到灵感。不过撕扇子撕得起,撕绸缎却非同小可。当时的人大多还在穿兽皮啊。这种荒唐行为,大臣们不对姒履癸先生提意见,却纷纷指责妹喜不应该。也不知道妹喜不应该什么,是不应该对姒履癸先生爱理不理还是不应该对撕绸缎的声音表示惊恐。大概妹喜也不想惊恐吧,可是那声音实在可怕,仿佛魔鬼的召唤。不理睬吧,担心玉颈要被喀嚓,理睬吧,大臣们又说都是祸国殃民。哎,都是绸缎惹的祸。

  倒是姒履癸先生颇为顽固,对反对意见一概不听,而且创造发明了“炮烙”,就是铁板活人,来封别人的嘴。以前一直以为这是帝辛先生的成就,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姒履癸先生的创举。

  只是姒履癸先生并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干脆造了一座大水池,里面装满美酒,然后邀请妹喜去划船。自作多情加自以为是的姒履癸先生以为妹喜一定会被这超级前卫的创意所震撼。可惜,妹喜没震撼着,倒让全国人民震怒了。

  姒履癸先生的老祖宗姒文命先生在世时,就曾说过,“后世帝王,一定有人因喝了太多美酒,喝亡了国的。”他老人家果然真知灼见,第一个应验这句话的就是他的后裔。

  商部落(河南省商丘县)酋长子天乙先生,也就是那位不敢找姒履癸的茬,却对无辜的妹喜发泄怨气的关逢龙先生的哥们儿,和另一位对姒履癸不满的伊尹先生,联合起来造了姒履癸的反。

  对于姒履癸先生的咎由自取,史书上却把他当做被美色迷惑导致亡国的反面典型。好像姒履癸先生是个没头脑的弱智儿童,所有的坏事都是妹喜幕后指使似的。丝弦《炮烙梅伯》唱词就是这样写的,“桀王失政朝刚乱,只因昏庸把色贪。宠信谗妃妹喜女,夏朝江山化灰烟”。

  暴君的做法一般是不检讨自己,只怨别人,可写书的人不是暴君啊,怎么也是这样?仔细想想,恍然大悟,写史书的好像全是男人啊,司马迁、斑固,连记载起居注的都是男人。嘿嘿,看来古时的男人都擅长找女人垫背。

  天乙和伊尹的联合兵团不仅活捉了姒履癸,也活捉了妹喜。然后,把他们夫妇二人,装上囚车,扔到荒凉的巢湖,不久,两个人都凄凄凉凉地死了。至于怎么死的,喜欢读史书的人不用想都明白。

  姒履癸先生是罪有应得,可妹喜呢?整个一垫背的。

  绝代红颜陈圆圆

  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一直被认为是大汉奸。这个汉奸和日本侵华时的汉奸有点不一样,吴三桂只能算是汉族的奸佞,还够不上是中华民族的败类。

  著名的大顺朝闯王李自成先生,把大明朝一脚踹死,逼得崇祯在煤山上吊。

  至于女主角,不用介绍了,就是美得世间罕见,先倾了大明朝,后倾了大顺朝的超级倾城倾国陈圆圆小姐。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大顺朝的闯王李自成先生,一路凯歌地打到了北京,而此时正在作为大明朝边防司令的吴三桂,手里正掌握着跟清朝打了多年仗,能征贯战的十万宁远铁骑,因为正忙着和大清朝的太祖皇帝皇太极先生玩命,没顾得上给跟李闯王过招。不过闯王阁下对吴三桂倒有几分忌惮,毕竟,自己的草台班子跟正规军打,不会轻松。于是,闯王向老吴伸出和平树杈,作书招降。不说是和平橄榄枝,一来是因为树枝太纤细,有辱闯王威名,二来嘛,是因为树杈可以用来当兵器,而李闯王手里也确实有颗人肉炸弹足以威胁吴三桂,那就是陈圆圆小姐。

  对大清三番五次,又是拿亲舅舅亲哥哥做人质威逼又是拿王爷侯爷当诱饵利诱,甚至皇太极亲自写信招降都不搭理的吴三桂,竟然对李闯王递过来的和平树杈欣然接受,的确让当时的人感到惊讶,尤其是皇太极先生。于是马上派人深入调查,才发现原来是本故事的女主角,吴三桂先生的爱妾陈圆圆小姐,在北京正被李闯王当人质扣押着。皇太极只能哀叹,看来不管是亲舅舅还是亲哥哥,都不如亲亲宝贝。

  吴三桂先生的亲亲宝贝陈圆圆小姐,命运不济,曾经流落在烟花之地,被皮条客隆重推荐给崇祯帝朱由检先生,不巧的是那阵子朱先生正被关外的皇太极,和关内李闯王给搞得心中不爽,对陈小姐没“性”趣。崇祯虽然把陈小姐凉在一边,可有人对陈小姐正热血沸腾。不用说了,这人就是吴三桂。吴三桂先生早就听说陈小姐的“美”名,只是一直忙于打仗,没机会亲自拜访。好在吴三桂终于打了一次胜仗,崇祯高兴得不得了,问吴三桂要什么样的赏赐。吴三桂连想都没想,就叫出了陈圆圆小姐的芳名。崇祯心想,不错,他只要个女人,看来他胸无大志,用不着像对付袁崇焕那样准备几个莫须有的罪名随时往他头上套。

  吴三桂把陈圆圆带回家,仔细欣赏一番,连连惊呼神仙姐姐。从此,像段誉一样把其他妹妹全扔脑后了,一心只陪伴神仙姐姐。

  只可惜,没过多久,皇太极就让崇祯跳脚了,崇祯急令吴三桂亲征宁远。打仗是件很危险的事,吴三桂只好把陈圆圆留在北京的府邸,吻别之后,陈圆圆开始独守空闺。

  现在李闯王拿陈圆圆当人质,吴三桂哪敢不降。只是,吴三桂归降李闯王这事,大大地刺激了皇太极。从此,皇太极先生潜心研究“宝贝学”,终于在洪承畴身上得到实践,他派他的小老婆博尔济吉特氏大玉儿,也就是正在热播的《孝庄秘史》里的孝庄文皇后亲自招降洪承畴。一顶绿帽换来一员良将,这买卖对皇太极来说不算亏本,反正他的女人多得是。

  吴三桂决定和李闯王和平解决崇祯帝遗留下来的权利分配问题,决定“率所部朝见新主,所过秋毫无犯,尔民不必惊恐”,一派欣然的样子,看上去似乎大局已定,再没什么变数了。

  哪知道就在吴三桂走到河北玉田县快到北京的时候,却突然听说自己的爱妾陈圆圆被李自成的心腹刘宗敏抢去做了小妾,还有人说,陈圆圆小姐被李闯王亲自召见了。不过,不管是落在刘宗敏手里还是落在李闯王手里,对吴三桂来说都是极大的打击。吴先生连亲舅舅亲哥哥都不顾,投降李闯王,不就是担心陈小姐的安危吗?现在闯王居然把陈小姐给霸占,这口气吴三桂怎么忍得下。正好似昔年屠户张飞张翼德先生所言:“人取汝妻,而为之长,乃蚩蚩若是邪!”想来但只要是个男儿家,任谁也不能罢休的。吴三桂自然也忍不下这口气,高喊一声“圆圆,永别了!我会为你报仇的”

  。(“大丈夫不能自保其室,何生为!”)折断了李闯王那根和平树杈,夺回了本来已经让给了李闯王的山海关。“冲冠一怒为红颜”一个陈圆圆,让大顺朝的李闯王丢了山海关,这还只是复仇行动的开始。

  其实呢,这个时候的李闯王如果能把陈圆圆还与吴三桂,,虽然吴三桂未必就会忍下这口恶气,但是总还有个商量的余地。也不知道到底是陈圆圆实在迷人,还是李闯王见色忘义,不仅不归还陈圆圆,还主动要求和吴三桂打一架,看看到底谁有资格占有陈小姐。

  吴梅村先生说吴三桂先生“冲冠一怒为红颜”,置汉族利益于不顾,不知道这句诗是不是也适合于李闯王。

  至于陈圆圆小姐本人呢,没有去管她到底爱谁或者谁也不爱。在他们眼里,陈小姐不过是个女人,一个像花瓶一样的美丽女人,被几个男人轮番占有着。花瓶还需要经常擦拭,而对于陈小姐,没人去尊重她的意志。

  李闯王率领大军亲自前来“讨伐不义”,二十余万大顺部队兵临山海关,随即以红夷大炮炮轰九龙口,吴三桂的武器没有李闯王厉害,只好向清朝的多尔衮购买军火。军火交易没做成,多尔衮却带着十余万清兵亲自拜访吴三桂来了。在李闯王和多尔衮的左右夹击下,穷途末路的吴三桂干脆跟多尔衮结拜成兄弟,一起对付李闯王。

  一场惊心动魄的决战之后,李闯王元气大伤,从此节节败退,一直败到九宫山,被当地的地主武装要了性命,大顺朝彻底完蛋。而清朝的辫子军呢,一路凯歌从关外唱到关内,唱了三百年后被武昌起义给堵住了嘴巴。至于吴三桂呢,因为“冲冠一怒为红颜”投降清朝,遂被当时的人们一致定性为卖国行为,并决定称其为大汉奸吴三桂。

  自古以来,成王败寇,这没什么好议论,只是,却总有人在为失败者开脱。当时的人们就说了,都是因为陈圆圆小姐,这个美丽的尤物,让李闯王丢了大顺朝,吴三桂成了大汉奸。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人,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也不用打仗死那么多人了。可是,这是陈圆圆的错吗,她希望战争希望死人吗?这只是那几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在牺牲别人的生命而已。

  而那位吴三桂先生的降清,比起唐高祖李渊先生,也就是著名的武则天女士的第一任老公李世民的爹,吴三桂的“降”清比起李渊的降突厥要磊落得多。至少,他还和多尔衮约定不许伤害百姓,“誓诸将勿杀无辜,掠财物,焚庐舍,不如约者罪之”。

  只不过李渊当了皇帝而吴三桂最后却没有能力把清朝干掉。如果他最后打赢了并坐了天下,或者打赢了却不是他坐天下,但只要是个汉人坐了天下,他就决对不会做汉奸。而那段“冲冠一怒为红颜”,足够让他成为一段千古佳话和千古一帝。

  陈圆圆呢,陈圆圆更是无辜。一介弱质女流无力地被命运所摆布着,她是这里面唯一真正的可怜人,吴梅村说得好:“妻子岂应关大计”。吴三桂是“汉奸”,但至少他还算个性情中人。

  历史最终是强者的历史,却总不忘让弱女子来背负着这些冤假错案。耶圣人(耶稣)说“我们原本有罪”,孔圣人说“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倾听芷若的叹息!
 
  周芷若,金庸笔下的一个纤纤女子,虽不敢说有“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能耐,但却也“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这样一个女子,在历来的影视版本中却被描写得颇为不堪,不是发疯,就是失忆,更或是一坏到底,阴狠毒辣到让人心寒齿冷,活脱脱是何红药翻版、李莫愁再世。如此编派芷若,但若伊人天上有知,怎一个伤心了得?

  也许我们应该谅解影视编导们,因为他们没有义务喜爱并理解金庸的作品,只要大体象模象样就行了,不可能将小说中的意境真实再现。

  再说,影视作品不同于小说,角色中的女一号、女二号界限分明。《倚天》剧集中,女一号历来只能是赵敏,女二号才轮得上周芷若。女一号是正角,女二号若也是正角,似乎可看性就会大打折扣,于是银幕中的周芷若便以小说中的原型为起点,在“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演变成今天这样一个“演员虽各不相同、但表演套路和人物命运却大抵相同”的可悲局面。

  我们几十年来看《倚天》剧集,看到的是不同版本的人物角色,但张无忌和赵敏两个角色却始终在忠于原著的氛围中闲庭信步;而周芷若这个角色呢?却是在背离原著的阴影里越走越远。

  都说影视剧要创新,但我看到的是:《倚天》剧集再怎么“创新”,其结尾比之原著来看几乎判若云泥,相去何止道里计。《倚天》剧集的败笔都体现在末尾,体现在对周芷若的处理上,功亏一篑。都说时代在进步,今人应该强于前人。但是遗憾得很,在对周芷若的处理上,现今的编导们都比不上几十年前的金庸,着于痕迹,落了俗套。

  我承认,芷若不是女一号,不可能将她象赵敏那样拍;但是,也不至于一定要把她从反面拍,反衬出张赵感情之旅的坎坷不易吧?冤乎,芷若!

  原著的结尾,暗合“似与不似”、“若即若离”的美学意境,宁静高远。但改编后的剧集的结尾呢?赤裸裸的,简单到不用思考——“张赵团圆,周*边”。

  看了几个版本都是如此,“两点论”的思维定势让人觉着寒心:“这人要么是好人,要么是坏人;要么拥有全部爱情,要么就一点都没有”。唉,世界上的事都是这麽简单就好了!

  周芷若的为人,经历了“善——恶——善”的过程;周芷若对张无忌的爱情,也经历了“觉——迷——觉”的过程。周芷若再坏,充其量也只是一个有缺点的凡人,她虽然不可能全部占有张无忌,但也不可能全部失去张无忌。

  张无忌虽不是个大英雄,但却是个一诺千金的君子,他对周芷若说过的话也都发自肺腑、出于真心,况且两人还有肌肤之亲、夫妻之名,在两人嘴里一个是“无忌哥哥”,一个是“芷若”,就如夫妻一般。

  在古代,到了张、周这种“程度”,张无忌若还能抛下周芷若不理,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那张无忌倒是个负心薄幸之人了,但张无忌不是。何况当时是处在元末的乱世之中,张无忌绝对不会抛下周芷若不管的。

  赵敏早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在原谅周芷若之后,便“周姐姐”相称了,还不顾性命地帮她驱除玄冥神掌的寒毒。周芷若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改口叫赵敏作“赵家妹子”,也才会在原著结尾时跟着张无忌和赵敏,在窗外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否则,以周芷若内向清高的个性,她才不会去跟着张无忌和赵敏自讨没趣呢。

  其实张无忌既舍不下赵敏,也舍不下周芷若,书中其实暗示得很明白,“灰蛇草线早在千里之外”,张无忌若单和两人中的一人成亲,另一个肯定会来搅局,弄得不欢而散。所以嘛,既然赵周二女彼此都“周姐姐”、“赵家妹子”相称,手挽手相安无事,那就让她们一辈子都这麽叫下去吧。而且这样的爱情结局也更符合张无忌优柔寡断的性格。

  但遗憾的是,我所看到的《倚天》剧集却都没有照原著处理,不约而同都拍成了“丢周保赵”的结局,葬送了周芷若,使她最终不是所跟非人(宋青书),就是孤零零立于天地间(出家;回峨眉做掌门),了无趣味地终此一生。

  “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周芷若如此女子,我见犹怜,但凡有一丝慈悲心肠,谁也不会希望听到她的叹息。但,唉……事已至此,期待下一版《倚天》罢,女子呀,未必被男子所支配,但是书中的女子,有多少是葬送在看客的手下!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张无忌的婚后恐惧
 
  老实说,我现在很害怕。如果你和我一样,跟一个会使九阴白骨爪和一个会放十香    软筋散的女人一起生活的话,你或许会比我更害怕。

  一切都从三年前的那天开始,不错,就是我和杨左使最后通信的那天。芷若突然提    了铺盖,在我门口出现,她要我做的那一件事,就是要让她搬进来和我一起住。

  她娇笑道:“这样总不算违背侠义道吧?”我无语,奇怪的是,敏妹也没说甚么。    当然,除了铺盖之外,芷若她还带了一条毒龙银鞭,和一大包霹历雷火弹。她又娇笑道:“喔,那没甚么,不过是记念一下我从前当掌门人的日子罢了。”

  老实说,那段日子是没甚么好记念的。

  从此之后,我照样替敏妹她画眉,但每次画眉时,芷若都会在傍边冷笑边登眼,我    也不得不暗中运气太极劲,以防她一个雷火弹打过来。为表公平,我每天早上也会替芷若涂胭脂,那时我便要拿银针试试那些胭脂水粉里有没有混进了些七虫七花膏之类的毒药。

  那时我才庆幸年轻时学过几年医道药术,多谢胡青牛,多谢王难姑!

  三年之后,我替女人化妆的本事,已可算得上海内独步,于是我便到市集里摆了个    小摊子,专门替广大妇女修面上妆,二十文钱一个。城里六岁到六十岁的女人,都知道“猪肉挡傍画眉的张相公”是谁,能够服务群众,我很高兴。那摊子生意很好,虽说不上是日进斗金,日进斗铜是差不多了。

  但到了后来,来的客人渐渐减少,最后一个也没有了。我奇怪,便找了个老客户李    七婶问问,七婶对我说,有一天她修面回家后,家里来了一群凶神恶煞的尼姑,在大肆破坏一番后,便对七婶说:“从今以后也不准在去光顾那个姓张的!否则此剑便是你的榜样!”说罢七婶拿出了两截断剑给我看。

  峨嵋派的剑......唉。

  我再跑了几家人家,情况都差不多,不过去捣乱的不是尼姑,就是蒙古骑兵。那两    个女人醋劲也太强了吧?无可奈何的,当天我便把摊子收了。

  对外如此,对内的火药味也一样浓烈。

  有一天敏妹脸色惊惶的来对我说,她也很害怕。我问他怕甚么,她说她看见芷若在    后院狠练降龙十八掌,掌风呼呼的,要我去跟她谈谈,我只有去了。

  我道:“芷若,算了吧,降龙十八掌不是你练的功夫啊。”

  她娇笑:“不是啊,无忌哥哥,倚天剑里就掉出了这两本秘笈,你说九阴白骨爪不    正派,我练降龙掌总算光明正大了吧?”

  唉,她口才比我好,我说不过她。于是便教了敏妹几手太极拳,以柔克刚,应该没    问题吧?

  谁知芷若知道了,便缠住了我也要我教功夫。

  我道:“你不是有了降龙掌了吗?”

  她道:“人家有无忌哥哥教,我也要无忌哥哥教才开心啊。”当时我真想教她七伤    拳,让她先伤自身,才能伤他人,不过,此计太毒了。我便传了她两层乾坤大挪移,那是防守性武功,应该没所谓吧?

  当然,教芷若的事给敏妹知道了,她又来求我教她太极剑......可恶,这样下去,    我一身看家本领都让你们学会了,我还用在这家里混下去吗?

  我开始郁闷,开始想念义父,开始怀念当年冰火岛上的日子。不如到少林寺找义父    去吧,一起出家也不错,落得清静,他念经时我打木鱼,他挑水时我撞钟。不过不行,这样搞的话,芷若肯定会带了峨嵋派去攻打少林,我好不容易造成的和平气象,不可就此毁了。    退而求次,我一个人回冰火岛吧,细想数日,觉得此计还算可行,于是便开始暗中收拾。

  带些甚么,不带甚么呢?我想起了当年爹妈在岛上时时要钻木取火之苦,便带了大批火刀火石火折子,还包了一大包内衣裤。岛上的兽皮做外衣挺合适,做内衣则嫌太过毛绒绒,这是我童年的第一手可怕经历。当然,倚天剑屠龙刀是非带不可的,不是我舍不得宝刀宝剑,而是怕留下的话,那两个女人会拿了去互相砍杀,后果不堪切想。当然还有我最爱吃的冰糖葫芦,这一去恐怕也是再也吃不到的了,赶紧买一大包,带了在路上吃。不好,东西越来越多,一个人还真的拿不了......

  我写了信给韦蝠王,叫他帮我准备一条船,这个月十五号到我家来接我,从此便是    壮士一去不复返矣!

  月圆之夜,跑路之时。当晚深夜,两个女人都睡得很甜,门外三长两断的暗号一打    过,我便把行李往窗外一抛,飞身而出。蝠王早就备好马车,直奔码头。一直走出三十余里,我才放胆朗声大笑。

  蝠王陪笑道:“教主好兴致啊!”

  我笑道:“能脱大难,自然是好兴致!”

  到了码头,但见皓月当空,尸横片地。死的都是船上的水手,却有两个女子走了出来,一个白衣飘飘,一个翠衫黄裙。我已笑不出了。

  我道:“敏妹,芷若,好巧啊......哈哈......哈哈......”敏妹道:“哼,你这死鬼,想抛下我们走路?”

  我道:“没有啊。。我......这个......这个......”

  芷若道:“哼,省点吧,我知道你把镇上所有的冰糖葫芦都包下来时,就知道事情    不对头了!”

  敏妹道:“不错!”

  唉,想不到事情竟坏在冰糖葫芦头上。不过这两个女人一生都在搞阴谋诡计,我的    确斗她俩不过。

  蝠王在我耳边低声道:“教主,怎么办?”

  我一直想说“杀过去!”不过话到嘴边,说出来的竟是另外三个字“快开溜!”

  我们便开溜了,以我们的轻功,当世是没有人能追得上的。一直奔出了五十余里,    蝠王才问我:“教主,溜到那里去?”

  我微一沉吟,道:“武当山!”

  老实说,太师父今年一百零九岁,我老大不愿意扯他下这塘混水,不过现在看来也    没办法了。我们披星戴月,马不停蹄的直奔武当山真武殿,见到了太师父。

  我喘气道:“太师父......我......”

  太师父道:“嗯,我知道了。”

  我惊奇:“知道了?”

  太师父朗声一笑:“人家叫我张真人可不是白叫的。无忌孩儿,知道太师父终生不娶的原因了吧?”

  我道:“知道了。”

  太师父道:“好,好......嗯,莲舟,松溪!你两人各带六个弟子到山前山后把守,一看见有两个女施主到来,便结真武七截阵,使虎爪绝户手!”

  两个师伯领命去了。我茫然,太师父狞笑道:“傻孩子,这叫做容情不下手,手下不容情。你以为武当派在江湖上扬威六十几年*的是一味讲仁义道德吗?你和蝠王都累了,到后院休息休息吧。”

  我一直都以为太师父是一个单纯慈厚的长者,但今天看来,他还是有点武林奸雄的味道。今后再也没有见到敏妹或是芷若,连消息都听不到,我搬了上武当山上生活,却又开始有另一种的不知名恐惧感......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郑和为何未能令中国称霸?
 
  纽约时报特派员纪思道本年二月远渡重洋到东非肯尼亚,希望跟随明朝太监郑和下西洋的足迹,从其光辉成就中理出头绪,以弄清楚为何他的远征不像哥伦布那样改写历史。本报昨日已摘译纪思道遇上郑和部下後裔的报道,今日继续刊载他对中国以至东方世界未能雄霸全球的分析。

  过去几千年来,主宰这个世界的似乎应该是中国人或印度人,而不是白种人。澳洲和美洲大陆的移民也应该是中国人,不应轮到英国人。这种东西方势力颠倒的原因,使我感到困惑。

  明朝中国世界最强

  十三年来,我大部分时间住在亚洲,并试图找出原因。我一直认为历史的转捩点是十三世纪初期,亦即中国明朝的郑和率领一支庞大舰队从中国出发,以征服整个世界。

  从一四○五至一四三三年间,郑和七次率舰队出洋,这是当时全世界最强大的舰队,而一直到五百年後,即第一次世界大战,西方的舰队才差堪比拟。郑和的舰队拥有三百艘船只,二万八千名兵士,最大的一艘军舰长达四百。而哥伦布於一四九二年发现新大陆时,只有三艘船只和九十名船员,最大的船也只不过八十五长。除此之外,郑和舰队的航海设备又很先进,如船舵和防浪船舷等都是当时的前沿设计,而这些先进航海设备要三百五十年後才传入西方。这表示东方在古代一度远远超越西方。

  事实上,除了罗马帝国时期,中国一直是世界上富裕和文明的泱泱大国,有人口密集的国际大都市,几千年来欧洲任何地方都难於匹敌。比方说,十二世纪的杭州就是人口超过百万的大城市,而根据历史资料,早在公元七世纪广州就有二十万外国居民:阿拉伯人波斯人马来人印度人非洲人和土耳其人。相较之下,十三世纪欧洲最大的城市应数巴黎,人口也只不过十万多一点。郑和的舰队比哥伦布还早半个世纪抵达东非,并从阿拉伯商人处听闻欧洲。其实中国的船舰可轻易驶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直接与欧洲通商。但是,当时的中国是那麽强盛,岂会把欧洲这些夷邦放在眼里?

  在郑和时代,中国和印度的国民生产总值占了全世界的一半。即使一八二○年清朝时,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也占全球经济的百分之二十九,印度则占百分之十六。

  郑和七次下海出征之後,相对而言,亚洲采取较封闭的政策,因而失去主宰世界的良好机遇,却为欧洲和稍後的美国的兴起奠下基础。

  朝廷斗争功绩遭淡化

  西方人通常将现今的经济优势归功於他们祖先的智慧民主制度或勤奋,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十五世纪中国皇帝的短视和愚昧。郑和历次下海出征,直接造成大量中国人移居东南亚国家。郑和的传奇事怺在东南亚广为流传,被奉若神明。然而在中国,其事怺反而极少。关键原因可能是中国传统的儒家精英阶层对郑和抱有猜疑,设法淡化其事怺。

  当年,郑和率领的舰队是这麽庞大,旗下「宝藏号」的船只,每艘长四百宽一百六十,设有九幅大帆,船身分设几层舱板,豪华的舱室和看台。舰队包括补给船巡逻船以及二十艘淡水运输船,总人员二万八千,其中有通晓阿拉伯语和各国语言的翻译家,还有观测气候和星象的天文学家医生修船技工收集各地奇珍异草的中医学家,甚至还有两艘船载着负责外交礼仪的官员。

  这麽大的历史事件,却鲜少出现在中国历史文献中。郑和确实制造了历史,但他没有改变历史,因为他的远征所造成的影响,完全取决於明朝是否有推行海洋发展的意愿。

  官方严禁私人造船

  今年二月我访问了郑和舰队到过的印度港口加里卡。这是举世闻名的香料交易港,但已於一九八九年关闭。该港从辉煌走向灭亡,正好象徵了亚洲失去主宰世界的大机遇。

  正当郑和的浩浩荡荡驶过印度洋,明朝正出现了一场儒家官吏与宦官之间的殊死斗争。看来这场斗争是官吏占了上风,从而把中国引向灾难性的道路。

  明成祖永乐帝於一四二四年驾崩,朝廷政争连年,结果是官吏在政争中取得胜利。朝廷停止建造船舰,并限制私人造船业。为了防止回到旧政策,他们尽量销毁郑和的航海纪录,并在新帝的支持下,逐步解散海军。

  在一五○○年时,朝廷禁止民间建船,凡建造双桅船只者一律被处死,而到一五二五年,更明令拆毁所有远洋船只,历史上最庞大的舰队在一场不明就的政争中断送了。这次重大的历史走向,把中国引向贫穷失败和衰弱的道路。

  不贪婪不能呼风唤雨?

  不过,中国从此与呼风唤雨的世界影响力擦肩而过,可能不只是单一的宫廷权力斗争所致。针对亚洲最终经济不振工业落後,史学家指出许多原因;其中「两个半」最具说服力。

  第一个因素是,当时亚洲根本不够贪婪。旧中国社会是儒家思想当道,印度讲求社会等级分明。两国精英阶层轻视商贾。中国士农工商四种职业中,商人位居末席。孔子又说,「父母在不远游」「唯小人重利」。

  相对地,欧洲则是贪魇不足。十五世纪葡萄牙为首,引进发现新机会时代,渴望将本求利,船队乘风破浪到非洲东岸,绕过好望角到亚洲,主因他们想搜购珍贵商品香料。麦哲伦的水手们曾以成本一万倍的价钱,出售了二十六吨的整船丁香。

  第二个因素是,自满文化使然。凡事反求诸己死守旧的理念与方式尊重权威怀疑新观念,是中印文化特徵。中国人称自己的国家是「中国」,外国蛮人都不足取。印度加里卡的史学家史瑞哈兰说:「印度人不去葡萄牙,非不能是不愿也。」

  另外半个理由是,中国是一个民族国家,欧洲则是许多国家形成。儒学官僚当权,禁止航运,他们的政策错误祸及全中国。

  对比之下,欧洲某些国家若遂行经济自杀,也是个别的。当葡萄牙十六世纪类似中国人心态,杀犹太人烧异教徒,赶走天文学家与科学家时,荷兰及英国却不受影响,继续海上冒险。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明与清
 
  (有读者指出BUG,闵大人已赴海宁,赴不得宴也,惊觉,急改,未及码稿,发篇相关资料谢罪!)

  一、在对待百姓的问题上面明清的区别:明朝是在太祖朱元璋推翻蒙元的殖民统治后建立的一个华夏政权,从一开始,明朝的统治者就极其注意政府的组成和国家的治理,太祖朱元璋曾言“天下初定,百姓财力俱困,譬犹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可见,当时的统治者极其注意与民生息。

  而相对与满清入关,暂不提起血腥屠杀,满清搞的是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让中国的老百姓完全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二、在政权的组织形式上明清的区别:有人认为明朝落后的一个最重要的地方就是明朝出昏君,满清出名君,他们的理由非常充足——明朝的皇帝几乎不理朝政,而且可以几十年不上朝,而满清的皇帝都很勤勉,一定事必躬亲。

  这种理由看似正确其实简直是胡说八道,请问大家,现在的英国女王如果事必躬亲那么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

  明朝的政治体制非常特殊,如果我们仔细的研究可以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明朝的皇帝不理朝政,但是明朝的政府机构一直没有出现混乱局面,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明朝在建国以后,太祖皇帝废除宰相而设立内阁,建立了一种新的政府体系,就是文官政治,其实不过就是今天被那些君主立宪制国家修改使用的一种政治体制。

  首先,内阁是由官职比较低的文官组成,类似现在我们国务院的一个政府机构,文官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面使皇帝成为了一个在一定形式上面的虚位,治理国家的任务也由一个人的家天下慢慢成为了君臣共为。

  皇帝的权力因为内阁的存在被极大的削弱了,比如万历皇帝,他想立自己想立的太子都做不到,结果只好以不上朝的方式向臣子们抗议:老子罢工,我不干了!

  但是明朝的社会一直在向前发展,因为当时的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稳定的文官体系。作为一个国家,是由一个独夫完全负责好还是由一个文官政府集体管理好,我相信大家会有一个正确的答案。

  如果从民主上面谈,大家都很熟悉的海瑞海钢锋其人为人耿直,因为反对嘉靖的政策上书大骂嘉靖,但是谁知道,当时的海瑞不过是一个六品的知事,大家想想,一个六品的小官的奏章可以直接面呈皇帝,这在被部分无耻文人歌颂为盛世的满满清可能吗?

  这说明了什么?而且,嘉靖最终没有能把海瑞怎么样。

  一些人总是拿洪武永乐时的杀戮来说明朝之残酷黑暗,然而满清的更为残酷的文字狱却必而不谈。明朝的抄家灭族,更多的是针对王公大臣官吏。而满清呢?大概没有听说过有哪个王公大臣因贪污腐败这个原因被斩首抄家灭门的吧?

  很多人把明朝的锦衣卫和东厂拿出来说事,说明朝的特务统治有多么残酷,又说明朝的政府是多么专制,这真是奇谈怪论,明朝的统治如果是专制统治那么满清就是地狱统治了。

  的确,明朝的确是存在特务机关,但是作为一个政府,有哪个没有这种机构?不过经过满清267年的泼脏水,搞的世界上面好象只有一个大明朝才有特务机构,满清的血滴子即便有人可以说是杜撰,但是沾竿处是什么东东?

  满清律规定:凡汉人三十人以上集会者,皆以谋反罪处斩,只怕没有哪个朝代有此酷法吧?满清的特务统治远远在明朝之上,而且作为一个国家的皇帝,恐怕大明皇帝唯一归属自己完全管理的权力除去生杀予夺以外也就只有的这个特务机构了。我们还怎么说明朝专制呢?

  三、太监祸国问题:很多鹦鹉学舌的糊涂虫一提明朝就说什么明朝是什么太监祸国,又说什么这就表明了明朝的腐朽,其实如果我们认真的看待明朝的太监问题我们应该可以得出一个真实的结论——明朝太监问题并不是什么国家的大害。

  明朝最著名的祸国太监不过就是王振、刘瑾、魏忠贤几人,从清狗的历史里面看,似乎这些太监是中国历史上面权力最大的太监,其实不然,中国历史上面出现宦官乱政的朝代不过东汉、唐朝和明朝。

  唐朝自不必提,皇上都被太监当作傀儡了,东汉太监可以封侯,但是明朝不然,首先,明朝的太监一般都识文断字,甚至是很有才华的(魏忠贤例外,不过魏的记性很好),皇帝用他们一般是做为帮助审批奏章的,但是太监在政府中的权力很低。

  明朝掌管司礼间的宦官和文官政府一直在明争暗斗,但是始终没有占过上风,在魏忠贤时期,太监在政府中的权力达到了顶峰,但是文官政府的体制已经根深蒂固,不是他可以动摇的,所以在文官反击之时,不但是魏,连他辛苦培植的什么龙呀虎的还有那些孩子孙子全完了。

  因为文官政府虽然因为皇帝的支持被迫让魏安插了一些人,但是政府的实际权力始终没有减弱,这就是为什么魏倒台明朝政府确没有出现任何的动荡。

  四、崇祯是明朝的名君吗:部分人认为崇祯是明朝后期唯一的励精图治的名君,天启什么的都是昏君,其实这真是太抬举崇祯了。我认为如果天启还在,明朝未必会亡。

  其实如果我们把天启和正德相比,可以发现,天启和正德几乎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属于不务正业的皇帝,但是正德时期明朝的军事行动几乎都是成功的(也因此正德被称为明武宗),天启年间后金虽然是占领了东北大部,但是要想进关还是难于登天的。

  这是因为什么呢?因为当时的政治和军事一直由文官政府协商解决,如果由一个人来主持,我看未必会赢。而崇祯登极以后,不断的更换首辅,同时杀戮忠良,完全打乱了明朝的文官政府体系,一个国家那么搞能好吗?

  五、为什么明朝会出现民主思想的萌芽:明朝末年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提出了中国比较成系统的民主思想,尤其黄宗羲所言——君为天下之大害,请问,如果没有实际上面的民主制度萌芽黄宗羲的言论从哪里来?

  另外,说一下明朝的太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面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明朝的宫廷对宦官的培养和其他的朝代不同,明朝对太监的培养是按照文官的方式培养的,可以说,明朝的宦官在中国历史上的宦官里面整体素质是最高的同时为国家的确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这些宦官英雄里面首推明成祖年间的三宝太监郑和,七下西洋宣扬国威,大长了我中华帝国的威风,连现在的西方国家也不的不认为世界上第一个航海家是中国的郑和,其次才是达伽马哥伦布等人。

  在郑和以后,明朝起积极作用的太监也远多于祸国者的,例如,明武宗正德年间,刘瑾乱政,八虎之一的太监张永陪杨一清西北平叛,一举消灭叛乱,在回京后协助文官政府搞跨了刘瑾。

  在明宪宗年间,万贵妃称霸后宫,因为万贵妃本人不能生育,便想方法杀死很多怀孕的妃子,结果搞的的宪宗几乎绝后,多亏了门监张敏和司礼监的怀恩暗中保护了已经怀孕的纪氏,宪宗留下了骨血,也因此,张敏吞金自杀。

  嘉靖年间,严嵩独霸朝纲,也是太监黄锦协助徐介清除了这个朝廷中的大蛀虫。这种类似的事情太多了,不一一赘述。所以说,对于明朝的太监问题,我们应该一分为二的来看,而不应该一**打死。

  当时西欧的强国是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在西欧看来英国也是蛮荒之地。荷兰被郑成功打败;西班牙虽然占领了吕宋,但按照郑氏要求经常向台湾纳贡;葡萄牙虽然骗取了澳门,但它们的澳门总督还是归香山县管。当时别说西方一两个国家,就是整个欧洲加在一起,也没有晚明强大。

  说实在的,以前也一直觉得明朝实在太腐败了,什么宦官专权、特务专制、皇帝独裁、官僚腐败,军队无能,全在明朝。而满清呢?皇帝大多励精图治于国事,只不过时运不济,恰好在中国的封建停滞期碰上了西方的资本主义上升期。

  最近几个月思考这个问题,才发现历史似乎并不如同我们原本想象的那样。 在下说几个疑问:

  一、先说明清的经济 都说满清的康乾盛世,何以只养得起80万军队?而人口少于满清数倍的明朝却养了200以上的大军?而且明朝后期的军队装备的多是价格更高的火器,而清军主体仍是在使用刀箭。

  满清的照片遗留有很多,其中清军之服装龌龊如乞丐,而根据史书所记载,以往的哪个朝代军队的服装不是明艳耀眼? 满清国库常年空虚,而明朝国库绝大多数时间里都是盈满的,作何解释?

  且康乾盛世时满清之耕地面积竟然不过恢复到明朝崇祯末年的水平,实在令人大惑不解。 英国大使马嘎尼来华期间,记载北京街头乞丐很多。许多百姓都是蓬头拓面,衣杉褴褛,因此他形容满清不过是一个泥足巨人,“中国人”正在逐步退化到“半野蛮人”时代(见马嘎尼的中国行记)。

  反观明朝,来华的众多西方人士皆形容中国如人间天堂(见门多萨《中华大帝国史》)以至我不得不开始怀疑满清的盛世了。

  二、再谈独裁

  众所周知,明朝许多皇帝不上朝,然而国家竟然能够保持正常运转。不上朝的冠军当属万历了,然而万历时的对外战争均全胜。真不知独裁的政权如何能够在独裁者不问正事的情况下保持正常运转,对外战争全胜的。

  再说满清,满清皇帝的勤劳大家也都是知道的,为什么这么勤呢一切奏章都得自己批,一切事情都得自己决断,不知这算不算独裁呢?

  满清律规定:凡汉人三十人以上集会者,以谋反罪论处。不知道是算什么。 在满清的盛世时期,爆发了规模巨大的白莲教起义,这是中国历朝盛世所没有的事情。明朝出了多少个思想家?王阳明、顾炎武、黄宗羲哪个不是大名鼎鼎的思想巨匠?评中国古代十大思想家,明朝占了一半,而满清呢?似乎没出过什么大家。明朝杀人多杀王公官吏,满清杀人多杀民间人士,这算不算独裁啊?

  三、再说官僚制度

  明清都实行文官体制,但是实质却大不相同。明朝实行科举制,所有官员一律通过科举选拔,保证了民间的优秀人才能够为国家效力。

  而满清呢?也实行科举制,但是只针对汉人(满官是*血缘关系任命的),且规定官员中满汉各半(看似平等,然而从文明程度和人口比例上??担任。可见国家要员不是通过科举选拔产生的,而是通过血缘关系产生的。不知这个制度究竟使中国的政治体制倒退了多少年呢?

  明朝的官员贪污严重,而满清的官员是有过之无不及。民间传“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讽刺满清的所谓养廉银制度。而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贪官似乎也是出自盛世时的满清吧。

  再看明朝,对王公大臣各级官员惩罚极其严格,历代皇帝所杀的皇亲大臣不计其数(虽说过火),满清呢?杀的似乎只是百姓,大臣却未见动过几个,一个奴才和申还是等*山皇帝死了之后才杀得动的。

  四、再看军事

  明朝在衰落之时,尚能战胜全盛的**,打得**200年恢复不过来。以偏食打得横行西半球的西班牙葡萄牙海军灰头土脸。在亡国之后,以一支私人武装(郑成功)竟把号称海上马车夫的荷兰打回老家。

  再观满清,以数十倍之国力与**作战,竟然打得割地赔款。西夷数千,竟然打进北京!? 明朝时期,军队已经普遍装备火器,质量亦不逊色于西方,火炮之比例不逊于二百年之后之英国,火枪更是装备了1/3以上的部队。

  可是满清呢?而在近200年后,清军竟然还在使用骑兵集团冲锋的战术。一支近代化装备的军队竟然在200年不到的时间里退化回了刀箭时代?!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五、再看开放程度

  虽说有洪武时的片板不能下海,又有永乐归天之后的禁海令,然而抗倭战争之后,所谓禁海令已经形同虚设,民间的海上通商十分繁荣(郑氏家族的崛起就是明证),根据西方人士说,明朝是当时的世界贸易的中心,2/3以上的贸易都与明朝有关。

  自天启时开始,明朝政府特别重视与西方的交流,并且任命了许多西方人士为朝廷高官重臣,辅佐政事,并积极向西方学习先进的文化思想与科学技术。民间文化更是兴盛(甚至出现了发达的色情出版业)。

  再看满清呢?闭关锁国!那是真正的闭关锁国!不许与外国贸易,不许外国人携火器进入中国,不接受外国传入的先进技术! 说到这里,心中不快,不想再说了。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明朝免于灭亡的十次机会
 
  

  1, 嘉靖时代,兵部尚书夏言力主收复河套,反而被奸臣严嵩诬陷勾结蒙古意图谋反,遭嘉靖皇帝冤杀!

  点评:明朝坚持文官带兵制度,兵部尚书多为毫不知兵的腐儒,难得还有夏言这样富有战略眼光者。当时蒙古内部分裂,互相攻杀,鞑靼部可汗主动请降,以河套草原为厚礼。明朝却把这天大的陷饼扔出了门外,实在是天下头号傻瓜。事实上,明朝后期与满清作战之所以不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马的河套草原在蒙古人手里,造成了明朝马匹奇缺,以步军为主的明军难以抵挡满清骑兵的冲击。而且满清也经常通过蒙古人的控制区域袭击北京。若河套草原在明朝手里,既可为军队提供大量马匹,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骑兵队伍,又可以河套草原为基地,遏止满清对于蒙古草原的扩张,实为制约满清的一个重要棋子。可惜明朝却忙于内斗,弃重要战略要地于不顾,可悲可叹。

  2, 张居正死后,其新政措施被彻底废除,张居正家人也被办罪!

  点评:明朝后期,国家财政收入不过两千万两,加上“辽响”也不过三千万左右,还闹得民变四起。以明朝巨大的社会生产力,却闹得国库入不敷出,实在是不应该。明朝税收最大的弊端,在于纳税最多的恰恰是最贫困的群体。如此荒唐的税收办法,百姓又怎能不造反。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实质上就是按照个人财产进行征税,平衡贫富差距,同时丈量土地,遏止土地兼并,缓和社会矛盾。张居正当政十年,国家财政收入每年有八千多万,超过康乾盛世的最高水平,万历九年时的国库存粮充盈,即使十年闹灾颗粒无收也足以支用,这一点连汉朝文景之治也不可及。可惜了万历皇帝这个败家子,张相国一死就倒行逆施,一条鞭法全部废除,税收改为竭泽而渔的政策,还闹的山东苏州接连发生民变。明朝后期国库的空虚,起义四起。祸根正在于此。假如明朝可以沿用张居正的财政政策,最起码国家内部可以保证稳定,明朝可以用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应对满清的入侵。如此雄厚的国力,何愁满清不灭。

  3, 萨尔浒大战,明朝四路大军全军覆没,满清崛起。

  点评:直到今天人们还搞不明白,十万对六万,用的也都是名将,咋就打不过努尔哈赤的六万女真人呢!其实明朝从一开战就注定了失败,国库空虚,拖欠军饷,战士士气低落,(万历皇帝的税收政策惹的祸),加上一个愚蠢的四路进兵的主意。汉武帝第一次打匈奴也是四路进兵,结果让匈奴来了个各个击破,李广全军覆没。从此再不敢分兵作战,果然打了一串胜仗。与游牧民族作战最忌分兵,敌人在暗处我在明,加之地形不熟,一旦遭敌偷袭各个击破,覆灭的下场也就不远了。若明朝四路大军合力一处,那满清至多是骚扰一下明军而已,难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这样此战即便无功也不至大败。四路进兵的荒唐主意正是杨镐出的,此人无德无能,仅*巴结宦官得以高官。抗倭援朝战役他冲锋在后逃跑在前,白白葬送了蔚山战役大好战局,让岛津弘义从明军眼皮子底下逃走。偏偏万历皇帝好了伤疤忘了痛,如此重大的战役又启用了这个脓包。当时的兵部尚书孙承宗就曾质疑过此战法,可惜未被采纳。其实就算兵分四路也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只要推进得当,相互呼应,用兵谨慎,加上良将指挥,一样可以把女真人打入死地。明朝当时不缺良将,熊庭弼和孙承宗都是文武双全的将才,可万历皇帝偏偏放着不用。以至让努尔哈赤一战定乾坤,从此和大明朝分庭抗礼。拖欠军饷,战法荒唐,用人不当,三项错误哪怕明朝少犯一个,此战也绝不会大败。满清也不会崛起,可惜,可惜。

  4, 天启末年崇祯初年,满清两次进兵朝鲜,朝鲜向明朝求救,明朝皇帝置之不理,并禁止辽东大军援救朝鲜。朝鲜灭亡,成为满清藩属。

  点评:大家都说万历皇帝糊涂,从此事看来,天启皇帝和崇祯皇帝更是愚蠢到家了。万历皇帝再糊涂,也还知道朝鲜中国唇亡齿寒的道理,硬是不惜花七年时间把小鬼子打趴下。有人说明朝皇帝有骨气,看看这两个家伙的表现,是有骨气的作为吗?失朝鲜则失中国,你爷爷万历懂得,做孙子的你们怎么就不明白呢!满清攻朝鲜用了近十万人,基本上是他们全部的家当了。辽东大军驻扎在宁锦防线的不下二十万,要么抄其老窝,要么在鸭绿江断其后路,两者选其一都可把满洲人置于死地。当时的朝鲜还是打的很顽强的,几乎让满清陷入泥潭里。可惜明朝隔岸观火,坐视友邦灭亡。当然,当时明朝刚经过宁远大战,需要巩固防线,就算辽东大军准备不足,明朝全国有200万军队,山东江苏还有明朝的水师,以明朝战船的航海能力,援救朝鲜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以辽东军坚守宁锦防线,调各地精锐水陆并进援助朝鲜,水师经鸭绿江断清朝十万大军后路,纵然不能得全胜,朝鲜也不至灭亡!丢了个朝鲜事小,但明朝的不作为算是彻底让人寒心,朝鲜战前,大部分蒙古部落还是站在明朝一边,朝鲜战后,几乎全都倒戈向了满清,结果是满清之后数次从蒙古地区入寇中原,打的明朝找不到北。更为严重的,朝鲜雄厚的资源更是给了清朝以支持。若朝鲜不丢,明朝就有了一个收复辽东的基地,丢失朝鲜如损一臂膀,可谓痛心疾首。

  5, 天启末年,袁崇焕与满清议和,遭阉党诬陷,被迫解职,议和遂告破裂。

  点评:宋朝出了个秦烩,从此中国人就视议和如虎,似乎谈议和就是卖国。实际上议和是个中性词,关键是看在什么条件下议和,议的又是怎样的条款,汉高祖与匈奴和亲,唐太宗与突厥订谓水之盟,从条约本身看,无一不丧权辱国,可也正是这些条约,为中国赢得了休养生息的备战时间,经过养精蓄锐,终于有了汉武帝反击匈奴的胜利和唐太宗灭亡突厥的奇功。可惜明朝皇帝鼠目寸光,一听议和就暴跳如雷,仿佛议和就是卖了祖宗的万里江山。事实上当时与满清议和,对明朝来讲有百害而无一弊。当时明朝国内朝政腐败,关中连年饥荒,民变四起。明朝军队忽发于关中,忽调往辽东,两线作战自顾不暇,明朝太需要充足的时间去整顿内部,安抚民众恢复生产了。暂时的退让以积蓄实力有何不可。况且当时的满清对中原江山还不敢存非分之想,一没敢向明朝要公主来和亲二没敢称皇上,条约里甚至连独立都不敢提,只希望明朝皇帝封其一个爵位,与明朝诸侯王平级而已。这种条约既不破财又不伤面子,损失比汉朝的和亲要少的多。更何况一旦条约订立,满清与明朝就可进入相持阶段,明朝有充足的时间和国力来准备收复辽东,而以满清的人口和国力,是无论如何也拖不过明朝的。只要明朝皇帝有收复山河的决心,女真人的覆灭就只是时间问题。可偏偏明朝皇帝一幅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气概,慷慨忠烈的荒唐。此后,李自成起义,明朝军队内忧外患,两线作战,终于导致了国家灭亡的下场。

  6, 满清第一次兵围北京战役,皇太极用反间计骗崇祯杀了袁崇焕,明朝自坏长城,此后,满清数次经蒙古入寇北京,给明朝以沉重打击。

  点评:整个事件里明朝一共犯了两大错误,第一就是杀袁崇焕。这是傻瓜都明白的。当时全国人民都知道袁将军冤枉,惟独北京人民和崇祯皇帝认为袁将军该杀。当时袁将军千里奔袭,阻击清军,使清军进攻被遏止,此战虽打的漂亮,但袁将军自己也承认,以九千骑兵阻击清朝十万大军,是带有赌博性质的,胜的实在侥幸。其后就坚守不战,等待援军。满清被拒在城外,就在北京城周围以烧杀抢掠泄愤,于是北京老百姓就把遭殃的帐算在袁崇焕头上。老百姓的愚昧还可以理解,但崇祯的不知兵就是荒唐了,坚守待援是每个有头脑的人都明白的道理,偏偏崇祯不明白。杀了袁将军,更是寒了二十万辽东军民的心,为了这么个糊涂蛋肝脑涂地,到头来也是被冤杀在菜市口,还有谁能为这样的朝廷尽忠。袁将军死后,其部将多人投降满清,祖大寿虽至死未给满清出一计,其部队却成了满清灭亡明朝的先锋,孔有德等人更是封王封侯。此后,明军叛变者日益增多,辽东防线更为虚弱。第二则是战术上的错误,清朝十三万人孤军深入,其实是犯了兵家大忌,长城沿线各关隘依然在明朝手里。若明朝能在京城外与敌人长期相持,再集中数倍于敌的大军封锁长城关隘(这对明朝不是难事),将其合围,满清十三万大军必将陷入死地,即使皇太极能侥幸突围,满清也必定元气大伤。(俄罗斯在对抗拿破伦时即用此法)假如明朝更有胆气一些,一面调集内地兵马援救京城,一面由祖大寿率辽东兵北攻满清老窝,引满清主力回援,再于半路截杀,(即围魏救赵之法)那更是一刀桶进满清心窝,满清势必一战即亡。可惜崇祯皇帝内不识忠奸外不辨兵事,仅将满清击退就心满意足。让本是一次置满清于死地的绝好机会白白丧失。

  7,

  明朝末年,关中持续八年大旱,闹的民变四起。李自成张献忠揭竿起义,天下大乱。明朝曾一度取得平叛胜利,收复张献忠,击败李自成,赢得了一时的安定,但天灾持续,明朝又没有采取措施进行赈济,导致民变再生,李自成东山再起。最终灭亡明朝。

  点评:明朝能在两线作战的情形下平定李自成第一次起义,实在是上苍眷顾幸运之至,这本是明朝振兴的大好机会。有人说明朝灭亡是因为天谴,但仔细看看历史,汉唐时代关中也曾有过类似灾难。唐高宗时代关中曾连续干旱十年,受灾四年,结果唐高宗采纳宰相裴炎的建议,在关中第三年大旱时果断停止了对西突厥的用兵,调十万大军兴修水利,同时尽全力赈济灾民,其后七年虽旱灾横行,但关中却出现灾年无灾的奇迹。其后唐朝稳定了内部,兵发西域,灭亡西突厥,势力扩展到帕米尔高原。后来唐玄宗开元二年,关中又出现百年不遇的蝗灾,加上官吏暴虐,横征暴敛,天灾人祸激的民变四起。唐玄宗命宰相姚崇主持灭蝗,杀四十二名贪官平息民愤,并令各王公大臣拿出私家俸禄赈济灾民,一举扭转了局面。才有了后来的开元盛世。可见天灾并不可怕,重要的在于人谋。明朝的天灾,可以说是七分人祸,官吏贪婪,横征暴敛,国家不顾灾荒,一味加税。终于导致人民起义。如果在明朝平定李自成第一次起义后果断采取措施,整顿吏治和税收,调集江南钱粮赈济灾区。(明朝有京杭大运河,作到这点应该不难)并花大力气治理黄河。(明朝的科技和人力作到这点也不难)以稳定人心,安抚百姓。那李自成绝对没有作乱的土壤。农民军攻克北京的一幕也绝不会上演。可惜,在对待天灾问题上,崇祯皇帝连唐朝最懦弱的唐高宗都不如。

  8,

  明清松山战役,明军十三万清军十万,主将洪承畴定下步步为赢的战略方针,以相持战的战法,依*优势的火器防御层层阻击清军,几乎把清军拖垮。可惜糊涂的崇祯皇帝好大喜功瞎指挥,接连四道诏书逼洪承畴出战,洪承畴痛哭一场,明知必败依然出击。结果兵败被俘。此战是明清之间最大规模的主力决战,自此,明朝尽失关外堡垒,山海关成为前线。清朝掌握了全线进攻明朝的战略主动权。

  点评:此战是明清之间最大规模的主力决战,几乎是关系着满清的生死,明朝胜则满清衰,满清胜则明朝再无法在关外立足。十万八旗兵几乎是满清的倾国之力,明朝也精锐尽出。应该说此战从开始阶段还是向对明朝有利的方向发展。洪承畴虽说没有气节,但军事才能还是很强的,甚至不亚于袁崇焕。更何况,他的身边是袁将军留下的宁锦防线,配备大量精良火器。若打攻坚战,满清势必吃亏。祖大寿的临阵倒戈又为明朝增添了生力军,并撼动满清全线。从兵力上看,明朝十三万满清十万,但明军野战能力弱于满清八旗。更何况如此大规模的兵团作战,表面看打的是军力,实际上打的是钱粮,后勤乃至综合国力。满清国力弱小,速战速决是唯一的选择,而洪承畴制定的相持战战略则是明军扬长避短的最佳战法。只要再给洪将军个把月的时间,满清就将被彻底拖垮。而他的这一方略也眼看就要成功了。可惜崇祯皇帝连这个把月都等不了了。平心而论与宁远之战明朝政府的不作为相比,崇祯对此战还是很重视的,可事情坏就坏在他的重视上。汉武帝亲自制订攻击匈奴的方略,是因为他本人自小熟悉军事,且对匈奴的情况有完整的了解。崇祯没有汉武帝的本事,却偏偏要凑这个热闹。崇祯逼洪承畴出战的四道诏书,比秦烩催岳飞回师的十二道金牌还要可恨,毕竟岳飞还是把军队完整的带了回来,可崇祯的诏书却直接断送了十三万大军的性命,和前线原本大好的局面。后人都骂洪承畴卖国求荣,不可否认洪承畴后来的表现实在是一个汉奸,可谁想过此战中他是在力战到最后一刻在被俘的,又有谁想过象崇祯这样昏庸无能的皇帝,又怎么值得为他殉节效忠呢!这一点,连明朝遗老黄总羲也看不过去了,他在他的《崇祯年评传》里也毫不客气的批评了这一切。回想这场战争,我们得到的,除了遗憾与叹息外,更多的则是深深的悲凉。因为一个王朝甚至一个民族的命运,就被一个白痴皇帝的四道诏书所改写了。

  9.北京失陷后,南明建立,不久清军南度长江,兵不血刃占领南京,南明小朝廷灭亡。

  点评:和南宋同样的情形,但南宋尚且苟延残喘了几十年,南明却迅速败亡。宋高宗再昏庸,也比弘光帝圣明一点。宋高宗还知道收编南逃的北方汉人,组成如虎狼之师的岳家军对抗敌寇,弘光帝除了享乐之外别无所长。当时明朝在长江沿线尚有几十万大军。可一个无能的皇帝加几个卖国的大臣,就足以把国家卖掉了。不容否认江南百姓和官兵的抗击还是英勇的,嘉定,江阴和扬州都给了满清以极大打击,使他们以屠城泄愤。但皇帝投降,群龙无首,军队各自为战,这样的抵抗最终也只能被满清各个击破。假如弘光皇帝哪怕有宋高宗的一点血性,假如明军可以上下一心,凭借长江天险拼死守卫。那满清是很难过长江的。最差的结局也是和满清划江而治,纵然不能光复山河,也可使明朝政权再残存下来。今天有人说江南人懦弱,说江南是卖给满清的。但是从历史的真实情况看,江南百姓的抵抗还是英勇的,他们打出了中国人最后的血性和勇气,可谓是虽败尤荣。百姓没有要卖国的,甚至大部分军队也是要抗战到底的,卖国的是皇上,是那些高官厚禄的大臣,是那些满足苟安的皇亲国戚,是那些满口君君臣臣读圣贤书做肮脏事的腐儒。三千大军齐解甲,竟无一人是女儿。一出《桃花扇》传唱千年。有人说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世界第一大悲剧,我看《桃花扇》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出戏深刻的揭示了一个真理:我们为什么会亡国,我们为什么会被屠杀。

  10,

  永历政权建立后,李定国将军在云南贵州一带连破清军,杀死清军两位王爷,清军在西南的兵力几乎被损失殆尽。满清统治区里大量汉军也举兵起义响应。李定国于是奏请永历帝出兵四川。抢在清军主力南下前占领巴蜀和汉中地区,以进兵中原。但永历帝却担心李将军功高震主,于是令其原地休整,并派孙可望分其兵权,谁想孙可望举兵叛乱,永历政权发生内讧,叛乱虽最终平息,但南明元气大伤,更使清军赢得了集结兵力的时间。不久吴三桂进兵云南,永历政权灭亡。

  点评:这简直是抗清战争以来最好的局面,可以说是千载难逢的光复山河的良机。当时满清虽已有百万大军。但三分之二为汉军,其多数汉军都还处在观望状态,并不真心效力。李定国接连击败孔有德和尼堪外兰部,射杀二王,可以说是对满清西南势力的毁灭性打击。更使得满清汉军军心浮动。湖广总督就曾上奏满清朝廷,说汉军已不敢与李定国部战,请求朝廷速派八旗主力。而清军主力若要增援,没有几个月是办不到的。何况郑成功此时也在福建牵制清军。四川虽说有天险,但从贵州入川,比从中原入川要方便的多。若占四川汉中。那进可取八百里秦川,退也可凭天险自保。若此方略成功,明朝可以说是进退有余。光复山河大有希望。与明朝诸多昏君相比,永历皇帝还算是比较开明的。接纳李定国的大西军显示其魄力。但他继承了他祖宗一贯的猜忌心,不敢委以重任,更兼重新宦官,以至起用了孙可望这个败类。真是重导了明朝昏君的覆辙。明朝不缺将才,可惜皇帝无能,用人不当。让这最后的机会也白白流失掉了。之后,李定国败退缅甸,含恨客死他乡,永历皇帝被吴三桂活捉,用弓弦勒死。明朝也就这般寿终正寝了。由此看,并不是满清灭亡了明朝,而是我们自己葬送了自己。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武侠祭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简单的一句话概括了金庸小说中侠客的最高标准,实际上也是大多数武侠默认的一个标准,武林中不管黑白两道,杀人放火是寻常事,打家劫舍是谋生手段,但如果勾结外族卖国,那么一定会遭到一致唾弃。而金庸之前的武侠,也有人更严格的贯彻这个原则,就是梁羽生,他笔下的主角不论男女大部分充满着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坚持武装斗争反朝廷的活动,在革命事业一切个人情感都可以暂时不管,从《七剑下天山》开始,每一代主角出来就一定是以反清廷为己任,偏偏用的方法还只有一种,就是新疆(后来变成四川)拉拢少数民族造反。这样子前后反了十几本,注定永远反不成功的斗争看多了一个模式实在没法忍受,实际上,他被人认为出色的作品,反倒是《云海玉弓缘》这类不怎么反朝廷的故事。

  即使在金庸自己小说中,真正贯彻这一原则的人也不多,因为武侠小说更多着眼于江湖。而在主角身上体现这一句话的人,也正是在襄阳城外对杨过说出这一句话的郭靖。

  郭靖之前,书剑里的陈家洛和碧血剑的袁承志不是没有按照这条标准行事,只是这两部金庸的早期作品限于功力不足,大部分故事情节实在不怎么吸引人,连带两个主人公也跟着没滋没味,好在金庸马上就有射雕出场,一统武林,取两者之长舍两者之短,这个人物终于定型成了郭靖。

  杨过问道:“郭伯伯,你说襄阳守得住吗?”郭靖沉吟良久,手指西方郁郁苍苍的丘陵树木,说道:“襄阳古往今来最了不起的人物,自然是诸葛亮。此去以西二十里的隆中,便是他当年耕田隐居的地方。诸葛亮治国安民的才略,我们粗人也懂不了。他曾说只知道『鞠躬尽瘁,死而後已』,至於最後成功失败,他也看不透了。我与你郭伯母谈论襄阳守得住、守不住,谈到后来,也总只是『鞠躬尽瘁,死而後已』这八个字。”

  郭靖称得上这句话,也称得上大侠的名号,射雕里的少年郭靖,性格上塑造的很简单,坚守的道德规范也是很基本的几项传统美德,守信,守义,知恩图报。他的武功招式简单,一上来学会了降龙十八掌,之后至多加上九阴真经的辅助,终于二次华山论剑可以与前辈高手比肩,他的头脑不算好,很多事想不通,但是却偶尔能说出连老顽童一辈子想不通的道理,小事上有黄蓉出谋划策,然而大局上黄蓉却总是按郭靖的主意办,他不算大智若愚,只是单纯觉得对的事情就去做,也不会讲太多道理,更不会惺惺作态,只是每个认识他的人都会自然感到他的性情源于自然流露,即使把他当成杀父仇人的杨过,在杀他之前的时候,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一直内心对他的钦佩。

  射雕里的郭靖从少年到青年的成长只是一部分,而神雕中的郭靖完成了整个人物性格补完及升华,武功上已经是一代宗师,独闯全真教,大破天罡北斗阵,打得百余名道士狼狈不堪,襄阳城墙上施展上天梯功夫,惊得城上城下万军寂静无声。性格上依然坚持遵守的道义原则,而江湖上许他为天下第一大侠,不单是因为他的武功,而是因为苦守襄阳十几年的苦心孤诣,最后终于和黄蓉一起以身殉城。

  历史的襄阳守城只有比小说中更为惨烈,在蒙古军势已经横扫天下之际,南宋的皇帝大臣们依然信着北兵已退的梦话,对襄阳城发来的一封封求救信置之不理,在没有援兵,没有退路的情况下苦守五年,将蒙古铁骑一次次逼退,在互为犄角的樊城被攻破后,襄阳失去了最后希望,守将吕文焕每日巡城,一定望着南方皇城的方向大哭一场后退下,终于最后选择了投降,襄阳陷落,南宋随后也灭亡了。

  金庸没有写出这一段,郭靖殉城的故事也只是在倚天中简单的一笔提过罢了,对大家来说,或许也无法接受在襄阳城破当日,郭靖力战至死的描写,留作永远的空白好了。

  射雕三部曲中的人物,郭靖朴实,杨过偏激,张无忌软弱,后两个人物性格中为此少了一份英雄色彩,杨过的性格叛逆来自少年时的经历,它追求的世界只有和小龙女的古墓,少年时闯荡江湖,所做的事不过是随心而行,后来襄阳城所办两件功劳,无非是博小女孩一笑,他本人不会有多少国家民族的观念。

  杨过的死结在于他的杀父之仇,在于他和小龙女之间的礼教大防,加上情花之毒,让他的前半生忧多乐少,十六年来浪迹江湖风霜扑面,他从全真教弃徒成了神雕大侠,江湖人觉得他这么高强的武功,没有办不成的事,只有他一个人慨叹“天下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而他初期执著的报父仇,最后也终于在他了解自己身世后成为空谈。

  杨过道:“柯公公,晚辈拜托你一件事,请你替先父立过一块墓碑,碑上便书:‘先父杨府君康之墓,不肖子杨过谨立’几个字。”柯镇恶一怔,随即会意,说道:“不错,不错!你原是不肖令尊。你之不肖,远胜于旁人之肖了。老朽定当遵办。”

  他放弃了父仇,剩下的只有等待十六年后的重逢,绝情谷寂静无语,一夜白头的他终于跃入深谷,所幸金庸笔下留情,也或许是迫于读者压力,给了他一个欢乐收尾,于是他赶赴襄阳去做最后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他终于成了天下人景仰的侠客。

  柯镇恶说“杨公子,你在襄阳立此大功,你父亲便有千般不是,也都掩盖过了。他在九泉之下,自也欢喜你为父补过。”连曾经想杀他的郭靖最后也原谅了他,因为他飞石击杀了蒙古大汗,杨过也承认“倘若我终于误入歧路,那有今天与他携手入城的一日”,然而这一段读起来却觉得很是无奈,这个曾经放荡不羁的少年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学会了规范世故,学会了人情冷暖,总算把自己的棱角磨去了。

  “终南山后,活死人墓,神雕侠侣,绝迹江湖。”他从古墓中出来,最后终于又回到了古墓。

  至于张无忌,恩……实在没什么想说的,金庸自己也已经说了“张无忌不是好领袖,但可以做我们的好朋友。”对于这个人大概也只能等喜欢他的人来谈了,倚天一部书格局比射雕大气,场面比射雕开阖,打斗比射雕精彩,唯独主角一项大败特败,里面出彩的人物有张三丰,有谢逊,甚至有小昭,但绝对没有张无忌,整部书写的不是他,而是无数人,一个个故事,大场面的描写为之后的天龙打下了绝好的基础。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一句话最常遇到的现实问题就是一个人没法选择出生的民族和国家,更未必能决定所站的立场,发生冲突时要如何抉择,射雕中的郭靖比较幸运地回避了这个问题,他生在蒙古长在蒙古,但他是汉人,蒙古灭金他为报父仇去参与,而蒙古要灭南宋,他立刻阻止,而母亲自尽,让他毫无顾忌站在汉人一方,如果一切反过来呢?

  萧峰给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在金庸所有主角中年龄最大的一人,也是最有英雄气概的人,段誉一见他,立刻慨叹“燕赵之地方有的豪杰”。生死无惧,酒来碗干,英雄豪杰的形象已经脱然跃出。

  他武功绝高,除了那个无名老僧可以算是表现最高的一人,更在于出手之间的特征,如果说郭靖尚有九阴真经的速成,萧峰则单纯的描写成武学奇才,寻常的一招一式在他手里施展出来就是有绝大威力,一套太祖长拳打得少林寺高手节节败退,出手正大光明,掌力雄厚绝伦,端的是一代高手风范。他为人忠厚,四长老叛他要杀他,他甘愿以自己鲜血替他洗罪,他能谋善断,一场叛乱被转眼间平定,他身为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绝不摆高手架子,可以和段誉结拜,和帮中弟子也打成一片,丐帮在他治理下日益兴旺。

  这样一个看上去毫无缺点的人,因为发现他是契丹胡虏,立刻不容于天下,加上巧合安排,他成了杀父母,杀恩师,天下人共弃杀之而后快的大奸大恶之徒,一夜之间他不容于中原武林,远奔塞外,一过雁门关,此生永不还。

  即使他是契丹人,他一样是个英雄,聚贤庄千万人吾往矣,“我杀你不是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打得群雄束手;少林寺外燕云十八骑奔腾烟举,隔空数掌震退星宿老怪,一把抓起慕容复掷飞,“北乔峰,南慕容”的确耻于齐名,没有人敢不承认他的男儿气概,提得起放得下,天大的事情一肩来抗。

  但是他越是英雄,他的不幸就越多,别人评论天龙三个主角,段誉得失由命,虚竹不求自得,只有最主动追求的萧峰最苦,最爱的阿朱死在他掌下,追寻的大恶人是他父亲,他没有一件仇能报,没有一个人可恨,也没有一个人能爱,他自信半生多行仁义,然而他最后发现那些朋友还不及刚认识的两个结义兄弟。

  过了一会,乔峰缓缓的道:“我一向只道契丹人凶恶残暴,虐害汉人,但今日亲眼见到大宋官兵残杀契丹的老弱妇孺,我……我……阿朱,我是契丹人,从今而后,不再以契丹人为耻,也不以大宋为荣。”

  他是契丹人,但是他生长在汉人间,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还是想做一个汉人,所以契丹南下入侵他阻止,在他内心里已经依然认为自己是汉人,

  但汉人不容他,契丹人也不容他,他最后想的是去两边都不是的女真族度过余生,但是最后他阻止了辽国入侵,为大宋立下大功,成为辽国的罪人,他父亲的仇恨有一个无名老僧来化解,他却没有,所以他终于自尽于雁门关前。

  中原群豪大哭,承认“你虽是契丹人,却比我们这些不成器的汉人英雄万倍。”只是那些话他再也听不到。雁门关前绝壁屹立,几百年前,这里没有辽国,没有大宋,几百年后,这里也没有辽国,也没有大宋。

  二

  国家和民族的话题,是一个需要探讨太多也太沉重的部分,武侠承载不起,所以金庸在天龙之后又回到了传统的江湖上,这一次没有两军对垒,没有时代背景,只有一个江湖人走的江湖。

  金庸喜欢写隐士,特别是出来闯荡江湖一番之后再归隐的隐士,“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种张子房的行径是传统人士的向往,也符合自然之道,“得法而忘法,入世后出世。”而笑傲江湖里面也有着隐士,一个真正的江湖人令狐冲。

  笑傲江湖的里面的江湖世界是一个隔离了现实的江湖,里面所有的武林人生来就是江湖人,有人就有江湖,就有人性,所以这个江湖有着社会的无数特征,里面所有人都有所求,有所蔽,为名,为利,为情,为义,为武林盟主,为天下第一,为千秋万代,一统江湖。没有人能跳出这个圈子,金庸自己说令狐冲是天生的隐士,因为他就隐在这个江湖里,心无拘碍,天地自宽,坐看沧海潮生潮落。

  令狐冲的性格极为复杂,包括无数部分,他有郭靖仁义的部分,但是他生性滑头,绝对不会坚守传统道德,他有杨过放荡的部分,但是他已不年轻,绝对不会刻意表现叛逆,他有张无忌心软的部分,他也有萧峰豪侠的部分,这么多特征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自在的令狐冲。什么人从什么角度看他,他就是什么样子,华山门下的人看他是那个为人磊落的大师兄,恒山门下看他是那个行侠仗义打抱不平的令狐掌门,

  岳不群看他是背师学艺的本门弃徒,岳夫人看他是天性善良的冲儿,方正冲虚看他是大局把持得定的少年英侠,任我行看他是不拘于世俗的忘年小友,正派人士看他是浮滑浪子,魔教人士看他是英雄豪杰,盈盈看他是如意郎君,东方不败看他……东方不败没看上他。

  有这么多人眼中不同的评价,令狐冲自己就是令狐冲,浪迹天下,随遇而安,他失意的时候武功尽废,也一样坦然处之,他得意的时候武功尽复,也没有多么开心自得,他尊师重友,他苦恋小师妹,得不到的一切他也没有强求,他不拘于身份,不在乎名声,传统的礼义约束不了他,

  他所坚守的只有心中的自己一把尺子,他不想做,不能做的事情不会为别人改变。外圆内方,自在自由的令狐冲内心深处也是一个极为自傲自信的人,所以即使是骄傲的大小姐盈盈,在他面前也收起了小性儿,最终琴萧合奏

  笑傲江湖之曲,两个人携手共游华山,令狐冲不算是退隐,他永远都在这个江湖里,根本不想出来。

  架空武侠的世界到了尽头,无非一个笑傲江湖,金庸最后的武侠还是回到了社会来。

  鹿鼎记的成就已经无需多说,各方面都承认这部小说是金庸小说中不论笔法还是立意都是价值最高的一部,最常用的说法就是鹿鼎记已经超出了武侠小说的范畴,不再是一部单纯的武侠小说。

  和笑傲江湖完全脱离现实的情况相反,鹿鼎记不仅故事完全和历史结合,里面的每个武林人士几乎都围绕着现实的皇朝背景来转,天地会想当皇帝,平西王想当皇帝,神龙教想当皇帝,至于清朝自己,当皇帝当得很舒服,当然不肯放手,所以大家争这个皇帝争得热闹,至于武林中那点小事,先放在一边好了。

  仔细想想如果概括一下鹿鼎记的故事,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凭借一些为人处事的手段,一些看似高明实际漏洞百出的计策,一次次好到不能再好的运气,一路飞黄腾达,左右逢源,最终娶了七个老婆,做成了一番大事业,大家一定会骂,这tmd是三流玄幻,对,现在的人这么写,的确是三流玄幻,但在当时,这就是伟大的一个剧本。

  鹿鼎记是浪漫主义的,因为它里面的事情完全不可思议也不合理,里面的皇帝,太监,官员,侠客,枭雄都被抽取出固定的特征,脸谱化,一个小孩用一些根本不算高明的手段,就能呼风唤雨,这些完全是理想化的编造出来的剧本;鹿鼎记也是现实主义的,尽管我们觉得那么多地方不可能,韦小宝一路冒充混到皇帝身边不可能,韦小宝*着大把银票和皇帝宠信不可能,韦小宝凭借多一点的情报骗到无数人不可能,韦小宝*着评书打胜仗不可能,但是看着韦小宝指点罗刹人造反时说的那九个字,“我们中国人,向来这样。”忽然觉得,一切也没什么不可能的。

  韦小宝的人物性格也同样被无数人分析的不用多说,我们看着这个人,就是看我们自己,我们想发财,想做官,想出名,想娶美女做老婆,偶尔也想讲讲义气当一次大侠,所以我们没有多少人会讨厌这个人,即使那些缺点,也被无意中抹去了。

  以这样的人物为主角,也代表着理想中的武侠人物走向末日,在有火枪的时代,在神功开始抵不过科学的时代,鹿鼎记里面的武功高手已经没有神话,而他们追求的现实目标也令他们不再是武功高手,那些是凭借武功没有用的事情。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陈近南。

  话说那陈近南,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错了,“平生不识陈近南,但称英雄也枉然。”这句话一出,奠定了鹿鼎记里一位侠客的形象,而开头第一章,书生谈笑退敌,报上名号的一刻,分明是一个英姿飒爽的登场。

  相貌堂堂,武功高强,文采横溢,军战精通,天地会总舵主,率领反清复明的义军,如果在别的武侠里,他本是一个毫无缺陷的正面人物,但是在鹿鼎记里,这位大侠却很少有开心的时候。

  以他的见识,他明白清朝的皇帝已经治理天下渐有成效,人心不再思明,他所进行的事业希望渺茫,但是他本着士为知己者死的原则,尽人事以待天命,为反清复明一生奔走。他率领天地会,在江湖上声望卓著,但是却要听令于一个无能的郑二公子,他手下无数大好兄弟,但精于军事的他明白打起仗来这些人的见识派不上用场,他为人正直,也逼得为做大事不择手段收韦小宝为徒,却只有着一个小徒看得出这师傅眼中常有不乐。

  韦小宝在陈近南死的一刻,终于明白自己把师傅当作父亲,那是鹿鼎记最为感人的一处,没有爱情也没有友情的世界里,毕竟还有着这种亲情在,红花会反朝廷失败,总算还有个轰轰烈烈的刺杀,天地会却是根本连皇帝的影子都摸不到,联络四处武林豪杰,发掘宝藏,断了鞑子龙脉,这一切在皇帝眼中,根本只是徒劳,连对手都称不上,几个内奸,就瓦解了天地会。而韦小宝自己忠义不能两全的时候,他做出很符合个性的选择,一走了之。

  鹿鼎记的归宿写尽了金庸的武侠世界,入世出世,武侠不再神话的时候,就走到了它的末路。

  三

  开始读古龙的小说之前和之后,最头疼的一个问题是古龙作品的真伪问题,在咨询不那么发达的年代根本不清楚古龙全集的目录,偏偏还作品甚多,金庸虽然有全庸金童不少结拜兄弟,一共也不过十五本,加上难以模仿的长篇巨著,所以伪作无所遁形,而古龙自己前期风格不稳定,后期也良莠不一,很多风格模拟甚似的作品完全可以蒙混过关,等到后来了解清楚,又发现这个人晚年有着写个开头让别人去代写的贱格行为,确认自己看全了该看的古龙作品,已经花了很长时间了。

  古龙的小说风格之明显,就和优点与缺点一目了然,短句精炼,悬念迭起,几下子就能吸引人看下去,而悬念越铺越大,最后能不能收得回来就是另外一回事,而众所周知古龙不愿意写打斗场面或者说就不会写打斗场面,重要决斗基本是侧面烘托或者干脆略过,所以看古龙小说,必须要做好习惯有头没尾甚至没头没尾的故事的准备,谁让你是自找的。这样的行为多了,也就成了古龙的风格,个别交待故事情节比较清楚的作品大人物,血鹦鹉等,反而不如其余系列成名。

  古龙的剧情可以让一读就欲罢不能,却未必能让人记住,大家多半有印象,还是他笔下的一个个人物。

  福楼拜曾说十九世纪后不会再有小说,因为故事已经写完了,古龙则说福楼拜忽略了人类的感情一直都在变。故事的曲折变化会有穷尽,人类感情的变化却是无穷的。所以,人类的思想感情,是写不尽的题材。尤其是利用不同的文学型式,可以描述出变化多端的感情思想。

  那也许是古龙指导自己写武侠的格言,他朝着超越金庸的方向努力,尽管没能走完,但至少走出了一条别的路。

  别人评价古龙写的女角色不过三种,第一种是美女,用来当男主角身边每集的花瓶;第二种是妖女,以为一脱可以征服天下男人;剩下比较少见的是第三种,这说法很是精辟,如果按这个概括古龙的男主角,那么第一种是毫无目的的痛苦者,第二种是有目的的痛苦者,剩下比较少见的不痛苦者是第三种。

  之所以痛苦的主角多当然可以解释为人生多苦,但实际上这在于古龙自己的经历人生决定写什么样的故事,按照他的定义来看,大多数武侠男主角一定要痛苦,如果说李寻欢还算得上有痛苦的理由(虽然也是自找的),那么楚留香陆小凤之列的痛苦理由就实在令人说不过去了,这种大侠们每次登场换一个姑娘喝花酒醒了之后痛苦的故事,也许某些相仿的时候能触动心境,但每次出来痛苦一阵,感受“酒醒之后的空虚,繁华之后的寂寞”这种欠打的行为,除了和大侠们有相同经历的人否则很难感受,而我相信这种人是不多的。

  至于真正有资格痛苦的第二种人比如傅红雪,我们知道,他反而是不怎么喝花酒的……

  古龙善写男人不善写女人,善写友情不善写爱情已经是公认的,或者说他心目中友情远比爱情高上许多,这从他会写出李寻欢把林诗音送人的扯淡故事能看出来,认识的人当中不论男女没有一个对此有正面评价的,大概也只有古龙一个人认为这不错……李寻欢是古龙小说里最为成名的一个角色,虽然这个人的性格可圈可点,古龙自己倒是经常强调李寻欢人格多么多么伟大,宽容,善良,接触他的人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但这种自夸自卖的行为说服力不大,就如同他说苏樱翻来覆去只有风华绝代四个字,我还是一样感觉不到……扯远了,与其说李寻欢的人出名,不如说他的刀出名。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八个字一出,所有人为闻之胆寒,“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也奠定了李家飞刀这一块招牌,虽然飞刀第二代被外人学去了,李家自己第三代就没落了……但是小李飞刀已经成了一种标志,那种影响力不仅在于整部飞刀系列,在所有之后的作品,大家都把小李飞刀当成一种信仰,进而影响读者,成为真实存在的象征,一如金庸的降龙十八掌和独孤九剑。

  古龙说自己要在武侠里不再写神,写魔头,而是写有感情的常人,实际上……估计大家还是觉得他的武侠里一样有神,有魔头,而强烈的感情是有也大多超越了常人的范畴,偶尔没有神和魔头,大家也不再喝花酒的故事是《欢乐英雄》

  “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就是欢乐的。”

  对这句开场白印象因为深刻无比,接下来的话就是“郭大路人如其名,的确是个很大路的人。”

  痛悔过去的不孝子,浪荡落魄的伤心儿,年轻逃婚的贵公子,最后一个女伴男装的先不管,欢乐英雄从这几个人开始,慢慢引出了每个人的过去,里面的英雄们终于不再一掷千金,不再破除阴谋,他们面对的是生活琐事,以及自己所逃避的过去,古龙例外的没有折磨这几个人,而是为每个人安排了幸福的结局,成了真正的欢乐英雄。

  欢乐英雄未必是最喜欢的古龙故事,但却是最难忘的古龙故事,以现实中的眼光去看欢乐英雄,就是一个人住的房东搬进来两三个房客,最后变成了富贵山庄男子四人宿舍了,而大学时代过来的人,看欢乐英雄也一定会有别样不同的感觉,在朴素的共产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的郭大路王动他们,和年轻的自己一样有活力又没持久性,一样的贫穷又对未来充满梦想,一样的忙来忙去又无所事事,也许还像他们一样一起疯,一起笑,一起谈女生,一起醉倒在街头……

  也许古龙值得谈的地方还有很多,因为古龙留白的恶习留下了无数未解的悬念和猜测,比如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一战的实况,比如青龙会的首脑到底是谁,比如那一口箱子的原理,等等,只是这些,永远不会有答案了。

  金庸的武侠是童话,古龙的武侠则是梦,大家都在江湖的梦里放浪形骸,直到醒来那一刻。

  四

  大侠主角们进入江湖的理由不一,高尚一点的为了反清复明,传统一点的为了行侠仗义,悲壮一点的为了报仇雪恨,平凡一点的为了成名立万,还有的就是学了一身功夫,不肯埋没于山林之间,当然也有就是出来追姑娘的,总之理由要什么样的都有。不过一个后续的问题也跟着来了,当仇报了,恩还了,钱赚够了,官当上了,武林盟主当上了,反派魔头轰爆了,大侠们站在孤峰上,左手搂着七八个姑娘,右手拎着四五种神兵利器,背后一面旗子,上书四个大字“齐天大圣”——不,“天下第一”的时候,他还能干点什么?

  大多数时候这根本不是个问题,因为这个时候故事已经没几页了,谁关心大侠们之后的事情。金庸可以让他们退隐,古龙可以让他们继续浪迹天涯,其他人不定,当官保镖开门立派都不错,个别心狠手辣一点的直接让主角挂掉,免得以后碍事。故事完结之后,主角的利用价值也到了尽头。除非是少数续作,否则继续设想大侠们抱孩子中年发福挺着啤酒肚出场的样子很是无趣,不是每个人都能张三丰一般仙风道骨,尤其是侠女的部分……中年黄蓉已经很多人不满了,所以大侠们的青春岁月和运动生涯一样是有限的。

  而我们看到,如何在大侠生涯的顶峰再推一步,让他们成为不朽的招牌就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提到黄易的时候,似乎算是武侠作品的一支异军,评价褒贬不一,喜欢的人怎么看都不在乎,不喜欢的人怎么都看不下去,善能写长篇乃至超长篇,但这和金庸的构架大不同之处在于,很多时候他长的段落原因是能用一句话说明的事情一定要极度耐心的讲解,或者两三个人的视角分别重复一次,导致有时候一刀斩落能斩半章的情况,颇有说书人石秀跳楼跳三个月的古风(题外话,如果喜欢这类风格的请去看《龙魔传说》,篇幅之长!)。这种长篇的恶症之一就是拖到读者没有耐性,大唐双龙传长是够长,结尾也是出了名的快,一卷之内完成投降工作加思想转变的整个过程(题外话,如果喜欢这类风格的也请去看《龙魔传说》,结尾之快!)

  而黄易留给自己最深刻印象的部分,不是大唐中争霸天下的设定,也不是寻秦中改变历史的设定,而是四个字。

  破!碎!虚!空!

  是一部作品的名字,也是一种境界和一种结局。

  作为最初成形的短篇《破碎虚空》以及我认为该视作后传的《覆雨翻云》,虽然作为黄易早期作品有着无数漏洞,但和后期成熟反而固定了模式的作品相比,这个故事有着更多生动的一处。

  破碎虚空的故事不长,发展也极简单,从青年传鹰进入鹰宫接触到天道,经过几场决战提升战力,参透最后一着,跃马破空而去,留下了一代传说。

  虽然只能算是短篇,但是黄易小说中很多的基本设定和思路都已经在这部里成型,魔道之争,两教分歧,以及最重要的对于天道的领悟。

  何谓天道,实际上就是从最初的故事开始,一部蜀山想象纵横诡奇,将武侠小说的登场带出了几分仙气,而后当武侠渐渐平凡,走进死胡同的时候,成仙得道为大侠们的结局提供了一种可能,而且是最理想最浪漫的可能,当武学发展到极致,大侠站到自己生涯顶端的时刻,他不再没路可走,而是有了一座永远可以攀登的高峰,当悟出最后一着的那一刻,他就可以离开现有的这个世界,破空而去,如同棋子终于离开了棋盘,不再是棋子,于自己最光辉的一刻时画上完美的结局。

  破空而去之后如何呢?不用管了,那已经不是武侠关心的地方了。

  破碎虚空里面的影子人物无上宗师令东来,这个人的一生就是所能想象的美好极限。

  光滑的石壁上面写着:余十岁学剑,十五岁学易,叁十岁大成,进窥天人之道。天地宇宙间,遂再无一可与抗手之辈。转而周游天下,南至天竺众国,西至波斯欧陆,北至俄罗斯,遍访天下贤人,竟无人可足与吾论道之辈。废然而返。始知天道实难假他人而成。乃自困於此十绝关内。经九年潜修,大彻大悟,解开最后一着死结,至能飘然而去。留字以纪。

  厉工败在令东来手下,只想再见他一面,传鹰看着石壁上人力不能及的大字热泪盈眶,因为天道不再是渺茫不可及的目标,他终于也一样走上了这条路。

  在大众环伺下,传鹰轻声在祁碧芍的耳边道:「碧芍,你有甚麽未了之恨,让我给你了结。」

  讲完环顾众人,又道:「要不要我将他们全部宰了。」

  包围着他的人一齐面色大变。

  这种藐视天下已经到神话色彩的战力,是武侠中一个永远不可少的部分,比起之后大唐中高手们开打之前必先废话的攻心战,主角们逃命在增长经验值的技能,破碎和覆雨的故事有着更多的豪气,更像心中的武侠。

  厉若海从出场至战死,不过寥寥数页,然而已经写活了一个角色,丈二红枪,坐下快马,挑战天下第一高手庞斑的豪情。

  接着微微笑道:“我本自信胜过庞斑,可惜我仍是败了,但我已将你救了出来,十日内庞斑休想与人动手,庞斑啊庞斑,你虽目空一切,但别想这一生里能有片刻忘掉我厉若海。”

  而之后在浪翻云和烈震北两位挚友的回忆里,厉若海依然栩栩如生。

  烈震北持枪傲立,大笑道:“痛快!痛快!竟能挡我全力出手的一百枪,凑够百击之数,可惜不是燎原枪法,否则保你们无一活口。若海兄!你若死而有知,当会明白我以你的丈二红枪克敌制胜时心中存在的敬意。”

  厉若海停下脚步,声调转冷道:“浪兄家有娇妻,生有所恋,剑虽好,却仍是入世之剑,浪兄可知此乃致败的因由?”

  这番厉若海七年前说的话,就像在昨天才说,但现在惜惜已经死了,厉若海也死了。

  一个是他最心爱的人儿。

  一个是他最敬重的武学天才。

  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这两句话形容厉若海,是说不出的合适。

  而覆雨对于情感的描写,也是黄易小说里少有的细致之作,不是三个主角的部分,而是浪翻云,庞斑和言静庵三个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庞斑心知元朝不可为的无奈,与言静庵二十年的赌约与纠葛,浪翻云与言静庵三次见面,同为修道人的理解与孤寂,似若有情而无情的距离,让覆雨翻云在最后有了黄易长篇小说里最有气势的结尾。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破碎虚空之后为在人世间挣扎的大侠们提供了一个出口,让他们能离开这个虚幻的凡世,也为走到顶峰的武侠提供了一个出口,然而却让武侠从此走上另外的部分,如同武功打不过科学,科学打不过神仙一般,武侠演变成了更神奇,更不需要合理性的东西。

  武侠始于仙侠,也终于仙侠。

  五

  和其他武侠作者相比,温瑞安有一个绝大的特色是,此人在武侠短篇的造诣上是无人能比,短篇小说本来就难,而武侠小说的短篇写的要好更难,篇幅所限的情况下,故事展开和人物刻画都受影响,但是温瑞安十几部短篇里,都是一个故事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活地在故事中完成,《战僧与何平》里宁负阁下不负本人的何平,《请借夫人一用》中年轻时的宗师韦青青青,都是可以让人看过就记住的角色。

  长篇巨著,真的是巨著——我们也要知道这个人同样是旧连载不完就开新连载的类型,关于这一点有看他的作品的人都明白,要抱怨的话可以写上几十倍——这不是现在要说的问题,实际上如果不是执着于每部作品之间若有若无的关系,当成独立的来看未尝不可,比如他风格正式成熟后的少年名捕系列。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徐志摩的诗句被用来形容《少年追命》里面的少年追命,儿时的命运坎坷,落魄江湖的不得志,不如意,一次次面对不幸漠然处之的态度,少年追命就这样变得不再少年,而对于这个原本充满感伤色彩的段落,却始终只用一种述说旁人事情的淡淡口气去描写,少年的追命一早已经老去,所以今后再也不会老,也只有识尽愁滋味后的欲说欢休。

  作者怎样的人生决定写出怎样的武侠,年轻时的温瑞安也曾热血过,也曾结义神州社,那时的文字充满热血不羁的飞扬,后来入狱,昔日朋友纷纷离去,见过了世态炎凉之后笔风一转,从此故事里面充满了背叛与出卖,神州奇侠的萧秋水从闯荡江湖到寂寞高手,最终还是折剑断琴,在大雪纷飞中一路沧然而去。

  天下有雪纷纷过,落尽江湖不成歌。

  早前看金庸的《连城诀》,事先看评论说这部书里面的惨痛,看过之后的感觉却也是不过如此,狄云的故事,丁典的故事,不是不悲,而是写的太苍白,让人生不出多少感触,因为篇幅限制了金庸描写的发挥,也是因为他写不出。

  温瑞安可以,所以有了所有作品中成就最高最完整的一部《刀丛里的诗》。

  刀丛的故事极为简单,南宋年间,诡丽八尺门的大侠龚侠怀被陷害入狱,江湖上的武林人士立刻纷纷为之奔走,四处求人,最后在无望的情况情况下终于选择了劫狱,然而一切早都在朝廷与官府的算计间,中伏苦战至死,最终只有空洒落一腔热血,一事无成。

  文中的龚侠怀,从头到尾只有开始的一个出场,然而整部书里似乎都能看见这位大侠的影子,岳飞入狱,只需莫须有三个字,而龚侠怀被捕,则根本没有理由,朝廷只是要找一个武林人物来杀一儆百,龚侠怀不过是被随意指中的那一人而已。

  他武功俱废,受尽酷刑,然而他在狱中不忘他的同门兄弟,希望能牺牲自己一个人去保全他们。

  叶红借着火光,打开那张对折的纸张。那张纸折纹都是极深刻的,可见曾经多次展读,但又每次都再为珍惜保藏。纸很薄,从指尖传过来的感觉很冷。字很潦草,但仍力透纸背,直欲破纸飞去。上面只有四个字:

  请背弃我

  他叫他的兄弟背弃他,可是龚侠怀不知道,出卖他将他送进监牢的就是他的兄弟们,不用他的纸条,他们已经率先背弃他了,反而是他生前不太合的那些对手,比过武的人,甚至想杀他的人早早集合起来,为他的事情出谋划策,只是他们最后也一样被自己的兄弟出卖,连龚侠怀一面都没有见到就倒在刀下,剑下。

  龚侠怀的红颜知己严笑花,龚侠怀入狱,她随即就答应了陆倔武一直以来的求婚,摆明了车马,以放龚侠怀为交换的条件。她不在乎别人背地说她薄情寡义,也不在乎自己的声名,她只希望能救出龚侠怀,她身为女子,也有着巾帼不让须眉的侠气,也有着百转千回的柔情。为了龚侠怀,她甚至可以一剑就斩落自己一只手指。

  我若是婉拒他,他决不罢手;我要是给他点甜头,他就会得寸进尺。如果我断然拒绝,他也会老羞成怒,因为这令他更深切地知道他在我心里的位置永远也不及你,他唯一的对策,也许只有把你毁掉或把你永久的押在牢里,不放出来。我可不能冒这种险。我要绝了这个后患,除非放你出来,否则我决不容许他沾我一指。

  所以我一剑切断了手指。

  自己的手指。

  一如壮士断腕,红颜也可以断指、甚至不惜断臂的。

  没有了尾指,我的筝,是再也弹不好的了。铮铮琼琼,以前,我曾以指尖寻索你在江湖上的影踪,你啊你,你在哪一处?少了一根尾指,我的琴,是再也弹不好的了。丁丁冬冬,我会用琴声谱出你英雄的侠风,你啊你,而今却在牢中。

  而最后,当群豪流够了血,低够了头,求够了人,终于惊动了天听,一句轻描淡写地“也没什么大事”下了释放龚侠怀的令状时,在公文送抵前的一天,传来了龚侠怀死于狱中的消息,经过了如许漫长的忍耐和等待,那么多的挣扎与受苦,牺牲了那么多性命和热血,龚侠怀竟就在放出来的前一天,寂然而逝。

  龚侠怀怎样死的,是否死了,甚至整个被捕与否,一切此刻都已经变得不再有意义,因为没有这个龚侠怀,还有无数和龚侠怀一样命运的人,一样流过血洒着豪情可望为国为民做事的人,而他们都已经像满天飘落过的雪片一样,无声无息的离开了。

  “曲忌死了,我要去找大不慈悲,”王虚空以一种寂寞如雪的语音说,“我要去报仇,我还会报仇下去,直至我在这世间没有仇,或者没有了我。”

  叶红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么,你活着就是为了报仇吗?”

  “至少,报仇会给我活下去的力量。”王虚空嘴边挂了一个很奇诡的微笑:“在我而言,有正义即是要报仇的,所以正义就是复仇。

  如果在刀丛里才有真正的诗,我只有在刀丛里寻找我的道。”

  为国为民,然而当国与民都不需要你,甚至害你恨你的时候,侠客们剩下的只有手里的剑和心中的道,他们只能一个人继续在江湖上走下去活下去,刀丛的故事是武侠中的悲凉,因为它写出了武侠童话的幻灭,写出了英雄力量的脆弱,写出了人类性格中美好与悲劣的各自一面,写得太无奈,所以温瑞安在后记里说“写完了《刀丛》的最后一句,忍不住泪,忍不住倦,忍不住前尘如梦,忍不住折断了我的笔,因为无法忍受它再会写另一篇文章。”

  的确不忍,一度让我认为,在对现实的无奈与理想的破灭上,刀丛已经将武侠写到了极限。

  六

  “天苍苍兮临下土,胡为不救万灵苦?英雄便该凌迟死,悲愤垂泪苦无语?我自横刀向天叫,忠义孤臣枉痴心,安得大千复浑沌,莫叫我辈知天命!”

  这是《英雄志》当中的悲歌,名为英雄志,里面的英雄秦霸先一开始就已经死了。

  回归传统武侠的风格,英雄志开始仍然以历史为背景,以明朝的土木堡之变加以演化,构成了英雄志最初的线索,二皇争位,旧皇复辟,这些在现代人眼中看来已经是无足轻重的事,在那个年代却是每个人不敢提不敢碰的禁忌,而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参入这场斗争的人,任你是王侯将相也好,皇亲国戚也好,文人侠客也好,天下第一也好,没有一个人能置身事外,决定不了自己的命运,而正因为如此,中后期的英雄志已经不再局限于历史,脱离了时代,它是一个寓言,里面的故事可以放在任何一个皇朝,都是差不多的。

  英雄志里因此没有了江湖,没有了侠客,里面的武林人士也变成了社会的一分子,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即使是四大宗师,昆仑派掌门,少林寺高僧,只要人生在天地间,要穿衣吃饭,有七情六欲,有亲人旧友,就不能不向权势低头认命。

  而英雄志里的侠客高手们从江湖中回到了凡世,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天下第一的宁不凡。

  阳光洒落,满是光辉。合山弟子无人言动,静听掌门赐号。

  从今日起,你就叫做不凡。

  不凡,宁不凡,宁死也不凡。

  诸大长老知道合派武功即将大进,华山一脉称雄天下,已是指日可待,众人激动之下,无不全身颤抖,泣不成声。

  时值景泰二年五月端阳,宁不凡十二岁。

  “长胜八百战,武艺天下尊”,宁不凡的声名在登场之前就已经传开,小时候的笨孩子变成了大智若愚的天下第一剑客,然而在正式登场后,我们看到的却是如同掌柜一般的庸俗男子,在奸臣和权势面前作揖打躬,对于别人的侮辱自甘忍受,为了华山满门而低头,甚至不敢反抗而让别人斩下他两只手,直到方子敬出言的那一刻,在同为剑客的面前,宁不凡终于变回了当时那个大哭跳舞的笨孩子,勇石出鞘,他做回了那个只为剑而生的人,在天下第一面前,昆仑剑神也不堪一击。

  侠者之尊,以武犯禁,任你千万人沉醉,天地唯我独醒。九州剑王方子敬作为最后一个侠客,他离开了英雄志的现实世界,冷眼旁观,而真正的主角观海云远,每个人都在现实中挣扎。

  亡命天涯的捕快、落魄潦倒的书生,豪迈不羁的将军,心机深沉的贵公子,四个人的主角分别代表在社会中四种类型的人对于社会的反馈以及选择,规范的维护者和反叛者,道德的遵守者和背弃者,无论哪一种人,他们都是悲剧人物,他们的悲剧在于个人力量对于整个社会的渺小与无能为力,而所要求的越多,最后失去的也越多。

  伍定远要守法,要伸冤,要为百姓做个好官,然而他最后发现自己一样成为官场中潜规则的游戏者;秦仲海要报父仇,要起兵造反,他最后自己背弃了父亲的遗愿,山寨的家家酒游戏也玩完了,此生不跪人的痴心也终于跪倒下来。大都督,大反贼,大掌柜打来打去,他们的日子却都不舒服,因为他们要的东西早就都没了。

  还剩下一个书生卢云,英雄志最后的主角,整个故事始终以他的视角去看,他所知道的最少,也最苦,因为他所求的最多。

  少年时出身贫贱,空有才学不得志,贫穷之中的自卑造成了书生极度自尊的个性,和顾家小姐一段相识相恋,是传统的才子落魄佳人垂青,不足为奇。流浪江湖卖面一生,也自认胸中才学不输于任何人,是读书人也是江湖人的傲骨,闯出了他以后不凡的一番际遇。

  结识秦伍,入了柳门做事,此后出使西域,卢云渐渐走进了官场,一举成名天下知,中了状元,和顾倩兮定下姻缘,做了苏州知府,那时的卢云是一生最快活的时候,也自以为从此可以为国为民作一番大事,上报天子,下报黎民。

  只是英雄志的故事不允许卢云如此幸福,被卷入篡位夺权的漩涡里,周围的好友上司一个个陷了进去,树欲静而风不止,更何况卢云的性格注定不可能置身事外,终于他抛弃了官位和情人,带着婴儿和玉玺一路逃到怒苍山,光耀青史的梦醒了,那时的卢云还有另一个梦,在山寨明哲保身的梦,直到秦仲海劈下那一刀,劈碎了最后一丝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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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回复:转贴:武侠祭

  东风吹醒英雄梦,吹醒的不仅是秦仲海,也是卢云,他剩下唯一的一条路可以走,为了自己心中的坚持逃亡,生死的那一刻,他做不成好人,救不了别人,剩下的只有手里长剑。

  侠就是夹,左边是仁,右边是义,头顶灰天,脚踩泥地。只因存爱,所以存恨,只因心慈,所以心悲,只因成王败寇,所以济弱扶倾,只因天下无道,所以以武犯禁。

  好似卓凌昭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满身杀业的剑神向自己谆谆诉说。迷茫之下,经脉好似被锁紧了,扼得自己喘不过气来,寻不到出路的方刚血气在体内挤压冲撞。那忿恨血气化为形质,一点点地催促自己。卢云大声喘息,双手向空挣扎。

  悲怨是空、仁义是梦,只因信仰剑,所以贯彻道。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是理想中书生的雄心壮志,现实中的卢云,达无益兼济天下,穷不能独善其身,

  一切礼仪廉耻都失去的时候,只有大水瀑接纳了这个被人世间放逐的孤臣孽子。

  如果英雄志只是要提出问题,那么故事也许可以就此结束,但是英雄志还希望能回答这个问题,所以卢云还是从大水瀑中回来了,十年转瞬即过,换了皇帝,天下人还是一样的过日子,死不掉也活不好。

  十丈红尘中走了一圈,回来的卢云已经一无所有,朋友走了,冠带丢了,倩兮嫁了别人,他连住的房子也没了,他失去的最多,因为他要的东西最大也最难。

  卢云肃然仰天,说道:“顾伯伯,我今日若敷衍你,我便不是儒生了。我读圣贤书,并非为皇上办事,也不是为百姓办事。什么民为本、君为本,我全都不要。”

  顾嗣源面色一颤,道:“那……那你要什么?”

  卢云仰望夜空,凛然道:“一个高乎这世间的东西,我称他为正道。”

  顾嗣源把酒杯放落,惊呼道:“正道?”

  卢云望向自己的双掌,低声道:“正道,就是对的事情。大是大非之前,并非拳头大小、人多人寡便能左右。皇帝也好、百姓也好,都不能折我分毫。”他举起酒杯,仰手而尽,道:“求不到我心里的道,我可以回去卖我的面,便算世人说我是孔门叛徒,我也不在乎。”

  他要正道,然而什么是正道他说不出,他只知道正道是对的事情,但是人世间千姿百态,人性善恶难定,经历了无数人和事,未必每一次都能明白对的事情,他做官造福不了百姓,做百姓保全不了自己,对朋友,对情人,对认识不认识的人他都想去救,到最后他一个也救不到,现实中不会有这种傻子。

  他被赋予的任务最为艰巨,他是一个独行于黑白之间的人,不属于朝廷,不属于怒苍,他是天地最后的圣光。他却没有对应的法力,只是一个凡人。

  而或许这也正是英雄志的结局一拖再拖的缘故,因为这条路找不出答案,大都督救不了天下,大家只能得过且过的活下去;大佛国救不了天下,无非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等个英主来治世;大反贼也救不了天下,皇帝是永远杀不完的,他最多只能拉着天下和他一起陪葬。而卢云当日的问题却没有答案,可以说已经注定哪一种结果,都未必是我们想要的答案。

  不是除暴安良,不是一切皆空,不是忠君爱国,不是仁义道德,甚至不是平天下,济苍生,而是“正道”!

  这已经不是武侠小说能回答的问题,也不是文学作品能回答的问题,而是从有国家和社会开始时,有对人性本身的思考时就提出过,现在依然没有结果的问题。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乱世奸雄话宋江
 
  乱世奸雄话宋江【转帖】

  ------孙勇进

  说《水浒》,几百年来说得最热闹的是宋江。

  晚明大异端思想家李卓吾,大赞先造反后招安的宋江是忠义之士、英雄楷模;而清初怪才金圣叹,却又把宋江骂得狗血喷头,说他阴险狡诈,是不折不扣、十恶不赦的强盗头子。

  到了现代,宋江一忽如坐了升空气球,是农民起义雄才大略的领袖,一忽又被打翻地上,踏上一只脚,成了地主阶级的野心家,瓦解农民革命的蛀虫,封建皇权的卫道士,赵宋王朝的忠实走狗,鹰犬,刽子手,……,一夜之间身价如从喜马拉雅山主峰狂跌至马里亚纳海沟沟底,一时间,万民声讨,众炮齐发,宋江被架上审判台,遭受批判大凌迟,一下子就成了神人共愤、遗臭万年的一堆狗屎。后来又有人出来说了,不同的《水浒》,里面的宋江也不同,金圣叹评改的七十回本里的宋江,那确实就是放射着万道金光的农民革命的领袖,除此以外,其它有排座次以后受招安、征方腊等情节的《水浒》里的宋江,通统都是坏货,是“叛徒、特务、战犯三合一”。

  一个宋江,几百年来,身价倏而狂涨,倏而暴跌,这个现象本身就很耐人寻味,值得在下和列位看官好好探讨。

  那么,为什么几百年来对宋江的毁誉差别如此之大?

  其实这也不奇怪,《水浒传》中的宋江确实非常难分说。

  还不要说宋江的整个人物形象,就是他的一些局部的具体的作为,也让人很不好解释。比如,随便举一个例子,第四十一回说到,众好汉江州劫法场、智取无为军后,分五起向梁山进发,宋江、晁盖、戴宗、花荣、李逵先行,路经一处黄门山,只听得一声锣响,三五百喽罗拥出四条好汉,正是欧鹏、蒋敬、马麟、陶宗旺四人,拦住去路,指名要留下宋江。既然几个强人指名叫阵了,这时宋江就该有所反应,而书中的宋江也果然有反应了,只见:

  宋江听得,便挺身出去,跪在地下,说道:“小可宋江被人陷害,冤屈无伸,今得四方豪杰救了性命,小可不知在何处触犯了四位英雄,万望高抬贵手,饶恕残生。”

  真是松得不成体统。不要说武松、鲁智深、阮氏兄弟这些响当当的汉子,就是个寻常喽罗也不该如此脓包。下山拦路的四条好汉,后来在梁山泊中也就是二三流的人物,这边现摆着有花荣的神箭和枪法,再加上李逵这个杀人魔王的两把板斧,晁盖的武艺也应还过得去,对付他们,谅已足够,即使稍有不济,后面还有二十几位好汉将带着一干人马陆续赶到,有何必要跪地哀求做此丑态?再说宋江这扑通一跪,又置晁盖、花荣等跟随在旁相护的朋友于何地?难道这几位名动江湖的朋友,都是些木雕泥塑、吃闲饭的饭桶?(而书中宋江同行的几个朋友,包括沾火星就爆的李逵,在这个过程中,也果真如木雕泥塑,就看着宋江跪下去哀求,不发一言,毫无举动。)

  这段叙述就很怪,要说作者这里是存心要在宋江的鼻子上抹一道白粉,似乎没这个道理;要说作者没安这份心,宋江又确实给写成了这副不堪的德行。

  可能合理的解释是,这里作者本打算是给宋江镀金的,是想说宋江一人做事一人当(所以用了“挺身出去”一语),也算有种,但行文火候欠佳,一道小菜给烧糊了。

  问题就在这里。稍稍细心地翻一遍《水浒》,就不难发现,书中这种因叙事技术处理不当带来的毛病,实在多得是:一方面,说宋江“于家大孝”,“人皆称他孝义黑三郎”,是地方上的道德模范,一方面,却又见宋江预先让他父亲“告了他忤逆”,脱离父子关系,这还不算,宋江又在老父家中的佛堂下面挖了地窖,这样一来,一旦犯了事,既不至于牵连家里,又有一个藏身所在。这就怪了,列位看官中有哪位朋友听说过一个安分守己的良民、一个老实巴交的孝子会净转这种鬼花肠子?

  又如,一方面,把宋江说成天下闻名领袖群雄的豪杰,一方面,又时不时说到他的一些给“好汉”二字抹黑的丢人现眼的举动(如上举的例子);再如,一方面,说宋江“更兼爱习枪棒,学得武艺多般”,一方面又让大家看到,宋江几次面临宰割时,几乎从不做最起码的挣扎自卫,唯一会做的就是象兔子一样惊惶逃窜或苦苦哀求;一方面,说晁盖、宋江兄弟情深,一方面又有很多情节,让人疑心宋江大奸巨猾,蓄谋架空晁盖。

  《水浒传》的作者,并不是象人们通常想当然地认为的那样,是屈原、李白、杜甫级的伟大作家,他的文学功底其实并不如何高明,书中不那么伟大、不那么高明的笔墨多得是,宋江这号核心人物给描画得有这么多这么大的毛病,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书中种种由于技术处理不当造成的人物形象的分裂,给后人分析评说宋江,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现在开说宋江,当然也要面对这些麻烦,首先就要解决的是一个阐释立场的问题:如果话说宋江只能以几百年前那个水浒故事的最初编辑者的本意为标准,那么在下其实没多少事可做,只要对列位说一句:“作者是想把宋江写成一个英雄人物,一个正面形象,但没写好,写出了很多毛病。”就可以卷地收摊儿了;但是,如果换一种立场,即干脆不管那个《水浒》最初编辑者的本意如何,就是就《水浒》说《水浒》,将《水浒》当作政治寓言来解读,也许会别有一番发现。这种做法,也未必就不合文学阐释的游戏规则,很多海外学者研究《水浒》的文章,走的都是这个路子,那么在下这里便效颦一回,来个漫说宋江何如?那么就请列位姑妄听之,如何?

  在下要漫说的第一句便是:宋江是个奸雄,是个比曹操小一号的乱世奸雄。

  ◎宋江的声望问题

  明代有位托名天都外臣的人物,在为一种版本的《水浒传》做的序中说:

  吴军师善运筹,公孙道人明占候,柴王孙广结纳,三妇能擐甲作娘子军,卢俊义以下俱鸷发枭雄,跳梁跋扈。而江以一人主之,始终如一。夫以一人而能主众人,此一人必非庸众人也。

  这话说到了要害所在。水泊梁山,什么样的人都有,有时迁、白胜之流的鼠窃狗偷,有关胜、呼延灼这样的朝廷名将,有鲁智深、武松一类的老江湖,还有柴进这种金枝玉叶,个个非同等闲,这些人论本事吴用老谋深算,公孙胜呼风唤雨,其他身怀绝技身手不凡之辈也是要多少有多少,有的人即使本事平平,也照样嚣张跋扈,如“天底下老爷只让两个人”的石将军石勇,总之,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但怪就怪在,他们都服宋江。

  此中奥妙何在?

  要想明白宋江为什么能成事,最好多拿他和其他人做些比较,在可能成为领袖这一点上,与他最可一比的,是晁盖和柴进。另外,宋江后来的副手,卢俊义也可拿来一比。

  那就先说晁盖。

  ◎长短话晁盖

  晁盖的身份,王珏先生在《〈水浒传〉的悬案》一书中有句话说得好,就是晁盖是富民,实际上是地方黑社会首领。

  晁盖身为东溪村里正,薄有家财,再加上如刘唐所说“曾见山东、河北做私商的,多曾来投奔哥哥”,说明晁盖暗地里也做些不法勾当,坐地分赃之类只怕也是有的,因此晁盖手面儿虽不能象柴进那么阔,但也足够使他为自己在江湖上赢得了仗义疏财之名。所以刘唐、公孙胜这些流荡江湖的人物,一听说大名府那边有十万贯金珠启程押送东京,马上想到要来东溪村将这套富贵送与晁盖。接下来准备打劫生辰纲,晁盖、吴用、公孙胜、刘唐、阮氏兄弟等七好汉结盟聚义,晁盖坐了第一把交椅,此后,劫案事发,七好汉上山通同林冲火并王伦后,晁盖更是长期担任水泊梁山大寨主。

  但名义上的山寨寨主、一把手,并不等于事实上的好汉领袖。实际上,等到众好汉江州劫法场将宋江迎上山后,大寨的权力中心便开始悄悄转移,山寨上贯彻的完全是宋江的权力意志。

  那么为什么会是如此,这就要从晁盖的为人长短说起。

  先说晁盖这人的长处。

  头一条,就是他作为江湖老大,为人重义。尤其是对宋江,江州劫法场之役,晁盖亲自带队,梁山泊头领几乎倾巢出动,远征江州,真是不惜血本;宋江上山后,回郓城迎取老父,晁盖先派戴宗下山打探,再亲自带六个头领来接应,闻听宋江有危险,便教戴宗上山传令,只留下吴用等几个头领守山,其余共三十余个头领,既包括花荣、秦明这样的军官,也包括萧让、金大坚这种其实并不以武技见长的书生型的好汉,都全部出动,再一次不惜血本来迎宋江,这份义气,真是无可挑剔。

  除此以外,这里要说的是,晁盖还有超出一般江湖义气的特有的温厚。

  有两个典型事例。

  一是救白胜。若拿后世武侠小说的标准,白胜做好汉,根本不合格,首先没听说白胜有什么超凡的武艺,只是一个“闲汉”、“赌客”,其次,公人从白胜家中搜出赃物,白胜吓得“面如土色”,被拿后,终于熬不过拷打,招认了曾伙同晁盖打劫,在义气上,不能说没有欠缺。但晁盖这个江湖老大并不计较,做了梁山寨主,却还惦着当初合伙做事的这个小角色:“白胜陷在济州大牢里,我们必须要去救他出来。”吴用也果然遵命设法救了白胜上山。

  与此恰成对照的是宋江对唐牛儿的态度。第二十一回,宋江怒杀阎婆惜,被阎婆骗到县里扭住,全*卖糟腌的唐牛儿,拆开阎婆的手,宋江才得以逃脱。于是唐牛儿便替宋江顶了缸,被捉拿,被拷打,被刺配,此后却没听说仗义疏财、江湖人称颂不已的宋江设法解救唐牛儿,让这个为自己担了多少委屈的小人物,也上梁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地享享福。也许是因唐牛儿只是个卖糟腌的,不够好汉级别,没有营救价值?还是因事关宋江杀惜这个有桃色背景的血案?血案的背后,有宋江被同僚带绿帽的丑闻,这样的事,在厌烦女色的众好汉眼里,尤为不体面,大家不提不想最好,没必要还特地救了唐牛儿上山,让他到山上多口,有损领袖形象。

  另一个能说明晁盖温厚的事例是,第二十回中,林冲火并了王伦,晁盖做了梁山寨主,又大败来征讨的官军后,众头领正饮宴庆贺时,忽有喽罗来报,有数十客商山下经过,于是三阮、刘唐下山去打劫,这时,晁盖特为叮嘱道:“只可善取金帛财物,且不可伤害客商性命。”打劫成功,小喽罗上山报喜,晁盖又问:“不曾杀人么?”喽罗回报不曾,晁盖便“大喜”,说道:“我等初到山寨,不可伤害于人。”虽说打劫客商,和后来梁山屡屡标榜的只杀贪官不劫客商并不一致,但晁盖对此再三动问,可见晁盖是真心不想伤害客商性命。这很难得,不要忘了,第五回中,桃花山的李忠、周通劫杀客商,“有那走得迟的,尽被搠死七八个”,毫不手软。第十一回中,为人正直的林冲,为了在梁山容身,也一度下山,准备劫杀行人做“投名状”,一个为杨志挑担的庄客,就差点成了林冲刀下的冤魂。

  但是温厚可以看作常人的美德,却是政治人物的短处,政治讲究的是脸厚心黑,必得如宋江那样为达目的不惜心狠手辣(如为拉秦明下水,将青州城外一村百姓尽数屠灭),方能成气候。

  更何况晁盖的为人,还有明显的几短,一是行事有些婆婆妈妈,不够果决,二是幼稚,再有就是粗心大意。

  第一点最典型的事例,是生辰纲事发,宋江担着血海也似的干系通风报信后晁盖的表现。晁盖从得到消息,到官军来搜捕,当有足够的反应时间:何观察带着公文来到郓城县时,是“巳牌时分”,即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宋江从何观察那里得到消息,飞马报信,“没半个时辰,早到晁盖庄上。”宋江报信后回返,禀报县令后又提议:“日间去,只怕走了消息,只可差人就夜捉。”所以待到朱仝、雷横到尉司点了马步弓手及一百士兵,再向东溪村进发,到村里观音庵时,“已是一更天气”,约为晚八点左右了。朱、雷二人都是晁盖的朋友,他们消极怠工,带人磨磨蹭蹭走到晁家庄时,按情理,晁盖一伙早该一道烟走得无影无踪才对,可书中却道:“朱仝那时到庄后时,兀自晁盖收拾未了。”

  行事如此效率,未免可叹。晁盖得信后,已经让吴用、刘唐带着五六个庄客,将生辰纲打劫来的金珠宝贝挑走,投奔阮氏兄弟,剩下的家财,再多也有限得紧,──晁盖不过是小小的里正,豪富不到哪去。可是从中午到入夜,大半日过去,官军来时,晁盖竟还在收拾,如果不是朱仝义气,设法私放了他们,真不知还能不能有后面轰轰烈烈的梁山故事。

  晁盖的另一弱点是幼稚,晁盖能坐了水泊梁山第一把交椅,完全是吴用推动的结果,自己全无主张。生辰纲事发,宋江报知官府将要来擒捉后:

  晁盖问吴用道:“我们事在危急,却是怎地解救?”

  吴学究道:“兄长不须商议,‘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晁盖道:“却才宋押司也教我们走为上计,却是走那里去好?”

  吴用道:“我已寻思在肚里了。如今我们收拾五、七担挑了,一径都走奔石碣村三阮家里去。今急遣一人,先与他弟兄说知。”

  晁盖道:“三阮是个打鱼人家,如何安得我等许多人?”

  吴用道:“兄长,你好不精细!石碣村那里一步步近去,便是梁山泊。如今山寨好生兴旺。官军捕盗,不敢正眼看他。若是赶得紧,我们一发入了伙。”

  晁盖道:“这一论极是上策,只恐怕他们不肯收留我们。”

  吴用道:“我等有的是金银,送献些与他,便入伙了。”

  晁数问,吴数答,活画出晁盖的无谋和吴用的老谋深算。事发后晁盖问“事在危急怎地解救”,莫不是说晁盖当初领头做下这桩弥天大案后,却从来没考虑过退路?吴用先说出到石碣村三阮家中,晁盖却还不明白,担心打鱼人家如何安得许多人,吴用只好明确地说出,准备上梁山入伙做强盗,晁盖又担心山上不肯收留,吴用只得再点明献些金银便可入伙。

  上了山,王伦面儿上奏起山寨鼓乐杀牛宰羊酒肉相待,心里却存了武大郎开店的想头,晁盖却毫无察觉,早已给哄得迷迷糊糊,感恩戴德,一味高兴,幸得吴用老于江湖世事洞明,早瞧出王伦肚里那两根儿弯弯肠儿,也看出林冲的不平,设计火并了王伦,晁盖才在血泊之中被拥上寨主之位。

  再说晁盖的粗疏。列位看官当还记得,生辰纲劫案之所以被官府勘破,一个叫何清的人物起了关键作用。何清是负责缉捕此案案犯的巡检何涛的弟弟,据他自己讲,他曾跟一个赌汉去投奔过晁盖,正是赌棍、闲汉一流人物。这赌棍凑了一班难兄难弟到城门外十五里安乐村王家客店内碎赌,兼帮店小二抄写歇宿客商登记文簿,一日正赶上晁盖一行七人来歇宿,何清写着文簿,问“客人高姓”,“一个三髭须白净面皮的”(大概是吴用)抢将过来,答说“我等姓李”,何清心疑,此事遂成为案件最终被勘破的突破口。

  按:此事首先是吴用难辞其咎,一行人上路作案,便当早早预先分派身份,哪能临登记时才含糊地说一声“我等姓李”?一行七人形貌各异,怎么可能都姓李?这种低水平的谎话却来骗谁?其次,何清曾投奔过晁盖,晁盖便当识得何清,急思应变之策,然而晁盖居然对何全无印象。这种事想来不会发生在宋江身上,宋江待人,往往屈己结纳,必使每个投奔他的人有如沐春风之感,以他的精细和用心,当不会如晁盖这般居然会和投奔过他的人相逢对面不相识吧?

  如此说来,晁盖做为江湖中人,为人宽洪,疏财仗义,是个够格的好汉,但做为一个政治人物,却全然不合格,后来他的被宋江架空,那就不是偶然的了。

  ◎柴进的素质

  再说柴进。

  柴进一开始几乎和宋江齐名,用流荡江湖的赌徒石将军石勇的话来说就是:“老子天下只让两个人,其余的都把来做脚底下的泥。”这两个人,一个是宋江,一个是柴进。

  不要小看柴进的江湖名声,名是一种重要的政治资源,这是从古到今并无二致的。

  除了名声,柴进与宋江比,更有许多其它优势或优点。

  首先是血统高贵。柴进是大周柴世宗子孙,地道的凤子龙孙金枝玉叶,身上有帝王血统,这在那个时代是绝对不可小觑的政治资本;其次,柴进家底雄厚。一个人要想在江湖上博得仗义疏财之名,不是光有良好的愿望就行的,必须随时都能有大捧白亮亮的银子拿出来,以柴进的身世、地位、家业(书中前后写到了他有东、西两处大庄园),他想仗义疏财,无疑比晁盖、宋江更有条件;再次,论个人的仪表风度教养,柴进当在宋江之上。梁山排座次后,宋江、柴进、燕青等人元夜入东京去钻李师师的门路,这宋江土头巴脑,哄起江湖好汉虽是一套又一套,但到了这种高级风月场所却难免捉襟见肘,“李师师说些街市俊俏的话,皆是柴进回答,燕青立在边头和哄取笑。”“酒行三巡,宋江口滑,揎拳裸袖,点点指指,把出梁山泊手段来。柴进笑道:‘我表兄从来酒后如此,娘子勿笑。’”所谓梁山泊手段大概是指猜拳呼喝之类的粗相、野相吧?虽说一个人是不是英雄好汉用不着*获得高级妓女的赏识来证明,但仅此一事也可证,在下说柴进仪表教养风度当在宋江之上,并非无根之谈;第四,论武艺。从第九回洪教头的口中可知,“大官人好习枪棒”,但柴进的武艺究竟如何,因书中从无柴进与人对阵的镜头,也不得而知。从情理上推想,大概不会甚高,同样从情理上推想,至少不会比面临宰割时只知哀恳求饶的宋江差吧?

  第五,从第七十二回柴进簪花入禁苑的情节来看,柴进自有其非同小可的一面。柴进与燕青在东京城的酒楼上饮酒,只是偶然见到有班直(宋代御前当值的禁卫军)人等出入宫廷,便能计谋立生,设计混入宫中,转到宋徽宗的御书房,割下屏风上“山东宋江”四字安然而出,这份过人之胆加上超凡之智,在梁山大寨一百单八将中也不见得还能有第二个人物吧?

  因此从个人条件来看,无论是血统、家底、风度还是胆识,柴进都比宋江强,而前面又说过,他在江湖上的名望并不输于宋江,那么最后为什么是宋江而不是他柴进成了水泊梁山大寨主?勘破这一层谜,也就勘破了宋江之谜的部分关键所在。

  答案,其实就在书中。

  ◎柴家庄园的一幕

  请列位看官同看一下第二十二、二十三回。

  第二十二回中说道,宋江杀了阎婆惜后,逃官司投奔到横海郡柴进庄园,柴进设宴款待,饮至傍晚时分,宋江起身去净手,不料下面却风云俄起:

  宋江已有八分酒,脚步趄了,只顾踏去。那廊下有一个大汉,因害疟疾,当不住那寒冷,把一锨火在那里向。宋江仰着脸,只顾踏将去,正跐在火锨柄上,把那火锨里炭火,都掀在那汉脸上。那汉吃了一惊,惊出一身汗来。那汉气将起来,把宋江劈胸揪住,大喝道:“你是甚么鸟人,敢来消遣我?”宋江也吃一惊。

  正分说不得,那个提灯笼的庄客,慌忙叫道:“不得无礼!这位是大官人最相待的客官。”那汉道:“‘客官’!‘客官’!我初来时,也是‘客官’,也曾相待的厚,如今却听庄客搬口,便疏慢了我,正是‘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却待要打宋江,那庄客撇了灯笼,便向前来劝。正劝不开,只见两三碗灯笼飞也似来。柴大官人亲赶到说:“我接不着押司,如何却在这里闹?”

  那庄客便把跐了火锨的事说一遍。柴进笑道:“大汉你不认得这位奢遮(奢遮:了不起,出色)的押司么?”那汉道:“奢遮,奢遮!他敢比不得郓城宋押司少些儿!”柴进大笑道:“大汉,你认得宋押司不?”那汉道:“我虽不曾认的,江湖上久闻他是个及时雨宋公明。且又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是个天下闻名的好汉。”柴进问道:“如何见的他是天下闻名的好汉?”那汉道:“却才说不了,他便是真大丈夫,有头有尾,有始有终,我如今只等病好时,去投奔他。”柴进道:“你要见他么?”那汉道:“我可知要见他哩!”柴进道:“大汉,远便十万八千里,近便只在目前。”柴进指着宋江便道:“此位便是及时雨宋公明。”那汉道:“真个也不是?”宋江道:“小可便是宋江。”那汉定睛看了看,纳头便拜,说道:“我不是梦里么?与兄长相见!”宋江道:“何故如此错爱?”那汉道:“却才甚是无礼,万望恕罪,有眼不识泰山!”跪在地下,那里肯起来。宋江慌忙扶住道:“足下高姓大名?”

  柴进指着那汉,说出他姓名,叫甚讳字。有分教:山中猛虎,见时魄散魂离;林下强人,撞着心惊胆裂。正是说开星月无光彩,道破江山水倒流。毕竟柴大官人说出那汉是何人,且听下回分解。

  无需下回分解,在下这便告诉大家,这“山中猛虎,见时魄散魂离;林下强人,撞着心惊胆裂。”“说开星月无光彩,道破江山水倒流”的大汉不是别人,正是水浒世界里天神般的第一好汉武松!明白了这一节,也就明白了,上面不惮其烦所引述的这段,乍一看,也不见十分精彩,但它实际上包含了极为丰富的信息。

  豪侠磊落的武松在水浒世界里如此出场,是一般人始料不及的:同一个柴家庄园,一面是尊客新到,觥筹交错,开怀畅饮,一面却是害了疟疾的武松,因挡不住夜寒,凄凉冷落地一人于廊下烤火,真是咫尺之隔,荣枯肥瘠,相去何啻霄壤。那么武松因何会落到这般田地?书中下面交代说:“原来武松初来投奔柴进时,也一般接纳管待;次后在庄上,但吃醉了酒,性气刚,庄客有些顾管不到处,他便要下拳打他们。因此满庄里庄客,没一个道他好。众人只是嫌他,都去柴进面前告诉他许多不是处,柴进虽然不赶他,只是相待得他慢了。”

  武二郎在水浒世界里是何等英雄的人物,却“相待得慢了”,柴进之不能识人,令人不胜浩叹。虽说此事也有武松的不是之处,但好酒使性,草莽人物本就难免,柴进本当明白这一节,有所优容才是,奈何却听庄客搬口?

  柴进对武松相待得慢,与此相形对照的却是一味与沧州牢城营的管营、差拨“交厚”,与白衣秀士王伦“交厚”。列位看官当还记得,林冲发配,投柴进庄歇宿后,临行,柴进道:“沧州大尹也与柴进好,牢城管营、差拨,亦与柴进交厚,可将这两封书去下,必然看觑教头。”(第九回)那么与柴进“交厚”的管营、差拨是如何看觑林冲的?拨设计火烧草料场,差拨且亲自点火,此便是二人的“看觑”了;风雪山神庙后,林冲再过柴进庄园,柴进又推荐林冲去投王伦:“(梁山)三位好汉,亦与我交厚,尝寄书缄来,我今修一封书与兄长,去投那里入伙如何?”(第十一回)结果与柴进“交厚”的王伦又是如何相待林冲的?这无须在下饶舌了。差拨固是小人,王伦亦是自己量窄,但柴进无识人之明却也是不必再说的了,所谓“交厚”云云不过如此,真真可叹且复可笑。

  所以回过头再看上面宋江、武松初会的一段,字里行间的潜台词真可说无比丰富。

  柴进款待宋江,无限殷勤,无比荣宠,却早把沉疴在身的武松忘在了爪哇国。宋江起身去净手,误踏武松烤火的火锨柄,武松惊怒,要打宋江,庄客过来喝叫:“不得无礼,这位是大官人最相待的客官。”庄客只是随口一喝,却不知这“最相待”三个字,最是深深地刺伤了武松的自尊,更激起他心中久郁的冷落不平:“‘客官’,‘客官’!我初来时也是‘客官’,也曾相待的厚。如今却听庄客搬口,便疏慢了我,正是‘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心中欲怒,欲要动手打,欲是偏要给柴进下不来台,欲是要打柴进这“最相待”的客官。

  柴进赶来了,对武松道:“大汉,你不认的这位奢遮的押司?”“大汉,你认得宋押司不?”称呼里连姓名都没有,只一味叫几声“大汉”,武松在柴进心中的斤两是可想而知的了。(而后面宋江和武松识面后,称武松却是一口一个“二郎”)当柴进问武松为何要投奔宋江时,武松道:“他便是真丈夫,有头有尾,有始有终,我如今只等病好时,便去投奔他。”这话更是直通通、硬邦邦、冷飕飕,当面让柴进下不来台,但这也实在是心性高傲的武松所受委屈太过所致。

  当柴进指点,宋江报名后,只见“那汉定睛看了看,纳头便拜,说道:‘我不是梦里么?与兄长相见。’”武松定睛看到的是什么呢,使他认定了眼前的这位便是日思夜想的宋江,便决然下拜?书中没说,但是可以推想而知,那就是宋江谦冲、诚恳的微笑的面容,使武松骤感温暖,一霎时无限委屈、无限心酸涌上心头,最后却都化作一句:“我不是梦里么?!与兄长相见!”

  这夜宋江拉上武松同坐一席饮酒,“酒罢,宋江就留武松在西轩下做一处安歇。”

  “过了数日,宋江将出些银两来与武松做衣裳。柴进知道,那里肯要他坏钱,自取出一箱缎匹绸绢,门下自有针工,便教做三日的称体衣裳。”柴进此时如此作为,却是为时已晚,人情都已被宋江做了。

  此后,宋江每日都带武松一处饮酒相陪,如温厚的兄长般熨贴武松那受伤的自尊,武松便不再使酒任性。

  接下来,武松思乡,要回清河县探望哥哥,向柴进辞行。柴进赠了金银,置酒送行。饮毕,武松启程,这时:

  宋江道:“贤弟少等一等。”回到自己房内,取了些银两,赶出到庄门前来说道:“我送兄弟一程。”宋江和宋清两个送武松。待他辞了柴大官人,宋江也道:“大官人,暂别了便来。”

  按说,宋江与武松一样,也是客,他陪主人柴进一同送客则可,却并没有主人回返后他再送一程的道理,但粗枝大叶的柴进却什么也没想,自己回去了。接下来:

  三个离了柴进东庄,行了五七里路,武松作别道:“尊兄远了,请回。柴大官人必然专望。”宋江道:“何妨再送几步。”路上说些闲话,不觉又过了三二里。武松挽住宋江说道:“尊兄不必远送。常言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宋江指着道:‘容我再行几步。兀那官道上有个小酒店,我们吃三钟了作别。’三个来到酒店里,宋江上首坐了,武松倚了哨棒,下席坐了,宋清横头坐定。便叫酒保打酒来,且买些盘馔、果品、菜蔬之类,都搬来摆在桌子上。三人饮了几杯,看看红日平西,武松便道:‘天色将晚,哥哥不弃武二时,就此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宋江大喜。武松纳头拜了四拜,宋江叫宋清身边取出一锭十两银子,送与武松。武松那里肯受,说道:‘哥哥客中自用盘费。’宋江道:‘贤弟不必多虑。你若推却,我便不认你做兄弟。’武松只得拜受了,收放缠袋里。宋江取些碎银子,还了酒钱。武松拿了哨棒,三个出酒店前来作别。武松堕泪,拜辞了自去。

  宋江和宋清立在酒店门前,望武松不见了,方才转身回来。

  读到“宋江和宋清立在酒店门前,望武松不见了,方才转身回来”一句,在下怅怅不已。正如读到《三国》中的一段,即曹操得知关羽终于离开他走了,启程去寻访刘备时,只道了声“云长去矣”,多少无奈,多少恋恋,多少惆怅,尽在这四字之中,每次读到这里,心中总要怅然感动良久。不要怪奸雄心术,如此殷殷相送,放在谁身上不会深受感动?何况武松这样身受其惠的直性汉子?由“尊兄远了,请回”“尊兄不必远送”到“哥哥不弃武二时,就此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由“尊兄”而“哥哥”,在“哥哥”二字叫出口的那一刻起,武二郎心中便认定了眼前这位将是他永志不忘、生死以之的好大哥,今后为他赴汤蹈火、肝脑涂地那也是甘之如饴了!不要小瞧这几笔,这是真正深写人心、意蕴无限丰富的几笔,这是文学的真功夫。

  武松与宋江相处的短短的几天,得宋江相待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真足以铭心刻骨。而列位看官不要忘了,这仅仅是书中写明了的一幕,宋江杀惜之前在郓城县是如何相待投奔他的好汉的,由此便可推想而知了,那些曾得他如此尽心相待的汉子奔走江湖时,又怎能不替他四海传扬?这样一个及时雨名动江湖谁曰不宜?

  那么柴进呢?柴进可以和林冲这种上层出身的好汉声气相投,却并不真正懂得草莽英雄,很难真正得到他们的心,在这种地方,确实可以套用一句老话来说,这是他的阶级本质所决定的。这样的人因为还肯接济江湖亡命,故而可能成为强人集团中比较受尊敬的角色(事实也是如此),但却注定成为不了强人真正的领袖。正如看了《三国》中“温酒斩华雄”前后众诸侯的表现便可以断言天下是曹操的了,而不会是袁绍的,同样,看了上面柴家庄园内外那几幕后,就一样可以说,水泊梁山的天下,绝不会是柴进的,而只能是宋江的了。

  ◎骆驼卢俊义

  再说宋江的副手卢俊义。

  金圣叹评卢俊义说:“卢俊义传,也算极力将英雄员外写出来了,然终不免带些呆气。譬如画骆驼,虽是庞然大物,却到底看来觉道不俊。”这话说得颇有道理,卢俊义在梁山的权力中心中,的确空有一个庞然大物的架子而毫无影响力。

  卢俊义生擒史文恭后,宋江在众好汉面前表示要请卢来做寨主,并陈述自己有三不及卢:“第一件,宋江身材黑矮,貌拙才疏;员外堂堂一表,凛凛一躯,有贵人之相;第二件,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员外生于富贵之家,长有豪杰之誉……;第三件,宋江文不能安邦,武不能附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员外力敌万人,通今博古,天下谁不望风而服。尊兄有如此才德,正当为山寨之主。”

  宋江所说大体符合事实。若论个人相貌、出身、武艺,宋江的确都不如卢俊义,尤其是卢俊义的武艺,即使在好手如云的梁山大寨中,也绝对够得上一流水准。

  但卢俊义却绝对做不了水泊梁山第一把交椅。宋江说卢俊义“力敌万人”,这没问题,但接下来所说的“通今博古”就很难说了,一个通今博古的人会被吴用骗题藏头反诗这等小儿科的鬼把戏哄得团团转?吴用拉卢俊义下水那点计谋,根本就骗不过燕青,简直可称拙劣,但卢俊义却乖乖上套,让人怀疑他的智商大有问题。

  至于宋江说卢俊义“天下谁不望风而服”就更不着边际。须知一个人的江湖声望并不纯以武力获得,若论武艺,曾头市的史文恭在与后来位列梁山五虎上将的霹雳火秦明对阵时仅二十余合就将对手刺下马来,这是何等身手,大名府梁中书手下的大刀闻达、天王李成也都有万夫不挡之勇,但却没听说他们有什么江湖威望,恰恰相反,宋江、柴进武艺平平,却名动江湖,可见要想“天下谁不望风而服”,重要的并不是匹夫之勇,而是急人之困仗义疏财,而书中恰恰没说卢俊义具备这方面的品质,故而卢俊义在江湖中的声望,不但比不了宋江、柴进及已故的晁盖,只怕连原李家庄庄主扑天雕李应都及不上。因此他上了梁山后,除了燕青这一忠仆外,可说毫无人心基础,绝对不足与宋江抗衡。但他各方面条件又确实都不错,又无个人班底,这种人,正是理想的副手人选。

  现在终于可以回过头来说宋江。

  宋江是一个充满了矛盾的人物,他对王法的态度、对落草的态度乃至他的一言一行,似乎都充满了矛盾。

  宋江,人称孝义黑三郎。这“孝义黑三郎”五个字不可等闲放过,宋江矛盾人生的密码其实尽已揭橥于五字之中。

  关键就在孝、义二字。

  孝是一种垂直的伦理,它注重的是秩序、服从,它的性格是保守的,由孝放大出来,就是忠;义是一种横向的伦理,它追求的是放纵、自由、热血担当,它的性格是开放的,由义推衍开来,就是侠;宋江的人格理想,无疑是孝、义两全,但可惜的是这两者不是任何时候都能统一于一体。在生活的常态也许能够,一旦出现了变态,很可能便是孝、义不能两全,依违摇摆于两者之间,因此人格里潜藏的矛盾就已预注了宋江独特的人生轨迹。

  此外,不应忽视宋江官府下层小吏的身份。宋代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严定官与吏的界限,且重官轻吏。在唐之前,州郡藩镇等地方长官可以自己组建一套行政班子,聘来的办事吏员随官而走,可以随时转官,爬入上层社会。到了唐代,官和吏界限渐严,但吏也还有转官的机会。而到了宋代,则限定官、吏不得相越,一旦投身作吏,便意味着终身沉沦吏流,象宋江这样的押司,无论你再有本事,就准备终生献身于押司事业吧,永远也别指望青云直上,进入主流社会,一展鸿图。这也就难怪“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的宋江一腔沉沦不平之气。宋江无疑是自视甚高的,他的胸中有特殊的抱负,自幼所受经史的教化,使他渴望青史留名,但机会却似乎永远将他摒于大门之外了。

  宋江是不甘于僵化琐碎而没有激情、诗意、冒险的吏员生涯的,他广为接纳江湖好汉,其用意并非如晁盖那般坐地分赃,也非如柴进那般作为乏味的贵族人生的点缀,在自幼曾攻经史的他的心中,也许时时浮现的是在春秋战国那个多姿多彩的时代际会而起的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春申君等四公子的身影。他有特殊的抱负,对自己心中躁动、危险的质素也有清醒的认知,故此他对自己终有一日会逸出常态的人生轨迹似有一种特殊的预感,于是他让老父事先告了他忤逆将他出籍,于是他在宋家庄园的佛堂下面挖了地窖。

  住宅往往就是一个人人格的外化。

  宋家庄园地表之上的田宅,隐喻着宋江心灵的表层,一个安分守法的良民富户,而佛堂下的地窖,那座隐秘的黑暗的地窖,则正隐喻着宋江内心深底的潜意识层,代表着一个江湖强人之梦,蕴藏了一个未来的梁山泊。[2]宋江杀惜后,踏上亡命之,

  是为其江湖生涯开端。但此时他依然依违于孝义两者之间,且主要摆向孝之一极,无论是投奔柴家庄,还是孔家庄,清风寨,都还只是消极的逃避,投奔对象都是良民。

  但料想不到的是于清风寨却被刘高陷害,自己的一念之仁换得的却是恩将仇报、险些丧命。生死攸关之后,忠孝一念淡出,宋江初次决意为强人。于是一时温文尔雅尽去,为拉秦明入伙,竟下令于青州城外屠灭一村,而后又有效地组织起一行人等向梁山开进。秦明担心没人引进梁山未必肯收留,“宋江大笑,却把这打劫生辰纲金银一事,直说到‘刘唐寄书,将金子谢我,因此上杀了阎婆惜,逃去在江湖上’秦明听了大喜道:‘恁地,兄长正是他那里大恩人。事不宜迟,可以收拾起快去。’”宋江这一阵大笑及自伐其功,正是强人作态。

  但宋江初上强人之路却很快戛然中止。石勇带来老父亡故的家信,孝之一念,及自幼诗书教育造就的超我,使他瞿然而醒,不再肯带人上山,自己回入了人生的常轨,接受发配江州的命运。

  然而,宋江江州发配的途中,一路所见所历的却全是各色强徒莫不闻名而拜,使他对自己的江湖魅力有了更进一步的深深确认。自信愈增,随后自然便是更为抑郁不平。于是,一日于浔阳楼上,独自闷饮至醉,酩酊之下,表层意识的监控退场,内心深处的潜意识得以狰狞地探出头来,驱使他在酒楼的壁上书下了几句反诗:

  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他年若得报冤仇?向谁报仇?向阎婆?阎婆已死,向张文远?张文远不在江州,为什么要血染浔阳江口?这不是无根之谈么?非也,宋江的报冤仇,是向命运!是向使他不能出人头地屡遭坎坷的命运报冤仇,是要恣肆地伸展自己的生命意志!

  但是题反诗给他带来的却是灭顶之灾,即使是坐在粪便里装疯卖傻,受尽精神上的凌辱,仍难逃一死。

  然而幸运再次垂顾于他,晁盖带着梁山人马来了,李逵从楼上跳下来了,江州结识的朋友也来了,宋江被救出来了!

  鬼门关前再度转了一回,他心灵中那座地窖之门终于被彻底打开了!从此,宋江阴郁的生命意志终将在天地间得到大自由,大舒展,大飞扬。

  ◎上山一日

  宋江刚刚被从江州法场上救出,在城外白龙庙内便立刻反客为主,置晁盖带众人速离险地先回梁山大寨的合理命令于不顾,发号施令,请众好汉为己血腥复仇。此举本是大大冒险,不料竟而一役成功,攻破无为军,活割了黄文炳。斯事遂为宋江此后将不顾一切贯彻自己权力意志之预兆。

  宋江上山了。上山之后喘息未定便对山寨众好汉重排座次一事发号施令:“休分功劳高下,梁山泊一行旧头领去左边主位上坐,新到头领去右边客位上坐,待日后出力多寡,那时另行定夺。”须知排座次是梁山大寨极为郑重的组织大事,晁盖还没说话,是谁给了宋江如此拍板的权力?

  结果,便可见重排座次后的格局是:晁盖坐了第一位,宋江第二位,吴用第三位,公孙胜第四位,这是梁山大寨的权力核心。其余人等,左边:林冲、刘唐、三阮、杜迁、宋万、朱贵、白胜,共九人;右边:花荣、秦明、黄信、戴宗、李逵、李俊、穆弘、张横、张顺、燕顺、吕方、郭盛……石勇、侯健、郑天寿、陶宗旺,共二十七人。

  这一对比,就比出了妙处。因为在宋江上山之前,花荣、秦明、燕顺、王矮虎、吕方、郭盛、石勇等先期上山的好汉,在上山后便议定了座次,已经与林冲、三阮等旧头领融为一体,不料宋江一上山就来了一套“旧头领去左边主位上坐,新到头领去右边客位上坐”,这样一来,“新”“旧”重新泾渭分明,所谓的“旧”,就是王伦时代和晁盖打劫生辰纲时代的旧班底,才寥寥九人,而所谓的“新”,即坐在右边一带的二十七人,除了萧让、金大坚二人外其余全都是因宋江而来,也可说是宋江的新班底。宋江如此安排,是何居心?金圣叹认为是“欲夸其多也,贼!贼!”“宋江此时,真顾盼自豪矣哉”,也不能说是冤枉了宋江吧?

  然而,宋江的把戏还没完。梁山大寨为给宋江及新入伙的头领压惊、接风大排宴筵,席上,宋江说起江州蔡九知府捏造谣言一事:“叵耐黄文炳那厮,事又不干他己,却在知府面前胡言乱道,解说道:‘耗国因家木’,耗散国家钱粮的人,必是家头着个‘木’字,不是个‘宋’字?‘刀兵点水工’,兴动刀兵之人,必是三点水着个‘工’字,不是个’江‘字?这个正应宋江身上。那后两句道:‘纵横三十六,播乱在山东。’合主宋江造反在山东。以此拿了小可。……”宋江在众好汉面前讲说这段童谣意欲何为?还不是为了暗示这些直肠汉子,自己其实是上应天命。果然,脑筋缺弦儿又对宋江无限狂热崇拜的李逵立刻跳将起来:“好哥哥,正应着天上的言语!虽然吃了他些苦,黄文炳那贼也吃我割得快活。放着我们有许多军马,便造反,怕怎地?……”本来给宋江带来灾难的童谣,现在成了他上应天命的象征,宋江此时是何等的踌躇满志,这也预示着水泊梁山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将由晁盖的守成时代转向宋江的扩张时代。◎奸雄本色

  宋江上山不久,便因时迁偷鸡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借端启衅,发动三打祝家庄之役。这是梁山发动的第一场以主动态出击的大规模的集团作战。三战之后,终获大捷,不但为山寨掠得三五年粮食,且网罗了扈三娘、李应、杜兴、孙立、孙新、顾大嫂、解珍、解宝、邹润、邹渊、乐和等一众好汉,使山寨声势大盛,经此一役,由不得众人不对宋江刮目相看。此后攻打高唐州、大破连环马、取青州、征华州,屡屡扩张,累战累捷。每战之前宋江都来一套“哥哥是山寨之主,不可轻动”之类将晁盖挡出战事之外,甚而如呼延灼发兵来打时,宋江闻听此信开口便道:“我自有调度,可请霹雳火秦明打头阵,豹子头林冲打第二阵,小李广花荣打第三阵,……”,对当时亦在座的晁盖连“山寨之主,不可轻动”之类的门面话也懒得讲了就片言而决。而每战之后招降纳叛也都是宋江拍板,根本就没有请示晁盖这个山寨老大一说。长此以往,战事的指挥者宋江自然就不仅以仗义疏财名动江湖,而且以能征惯战招贤纳士而声闻天下。[3]宋江上山时,本就有清风寨、江州城两地结识的好汉组成的雄厚班,

  又有暂未上山但受过其厚待的武松等好汉为他四海传名,待其掌握梁山的实际军权后,更借战事不择手段地延揽人才。所谓不择手段,无非厚黑学大师李宗吾先生拈出的“厚”、“黑”二字:“厚”,即宋江每每于擒获被俘的官军将领之后,来一个喝退左右,亲解其缚,扶入交椅,纳头便拜,然后可能再加一个“情愿让位于将军”“就请为山寨之主”。宋江这套把戏越练越熟,越玩儿越溜儿,而那些被捉的将领,正如张火庆先生所说:“这一捉一放、一扶一拜之下,便把人的自尊和灵魂收买过来了。本是待死之囚,乍为座上之宾,他们被生死攸关激动得糊涂了。”[4]于是这些

  了条性命的官军将领一个个迷迷糊糊地说道:“人称忠义宋公明,果然有之。”这真是笑话,宋公明若果然忠义,你带兵来征讨又所为何来?向你磕了两个头,说两句“情愿让位于将军”“就请为山寨之主”,就证明了宋公明果然忠义?还有一层,宋江这套把戏玩了一遍又一遍,先前被哄得迷迷糊糊地投降了的将领亲眼见宋江在后来者面前将这套一演再演,心中又是何滋味?但是没关系,宋江脸皮厚,不厚怎能为梁山这个大军事集团网罗这许多一流战将?

  再说宋江的“黑”。宋江“黑”,在上山前就有在青州城外屠村的前科,上山后最典型的事例是为拉朱仝下水,差遣李逵活活砍开了四岁的小衙内的脑袋。此事吴用也是同谋。砍杀小衙内后,在柴进庄园吴用向朱仝陪罪说:“兄长望乞恕罪,皆是宋公明将令,分付如此。若到山寨,自有分晓。”待到朱仝果真到了山寨后,宋江却道:“前者杀了小衙内,不干李逵之事。却是军师吴学究因请兄长不肯上山,一时定的计策。”看样子,宋、吴二人也知道他们干的是没天良的事,互相推委,其实正都是一路货色,后来吴用设计拉卢俊义下水之歹毒,正与宋江交相辉映。

  说到这,便请列位看官共赏一段奇文。朱仝被逼上山后,恨李逵入骨,要与李逵厮并,宋江打圆场,先用上引那段话劝解朱仝,复开导李逵,宋曰:“兄弟,却是你杀了小衙内,虽是军师严令,论齿序他也是你哥哥,且看我面,与他伏个礼,我却自拜你便了。”

  若教在下推举《水浒》中写人言语最妙之段落,在下便推举上面这段。列位请看,宋江先说“却是你杀了小衙内”,命李逵替他和吴用背黑锅,又一转,说“虽是军师严令”,这是怕李逵不服叫嚷,又用这话替李逵分点责任,且将刚才对朱仝说的那句“却是军师吴学究因请兄长不肯上山,一时定的计策”变相重复一下,进一步将责任推委坐实到吴用身上,“军师严令”之后却又是再一转,不伦不类地扯出一句“论齿序他(指朱仝)也是你哥哥”,随后话头又转到“且看我面,与他伏个礼”,“我却自拜你便了”,抬出个人面子,软压李逵就范。宋江此处短短几句话,连转了好几层意思,连哄带骗让李逵服了个软,这段囫囵语活画出宋江的奸猾与惫赖,正是强人本色。

  最后,无论是厚也罢,黑也罢,总之宋江手腕频耍,该架空的架空,该压服的压服,该拉拢的拉拢,又时不时地向平均文化水准偏低的众好汉兜售童谣、“玄女”之类,终于使自己声望如日中天,成了水泊梁山的真正寨主,而江湖之上,也渐渐地不知有晁,只知有宋。

  于是,列位便可看到,事态发展到何种地步,一日金毛犬段景住这个北地的马贼来到梁山,据他自己讲,他从大金国盗了一匹“照夜玉狮子马”,“江湖上只闻及时雨大名,无路可见,欲将此马来献与头领,权表我进身之意。”不曾想马却被曾头市夺去,“小人称说是梁山泊宋公明的,不料那厮多有污秽的言语,小人不敢尽说。逃走得脱,特来告知。”段景住是否原打算要将马送给宋江,此事不得而知,千真万确的事实是,这个马贼来到山上在晁盖的大本营里便公然宣称,他在江湖上混,只听说过及时雨的大名,得了宝马,首先想到了要送给宋公明,言下之意,也只有宋公明配用天下至宝,其他人就免谈了。段景住说得很自然,宋江听着很自然,一众头领听了也很自然,唯一不自然的就是晁盖。

  晁盖终于带兵出征了。他别无选择,只有亲冒矢石浴血而战,才能为自己寻回早已失去的威名。然而不幸的是晁盖竟而中伏,受了毒箭,一战而殁。

  晁盖死了。宋江又费了番周折强拉武艺高强、班底全无的卢俊义上山,攻破曾头市,再破东平府、东昌府,网罗足了连己在内的一百单八将,自己也终于名至实归坐上山寨第一把交椅,标志着他的强人事业达到了顶峰。

  这样说来,宋江也算是一个颇有心术的乱世奸雄,故而成就了他的一番江湖霸业。

  然而,若与刘邦相比,就会发现,宋江毕竟还只是一个不彻底的流氓,坏就坏在他“自幼曾攻经史”,忠孝一念尚未完全消除,还要一刀一枪边庭立功,念念不忘的是封妻荫子、青史留名。他若果有桓温那般“大丈夫生于世不能流芳百世便当遗臭万年”的魄力,也许早就成为另外的人物。但是宋江却终于没有成为另外的人物,他的矛盾人格使他无可规避悲剧的宿命,最后经史教育形成的超我又压服了强人的本我,追求不朽的愿望战胜了追求自由的意志,他招安了,无怨无悔地走上了毁灭之路,完成了水浒世界里独一无二的宋江的一生。

  ◎“胡椒”与内圣外王之梦

  记得那还是很早以前,看过一篇小品文。说的是一位外国朋友来到一个中国人家里吃饭,饭桌上,南方口音的中国人说了句:“汤里有胡椒。”“胡椒”念成了“Fu-jiao

  ”,老外却听成了“佛教”,大为惊奇赞叹:“东方人真神秘!连汤里都有佛教。”

  这个故事,可以作为文学阐释的寓言来读。“胡椒”代表的是作者意图,“佛教”代表的是接受者自由的解读,它很可能完全悖离作者的本意,但却饶有兴味,富有活力。

  在下上面的漫说宋江,其实就是一种“佛教”式解读。如果进行“胡椒”式的还原,就会发现上面对许多情节的分析,还可以做出另外一种解释。比如说对晁盖的分析:晁盖得宋江报信后,夜半尚未走,那是为了安排美髯公朱仝私放晁天王的情节,好写上朱仝一笔,为后面的情节打伏笔,却忽略了从宋江报信到朱仝带人来捕,时间间隔未免过长这一点,使得在下对作品进行封闭性阅读,得出了晁盖性缓这种“佛教”式的结论。又如唐牛为宋江顶缸,后面却没在交代他的下落,这是行文疏漏,当然可以分析作者这种疏漏背后的忽视众生的民族心理,但可以肯定的是作者原意并非借此写宋江凉薄,以下其他分析不少可以以此类推。当然,“佛教”与“胡椒”相差太大,首先是作者行文粗疏难辞其咎。

  作者塑造宋江这样一个名动江湖的道德楷模,本意并不是要曲写奸雄(作者还以为他写出的是一个光明磊落的宋江),而是中国文人内圣外王的古老梦幻的折光。

  《水浒》里的宋江与《三国》里的刘备相似,都不以个人的武技、智谋见长,都代表了作者这样一种理念,*个人“仁德”的品格,即可以超越武技、智谋,奄有一方天下,或统领一方江湖。这实际就是儒家尤其是孟子极力鼓吹的由内圣而外王的政治理念。

  这种理念,带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但经不住现实的考验。《韩非子•五蠹》中早就说过,孔子天下圣人,学说风行海内,但只有七十二个弟子追随他,而象鲁哀公这样的下才之主,只要身为君主,境内的百姓,没有敢起不臣之心的,这说明民众真正畏服的是权势,就连孔子不也还得乖乖地给鲁哀公做臣子?这就证明即使“圣”也顶不了什么事,更别说由内圣而外王,完全是痴人说梦。

  韩非子是对的。通观中国历史,大抵圣者不王,王者不圣,由内圣而外王,根本就不可能。所以即使是《三国》《水浒》想把刘备、宋江说成道德楷模,但也不得不写刘备的赖荆州、夺益州,以及宋江屠村等毒辣手段,而一般读者的接受,也多把刘备看做虚情假义,把宋江看作心怀叵测的乱世奸雄(在下并不是唯一做这种解说的人),这种“胡椒”与“佛教”间的差距本身,就是个意味深长、言说不尽的话题。

  假如托塔天王晁盖不死于史文恭箭下,将来梁山诸人将何去何从?水泊事业往何处发展?晁、宋关系如何?会不会出现天平天国杨秀清向洪秀全逼宫一幕?这实在是一个大难题,好在施耐庵先生运笔如椽,让108名天罡地煞排座次前,使其死去,让宋公明独自领衔唱这曲大戏。

  其实对晁天王而言,他对梁山大业所起的作用实在是有限,历代流民造反,带头起事者先是因缘巧合,历史潮流让一些草根人士成为一代枭雄,但历史自有其淘汰无能者的规律,最后干成一番轰轰烈烈大事的领导人必有过人之处。

  天下苦秦日久,陈涉吴广等人为了活命首先起事,但最后成功的只能是汉高祖这样目光长远、广纳英才、知人善任的人,而其他时代使朝廷元气大伤,遭受覆灭或几近覆灭命运的造反带头人,要么是如汉高祖、明洪武这样的雄主,能驾驭众人;要么是张角、洪秀全这样的教主,对众人有一种类似神的感召力。

  而晁盖二者都不具备,他无非是乡间一仗义疏财、任侠好勇的匹夫而已,即无宗教上的感召力,又无远谋深虑及驭使群雄的权谋,他对梁山最大的功劳是“打响对大宋王朝的第一枪”,搞了个“智取生辰纲”,这一票买卖显然没有什么政治方面的诉求,无非是觉得梁中书给老丈人蔡京的生日礼物取之不义,那么劫之无妨。而劫生辰纲最大的功臣是吴用,之所以要依附晁盖干这个勾当,主要看中晁盖在江湖上稍有威望,家中殷实,自己做着里正,在当地人脉关系不错,因此以晁天王为首抢劫当朝太师生日礼物,安全系数高一点而已。和吴用、公孙胜、刘唐、三阮和白胜相比,晁盖还具备些做团伙老大的各方面素质。

  后来事败,幸亏宋公明哥哥通风报信,才仓皇逃到梁山。顶着被朝廷捉住杀头的危险,晁盖等人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上了梁山避祸,最后不得已激林冲火并了王伦,在和王伦属下旧人相比,新来的晁盖诸人无论在财力、武力上占优势,自然“新桃换旧符”,晁盖做了老大。晁盖做了老大,是阴差阳错,并非他有什么过人之处。晁天王从上梁山到亡于箭伤,他的铁哥们其实只有阮氏三雄、白胜、刘唐而已。公孙胜是道士,曾经还一度脱离组织,以奉养老母为理由远离江湖,最后被宋江再度请出了山;而吴用这样的儒生是倚人成事的,自己不能领袖群伦,必须找一个有雄才大略的主公,晁盖与宋江相比,宋江显然更合适,读书人和引车卖浆之流相较,考虑问题更加理智,因此吴用倒向宋江,不是背叛而是与时俱进的选择。

  和晁盖相比,宋江少点英雄气质,但正如项王比刘邦更像个英雄,而刘邦能成事一样,比起晁盖的匹夫之勇,宋江的统战术、驭人术炉火纯青,做过吏的宋江也更具有出众的组织才能。宋江上山之前,梁山诸人还停留在绿林“粗放型”的经营模式,简单地排定座次,干得还是一般蟊贼的剪径勾当,碰到什么就抢什么,抢完之后大家瓜分,没有长远的打算和较精细的策划。——以晁盖之能,是难以提升梁山这支造反队伍的层次的。

  真正能梁山组织成一个像样的公司,非宋江莫属。

  从宋江杀了阎婆惜,避祸他走后,一路结交了柴进、武松、孔明、孔亮、花荣、郑天寿、王矮虎、燕顺等人,等到了梁山人劫法场,救出宋江戴宗二人,白龙庙英雄小聚义时,又增加了戴宗、李逵、张顺、李俊、张横、穆弘、穆春、薛永、童威、童猛等人,这些人都是宋江带到梁山的,此时宋派实力已经远胜过晁派。新旧两支部队会师后,分成两列站立,左边是晁盖的旧部,是林冲、刘唐、阮氏三兄弟、杜迁、宋万、朱贵、白胜。这里面杜、宋、朱本是王伦的部下,未必真心信服晁盖,林冲的地位比较中立,以他的见识与武艺,谁的心腹都不会做,而白胜因为在大狱里经不起严刑拷打,供出劫生辰冈的七人,谁然被吴用用计救出来,但形象已经不堪,最后竟然屈居108人最末。右边站着二十七人,金圣叹在评点道:“中间只萧让、金大坚非宋江旧识。”此时,宋江俨然真正的山寨之主。

  晁盖让第一把交椅也许是诚心出于感谢宋江的救命之恩,而宋江的婉拒的理由是:“仁兄,论年齿,兄长也大十岁,宋江若坐了,岂不自羞。”金圣叹斥之为“权诈之极”,成大事者不能没有“权诈”,此时宋江心中自度论能力、功绩和人缘关系,他已超过晁盖,只是刚上梁山就谋了第一把交椅,众人难以心服,必须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领导地位。

  自宋江上梁山起,不管晁、宋二人之间如何温情脉脉,两人之间的矛盾已经种下了,斗争不可避免,这是由中国社会的政治传统和权力斗争的规律决定的。在最高权力面前,所有的恩怨都不值一谈。吴用和晁盖上了梁山后,已明白所托非人,暗中留意能成大事的“大老板”,从吴用用计劫江州法场,大约他心中所许的“大老板”就是宋江。——吴用的立场改变,是宋江最大的胜利。“智多星”认可自己的领导地位,比起李逵动不动就叫着“打下东京,公明哥哥当皇帝”的忠心对宋江而言,有用得多。大家注意,宋江刚上梁山,公孙胜就提出回家养母,最后隐姓埋名,不与梁山人接触。这显然不因为他是出家人,生性淡泊可以解释的,如是他就不会参与劫生辰冈了。可以解释的理由是,在梁山上下庆贺队伍壮大之时,他和吴用两个聪明人已经清楚地看到“一山二虎”的局面,权力斗争的激化迟早要来,要么像吴用那样及时转投宋江,而作为和晁盖一起起事的入云龙公孙胜,于心不忍,那么只有远离这个漩涡。

  “文革”时全国掀起了揭批投降派宋江的热潮,千夫所指宋江在逐步架空晁盖,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把晁盖和宋江之间的矛盾上升为路线斗争,也无不可。

  宋江比晁盖,最可称道的就是他的“统战”路线。梁山本来就是个大杂烩,干什么的都有,如果仅仅保证出身贫苦者的话语权,那么自然要依*阮氏兄弟、李逵这样根正苗红的人。——首先造反,也乐意造反的往往是这样的穷苦人。但要使打家劫舍的流氓队伍变成有组织、有规模的军事单位,*这帮人是不行的,必须扩大领导层,搞统一战线。在这点上,做过押司、官场和江湖规则都明白的宋江显然看得比晁盖更准。

  随着秦明、呼延灼、柴进、花荣、黄信、徐宁、孙新等与旧体制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上了梁山后,梁山的基本力量发生了成份变化,所谓的“队伍纯洁性”更是天方夜谭,这时调整梁山的基本路线是必须的。“反贪官不反皇帝”是梁山人能凝聚最大多数头领、能师出有名的最佳选择。如果说阮小五刚劫生辰纲时所唱的“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只是底层人囿于传统文化的不自觉表现,后来宋江的选择就是梁山人为了求生存的自觉意识。

  纵观整部《水浒》,梁山人从来没有并吞宇内、代替赵宋的雄心与能力。其原因是大宋朝比起其他朝代而言,商品经济发达,市民阶层的人数增多,官府的赋税相当一部分出自商业、手工业、矿业,这和重农经商的其他朝代不一样,因而官民矛盾、特别是普通农民和官府的矛盾较其他时代并不特别突出,大宋主要的威胁是外地入侵。比起西汉末年的赤眉、绿林,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唐代的黄巢起义,包括南宋在内的整个宋代,除了宋江、方腊、王小波、杨么几次地方性造反外,没有席卷全国的大暴动。真正能给旧王朝雷霆一击的暴动必须得天时、地利、人和,统治者已搞得民怨沸腾,用儒家的话来说,天命已经归于别人;一地起事,如秦末一样,天下便像点烟花爆竹一样,到处响应,让官军难以应付;起义的部队逐步掌握更多的资源,包括土地、可供后勤的百姓、杰出的人才等等。这几点,梁山人都不具备,赵宋在天下普通百姓心中,并没有完全失德,这也是康王南渡后,在能在东南建立新王朝并享国150年的缘故,大宋境内无隋末那种遍地狼烟的群众基础。

  晁、宋领导梁山诸人,大部分打的仗是防御战,是不得已的“反围剿”,很少有主动的进攻,打青州、打大名府也是为了救人而采取的偷袭。葬送一个王朝的起义必须有大规模反攻,难道梁山人就不想打下东京坐龙廷吗?只是历史没有给他们这个条件。宋江等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以招安为目标,以“忠义”为旗号,这是种现实的选择。所谓树忠义大旗,从来就是一种为了生存的手段,哪个时代的造反者有真的忠?真的义?

  而晁盖一直就是个没有个明确目标的造反者,乐于过着当一天强盗抢一天粮、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这日子李逵这样的人愿意过,而越来越多如卢俊义这样不得已造反的人,不愿意一生都为草寇。随着梁山战略方针的调整,晁盖便成为一个摆设,一个因为首义而成就的象征符号,这个符号随着宋江势力的崛起,也越来越没有用。

  当朱元璋经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羽翼丰满后,就感觉到小明王这个傀儡已经不需要了,便派部将凿穿小明王的龙船,让其淹死并彻底消灭龙凤王朝的档案;杨秀清等人*洪秀全装神弄鬼,称自己是上帝的次子,蛊惑众多老百姓跟他们紫荆山起事,到了南京天朝兵强马壮后,杨秀清就开始逼宫了。——这是造反者千古不易的规律,晁盖若不意外阵亡,命运大抵也是这样。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浪漫正德
 
  早上几年,如果问我想成为中国历史上的哪一位帝王,我的回答大概不会离开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的范畴太远。如今我早已明白,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中,都有比写在纸上刻在石头上的丰功伟绩远为重要的东西。因此,我的答案也换成了明武宗正德皇帝。不过,选择背后是复杂的心境——我想的并不是成为历史上的正德,玩一把穿越式的角色扮演;更多的,还是作为旁观者的、对这位浪漫皇帝的深深同情。

  明武宗正德皇帝朱厚照即位的年龄很小,虽然《史记》之后正史的逐渐堕落,已经使“性聪颖”之类的评语泛滥于几乎每一篇帝王本纪。不过,正德的聪明,可以从当时许多其他的记述、特别是朝中大臣的笔记中,得以旁证。另外,记述中正德的“清秀隽朗”,也完全可以从保存至今的明代帝王画像中得以验证。当然,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一种隋炀帝笔法,聪明和漂亮,这些并不为中国传统所重视的优点,无非是为了正文部分的大加鞭笞做些铺垫罢了

  相信好多同龄人都和我一样吧,早期的历史知识,大多来自于当年那套上中下三本的《上下五千年》。这是极好的书。然而,历史书本身往往最易囿于历史局限,譬如关于正德的那一篇。在描述中,正德从小养尊处优,不懂得勤政爱民,更不知道居安思危,耽于游乐,以国事为儿戏,先宠信宦官刘瑾、后倚重武人江彬,行事荒唐不经,弄得朝政乌烟瘴气,对股肱良臣的忠言直谏不理不问。这些描 述,基本上代表了自当时已降一以贯之对正德皇帝的官方性批判立场;加上对传统 剧目《游龙戏凤》的曲解,给正德扣上的“荒淫”帽子,还有我家附近的“豹房”地名,一幅活脱脱荒唐皇帝的形象已跃然纸上。

  可是,正德到底有多荒唐呢?

  就拿他的拒谏罪名说起吧,我们得先看看那些“忠言直谏”到底是什么东东。且说正德十六岁即位,少年天子难免有些贪玩,于是,各地的进谏奏章便如雪片一样飞 来,作为文官集团领袖的大学士刘健等人,将这些意见加以整理,弄出了一个精装典藏版,以国家兴亡在此一系的郑重态度慎重地呈交给正德皇帝。而这个精装典藏版主要列举了五大罪状:

  一、皇帝单骑出宫,不带随从;

  二、皇帝在宫内乱转;

  三、皇帝去北海划船;

  四、皇帝喜欢打猎;

  五、皇帝乱吃零食。

  在这篇现代人看了难免哑然失笑的五大罪状面前,可怜的正德皇帝俯首认罪,收敛了好一阵子。天性好动的正德毕竟不甘如此,可稍有游猎之举,文官集团马上强势反弹,很快,老臣杨守随上书苦谏道:“我听说皇上去西郊打猎、南城登高、还在宫中练兵,这都不是天子应该做的。”

  且不论禁中演兵的汉武唐宗和年年围猎的清朝诸帝,足以反驳诸忠臣良弼扣上 的“打猎罪”罪名,总体上看这些谏言,已足以反映当时文官集团对皇帝的限制与约束已到了何等厉害的地步——须知正德并不用等待亲政,他们也不是手握先帝遗诏的顾命大臣。而由此管窥,正可见明朝中期以后政治生态的精髓。

  中学历史书上的皮毛式描述,容易使人对明朝的皇帝集权产生简单化的印象。事实上,废除丞相,尽揽权柄的盛况,只发生在洪武永乐两朝。自洪熙宣德以后,权力的天平开始再度向以内阁和六部为代表的文官集团倾斜。这与皇帝的贤愚勤怠无关,某种意义上,这是一个文化典章高度发达的汉族王朝,在局面完全稳定之后的必然倾向。更何况,明朝皇帝们所面临的文官集团,他们接收了已臻于极盛的程朱理学长期教育和通过标准化的八股作文考试后,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奉若神明,其虔诚性和狂热性只有欧洲中世纪的教士可以比拟,对于与皇帝作对更是有着无比高涨的勇敢气概与牺牲精神,更何况朝野的主流舆论一直都牢牢掌握在他们手里。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在皇权的面前可能都是相对孱弱的,一根大棒就可以轻易打倒,但这个团结的整体几乎不可战胜。面对这群毫不留情夺过权力,甚至对自己的私人生活指手画脚,同时又身为帝国建筑中所不能代替之中流砥柱的文官们,明朝皇帝的苦闷与无奈可想而知。

  初读明史的人很容易被吓着,一会儿是廷杖厂卫,血肉横飞,一会儿是宦官专权,残害忠良;这些固然都是血淋淋的历史,可究其根源,廷杖也好,厂卫也好,宦官也好,在皇帝的权力和自由被文官集团侵蚀得几近窒息之后,它们已经成了皇帝唯一可以拿来用用,做一把抗争的手段。仔细品读,我们不难发现,即使是印象中朝政混乱到无以复加的年代,如皇帝十多年不上朝的万历后期,还是与本文主人公大有干系的、刘瑾弄权的正德初年,这一庞大帝国的各项事务仍在有条不紊运转之中。这是因为明帝国真正的权柄,从未被万历所荒废,也从未被刘瑾所攫取,它们在绝大多数的年代里仍牢牢操持在文官集团的手中。

  事实上,即便是采取了如此极端手段,皇帝们的抗争,最后却依然一次次地以失败告终。如本来极富雄才大略潜质的嘉靖皇帝,在“大礼议”中,虽然通过连绵数年不绝的大棒打倒了一百八十余名大小臣工,给自己的藩王生父加上了皇帝之号,后来却还是免不了被文官集团逼入深宫炼丹修道的命运。再如万历皇帝,在“争国本”中,无非是想换掉身体不好的长子,改立钟爱的幼子,在挥舞了大棒之后,却依然在视礼法高于生命前赴后继进谏的文官集团面前承认了失败。至于后来十几年不上朝的罢工举动,也很难说没有由此次挫败而生的心灰意冷。

  相比之下,清朝的皇帝则大可不必顾虑臣下的感受。康熙立储时,如走马灯一般更换内定人选,宫廷斗争激烈到白热化地步,可朝堂之上哪位大臣敢对此斗胆说一个字?——直纷纷作立仗马耳。真不知道到底是骄傲的文官集团已在大清的入关铁蹄面前土崩瓦解,还是因为康熙大帝掌握了比廷杖厂卫更加厉害的秘密武器。

  明清比较本是个已被说烂的话题,我无意为之,只希望在考虑到历史背景特别是政治生态的情况下,给缺乏“清宫剧”粉饰的明朝皇帝们以更加公允的评价与认识。平心而论,与勤政不懈的大清诸帝相比,常常蒙受指责的明朝皇帝反倒还要难做的多。如果对权力天生淡漠,或者在与文官集团的斗争中承认失败拱手退让,便是懈怠慵懒;如果是不甘服输奋力抗争,想更多地表达一些自己的自由意志,那么不是暴虐,便多半是荒唐了。不过,现在也已经有好些学者认识到,即便支撑文官集团的精神力量是陈腐不堪的,这样君权趋于虚悬的政治结构未必对国家与民生不利,而且这明显比大清康乾盛世的万马齐喑更近似于现代,也蕴涵了更多发展进化的可能。——反过来看,无论是历史课本还是明史,其间的简单化评价都是不可迷信的,按那样的调子,如今天天忙于参加庆典活动的英国女王,不知该有多昏馈;将来要领受一个“英幽王”之类的妙谥,那简直是一定的。

  再说我们可怜的正德皇帝,天性浪漫而不喜欢受拘束的他,无非也是在这种窒息的状态下抗争罢了。于嘉靖和万历不同的是,他的抗争与其说是为了权柄,倒不如说是为了维护更多属于私人领域的个人自由。而且他的抗争手段比起单纯挥舞忒没技术含量的血腥大棒要有创意多了。只可惜在那个理学昌明的时代,正统历史对想象力的容忍程度极度逼仄。也许,这便是这样一位浪漫皇帝,顶上荒唐骂名的根本原因了。

  既然在宫内乱转都能成为一大罪状,正德皇帝首先想到:如果老子搬出宫去,不就可以堵住那帮迂腐老臣的嘴巴了么?于是,正德二年,他搬出紫禁城另起大宅,名叫“豹房”。关于豹房有种种传说,民间更直言之“黑老婆窝”。不过,摒弃这种司空见惯的性猜测,“豹房”的字面意思首先是养豹子的地方。如此大宅,又是为了寻欢作乐,MM自然是少不了的,但豹房的主体也并非MM,而是武宗从全国各地区召集来的乐师、军官、道士、番僧等等,甚至包括一名葡萄牙人叫做火者亚三。通晓音乐的正德皇帝还在这里亲自创作了由多种乐器合奏的《杀边乐》。当然,不管豹房里的MM到底有多少,究竟来自何方,正德皇帝在豹房的种种生活,是难以回避声色犬马这顶大帽了。

  “豹房”之外,还有养老虎的虎坊,具体就在如今北京南城的虎坊桥一带。从小对骑射弓马军事武术等一干对承平帝王而言纯属无益之事甚有兴趣的正德,有一种爱好是亲自和老虎搏斗,有一次甚至被虎抓伤休养了一个月才好。 这自然是轻率之举,不过,除了他自己的小孩子脾气和憨大胆之外,倒也能反映出正德的生活是何等无聊。难道教他念念四书五经去考个状元不成?

  与这些还需要在宫外躲躲藏藏的娱乐活动相比,正德皇帝最大的雅兴——在宫廷里搞的军事演习,倒是在群臣的枪林弹雨中一直坚持了下来。他也不弄大棒当场打人,也不派厂卫背后暗算,只是一次次地在大臣的道学面孔前唯唯诺诺,又一次次退朝之后依然故我,算是把“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的八字决发挥到了极致。此刻的正德说是像昏君,倒不如说像一个一次次被老师抓上讲台的“检讨痞子”。

  在其宠信的边防军官江彬的支持下,正德皇帝在宫廷里操练的士兵最多达到了万人以上,他经常穿着盔甲亲自带士兵们操练,呼喊声和炮声在紫禁城九门外面都能听到。对文官集团来说,这已是极大的荒唐了,而更可怕的是在练兵中慢慢有了些心得的皇帝,开始有意无意地表现出御驾亲征的兴头来。这还了得!大家慌忙祭出本朝定例祖宗成法的尚方宝剑来;只是不知当年马上江山的洪武,戎事半生的永乐,少年随征的宣德,在大小臣工眼中究竟算不算得祖宗?——大概只是土木堡综合症仍未痊愈吧!

  期待亲征机会的正德毕竟不会做自启边衅的大蠢事,而机会也真被他等来了。正德十二年。蒙古达延汗率领五万骑兵入侵山西方面,正德皇帝御驾亲征的申请自然被文官集团驳回。就在此时,正德做出了一个在当时来看完全超出了大家想象力的创意:既然身为帝王无法亲征,那我自己封自己一个官儿,再派这个官儿去,总该可以了吧。。。反正您几位争来争去,不就争的一个名义么?于是,在朝堂上下的瞠目结舌面面相觑中,正德任命自己为“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然后自己命令自己领兵上战场杀敌,终于得遂所愿离开了鸟笼一样的北京城。

  即便这样,正德皇帝的亲征之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守居庸关的御史张钦不让他出关。他只好等了几天,等张钦出巡时才敢微服出关。心有余悸的皇帝出关之后立刻命令边防军堵住关口,不许让任何文官出关相随。这场战争持续了四个月,本身的过程倒是酣畅淋漓许多。十月,蒙古军五万余人出现在如今以木塔闻名的山西应县一带,正德皇帝随即亲自布置方略决战,同时命令户部拿出一百万两白银准备赏赐立功将士,户部却和皇帝讨价还价,最后只同意拿出五十万两。大概早已被文官集团弄得没有脾气的皇帝没有计较太多,马上披挂上阵,亲自率领一军从阳和出发援救出当时一度陷入被分割包围状态的明军主力。当晚,他与普通将士一起在应州城外临时建的军营里过夜。第二天蒙古主力又来,双方大小百余战,战况十分激烈,武宗在前线的战车曾险些被包围。两军从早晨一直打到晚上,在始终保持着高昂士气的明军,骄横的蒙古骑兵自度难以取胜,主动撤离了战场

  这次作战被称为“应州大捷”,称得上这位寿命不长的浪漫皇帝,人生之中的一个高潮了。不过,令人迷惑的是,《明史》正式记载的战绩却仅仅是斩首十六级,而明军自身的损失却是亡五十二人、伤五百六十三人。就算这两拨人是赤手空拳的群殴,好歹也是几万人打了好几天阿。。。这折损也实在太过轻微了。更难相信两天激战下来十六人的损失就足以吓退五万蒙古主力;有人猜测大概正德不屑于按照所谓的征伐之礼,拎着一大串人头耀武扬威地回到北京;更有人相信是感觉受到了愚弄的文官集团,坚决不承认“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的胜利与功绩,因为当时就已经发生了翰林院全体官员拒绝向他祝贺的事件。至于历史的真相,大概我们都已经永远失去了了解的机会。

  只是有一点是没有疑问的,无论官方还是私人记述都明确承认,在正德一朝剩下的时间里,蒙古的铁蹄再也未曾大规模踏入明帝国的疆土。

  出巡江南,是这位浪漫皇帝一生之中又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壮举。在那个资讯已经比较发达的时代,锦绣江南的风物,对于正德皇帝的吸引力由来已久;可是,他刚一提出,马上又是朝野汹汹,大有由此以往国将不国之势。看来,与亲征的情况相似,他仍然需要机会。这一次的机会居然是正德十四年的宁王叛乱,于是,正德皇帝再次披挂上阵挥师南征。此刻他的微妙心境,恐怕最厉害的演技派性格演员,都难以忠实再现吧。

  可惜,宁王朱震濠的武功实在是过于不济了,仅仅在御驾出京数日之后就被大理学家王阳明所擒。接到加急报捷密电的正德皇帝,顿时陷入江南之行即将告吹的尴尬境地。估计当时的他,连早知如此该想当初白送十万士兵给宁王的心都有了,一面肯定还会大骂古今中外所有死了活着的理学家:怎么都跟老子有仇哇!不过,可爱的正德毕竟天资聪颖,很快又是一个惊世骇俗的高级创意——封锁消息,继续进兵,终于在“御驾亲征”的名义下,在江南玩闹了一年,而且最后还排演出一幕超级大剧来做为这一赫赫武功的光辉结局——将宁王朱震濠释放,然后亲自再次将他擒获,在南京堂而皇之地行礼受贺。这自然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任性之举。不过,文官集团能把想下江南的皇帝逼成这个样子,而想下江南的皇帝在高压面前还能想出如此高招,两者都算千古难遇的狠角色了。不知九泉之下,正德遇见六下江南、潇洒自在、大小臣子还争相随行趋之若骛唯恐不及的乾隆皇帝,不知又将做何感想?

  说到这里,我不禁觉得,正德与乾隆这两位同属朝代中期守成之君的比较,也是蛮有趣味的。其实这样的比较也已经有不少人做过了,概括一下,有意思的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国家安定程度和民生

  正德:爆发刘六、刘七领导的中等规模农民起义,迅速被讨平。

  乾隆:爆发蔓延九省的白莲教大起义,嘉庆年间才平定。

  二、武功:

  正德:亲征达延汗获胜,安化王、宁王两个叛乱宗室均被派出的能臣秒杀。

  乾隆:无亲征记录,所谓“十全武功”,除了平定准部、回部可圈可点外,其他都拿不出手,更何况还有对准部恼羞成怒的灭族政策。

  三、国势发展

  正德:稳中有升,明中后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是封建社会中一个不应忽视的高峰。

  乾隆:趋向没落,晚期已是积重难返。

  四、MM/娱乐

  两人均十分嗜好,不分伯仲,均留下大量优美典故。

  五、宠佞

  正德:前为刘瑾,五年手诛,后为江彬,实际危害微弱。

  乾隆:和砷,把持朝政几二十年,天下岁入半入其手,仗势横行直到乾隆驾崩。

  六、奇怪嗜好

  正德:给自己封官,有被迫无奈的因素。

  乾隆:在各旅游景点乱题低劣诗作,在尺余古画上盖八尺御章,惜乎古代无城管与文物保护部门。

  七、下江南

  正德:一次,遮遮掩掩,群臣同仇敌忾,口诛笔伐。

  乾隆:六次,大摇大摆挥霍无度,群臣歌功颂德,趋之若骛。

  八、性格

  正德:平易近人,浪漫有情,以《戏说乾隆》为代表的乾隆电视剧,更多地应

  该是正德的影子,应该让人想起秋官。

  乾隆:《书剑恩仇录》里的形象,咋咋呼呼的张铁林,拿捏作势,烦。

  ……

  当然,这样的比较很难做到所谓的科学客观公允,而具体的评述难免又会扯回明清比较这个月经话题上来。正德骑马射箭,在汉人眼中都是极大的罪过,而后来的满清,王子不懂骑射简直不可想象.不过,我觉得上述种种至少足够反映出一个问题,这也是所有作过这一比较的人最后必然想到的一个问题——这样的两个人,凭什么一个成了盛世明君,另一个却成了无道昏君——难道这也搞照顾少数民族么?

  其实,除了上面常常被提到的几点之外,在比较正德和乾隆的时候,还有一个方面是绝对不应该忽略的,那就是文化氛围。所谓大清盛世,从乾隆六年到乾隆五十三年,大兴文字狱达五十三起,遍及全国各地,天下士子人人自危,可谓将康熙、雍正的光荣传统发扬的淋漓尽致;更不用说以修撰《四库全书》为名义的、人类发展史上迄当时为止最为波澜壮阔的打击非法出版物行动了。反观正德时代,昏君之治下,却是一派宽容平和百家争艳的景象,也许是道学先生们的火力已经集中招呼到皇帝身上去了的缘故——这也正是江南文化臻于极盛、四大才子粉墨登场的年代。只是,不知道唐伯虎在苏州城外悠然吟诵桃花曲的时候,他是否能够感应,千里之外的北京,有一个可能浪漫情怀并不逊色于他的年轻人,正在郁闷地遥望江南呢。

  即便按照最为严厉的正史标准,客观上看,正德皇帝的形象,也并非文官手中笔杆所描述的整体印象那般不堪。即便在亲征蒙古达延汗,离开京城的那四个月里,他也不忘记明令北京官员们把应该递交的公文交给专使,由专使送到行营由自己随时处理。虽然此刻正是杨廷和内阁精干高效运转的时代,正德皇帝的主要行政权力,可能仅仅只余下对于内阁已经票拟的旨意加以确认的“朱批权”,而且朱批发布的旨意也随时存在被臣下驳回的可能;但这位贪玩好动的皇帝,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却十分积极,老老实实地接受了作为庞大国家机器内部一颗螺丝钉的命运——尽管这是比较大只、也比较亮的一颗。

  至于明武宗正德皇帝朱厚照的总体评价究竟应当如何做,有段话说的甚好,请恕我基本照抄一遍:

  明武宗一生,贪杯、尚兵、潇洒,所行之事多浪漫不经,为后人所误解;同时武宗又处事刚毅果断,弹指之间诛刘瑾,平定安化王、宁王之叛,应州大败蒙古小王子(即达延汗),精通佛学,会梵文,还能礼贤下士,亲自到大臣家中探望病情,甚至痴情于艺妓。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看到一个不同的明武宗,却很难看到一个完整的明武宗。

  上面一段话,结尾确是妙笔,不过,就我个人来说,透过层层迷雾包裹的历史,看清一个完整的正德,也许并没有那么重要;或者,云山雾罩间偶尔露出的半缕真容,就足以拨动观者的心弦,哪怕那只是一件入不得本纪的小事。

  有一次,紫禁城里呆腻味的正德,溜到某个大臣家去蹭饭,大臣惶恐之际一阵慌乱,竟忘记在他面前放上一双筷子……这可是十恶不赦的大不敬之罪,发现问题时所有人都吓得要死,正德却浑如没看见一般。

  另有一次,正德皇帝的奶奶挂了,群臣按照礼制露天祭拜。那一天正好下了大雨,正德看见大家跪在水中,大概是担心他们得关节炎的缘故,一时于心不忍,便说,罢了罢了,反正是我自己的奶奶,你们都起来回家就OK了。满怀哀思一心助皇上悲的大小臣工,却无人领情。事后,状元舒芬领衔上书,直接攻击正德此举不孝。对于这件事,我们在读出正德的人情味之外,也足以推断出当时正德对这帮道学先生的厌恶了。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笔杆子里面出历史。

  得罪了笔杆子集团的正德皇帝,注定不可能在历史上留下什么光辉形象了。值得一题的是,在文官集团的口诛笔伐之外,民间社会对正德皇帝的态度反而宽容许多。除了各地散落的传说故事之外,描述正德调戏民女李凤姐这一封建统治者滔天罪行的传统剧目《游龙戏凤》,在遭到正统意识形态的窜改与曲解之前,本是一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喜剧。而现代就更是这样了,既有《天下无双》这样的无厘头电影,也有间或出现的戏说电视剧——大概正德皇帝浪漫而有情的个性,本身就蕴含着与现代社会审美观接轨的丰富潜能。有趣的是,一向被诟病为对于传播错误历史知识居功至伟的戏说类影视剧,这一次却出现了比正统历史更加接近于历史真实的可能性。

  不可忽略的历史情节,还包括他同样极富戏剧性的驾崩。在今天江苏淮阴附近的清江浦,正德皇帝看到江上捕鱼人的动作十分飘逸灵动,便有了模仿秀的念头。于是他换上渔业生产用服装,驱舟撒网,本来玩得十分HAPPY,竟一不小心落入水中;虽被救起却已落下病根,不久之后便驾鹤西去。一生不甘于受制于礼法的正德,终于以一种极度不合礼法的方式死去,恍如最后一个天马行空的创意。大概也只有这一次的越礼,正德不用再烦恼于耳畔挥之难去的嗡嗡声。

  帝王要死,本来选择余地是十分宽泛的,或病笃于龙床,或中毒于深宫,或被箭于阵中,或自缢于白绫,或自然或恐怖,或壮烈或凄惨;可没有一种比扮渔民落水而死,更不相称于帝王身份的死法了。仔细想一想,这当然是一次非正常的事故性死亡,可这不也正是对一个渔民、一个普通人来讲,十分普通的结局吗?事实上,对生于帝王家的孩子而言,种种令宫中府中匪夷所思的创意,所为的,无非是和普通人一样罢了。

  对于正德皇帝,这个天性浪漫而有情的年轻人,我深深地报以同情。这不同于《明史·武宗本纪》末尾处“假使承孝宗之遗泽,制节谨度,有中主之操,则国泰而名完”式的惋惜,那是一种已经在泱泱大国衣冠典籍中修炼到了极致的假大空。

  这种同情,甚至不同与包括我在内许多人的,读史掩卷之时对绝代词人李后主、天才画家宋徽宗、资深工程师元顺帝、高明木匠明熹宗这一类帝王的同情;虽然正德皇帝与他们一样,同样当得起一句错入帝王家的感叹。他们中的大多数,在历史上毕竟还是留下了自己的作品或者相关的记录,足以供后来者扼腕叹息;正德则不同。如果不做皇帝,我也不知道他会做什么或是该做什么;其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不仅浪漫有情,而且聪明任性,正如你我。

  除了曹操等极少数奇人之外,专业词人、画家、工程师、木匠的理想,是很难与一个好皇帝的职责兼容的,但它们至少可以成为一个不那么高明皇帝的业余爱好。可一个普通人的想法、意趣和行事方式,可能和皇帝的角色有哪怕丝毫的通融余地吗?这至少是非常艰难的,这也正是我把更多同情留给正德皇帝的原因。值得感叹的是,在如此命运面前,正德皇帝却以他与生俱来的浪漫天分,帮我们在阅读这段历史的时候,感受到了与悲剧气氛深刻的李煜传赵佶传等等 所不同的,一丝 可掬可捧的喜剧气质。

  中国的历史,从来不缺帝王将相、忠臣烈女、奸佞小人、草莽豪侠,可这形形色色的人等,大多却或主动或被动地套上了面具,描上了脸谱。一幕幕活剧虽然精彩纷呈,却难免让我觉得遥远而虚空。反而是虽然也被套上面具、但常常会自己设法扔掉的正德皇帝,在永恒流淌的历史长河中,露出了一张清晰而可亲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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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并不是一个精神分裂的人,但是他一辈子都这样以两种截然不同的状况生活着。他的一生都在谋求抗争,可惜的是虽然他拥有天下最高的皇权,依然改变不了自己生命的轨迹。他的故事,是由好多喜剧组成的一个大悲剧,不论是对他,还是对这个庞大的帝国。

  他的庙号为武宗,这很符合他,因为他很好武,他是真正从内心底把自己看做武人的,虽然这个身份在那个时代其实是卑微的。他的年号叫正德,这更像是讽刺他,因为按照传统的观念,他全身上下似乎找不出一点能看到的“正”的德行。

  他常常被人冠以“荒唐”,“病态”这些贬义的词眼,但是他的性格却最像我们现实中的普通人,一个调皮的孩子,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青年人,一个对身边人无比随和的公子,一个对繁文缛节不以为意的客人,一个会体谅下属在雨水中跪地辛苦的上司,一个不忘在祈福时候加上爱妻名字的丈夫,一个对任何事情都有着极大兴趣的聪明学生,一个可以和你挤坐一辆破车的朋友。然而悲剧正是在于,这上面的诸多身份里,唯一没有他最正式的身份,一个皇帝,并且应该是恪守传统道德的皇帝。

  明代的大臣们一直把皇帝作为一个神话的偶像来塑造,他们要给万民描绘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有欲望,可以无限时间工作,没有个人感情,没有脾气,可以英明的分辨出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坏人,可以从诸多的奏折里聪慧的挑选最正确的那一个的皇帝,当然,这种人根本不存在,明朝的皇帝里最接近这个标准的只有孝宗皇帝,有趣的是,最远离这个标准的正是孝宗皇帝的儿子,这个最类似常人的朱厚照。

  他用自己超乎一般人的勇气在执着的与他的臣子进行对抗,并想尽一切办法来戏弄这些看似外表端正正经的道学家。他不想再像他的父亲一样,郁闷的活一生,他要活的快乐,要活的精彩,实际上他几乎做到了,虽然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很多年的骂名,但是性格如朱厚照这样的人,也许根本就不在乎你对他说什么。昏君也好,明君也好,于他的生活根本无关,甚至在他的心目中,说他的是明君反而是对他的一种侮辱。他的所谓罪名,在一个农耕已进入僵化状态的大帝国是不可想象的疯狂,或许,如果他是一位可汗,评论会有所不同吧.

  那是一个精彩的时代,从最高的皇帝,到读书的士人,都呈现出一种叛逆传统道德的倾向,“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这句诗既可以形容唐寅,也可以形容朱厚照,以及那个时代许许多多的人们,而王守仁心学的创立,更是在守护传统的大明王朝的夜空里燃起的一朵绚丽的烟花,从此开始,一个国家伟大的转型时代开始了。

  当然,朱厚照根本不会关心这些的,在他临死前,我想他思考的问题应该是:下辈子,我还能做普通人吗?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大明衣冠何处?
 
  朝鲜使者出使清朝笔记(转载节选)

  葛兆光

  [方才书友提出一个BUG,故修改之,既然提示了更新,而在下正在码字,尚无文字奉上,顺道贴史文一篇。小弟贴文,盖因发现妙文,与众书友分享读书之快乐罢了,先生莫要揣度再三,扯上什么政治取向了,呵呵,码字去也)

  乾隆三十年正月初一,朝鲜人洪大荣随着朝鲜贺岁使节,照例盛装朝拜,表达朝鲜国王对满清皇帝的祝贺。

  仪式完毕后步出午门,他察觉到似乎有很多好奇的人注视自己,还有两个穿披肩品帽带数珠的官员在目不转睛地观看。

  洪大荣觉得很诧异,便上前询问:“老爷熟看我们何意?”

  这两人笑容可掬的回答:“看贵国人物与衣冠。”

  洪大荣不由心中一动,便追问道:“我们衣冠比老爷如何?”

  两人脸上的笑容似乎凝住似的没有回答。

  据洪大容事后的记载,这两个人是翰林检讨官,一个叫吴湘,一个叫彭冠。

  在朝鲜使臣穿着传统的正式衣冠,其实就是前朝-------被清帝国取而代之的明朝------衣冠。来到北京的时候,他们成了京城里一道异样风景,似乎是奇装异服的他们,常常被人们好奇的围观,不止这两个翰林检讨,另一个姓李的太常寺少卿也曾经来问,“贵处衣服,是尊何代之制?”

  而另一个叫周应文的读书人则好奇地问,“贵处衣冠可是箕子遗制否?”看起来,在清帝国生活的人,已经对这种本来属于汉族前朝的衣冠不太熟悉了,这使他们不仅陌生,而且惊奇。

  顺治六年(1649)也就是明朝刚刚灭亡五六年,尽管南明朝廷还在南方挣扎,朝鲜还在坚持沿用崇祯年号,可汉人已经不得不改易发服,所以当他们看到昔日的东邻,旧日的东夷,竟然还可以穿着旧时衣冠堂皇过市的时候,常常就有一些自我悲怜,来中国出使的朝鲜人常常记载说,“华人见(我)东方衣冠,无不含泪,其情甚戚,相对惨怜”。

  但是,时间会磨灭历史记忆,到了荣大洪出使北京的乾隆中期,满清帝国已经建立一百二十年,算起来已经是第四代第五代了,仿佛人们也都已经习惯了满清服饰,倒把本来就是自己汉族的衣冠看成异乡制度。

  一个叫潘庭筠的汉族文人,看见洪大荣“以方冠,着广袖常衣”,他不知道这本是明代的秀才常服,却啧啧称赞它“制度古雅”,还得洪大容反过来告诉他,“我们衣服皆是明朝遗制“。

  一. 旧日衣冠:无意中开启的记忆

  汉族人并非就应当是中国天经地义的执政者,但是,一贯以“华夏”自居的汉族人一旦被原来鄙为“蛮夷”的满族所统治,在心底深处,却始终有所不甘。中国文献对此记载也许并不算多,可在朝鲜资料里面,却处处可以看见当时汉族人压抑已久的耻辱感。

  康熙三年(1664),朝鲜使者洪命夏到北京时,就说汉人凡见到朝鲜使者,“皆有唏嘘叹息之色,欲语未语……盖见我衣冠,自不觉其感慨而然也”,这种心情在短期很难平抑。

  五年以后,辽东一个姓颜的汉人知县,见到朝鲜使者闵鼎重,尽管言语之中颇有忌讳,但也很坦率地说他自己,虽然在满清帝国已经官居正七品,也是进士出身,穿了满清的衣服,但是心底里仍然羡慕贵国保留了“汉官威仪”。

  衣服的话题始终戳着汉族中国人的心理痛处。所以,他们既关心穿什么衣服,又总避免谈到衣服,心里很尴尬又为难。一直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有一个姓李的朝鲜使者还说,“每与渠辈(指清国人)语,问其衣服之制,则汉人辄赧然有惭色”。

  为什么汉人“有惭色”?因为朝鲜衣服倒真的是“中华之制”,而中华穿的倒已经是“蛮夷”服饰了。说到这个话题,汉人只好半是自嘲,半是解嘲,他们说,满清衣冠也有很多好处,“头发尽剃,无梳栉之劳,上下均服,无名分之,制度简易,执事服役无所相碍”,还有人拿了历史来说事儿,冠冕堂皇地解释说,“一代有一代之衣冠”。

  汉族人对“易服色”看得如此轻易,这是的一贯把“易服色,改正朔”看得很重的朝鲜使臣,打心眼里看不起满清统治下的汉族文人,尽管像1712年初是北京的朝鲜人崔德中也知道汉族人是出于无奈,因为满清“或囚或打”,汉人在高压之下只能如此,但是,他们仍然不能释然于心,对于清帝国“以中华之礼服,反作市胡弄玩之资”,的现象,他们感到即痛心又蔑视。

  朝鲜人反复说,清帝国其实不是中华,而是蛮夷,更何况如今“四海之内,皆是胡服,百年陆沉,中华文物荡然无余,先王法服,今尽为戏子军玩笑之具,随意改易,皇明古制日远而日亡,将不得复见”,这话说得很沉痛。

  二. 仍旧前朝服色:中华唯有遗民?

  满清入关,依照历史惯例建立新的年号,又强迫汉人剃头辫发,不过,坚持汉族传统的遗民,在“留发不留头”的威胁下,也同样以传统应对,把不奉正朔,不易服色,不剃发编辫作为气节的象征,“朝华而冠,夕夷而髡。与丧乃心,宁死乃身”,所谓“保发严夷夏,扶明一死生“,在同一传统中的新朝和遗民,缺持了两种立场势如水火。

  毕竟大多是普通人,普通人在权势逼迫之下,只好服从权力改服剃发。于是,在一片辫发胡服中,穿这大明衣冠的朝鲜使者每次出现,好像都会引起一种故国离黍之思。

  同一年,闵镇远随同朴弼成出使清国,在经过辽东新城的时候,闵镇远也发现,“观光胡人有垂涕者曰:吾之祖先亦曾着如此衣冠矣”,到了山海关以后他又发现,“居民多汉人,风俗与关外有异,见吾辈行,多有艳慕起敬者”。

  这天夜里,他看到一个年轻的汉族人穿了朝鲜随从的衣服欢喜踊跃,于是就问,穿这样的衣服高兴吗?回答说,这是我们祖先穿的衣服,怎么会不高兴呢?并且说:“每念剃头之痛,只欲无生”。

  几天后,他在路上又遇见一个自称是明皇室后人的读书人,也说“见老爷们所着衣冠,不胜钦羡,吾之所着,即与牛马何异?”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笔谈问答的纸投入火中焚化,“流涕呜咽曰:恐有人窃听,慎之慎之”。

  乾隆年间,山海关外的一个知县,遇到朝鲜使者,就把他们请到内堂,向他们借朝鲜的衣冠来穿戴,穿上衣服后,夫妻相对而泣,使得朝鲜使者也黯然泪下。

  三.戏台:“演戏之人皆着古衣冠”

  乾隆年间,朝鲜人李德懋 (1741-1793)出使燕京,一天到东安门拜谒大成庙,殿门一开,很多老百姓看见朝鲜是者穿乌帽团领,行四拜之礼,就指指点点地说,这好像“场戏”一样,所谓“场戏”就是穿了古代衣服演戏原来,在当时一般人的记忆中,只有“场戏”中的演习人才会穿“古衣冠”,“衣冠”二字上加上一个“古”字,说明这种衣冠连同他所携带的历史已经相当遥远。

  这也许是高压下的必然。衣冠不仅是文化认同的标志,也是政治承认的象征。在清代官方的正式场合,所有人都必须穿着本属于“蛮夷”的衣服,否则就会招来杀身之祸。当时的汉族文人说,就连孔孟程朱再世,也不得不服从这一制度。

  当时,朝鲜人对于清国官员戴数珠之制不以为然,说这不是“先王之法服”,但汉族文人却告诉他,你不了解清国之制,可当朝鲜使者故意调侃说,数珠是信仰佛教的东西。汉族文人郑重地说,“非也,虽程朱处今之世,敢不带耶”。

  可是,戏台上偏偏却还穿这种古汉族衣冠。

  本来,清除官方对戏台上反复出现前朝衣冠也有一些警惕,顺治末康熙初曾经发生过这样一桩事情:刑部捉住没有剃发的王玉,梁七子,他们自称是演戏的人,要男扮女装,所以不剃发,但是皇帝却勃然大怒,下诏说,以前曾下令不剃发者斩,并没有允许优伶留发,至今这些人还违背命令,实在是可恶。

  所以,现在再次警告,如有伪托优伶不剃发的,十天之内速剃,十天之后,如有不剃发,一定重重治罪。但是,禁令归禁令,也许是人们习惯了舞台上的汉族衣冠吧,就连满清宫廷、贵胄私第的演出,仍然是“大明衣冠”,这使得戏曲领域“漏网”获得了“易服色”的豁免权,在戏台上很奇特地保留了历史上汉族的传统服装。

  稍后另一个出使北京的徐长辅道时发现了这里面的奥妙,他说,戏台上所用衣冠,都是历代中华的衣冠,这就是“礼失求诸野者”。

  而在这些使这里面,要数洪大荣对这一奇特的现象特别敏感,但潘庭筠问他“场戏有何好处?”的时候,洪大荣心领神会,就说“不经之戏,然窃有取焉”。他们彼此都明白,所谓“有取”。就是因为人们可以在戏台上“复见汉官威仪”。

  也许这并不一定是真的友意识保留“汉官威仪”,只是由于清帝国剃发令的百密一疏。但是,就是指一点残存的历史遗迹,给朝鲜使者带来了对异域悲情的无限遐想,他们觉得这可能就是汉族人苦心孤诣保留的东西。

  一直到道光八年(1828),一个叫朴思浩的朝鲜使者到中国来,看到戏台上演戏,还觉得这种戏台上的特别衣冠是汉人有意为之,他在《演戏记》里便猜测说,“演戏,戏也,亦关中国之沿革。盖清初有人虑其历代衣冠之无传,设为此戏,涂人耳目云,言斯言也。岂不成远虑哉?”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这些“汉官威仪”之中,真的寄寓汉族故国离黍之思。

  是真的吗?

  四、外国使节的冠服:化外的豁免

  让人联想的汉族衣冠,除了出现在戏台上,还出现在外国使节身上。

  明清之际中国变色,按照朝鲜人的说法,已是满目腥膻遍地蛮夷。“礼失求诸野”这句话,不仅常常被汉族文人想起来,也被暗中自得的朝鲜使臣放在嘴边。

  外国使者团到北京来,清廷倒是对他们的服饰听之任之,因此朝鲜、琉球和安南,便照旧穿了前明的衣服,一样招摇过市。

  乾隆后期出使中国的徐浩修记载,安南使者的服饰,到与朝鲜大体相同,“束发垂后,戴乌纱帽,被阔袖红袍,拖 金玳瑁带,穿黑皮靴”,这样的服饰正是“大明衣冠”的制度。

  大体同事的金正中也记载,和他们一起到北京朝觐的琉球使者,朝袍广阔,仍然是古人制度,用了黄帛为带,紧紧束腰,头上以黄色绫裁作头帕,和朝鲜的幞头差不多,“人物古雅,言语淳淳,稍无俗野之气”。而安南人则高髻网巾,朝袍角带,与朝鲜更接近,而且把他们的帽子叫做“文公冠”。

  不过,比起琉球和安南来,朝鲜人更有一种中华文化继承者的心态,虽然同样都是“事大”与“朝觐”,朝鲜人仍然觉得,只有自己坚持了中华正宗,只要琉球和安南使者的衣冠打扮稍稍偏向满清,就打心眼里看不起。

  徐浩修,对安南使团的君臣在朝觐时候穿了满清服装异常不满,就明知故问的讽刺,“贵国冠服本欲满洲同乎?”

  安南人回答说,以内皇上表彰我们国王亲自来朝觐,所以,特别送给车服,我们奉命在北京朝拜的时候使用,归国反途中在穿回本来的衣服,这种衣服不过是一时权宜而已。

  本来这是当时安南人小心翼翼的策略,但是,在徐浩修“政治正确”式的故意追问下,据说安南人也面有愧色。

  对于虽然穿着大明衣冠的琉球人、缅甸人等等,尽管穿着并无可挑剔,但朝鲜的使者觉得他们的文化不是那么正宗,金正中就很鄙夷地批评琉球人,说他们轻薄狡诈,不够谨厚。而缅甸人则是三国孟获的遗种,他们穿蟒布衣服,但头不戴冠帽,梳了两髻,极可笑。

  说起来,朝鲜人在穿衣戴帽上面,好像显得相当苛刻和自负,他们面对琉球和安南有一种居高临下,甚至面对清国人也一样从心底里透出不屑,当有汉族文人询问,“(朝鲜)使臣不加帽而所以戴貂皮者,何制也?”

  金正中就很骄傲地回答,这是中华就职,你没有听说过吧?

  当中国士大夫称赞他们是衣冠之国,他们又故意反问中国衣冠究竟来自何代。

  像朴思浩就是这样,和汉族文人一起聊天,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故意挑衅地说,你们清国的帽子、狭袖,竟然用于朝贺宴享祭祀征战燕居,那么这是中华之制吗?

  高朋满座面面相觑,只好尴尬地回答:这不是唐宋明遗制,是清国之制。这时,朝鲜使者心理得到极大的自我满足,汉族中国人的心里却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五、汉族妇女服饰:边缘的模糊

  和外国使者的衣冠一样,满清妇女的服饰有时也会成为激活汉族历史记忆的资源。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中曾用焦秉贞绘、朱圭刻《耕织图》与清初《燕寝怡情图》为例,说明清代妇女服装仍然沿袭晚明,如高髻、花钗、对襟外衣或水田衣、长裙、或加云肩,从万历到康熙、雍正。

  甚至故宫博物院藏《雍正十二妃子图》里面的满清皇妃,都穿了汉族的衣服。这倒是实的,有时候,审美习惯并不跟随政治规训,康熙年间出使北京的崔德中就注意到,汉族的女人又得穿着摺裳,上身穿明代衣服,头上装饰着彩花珍珠,出门的时候脸上罩着黑纱,有的骑驴而行。于是大为感慨说,“女子则犹带明衣制矣,可爱。”

  明衣冠可爱而清冠服丑陋,这当然是朝鲜人的固执见解,不过,对满清习惯的鄙夷,伴随的只是对汉族衣冠的偏爱。

  朝鲜人从很早期就坚持穿着汉族衣冠,还把它看成是“文明”的象征,《三国史记》卷首金富轼序文里,就历数新罗到高丽的服饰变迁,他说,到金春秋得到唐太宗皇帝所赏赐衣带,回到朝鲜推广,便以华变夷,而在后来文武王时,又改革妇女的服装,自此以后,衣冠才完全同于中国,而朝鲜也从此进入“文明”。

  值得注意的是,本来这种服装的偏好只是对另一个文明的向往,但是在中国的明清易代以后,他却具有了确立朝鲜文明正统性的意义。依然穿大明衣冠,使得他们可以自豪地宣称自己是“小中华”而中国却已是“夷狄之邦”。

  而汉族女子的服饰,在满清夷狄时代仍旧沿袭晚明,便给他们带来一个印象,似乎真是“男降女不降”似的,汉族女子身上寄托了汉族的历史记忆。

  最初满清王朝还是想统一服饰的,康熙还没有亲政的时候(1664),朝廷曾经有过一个动议,想禁止汉族女子穿汉族衣服。可是,“此论一出之后,汉人气色,莫不失心,大概去其衣冠,解其足裹,有若剃头者然”,大概是碰到激烈反弹的,连官员都知道这是“招怨之举,深可虑也”,所以,建议送上朝廷,隔了好久也没有真的动作。

  说起来,满清王朝的汉族妇女穿着明代衣冠,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满清实行的是“男降女不降”政策,但另一方面却是顺应传统审美观念强大的惯性。

  尽管满清入主中华,但汉族衣冠或者古衣冠在人的心目中,还是有一种有文化和有历史的高雅象征,那个时代并不像追逐时髦和新潮的时代,在人们的心目中,古典即典雅,而时尚却只是流俗。

  在小说、戏曲以及书画中,要表现一种想象的和高尚的“美”,仍然需要这种古典的,而不用时尚的衣冠。

  朝鲜使者李宜显在初始北京的路上,遇见一个叫马倬的读书人,于他谈论衣冠之事,他“显有愧屈之色。即书示曰:我们未尝不羡,但我们尊时耳”。

  “遵时”是什么?就是向现实妥协,因为在满清直接控制范围之外,所以,朝鲜人不太能过体会汉族人的苦衷,倒是怀着一种逆转的自负和鄙夷。

  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个叫姜铣的朝鲜使者在青果协了两首诗,先是说“使者遥寻秦地界,夷人惊怪汉衣冠”,接着说“楚士几轻秦吏卒,蛮儿浑怪汉衣冠。

  这很有趣,在汉人眼中本是东夷的朝鲜人到了中国,却奇怪这里找不到真正的中华,本来是中华的汉人,却在朝鲜人的眼中成了“夷人”、“蛮儿”,他们却对原本祖先穿过的大明衣冠感到陌生和诧异。

  难怪乾隆年间的洪大荣要嘲笑汉族中国人说,“中国衣冠之变,已百余年矣。今天下唯吾东方略存旧制,而其入中国也,无识之辈莫不笑之。呜呼,其忘本也。见帽带则谓之类场戏,见头发则谓之类妇人,见大袖衣则谓之类和尚”。

  也许,指责太苛刻,批评太轻率,嘲笑也未免不够忠厚,因为汉族读书人已经说的很明白,这是不得已,就连程、朱在世,在这个时代也不得不薙发编辫,穿上满清服装。“遵时”的代价是被压抑的历史记忆,而这种历史记忆的被压抑,是因为汉人经历过很惨烈、很漫长,而当时朝鲜人并没有经历过的血腥岁月。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有关郑和航海的几则史料 [明]
 
  

  英国退休潜艇指挥官孟席斯对中国明代郑和航海的研究,引起很多人的兴趣。他主张的郑和船队是人类第一支环球航行并首先到达美洲的船队这一见解,虽然还是一种推测,但却不无道理。

  孟席斯面对的最大难题是缺乏支持他的结论的文献资料。他认为那些文献包括航海图,因政治动荡和明皇朝转而实行禁海而被销毁了。

  文献销毁的具体情况如何,他也没有说。阅读这些报道,使我想起好几年前读到过的一些资料,似乎与孟席斯的研究有些关系。我凭印象翻检书籍,找到了几则。这几则史料在以前不会引起人们多大注意,现在有孟席斯的研究作背景,就有些意思了。

  一则见明朝冯梦龙(1574—1646)的《智囊》。此书中记载,明英宗天顺年间(1457—1464),英宗(朱祁镇)好宝玩。有宦官出主意说,30年前宣宗宣德年间(宣德五年润十二月,1431年)曾派遣三宝太监出使西洋,获得无数珍奇宝玩。英宗就令宦官到兵部去查找三宝太监当年到西洋的海上路线图。

  兵部侍郎刘大夏得知,就把有关资料找出,偷偷藏去,使宦官找不到这些资料。兵部尚书项忠要追查文书的下落。刘大夏就对项忠说:当年下西洋花费了几十万两,军民死了数万人,是当年的弊政。那些文书应当销毁,以除病根。项忠听从了刘大夏。

  《智囊》所记的史实是可信的。从这则记载可知,郑和确实留下了航海图和其他航海资料,而他最后一次(宣德年间)航海的海图等资料被刘大夏从兵部偷走了。至于这批文书是否足以支持孟席斯的结论,就无法得知了。

  这次文书的失去却不是因为“政治动荡”和“海禁”,而是刘大夏的大胆妄为。这样的事刘大夏不止干过一回,另一次,他同样以除弊政的理由偷走、藏匿了有关去安南(今越南)的资料。

  另一则见明朝祝允明(1461—1527)所撰《野记》。所记不长,全文如下:“正德辛未岁(1511年),巴喇西国遣使臣沙地白入贡,言其国在南海,甚远。始领其王命,在洋舶行凡四年半,被风飘至西澜海面,舶坏,唯存一脚艇。

  又在洋飘风八日,至得吉零国(即大吉岭———作者注),住十一个月。又往地名秘得(即不丹———作者注)住八个月,乃遵路行二十六日至暹逻国。以情白王,王赐日给,又与妇女四人,住彼又四年。至今年五月,才附番人奈林船入广。其所贡:木匣六枚,内金叶表文、祖母绿一块、珊瑚树四株、玻璃瓶四把、玻璃盏四个及玛瑙珠、胡里丹。”

  这则记载与郑和航海无直接关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巴喇西”国。在参与郑和航海的马欢、费信所著的《瀛涯胜览》和《星槎胜览》中,均不见“巴喇西”。

  使臣沙地白说其国“在南海”,而不是在西洋。计算一下单程航行时间,他用了5年多,比郑和船队航行到东非再返回的时间还要多一点。可见这“巴喇西”极远,离中国的距离相当于中国到东非距离的两倍以上,这就应该是美洲了。

  而“巴喇西”应该就是今天的巴西。今天“巴西”的拉丁文是“Brazil”,“巴喇西”比“巴西”发音更准确。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沙地白说其国在“南海”,而不是“西洋”了,因为巴西在南半球,到中国来是向北航行。

  至此,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早在16世纪初,南美洲印地安人就已航行到了亚洲,到达斯里兰卡(西澜)、泰国(暹逻)、中国,巴西就已同中国有了外交联系。这一结论是惊人的。

  这一事件发生在祝允明在世之时。祝允明即祝枝山,是明朝著名的文学家和书画家,曾亲自与一位“下洋兵”“邓老”交谈过,他的记载应该是可信的。

  郑和在出使西洋的过程中,曾多次剿灭过海盗,因此,“下洋兵”的称呼是很自然的。祝允明能与这位“下洋兵”“邓老”交谈,说明这位“邓老”是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即公元1431年出发的那次的参加者,活到祝允明成年的时候,应该有七八十岁了。由这则记载引发的问题同样有意思,而且与孟席斯的研究有联系了。

  巴喇西使臣沙地白是受巴喇西国王派遣出使中国的,带有国书即“金叶表文”和“贡品”,是一次正式的外交活动。他途中曾滞留多国,历时达十来年,最终到达中国递交国书,可见出使的目的地是中国。

  就是说在公元1500年以前巴喇西国就已经知道中国,并且有与中国交好的强烈愿望,而且已掌握了到中国去的航海线路,当然还具备了相当发达的造船和航海技术。

  西方的航海家哥伦布虽然于1492年到达了美洲,但他没有到过中国,不可能使巴喇西产生与中国交往的愿望。惟一可能的解释就是:

  在公元1500年以前中国人已到达过南美洲,到达了巴喇西,带去了国书和瓷器等礼品,当然还有航海图,并与巴喇西友好交往。那么,在15世纪能到达美洲的,只有郑和指挥的船队,也只有他的船队能代表明王朝往各国“开读赏赐”,而他最后一次航行是1431年出发的。

  11世纪到16世纪初,西方殖民者还没有大举入侵南美洲,南美洲还完全是印地安人的天下。巴喇西是印地安人的大国,物产非常丰富,已有相当发达的文明,这使得它有能力进行环球性的航海。巴喇西与中国明朝的交往,也回馈了许多南美宝物和当地物种,这种交流无论对中国文明、印地安文明还是对人类历史,都是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

  祝允明的记载为孟席斯的见解提供了重要佐证,问题解决了一半。问题的另一半是找到直接证据,尽管很难,但仍有蛛丝马迹可寻。

  研究郑和航海的有关史料时,有三点值得注意:一、即使是最详细的《瀛涯胜览》和《星搓胜览》,也不是郑和航行的全部记录,它们的作者马欢、费信也只参加了其中的部分航行,有很多活动现在已知的文献中并没有记载。

  因此,不能认为没有记录的就没有发生过;二、郑和航行并不是船队所有船只都一起行动,而是经常派出分队到一些国家去活动,有几次船队被巨风吹散,有些船就失踪了。

  祝允明在另一部书《前闻记》中摘录了有关宣德五年郑和第七次航行的一些情况,可惜他没有全部照录,只是“漫记其概”。这次航行全部人员达27550名,规模庞大。

  宣德五年(1431年)闰十二月开船,八年三月十一日到古里(在今阿剌伯半岛)。二十日“大舟宗船回洋”,很清楚是指挥船(“宝船”)返航,还有其他船继续往各处活动。在《瀛涯胜览》和《星槎胜览》中也经常说到“分舟”往某国的事。

  至于船队飘散,也有记载,刘大夏就说宣德年间那次航行死了数万人。其实并不是都死了,有失踪的,有些船飘航到美洲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明朝的文献、档案,尽管散失了不少,但留存到今天的仍然浩如烟海,整理出来的只是很少一部分。

  丰富的明朝文献中,是不是埋藏着有关中国人到达美洲的记载呢,有可能。但要整理全部明朝文献档案,按现在的整理速度,据专家估计大约还要100多年;

  三、这一研究也有赖于美洲历史的考证与研究,这在中国史学界是个薄弱环节。由于美洲原住民的文明遭到了彻底的破坏,给研究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但也不是无可作为。

  例如,巴喇西使臣沙地白所携带的“贡品”中有玻璃制品,有“胡里丹”,如果能在巴西找到印地安人(或叫“印加人”)当年制造的玻璃制品,或考证并找到“胡里丹”,就有了新的证据。

  郑和航海史的研究涉及很多领域,应该是综合性、多学科的研究,史料的搜集也应该在多个领域进行。对史料也要作综合性的思考,不能囿于传统的研究方法。希望对郑和的研究引发史学研究从观念到方法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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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转这一段,只是给俺自已找撤罢了,谁叫俺写的地瓜玉米传入中国时间比公认的历史明确时间早了几十年呢,呵呵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当我们爱上严嵩
 
  近来,翻看历史,看到王世贞所著的《明史:奸臣传》,心里很有感触,觉得严嵩简直不是一个东西,其子严世藩更不是一个东西。看过之后,很是郁闷。觉得泱泱大国,堂堂的大明朝廷,竟然任这瘦冬瓜来折腾,无论哪个方面,都是政府的失败。

  国家权力沦落到这样的人渣手里,国家绝对要完蛋。但我仔细读过之后,觉得大明朝廷并没有完蛋,反而越活越新鲜,宛如缺氧的鱼掉进了水里。这就更加郁闷,再读之后,发现,严嵩一生,好像没干过什么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政府的事情。

  严公仆一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特别是嘉靖皇帝(明世宗),接近二十年,不上朝理政时,严公仆为了皇帝的嘱托,加班加点,不嫖不赌地努力工作,几乎累得吐血。个人生活方面,爱情、家庭都不错,夫妻相敬如宾。私生活也非常检点,坚决不讨二奶,更别说三奶四奶,或者小蜜了。

  工作时间内,也没配按摩或者佐笑女秘书,顶多配他自己的儿子,父子俩几乎“义务”为皇帝献身。纵观严公仆,无论哪个方面,都是典型的,朴素的劳动人民的先进代表。由此可知,严公仆的健康成长与健康堕落,都是善良的政府培养出来的。按照我们今天的标准,老严绝对是一个有人格魅力的好干部,好同志。即使是:吃喝嫖赌,也是一心为公;贪污受贿,必然迫不得已。为朝廷,赤胆忠心;为国家,鞠躬尽瘁。

  就是这样一个革命几十年的老同志,居然成了大奸贼,大贪官,实在让人费解。在我把《明史》仔细翻过之后,我才觉得,历史是最不可*的东西,宛如没有信誉的小姐。

  其实小姐也讲信誉:只要你付的不是假钞,小姐也不会给你假的肉体,即使年龄稍长,也是真正的碳水化合物,让你感受到基本的弹性与起码的满足。

  仔细想想,觉得老严真有些冤枉:那个时代,那种环境,任何为官的,都必须要遵守官场游戏规则。作为严公仆,当然不能例外。一个从农村成长起来的革命干部:知道生命的艰辛与苦难。在科举考试的残酷道路上,摔爬滚打,好不容易才熬出了头。

  熬出了头的严公仆,当然明白,革命不是请客送礼,革命就是请客送礼。特别是官场游戏的潜规则。任何人打破这种游戏,等到的都是凄惨的命运:不是被皇帝拿下,就是被同僚拿下,甚至被下人或者佳人拿下。这个方面的事例,比比皆是。

  严公仆为此,小心翼翼,为皇帝努力工作。——历来伴君如伴虎。为了伴好虎,严大人就不可能不说违心话。一说违心话,讨好了皇帝,却获罪皇帝身边,也想讨好皇帝的其他人。实质上,这都是为了争宠,进行的相互攻讦。朝廷之争,权力之争,历来你死我活,没有第二条道路。

  为了自己活得好,就是为了让别人活不好,只有别人活不好,才能自己活得好,这是为官的根本目的之一。这在我们今天,也是绝对真理。当然,还有一种情况:相互勾结,共同欺骗,达到双赢互惠。但人是唯我动物,本质上是自私的。

  皇帝只有一个,大臣却有一大群。皇帝不用选择,大臣无法选择。宛如我们今天的企业:董事长只有一个,经理却有一大堆。一旦形成雇佣关系,经理没有选择,只能好好干;董事长可以任意选择:你不干就滚蛋。

  为此,董事长吃定了下属,下属却不能吃定董事长。皇帝吃定了大臣,大臣却不能吃定皇帝:这就是权力,或者暴力。企业是董事长的,董事长说谁就谁。国家是皇帝的,皇帝说谁就谁。嘉靖皇帝与老严,实质上就是雇佣关系,前者拥有绝对权力,后者拥有被动抉择。绝对权力主动,相对抉择被动。

  在此之下,老严开始了他的为官之路:审时度势,挖空心思。审时度势是智慧,挖空心思是心术。二者结合:为了出人头地,必须打倒同僚(能剥夺对方生命最妙)。要打倒同僚,既要认清自己,又要认清皇帝。

  老严在此后的革命生涯中,心知肚明:讨好皇帝,是革命成功的唯一出路。犹如我们今天,讨好上司,是向上爬的唯一出路。事实上的严公仆,真正做到了这点。这当然是智慧的较量。也是人性与兽性的搏斗。更是权力与欲望极度膨胀之果。作为自然人,都是有欲望的,作为社会人,更是如此。

  一旦掌握了权力,人的基本心态就发生本质的变化:有时几乎不是人,或者简直不是人。特别是拥有一般权力之后,总是挖空心思,不计任何代价地想拥有更大权力。拥有更大权力的人,在欲望与利益的驱使下,当然更想拥有更更大的,拥有更更大的,还想拥有超级大的。

  而拥有超级大的,不遗余力想拥有绝对大的。这就是权力的贪婪,也是人性的贪婪。为了实现这个终极目标,人的欲望必然空前膨胀。特别是拥有绝对权力的人,那种为所欲为,那种惟我独尊:这也是中国的历史。权力绝对化,导致集权者,自然心理与社会心理的极度畸形。甚至我们今天。

  如前所述,老严在那个时代,难免不进入这种政治角色的追逐。在这种追逐当中,嘉靖皇帝是绝对让人恐怖的一个人,也就是说,绝对权力遭遇绝对暴力之后,就看谁的定力怎样了。

  嘉靖皇帝在那个时代,努力继承了祖先的强权意志:用暴力说话。拥有绝对权力下的绝对暴力。一个国家在此前提下,没有谁不胆战心惊。因为暴力不知什么时候,就降临到头上。特别是大明政府,经历了刘瑾、魏忠贤等先进公仆的太监们,宛如虐待狂一般的美丽折腾之后,皇帝对权力的集中,控制,就更加强烈,统治的手段,也更加极端。

  到了嘉靖帝之时,对权力的绝对拥有,是皇帝们的基本梦想。作为一般大臣,在皇帝绝对权力的感召之下,为了保住自己的基本地位,也不得不看重权力,这样,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权力网络,谁不遵守网络游戏,谁就率先淘汰。

  我们知道,嘉靖皇帝(明世宗)是个随心所欲的人,性情变化无常,几乎没有人能够揣摩其心思。在这样一个皇帝手下供职,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陈登原先生在《国史旧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笫三分册“明世宗”条下有这样的评说:“(世宗)刚愎自用,用法愈为深刻。”

  世宗猜忌、多疑、嗜杀,冷漠。对自已的妻儿、侍婢、臣僚,一概无情无义。以至宫中一群弱女子要将他勒死。即嘉靖二十一年十月的“宫婢之变”。陈先生又说:“盖以多疑之人,行隔绝之政;以高高在上之智为愚,以察察为明之视为暗,则臣道不得不流入脂韦,不得不熟谙世故,不得不但恐抉剔,不得不俯首鞠躬。世宗之信严嵩,此即可推知矣。”

  由此可知,大臣们在次前提下,要想把握住自己的人文良知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再看一则资料:据《春明梦余录》载,有因“大议礼”而受世宗器重的张璁,曾说:“臣历数从来内阁之官,鲜有能善终者。盖密勿之地,易生嫌疑,代言之责,易招议论。甚非君臣相保之道也。”

  此言的意思是,当首辅的(严嵩入阁二十年,任首辅达十五年之久)要为皇帝的过失承担后果责任,要甘于背黑锅,勇当替罪羊。当徐阶扳倒严嵩擢升为首辅时,其友王维桢曾对他说:“夫宰相位绝百僚之右,至尊至重矣。然今时有三难称至苦焉:天子圣明,群臣莫能及而思有以裨益之,一难也;事下中书,责应于斯须,得失轻重关焉,二难也;造膝之言,廷臣不得闻,廷臣所得闻,远臣又不及知,而拟议转注,易动唇吻,三难也。此三难者又不敢以告人,故曰至苦也”(《王氏存笥稿》卷16)。由此可知,皇帝刚愎如此,臣下之难可想而知。

  在此前提下,如果没有超常的智慧,要想在皇帝身边周旋,几乎是不可能的。作为老严,经历复杂,综合素养也不错,最起码的,是一个标准的文人,或者知识分子。虽然,文人不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也不是文人,但二者有同一性。

  在那个时代,科举考试的唯一目的,就是为政府培养官员。漫长的中国历史,实际上就是文官制度史。在此前提下,官员之间的相互倾轧,就成为一种必然。为了战胜对手,就必须要有非常手段——想方设法取得皇帝的信任,但作为一国之君,起码的智商是健全的,真正闭目视听的皇帝是少之又少的,所以,作为大臣,伴虎的难度可想而知。

  从严公仆的成长经历中,我们可窥探到严公仆的自我与社会心理。老严揣摩皇帝心理,至少是成功的,这点,我们可以用如下事例为证:《明史纪事本末:严嵩用事》,世宗宠信严嵩,有如此记载:“况嵩又真能事帝者;帝以刚,嵩以柔;帝以骄,嵩以谨;帝以英察,嵩以朴诚;帝以独断,嵩以孤立……猜忌之主,喜用柔媚之臣。”

  这段文字,我们可知,严公仆当时对皇帝的基本态度。正是如此,老严才使世宗那暴戾的脾气平和下来,使朝政不致变得更坏。对此,世宗心中有数。以至后来,世宗对严嵩多有褒奖。赐严嵩“忠勤敏达”的银印,赐其藏书楼曰“琼翰流辉”,奉玄之堂曰“延恩堂”,赐字幅曰“忠弼”等等。

  哪怕是令老严致仕时,世宗还在谕旨里说“嵩小心忠慎,”甚至致仕后的待遇,也比其他首辅优渥,“其致仕去,仍令驰驿去,有司岁给禄米百石资用”(《世庙识余录》卷22)。此事说明,薄情寡恩的世宗,对严公仆的确不错。

  我们只要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明白,严公仆之所以如此,与他一心一意忠于皇帝有关,一心一意跟定主子,是做大臣的基本功。这在我们今天,仍然实用。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被说成是奸臣,实在有些勉强。

  当然,我们不否认,严公仆这样做,肯定有他的基本动机,但看完老严的传记,都没有发现,老严有背叛皇帝的任何动机,或者任何言行。这样的人在我们今天,肯定是全民学习的榜样:一心一意跟党走,把青春和生命都献给了政府,最起码也得评为一个感动中国的人物。但老严对名誉好像没有什么感觉。

  在老严看来,只有皇帝,才是生命中的唯一,只有对皇帝忠心,才是生命中唯一的价值。抱着这样的理念,老严在政治腐败不堪的时代,选择这样一条道路,实在是明智非常的。

  这其中,我们不否认,当然有对权力的渴望。但纵观老严的传记,都没有发现,严公仆有什么过分之举,甚至为其亲家在皇帝老倌面前求一个基本官职,还被皇帝老倌痛斥。由此可见,老严的弄权是不成立的。更不用说残害忠良。

  国人的价值观念,由于根深蒂固受到“价值二元论”的影响。面对复杂的现实和历史,常常采取非善即恶、非正即邪、非白即黑,冰炭不同炉,水火不同器的价值取向,因而往往扭曲事实。不自觉地颠倒是非曲直。由于这种价值观,我们在看待基本事物时,也总是采取非此即彼,或者非彼即此的态度。

  严公仆在那个位置上,弹劾他的大臣很多。有御史王宗茂、兵部员外郎杨继盛、巡按御史赵锦、锦衣卫经历沈炼、给事中厉汝进、南京给事中王烨、御史陈绍、给事中童汉臣、伊敏生、喻时、刑部郎中徐诗学、巡按四川御史谢瑜、巡按山东御史叶经。等等。这些大臣中,有的被处死,有的被削职,其中在历史上影响较大的是杨继盛、沈炼等人。而这些大臣,说实在的,也是为了相互争宠而已。

  据史料记载,沈炼,嘉靖十七年进士。《明史》本传载“炼为人刚直,嫉恶如仇,然颇疏狂。”传记中并未记载沈炼有何才识。沈炼与他的上司锦衣帅陆炳颇善,与严世蕃过从甚密。沈炼嗜酒,“数从世蕃饮,世蕃以酒虐客,炼心不平,辄为反之。”

  区区小事,致生积怨,可见沈炼性格之偏狭。嘉靖二十九年北虏逼近京师,“致书乞贡。”世宗令廷臣议,沈炼附议,司业赵贞吉坚决反对。事后严公仆劝其子,不要与沈炼往来,说沈炼不是好人。此话传到沈炼耳中,沈怕前途无着,于嘉靖三十年正月,上奏章弹劾严公仆。疏中历数严公仆十大罪状。

  世宗阅后,“大怒,廷杖之,谪佃保安。”沈炼在保安并不安份,常常詈严公仆父子;当地不明就里的民众亦“争詈嵩以快炼,炼亦大喜,日相与詈嵩父子为常。且缚草为人,像李林甫、秦桧及嵩,醉则聚子弟攒射之。”这种“游戏”怎么看都不像君子所为。当时,沈与地方当局常闹纠纷,被总督杨顺借口杀之,时年三十六岁。反对严公仆的人,称是严授意杀害沈的,实际上,这于史无据,而杨亦非嵩党。

  其实,沈之死完全是自己的狂傲、不安份、意气用事。是性格缺陷所致,与严公仆无涉。后人多把这事算在老严头上,实在冤枉。至于杨继盛与夏言,也完全自己的行为所致。基本上与老严无关,本文不讨论。

  如上所述,老严获“奸”之名,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多少都是背着黑锅的。历史在不明真相里,反复煎煮,就越来越不明真相。再说,历史本来就是统治者的基本工具,作为一般人,是没有资格,也是不可能篡改历史的。

  说穿了,历史是操纵在少数人手里的玩物。作为一般百姓,是不可能颠倒的。因此,后人不明就里,一狗吠影,百狗吠声。再加之话本小说、传奇戏曲大肆宣扬,比如写严公仆陷害沈炼的《沈小霞初会出师表》(《今古奇观》),历数老严陷害忠良的戏曲《呜凤记》、《一捧雪》、《丹心昭》、《狂鼓吏》、《出师表》等。

  这些东西,在民间反复播演,取得了根深蒂固的广告效应,老百姓一提起老严,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恶人,更是一个奸人。使得老严的形象,在老百姓心中,犹如黑暗中的鬼魅。其实,百姓对统治阶级的内幕,是不可能知道的,犹如我们今天,社会下层,永远不知道社会上层,除非是社会上层相互泼污水:泄密。

  我们都知道,权力总是与欲望连在一起的,有了权力,就有了欲望,有了欲望,就有了贪婪,这几乎是一条规律。在严公仆的传记中,有一条关键的记载,是说严公仆先生的“贪”。而且这贪,使我们的公仆大人名声狼藉。

  到我们的严公仆没籍时,其贪在史料中有记载。据《世宗实录:四十四年三月》条月:“巡按江西御史成守节上籍没逆犯严世蕃江西家产数:金三万二千九百六十两有奇,银二百二万七千九十两有奇,玉杯盘等项八百五十七件,玉带二百余条,金厢瑇瑁等带一百二十余条,金厢珠玉带绦环等项三十三条、件,金厢壶盘杯箸等项二千八十余件,龙卵壶五把,珍珠冠等项六十三顶、件,府第房屋六千六百余间,又五十七所,田地山塘二万七千三百余亩。……”陈弘谟《继世余闻》记载说:“严嵩籍没时,金银珠宝书画器物田产,共估银二百三十五万九千二百四十七两余。又直隶巡按御使孙丕扬所抄京中家产,亦不减此数。”

  而实际上,当世宗令将严公仆籍没财产的一半充边饷,一半入内库时。根据资料,世宗当时仅要十万两入库。严公仆却怎么也拿不出来。世宗问道:“三月决囚后,今已十月余矣,财物尚未至,尚不见。一所巨屋只估五百两,是财物既不在犯家,国亦无收,民亦无还,果何在耶?”(《世宗实录》卷519)

  由此可知,我们严公仆的贪,实际上徒有虚名。据史料,当时主持籍没事的是首辅徐阶。而徐在史书中被称为是“廉吏”,而且是有名的“廉吏”。据说,当年徐扳倒严公仆时,举国欢庆。认为徐给国家立了一大功。

  作为“廉吏”,徐却有田产四十余万亩,仅在他的家乡苏、松地区就多达二十四万亩。这些田产多是以“投献”为名巧取豪夺,强占周围农民的。在华亭一地,他每年收租谷就达一万三千石,敛银九千八百两;同时,他还拥有众多织妇。

  于慎行《谷山笔尘》卷四记载颇详,称徐“纺绩求利”,“与市为贾”。徐阶究竟有多少资财,根本就无法统计,就连当时担任应天巡抚的海瑞,也叹为观止:“产业之多,令人骇异。”(《四友斋丛说》卷13)海瑞接到许多农民,控告徐阶夺田霸产的诉状,海瑞当即勒令徐“退之过半”,否则不予结案。

  其时徐阶当时致仕家居,慑于海瑞威名,不得已,退还农民部分田产。但在暗中,却又行贿于给事中戴凤翔,指使戴弹劾海瑞“渔肉缙绅”,将海瑞罢官,才保住他的庞大田产。

  由此可知,严公仆的“贪”,真正可怜可叹;而徐阶的“廉”,却实在让人齿冷。历史就是这样,让人琢磨不透。《献征录:大学士严公嵩传》载,严嵩降生于小家子,“其父不过小吏”;同书“大学士徐公阶传”载:徐阶家“世世受耕,不仕,至父蔽而补邑椽吏。”说明两人起步时,家业相当,严嵩担任十五年首辅,才有如此财产。而徐阶仅仅担任六年首辅,田产却是严公仆的十五倍。由此可知,对贪与廉的问题,讨论已经毫无意义。

  但历史,却把严公仆钉在耻辱柱上,不知为何。我们不否认,权力的力量。事过数十年,当黄景昉路过袁州时,还听到当地人对严氏的好感和怀念之词,尤其是他的政敌,在私下与相知所说的一席话,就很值得玩味了。

  我们再看如下资料,《列朝诗集:胡瓒宗传》:“家居数年,而有诗案之狱。户部主事王联,瓒宗在河南所笞贪令也,上书讦瓒宗‘闻大驾幸楚’诗,有‘穆天湘竹’之语,世庙大怒,下之狱。严分宜、陶恭诚力救之,乃得解。”事在嘉靖二十九年,朱国桢《皇明大事记》卷三十二记载,因王联的诬陷而罗织成大辟,株连一百一十余人。“是时,上意不测,大学士严嵩为之申释,圣怒少解。”严公仆的这类事,居然在《明史:严嵩传》中缺载。实在费解。我们联系到严嵩曾颇为救解夏言、丁汝夔等事实,说明严公仆并没有乘人之危、落井下石。比起徐阶整死仇鸾、张经,罗织“严党”瘐死胡宗宪,以“叛逆”罪构陷严世蕃死罪等等,的确高尚许多。

  我们再看一则史料,《皇明大事记:严嵩》中,记载严公仆一些家事,如“嵩妻欧阳氏甚贤,治家有法,驭世蕃尤严,嵩亦相敬如宾,旁无姬侍。比权势愈盛,谓嵩曰:‘不记钤山堂十二年清寂乎?一介书生得此已过,过而不挹必倾。’嵩甚愧之,世蕃亦畏惮。”

  沈德符《万历野获篇:内阁:居官居乡不同》条中亦有相似记载:“严分宜作相,受世大垢,而为德于乡甚厚,其夫人欧阳氏,尤好施予,至今袁人犹诵说之。”严公仆在故乡的口碑,朱国桢《涌幢小品》中亦有记叙:“分宜之恶,谭者以为古今罕俪。乃江右人,尚有余思,袁人尤甚,余过袁问而亲得之。可见舆论所评自有不同处。”由此可知,内助如此,公仆何恶。

  让人不明白的是,这样一个公仆大人,竟然落入了“奸贼”的黑名单。仔细想起来,这要归功于王世桢的个人欲望:泄私愤。

  文人的泄私愤是非常可怕的。孔子说,天下唯女人与小人难以养也。其实,还应该再加一条:天下唯文人难以养也。文人颠倒黑白的手段,绝对不亚于统治者的暴力。文人的卑鄙让统治者的刺刀也相形见绌。

  王世桢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利益纠纷。关于这件事,史书上也有记载。王世贞的父亲就是当年,被世宗处死的王忬。一个偶然机缘,王忬得到了价值连城的国宝《清明上河图》。后来被严公仆父子得知,公仆父子向王索要。王迫于公仆父子的权势,就让一个画师,临摹了一张送给严公仆。后来此事败露,严公仆对其衔恨。后王忬戍边不力,被下狱,严公仆上奏章,王于是死罪。

  因此积怨,王世贞在其所著的《嘉靖以来首辅传:严嵩传》,及其他史著中,都对严公仆大加诋毁。公仆声名,一落千丈。而社会,在此误导之下,纷纷嚷嚷,猩猩吠吠,满城风雨之中,走到了今天。由此可知,历史的可怕不是暴力,而是暴力背后的胸狭气短。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基本走向,当然与皇帝有关。“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论语:子张》)绝对权力的拥有者,一旦随心所欲,作为下属,就实在难为。集权下无忠臣,也许是对的;集权下显忠臣,也许也是对的。严公仆作为一个故事,虽然远去了,但是,历史总是在反复中。今天,就是昨天的集合,正如明天,就是今天的集合。当我们翻开一本历史,我们不得不思索:历史的鲜血,或者黑暗,一旦蒙住我们的眼睛,我们还能看见遥远的灯火吗?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明朝士大夫
 
  对明朝士大夫人格独立个性张扬传统的分析

  杜车别

  感觉很新鲜的文章,和以往通过小说戏剧历史小说对明的了解颇有不同,故发之。

  孟森的《清史讲义》相当糟糕,对清廷罪恶多有维护粉饰处,但其本出身清朝统治之下,奴化教育深入骨髓,满清灭亡时已42岁,所以也强求不得。他的《明史讲义》却相当不错,许多观点一扫流俗,颇有可采处。

  比如他论及明朝的廷杖时说“廷杖虽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为至荣,终身被人倾慕,此犹太祖以来,与臣下争意气,不与臣下争是非之美俗。清君之处臣,必令天下颂为至圣,必令天下视被处者为至辱,此则气节之所以日卑也”

  这观点虽然尚未及要害,但也是挠到痒处了。

  明朝士大夫前仆后继,不畏强权,敢于同帝王抗争的精神,人格独立的程度,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独特风景,堪称奇观。这种情形与历来教育所灌输的明朝印象,什么极端专制,皇权空前膨胀,政治极端黑暗的说法都是不相容的。

  根据《明史讲义导读》中转述的商鸿逵的回忆“一次胡适之先生与孟森先生谈及明朝士大夫的士气,适之先生对明朝士大夫的敢言风气有所不解,问于孟森先生,先生思索后答道:‘乃太祖皇帝作养士气之结果’”

  孟森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当然不够全面(对这个问题全面的分析,下文会说到),但他所谈到的确实是一个重要原因。但这和大部分人对朱元璋的印象,自然不符合。在他们眼中,朱元璋不过是一个凶残暴虐,人格病态,杀戮无度,制造文字狱,杀功臣,一触即跳的暴君,如何能同“作养士气”联系起来的。

  应该说大部分人对朱元璋的印象是错误的。这种错误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把谎言当成事实来相信,就如流传甚广的所谓朱元璋制造文字狱的问题

  许多人都说的绘声绘色眉飞色舞:徐一夔、释来复等人因文字声音触犯朱元璋对“僧”或“贼”等词,如以“则”嫌于“贼”,“生知”嫌于“僧知”,“法坤”嫌于“发”等而惨遭杀戮

  而经过陈学霖的考证,事实的真相是

  “徐一夔寿终八秩,何尝死于明太祖刀下?来复涉嫌与胡惟庸同党而死,亦与文字狱无关。如此等等,所举证据,均确凿、过硬,堪称铁板钉钉”(引自《功夫文章学子书》作者王春瑜)

  另一个方面,对朱元璋杀功臣,以及制造的系列反贪大案的评论完全脱离当时的时代背景,给朱元璋扣个残暴的帽子自以为了事,却全然没有看到背后深层的原因。孟森说的好:“以国家全体而论,当开创之后,而无检制元勋宿将之力,人人挟其马上之烈以自豪,权贵纵横,民生凋敝,其国亦不可久也‘

  “太祖之好用峻法,于约束勋贵官吏极严,实未尝滥及平民”

  “不能使官吏畏法,则既豢民膏,复以威福肆于民上,假国宠以殃民,则国家养千万虎狼以食人耳”

  正因为长久以为对朱元璋的刻意丑化导致偏见蒙蔽了眼睛,许多人对朱元璋的认识也一直停留在杀功臣,反贪,以及暴虐上,这样的认识自然不全面,甚至是对历史的严重扭曲。对朱元璋“作养士气”的一面,就更被严重忽视。。其实稍微考察一下历史就可以发现,朱元璋的性格不但谈不上暴虐,恰恰相反,有时候温和耐心的让人惊奇。对于真正敢于直言批评的人,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是褒奖有加的。

  最为人熟悉的一个例子,就是周观政的例子,明史《周观政传》中的记载是

  “观政亦山阴人。以荐授九江教授,擢监察御史。尝监奉天门。有中使将女乐入,观政止之。中使曰:‘有命‘,观政执不听。中使愠而入,顷之出报曰:‘御史且休,女乐已罢不用。‘观政又拒曰:‘必面奉诏。‘已而帝亲出宫,谓之曰:‘宫中音乐废缺,欲使内家肄习耳。朕已悔之,御史言是也。‘左右无不惊异者。观政累官江西按察使。”

  说起来,朱元璋不过是因为宫里缺少音乐,所以想请几个女乐师进去教授一下,这实在算不上什么过失,对任何朝代的皇帝来说都是合情合理,无可非议的举动。但当时的一个御史却硬是能够毫无畏惧加以阻挠,其强项情状,可见一斑。最后硬是逼的朱元璋收回决定,最后还亲自出宫向臣下道歉,这在其他任何朝代的强势皇帝那里都是不可想象的。即便被人称颂为最善于纳谏的李世民,也不能达到这样一个程度。可见朱元璋定下的规章制度,决非仅仅是用来约束他人,事实上他自己也受这些制度的约束限制。

  所以孟森先生赞叹说“此是何等气象。”“明之奉天殿,即今太和殿,奉天门即太和门,……当时肯任官者,其抱负已不凡,帝竟纳之,已奇,纳之而听御史请,亲自出门边面谢其过,此岂百世帝王所有?岂但帝王,抑岂稍有权势者所肯为?清代自高宗以来,御朝不登正殿,有终身未至太和殿者。一御史叫呼于门前,传命叫刑部或诛戮之,……以太祖所为视之,真不在意计中也”

  正因为这种风气,当时就算官阶再低微甚至布衣草民都可以向朱元璋直言上书,而对于其中有真知灼见的人,朱元璋也不吝啬于破格提拔,象教谕,典史这些微末官吏,都可以因为直言,而被拔升高位。明史中这样的记载比比皆是:

  “门克新,巩昌人。泰州教谕也。二十六年,秩满来朝。召问经史及政治得失。克新直言无隐。授赞善。时绍兴王俊华以善文辞,亦授是职。上谕吏部曰:‘左克新,右俊华,重直言也”

  “冯坚,不知何许人,为南丰典史,洪武二十四年上书言九事。……。书奏,帝嘉之,称其知时务,达事变。又谓侍臣曰:‘坚言惟调易边将则未然。边将数易,则兵力勇怯。敌情出没,出川形胜,无以备知。倘得赵充国、班超者,又何取数易为哉!‘乃命吏部擢坚左佥都御史,在院颇持大体。其明年,卒于任。”

  而一般官员也都敢于保持自己的人格独立,如钱唐便是一个例子:“

  钱唐为人强直。尝诏讲《虞书》,唐陛立而讲。或纠唐草野不知君臣礼,唐正色曰:‘以古圣帝之道陈于陛下,不跪不为倨。””

  《王学与中晚明士人心态》一书的作者左东岭说“朱元璋对由元入明的士人非常严厉,而对年轻气盛的新一代士人,却颇能容忍乃至优待”

  考察事实,就知道这话是相当有道理。

  比如解缙是洪武二十一年的进士,朱元璋对他非常敬重,曾经对他说

  :‘朕与尔义则君臣,恩犹父子,当知无不言。‘

  解缙写了封万言书,洋洋洒洒,自称“率意狂愚,无所避忌”,把朱元璋的政策从头到尾,批评的体无完肤。

  甚至连朱元璋看什么书,他都要干涉,横加指责,肆意批评

  “

  臣见陛下好观《说苑》、《韵府》杂书与所谓《道德经》、《心经》者,臣窃谓甚非所宜也。《说苑》出于刘向,多战国纵横之论;《韵府》出元之阴氏,抄辑秽芜,略无可采。”

  这样的指责可以说是相当无理的。如果换了清朝的皇帝比如康熙乾隆之类,遇到这样的上书,最轻的处罚是斩首,重一点是批示一个“大肆狂吠”,然后凌迟,满门抄斩。

  结果朱元璋看了之后,虽然觉得其中的观点都比较迂腐,对他个人的指责攻击也没有多少道理可言,但还是称赞解缙的才能(“帝称其才”)。他觉得性情狂傲自恣的解缙是一个人才,但还需要学习磨练一下,后来解缙的父亲到京城,朱元璋就对他说“大器晚成,若以而子归,益令进学,后十年来,大用未晚也。‘

  显然朱元璋的意思还是把解缙这样的人才留给他的孙子。

  朱元璋说解缙和他的关系“恩犹父子”,这也并非虚言,两人之间的感情确实是非常深厚的。朱元璋死后,解缙马上就到了京师,当“有司劾缙违诏旨”的时候,解缙说“宾天之讣忽闻,痛切欲绝。母丧在殡,未遑安厝。家有九十之亲,倚门望思,皆不暇恋。冀一拜山陵,陨泪九土。”

  应该说这里包含的感情还是相当真挚的,决非虚情假意。

  同样,对另一个大才子大学者方孝孺,朱元璋也相当尊重,左东岭说朱元璋“曾经多次原谅方孝孺”,应该是符合事实的。

  明史中的记载是

  “太祖喜其举止端整,谓皇太子曰:‘此庄士,当老其才。‘礼遣还。后为仇家所连,逮至京。太祖见其名,释之。二十五年,又以荐召至。太祖曰:‘今非用孝孺时。‘”

  “及惠帝即位,召为翰林侍讲。明年迁侍讲学士”

  朱元璋所谓:‘今非用孝孺时‘,应该也是把他留给自己孙子使用,所以建文一即位,就马上召用他。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练子宁,他是洪武十八年中进士,在殿试对策的时候,居然在当廷对朱元璋猛烈抨击斥责说“天之生才有限,陛下忽以区区小故,纵无穷之诛,何以为治”,本以为朱元璋听了之后会大发雷霆,结果出人意料,朱元璋很高兴,把他擢升为一甲二名(明史中的记载:“太祖善其意,擢一甲第二,授翰林修撰”)

  正因为朱元璋奠定下的这个基础,到了建文帝的时候,朝中文官大多都是刚烈正直之辈,靖难之役,有这么多的文臣,自愿殉难,坚决不肯在暴力下低头屈服,决非偶然,应当朱元璋时代就孕育养成的风气

  建文帝刚登基的时候,有一天因为生病,上朝迟到了一会儿,“帝有疾,视朝晏”

  尹昌隆就上疏批评建文帝说:‘高皇帝鸡鸣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临百官,故能庶绩咸熙,天下×安。陛下嗣守大业,宜追绳祖武,兢兢业业,忧勤万几。今乃即于晏安,日上数刻,犹未临朝。群臣宿卫,疲于伺候,旷职废业,上下懈弛。播之天下,传之四裔,非社稷福也。‘

  建文左右人想把皇帝生病的事情告诉尹昌隆,结果建文帝制止说“直谏难得,何可沮也?其以疏宣示天下,使知朕过”

  孟森把这件事情和清朝统治下类似的事情做了一个对比,“清嘉庆初,编修洪亮吉上书请代奏,亦视朝稍晏等语,严旨立斩,临刑改戍伊犁,遂亦称盛德,视此又何如也!”

  同样的事情,在明朝是皇帝主动认错,并宣示天下,而到清朝,就是严旨立斩,临刑改戍伊犁,还被称为皇帝盛德,这或许就是这两个朝代之间的区别了。

  到了明成祖以后,明朝的皇帝普遍自身的文化修养比较高,和士大夫之间也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所以文官的地位作用更进一步上升

  《王学与中晚明士人心态》中转引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的相关记载还是颇能说明问题:“仁宗在东宫久,学问最为渊博,酷好宋欧阳修之文,夤夜翻阅,每至达旦。杨士奇,欧之乡人,熟于欧文,帝以此深契之”

  明宣宗则更为杰出,聪明而且才华横溢,才学不下于那些考上来的进士“帝天纵神敏,逊志经史,长篇短歌,援笔立就,每试进士,辄自撰程文:‘我不当会元及第耶!’万机之暇,游戏翰墨,点染写生,遂与宣和争胜;而运机雍熙,治隆文景,君臣同游,庚歌继作,则尤千古帝王所希遘也”

  正因为皇帝和文人大臣之间如此契合,所以彼此关系也就更为亲密坦诚。

  引用左东岭的记述评论“

  仁宗曾与杨士奇进行过一次诚恳的谈话:‘(上)谓杨士奇曰:‘朕尝处事有过,退朝思之,方自悔,而廷臣已有言者,甚惬朕意。’士奇对曰:‘宋臣富弼有言,愿不以同异以喜怒,不以喜怒为用舍。’上曰:‘然,《书》云: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群臣所言,有弗意者,朕退必自思。或朕实有失,亦未尝不悔。’

  士奇曰:‘成汤改过不吝,所以为圣人’ 上曰:‘朕有不善,患未知耳,知之不难于改’’

  “皇上的宽容与臣子的忠诚,终于熔铸成了敢于直言劝谏的士人品格,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一次大理寺少卿戈谦言事过激,不少人都认为他这是买直沽名,仁宗也颇厌烦,虽经杨士奇劝解,但还是不高兴,只令其照旧供职,仍不准参加朝见。士奇又进言:‘陛下有诏求言,今谦因言取咎,朝臣皆以言为戒。且四方朝觐之臣咸在,岂能尽知谦过?若传于远人,将谓朝廷不能容直言。”

  仁宗表示愿意承认过错,并让士奇告诉群臣。不料士奇依然不依不饶,非要让仁宗下玺书亲自引过认错。皇上最后无奈,也只好照办。(王直,《杨文贞公传》)”

  我们可以看到皇帝向大臣认错道歉的事情,并非个别现象,朱元璋做过,建文帝做过,明仁宗做过,明朝下面的许多皇帝都向臣下认错道歉甚至哀求过,明朝的这种现象在整个中国历史上也是相当罕见的。

  从明英宗开始,明朝大臣的性格变的更为张扬,甚至彪悍。比如岳正,正统十三年的进士,在天顺年间被明英宗选拔入内阁。明史对他的描述是

  “素豪迈,负气敢言”“博学能文章,高自期许,气屹屹不能下人。在内阁才二十八日,勇事敢言,便殿论奏,至唾溅帝衣。”。说话连唾沫星子都喷射到皇帝衣服上去了,可见其情状。

  一次因为承天门发生灾祸,明英宗于是让他起草一篇文章,好“敕谕廷臣”,结果岳正在这篇文章里用皇帝的第一人称的语气,极尽夸张耸人听闻之能事,把明英宗的统治骂了狗血喷头,面无人色,好象在明英宗统治理下国家真的暗无天日一样。不妨把这篇文章的部分内容摘录一下

  “善恶不分,用舍乖欤?曲直不辨,刑狱冤欤?征调多方,军旅劳欤?赏赉无度,府库虚欤?请谒不息,官爵滥欤?贿赂公行,政事废欤?朋奸欺罔,附权势欤?群吏弄法,擅威福欤?征敛徭役太重,而闾阎靡宁欤?谗谄奔竞之徒幸进,而忠言正士不用欤?抑有司阘茸酷暴,贪冒无厌,而致军民不得其所欤?此皆伤和致灾之由,而朕有所未明也。今朕省愆思咎,怵惕是存。”

  这篇文章一出来,顿时成为奇观,举朝传诵这篇皇帝自己骂自己,自己抹黑自己的文章。明英宗自己看了之后,当然是气的七窍生烟,火冒三丈。先把岳正调出内阁,然后又把他“谪钦州同知”,后来政敌又乘机编制罪状,说他曾经夺占了公主的田地(这当然是无中生有),于是又“戍肃州”。等到明英宗气消了,平静下来,觉得岳正这人其实不错,明史中记载明英宗“尝念之曰:‘岳正倒好,只是大胆。‘”,于是又把岳正放回故乡去了。不妨提一下,岳正的学生兼女婿就是孝宗以及正德时期大名鼎鼎的李东阳。

  孝宗正德时期不必说,到了嘉靖万历年间,文官集团更是演出一幕又一幕一浪高过一浪的向皇帝群集围攻的壮丽景象,往往是一次被强力压制下去,下次却以更猛烈更汹涌的势头扑过来,让皇帝叫苦不迭,无可奈何。让皇帝上演了一次次向大臣哀告求饶,甚至行贿的喜剧。

  毛澄是弘治六年进士第一,到了嘉靖处年,和杨廷和等人都是朝中德高望重的大臣。当时为了大礼议的事情,嘉靖皇帝和文官开展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按照明史记载

  “当是时,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

  皇帝下的旨意三番五次的被内阁驳回,这皇帝做的实在是窝囊,也就难怪嘉靖皇帝“常忽忽有所恨”

  强行下旨行不通,就只好来软的,于是就发生了下面一幕“

  帝欲推尊所生,尝遣中官谕意,至长跪稽首。澄骇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必祈公易议。‘因出囊金畀澄。澄奋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礼。独有一去,不与议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辄慰留不允”

  就是皇帝派了太监,一来就向毛澄长跪磕头,苦苦哀求,说‘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真是可怜无比,稍有恻隐之心的人见了这样的情形恐怕也是要不忍心的。更何况嘉靖还拿出了金子来行贿呢(用金子行贿大臣,以求得大臣支持自己意见的事情,在景帝的时候就已经做过了,这次算是重演了),结果毛澄这些人也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还是铁石心肠,不同意皇帝的要求。

  但皇帝已经这么可怜巴巴了,就干脆辞职了事。不知道什么原因,嘉靖皇帝对毛澄的感情似乎不错,按明史的记载“帝雅敬惮澄,虽数忤旨,而恩礼不衰。既得疾,遣医诊视,药物之赐时至。其卒也,深悼惜之。赠少傅,谥文简”,可见毛澄此人的确有过人处,否则不会有如此人格魅力,能在拒绝皇帝的要求情况下,还能让皇帝对他如此厚待。

  在大礼议的事情上,明朝的文官集团也确实把嘉靖皇帝逼的太过,嘉靖软硬皆施,陪尽笑脸,说尽好话,可以说做到了一个皇帝所能做到的低三下四程度的极致,却还是碰的头破血流。

  左东岭一段话说的颇生动“

  以君主的身份,以金贿赂大臣,用近乎哀求的语气恳求大臣同意自己的要求”,这在中国历史上也算是只有明朝才能出现的奇观了!

  “当嘉靖皇帝发现文官集团的态度如此强硬,他的商议求情,竟然丝毫无济于事,也就不能采取同样的强硬态度,但无论是他涕泗不止,要‘避位奉母归’,还是声色俱厉的大叫‘尔辈无君,欲使朕亦无父乎’”都无济于事。

  痛哭流涕的哀求不行,甚至以避位辞职威胁还是不行,声色俱厉的大叫‘尔辈无君,欲使朕亦无父乎?’还是不行。最后还是动用权术,利用文官集团的内部矛盾,调用张璁,桂鄂,以及一些王学子弟,才打破文官集团的铁壁,最终个个击破。其实当初如果文官集团能情理上通达一些,友好一些,做出点让步,也不至于和嘉靖彻底决裂,彼此都有制衡约束,当是最理想的选择。

  嘉靖虽然把文官的气焰压下去了一个时期。但等他一死,明朝文官集团的势力马上就以更汹涌的姿态卷土重来,大有凌驾于皇帝之上的架势,在万历时期,更是逼的万历连立太子的权力都被剥夺。

  接下来就分析解答一下胡适对明朝士大夫的敢言风气的疑惑。对于这个问题,孟森在《明史讲义》中也作过一点分析。他说明朝“风气养成,……气节高于清世远甚。盖帝之好善实有真意,士之贤者,轻千里而来告之以善,一为意气所激而掇祸,非所顾虑;较之智取术驭,务抑天下士人之气,使尽成软熟之风者,养士之道有殊矣”

  这个分析当然不错,但仅仅是一部分的原因。我以为还有如下几方面。

  首先明朝的士大夫大多有相当强烈的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或者说主人翁意识,这是造成他们有张扬的个性,以及敢于和皇帝对抗的重要原因。而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又来源于明朝是中国历史唯一一个比较彻底和完全的推行科举选拔制度的一个朝代,科举制度相对来说是最平等的选拔官员的手段。

  从理论上讲,通过科举,任何一个人,无论他原来的出身如何,都完全可能进入明朝权力机构的最中枢的位置,参与到管理国家事务的行列中来。这就造成了对士大夫来说,国家大事和他们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样的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可以让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得失和皇帝或和其他势力做最勇猛的争斗。

  而其他朝代虽然也实行科举制度,但都实行的不彻底,所以往往权力的核心和普通士大夫还是没有多大关系,掌握在权贵门阀手中,唐代不用说了,宋代,“科举入仕的人不到全部入仕数的四分之一。恩荫制度才是北宋最主要的入仕途径”。

  至于清代,最根本的权力始终掌控在满州奴隶主和贵族手中,汉人始终是处于奴才和附庸的地位,在这样的情形,除了依*瞒和骗的手段阿谀奉承的能耐苟活下去以外,是不可能有什么责任感的,反正真正对国家管理握有实权的都是那批满族权贵,官员所以只能象奴才一样软绵绵,不会表现出人格的独立和个性的尊严。

  第二个原因,我认为这和明朝政治的公开化,也有着密切的关系。明代大臣给皇帝的奏折上疏也好,皇帝的批示也好,都是公开的,政治公开化的结果就是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舆论压力。有了舆论的支持,文官们也就敢于不计厉害得失,和皇帝斗争,敢于公开辱骂批评皇帝的过失,因为他们知道就算因此造成肉体的伤害和损失,他们仍旧会得到舆论的支持和抚慰。

  第三个原因,则是明代完整继承了汉文明的传统文化和意识形态,同时发达的经济催生出活跃的思想,而活跃的思想又加剧了士大夫人格的独立,个性的张扬。

  首先明朝前期官方主流的意识形态是程朱理学,但这个程朱理学并非象满清时期那样是被阉割和扭曲了的意识形态。恰恰相反,它相当完整的继承了汉文明中的一些精髓,比如儒家观念里是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士可杀不可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这些民族文化的精髓都是相当完整的保留下来,并被许多明朝士大夫真诚信奉的。所以他们敢于为了自己所认为正确的道理和一切势力相对抗,献出生命也再所不惜。

  明代信奉程朱理学的思想家吕坤的一句话有相当的代表性“天地间惟理与势最尊,理又尊之尊者也。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

  但到了满清时期,情形就改变了,虽然从表面上说,仍旧把程朱理学,儒家学说奉为官方学说,但实际上已经是被阉割和严重扭曲的,原先包含有捍卫人格独立,个体尊严,反抗强权的学说,在满清的阉割与改造之下,被成了彻底的奴才学说。所以在明代被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情,到了满清却要被严厉的批评。满清统治下,焦循在他写的《雕菰楼集》卷十“理说”中,对明代思想家吕坤进行的批评就足够能说明问题:

  “明人吕坤有《语录》一书,论理云:‘天地间惟理与势最尊,理又尊之尊者也。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此真邪说也!孔子自言事君尽理,未闻持理以要君者。吕氏此言,乱臣贼子之萌也”

  明代士大夫的共识,到了满清统治时期就变成了“邪说”,变成了“乱臣贼子之萌”,这就足够能说明问题了。

  其次随着明代王学的兴起,人格的独立和个性的张扬就朝着更深入的方向发展

  王阳明有一段话:“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去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如此,便是一气流通的”(引自《知行录之三传习录下已下门人黄雀曾录》)

  如果我的灵明是天地鬼神的主宰,那么帝王权势之类当然就更不在话下

  王阳明又说“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答罗整庵少宰书》)

  孔子的是非都不在话下,那么皇帝的是非,或其他权势者的是非,当然更不在话下。王学说到底根本就是一句话“以己心之是非为是非”,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并付之于实践,这就是“致良知”,不被任何外在强加的压力所改变,甚至也不为外在舆论所屈服,正如王阳明所说“举世非之而不顾,千百世非之而不顾,亦求其是而已矣,岂以一时毁誉而动心邪”。

  王阳明又说“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故言之而是,虽异于己,乃益于己也;言之而非,虽同于己,适损于己也。益于己者,己必喜之;损于己者,己必恶之。”

  如果道和学不是朱子可得而私,也不是孔子可得而私也,那么当然就更不是皇帝或其他势力可得而私。

  王阳明又有诗句“丈夫落落掀天地,岂顾束缚如穷囚”

  明朝中晚期的士大夫就是在王阳明这种“丈夫落落掀天地”的精神指引下行事,如果天地可以掀翻,孔子朱子可以掀翻,区区一个皇帝当然就更不算什么了。

  王阳明的思想传到了王学左派,以王艮为创始人的泰州学派那里,这种人格独立,个性解放的思想就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评价王学左派说“泰州之后,其人多能以赤手搏龙蛇,传至颜山农,何心隐一派,遂非复名教所能羁络矣。……诸公掀翻天地,前不见有古人,后不见有来者。……诸公赤身担当,无有放不下时节”

  王艮这个明代思想家是盐丁出身,后来*贩盐有了钱,到孔庙一看,便口出狂言“夫子亦人,我亦人也”,言下之意,既然大家都是人,那么孔子能够做到的事情,他当然也能做到。

  这个狂人思想家,狂到了什么地步呢?他效仿孔子周游列国,做了一辆蒲轮车,然后车上挂起条幅“天下一个,万物一体……过市井启发愚蒙”,于是此人就这样以圣人自居,招摇过街,沿途聚讲,直抵京师,王阳明知道之后,都坐不下去了,后来让朋友,还动员王艮的父亲去把王艮劝回来。

  说实话王阳明受这件事情刺激是不小的,本来他本人以狂者自居,想不到他的学生居然比他更狂。王艮回到绍兴以后,想见王阳明,结果王阳明“以先生意气太高,行事太奇,欲稍抑之,乃及门三日不得见”。后来被王艮厉声喝了一句“仲尼不为已甚”,这件事情才算完。(不过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满清,王艮铁定是要被凌迟处死的,他的家人恐怕都逃脱不了斩首的命运,也只有个性解放的明朝,才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王艮的思想同样是认为应该“把自我作为衡量事物的准则,而不能依据任何外在的东西”,但王阳明强调“心”,王艮却强调“身”,也就是“知得身是天下国家之本,则以天地万物依于己,不以己依于天地万物”

  他说“大丈夫存不忍人之心,而以天地万物依于己,故出则必为帝者师,处则必为天下万世师。出不为帝者师,失其本矣;处不为天下万世师,遗其末矣。”

  也就是大臣不仅仅不是皇帝的仆从奴才,甚至连和皇帝平等都不是,而是高于皇帝的老师,要么不出仕,如果出仕,就必须是皇帝的老师,否则就是失其本矣。应该说以后黄宗羲的关于大臣和皇帝关系的思想就是从这里抄袭去的。

  他的这种思想当时就有人指责说是有“不为人臣的倾向”,事实也确实如此,后来泰州学派的何心隐干脆把建立在完全平等基础上的“朋友”关系当成是人伦关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环,主张其他关系都应该建立在平等的朋友基础上,父子应该是朋友,夫妻应该是朋友,君臣应该也是朋友,师徒应该是朋友,这样的主张,应该说完全是在王艮学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王艮论述了为什么大丈夫“出则必为帝者师”,他说“若以道从人,妾妇之道也。己不能尊信,又岂能使彼尊信哉”,“不待其尊信,而衔玉以求售,则为人役,是在我者不能自为主宰矣,其道何由得行哉?”

  王艮以圣人自居,而他也果然被当时人物看成了圣人,万历四十二年,泰州后学周汝登撰文称他为“东海圣人”,他的弟子遍布天下,他死后,各地为其建祭祠有十四处之多,以一个完全平民而得到如此待遇,可见其影响力之广大,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

  王艮开创的王学左派,门徒盛多,其后辈中也豪杰辈出。其个性精神也愈趋于张扬,比如泰州后学罗汝芳就提出了人应该顶天立地的思想,他说“夫所谓立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首柱天焉,足镇地焉,以立人极于宇宙之间”

  这里的“立人极于宇宙之间”的思想,和三百多年后鲁迅提出的“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的思想相对照,是不是非常相似,但王学左派是提前了三百多年来提出这样的思想,所以难能可贵。

  王学左派发展到何心隐,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李贽评论的那样,如果说王艮是条“见龙”,那何心隐就是一条“亢龙”,王艮还在说“出则必为帝者师”,何心隐则干脆完全否决了出去做官的必要性,他说“若在樊笼恋恋,纵得以展高才,不过一效忠立功耿介之官而已,于大道何补?直须出身以主大道,如孔孟复生于世,身虽不与朝政,自无有不正矣”

  那何心隐是怎么“出身以主大道”的呢?他先建立了聚和堂,根据左东岭的说法“聚和堂是比颜钧的萃和会更加严密的组织,不仅设有专职人员率教,率养,辅教,辅养,还具有经济方面的设施,可以看作是泰州学派的思想的社会试验”

  “严格说来,聚和堂这样的组织是在政府管理之外另起炉灶”

  既然是在政府管理之外另起炉灶,那就难免和政府官方发生冲突矛盾,何心隐因为领导聚和堂抗交税赋,并且集体“拒捕,杀伤吴善五等六条人命”,被抓了起来,本来是要判处绞刑的,毕竟是人命官司,但何心隐又通过泰州学派另一个成员程学颜的关系,打通上层关节,结果就被释放出来。被释放之后,何心隐就浪迹江湖,到处讲学,还参与过倒内阁首辅的活动。

  如此作为,也就难怪当时的著名文人领袖王世贞在《嘉隆江湖大侠传》中攻击泰州后学说“嘉隆之际,讲学盛行于海内,而至其弊也,借讲学而为豪侠之具,复借豪侠而恣其贪横之私,……失志不逞之徒相与鼓吹羽翼,聚散闪倏,几令人有黄巾五斗之忧。盖东越之泰州,犹未大坏;而泰州之变为颜山农,则鱼馁肉烂。不可复支”

  在这样的社会思潮冲击之下,我们也就理解了为什么越是明代中晚期,士大夫的个性就表现的越是张扬,和皇帝的对抗越是激烈。

  我们可以说明代时期,文官士大夫都是有自己独立个性人格尊严的人。而到了满清,则就只剩下彻头彻尾的奴才,象明代文官集团那样和皇帝对抗的行为,在满清统治下是绝对不可能看见的。下面的一个事情应该是颇能说明问题的

  纪晓岚在乾隆南巡时见其劳民伤财,进行劝阻。结果你猜乾隆这个暴君怎么说?他是勃然震怒:“朕以汝文学尚优,故使领四库书馆。实不过倡优蓄之,汝何敢妄谈国事!”

  在满清皇帝眼里,纪晓岚这样的,不过是和倡优一样的东西,原来中国历代都有的高傲的士大夫阶层,彻底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纪晓岚这样的没有半点廉耻和人格尊严的奴才和倡优。这样的情形在明代是难以想象的,对照一下正德皇帝要下一个江南,被文官集团层层阻挡的情形,正德皇帝本人也因为和文官的对抗而被肆意丑化,只能感叹一声是换了人间了,文明彻底堕落成了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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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三月 第一章 九世善人
 
  狭窄幽长的奈何桥,横跨在忘川河上,通向虚无缥缈的云踪深处。足不沾尘的鬼魂们呜咽着喝下一碗孟婆汤,踏上难以预料的来生路。

  云踪深处,有种无形的吸力,幽魂一旦踏上桥面,就再也没有回头的可能,只能飘飘向前掠去,就象扑火的飞蛾一般。

  就在这时,居然有一个很嚣张的声音叫道:“我投诉!我一定要投诉!”

  随着声音,一个很帅气的小伙子从奈何桥的对面走了过来,他的头发打着发腊,显得整齐而发亮,穿着身缀着许多亮片的白色西服,那模样就象是刚刚走下舞台的歌星。

  “啪!”一碗香味浓郁的孟婆汤应声落地,,孟婆脸上堆积如沟壑的皱纹显得更深了,她喃喃地叹了口气:“第九次了,第九次了,这个祸害又回来了”。

  那个歌星般的鬼魂,后边跟着一对牛头马面,牛头的眼睛瞪得大到了牛眼的极限,马面的脸拉得却比驴脸还长,只因为被他们内定为拒绝往来户的郑少鹏又回来了。

  他的九次死亡、八次转世的传奇就从他在去南沧山的缆车上掉下时开始,由于在掉下来前托住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儿,积下阴德,他的阳寿增加了三年。但是这对倒霉的牛头马面急着赶回来参加城隍老爷嫁女的喜宴,没有等到他掉下山涧就把他的魂魄勾了来。

  等他们从酩酊大醉中醒来发现拘错了人,郑少鹏在阳间的肉身却已被火化了,为了逃避责任,他们只好买通崔判官将他送回阳间,让他借尸还阳,把这三年阳寿用尽。

  谁料......一年之内他竟然死回来八次,没有一次超过两个月的。说起来崔判官对他算是蛮不错的了,第一世送他投身在一个刚刚被淹死的温州富翁身上。这个富翁开了四家服装公司,家资三亿,今年68岁,老婆却只28岁,三个如花似玉的情人年纪更小,最小的才18岁,够对得起他了吧?

  问题是......这位富翁不是在河里淹死的,也不是在海里淹死的,而是在浴盆里淹死的,是在洗澡的时候被他那位千娇百媚的漂亮老婆给活活溺死的。

  看得飘在空中等着附身的郑少鹏毛骨悚然,于是在他哭天抹泪万般不愿地被牛头马面推进那个刚刚淹死的亿万富豪体内后,他实在无法享受这种艳福。

  利用两个星期时间,他了解了整个公司的运作和情况,然后将三分之一的财产划给了这位富翁的糟糠之妻和被抛弃的两个儿子,其余的都想尽办法捐了出去。

  一个月后,明明看到他已死去却又活过来,而且整天用一种古怪的眼神儿看着她,直接把她吓疯了的漂亮老婆,用一把水果刀在他身上不断地捅呀捅呀,等牛头马面闻讯赶去的时候,也觉得那具千创百孔的尸体再让他附上去复活有点儿恶心,于是只得把他带回了地府。

  郑少鹏当然不会说破他是嫌那个老家伙身上该硬的地方已经软了、该软的地方却全是硬的,所以才存心找死,于是乎判官大人绞尽脑汁又把他送到了一个刚刚病死的副市长身上。

  这位副市长才48岁,算是年富力强了,他住在高等病房里,浑身插满了管子,而刚刚住院时车水马龙的场面,自从主治医生告诉组织上准备给他开追悼会后就已变得门可罗雀。

  郑少鹏可没想过能当这么大的官儿,他倒是真想有一番作为,可是他真的不能忍受有一个快赶上他妈岁数大的女人当老婆。

  所以他整日赖在医院泡病号,就是不肯回家,当他发现原来这个副市长居然是一伙贪腐份子中的一员时,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搜罗了一堆证据送到了省纪委,于是在组织上对此案严厉查处时,他光荣地、主动地被原来的同伙干掉了。

  人无完人呐,郑少鹏只能如此慨叹,为什么世上就没有年少多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翩翩佳公子呢?

  呃......其实不是没有,而是符合这些条件的年轻人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他想附身还有得等。

  好不容易让他第八次附身到一个英俊潇洒、名冠港台的红歌星身上,算是遂了他的心愿了,总该好好地呆够这两年阳寿了吧。

  想不到呀想不到......他居然又死回来了,不说可怜的崔判官,连牛头马面都快抓狂了。

  郑少鹏却是大大地松了口气,当他美滋滋地附身在这因病刚刚去世的名歌星身上不久,就惊恐地发现这位惹得无数少女为之疯狂的翩翩美少年居然是一个同性恋,而且是扮演零号的那种。

  为他伴舞的那两个身材魁梧的小伙子经常骚扰他,而且被他拒绝接近时那满眼幽怨的眼神儿让他头皮都炸了,这种残花败柳之身......我是堂堂七尺男儿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郑少鹏悲愤地想,于是......公司安排他到大陆参加赈灾义演时,这位‘大病初愈’的名星‘不小心’从台上跌了下来,后脑勺磕在一粒爆米花大小的石子上,于是一缕香魂幽幽怨怨地又直奔地府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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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冥大殿里静悄悄的,乌沉沉的八仙桌上摞着半人高的文书,可是却不见崔判官的人。牛头马面诧异地四下瞧了瞧,向八仙桌走了过去。

  古色古香的八仙桌上摆着一台和人间的电脑相似的显示器,桌子下边露出半截身子,似乎正有人钻在桌子底下。

  牛头鬼差走上前小心地叫道:“判官大人,您趴在桌子底下做什么?”

  崔判官从桌子底下爬了出来,他穿着红色的古代官袍,乌纱帽上两根桃叶儿似的纱翅,有点儿象戏台上的七品知县,八字眉、小眼睛,皱巴巴的小脸好象包子摺似的,看起来比较滑稽。

  老头儿看见是他们,愁眉苦脸地叹口气道:“唉!还不是这个‘瘟到死---岔皮了’系统,自从用了它,地府的工作效率倒是提高了,可是用上几个月就得重装一回,本大人现在闭着眼都能熟练操作每一个安装步骤了。

  更糟糕的是,系统真死、假死、自动重启,毛病不断啊,听说轮回殿张洪判官那里,很多阴魂利用系统漏洞穿越时空跑到古代去当种马,这些人啊,都说人往高处走,他们前世也没做什么坏事,怎么抢着要轮入畜生道呢?当种马,多辛苦呀,想不通,真是想不通。”

  牛头鬼差咧了咧嘴,想笑又忍住:“算啦,老头儿年纪大了,不知种马为何物情有可原,自已可不好跟他说这个”,于是岔开话题问道:“系统有什么问题,要不要小神帮您修理一下?”

  崔判官摇头道:“这回毛病不大,就是启动之后硬盘灯狂闪了半个时辰才允许本大人操作,等得本大人直打磕睡”。

  马面嘟囔道:“咱们的谛听国产操作系统就挺不错嘛,当初何必请个外国城隍来设计,听说阎君陛下和西方的阎君路西法陛下正在交涉,要他们派当初那个设计师毕儿盖瓦尽快升级操作系统。”

  崔判官摇头道:“没办法,听说那个城隍到人间休假去了,生死簿上没有他的名字,假期没休完,谁也找不到他,现在只好这么挺着,对了,你们不是申请休假了么,跑来做什么?”。

  牛头干笑两声道:“大人,那个......那个不愿意活着的家伙又死回来了,三年阳寿他才过了一年,就死回来九次,您老可得想想办法呀,走得路多终遇阎罗呀,万一被阎君知道,可就惨了”。

  崔判官听了脸皮子一阵抽动,赶紧趴在电脑前劈哩叭啦一阵乱敲,然后睁大眼睛瞪着屏幕作默默不语状,马面不由紧张起来,连忙把他的驴脸凑过来道:“怎么了,有什么情况?”

  崔判官道:“没有情况,我的电脑又该重装了,系统垃圾太多,这可是奔死处理器呀,运行超慢!”。

  牛头听了摸了摸牛角没有说话。

  等了半晌,崔判官脸色突然变了,变得苍白苍白,要不是他还穿着那身大红的官袍,牛头马面一定以为他是从牢里逃跑出来的鬼囚,拘魂索一套,就得把他送回去。

  牛头不觉动容道:“怎么了大人,难道是系统垃圾多到不能奔死了?”

  崔判官浑身发抖,指着屏幕惨然道:“完了完了,岔皮了,这下可真岔皮了,唉!早知如此当初不如直接上报阎君,说你们违规操作,错勾人魂,老夫为了帮你堵上这个漏子一错再错,这下可惨了!”

  马面喷了个响鼻儿,恨恨地道:“有什么好惨的,不就是一年跑回来八次吗?大不了剩下两年再跑回来十六次,我豁出去了,看谁*得过谁。”

  崔判官哭丧着脸道:“非也非也,你看看,加上你们错拘的那一次,他已连死九次,每次都是因行善而殁,所以......所以......”,崔判官长长吸了口气,咬牙切齿地道:“他现在已经是九世善人了。”

  “九世善人?那是什么意思?”,牛头不解地问,判官大人的话太深奥,实在叫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崔判官哆嗦着道:“若是现在送他还阳,又因行善事而死的话,那他就是十世善人,跳出生死轮回了”。

  牛头不解地道:“十世善人?跳出生死轮回?什么意思?”

  崔判官一拍大腿道:“就是说......他成佛了”。

  牛头马面一齐张大了嘴巴,不敢置信地道:“不......是吧?成佛哪有这么容易的?”

  崔判官苦笑两声道:“有时候成佛也讲机缘的,观音菩萨就是因为佛祖讲经传道渡众弟子成佛之日,人间恰逢大难,菩萨言道:‘众生不度尽,誓不成佛!’,结果错过了机缘,虽然她神通广大犹在诸佛之上,也不得称佛。”

  满仓儿听了不禁合掌道:“菩萨好心肠,难怪世人称为大慈大悲。地藏王菩萨说‘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和观世音菩萨一样,虽未成佛,在我心中,却是真佛”。

  崔判官叹道:“大慈大悲也救不了你我今日之难了,只因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佛祖为正人心,三百年前在灵山发下宏誓,若凡人能坚持十世行善,则立地成佛。若是再让他行善死上一次,那便要成佛,佛祖神通广大,必然可以窥透其中秘奥,到那时岂不漏了陷”。

  牛头马面听了也不禁呆住了,怔怔地道:“这......这可如何是好?这该死的无赖家伙,我们不忍让他摔个稀巴烂,一时好心提前收了他的魂魄,哪儿知道生死簿突然又改了?这可如何是好?”

  忽然,牛头狐疑地转了转眼珠道:“不对呀大人,让他借尸还阳时,为了偿尽这三年阳寿,我们可买通了孟婆没让他喝汤啊,说起来他无论死上多少次,也应该只算一世呀,怎么变成九世了?”

  崔判官叹气道:“系统漏洞......”。

  牛头马面呆了半晌才一齐悲痛欲绝地道:“我恨毕尔盖瓦!”

  崔判官在大殿里团团乱转,过了半晌忽然眉头一皱,贼兮兮地四下看了看,招手将牛头马面唤到面前捻着鼠须阴笑道:“咳咳咳,既然轮回殿张判官那里的电脑漏洞可以令鬼魂穿越时空,我倒是想出了一个办法,要是想个办法安排他到古代去借尸还阳,嘿嘿嘿......”。

  牛头眨了眨眼,奇怪地道:“那又如何?万一那混蛋修个桥呀,补个路呀,一不小心磕在小石头子上又死了,还不是满了十世善人之约?”

  “嘿嘿嘿......”崔判官努力地发出一阵阴险的笑容:“佛祖发下十世善人可以成佛的宏愿是在三百年前,如果有人投胎到三百年前,就算他死掉一百次,也不会被列入十世成佛的条件,哈哈哈......”

  牛头马面听了一齐抚掌大奸笑:“太好了,大人不愧是人老成精,呃......是老成持重......”。

  

 
烽火连三月 第二章 偷渡时空
 
  郑少鹏被带到了崔判官面前,崔判官捻着胡须,摆出一副和霭的笑脸,说道:“郑少鹏,虽然我们把你提前拘来三年,可是让你附身的人非富即贵,也算对得起你了,奈何你却犹嫌不足,一年之内居然回魂八次,也罢,你们现代人不是最喜欢穿越时空去古代么?本判官既然有错在先,便送你穿越时空去一趟古代,你看如何?”

  “去古代?”郑少鹏禁不住一阵激动:“我只有两年可活了,去古代旅游一番也好,不过即然只有两年好活,可没机会征战杀场、享受做大英雄的滋味了,嗯......得好好享受一番,两年呀......做纣王?隋炀帝?都挺有艳福的呀,妞在精而不在多,不如做崇祯好了,那时可有秦淮八艳、红娘子、陈圆圆哪。”

  崔判官捻着胡须微阖双目,摇头晃脑地道:“郑少鹏,这一世我要让你转世到古代去,总该给你找户合适的人家,我来问你,你可懂得医术?诸如开颅解剖、研制西药一类的谋生手段?”

  郑少鹏只想着享受几年,一听他的话,莫非还指望我自已创业,当个神医不成?于是笑道:“不会,要是有个头疼脑热的,让我去药房自已买点药,我还是办得到的,至于那些药物的成份,谁闲着没事记那个呀?

  再说那些学名我也记不住呀,至于开颅解剖,你可别逗了。华佗世之神医,只因说了句要为曹操开颅,便被砍了脑袋,我就算会也不敢跑到古代去卖弄呀,那时候的人太没知识,一代神医他们都信不过,我要是去卖弄,不被人当成邪魔外道活活打死才怪。”。

  崔判官听了脸色一僵,他压了压心火,又装着和颜悦色地道:“悬壶济世,做杏林国手,虽是风光,不过......不会便不会罢,我来问你,会配制火药、研制现代兵器么?斩将夺旗、建功立业,亦是人生乐事呀”。

  郑少鹏叹道:“火药么......我记得好象要用硝石、硫黄,还有一样不记得了,不会是木炭吧?至于比例更记不住了,诺贝尔是炸药专家,研究它都被炸得缺胳膊少腿儿,让我这半吊子去研究这个,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活得太长了么?

  至于现代兵器......你先打发我去兵工厂学习三年五年吧,另外古代的铁也不合格呀,真捣鼓出来还不炸膛啊?你先打发我去学几年怎么采矿、怎么炼钢、怎么锻压,怎么造机床好了,估计技工水平不行,怎么也得混个工程师水平,另外现代工业水平,这些工序哪一道也不是小作坊能办得成的呀,到了古代整个社会生产力、科技力量跟不上,空有屠龙之技,而世间无龙,那不扯淡么?”

  牛头忍不住翻了翻白眼道:“真是没用,那么来点简单的,酿酒会么?制玻璃会么?神医、英雄你是当不上了,当个大富商也不错”。

  郑少鹏道:“酿酒......不会,不过我会喝,我觉得红星二锅头比茅台好喝,而且不上头......你瞪什么瞪,你去打听打听,有几个人会酿酒的,谁不是干那一行的,还懂那玩意儿?至于玻璃......我只知道是用沙子炼出来的,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嗨,瞅啥呀,就算玻璃厂的职工也只懂一道工序吧?不过我倒是知道有种玻璃叫玻璃钢,有种玻璃叫糖化玻璃,电影拍特技用的,你可能不知道,嗯......不知道这些创意提供给那些造琉璃瓦的工匠,他们能不能发明出来。”

  马面的一张驴脸拉得老长,额头的青筋都绷了起来,他强忍怒气道:“文也不行,武也不行,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你说你干啥行?你就这张嘴......这张嘴......,对了,投个官宦世家怎么样?起码现代社会的制度你了解不少吧,随便拿出一点来,在古代都是极大的创新和进步,做个治世能臣也不错”。

  郑少德撇了撇嘴,说道:“马面兄,你不会是想常常见到我,所以才给我出这个主意吧?”

  马面怔怔地道:“怎么了?”

  郑少德道:“古代的变法我记的不多,不过记得有个叫商鞅,挺受主子支持的,这小子也没做什么大的变革,也就是鼓励一下耕织,废除一下贵族世袭特权,按军功大小授勋啥的,结果就遭到了整个统治阶级的强烈反对,把他给五马分尸了。

  宋朝那个王安石更逊,不就是在原来制度上略求改进么?要求促进商业发展、提高军队战斗力,改进一下科举制度,就这么小小不言的改动,结果他堂堂一个宰相,加上背后撑腰的皇上,还是摆不平,他在上面高喊改革,下边地方官根本不听他的,换了一拨又一拨还是不行,结果弄得两度罢相,活活窝囊死了。

  你说这些思想只是稍稍站在历史高度上的大政治家都不好使,我一个对古代制度、对统治阶层不知根不知底的人去瞎说些什么现代制度,且不说符不符合那时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恐怕这么超前的意识我去一说,就连商鞅、王安石那样的改革派都得变成保守派,五马分尸的就变成我了。唉,纯属清谈,清谈不但误国,而且误已呀。”。

  崔判官看着这个滔滔不绝的废物两眼发直,半晌才无奈地道:“那......你至少知道历史走向呀,谁得势谁失势,这总该知道一些吧?去攀上一棵大树,也能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了”。

  郑少德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行,不行,我知道那点历史算啥呀,我倒是知道秦始皇肯定得天下,可你啥能耐没有,就冲着你说他能得天下,你一定忠心于他,人家就养活你呀?

  我知道唐朝有个李世民,底下有个李靖魏征,至于程咬金,不知道是历史上真有还是小说里编的,宋朝知道有寇准,后来才知道人家不是穷老西儿,家里挺富的,忠臣是忠臣,不过挺腐败的,历史局限性嘛。

  更可怕的是,照着史书或者故事书上描写的他们的个性和为人去投*他们,恐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上一世是歌星,客串演了一部历史电视剧,听请来的历史学家讲,历史上有名的大奸臣严嵩,做首辅十多年,临了抄家抄出来的财产还没有在他之前只做了六年首辅的大清官徐阶四分之一多,俩人当官前可是一样的起跑线呐。

  严嵩的老婆管教儿子挺严的,严世藩也不是小说里说的那种高衙内型人物,老严对付政治敌手,打垮了就得,可是徐阶高拱那几位首辅都是往死里整,只不过那些人是善终的,写史的人就不敢不给留几分面子,谁叫严嵩是被杀头的呢?唉,史书害死人呐。”

  崔判官浑身发抖,眼睛里都快喷出火来了,过了半天才哆哩哆嗦地问道:“那......那我送你去宋末或元末如何?找本九阳神功、或者独孤九剑什么的,当一代大侠”。

  郑少德满脸无辜地叹道:“看书时不求甚解,老金又没有在书里画个地图,偌大的昆仑山我上哪儿找去?只记得张无忌叫人家追着跑,然后掉下悬崖发现了九阳真经,我总不能扛捆绳子一座悬崖一座悬崖去找吧?我看我不是绳子磨断了摔死,就是被长虫野兽咬死。就算真找到了,你以为那是连环画啊?最高级别的武学秘笈,就象大学课程似的,肯定不会从基本知识开始介绍,我看得懂吗?走火入魔不死也疯。”

  他振振有辞、唾沫横飞地道:“再说我算老几呀,风清扬倒是好找,他肯教我功夫么?这老家伙在山里猫了几十年都不收徒弟,临老收了个令狐冲,你真当他那么伟大呀?谁不知道肥水不流外人田呐,好歹那是他华山派的弟子,就这还考察了很久呢,我不和武林中人打交通还罢了,不然风清扬不收我,没准被田伯光拐去做淫贼了”。

  牛头的牛鼻子都气歪了,他咬牙切齿地道:“你简直就是天下第一的大废物,无耻之极,真丢现代人的脸!”

  郑少鹏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洋洋得意地道:“本来就是么,满清再强大,进了中原还是被人数占绝对多数的汉人同化了。区区一个人跑到古代去,还妄想改变这个世界?老老实实被古代同化吧。现代人了不起么?现代社会学科分得那么细,社会分工弄得那么清楚,一个人就象坐井观天,除了自已那一块儿,什么都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去了古代用得上吗?至于现代思想,到了那里根本就是惹祸的祸根,有还不如没有。”。

  崔判官也被他气得发晕,无可奈何地转头对牛头人问道:“古代有什么人是可以什么都不用做,混吃等死的?”

  牛头昂然答道:“王候!当皇帝的还要操心国事,当个王候最好了,什么都不用管,想管反而会出事,反正是皇亲国戚,混吃等死就行了,根本就是造粪的机器、社会的蠹虫,最适合他了”。

  郑少鹏听了想了想:“嗯,王爷也不错,没事的时候领着几个狗奴才,调戏一下良家妇女,做昏君嘛......好是好,不过一骂就给人骂几千年,做王爷挺好”

  崔判官苦笑一下,他现在只想把这位大爷赶快请走,不过想想作弊送他去一次古代也不容易,如果他不安安生生呆足两年又死掉了,总这么作弊也挺麻烦,于是面容一整道:“好,就送他去转世附身做个王候,不过这两年你可要好好当你的王爷,不要再给我找麻烦了,否则的话。。。。。。哼!本官再见到你马上把你踢回古代,做个比王爷更大的官儿”。

  郑少鹏听了满脸灿烂地问道:“你要让我去做皇上吗?”

  崔判官拉着脸道:“时辰不到,你敢再死回来,我就请你去做九千岁!”

  郑少鹏听了打个冷战,急忙道:“不要,不要,做王爷挺好的,本人。。。。。。呃,本王知足了,哎,我还没说完呢,二位仁兄这是干什么?”

  牛头马面不理他,揪着他飘然飞出幽冥大殿,飞也似地穿过奈何桥,投向茫茫云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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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道轮回,是一个三层楼高的圆形巨轮,正在缓缓转动着。巨轮外缘刻着“转轮圣王”四个金色大字,轮上是“三世佛”的金身塑像,这位佛爷面目丑怪,蓬头獠牙,脚踏鳌头,口衔轮沿,双臂环抱巨轮,呲牙咧嘴的似乎表示以他的神力也不能扭转人生之“业力”。

  巨轮中间射出六道毫光,直射轮外,将巨轮分为六份。分别便是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

  堡垒果然最易从内部攻破,牛头马面寻个由头将看守的鬼差骗了出去,立即奔赴人道前,细细看了一下,将大轮中间第二层时间轮慢慢回拨,这法轮端的奇妙,时间轮拨动,第三层的身份轮便也随之出现当时社会的诸种身份,牛头鬼差将第三层法轮拨到王侯的位置上。

  前八次作弊都是牛头马面带着他亲自去人间寻找合适的附身者,这一次却是通过六道轮回法轮来转世,这法轮就是决定人一生祸福命运的佛门至宝?

  郑少鹏颇觉新奇,忍不住跑上前看了一下,一见果然定在王侯的位置上,不禁大喜。

  不料他是灵体,牛头马面也是灵体,他急不可耐地向前一跑,碰在牛头的胳膊肘儿上,时间轮微微移动了一下,三人却都没有注意。

  只听“喀”地一声,转世法轮定住,轮中射出的六道毫光顿然金茫大作,渐渐凝成一束,光束旋转着照射在郑少鹏身上,他的身子被无数缕光线穿过,几至透明。紧接着,他的双脚已离地而起,整个身影攸然缩小,投到那束金光当中转瞬不见。

  金光停滞了片刻,又散成六束毫茫,法轮重新缓缓转动起来,牛头马面抚掌大笑,笑罢牛头忽然迟疑片刻,一双牛眼瞄着马面道:“啊~~~,贤弟”。

  “何事啊,年兄?”

  “马贤弟有没有记住他刚刚投到何人身上了?”

  “这个......,年兄没有记下么?”

  “啊......好象我们又犯了错误......这次是跨越时空,我们不能亲自送他去,如果他不想死,他附身的那人又因为早已死了,在阴间销了户头,我们到时去何处拘他的魂魄?”

  马面缩了缩脖子:“这个......嗯......现在阴间也有人口普查嘛,好象百岁以上的老寿量,阴司会造册登记予以监督,应该不会出现彭祖那种漏网之鱼了”。

  “那就是说......”

  “咦?说什么了?空口无凭嘛,谁说是我们送他穿越的?嘿嘿嘿,该当两年丧命的人,真要活过百岁,到那时人事更迭,谁还查得出是哪个做的?分明这小子也是时光偷渡一族嘛”。

  “对对对,死道友,莫死贫道,关我们屁事,哈哈哈......马贤弟,昨日为兄弄到一坛好酒,我请你去品尝品尝......”

  牛头马面说着,勾肩搭背地走了出去。

  

 
烽火连三月 第三章 死而复活
 
  好冷,郑少鹏幽幽醒来。这次逆时空转世,他前世的记忆变得更浅了,一年来八次转世的记忆和以前的经历混杂在一起,使他已经分不清哪些是自已前世经历的,哪些是转世后经历的,所有的记忆都象飘在天上的云彩,若隐若现,不可触及,恍若一场荒诞的梦。

  牛头马面跟送瘟神似的急急将我弄了来,也不知这是什么时代,不过他们既然说要把我附在王侯身上,那么自已附身的人应该是一位王侯了。

  可是这里是哪儿呀?这么黑、这么冷,郑少鹏虚弱地伸手摸了摸,身上盖了薄薄一层被子,想来应该是冬季,空气都透着一股阴冷。

  郑少鹏正想弄明白自已的所在,忽地听到“梆梆梆”三声清脆的竹梆子响,接着有人高声喊道:“有客到......,哎呦,杨老太爷,您老人家怎么也来啦,杨秀才是您的后生晚辈,可当不起呀”。

  郑少鹏定了定神:“杨老太爷?这是什么称呼?旁边吵得这么热闹,我却两眼一摸黑,天呐......我......我......我不会转世到某个瞎子王爷身上了吧?”

  只听一个苍老的声音咳嗽了几声,说道:“嗨,六弟这一房算是完了,我能不过来看看么?凌儿是咱杨家难得的人物啊,我那兄弟五十四岁上才有了这么个独要苗苗,这才17岁,就成了咱宣府一带最年轻的秀才,本来还指着他为我们杨家光宗耀祖呢,可惜......唉!”。

  隐隐约约的,还有女子嘤嘤的哭声,郑少鹏有点儿懵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虽说从没来过古代,可是听这口气,可也不象是王侯世家呀。

  眼前一团漆黑,他着急地想站起来,可是刚刚附上的身子正在复苏之中,冻僵的手脚血液刚刚开始运行,一时半晌还没有力气撑起身子,好在他已有过多次经验,每次鹊占鸠巢转世重生开始支配身体时都是这样,所以也就耐心地躺在那儿积蓄着力气。

  那个大嗓门又喊道:“老太爷,您请这边坐着,各位亲友见礼啦!”

  霎时间,方才还算安静的房子里山崩海啸一般,把郑少鹏吓得一激灵,方才屋里静悄悄的,好象也就三两个人,这时男男女女的一阵鬼哭狼嚎传了出来,郑少鹏才晓得原来房子里有这么多人,前几次转世也有正赶上人家家里人正哭着的时候,可是从来没有黑到伸手不见五指呀,郑少鹏动了动眼睛,虽然什么也看不见,可是直觉地感到眼睛不会有什么毛病,心下稍稍得安。

  只听那些人乱七八糟地哭喊着什么‘大兄弟你年轻轻的去得好早哇’‘凌兄弟你咋就死了啊’,也不知道是哪些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

  郑少鹏听得直想笑,真哭假哭见得也不是一拨两拨了,不过现代那时还算收敛点儿,现在听他们说哭就哭,简直跟唱戏一样,倒也真是好笑。

  大嗓门又喊道:“客人礼毕,亲人还礼哪!”,随着这一声喊,乱哄哄的哭声戛然而止,静得好象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出来,真猜不出怎么齐刷刷的这么训练有素。

  然后只听一个凄凄的女声轻轻说:“未亡人杨韩氏谢过老太爷,谢过各位亲朋好友”。

  未亡人?郑少鹏脑门儿一紧,想必这些人哭的就是自已了,这倒好,连老婆都已经给我娶好了。可是......为什么一团漆黑?吊唁也没有黑灯瞎火的道理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赶紧伸手四下摸索着。

  刚刚能够动弹的手脚还软绵绵的使不上力气,不过手指一摸到周围的东西,他的心里已经有些明白了,原来他已被放在了棺材里。老天,这一会儿还不被活埋了?郑少鹏这才着急起来,可他现在周身无力,却也无可奈何。

  紧跟着只听大嗓门又道:“各位至亲好友灵前致哀,再送一程哪!”话音刚落鬼哭狼嚎的声音又复响起,这回声音更近了,想必是那些人都围到灵前来哭灵了。

  郑少鹏趁此机会艰难地举起手来敲了敲棺材,可惜手脚还有些僵硬,轻轻敲了两下就感到痛得要命,那点微弱的声音哪压得过那些正比着谁哭得卖力的人,他只好无奈地停下手来。

  这时大嗓门又喊道:“本家再次道谢,诸位亲朋节哀顺变,话到礼到心意到,礼毕!”好象一位最高明的指挥家,他话音儿一落,哭声立即又戛然而止。

  只听外边又是一阵嘈杂,然后那个苍老的声音道:“杨韩氏,你的公婆去的早,如今凌儿也去泉下陪伴他们去了,剩下你孤零零一个人,可有什么打算?”

  只听一个低低的女孩儿声音道:“叔叔,幼娘入了杨家的门,就是杨家的媳妇儿,夫君这一病,虽然家中已一贫如洗,尚幸还有四亩田地,幼娘谨守门户,纵然苦些,也能渡日”。

  杨老太爷干咳了两声道:“幼娘啊,你年纪尚小,独立支撑这个门户不易,你现在是我们杨家的人了,咱杨家在本地也算是个大族,总不成让你一个人辛苦渡日,叫旁人取笑咱们。

  我跟族里几个老人商议,想把你这四亩山田交给你泉儿耕种,由泉儿家负责你的一日三餐,你一个妇道人家,说起来算是他的弟妇,田地给他耕种,你也求个衣食地忧,也还说得过去,你看可好?”

  得,又是一副争夺遗产的画面,郑少鹏郁闷地想:“还一个个都说得冠冕堂皇,怎么这种事古今都有呀?只是刚刚来吊唁就撕破脸皮,这位叔叔也未免太急不可耐了”。

  外边静了一会儿,才听幼娘道:“叔叔一番好意,幼娘心领了,幼娘命薄,夫君去得早,也不曾留下一点香火,但幼娘虽是平常人家女儿,也是幼读《女训》,知道为人妻子、从一而终的道理。

  奴家生是杨家的人、死是杨家的鬼,现在家里虽只余奴家一人,这一门便不算绝了,杨泉大伯和夫君总不是一母同胞,就算和叔叔您,都是早已分家另过了,将公婆传下的田产交付与他,不妥当吧?”

  这女子一番话柔中有刚,既点了他不要以为自已年轻守不得寡,一个人撑不下去会将祖产变卖,又暗指他为自已儿子打算,这是上门抢夺堂兄弟家的产业。

  杨老太爷被她说破心事,老脸一红,顿时有些挂不住了。他膝下有四个儿子,唯独这个三儿子杨泉不务正业、吃喝嫖赌,将分给他的田产挥霍一空。

  老头儿虽然恨他不争气,还是不忍眼见亲生儿子穷困潦倒,所以才涎着脸上门提出这非份请求,只盼儿子得了这田地,能从此洗衣革面、重新做人,想不到这女娃儿年纪虽小,倒是自有主意,竟然一口回绝了。

  他不知道的是,儿子求他出面向杨韩氏提出这个要求,其实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杨泉吃喝嫖赌,四乡皆知,又把家产挥霍一空,自从前年鞑子来村里劫掠,把他的媳妇儿杀死以后,到现在也再说不上个媳妇儿,四十出头的人了,还是光棍一根。

  他的堂弟杨凌,也就是郑少鹏附身的这个秀才,今年刚娶的这个杨韩氏,本名叫做韩幼娘,是远近闻名的漂亮女子,人说深山育俊鸟,柴屋出佳丽,真是一点不假。

  杨凌抱病操办婚事,想借成亲冲喜,结果连媳妇儿的盖头都没来得及揭,就病情加重、卧床不起。杨泉借口探看兄弟,多次上门来勾勾搭搭,结果都被韩幼娘赶了出去。

  要不是这位弟媳妇是猎人王的女儿,有一身的好武艺,他用强的心都有了。

  以他想来,夺了她的田地,控制了她的生活来路,假以时日要得了她这个才十五岁的苦命小寡妇的身心,便也不难了。

  杨泉正站在一旁,贪婪地盯视着穿了一身孝服、逾发显得娇媚动人的弟媳妇儿,一听她这话竟将父亲噎了回去,无赖脾气顿时发作,忍不住跳出来道:“韩幼娘,你年纪轻轻,*什么维持这个家?我爹这也是一番好意,莫要你到时过不下去,做出有辱我杨家门风的事儿来”。

  韩幼娘年纪虽幼,却极是刚烈,闻言拂袖而立,蛾眉倒竖,冷冽冽地道:“奴家知书答礼、守志终身。自入杨家门来,每日衣不解带侍奉夫君,哪有半点有失妇德的地方?杨氏族大,纵有三两不肖子孙,也断断不会出自我家!”

  杨泉听她讽刺自已,不禁恼羞怒,破口大骂道:“你这小贱人,凌弟是我杨家唯一考中秀才的人,杨家光宗耀祖,全指着凌弟呢,要不是你八字硬剋死了他,他年轻轻的、身子一向硬朗,怎么会说死就死了?”

  说女人剋死丈夫,那还真是既无法辩白、又无法承当的罪名,韩幼娘性子刚烈,被这无赖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一激,气得浑身发抖。移目望去,丈夫这一门本来就人丁单薄,在场的都是叔叔家的直系亲人,这些人一个个都是副阴阳怪气的表情,那冷漠可憎的眼神象一根根针扎进她的心里。

  委曲、悲伤、愤怒一一涌上心头:嫁了个丈夫,从见到他的第一面,就是躺在床上等死的模样,虽然谈不上什么感情,可是从一而终的理念使她嫁衣未曾脱下,便忙着请医生、抓药、变卖家产为丈夫治病,衣不解带地照顾他。

  自已如此不幸,年纪轻轻就要终生守寡,想不到夫君尸骨未寒,他的族人就来谋夺家产,还把这样的污名栽到自已头上,自已势单力薄,今后要如何在这个大家族中活下去?

  一时悲从中来,韩幼娘忍不住俏目含泪道:“好!好!好!钱玉莲投江全节,留名万古,我韩幼娘又何惜此身,这便随了夫君去罢,也免得受你这小人之气。”

  小姑娘说罢拧转身,就要一头碰死在丈夫棺上。杨老太爷唬了一跳,这韩幼娘的父亲一身好武艺,十里八乡莫不知闻,今日人家夫婿刚死,自已上门逼夺家财原本就理屈,若是逼得她碰棺而死,这事儿传出去,不但乡邻们要非议,她的父亲又岂肯甘休?

  他慌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喊道:“快,快拦住她!”

  可是韩幼娘身手俐落,又是声落即动,众人相拦已来不及了,她已冲到棺材前,觑准了棺材的一角就要一头碰下去。

  便在这时,她蓦地自已停下了脚步,瞪大了眼睛骇然看着棺材。这口薄棺尚未钉棺盖,以便供人吊唁,现在那棺盖竟然向旁边移动了一下,然后四根只苍白的手指伸出来搭住了棺材板。

  韩幼娘见了这奇诡的事情也不禁骇得向后一退,众人见了她的举动都向棺材上看去,登时有两个大妈怪叫一声:“炸尸啦!”,一转身便拔腿逃了出去。

  那些男人虽然没有逃跑,可是也都战战兢兢围拢成一团。韩幼娘胆子大些,想想里边到底是自已的夫君,就算是他炸了尸应该也不会伤害自已,莫非他见自已受人欺侮,所以才从阴间还阳?

  她强忍着心中的恐惧,小心地移步向前,一把推开了棺盖,只见丈夫跪坐在棺椁之中,正呼呼地喘着气,因为天寒,他喷出的气息也带着阵阵白雾,韩幼娘见了不禁心头狂喜:“死人哪能喷出热的鼻息?天可怜见,他。。。。。他竟然活了”。

  郑少鹏费尽了力气,好不容易推开棺盖一角,正跪在里边呼呼喘气,忽地眼前大亮,刺得他眼睛眯了起来,好半晌才适应了些,他抬头看着这个被人欺侮上门来的可怜寡妇,实在无法把她同一个已嫁作人妇的女人联想起来,这分明就是一个尚未长成的女孩儿嘛。

  

  

 
烽火连三月 第四章 家徒四壁
 
  一身粗糙的白麻布的孝服,头上系了白绢,鹅蛋脸儿儿十分清秀,眼睛红红的,眼睫毛仍然湿湿的,小鼻头也冻得通红,她正怯生生地看着他。

  郑少鹏怔怔地看着她,杨韩氏?也太小了吧?应该上初一了还是初二?虽然对于死而复生和迅速融入新的生活他已经验多多,不过乍一看到新身份的妻子居然如此‘年轻’,他的心里还是怪异之极。

  极度虚弱的身体支撑着跪坐了了这么一会儿已经又开始摇摇欲倒了,再次晕迷之前他勉强笑了笑,对她道:“不要害怕,我还没有死”。

  韩幼娘眼睛睁得大大的,一霎不霎地紧紧盯着他,泪水渐渐朦胧了她的眼睛,好半晌,她忽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这一声哭,哭得郑少鹏一股冷嗖嗖的寒意从尾椎一直透到后脑勺,这要多少心酸和委曲,才能哭得这么撕心裂腑呀。

  韩幼娘哀哀地哭着,双手紧紧抓着棺木,生怕一放手就会萎顿到地上去。平时只是无怨无悔地照顾他,以尽夫妻之道罢了,刚刚嫁过来,两个人甚至没有说过几句话,其实两人间还谈不上深厚的感情。

  但是现在她才知道,他对自已来说意味着什么,有多么重要。哪怕他只有一口气在,都是自已的男人,有他在,这个家才不算完,才算有个顶梁柱。

  郑少鹏被她哭得一阵心酸,刚想安慰安慰她,说几句‘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一类的场面话,可惜身子不争气,嘴巴象粘鱼似的张了张,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反而两眼一翻,又晕了过去。

  灵堂上又是一阵大乱,清醒过来的韩幼娘又哭又叫地把他拖出了棺材。杨老太爷听说过有些人假死复生的事,倒也没有太过大惊小怪。见到杨凌复活,他虽然心里有些尴尬,倒底是高兴多一些。

  毕竟杨凌是这鸡鸣驿堡唯一有功名在身的人物,族里有这么一个人,也是件荣耀的事,怎么说那也是自已杨氏一门的血脉。

  先前被儿子说动,跑来抢夺财产,固然是为了儿子打算,但是在他私心里倒有一半是担心这小寡妇守不住,过上几年带了杨家的田产改嫁,现在堂侄活过来了,去了这门担心,也就把那心思收了。

  他十分尴尬地叫人帮着把侄子抬上了床,又着人去找大夫,忙活了大半天,这才在儿孙们的搀扶着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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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碗粟米粥,一碟罗卜咸菜,就是九世大善人郑少德转世为杨凌后和妻子吃的第一顿饭。一盏油灯似熄不熄地在灶台上摇晃着,屋子里弥漫着一股烟火味儿。

  转世的前八次,不是豪富世家就是大权大贵,乍一吃到这样的饭菜,尽管饥肠辘辘,郑少鹏,如今身份是大明弘治17年的宣府秀才杨凌也是勉强吃了个七成饱就再也难以下咽了。

  韩幼娘却吃得很是香甜,粗茶淡饭虽然太过艰苦,可是看到丈夫不但又活了过来,而且竟然能自已下地吃饭,她小小的心里只有欢喜和满足。

  看看家徒四壁的房子,杨凌不由暗暗一叹,看着这个根本就是个小女孩儿的韩幼娘十分香甜地将一碗粟米粥喝得精光,还用小舌头把碗沿都舔了个干净,杨凌心中不禁一阵酸楚:“该死的鬼判看来是把自已耍了,早知如此,不如当初好好享受一下当亿万富豪的日子,虽然岁数大了点儿。。。。。。,如今怎么办?真的去做一万岁再减去一千岁?那还不如就这么混上两年了,至少。。。。。。这个媳妇儿虽然年纪小点儿,却实在耐看。”

  他心里盘算着,见韩幼娘摞下了碗,便将自已喝剩下的半碗粟米粥推了过去,温声说:“还没吃饱吧?来,把这些也喝了吧”。

  韩幼娘这时才大胆地看了一眼自已的男人,他的模样还是十分憔悴,可是精神头儿已经好了许多,一双眼睛也有了神彩,见他好看的眼睛温柔地盯着自已,韩幼娘不禁有些羞赧,她垂下了眼帘,轻轻地说:“相公,你病体初愈,应该多吃些东西才是”。

  杨凌想了想,才在脑海中搜索出应该叫她娘子,不过这种古人的称呼他叫起来实在是非常别扭,好在原来的杨凌自从病倒后,整日昏昏沉沉,就连眼睛都懒得睁开,也不曾开口唤过她娘子,于是唤着她的乳名道:“幼娘,我身体刚好,所以才吃不下太多东西,你若不吃也就浪费了”。

  韩幼娘想了想,向他腼腆地笑了笑,接过碗来低声道:“多谢相公”。

  杨凌细细打量她,这女孩儿已经脱下了孝服,换过了一身青布衣衫,她脸蛋儿看来还显得稚嫩,可能是常年习武的原因,身材倒发育得有几分大姑娘的模样了,容貌俊俏,皮肤微微有些黑,但是浓浓的眉毛,挺俏的鼻子,丰润的嘴唇,乌溜溜的大眼睛,显得十分可爱。

  发觉丈夫在看着她,韩幼娘还以为自已的吃相有什么不文雅的地方,不禁有些害羞地偏过了身子。自成亲以来,这还是她和丈夫头一次坐在一块儿吃饭,虽说做夫妻已经有大半年了,在她的印象中,自已的丈夫在心里的印象仍然是一片空白,除了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是宣府最年轻的秀才,是鸡鸣驿堡唯一有功名的男人外,竟然一无所知。

  这套房子中间是饭堂,一进门就是灶台,右边一进是卧室,里边隐隐的还有股子药味儿。左边本来是杨凌父母的住处,老人去世后就闲置下来,用来堆放一些杂物。

  饭堂也是客厅,同时也是杨凌的灵堂,韩幼娘生怕他病体太虚,坚持不肯让他动手,扶他去炕头上坐了,就自去把别人送来的挽联、烧纸、金银锞篓等等堆到了门后,把灵堂拆了,倒也忙出了一身细汗。

  看着韩幼娘麻利地收拾着屋子,杨凌不禁暗暗叹息,都说现代的女孩儿接触的东西多,吃的东西好,所以早熟,早熟什么呀?早熟的不过是她们的身体和欲望,看看韩幼娘,这才是心智成熟。

  十五岁的女孩儿,刚刚过门儿就要服侍一个卧床不起的病人,就这么一贫如洗的家,可真是难为了她,也不知这大半年怎么熬过来的。看着她的美丽和乖巧,杨凌不觉有些心动,这女孩儿淳朴清纯的模样,让他心中产生了一种怜悯和爱惜的感情,想想自已顶多再活两年,他还真的不舍得糟蹋了人家。

  韩幼娘收拾罢了一扭头,见他坐在炕上打量着自已,不禁脸上一热,这半年多来,日日只盼着自已的男人醒来,如今他真的醒过来了,被他这么看着,她却感到浑身的不自在。

  她有些不好意思,羞羞答答地走进屋来把油灯挑亮了些,见他的目光还追着打量自已,脸蛋儿不禁越来越热,却不知道该如何跟他搭话儿,她在屋子里又磨实了一阵儿,红着脸凑过来拉过薄被替他横搭在腿上,结结巴巴地道:“相公,你刚刚复苏,多休息阵儿吧,我......我去隔壁李大娘家去一趟,一会儿就回来”,说完逃也似地出了屋子。

  杨凌微微一笑,心头涌起一阵暖意。他不知道自已原来是患了什么病,不过自从附身以来,除了因为长期卧床,加上营养不良,变得四肢无力、心浮气促之外倒是没有什么大碍。

  见韩幼娘跑了出去,他便掀开被子走下地来,正好趁机起来熟悉一下。这一看他的心也不禁凉了一半,到处都空空的,还真个是家徒四壁,实在可怜。

  走到对面房中,从韩幼娘口中,他已知道这间是原来杨凌双亲的住所,现在空着,放了一些杂物,他走到门边,提了提粮口袋,里面只剩了不到一碗碎粟米,难怪她晚上只熬了两碗粥,喝自已那半碗剩粥喝得还那么香,也不知多少天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杨凌鼻子有点儿发酸。

  这样的日子怕是活着都成问题,这大冬天的可怎么过呀?我说混吃等死,可没说要活活饿死呀。他在心中把判官小鬼挨个儿咒骂了一句。

  房间不大,屋里又没什么东西,几下就逛遍了,他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山村的夜晚黑朦胧的,各家点的那盏小油灯光不及远,根本不象现在的农村,处处明亮。看了看天上被乌云掩住的那轮上弦月,他只觉得寒气澈骨,四野静寂,也不知道韩幼娘去了哪里,他正想返回房中,忽然听到不远处吱呀一声,然后有狗汪汪地叫了起来。

  侧耳听去,只听不远处一个老年女子声音道:“幼娘呀,夜黑呀,走路看着点儿”。

  然后幼娘那脆生生的声音道:“哎,谢谢李大娘,这粮食等来年我家地里有了收成一准儿还您”。

  杨凌悄悄走到矮墙边,墙下堆着扫过来的积雪,他扶着矮墙向那边看去,只见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婆一手举着油灯,一手半推着门,幼娘想必已出了院门儿。

  只见那老太婆摇头叹息了一声,掩门时听到屋子里一个老头子的声音道:“老伴儿啊,秋上鞑子来过,咱家的余粮也不多了”。

  老太婆一边关着门一边嘟哝道:“唉,我知道,可幼娘这孩子可怜啊,能帮衬就帮一把呗。再说凌儿那孩子是有功名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将来......”。

  随着房门掩上,下边的话就听不清了。杨凌听到自家院门儿一响,有个娇小的身影儿走了进来,不禁向前迎了两步。

  韩幼娘瞧见院中走来一个人影儿,不由大吃一惊,还道又是杨泉那个无赖上门调戏,她一手提着小半口袋粮食,一手顺手从院门后摸出一根棍子,低声叱道:“给我滚出去,否则......否则我要喊我男人了”。

  

 
烽火连三月 第五章 相濡以沫
 
  杨凌只向前踏了两步,就听呼地一声,一根两指粗的木棍已点在胸口,倒把他吓了一跳,连忙说道:“别......”,他的喉咙有些发哽,吞了口唾沫才缓声道:“幼娘,是我,我是杨凌”。

  “哎呀!”棍子当啷一声掉在地上,韩幼娘急忙抢上两步,一把扶住了他,焦急地道:“相公,你病体初愈,怎么出来了?天冷着呐,你要是再有点儿什么事,你让我......让我怎么办才好?”

  杨凌道:“不妨事的,我已经好多了。就是不常活动,身子有点儿虚”,他伸手要去帮韩幼娘提粮口袋,韩幼娘哪舍得他再干活,连忙扶着他往回走,说道:“相公,你快回去躺下,夜里太冷,赶明儿晌午天气暖了,我扶你出来晒晒日头”。

  杨凌无奈,只好任她扶着往回走,进了房门才忍不住道:“幼娘,为了给我治病,咱家的钱都花光了吧?我看家里也没什么东西了”。

  韩幼娘将粮口袋放在灶台上,扶着他向里屋走,她低低地嗯了一声,轻轻说:“秋上鞑子来了,我只顾背着你逃上山去,家里的存粮......都被鞑子抢走了,所以。。。。。。只好把家具物什儿典当了些”。

  她扶着杨凌在炕头坐下,一边帮他脱着鞋,一边抬起头向他展颜一笑,说道:“相公不要担心,等来年咱家地里有了收成,日子就会好些,你是秀才,这些杂事不用担心,待身子好些,只管安心读书吧,明年可就是三年一次的乡试了”。

  杨凌见她说到自已身份时,满眼崇慕和自豪,不禁心中苦笑,自已现在这副模样,真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只不过*着写那些狗屁不通的八股文章熬了个秀才的出身,在她眼中竟然成了真正的男子汉。这要搁在自已那年代,就算你是清华北大的毕业生,这么窝囊,恐怕也早被老婆一脚踹开了,还会用这么崇拜的眼神儿看着你?

  不过也难怪她如此重视,如今这个时代重农抑商,商人就算有钱,社会地位还不及一个只有三五亩地的小地主,所以升官发财的途径几乎全*作官,而进入仕途的主要途径就是科举考试,杨凌现在虽然只是一个秀才,但这时代,秀才身份无论在城里还是乡下,都是很了不起的人物了,有些读书人七老八十了还不见得能考上一个秀才。

  大明对百姓监管最严,就算离开家乡探亲访友都要由地方开具路引,过关盖印,马虎不得。不过秀才、举人这些有功名的读书人就不同,他们有权利佩带利剑、穿青绸衫,随便游历,沿途官吏不得阻拦监押,见了那些普通农人可能一辈子也见不上的县太爷,居然不必跪拜而且还有座位,在普通人眼中这样的人自然是极有身份的人物。

  韩幼娘拉过被子让他*好,又打来一盆热水,不顾杨凌再三的拒绝,温柔地替他洗起脚来,这位杨凌哪享受过这种待遇,可是推拒了一番,眼见反惹得韩幼娘一脸的惶恐不安,他只好苦笑着任她服侍。

  夜晚,躺在床上,杨凌头枕着手臂,默默地想着自已的心事。耳畔听到韩幼娘轻微的呼吸声,想来她已睡得熟了。

  两个人自成亲以来,韩幼娘和他虽住在一铺炕上,却是每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两人不曾行过人伦大礼,一直只是在他铺盖旁睡下,今晚相公不再是那种昏昏沉沉的模样,反而令她极为羞赧,睡了吹了灯他看不见自已的样子,韩幼娘还是浑身发热,一钻进了被窝就把头埋进被子再也不敢露出来。

  不过今晚她的心情却是成亲以来最开心的一天,相公不但死而复生,而且似乎病也好了,看样子将养些时日就能完全恢复健康,生活又重新充满了希望和憧憬,她只觉得无比欢喜。

  杨凌和她虽是夫妻的关系,可是在他心里,这女孩儿虽然生得楚楚动人,可是自睁开眼来所见到的她的不幸和坚强,让他对这女孩儿怜惜不已,自已只有两年好活,这么可爱的女子,他可不会昧下良心打人家的主意。

  他看了看韩幼娘睡下的位置,屋子里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清,只能听见她细细的呼吸声,象只小小的猫儿。唉,他幽幽地叹息一声,如今这个女孩儿既然挂着自已妻子的身份,自已不但要想办法活下去,还应该负起责任来照顾她才行,可是......就这么个一贫如洗的家,自已要怎么才能安顿得她衣食无忧呢?

  胡思乱想了许久,还是不得其法。这时炕头的热度渐渐地冷却下来,不止露在被子外的脸冻得冰凉,被窝里也开始冷了,他紧紧了被窝儿,忽地想到自已睡在炕头,韩幼娘睡得更,不知道她能不能捱得住。

  悄悄地伸出手去,摸了摸幼娘身边的炕面,那里冰冷冰的。山村中要砍些木柴总该很容易吧,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多烧些柴?刚才察看屋子好象没记得灶旁放了多少柴禾。想想自已的情形,杨凌不禁释然:自已这一段时间恐怕一直都奄奄一息、好象随时都可能死掉的样子,韩幼娘孤苦无助的一个人,又要照顾自已,她怎么可能有时间上山砍柴。

  手指碰到了被边,杨凌不由一怔,这被子......怎么这么薄?用手指捻了捻,那层被子比起自已盖的真的是太薄了,这寒冷的冬夜她就是一夜夜熬过来的?

  这时韩幼娘的身子瑟缩了一下,好象身子弓了起来,杨凌脸上一热,她还没睡?他热着脸低声道:“幼娘,还没睡?”

  韩幼娘含糊地应了一声,怯生生的声音好象有点儿发颤。杨凌叹息道:“你的被子怎么那么薄,这么冷的冬夜怎么捱得过去?家里连厚棉被都没有么?”

  “嗯......”,韩幼娘低低地说:“相公,你病的厉害,幼娘实在想不出办法请大夫,只好......只好......对不起......”。

  杨凌摸摸自已盖的厚被,心中一热,他忽地坐了起来,伸手去拉韩幼娘身下的褥子,炕面很光滑,那褥子被他硬扯了过来。

  韩幼娘心里有些发慌,颤声道:“相公......你......你做什么?”

  杨凌见她吓得什么似的,心中十分好笑,故意逗她说:“我们是夫妻呀,睡到一起有什么不可以?”

  韩幼娘更慌了,可是夫君这么说实在没有什么不对的,她只好吃吃地说:“可是......可是你身子可好,我们别......别......”。

  杨凌忍不住低低地笑了,说道:“傻丫头......,你的被子太薄了,看你在那里受冻,我能睡得下去么?来,我们睡在一起”。

  两条褥子摆在了一起,杨凌把她的被子掀开,把自已的被子盖在她的身上,然后把薄被盖在这床厚被上面,说道:“你看,这样就好多了”。

  韩幼娘窘得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身子蜷得象张弓一样,两只小拳头握紧了放在胸前,她也不知道自已为什么要这么紧张害怕。

  杨凌是她名正言顺的丈夫,她从小受的教育就是三从四德、夫是天、妻是地,圣人说过:‘妇人者,伏于人也’,若是丈夫要她,实在没有什么不应该的,可是一想到可能发生的事,她还是禁不住心慌慌的,比她跟着父亲去打猎,头一次见到老虎时还要害怕。

  杨凌也感觉到了她的紧张,说实话他也不敢太*近幼娘,如果两个人真的挨得太近,他实在不能保证自已不动心,至少他身心健康,挨着这么个年轻的女孩儿,纵然心里不想,生理上还是不免会产生反应,所以两人的肢体隔着两拳的距离,他也不敢*近了去。

  可是这样一来被窝里仅有的一点热乎气儿也都跑光了,虽然被子厚了,还是感觉不到暖意,躺了片刻,杨凌又爬了起来,摸索着趿上鞋。

  韩幼娘探出头来问道:“相公,你......你去哪里?”

  杨凌问道:“油灯怎么点?不是,油灯在哪儿呢?”

  韩幼娘忙也爬起来用火石打着了油灯,灯光下她的脸蛋儿红红的,也不知是臊的还是灯火映的,反而更增几分俏丽,她迷惑地对杨凌道:“相公要出恭么?马桶就在外堂”。

  杨凌摇摇头道:“不,我给灶上再添点柴”。

  韩幼娘举着油灯,随他走到外堂,灶下堆着一小捆劈好的木柴,杨凌看了看,走到墙角把那些挽联、烧纸、金银锞篓拿过来一股脑儿拿过来塞进了灶底,这些都是高梁秆儿和纸做的,极易燃烧,快要熄灭的灶火又熊熊燃烧起来。

  杨凌又把那捆木柴一根根堆压上去,韩幼娘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心想:“烧了就烧了吧,反正夫君身子见好,不用我时时陪在身边,明早我早些起床去山上再砍些柴来就是”。

  杨凌让火慢慢地烧着,然后拍拍手,回头笑道:“这下好了,今晚可以睡得暖些了”。

  这一扭头,借着灶里的火光,才看清韩幼娘穿着一身白色粗布小衣,虽然打着几块补丁,可也掩不住她窈窕动人的身段儿,领口露出一抹肌肤,在火光和灯光的掩映下,显得特别诱人。

  杨凌心里一跳,连忙移开目光不敢再看,韩幼娘觉察到了他的目光,脸上也有些害羞。忸忸怩怩地扶着杨凌回到房中,杨凌从韩幼娘手中接过油灯来时,感到她的手掌很粗糙,就着灯火一看,她手掌上有些茧儿,掌背肌肤摸起来很粗糙,裂了许多细细的口子,虽然今日才算是刚刚相识,杨凌也不禁心疼不已。

  韩幼娘红着脸摇摇头,怯怯地抽回手道:“相公,别冻着了,快些休息吧”。经过这一番举动,两人都不再那么拘谨,一种莫名的情愫在两人心中暗暗滋生,钻进被子后两人也不再那么拘谨了。

  被子中间的缝隙灌进冷气是很难受的,杨凌无奈,终是忍不住*近了去,韩幼娘身子一颤,肢体有些僵硬,但却温驯地未发一言。

  杨凌只是让她挨近了自已,若有若无地贴着身子,免得热气都跑了出去。他自嘲地对韩幼娘说:“幼娘,我们这也算是相濡以沫吧”,他轻轻地摩娑着幼娘的小手,怜惜地说:“你的手都裂了口子了,是洗衣劈柴弄的吧?疼吗?”

  韩幼娘唔了一声,摇了摇头,发觉他看不到,于是又说:“不疼,相公,只要你的身体好起来,幼娘受再多苦也无怨无悔”。

  杨凌听了不禁又握紧了她的手,只觉这次转世虽是九次以来最艰苦的一次,却是让人心中又是温馨又是幸福。过了好一会儿,听到韩幼娘的呼吸不象是睡着的样子,杨凌不禁又问:“在想什么?”

  韩幼娘轻轻叹了口气,说道:“相公,我在想明年你乡试的事,家里......已经没有钱了,我娘家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爹爹负担也很重,帮不上咱们。咱家里四亩山田是祖上传下来的,那是卖不得的,乡试又是你一辈子的大事,这可怎生是好?”

  四亩山田?杨凌心中不由一动,他心中可没有什么祖产不可妄动,怕被人非议败家的想法,只想着四亩地不知能卖多少钱,最好一下子就发家致富,让自已安安生生地过两年舒坦日子,死时能让这女子后半生衣食无忧才好。

  他心里胡乱琢磨了阵儿,倦意渐渐袭来,感觉炕下也越来越热了。韩幼娘虽然任由他扳着肩头挨近了,可是娇小的身躯仍然蜷起来,绷得紧紧的,杨凌觉得有趣,他打了个哈欠,含含糊糊地笑道:“幼娘,放松一些,挨近了暖和一些,天气这么冷,你怕我做什么?嗯......我忽然想起一个古人来”。

  韩幼娘刚被他说得脸上一热,一听这话不知道自已的秀才相公要说什么,忍不住好奇地问道:“相公想起了什么古人?”

  杨凌忍住笑道:“我想起了柳下惠,如果这位‘君子’不是自已有什么毛病,就是和我现在情形差不多,大冬天的在城门楼下,怀里抱着一个少女却不及于乱嘛,我也做得到,因为......实在是太冷了,什么坏念头都被冻没了”。

  韩幼娘“噗哧”一下笑了,出嫁前她还担心自已的相公是那种古板无趣的秀才老爷,想不到他......这么有趣,韩幼娘心里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是自已相伴一生的夫君,是自已今后最亲的亲人呐”,小小的心灵地轻轻地叹息,亲切和孺慕让她情不自禁地*近了杨凌,紧张的身体也放软了下来。

  她情不自禁地挨近了杨凌,在他耳边低声呢喃:“相公,我愿意这么挨着你,无论生老病死、富贵贫穷,我愿意无怨无悔地陪着你,直到永远”。

  听到韩幼娘以夜遮羞,对他吐露的心声,杨凌的心不由轻轻一颤,人世间每个人是不是都在努力寻找着那个肯对自已说“我愿意”的另一半呢?冲动使他差一点儿脱口对她说出自已也愿意这么陪着她,穷尽一生一世,可是话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两年阳寿啊,他在心底里深深地叹息了一声。

  韩幼娘的身子轻轻的、软软的,热乎乎的,抱在怀里很舒服,爱惜压抑了他心中的欲念,一阵困意涌上来,杨凌打了个哈欠,也不觉沉沉睡去。

  

  

 
烽火连三月 第六章 走出山坳
 
  隔壁李家的大公鸡扯着嗓门“喔喔”地叫个不停时,杨凌睡得正香,迷迷糊糊地醒来,顺手摸了一把,怀里却空空的,急忙睁开眼,被窝里已经空了,只剩下他一个人。

  杨凌苦笑不已,自已还想要照顾好人家,想不到人家早起来了,自已还猫在这儿睡觉,他抓过衣服来穿上,一件夹棉的青袍也打着几块补丁。

  走到外屋探头探脑地四下看看,却不见韩幼娘的影子,杨凌走出院门儿,天气太冷了,冷气直冲鼻子,他舒展了下手脚,扩了扩胸,觉得精气神儿恢复了不少。

  晨曦初照,这是建在山坡上的一个小村庄,坐落着十来间房子,大多也是破破烂烂的,山坡下还有几十幢房子,看样子那里的房子还不错,应该是比较富裕的家庭。

  杨凌正站在右墙边打量着山下,忽听院门儿吱呀一声,扭头一看,好大的一捆柴禾儿,有些树枝上还有一些积雪,下边一个小小的人儿,和那柴禾的庞大比起来实在相形见绌,那蓬松的柴禾堆里露出一张小脸儿,脸庞冻得红通通的。

  杨凌连忙跑过去,又羞又愧地道:“幼娘,你怎么......快,快放下,怎么砍这么多柴禾”。

  韩幼娘看见是他,比他还要着急,急忙的把柴禾放到一边,提着斧头跑过来搀他,神色焦急地道:“相公,你怎么又出来了,外面好冷呢,快回屋去”。

  杨凌有些自责的恼怒,他一把抢过幼娘手中的斧头丢在一边,双手捧着她红通通的小脸,感动地说:“幼娘,以后不要砍这么多柴了,你该叫我起来的,这活儿应该我们男人干才对”。

  韩幼娘被他捧住了脸颊,心里暖烘烘的,她认真地道:“那怎么成?你是秀才呢,如果干这些粗活会被人家笑的,相公,快回屋里去吧,别冻着了”。

  她的手也冰凉冰凉的,手背通红,十指都有些僵硬,杨凌把她的小手包在手掌里,快步往屋子里走,说道:“你才应该赶快进屋暖暖,你穿得也太薄了”,他有些难过的说:“家里穷得连件衣服都没有了?”

  韩幼娘羞笑道:“没呢,还有套新衣服,我想着过年时候穿,现在不舍得用。相公,你饿了吧,我去做饭去”。

  杨凌鼻子一酸,心中暗暗道:“牛头马面,你们赢了,如果不让这么可怜又可爱的女孩儿过上好日子,就算你们让我做九千岁再加一千岁,我也不回去”。

  他把韩幼娘拖到炕沿儿上坐下,拉开自已的胸襟,把她的双手放到自已的怀里,拿出大丈夫气概霸道地说:“老实坐着,把手暖过来再说,看你冻的”。

  韩幼娘怔怔地看着他,吸了吸鼻子,忽然抽抽噎噎地掉起眼泪来,杨凌一愣,急问道:“幼娘,你怎么了?”

  韩幼娘从他怀里抽出一只手来,擦了擦眼泪,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没,人家开心,相公,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幼娘能嫁给你,是幼娘的福气”。

  韩幼娘真的觉得无比满足,上天待她真是不薄,不但把她的夫婿还给了她,而且他是这么温柔体贴,一点儿也没有秀才老爷的架子,这个世界给自已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满足和幸福充满了她小小的心灵。看着她那么容易满足和感动的幸福表情,杨凌情不自禁地把她搂在了怀中。

  早餐还是粟米粥和咸菜,幼娘熬的粥比昨晚多了些,到底饿了两顿了,这难以下咽的饭菜杨凌吃起来也觉得有些香味了,“咯吱咯吱”地踩着带冰碴儿的罗卜条儿,他忽然问道:“幼娘,现在一亩地多少钱?”

  韩幼娘怔了怔才道:“相公,要是大同宣府那边的好地,一亩大概值六到八两不等,咱们这边的山田差不多四两银子吧”。

  “才四两?”杨凌大失所望,韩幼娘眨了眨眼,不解地道:“四两不少了呀,那可是四贯钱呀,咱们农户人家够用两年了”。

  杨凌吓了一跳,他总是习惯性地用自已时代的观念来想问题,技巧地问过了她,才知道这时一两银子大约值一千文钱,说用两年还算保守的,有些小门小户的人家省着用能用上三四年还多,难怪幼娘说不少了,不过那种算法是指粮食自已种,不然一两银子顶多够用一年的。

  杨仔细盘算了下,一亩地四两,四亩地就是十六两,算起来也不少了,大概够幼娘用上十多年的,不过看昨天那情形,如果没有自已在,恐怕杨氏族人不会轻易地把田地让幼娘得去。

  不过......如果自已要卖田地,可就没人有权利阻拦了,他暗暗盘算了一阵儿,开口道:“幼娘,我想把田地房屋卖了,搬到城里去住”。

  韩幼娘吃惊地张大了眼睛,急道:“什么?这......这怎么行?那是公公婆婆留下的地产啊,怎么能从我们手中失去?相公是担心我们的生活无以为断么?你不用担心,这些日子因为你有病在身,我不敢稍离左右,现在你身子见好,你只管安心读书便是。我自幼跟爹爹学了一身捕猎的本事,过两日我就上山去打猎,只要熬过这个冬天就行了,拉下的饥荒等咱家的地里有了收成就能还上了”。

  杨凌苦笑道:“冰天雪地的,你一个女人家到山里打猎何等危险,这些日子也苦了你了,我想凭我写写算算的,到了城里怎么也能找到个活计,我实在......实在不忍你这般年纪还要养我这个废物。”

  韩幼娘慌得站了起来,不知所措地说:“相公,我们是夫妻呀,你何以说出这样的话来?你是秀才,是有功名的人,怎么可以去做那么卑下的事”。

  杨凌不以为然地道:“这有什么卑下的了?难道连老婆都养活不了就高尚了?”

  不料韩幼娘听了竟然急得眼泪都下来了,哭泣道:“我不能侍奉好相公,让你一个秀才去做那些低三下四的活计,将来九泉之下我哪有脸去见公公婆婆,相公,求你了,有个家咱就有了根啊,背井离乡,流落他方怎么能是长久之计?”

  杨凌看她掉泪,也不禁慌了,连忙放下碗来绕过桌子,把她搂在怀中,轻轻替她抹着眼泪,低声安慰道:“乖,幼娘不要哭了,你一哭我这心里倒难受起来了。你听我说,明年乡试就要举行,咱们家连盘缠都凑不齐,怎么去省城参加乡试?行这破釜沉舟之举,背水一战,我也能够一门心思好好读书。为夫是咱宣府最年轻的秀才,你信不信我能考上举人“。

  韩幼娘忙不迭地点头:“嗯,幼娘相信,相公一定能考上举人,然后进京再参加殿试,将来一定能做大官”。

  杨凌笑道:“这就是了,那你还怜惜这几亩山田做什么?要置产地,将来咱就置它百十顷好地,光宗耀祖,将来不是更有面目去见爹娘吗?”

  韩幼娘侧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迟疑地道:“相公说的也是道理,可是......非要卖了田地么?要不......咱跟叔叔借些银两盘缠,你只管放心参加考试,我在家中种地,这样不是稳妥得多吗?”

  杨凌看这穷荒僻壤,简直就象一个经济学家掉进了原始部落,脱离了现在的制度和生产力水平,懂得的那些东西根本没有市场。以他想来,若是进了城,说不定也能象看书时候那些幸运的穿越天才们,搞些小发明、小创造发笔大财,安顿得韩幼娘一生衣食无忧,所以才执意离开这个地方。

  不过这话他自然是不便对韩幼娘直说的,只好借口道:“昨日你也见了,我现在实在不想欠叔叔那一房的人情。何况......”他附着幼娘的耳朵,说笑道:“昨夜你误以为我是谁?这些日子是不是总有些无赖汉来打你主意?我怎么放心得下这么漂亮的小娇妻一个人留在这里”。

  他只当这番调笑的话说出来会让韩幼娘又羞又笑地和他打闹一番,不料韩幼娘听了他的话脸刷地一下变得惨白,她猛地挣脱了杨凌的怀抱,颤声道:“相公,你是说我招蜂引蝶、不守妇道么?妇人之义,从一而终,这是人伦大礼,幼娘虽是猎户家的女儿,也知道这些做人的道理,怎么会做出那么天打雷劈、神人不容的肮脏事来?”

  杨凌吓了一跳,想不到开个玩笑而已,竟然惹得她如此激烈的反弹,他连忙安慰道:”幼娘,你多心了,我......为夫只是和你开个玩笑,是夸你长得美丽,哪有责怪你的意思,你可千万不要多心,好了,算是为夫说错了话,来来来,为夫受罚,你打我好了”。

  杨凌抓着韩幼娘的小拳头在自已胸口捶打一阵儿,见她眼泪汪汪的还是满脸委曲,灵机一动,作势咳嗽了几声,这一计果然见效,韩幼娘马上舍了自已的闷气,慌得什么似的扶住他道:“相公,你可是身体不适了么?快些去躺下”。

  杨凌心中暗笑,看来拿这一招来对付她倒是百试不爽,他装着真的身体虚弱的样子由她扶到炕上半躺半坐,然后咳着道:“我没事,只是胡乱开个玩笑,不意说错了话,见你伤心生气,我口拙得很,又解说不清,心里一急,就......咳咳......”。

  韩幼娘忙道:“幼娘相信了,幼娘相信相公,一切听凭夫君安排就是”。

  她伏在杨凌怀中,双手抱着他的腰,生怕他一着急生气又有什么不测,一迭声地答应着,半晌才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奴家一切由得夫君便是。只是......还请夫君容我几日,待你身子再将养得好些,我想回山坳那家娘家一趟,好歹告知爹爹一声。你前些日昏迷得厉害,爹爹来看过你,还送了些打回来的猎物,只是......家里也很是穷苦,这几日爹爹和兄长、叔伯去深山行猎还没有回来”。

  杨凌满口答应道:“这个自然,这房产地产要盘卖出去,也不是说卖便找得到买家的,总要有些时日,过两日我和你一起去见见岳丈大人”。

  

 
烽火连三月 第七章 马上美人
 
  古语有云:“通京师者有居庸关,而居庸关之路必由鸡鸣”。鸡鸣驿与60里外的土木堡互为犄角,再加上榆林,成为拱卫京师的三大关隘。

  杨凌和韩幼娘从山窝里搬了出来,先去拜访那位素未昧面的岳父大人,可巧韩老大带着儿子上山打猎还没回来,韩幼娘知道雪大封山,父亲去了山林深处没个十天半月是不会回来的,便将搬到城中居住的消息告诉了邻居,自与杨凌来到了鸡鸣驿。

  在杨凌的记忆中,只听说过土木堡的名字,记得有个明朝皇帝率领五十万大军曾在那里被瓦剌首领也先杀得大败,成为史上少见的被生擒活捉的倒霉皇帝,这知识还是看梁羽生的《萍踪侠影》才知道的。

  在他的印象中,称得上城的怕是只有宣德、大同这些地方,只是真要走起来,他才知道那时的交通多有不便。而鸡鸣驿虽是个小城,商号、当铺、油铺、茶肆、餐馆应有尽有。

  这里是京师和西北往来的咽喉,商业发达、交通便利,故此也算是十分繁华了。

  杨凌和韩幼娘在蒋家油坊租住了一个小小的房间,房子地产都没了,身上只揣着十来两银子,韩幼娘怎肯坐吃山空,便在街头的裁缝铺里做些针线活儿。

  杨凌也想出去转转,看看有什么门路发财,至不济也得找个工作,让一个15岁的女娃儿养活他,他实在是无法心安理得,但是韩幼娘却执意不肯,非要他在家里好好读书,杨凌无奈,只得口上答应了,趁她不在便学那翘课的学生,偷偷溜出去四处乱转。

  驿丞署、车马行、当铺、寺院,这些地方哪里有适合他工作的?杨凌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有什么发财的门路,逛了大半晌抬头看见一个小酒铺,进去切了三两酱牛肉,一小壶烧酒,品了品滋味儿,这种纯粮酿造发酵的烧酒感觉比他在大酒店喝过的百十元一瓶的好酒味道还要好些,就算不好可怜的杨凌也不懂得酿酒。

  唉,当初看小说,那些人穿越时空真是想发财就有人赶着来送银子、想做官皇上马上就哭着求着请他做官、想见美女就算出个恭都能碰上两儿三的美女,我是不是太窝囊了点儿?

  杨凌无奈地喝完了闷酒,付了七文钱,走出酒馆儿,袖着手郁闷地走在雪地上,踩得积雪咯吱咯吱直响。这座城其实很繁华,人口流动也很大,但是你千万不要用现在逛街摩肩接踵的情形去想象它,那个时候绝对没有这么多人。

  所以这条比较繁华、商铺林立的街道来来往往的行人其实也只是零零星星、并不算多。身后一阵急骤的马蹄声响,习惯了听到喇叭才让路的杨凌恍若未觉,仍然走在大路中央,猛地他的右肩被什么东西大力地刮了一下,身子向前一个趔趄,几乎摔倒在地。

  站稳了身子扭头望去,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喷着鼻儿立在身边,马上传来一声娇叱:“你耳朵聋了?”

  “咦?撞了人还有理了?”杨凌气往上冲,往马上看去,皮风帽掀起了掩耳,露出一张粉光致致、光洁妩媚的脸蛋儿,柔媚的弯眉近双眉处淡一些,后边却又黑又浓,一双亮晶晶的明眸下面是腻如玉脂的鼻子,红润的樱桃小口。

  杨凌不由眼前一亮,说美女美女到,这个美女还真是他到了古代后遇到的第一个大美女,那眉眼五官,瑶鼻樱唇,简直无一处不媚,是那种真正的女人味的妩媚,看她的年纪也就十四五岁,就已是个美人胚子,这要是再大一些那还得了?

  幼娘虽然是个漂亮女孩儿,不过眉宇间的英气更重一些,五官也不如她生得娇媚,而那种山村淳朴女孩儿的气质更是无法和这种雍容高贵的女孩儿相比。看到这个女孩儿瓜子脸上那双媚极了的眼睛,才让人明白所谓狐狸精应该是什么样子。

  她穿了身男装,外面罩了水湖绿夹披风,下面露出一双鹿皮半统靴,柳眉倒竖,怒气冲冲地向杨凌喊外,见他回过身来,穿身藏青色棉布夹袍,外罩青色长衫,身材高挑,虽然看面容文质彬彬,但是五官颇为英俊,最主要的是那双眼睛颇为有神,瞧着挺顺眼的,脸上的怒气顿时收敛了些。

  “吁”,旁边一个人马术显然不及这个美丽的少女,猛地一提马缰,马头昂起希聿聿长嘶一声,马蹄踏得积雪飞溅,他欠起屁股,稳住身子,大声喝道:“怎么了妹子,喂,你这瞎了眼的小子,可是你碰撞了我妹妹?”

  这家伙够壮,身穿大襟马褂,头罩紫毡六合帽,大约二十出头,古铜色的皮肤,浓眉大眼,气宇轩昂,脸上满是傲持之气,显得彪悍强壮,他一头说着一边冲上来,手中的马鞭子一扬,“嗖”地一声向杨凌打了下来。

  这人说打就打,实在暴戾之极,杨凌躲避不及,生怕被这一鞭子抽破了脸,下意识地抬手挡住了脸庞,那个少女身形前探,右手的马鞭向前一抖,鞭梢儿笔直如一条线般射了出去,刷地一下缠住了哥哥的马鞭,向后一扯,这一鞭子便没抽下去。

  少女咯咯笑着,双腿一挟马腹,趋近了杨凌的身旁,笑吟吟地道:“算啦哥哥,看人家是读书人呢,细皮嫩肉的哪受得了你的鞭子?喂,书生,别吓坏了,本姑娘放你一马,呵呵呵”她的嗓音俏俏甜甜的十分悦耳,口气含着些善意的嘲笑。

  杨凌放下手来,抬头正迎向她的娇颜,那张脸儿艳如桃花,以杨凌历经九世、视讯中不知见过多少美女的阅历,竟然也被这天生媚骨的小美人儿引得心儿一跳。

  少女晶亮的眸子表情十分丰富,她似乎见惯了男人初见她时那种惊艳的表情,见杨凌也是满眼欣赏,不过却没露出那些男人那种令人恶心的好色贪婪表情,眼中不由飘过一丝笑意,深深地盯了他一眼,转头对那男子说:“哥,走吧,还要去买礼物呢”,说着双腿一挟马腹,对杨凌笑道:“书生让路,不要再撞了你”,在她一串咯咯的笑声中,枣红马一掠而过,这少女的骑术真的好生了得。

  随着娇俏的身影掠过,杨凌嗅到一股淡淡的、品流极高的的醉人幽香。

  那豹子般矫健的壮汉狠狠盯着杨凌重重地哼了一声,也随在妹妹后边扬长而去。杨凌既不是好勇斗狠的人,也没有好勇斗狠的本钱,他淡淡地笑了笑,见两人跑远了,也继续慢慢地向前踱去。

  杨凌见店便进,随意乱逛,想碰撞出些发财的智慧火花来,只可惜实在是想不出什么既适合古人、以现在的科技能力而自已又恰巧懂得的知识可以应用,好不容易想起个糖葫芦来,就看见街角站着两个扛着插满糖葫芦的老汉。

  杨凌悲哀地想:“不知道西域的羊肉串传没传到中原来,要是还没有可能算是自已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了。可是就算卖肉串,又怎么发家?古人饮食方面派场架子远胜过对口味的需要,要不然食品的‘色、香、味’三者之中也不会把色字派在第一了。

  想想就算在自已那个时代,羊肉串也算不得能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有身份的人饮酒交往,谁会弄几串肉串啃,没钱的人你让他花一文钱吃那么几粒肉,只怕他又不舍得。

  想想自已穿着蓝白条纹的长褂,戴着假胡子站在烟熏火燎的铁架子旁边,一边卷着舌头冒充维族人招揽顾客,一边烤着肉串,韩幼娘坐在后边拿着竹签子串着死老鼠肉,杨凌就不由打了个冷战:*这个在这时代能发家?打死我都不信。

  无奈何地走着,看到一家乐器店,杨凌信步走了进去,一眼瞧见方才那对兄妹也站在里边,看到有人进来,那少女还回头看了一眼,这一来杨凌想退出去也不方便了,否则不免被人耻笑他胆小怕事了。

  那少女已除下了头上的头蓬,一张宜喜宜嗔的俏美面孔,眉目如画,宛然动人,头上梳了三丫髻,扭头看见是他,少女不由嫣然一笑,又回过头去调拭案上的一架古琴。

  杨凌不懂得乐器,不过也不便见了人家返身便走,所以装模作样拿起一个笛子看了起来,眼光却不免悄悄瞧向那少女。

  那少女正低着头看琴,看模样那琴倒的确是琴中精品,古色古色的,光泽似金非金,纹路很精美,用的材料是上好的古桐木。

  少女眼中露出惊喜之色,伸出纤纤玉指,逐弦轻扣着,室中顿时传出一阵悦耳的音符。“呵呵,音调的不错”,少女喜悦地说,单指在第一根弦上一扣一挑,雄浑悲壮的音符充满全室。

  “好琴,老板,这把琴多少钱?”那个六十多岁的老板满脸谗笑地道:“小姐好眼力,这把琴可是前朝的古物,您要是喜欢,给二十两银子拿走”。

  少女吃惊地张开了小嘴儿道:“二十两?这把琴虽不错,二十两可是贵了些,我看......也就值十两吧”。

  

  

 
烽火连三月 第八章 惹上官司
 
  老板砸了砸牙齿掉落得差不多的嘴巴道:“小姐,这琴用的可是上好的古桐木,光是这桐木就得冒着生命危险在深山老林不知要找多久,你再看这弦,每根都是36根乌金丝缠成的,一分钱一分货,这么上品的琴,要您二十两可是一点不多呀”。

  少女无声地笑了,颊上露出浅浅的笑涡,显得极是动人,红唇微启时贝齿如弧,那种美态便是站在侧边的杨凌都不禁怦然心动,少女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显然知道他在偷看自已,不过神色间并没有不悦之色。

  少女笑吟吟地扭过头看了哥哥一眼,忽然叽哩咕噜说了一串杨凌听不懂的话,那个矫健的青年也用类似的发音回答了一句话,少女摇了摇头,对老板说:“老板,我是诚心要买你这琴,这鸡鸣驿除了我,怕是也没有舍得花这么多钱买这把琴了,这样吧,十五两,你要是愿意,我就做你这笔生意”。

  那白发老头儿又砸巴了一下嘴,点头道:“好吧,货卖识家,小姐既然这么说,那这琴老汉就卖给你了”。

  少女听了微微一笑,探手入怀摸出一个荷包来,从里边倒出一颗珠子,放在白嫩的小手掌心,托到老板面前道:“好,这里有颗上好的和浦珠,就算放到小地方也值十八两银子,我用这颗珠子换你的琴,也不用你找钱了,再给我配一个琴盒便是了”。

  那时候虽然有黄金白银、还有大明宝钞流通,不过以物易物在民间仍然十分流行,所以少女的行为也不奇怪。老汉接过珠子来,眯着眼迎着阳光看了看,果然是一颗上好的珍珠,这少女用这么一颗好珠子换他的琴,这生意倒的确不亏。

  不过......,老汉贪婪地又看了眼珍珠,暗暗盘算:这鸡鸣驿虽然商客南来北往十分繁华,不过却不是做乐器生意的好地方,来这里开了两年店还是赔多赚少,正打算着把店盘出去去大同做生意呢。

  眼看着年关将近,这颗珠子到了手还得想办法脱手卖出去,这兄妹二人自已并不认得,肯定不是本地人,听方才说话的口音象是关外的人,说不定是路过这里的,如果凭白地昧了她这颗珠子,自已做生意的损失还能赚回来些。

  想到这儿老头儿贪念大起,屈指一送,将那颗珠子顺着袖筒儿滑了进去,呵呵笑道:“小姐,我这琴只要现银交易,你若真想买就拿银子来吧”。

  少女听了嘴唇嘟了嘟,想来她身上的银钱并不够这些数目,她顿了顿脚,说道:“你这老板,明摆着送你一桩便宜买卖,还要推三诿四,罢了,把珠子还好,我不买了”。

  老头儿狡狯地眨了眨眼,做出一副惊愕的表情道:“珠子?什么珠子?你来我店里买东西,又不是来卖东西,我哪曾见过你什么珠子?”

  “什么?”少女的脸腾地一下涨得通红,她愤愤地一拍柜台怒道:“你这人怎么这般不讲道理?想赖我的珠子么?”

  她那哥哥一听勃然大怒,探手一抓,一把抓住了那干瘦老头儿,竟然硬生生将他从柜台里边提了出来,怒声骂道:“他妈的,竟敢赖我妹子的东西,你当我马昂是好欺负的么?老狗,快把珠子还来”。

  老板马上扯开嗓子嚎叫起来:“强盗啊,打人了啊,街坊邻居都来看看啊,我老王头做生意一向公平交易,童叟无欺呀,外地人上门欺负人了呀”。

  他看杨凌是本地人的打扮,那时人乡土观念极重,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寻思这一喊街坊邻居都跑来,再加上这个本地人作证,这对外地人只能吃个哑巴亏含恨离开,实在不济自已还有两个儿子,难道还怕了他们外乡人不成?

  这一喊那自称马昂的青年更是怒不可遏,他怒冲冲地抬手要打,口中骂道:“奸诈老狗,真是欺人太甚!”

  这时后面帘儿一挑,一个四十出头蓄着胡须的壮汉冲了出来,一见这情形大吼一声,猛地一拳打了过来,恶狠狠地道:“放开我爹,哪里来的小兔崽子,欺到我王家门上来了”。

  这壮汉看来颇有几份力气,这一拳打得虎虎生威,马昂见了轻蔑地一笑,手臂一扬,那大马猴儿般的老头儿被他脱手甩开,他身子立在那儿动也不动,只伸出一只手去,“啪”地一把握住了那壮汉的拳头,五指合拢慢慢收紧,那壮汉疼得唉唉直叫,被他一扼手腕,竟然痛得跪了下去。

  马昂冷冷笑道:“想扮拦路抢劫的贼子么?难道就只有这把子力气?”

  那老头儿被来被他揪着衣领扇了两记耳光,这一被甩开,他指着马昂喊得更起劲儿,只是叫了两声,忽然脸色涨红,呼呼地喘了几口粗气,身子一下萎顿在地没了气息。

  马昂扼着壮汉的手腕还待耍威风,左右店面的邻居街坊们已经闻声围了过来,有人扶起那老头儿,忽然大喊道:“王三儿啊,快来看看你爹,老爷子不行了”。

  马昂扭头一看,只见那见财起意的店掌柜脸色灰白,软绵绵地被人抱在怀里一动不动,心里不由吃了一惊,手上也不自禁地放开了。

  那个叫王三儿的壮汉连忙抢过去抱住老子探了探鼻息,竟然气息全无,不由立时哀嚎一声,眼泪鼻涕地道:“爹啊,可怜你偌大年纪,竟被贼人打死了,爹啊......”。

  后门儿这时又跳出一个年纪相仿的汉子,后边女人孩子跟着一帮,看来都是王家的人闻声跑了出来。马昂本来还以为这一家子又要装死诡诈,所以只是冷笑不语,这时见他们一家人围过去又是爹又是爷爷哭叫个不停,脸上不禁变色,心中也胆怯起来。

  他悄悄一拉妹妹衣袖,向她使了个眼色,挽着她手腕就要往外走,王家的人哪里肯放,呼啦啦围上来一帮大呼小叫、推推搡搡,忙乱中有人去外边喊来了两个巡街的衙差,听说是打死人命的大案,那两个衙差也不敢怠慢,勿勿随在邻人后边闯进店来大喝道:“杀人凶手在哪里?”

  这鸡鸣驿本来是因驿成城,算不得一座县城,只是这里军事地位重要,加上这里是客商中转的重要驿口,税赋丰富,所以也设了县治部门,管理方圆数十里的地方,不过这县也就相对小了些,县令是从七品的官员。

  马昂见官差来了,杀官造反的胆子他是没有的,顿时也不敢再造次了,乐器店老板的儿子指着他道:“就是他,就是这贼人杀了我爹”。

  马昂有些气虚地道:“我没有,这老板年纪大了,昧了我家珠子被我揭穿,自已羞怒昏厥、气血攻心而死,与我何干?”

  哪有杀人犯说句人不是我杀的就放人的道理?那两个衙差根本不理会他喊些什么,其中一个从后腰上扯下一条细铁链,哗啦一声就套到了他的头上,拢肩头,抹二臂,把他捆了个结实,另一个手执腰刀,只要他敢反抗,准是当头一刀。

  捆好了马昂,那衙差一拉链子,喝道:“有话对太爷去讲,走!我说老王家的,不要哭了,带上你爹去衙门说去,各位乡邻麻烦你们一块儿去做个见证”。

  那少女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眼看哥哥要被捆走,急忙伸手一指一直默不作声冷眼旁观的杨凌道:“我哥哥没有杀人,这个人一直在场,他可以作证”。

  杨凌在一旁倒是一直看了个明白,这个马昂虽然年轻气盛,不过那老家伙昧人财物,倒也真算得上是个老贼了。看他方才情形估计是有什么脑溢血心脏病一类的毛病,被马昂一打一骂,又气又急,情绪一激动,结果昧了粒珍珠,倒把命搭上了。

  按刀的衙差听了,本来已经半迈出店门,又硬生生兜了回来,皮笑肉不笑地道:“既然如此,这位也请跟我们回去做个人证”。

  眼看那美丽的少女哭得梨花带雨,满脸哀求之色,杨凌心中一软,于是点了点头。一行人来到县衙门,王家的大孙子上去击鼓鸣冤,县太爷闵文健忙匆匆穿上官袍升堂问案。

  别看戏台上七品县令通常都是最小的官儿,似乎出来个人物就能一指头捻死他,其实县令比起现在的县委书记权力可大得多,他可是一身兼任县工商局长、财政局长、税务局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等诸多职务于一身。

  这位闵县令同大多数进士、举人出身的文官不同,他本来是边军里的一位游击将军,因为鸡鸣驿的特别地理位置,所以被派到这里既管文、又管武。

  杨凌见到县太爷居然是个满脸络腮胡子的黑脸汉子倒真是大出意外,这位武官出身的县太爷在文职上呆了两年,多少也懂些规矩,一听说杨凌是秀才身份,忙叫人给他看座免礼,然后坐堂问案。

  这一看,这对兄妹倒也不是过路的行人,而是昨天刚刚上任的驿丞马大人的公子、小姐。驿丞也算是县太爷辖下的官员,但是鸡鸣驿是因驿成城,本地的驿丞手下管着百十号人,而且属于军驿系统,倒是和闵县令从实际上成了平级。

  昨晚闵县令刚刚还参加了马驿丞的宴席,席上还见过他这对公子、小姐,有心替他们开脱,可是打死人命可不是小事,虽然从死尸身上搜出了珠子,坐实了他昧人财物的事,可是他身死当场也是事实,闵县令提着大刀砍人还算合格,让他问案......大明律人家还没背熟呢。

  

 
烽火连三月 第九章 家有贤妻
 
  结果堂前杨凌说了自已所见所闻,证实马昂的确不曾对王老板下过重手,王家老老少少就跪在那儿哭哭啼啼大讲他老子平时身体如何之好,必是马昂行凶杀人,弄得这位兵油子县太爷一个头两个大,坐在上面瞪着两只圆圆的小眼睛儿全没了主意。

  侧面矮案后坐着黄县丞,县丞的职责就是辅佐县令,对于县内之事没有不应当问的。不过,按惯例,为避免侵权嫌疑,县丞只相当于预备县令,平常就象个庙里的泥塑木雕,什么事都不表态。

  这位黄县丞又是文人,那时文尊武卑,他根本看不起这兵痞出身的县太爷,所以一直在他身边认真地扮演着徐庶的角色,闵县令也早习惯了当他不存在,根本也不去问他。

  正抓着胡子没奈何的功夫,一个班头凑到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闵县令把袖子一拂,大声道:“把马昂暂行收押,尸体由忤作看管。其余一干人等先行回去,待本官戡验一番再行定案”。

  马昂被收进了大牢,众人留下了姓名住址被打发了出去,杨凌也起身向闵县令告辞,出了大堂,马小姐急步追了上来,福了一礼道:“多谢杨秀才为我兄长仗义直言”。

  这女孩儿真个是生得人比花娇,在这大堂上不象外边寒冷,冻僵的脸蛋儿恢复了柔软和光泽,白晰温润得如同美玉一般,令她妩媚的容貌更加扣人心弦。

  杨凌听她叫自已秀才,总是不禁想到那些穷酸腐儒,感觉很是不自在,于是呵呵笑道:“我也只是照实而说罢了,方才在路上见马小姐颇有女中豪杰的风采,何必文绉绉叫什么秀才,直呼我的名字就是。”

  马小姐强颜一笑,说道:“如此,多谢杨公子了,开堂再审时还要麻烦杨公子作证。”正说到此处,门外一个年约五旬、颌下三缕黑髯的官员急匆匆地走了进来,堂上的闵县令退了堂却未走,见他进来立即迎上来道:“马大人,你来得正好,这事儿实在让兄弟挠头,你看如何是好?”

  他倒爽快,还是马大人机灵一些,一见堂上除了闵县令和自已的女儿外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年轻人,心中有些顾忌,倒是不敢提起案子的事儿,见女儿向他见礼,只是摆了摆手,疑惑地向杨凌问道:“这位是......”。

  马小姐忙道:“父亲,这位秀才公叫杨凌,我与哥哥去为母亲寿辰购买礼物,那老板昧了我的珍珠,结果被哥哥责骂自已羞气而死,多亏杨公子为哥哥仗义直言,这才没有因那店家亲邻一面之辞定罪,明日过堂少不得还要麻烦杨公子的。”

  马驿丞听了连忙拱手道谢,彼此客套了一番,那闵县令急性子,早已耐不住道:“马大人,不是兄弟不想帮你,那王家人多势众,又有乡邻作证,众口一辞,虽然有杨秀才的证词,可是一条人命的案子,兄弟可不敢随便放人呐”。

  眼见这位县台爷如此个性,杨凌不禁为之失笑,又听两人要说些自已不便听到的话,他连忙拱手告辞。马小姐是冰雪聪明的人物,在一旁见了他摇头失笑的模样,觉得他象是成竹在胸的样子,昨日酒宴上见过闵县令,和爹爹一样,都是军人出身,没有那些弯弯绕肠子,说不定这位杨秀才倒有办法救人,毕竟这些读书人对大明律都一定是读过的。

  想到这里,马小姐连忙追上两步,娇声道:“杨公子,看你神情可是有法子救我哥哥?”

  一听马小姐这么说,闵县令和马驿丞都不觉精神为之一振,四只眼睛一齐望来,杨凌吓了一跳,连忙摇手道:“哪里,哪里,在下只是一个证人,怎么能逾越为县尊大人出谋划策?”

  闵、马两个官儿听了顿时大失所望,不料那马小姐却聪颖得很,立即追问道:“如此说来,杨公子并不是没有法子,只是因为身份不便干预断案了?”

  杨凌只消说一句自已并没有什么法子,那也便可以就此离开了,回去继续寻找回到古代发大财的法子,为韩幼娘置办一份厚厚的遗产,然后回到阴曹地府继续让牛头马面头痛。可是象马小姐这样清水芙蓉般的小美人儿,又有哪个男人肯在她面前自认无能?

  受她一激,杨凌脱口道:“正是,在下只是一介秀才,恰逢此事作个人证罢了,如果出头为县尊大人断案指手划脚,岂不逾越了身份?”

  马小姐展颜一笑,忽尔向他盈盈拜倒,双膝跪地道:“杨公子,我哥哥虽然为人鲁莽了些,可是决非为非作歹的恶人,那王家店主见利忘义枉送了性命,竟要累得我哥哥为他偿命,杨公子可忍心看得下去?

  县尊大人和家父都是武人出身、性情直爽,于律法少有涉猎,杨公子既然通晓律法,怎么能见死不救?

  圣人有云:‘读圣贤书,所为何事?’只有“承担”罢了,遇事只说有愧无愧,不问有祸无祸,若是明知事之不公,却寻托遁词不能主持正义,是谓无耻,杨公子以为如何?”  

  杨凌张口结舌,想不到这小姑娘如此牙尖嘴利,他脸上挂不住,一面在心里紧张地搜索着两世融合的记忆,看看能不能从大明律和后世刑判方面想出些办法来,一面上面搀扶她起来,口中说道:“马小姐快快请起,依我看王家店主恐怕是自有隐疾,令兄虽然推搡了他一把,断然不会因此致他于死地,但是现在王家群情汹汹、众口一辞,人既死在那里,令兄又确实动过手,有罪无罪,哪是那么容易辩得清的?我就算有些主意,也未必便救得了他”。

  那时候男女有别,授受不亲,纵然不愿受她的大礼想扶她起来,也只能双手虚浮,隔着那么一尺来远比划一下,对方也便顺势起来了,好象这扶人的精通九阳神功,能在丈外发功伤人似的。

  杨凌虽知道这些规矩,但是行止上还是后世的习惯,竟然上前结结实实地搀住了马小姐的手臂,将她搀了起来。柔软的臂膀托在手上,那张柔媚可人的面孔就在眼前,又闻到了她身上如兰如麝的那股香味儿,比她骑在马上从身旁一掠而过时更加浓郁。

  马小姐心中羞窘不已:“看他一表人材,想不到也是如此好色,竟然趁机占我便宜”,马驿丞也觉得他直接搀扶女儿,有些孟浪了,不过这时救儿子出狱要紧,自已就这么一个独生儿子,真要有个好歹,便是要他用女儿换儿子那也是肯的,所以只做视而不见,抢上来也道:“有什么主意不妨说来听听,不瞒杨公子,闵县令和我都是当兵的,这律法......咳咳,如果公子有什么办法不妨说来听听,不管有没有用,马某都承你的大恩啦。”

  这一下杨凌可是骑虎难下了,他为难地看了闵县令一眼,这位县太爷如释重负,很‘大方’地摆手道:“对对对,你们读书人心眼儿多,有什么好办法只管讲来,我最头疼升堂问案,下边要是鞑子兵,我大刀一挥便罢了,恼便恼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听来听去只有老爷我没理,实在无法给他们判这个理,弄得我一听见鸣鼓我心里就打鼓”。

  “这个......这个......”,杨凌道:“常言道,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案情经过我是全程目击,倒是不必赘述了,不过既然案情集中在那王老汉是被打死还是年老体衰自然而死,这个。。。。。就要对他的身体情况,以前有无病史等等要全面了解一下,然后找出破绽,才能把责任一推二六五,还堵住他们的嘴,叫他们说不出话来“。

  “好!”闵县令击掌叫好,嗓门大得把杨凌吓了一跳,马驿丞也欢喜得连连搓掌,说道:“杨公子果然了得,老夫只是着急,又不能公然把儿子从狱中提出来,听你一说,好象大为可行,我儿既然没有打他,那么这老东西肯定原来就有毛病,闵大人呀,这件事还要麻烦你派人好好了解一下呀”。

  闵县令没口子地答应道:“好好好,没有问题,到底是读书人呐,我老闵头疼不已的事,听你一说大有门道,还是读书人阴损呐,哈哈哈......呃,不是,这个......这个读书人聪明呐”。

  杨凌暗道一声惭愧,他不过是一时情急,拿出了昔日做理赔工作时的拖字诀罢了,地球人都知道,中国的保险业是保时容易理赔难,制度条文可以把一个硕士毕业生绕得觉得自已是文肓,索要的相关凭证之多能让最有耐心的人发疯,如今不过是小试牛刀罢了。

  不过一看到马小姐柔媚如水的眼神儿里满是钦慕之色,纵然是杨凌也不免有些飘飘然,虚荣心大为满足。

  回到家里时,天上又下起了茫茫白雪,雪花飞舞天气反而暖和了起来,雪花落在身上粘粘的。

  幼娘已经回到家里,正立在门口翘首盼望着他回来,远远的见到他的身影便飞奔过来,见到她杨凌心中一暖,同时又有些心虚,早上幼娘出去做工,自已说过要在家里好好读书,结果却被她逮了个现行,要是她出言责怪,杨凌还着实有些怕她。

  不料幼娘对此却只字未提,只是满脸喜悦地将他迎进门去,替他拂去身上的积雪,温柔似水地道:“相公,你回来了,我已经做好了饭,正着急不知该去何处找你呢”。

  杨凌不好意思地道:“嗯,本来想在家里安心读书的,只是......啊,这个......想起有个同年住在这里,所以去探望他一下”。

  幼娘抿嘴一笑道:“相公是男人,应酬交际这些事也是必不可少的,幼娘晓得的。对了,幼娘今日在裁缝铺做工,一上午就缝补了十件袍子,足足挣到十文钱呢。这家裁缝铺承接驿丞署马号的生意,那里一百多个驿使,常年四处奔波,衣服磨损得厉害,裁缝铺的生意好着呢,想不到城里原来也很好做工的”。

  杨凌看着她眉开眼笑,说话时兴奋得脸蛋儿红扑扑的,不禁在她脸颊上轻轻拧了一把,呵呵笑道:“幼娘好本事,都是我的病拖累了你,刚一看到你那小可怜的模样时,真是叫我好生心疼”。

  韩幼娘被他突然的亲昵动作弄得一愣,顿时满脸红晕,她羞怯地垂下头去,忸怩道:“相公,我们是夫妻,本该一生相守、相互扶持呀”。

  杨凌听了心中激荡,忽然忍不住一把抱住了她,把她紧紧地搂在怀中,轻轻抚摸着她柔顺的秀发,韩幼娘还是头一次和他有如此亲热的举动,*在他胸前晕淘淘的,又是欢喜又是满足。

  过了好半晌,韩幼娘才轻轻推开他的拥抱,红晕满脸,眼光却不敢去看他,只是低着头捻着衣带子羞答答地道:“相公,饭菜正热着呢,你快坐下,我给你盛饭”。

  饭菜虽然简单,比起在山里时可强了许多,加上油坊老板还送了些油渣子用来做菜,虽然那种菜油味还不是太习惯,不过杨凌还是多吃了些饭菜。

  见他饭量渐开,韩幼娘真是比什么都开心,眉眼间一直满是笑意,吃完了饭,韩幼娘收拾了碗筷儿,系上围裙洗刷起来,杨凌觉得自已实在成了可有可无的废物,本想上前帮着她洗洗碗碟,不料韩幼娘大惊小怪,嗔道:“哪有男人做这些事情的?相公,你还是坐着吧,这是我们妇道人家的事情”。

  

  

 
烽火连三月 第十章 出个损招
 
  杨凌摸了摸鼻子,讪讪地回到椅边坐了,实在无聊之至,忽地想起今天的事情,赶紧在自已的书箱中翻了起来,那本厚厚的《大明律》果然亦在其中,便捧起来细细看了起来。

  正翻着有关诉讼的条例,韩幼娘又捧过来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来,杨凌不禁掩卷长叹:“封建社会的男人,可真够男人哪,现代社会上哪儿享受这待遇去?”

  那时普通店铺做工时间不象现在这么紧凑,中午休息时间极长,大约现代的下午两点多钟才继续开工,所以杨凌喝着热水翻着书,韩幼娘便坐在炕沿儿上做着针线活儿。

  手指灵巧地在针线上打了一个扣儿,舌尖儿一舔线头,穿过针去,她一条腿搁在炕上,仔细地缝起了衣裳,时而还温柔地瞥一眼正专注地翻着书本的丈夫。

  杨凌翻了半晌,细细琢磨了一阵,倒未在书中找出有利于马昂的条例来,看来办法还得着落在自已从后世学来的那些冠冕堂皇、损人利已的‘太极拳’功夫上。

  他抬起头上长长地吁了口气,恰看见韩幼娘将棉袍凑到嘴角,有牙齿咬断了线头儿,可是一双眼睛却甜甜地看着他,与他双眼一经对视,却又立即慌乱地闪了开去。

  望着这个才十五六岁的俏丽少女一副小妇人模样,饶是杨凌打定主意只把她当成个可亲可爱的小妹妹,仍是禁不住心中一荡,这种温馨的感觉,是自已九世轮回以来从来不曾有过的,在这么一个温柔体贴的妻子,生活的节奏缓慢悠闲,岂不正是自已梦寐以求的生活么?岂不正是自已苦苦追增、应该珍惜的温情么?

  韩幼娘低着头纳着针线,察觉到男人一直在看着她,心头忍不住发起慌来,手上一乱,“哎呀”一声,针尖儿刺中了自已的手指。杨凌连忙摞下《大明律》,抢过去握住了她的小手,只见食指上沁出了一滴鲜红的血滴。

  杨凌四下张望了一眼,这才省得古人为什么刺破了手指要用舌头去吮了,倒不是他们懂得唾液可以消毒,而是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擦拭血迹的,总不能用衣服去擦吧?于是他也有样学样地将韩幼娘的手指放到嘴里,轻轻地吮着,舌尖一挨着她的手指,韩幼娘的身子就是猛地一抖,顿时红霞上脸,热气盈人。

  杨凌薄嗔道:“看你,上午在外边做工,在家里还不歇歇,这又是做的什么?”

  韩幼娘垂着细细密密的眼睫毛儿,乖乖地任他轻轻按着自已的指肚,怯怯地说:“快过年了,你还没有一套像样的袍子,我想着你是有身份的人,这样子出门岂不叫人笑话,所以赶着给你做件新袍子”。

  杨凌喟然一叹,越是相处得久,越觉得自已亏欠她良多,那种心疼的感觉,好象不知欠了她几世的情了。他无言地紧了紧手,绵绵切切的情意波及他们的全副身心。

  杨凌轻轻抚摸着这个才十五岁的女孩儿的小手,心中感慨万千,还该是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却已成为一个温淑贤良的妻子了,这万恶的旧社会......真令人感动啊。

  大明律规定女子十六出嫁,不过民间少有遵守的,大明的律法有的很严,动辄就是杀头之罪,但是对这一条官府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恍若不见。

  按了会儿手指,估计不会再流血了,杨凌才轻轻捏了捏手指,微笑着说:“好了,还疼么?”

  “不疼!”声音媚得很,杨凌这才发觉她眼帘微垂,神情忸怩,嘴角带着一丝甜甜的笑意,俏丽而稚嫩的脸蛋儿上有种极为温柔恬静的气质,那是一种成熟的女性面对着挚爱的人才会展露出的一种神态。

  那种温柔恬和的气质是她以前从未展露过的,呈现出的那种女性的温柔气质。屋外雪花飞落,雪落无痕。韩幼娘的心儿无比踏实,那种绵绵切切的情意在她的心里荡起层层涟漪,大半年来担惊受怕、含辛茹苦的悲酸似乎在这一刹那都离她好远好远。

  杨凌也不禁看得痴了,痴痴相望半晌,这种静谧甜密的气氛终被门外一声大嚷破坏了,只听一个男人的嗓门在外边喊道:“杨凌杨公子是住在这里吗?”。

  韩幼娘“呀”地一声,这才从陶醉中醒来,忙不迭地缩回了手,杨凌微微一笑,转身走到门口拉开房门,纷纷扬扬的雪花顺风飘了过来,回来吃饭的片刻功夫,外边已苍茫一片。

  杨凌定晴一看,只见两个衙差手按腰刀站在门外,身上已披了厚厚一层雪,后边却有一个少女,披了件白色大氅,手中执着一把黄色油伞,大氅上端狐狸围脖白绒绒的围住了她的脖子,只露出一张素净如出水莲花般的娇俏容颜,漫天雪花中犹如仙子谪尘一般。

  这两名衙差正是锁了马昂去衙门的差人,所以认得杨凌,一见开门的果然是他,连忙拱手道:“呵呵,果然是杨秀才,小的这厢有礼了。小的奉闵县尊之命,护送马小姐来见你”。

  杨凌连忙打开房门道:“两位官差大哥,快快请进。啊!马小姐请进”。

  马怜儿绽颜一笑,颊上又露出两个动人的酒窝儿,她双手一紧大氅,当先迈了进来。两个衙差跟在后面进了屋子,顺手带上了房门。

  这间小小的屋子一下子拥进五个人,可就拥挤了些。马怜儿顺手一扯颌下的带子,解开了雪白的大氅,明眸一转,看见娇小的韩幼娘,不禁甜甜地笑道:“这位姑娘是......杨兄,是你的小妹子么?”

  看见进来的是一个比花解语的大美人儿,韩幼娘乌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警戒之色,又听她把自已当成丈夫的妹子,顿时满脸不愉,不过夫君没有说话,她却不便抢出开口说话。

  杨凌尴尬地笑笑,有种摧残祖国幼苗的罪恶感,他结结巴巴地道:“呃......她是我的......这是内子”。

  韩幼娘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之色,示威似的看了马怜儿一眼,微微福了一礼,柔声说道:“相公,这位小姐是......?”

  杨凌忙道:“这位马小姐是驿丞马大人的二小姐,她和两位差大哥找我有些事情商议”。

  马怜儿有些意外地道:“原来杨兄已经成家了,马怜儿见过杨夫人”。

  韩幼娘忙道:“小姐不必客气,快快请坐,两位差大哥请坐”。

  这室中只有两把椅子,那两位衙差只好坐在炕头上。杨凌刚刚搬来不久,加上条件有限,平时喝茶也只是用大碗,韩幼娘麻利地拿出四个碗来沏上了茶水,两个役差自然满口道谢。

  闵县令已差人将乐器店王家的事查了个明白,马大人心系儿子,虽然有闵大人关照,但是这寒冬腊月的,生怕在监牢里有什么不妥,马小姐也牵挂哥哥,于是便促请闵县令派了两个负责调查王家的差人一同来到杨家。

  听了两个差人把王家的情况讲了一遍,杨凌细细想了一番,感觉从《大明律》里,自已实是找不到什么漏洞可以替马昂脱罪,唯一拿手的就是保险理赔的“拖”字诀,只是不知是否可用,于是忐忑不安地把自已的主意讲了出来。

  马小姐也不知这法子是否管用,把眼去看两个衙差,那个满口黄板牙的大李已一拍大腿赞道:“妙呀,好一招‘拖刀’之计,钝刀子割肉,一寸寸地片呀,嘿嘿,县尊大人秉公办案、不纵不枉,他王家什么错也挑不出来,要是他*得起,这官司非打得他家破人亡不可”。

  另一个年纪稍长一些的是个班头,姓吴,他倒没象大李一般眉飞色舞,不过也微微笑道:“杨公子年纪虽然不大,不过果然精通律法、智计百出,纵是一流的讼师,也未必想得出如此妙计,如果依计行事,恐怕王家那些苦主儿要抢着撤诉结案了,只是......如果他们不识相,马公子不免要在牢中多呆上一些时候了”。

  马小姐听他们说好,不禁眉开眼笑,听了吴班头最后这番话,不禁迟疑起来,她咬着唇想了想,叹道:“终究那是一条人命,说起来如果只是在牢中多呆些时日,若能平安入狱亦属难得了,哥哥平时便粗鲁莽撞,受些委曲挫挫锐气也好”。

  杨凌得到两个衙差赞许,胆气不觉一壮,脑子也活络了起来,徐徐地道:“此计虽能拖得王家主动撤诉,既救了马公子性命,又不致使闵县尊的令誉受损,不过......如果王家咽不下这口气,拖上一年半载也是有的,所以在下还有一计,马小姐......”

  他凑近了些,手遮着嘴巴对马怜儿低语几句,马怜儿听了似笑非笑地瞟了他一眼,嫣然道:“不愧是读书人,端得是好计谋”。

  她这一瞟眼神儿大是妩媚,那一瞬间展露出来的风情看得杨凌目光一凝,马怜儿注意到了,吹弹得破的脸颊上不禁泛起一丝淡淡的晕红来,看得一直只注意着两人的韩幼娘忽然有点儿酸溜溜的。

  

 
烽火连三月 第11章 折腾不起
 
  翌日,王家一门老小、街坊邻居和杨凌又被带到了大堂之上,昨夜得到衙差回报,又由马怜儿按照杨凌的主意仔细教了半天的闵县令已成竹在胸,那些文诌诌的言辞他说不上来,不过这个老兵油子本来就是没理讲三分的人物,自可以自已的语言来貌似公正地断案了。

  马大人躲在闵县令身后屏风后面听审,待马昂被押上堂来,闵县令一拍惊堂木,对王家二子和气地道:“王大王二,昨日本官当堂从你父身上搜出马家小姐的珍珠,王老掌柜见财起意,贪墨别人的珍珠,这事儿你二人可有异议?”

  “这......”,王大王二对视一眼,不知县太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两兄弟互相递了个眼色,对闵县令道:“老爷,家父与马昂发生争执时小的并不在身边,是否家父见利忘意、又或马昂蓄意陷害,小的实实不知”。

  马昂跪在堂上,怒气冲冲地道:“放屁,难道老子冤枉他不成?那老东西收了我妹子的珍珠便矢口否认拿过,蓄意骗取我家财物......”。

  闵县令啪地一拍惊堂木,喝道:“本官不曾向你问话,再敢胡乱插话,就掌你的嘴!”

  马昂哼了一声,气鼓鼓地不说话了,闵县令笑眯眯地摸着络腮胡子道:“如此说来,你们说令尊被马昂殴打致死,也非亲眼所见了?”

  王大一窒,愤然道:“老爷,我虽没有亲眼看见这凶手殴打家父,但家父一向身体硬朗,如果不是这人行凶,家父怎会猝然死亡?他见我出来制止他,还甩开家父要对我行凶,此事街坊邻居尽皆看到,可以做证”。

  闵县令嘿嘿一笑道:“这可就难办了,杨凌杨秀才当时就在那里,前因后果看得很清楚,据杨秀才所言,令尊贪墨了马家大小姐的珍珠,马家小姐的兄长扯住他与他理论,自始至终不曾对他施以拳脚,依此看来,令尊是年纪大了,体虚气弱,被人当场揭穿不义之举,羞气攻心而死!”

  王大王二听了磕头道:“大人,家父冤枉,家父......”。

  闵县令摆手道:“慢来,慢来,本官话还没有讲完呢。可是依你兄弟所言,令尊身体一向很好,断然不会因为一时气恼便送了性命,当时马昂正与你父争执,随后你父倒地死亡,虽然你不曾亲眼目睹,不过街坊邻居皆可证明,自始至终与你父争执的只有马昂一人,故此杀人凶手自非马昂莫属。”

  王大王二连连磕头,道:“大人英明,大人英明,家父正是被这丧心病狂的凶手活活打死,我老父那般年纪,如何受得了他的拳脚?莫说家父不曾贪图他的财物,纵然真的见利起意,也罪不致死,求大老爷主持公道”。

  马昂一听急了,双腿一挺便要站起来,旁边两个衙役手中水火棍交叉点地,在他膝弯里交叉下压,疼得马昂哎哟一声,跪在那里动弹不得。

  马怜儿见了连忙过去扶住他肩膀道:“哥哥稍安勿躁,闵大人清正廉明,自会秉公而断!”

  马昂睁圆了双眼又急又怒道:“哥哥哪里对他施过拳脚?那老匹夫讹人钱财,他的儿子又是这般货色,摆明了是坑我,你快去找爹......”。

  他话未说完,肩头便被马怜儿狠狠拧了一把,惊愕之下抬头望去,见妹妹狠狠瞪了他一眼,心中顿时有所了悟,当即闭口不言。

  闵县令笑吟吟地看了他一眼,心道:“这个有勇无谋的蠢材,要不是看你父亲和我同在这鸡鸣驿为官,真懒得救你,如果不识好歹,活该你受些折磨”。

  当下闵县令清了清喉咙,肃容说道:“本官在这鸡鸣驿两年,一向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治下一派兴旺,清誉有口皆碑,不会纵容一个歹徒,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杨凌听得直想笑,这些话不用别人来表扬,自已这么当众夸自已就够搞笑的了,偏偏这大胡子说得既认真又吃力,仿佛背书一般,不过想想后世写年终总结人人都是这般自夸,说得自个儿跟朵鲜花儿似的,也便释然。

  闵县令话风一转,提高了嗓门道:“本官自接到这件案子,昨夜便冒雪走访街邻,调查取证,并命忤作检查令尊遗骸,据本县所知,令尊身上没有外伤淤痕,故此难有因殴致死的这个......这个......直接并单独证据”。

  闵县令暗暗咽了口唾沫,心想:“这杨秀才从哪儿弄来这么拗口的词儿,不过......听着挺高深莫测的,嘿嘿!”

  他端起杯茶来抿了一口,继续道:“另据本县所知,你家是两年前从闽南迁来此地,令尊去年秋上曾经大病一场,所以身材一向硬朗之说殊不足信。

  另据酱铺何老实交待,你父对他说过迁来此地途中曾在湖广被腹蛇咬过,曾经为此拖延了十余天行程,因为着急行程,未曾完全康复便即重上路程,这些都可能埋下致死之因。

  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纵一个坏人,本县决定,马昂收押看管,此案不曾问明之前决不开释,同时着忤作对令尊开膛验尸,察验是否有内伤。同时,你家要寻找去年给令尊大人看病的郎中,讨来当初下的药方,以证明令尊的病不足以留下致命后患。

  另外你家要速速谴人赴湖广,寻到当初为你父看病的郎中,索取当初治病的方子,当然,还要请府城名医拿出体内腹蛇余毒未清、不会致死的鉴定,本县当会据此判马昂的死罪”。

  “啊?!找去看为老爹看病的郎中,这个倒好办,去府城请名医来,这个......也勉强办得到,只是......还要远赴湖广,去找当初开方的郎中,万一他已迁居别处,千里迢迢岂不白走一场?”。

  闵县令阴阴一笑,这还只是第一招罢了,若是王家一发狠,真的千里迢迢把郎中的方子拿了来,便安排马昂抗诉,便要王家再去一趟湖广,取药房的证明了,再不行还可以打发他兄弟二人回祖籍找当地官府、地保出具的老父一向身材硬朗的文书嘛。

  总之是路程折腾得越远越好,要的证据越细越好,既显得自已审案谨慎、重视人命,又折腾得他不厌其烦、精疲力竭,直至放弃追究为止,此为保险理赔惯用伎俩之一。

  王大王二目瞪口呆,还待申辩几句,闵县令已经双眼一瞪,啪地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道:“来啊,把疑犯马昂押回大牢好生看管,其他人等各回各家,待苦主王家寻来证据,本县再升堂问案,退堂!”

  众衙役轰地一声喏,当下便有两个长得粗壮的役差奔将出来,如狼似虎地拖起马昂出去。这一番凶神恶煞的做作虽是针对马昂,却也吓得王氏兄弟胆为之寒,话到嘴边儿又咽了回去。

  王家兄弟回到家中相对无言,若说就此罢手实在心有不甘,商议了两日才决定由王大收拾行装赴湖广一趟,待取回证据再往府城请人,家里由王二先料理生意。

  正商议着,王大的老婆急匆匆地跑进来,焦急地道:“相公,我道咱家这两日没有客人上门,还当是刚刚出了人命,年节上乡亲们有所顾忌,却原来驿丞署的人到处胡言乱语,说咱家做生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强买强卖,不但闹得鸡鸣驿尽人皆知。听说那些杀千刀的驿使们各处传递公文,也到处造谣,便连外乡人都要知道了。如此下去,咱家哪里还有生意可做?一家人岂不是只有等死了么?”

  王氏兄弟听了大吃一惊,做生意的最怕落下个不好的名声,驿丞署在本地造谣还不算,利用他们百十来个信使南来北往的便利到处胡说,那王家乐器行只有关门大吉了。

  王家在此地没有田产,全*经商为生,家里虽较普通农人为富,但那时重农轻商,社会地位比之农民尚有不如。

  大明朝廷就规定,农民可以和有功名的人一样穿丝绸,但是再富有的商人也是没有这个待遇的。所以尽管农民买不起丝绸,富商买得起却不准穿,就算那些家财万贯的商人也只能在家里绫罗绸缎,出门的时候仍然要换上粗布衣裳,否则给人告到官府便是大罪。

  因此上王家打官司,本来就处于劣势地位,若是再把生意搅黄了可就得不偿失了。看看这一大家子人,难道为了已死的人要闹得一家人活不下去?

  这一来两兄弟把官司打到底的念头便淡了些,想想年关将近,这时出远门也不妥,不如两兄弟先好好打理店面,等过完春节再说。

  两兄弟一齐跑到前堂招揽生意,过了两日不但一笔生意做不成,又听到传言说王老爷子讹诈他人钱财,被人当场揭穿羞愤而死,王家两个儿子比他老爹还要贪财,寒冬腊月的,将老爹的尸身扔在忤作房不管,任由忤作开膛剖腹、剔骨验伤,想诈取一些钱财,

  。

  常言道:人言可畏,别人哪管什么真假,总之别和他们来往坏了自家名声便是,所以本来一些非常友好的街邻这两天看到他们神色也变得怪怪的,渐渐地开始疏远起来。

  两兄弟愤愤不平地去求见县太爷,却听说刘家坪因为雪大压塌了三户人家的房子,爱民如子的县尊大人已经前去安抚救济去了,待第二日再去,又听说县尊大人去宣府调运本地官衙、驿丞署的冬粮去了。

  

 
烽火连三月 第12章 拖得拖得
 
  这一日王二去府城上货,王大坐在柜台里望着街上的行人发呆。店里冷冷清清的,去年这时候,一些秧歌、高跷队还有寺庙、戏班总会来买些应景儿的便宜乐器,今年到现在还一件都卖不出去,总不能上街去拉人吧。

  王大愁得一筹莫展,仔细想想老爹总说有胸闷的毛病,去年那场大病就是因为忽然晕厥,如今忤作验尸身上没有伤痕,莫非真的是因为羞愤交加、心堵气促而死。如今闹得王家乐器行声名狼籍,眼看一家老小就要喝西北风了,这可如何是好?

  正怔仲地想着心事,忽地有人拍了拍柜台,笑呵呵地道:“王大啊,发的什么呆呢?盘算着置办些什么年货么?”

  王大一抬头,见一个青布袍子的清矍老人满面微笑地站在柜台外,连忙起身迎了出来,满脸堆笑地道:“吴老板,你老怎么有空儿来了?快快请进。屋里的,快沏壶好茶来”。

  这位面目清矍的老人叫吴杰,五十出头,是川陕一带来京城附近做药材生意的商人,那财势远非王家可比。鸡鸣驿是他周转药材的集散地,是以一年倒有半年在此地盘桓,这里做生意的人大多认得这位出手阔绰的吴老板。

  吴杰笑吟吟地在椅上坐了,说道:“忙个啥,这不快过年了嘛,忙完了这桩生意就要回去过年了,路过你这里顺道来看看,怎么今天你坐柜台呀,瞧瞧,还是不会张罗呀,门前冷落得很呐,你爹呢?”

  王大脸色一黯,强笑道:“唉,吴老板,不瞒您老......,家父前几天刚刚去了”。

  吴杰吃了一惊,失声道:“怎么会?我离开这儿去陕川进药材时,王老板身子还蛮好的嘛,怎么......去年那个胸闷气短的老毛病又犯了?”

  王大的老婆斟了壶茶出来,也是满面愁容,见了吴老板强笑着见过礼,斟了杯茶又退到后房去了。

  吴杰从袖筒里掏出他那翡翠嘴儿的旱烟袋,从系在腰带上的荷包里掏了袋掺了药材的烟丝,用火煤子点燃了,悠悠地吸了一口,眯起眼睛道:“王老板望七的人了,常言道人生七十古来稀,王老板也算是寿终正寝,算得上喜丧了,我知道你们兄弟二人孝顺得很,来来来,坐下,别伤心了,给我说道说道”。

  王大将事情前前后后说了一遍,其间自然隐瞒了从父亲身上搜出珠子的事来,末了恨恨地道:“父仇不共戴天,吴老板,你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你说,这仇我要不报,还不得被街坊邻居戳着脊梁骨给骂死?只是如今......咳,他马家势大呀,到处造谣搬弄是非,所以才......,您也看到了,就连客人都不上门了。县尊老爷又不在府里,我看呐,他嘴上说得好听,也象是官官相护,有意偏袒马家呀”。

  吴杰听了冷笑一声,吧嗒了口烟道:“什么象是?这不明摆着么,人家就是在帮着王家呢”。

  王大听了又惊又怒,恨恨地一拍大腿道:“我就说嘛,又要我们找郎中、找药铺老板,我们去找县太阳,他又总是不在,这......这......,嘿,他这是逼着我抱着大明律进京告御状啊”。

  吴老板抽了口烟,翻着眼睛道:“你还以为这是洪武年间呐?进京告御状?亏你想得出,皇帝住在紫禁城中,重门叠户重兵把守,你见得到吗?就算见到了又如何?人家县太爷可没说不办这案子,人命重于天,审慎断案原本没错,到时说不定皇上还要夸奖人家闵大人办案谨慎、不草菅人命呢,到那时判你个诽谤朝廷命官、欺君枉上的罪名,那可是满门抄斩、祸灭九族的大罪呀”。

  王大听了如此可怕的后果,不禁骇得毛骨悚然,半晌方吸着凉气道:“我的乖乖,亏得吴老板你出言提醒呀,我见识少、没见过什么世面,要不是听您老一席话,可就给自已招来天大的祸事了,这......这可如何是好?”

  吴老板微微一笑,悠悠地吐出口烟来,看着那烟雾袅袅升起,慢慢地道:“王老弟呀,老哥哥也说不上什么见识,不过走南闯北,这种事听得多了,见得多了罢了。常言道民不与官斗,又有句话叫民心似铁、官法如炉,这件事上你并没有十足的证据,就算官司打上金孪殿去,也未必奈何得了人家,现在反闹得自家过不下去,我有几句良言相劝,不知你肯不肯听呢?”

  王大听了连忙端起壶来给吴老板又续了点热茶,毕恭毕敬地道:“吴老板您请说,不瞒您说,我这两天心里头啊没着没落的,那可真是如骑虎背、上下不得呀,你老有什么好主意,还请您老看在死去的家父面上,不吝指教呀”。

  吴老板呵呵一笑,将烟袋锅儿在椅子腿上轻轻地磕了磕,轻轻放在桌上,不慌不忙地端起茶来抿了一口,这才慢悠悠地道:“说起来这事儿原本就是不明不白的,你虽有证人证明那马昂与你争执时,王老板死在一旁,可没有人为你证明那马昂动手打过他。那位杨秀才是有功名的人,他又是从头至尾一直在场的人,要是我做县太爷我也不能就这么定人家的罪,所以你还真怪不得人家闵县尊。

  如今事情搞成这样......,王老弟啊,我说句公道话你可不要见怪,王老板是望七的人了,逝去原也是本身中事,我知道你是孝子,并不是诚心想拖上人家一个后生陪死,可要真是冤枉了人家,你这不是给你爹增加一身罪孽吗?

  再说你拖家带口的住在这儿,真要得罪了马驿丞,人家可是刚刚上任,还有几年好做呢,你斗得过人家吗?何况这案子旷日持久,拖得你家破人亡不说,还累得你老父亲尸骨不得入土,这寒冬腊月的就摞在忤作房里,说不得还在开膛破腹、剔骨验伤,他把你兄弟俩拉扯大,最后死都落不得一个全尸啊,你于心何忍呐?”

  王大听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抽抽噎噎地道:“吴老板,您老给出个主意,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吴杰微微一笑,说道:“你若真有一番孝心,那么王老爷子就是安享天年、无嫉而终,谅来那昧人钱财的事无论真假,马家都不会再不识趣硬要追究。

  不过虽然你爹不是被人打死,可是做生意发生些争执,年老体衰气愤之下致其死亡的诱因,马家还是脱不了干系的,若不重罚也难出你的气,在乡邻面前更加说不过去。依我看,不如叫马家赔你几十两银子,一应殡殓之费,也都要他支付,这件官司这样处理,你看如何?”

  王大听了低头不语,沉吟半晌才吃吃地道:“这个......如果这般处理,不会让人耻笑我兄弟谋取钱财、置老父大仇不顾么?这话,让我如何......如何说得出口?”

  吴老板眼光一闪,刚要再进一言,一人骑了头驴子走到门前,跳下驴来把缰绳拴好,跺了跺脚沉着脸冲进房来,王大抬头一看,正是兄弟王二,忙站起来道:“二弟,你回来了,怎么......?”

  他向外边张望一眼,诧然道:“不是要你进一批竹哨竹笛、铜锣、铜钹么,怎么你空着手回来了?”

  王二向吴老板拱手道:“王老板,您好。”然后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哥哥的椅子上,愤愤地道:“进的什么货?柳老板要我们现银交易,不肯赊货了”。

  王大奇道:“怎么会?咱家去年头次和他做生意,都肯赊货给咱们,如今打了一年多交道,从不曾欠过他银子,怎么好端端地要现银交易了?”

  王二道:“还不是因为马家那杀才,也不知是哪个嚼舌根......”,他说到这里忽地省起吴老板还坐在屋里,连忙闭了嘴。

  吴杰啜了口茶,慢悠悠地站起来道:“这几天生意忙啊,老夫也不多坐了,这就回去了,二位咱们年后再见啊”,他笑着向王大王二拱了拱手,施施然走了出去。

  王大听了兄弟的话,愣愣地发了半天怔,一见吴老板已转出视线去了,不由得恨恨地一跺脚,赶紧追了出去,在后边喊道:“吴老板,您请稍等,实无比您的主意更好的办法了,只是这事儿,还请您老人家代为斡旋一番,请您老一定要帮忙呀“。

  

 
烽火连三月 第13章 首席师爷
 
  杨凌坐在签押房里,望着面前堆集的一堆案卷发呆。他很想马上投入工作,可是就象一个外行人乍对着堆得一人多高的烂鱼网,千头万绪,根本不知从何处下手。

  如果你想想县太爷负责的工作就知道了,可不仅仅是电视上看到的没事坐在七品正堂上拍拍惊堂木呀,一县的财政呀、税收呀、交通呀、律法呀......,所有的一切都要县太爷来拍板,本来县太爷除了县丞、主簿,还有一堆刑名师爷、钱粮师爷、刀笔师爷,现在闵县令这个半吊子县太爷一股脑儿全丢给了杨凌,就算是一个富有经验的绍兴师爷,怕也一时要心忙脚乱。

  签押房是串糖葫芦般的三间平房连起来组成的,通常县太爷的师爷、幕僚们就在这里阅览公文、处理政务。签押房前边就是县太爷问案决事的七品正堂,而后边则是县太爷一家的住处。

  自从帮助马家解决了人命官司,闵县令对他大为赞赏,当下便请他到府上担任师爷。杨凌正愁自已无所事事,被一个小姑娘养活着忒也无耻,当下欣然应允。

  不过由于韩幼娘那哀怨的眼神,他只得对闵县令言明,做师爷也只是权宜之计,待来年大考,还是要去省城参加乡试的,闵县令也一口答应。

  其实他自知命不久矣,平时向人打听也知道那时就算考上状元,最好的结果也就是留在京城做个翰林编修,能马上外放个知县就了不起了,根本没有大官可做,现在也只是出于对韩幼娘的疼爱和男人的责任感,想尽量给她留下一份家产而已,根本不想去参加乡试,只是架不住女人的柔情,韩幼娘年纪不大,可是一双幽幽怨怨的眼神儿,足以让他改变主意了,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闵县令是大兵出身,带过来的亲信也都是当兵的,与这一县治理实在一窍不通,县里原来的黄县丞对他不阴不阳、整天就象个泥塑木雕一般,要不是每月发饷银的时候还能看到他背着个空口袋跑来领米领钱,简直就看不到这个人的影子。

  亏得鸡鸣驿民风淳朴,两年多来也没有什么大过,不过眼看每隔三年政绩大考之期将至,朝廷要考核官员政绩,闵县令虽然心眼儿粗,也不免要打些自已的小算盘。

  朝廷大考,政绩由何而来?其实不外乎两样,一个治下清明,一个是税赋及时。所谓治下清明,只要没有农民骚乱、商人罢市、书生抗议、没有大案要案,那便可以上报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太平盛世景象了。

  鸡鸣驿驻扎着两队官兵、再加上驿丞署、县衙门的差役们,管理之严尤胜一般的三等县,两年来倒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可是这税赋及时则不然了,由于本地是诸多商客集散之地,这商赋税银收得倒还及时,可是附近居民以山中住户为多,平时本就住处分散、不易管理,再加上山田贫脊、鞑子又时不时来骚扰劫掠一番,这粮税交纳颇不理想,大考之时不免成为闵县令的软肋了。

  闵县令做官做得浑浑噩噩,也是前些日子去了趟府城,听了上官唠叼这样事,才知道文官考核有诸多说道,正愁着不知该如何显摆自已的政绩,天上掉下个杨相公,他自然委以重任,企盼他能帮助自已弄出一点象样的成绩来。

  可是这个时代的政府运作方法实在不是杨凌所能了解的,杨凌的前世虽然做到保险公司的处长,但那时的管理架构和制度,哪怕没有这个处长,整个机构的运作也不会受到太多的影响,现在则不同,几乎大事小情都要他来拿主意,杨凌闹了个焦头烂额,便连日常的公文都处理不明白,如何能有所建树。

  他直了直身子,捶着后腰愁眉苦脸地看着那一堆案卷,临近年关,递运处有一批大内采办的西域特产要运往京城,大车和骡马不敷使用,请求县衙予以解决。

  接承处接到兵部公函,近期有大军调动,要在夜间经过鸡鸣驿,这夜间开放城门、安排差役和官兵把守城门、严防有人夜间趁乱进城也需好好安排一番。

  年关将近,宵禁已经取消,有关治安、缉盗等方面的事,他是刑名师爷,自然也要安排到他身上来处理。

  烽火台的烟讯、火讯有关用料需要更换了、城郊窦家的耕牛失踪了、城西刘家坳易家养了三年的大肥猪被盗了、李家集几个地痞调戏小寡妇儿了、城北头儿郝家的孩子玩炮仗点着了贺家的柴禾垛,贺家上门理论打伤了郝家的儿媳妇,郝家告贺家上门行凶伤人,贺家告郝家引燃大火......。

  更要命的是,拖欠官府税赋的农户实在太多,有的只拖了一两年,有的拖欠已达十年之久,陈芝麻烂谷子,简直没个头绪。

  一开始杨凌还拍着桌子要王班头带人去把拖欠最多、时间最长的刁民洪满仓抓来,想来个杀一儆百,待听王班头告诉他上上任县太爷曾经用过这个法儿,结果逼得洪满仓的老婆上吊、洪满仓也变得半疯半颠,事情被一些文人举子知道后愤愤不平,事情闹上户部,县官罢官免职的事之后只得作罢。

  还是主簿王养正看这位年轻的同僚待人和气、办事认真,于是偷偷告诉他,黄县丞在本县呆得年头最长、他已经侍候了两任县太爷了,这位老县丞是个很有办法的人,算得上官场上的老油条了,不妨求助于他。

  杨凌听了这话咬了咬牙、买了十斤肥猪肉、一包好茶上门求教,谁料那黄县丞只是手把手地教小孙子练字,听了杨凌的来意只是淡淡一笑,尽扯些有的没的就是不肯帮他支支招儿,不过那猪肉和茶叶倒是老实不客气地笑纳了,弄得杨凌哭笑不得。

  “唉!”想起这事儿,杨凌重重地叹了口气,有点儿心疼自已花的那二十四文钱,家里那个小丫头偶尔买点肉,都扒拉到他碗里,自已不舍得吃一口,早知如此还不如把肉拿回家给那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儿打打牙祭呢。

  他提起笔来,将算好的结果写在上呈户部的公文上申报明年所需的钱粮:“鸡鸣驿一众官员衙差共计79人,驿卒158人,城内守军260人,长夫45人,驿马82匹,年支饷银7647两,马料52石。另:西城门战台出现裂痕,需予修补,计需银两116两”。

  将公文贴子拿起来吹了吹上面的墨迹,小心地搁在处理好的一叠公文上,门帘儿一掀开,一个青袍人举步走了进来。屋里另外几个负责抄录整理文书的小吏忙站起来道:“闵大人”。

  杨凌抬头一看,连忙也起身施礼。那人正是闵县令,穿了身寻常衣裳,他随意地摆了摆手,大声嚷嚷道:“行了行了,见天儿常见,还行个啥礼,眼瞅着时辰不早了,今天都散了吧”。

  那几个小吏忙唯唯喏喏地开始各自收拾东西,闵大人走到杨凌面前,见他已处理好了近一半的公文,不禁翘起大指赞道:“先生好本事,本县一看这些东西就头疼,想不到你这么快就处理了一半,哈哈哈......”。

  杨凌苦笑不已,他处理得的确很快,不过大多都是上承下接的东西,真正棘手的想要处理起来哪有这么快的,且不提那些陈年拖欠赋税的人要门别类,恶意拖欠的、确实家境贫寒的,这些统计调查工作就要做上许久。

  单是那些这家走失了耕牛、那家被偷了肥猪的案子哪一件要处理时不需要派几个人去,调查起来最快也得三天五天,这些散碎事情都不大,可是哪一件都要人要时间,要处理起来想快也快不了。

  以前看电视那些做官的动不动就微服私访,把案子查个水落石出,看来是纯属扯淡了,一天有这么多事情要做,哪里由得他动不动就离开官衙亲自去查什么案子。

  不过这些事他自然不便向县太爷诉苦,只得连声道:“哪里哪里,大人过奖了”。

  看看那些小吏都走光了,闵县令笑嘻嘻地拍拍他的肩膀道:“我是个粗人,不用跟我来读书人那一套,不在公堂上时用不着这么着气。对了,收拾收拾赶快跟我走,马驿丞为了答谢你我,请我们去鸿雁楼喝酒看戏呢”。

  杨凌听了不禁踌躇道:“啊?这个......大人是否先行一步,我得先回家一趟告诉内人一声,免得她在家牵挂”。

  闵县令放声大笑,一撸胡子在他肩上狠狠捶了一拳,笑骂道:“哪来这许多啰嗦,男人嘛,想回家时自然就回家了,不想回去时女人就好好在家呆着,告诉她作甚?走走走,年轻轻的倒生了个惧内的毛病”。

  闵县令也不由他分说,拉着他出门便走,杨凌无奈,只得随他而去。闵县令既穿了便服,便也不坐官轿,加上这鸡鸣驿城也不大,南北城门间只有四里地,鸿雁楼就在金光寺旁,和县衙只隔着一条街,更不耐烦坐轿去了。

  两个人步行到了鸿雁楼,马驿丞和马昂、马怜儿早已在一楼雅座相候,这里本来是个戏院子,说是雅间,也不过是在正中的好位置处用屏风间隔出一些独立的空间罢了。    

  令杨凌意外的是黄县丞居然也在,见了面不免彼此客套一番。马昂在大牢里关了十多天,那暴躁的性子收敛了不少,见了救命恩人杨凌,神情间大是亲热,上前便把住他的手臂,道谢不已。

  杨凌和马昂同为年轻人,不过一个文质彬彬、俊雅秀气,一个矫健魁梧、浓眉大眼,竟也颇为投缘,倒是一桩异数。马怜儿今天只是淡施脂粉、靓妆可人,一副宜喜宜嗔的娇媚面孔对着杨凌时神情可矜持了不少。

  杨凌仪表不凡,初次见面,马怜儿芳心之中就对他有了几分喜爱,只是随即便知道他已经娶了妻子,对他,马怜儿便已当作恩人与喜欢的异性朋友罢了。

  妾的身份比奴婢高不了几分,莫说他只是个秀才,就算他是一省巡抚,马怜儿虽只是个低级官吏家的女儿,也断然没有作妾的可能,所以情愫已被扼杀在萌芽之中。

  

 
烽火连三月 第14章 贞操之辩
 
  寒暄一番,马驿丞请大家坐了,小二便将点好的菜肴一一端了上来。马驿丞又对杨凌道:“杨秀才,老夫托一声大,叫你一声贤侄,我这个儿子,性情粗暴、时常给老夫惹事生非,这一次闹出天大的祸事来,若非杨贤侄妙计、闵大人开恩,犬子便要吃上人命官司了”。

  杨凌忙道:“哪里哪里,那日小侄看得明白,马兄实不曾对那个王老板动过手,说起来真是贪心害人,那位王老板贪图马小姐的珍珠,被马兄扯住他理论,恼羞成怒闭气而死,实非马兄之过,马大人千万不要对马兄太过苛责了”。

  马昂顿时道:“爹爹,我和妹妹说了你不信,杨兄弟的话你可该信了吧?我可没有打过那老儿”。

  “闭嘴!小畜生,哪有你插嘴的份儿!”马驿丞呵斥了儿子,对闵县令、黄县丞和杨凌摇头道:“看看,看看,这小畜生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哪里比得了杨贤侄,比我这儿子还小了几岁,却是沉稳练达、未及弱冠便已有了功名在身,唉,拙荆死得早,这一儿一女少人管教,才这般不懂事”。

  闵县令和黄县丞、杨凌免不了又替马昂解说一番,这儿说着话,那边小二将酒席流水一般送了上来。不一会儿,戏院子里人越来越多,坐在雅间周围的都是一些行脚路过驿站的商人,远处偏僻的地方则是些无所事事跑来消磨时光的驿使、长夫和不当差的衙役了。

  前边戏台上灯火通明,一通锣鼓声响,戏院请来的戏子们便在台上唱起戏来。那时还没有京戏一说,杨凌不懂戏,又不便向人问起,听了几句实是听不懂太多,加上那时的戏子又全是男人,想看看美女过过眼瘾都不成,杨凌甚是无趣,倒是听着闵县令和马驿丞、黄县丞他们边看边谈论才明白了一个大概。

  听了二人你一言我一语所说的故事,杨凌只觉得匪夷所思,这戏是讲一个女子,和丈夫新婚不久,丈夫就离家外出了。

  过了好几年丈夫才回到家乡,在快到家的时候,碰到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在采桑,他被这女子的美貌所动,遂上前调戏,不料被那女子义正严辞的驳斥了一番,自感没趣,便灰溜溜地回到家中。

  不料回家一看,他的妻子就是他刚才调戏不成的女子,他感到非常的羞愧,也对她妻子产生了由衷的赞叹。

  故事到这里也没什么不妥,可是紧接着戏台上演第二日,那个妻子在家里哭哭啼啼,写下一封遗书,竟然悬梁自尽,信中说自己妇德修的不到家,以到于引起男人的邪念,使自己的贞洁蒙羞,因此不能再苟活于人世,只有一死保全贞洁。

  最后演此事轰动乡里,各方上书,皇帝颁下圣旨,这位贞洁烈女被追封为一品诰命夫人,御赐“贞洁牌坊”,荣耀无比,她的丈夫感念妻子,后来又娶了夫人,夫妻还一起去坟上拜祭。

  这个鸿雁楼是戏园子和酒楼的综合体,因此演起戏来便不那么紧凑,这出戏演罢中间休息一段时间,闵、马二人便津津有味地谈论起来,黄县丞抿了口酒,不时插上两句话。他话虽不多,毕竟是读书人,倒是总能把闵县令想说又表达不出来的话讲出来。

  杨凌却觉这戏演的太过不真实,他听说过的最离谱的事莫过于好象某一朝有个女人掉进水里,被路过的男子看见拉住手臂救了上来,她回到家中竟然用菜刀把自已的手臂斩断,只因为那里被不是丈夫的男人碰过了。

  可那如果也算是“失贞”的话,毕竟是肉体上的失贞,这出戏里的女人竟然精神上的“失贞”也无法忍受,说起来也不算是失贞,不过是她长得漂亮,别人看了起了色心罢了,那男人没有罪过,反而是这妻子自觉妇德不够,简直是岂有此理。

  听着闵县令和马驿丞还在赞不绝口,杨凌终于忍不住道:“两位大人,这戏未免太过夸张不实了吧?她的丈夫路见美女,便出言调戏,如此品行不端,被责骂而走,最后妻子反而觉得自已不贞,这......这简直是岂在此理,世上哪有这样的事?如此好笑的事,如此夸张不实的戏,有什么好看的?”

  马驿丞诧然道:“怎么,杨贤侄读的是圣贤书,竟然不知这《烈女传》中的迹事么?这有什么不实的?这女子如此节烈,实是天下女子的楷模,哪有什么好笑的地方?”

  闵大人也含笑饮了口酒,呵呵笑道:“杨秀才定是只读那些可以用来考取功名的圣贤书,不知这《烈女传》故事。你心慈面软倒也是了,我也觉得这女子有些可惜了,若我是那里县官,定会重重打那丈夫四十大板,罚他终生不得纳妾。

  不过这事也没什么不实的,成化年间,我在福建打海寇时,那时还是一个小兵,闽南就有一个妇人,丈夫死后欲随夫而去,亲戚皆引以为荣,敲锣打鼓,大肆宣扬,三日之后,那妇人手执鲜花,衣着鲜艳,端坐轿中,至丈夫坟前,踏着凳子登上事先搭好的彩棚,悬颈自尽,景泰帝曾经颁旨赐下贞洁牌坊,一乡俱荣,嘿嘿,那牌坊还是俺给她立的呢”。

  马驿丞点头道:“正是,礼教大防,岂可马虎,杨贤侄太过妇人之仁了。说起来这样的女子都是好人家的烈女子呀,若是欢场女子,哪有似这般节烈的?

  想当初徐州名妓关盼盼,被守帅张愔纳为妾氏,张愔死去,她不以死殉夫,却搬回自已的旧居燕子楼去独居十年,妄想博得一个守节的美名,真是恬不知耻。

  后来还是江州司马写下一首诗,点破了她的虚伪,这女人才惭然绝食十日而死,比起戏中这位女子和闽中那位少妇可是差得远了。”

  杨凌前世好练毛病字,临摩些字贴,所以这江州司马倒是知道是谁。只是他不知道这白居易对一个卖炭老翁能那般怜悯,却对一个孀居的寡妇是如此态度,那时候还是中国风气最为开放的唐朝呀,如今经过宋朝朱夫子“三从四德”的发明,难怪女人受的毒害如此之深。

  马怜儿在一旁听得大是不忿,忍不住冷哼一声插嘴道:“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若是爱妻追随丈夫而去,原也没什么不该,不过既然这种男人将妾室视作可以随意买卖更换的货物,毫无情义可言,还要人家以死相殉,女儿却觉得有些过份了”。

  她念的正是白居易自述风流雅事的《追欢偶作》中的诗句,讲他买了一些十五六岁的女孩作妾,才玩了三年,人家也才十八九岁,就嫌人家老了丑了,于是有的送人有的转卖掉,再买进一批新鲜货色,十年换了三批,故此写在诗里向朋友炫耀。

  马驿丞大为不悦,只觉女儿当众说出这番话来实在太丢面子,在场的一位县令、一位县丞、还有一个有功名的读书人,女儿这番话大逆不道,未免显得他家教不严,所以虽然平时最疼这个女儿,这时仍然忍不住拍地给了她一个耳光,骂道:“浑账,说的什么话来,自我太祖高皇帝以来,本朝最重风教,为表彰节妇,三十守寡而五十不改嫁者,旌表门闾 ,除免本家差役,那是何等荣光?

  节烈贞操,原是本份,常言道一马不配二鞍,一脚难踏两船,所以一女不侍二夫,正如我等一臣不事二主。女人之德虽在于温柔,主节垂名咸资于贞烈,我教诲你的话都忘了不成?”

  马怜儿平素最得父亲宠爱,所以听他们把女人说得男人的私财玩物一般,忍不住出言相驳,想不到父亲居然当着外人掴了自已一掌,一时又羞又恼,忍不住掩面哭泣,一返身就奔了出去。

  马昂见父亲发火,也不敢相劝,想追出去又怕父亲生气,不免犹豫在当地。马驿丞愤愤地一挥手道:“由她去,我们自管喝酒,这孩子,真是被我惯坏了,这等话也说得出来”。

  杨凌不禁哑然,马怜儿这番话哪里说错了,怎么马驿丞如此气愤,闵县令也觉得理所当然般不加劝阻,当下他站起身来道:“马小姐想必只是怜惜关盼盼,她绝食而死世间便少了一个风华绝代的人物,因此一时有感而发罢了,伯父不必生气。

  如今天色已晚,马小姐独自出去多有不妥,待小侄劝她回来便是”。

  马驿丞虽觉女儿说话太丢自已颜面,倒底父女情深,嘴上说的虽狠,倒真的有些担心她,见他说的客气,脸色便缓和下来,说道:“如此有劳杨贤侄了”。

  杨凌向闵大人、马驿丞勿勿拱了拱手,赶紧追了出去。马怜儿正站在戏园子门口红灯笼下痴痴地望着满天星辰发呆,杨凌心中一宽,放缓了脚步慢慢走上前道:“马小姐,回去吧,令尊也只是怕你这番话被人听了去,影响你的名声,所谓爱之深责之切,你也不要太气愤了”。

  马怜儿仰着脸,看着天上闪烁的群星,轻轻说道:“这个天下,到底把女人当什么?殉夫,殉节的女人,是好女人,可以受到称赞,受到表扬,女人的节烈,说明了女人的美德,更说明了男人的伟大,说明他值得女人为他付出,但他到底为女人做了什么?

  把女人当成男人的私产,不独妾如是,妻也如是,我听《三国》,桃园三结义,第一桩事就是把妻子儿女都杀了,他们对妻子可有亲情?刘备把妻子当成衣服,猎户刘安把妻子当成一盘菜,杀了招待客人,这些都是人还是野兽?

  水不厌清,女不厌洁。你知道吗?我娘......是被我爹逼死的,那时他还是个兵勇,娘一个人带着哥哥和我,活得好艰难,后来附近山上的强盗下山劫掠,娘把我和哥哥藏在水缸里逃过了一劫,强盗奸污了她,可是却难得发了善心没杀她,结果她没被强盗的刀杀死,却被爹、被村里那些见了强盗顾着自已逃命的男人的白眼瞪死了。”

  杨凌沉默半晌,轻轻叹道:“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朱熹朱夫子的话未必对,但是这个天下是属于男人的,那么,它便是对的”,他想起自已那个时代,摇头道:“不但现在是对的,几百年之后,信奉它的男人依然大有人在,不过这种道理是专为女人而设的。

  马怜儿冷笑道:“朱熹?他开口‘天理’、闭口‘道学’,可是他勾诱两个尼姑作为宠妾、孀居的儿媳也被他弄上了手,还真是道德的典范,读书人的楷模。真是莫大的讽刺”。

  杨凌只知道礼教大防是在宋代朱熹手中发扬广大,从那时起殉节的女人才如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倒不知道朱熹还有这等“风流韵事”。

  他忍不住苦笑道:“这世界既然是男人说了算,那么道学对男女的要求不一样也就不稀奇了,如果是男人被侮辱了尊严,那就是卧薪尝胆、是忍辱负重,只要他将来报了仇,那便扬眉吐气了,不会有人在意他曾经怎么无耻,哪怕他主动献媚地吃过粪便,而女人,哪怕是被强迫地失节,也是不可原谅的罪过!”。

  马怜儿蓦地回头,一双比星辰更明亮的眼睛惊讶地看着他,半晌才道:“如今的男人,尤其是读书人,能说出这番话的,你是头一个,我真的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又读那些‘圣贤书’那么久,能有这般见识,,可惜......,实在可惜......”。

  杨凌忍不住问道:“可惜什么?”

  马怜儿转过了头,幽幽地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杨凌听得怦然心动,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僵硬起来,半晌他才强笑笑,用说笑来缓和气氛说:“虽然你我因你那颗明珠才有缘相识,不过我可不曾赠你明珠,小姐切勿误会”。

  马怜儿“哧”地一笑,扭过头上妩媚地瞪了他一眼,咬了咬嘴唇,红着脸壮着胆子说:“那是你没福气,”,看着灯影下他高挺的鼻梁,马怜儿心中一跳,又别过了头去,只觉得一种旖旎的气氛在两人之间漫延。

  她轻轻拭去脸上冰冷的泪痕,说道:“别人对我好,我就对人好,自从我娘死后,我马怜儿就觉得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值得我们女人做出那么大的牺牲,我是不会做戏台上那个愚蠢的节妇的,我会为我自已,好好地活着!”

  杨凌痴迷于她因自信和高傲而涌现的美丽神彩,半晌才轻轻叹道:“你生得太早了,你真应该晚生五百年的,真的!”

  马怜儿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奇怪地问道:“你觉得我的话大逆不道、惊世骇俗么?难道五百年后这样说便无妨了?”

  杨凌心里一惊,匆忙打了个哈哈说:“我只是想,或许那个时候,会有一部分男人会把女人视作独立的存在,而平等地要求她们吧,呵呵,也只是胡乱猜测、有感而发罢了”。

  马怜儿微微一笑,探手入怀,摸出那只荷包,上前两步塞到杨凌手中,说道:“我看得出,你的小妻子很爱你,这颗明珠,算是我送给你们的礼物,只愿你好好待你的妻子,莫要亏待了她。”

  手中的荷包,还带着她的体温和幽幽的香气,马怜儿见他发怔,格格一笑,挽了把头发说:“走吧,我们回去吧,我只是伤心,并没有生气,毕竟说是说不通的,女人的心酸,你们男人有几个懂得呢?”眼角儿一瞟,她已发现黄县丞追了出来,故此匆忙抽回手,走了进去。

  杨凌半晌才醒悟过来,折返回来,只见到县丞黄奇胤意味深长地向自已笑了笑,虚摆了个请的手势,便也微微一笑,拱手作答,两人没说一句话,却又似熟稔无比。

  

 
烽火连三月 第15章 珍珠之误
 
  马怜儿虽然回来了,不过经这一闹,气氛也就压抑了些,闵大人和马驿丞也没了闲聊的兴致,转而说些公务上的事情,黄县丞只是微笑倾听,对于公务却是甚少插嘴。

  杨凌身为下属晚辈,自然要担负起劝酒敬酒、调和气氛的事情,自已也不免多喝了几杯,直至深夜彼此才告辞离去。

  天上又下起了小雪,冷风卷着雪花直往脖子里灌,杨凌喝得脑胀脸热,他把双手拢在袖中,哼着首忘了名字的现代歌曲,施施然拐进了自家所住的胡同儿。

  到了门口本想敲敲门,想不到轻轻一推门就来了,只见一灯如豆,韩幼娘坐在矮几前双手支着下巴昏昏欲睡的模样,一听见门响,抬头看见他进来,顿时喜极迎起。

  杨凌讶然道:“幼娘,这么晚了我以为你......已睡下了”。

  转目四顾,灶下还有半明半暗的灰烬,锅盖上还隐隐冒着热气,韩幼娘上前来替他扑打着身上的雪花,轻声道:“相公公务可是太忙?幼娘本想到衙门口儿去问问,可是又怕人家耻笑,只好在这么等你回来”。

  杨凌听了颇觉惭愧,吱唔道:“啊......闵大人有个应酬约我同去,只是走得急了来不及告诉你一声,你这傻女子,怎么等得这么久,自管歇下就是了。你......吃过饭了么?”

  韩幼娘闻到他一嘴酒气,也知道他是去喝酒了,听了他的话这才释然,她扶着杨凌去炕头儿坐下,蹲下身替他除去鞋子,敲打了下积雪,拿去烘在灶旁,然后又去倒了碗水端回来道:“相公,水是温的,你喝些润润喉吧。伺候你睡下,幼娘再去吃饭”。

  杨凌听了她的话,想起今晚所见的戏文,忍不住一把抓住她的手,喟然道:“幼娘啊,你是我的娘子,不是我的仆佣,你不该这么样服侍我。唉!你这么小,又这么可爱,应该是被人疼被人爱被人呵护才对呀”。

  韩幼娘听了他的脸,脸蛋儿微红,羞怩地挣了挣手,没有挣脱,便任他握着,感动地道:“相公很......很......”,那个爱字她实在是羞于说出口,只好道:“相公对我很好啊,再说我们女子便该尽心竭力服侍好自已的夫君,这与奴婢有什么关系?相公疼幼娘,幼娘心中明白,可是相公不要这么宠溺我,你会惯坏我的”。

  杨凌不禁哑然,如今这个世道便是这样,自已强行灌输些21世纪的观念给她,恐怕反会吓坏了她。礼教大防、夫为妻纲虽是男人用来毒害女子的,可是千百年下来,女人不但自觉地服从这些观念,而且也觉得理所当然,甚而将它发扬光大。

  什么《女诫》、《女训》倒大多是女人所写,用来给天下女人做为表率。幼娘抛头露面,在裁缝铺找点活计干,已是极少的人了,现在的女性大多只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要她服侍夫君,难道要她追求自已的事业么?这么一想,似乎自已这么享受她的温柔和服侍也是心安理得了。

  见杨凌醉眼朦胧地打着哈欠,韩幼娘忙替他除去外衫,说道:“相公,你先宽衣歇息了吧”,杨凌困倦地嗯了一声,就着她的手除去外衣,拉过一个枕头翻身睡下,咕哝道:“真的撑不住了,你快吃些饭,也睡下吧”。

  韩幼娘应了一声,提着袍领儿拍了拍想折起放好,忽地吧嗒一声,从袍中掉下一件东西,韩幼娘好奇地捡起来一看,油灯下看得清楚,那是一只精美的女式荷包,不但用料讲究、做工精细,还带着股子幽香,她的小脸一下子变得煞白。

  手抖得厉害,想打开看看,可是又象是不知道、不打开,那么便可以自欺欺人地当这件事没有发生似的,犹豫良久,她终是忍不住好奇,轻轻将荷包打开,从里边摸出一颗晶莹润泽的珠子来。

  灯火映在上面,颜色煞是好看,韩幼娘不禁睁大了眼睛:“这东西好漂亮,这就是听人说起过的珍珠么?相公身上怎么会有这样东西,还是装在女人用的荷包里,他......他在外面有了女人?”

  一想起这个唯一的可能,韩幼娘伤心不已,难怪夫君病愈以后,也没有和自已行过夫妻之礼,临出阁时,婶子大娘教过自已的东西,可是说过夫妻要......要那样才算真的做成夫妻的,婶子交给自已用来验红的那张白帕还压在箱中呢。

  她的心不由慌了起来:“难道夫君不止是在外边风流,还想......找个由头休了自已,所以才碰也不碰自已么?看这荷包和珠宝,那女子一定不是寻常人家女子,夫君若是喜欢了她,当然不会纳回来作妾,自已只道他病体初愈,才不思此事,自已一个女孩儿家,他不提自已自然羞于出口,想不到他......他......”。

  杨凌迷迷糊糊地扯过被子,嫌穿着长袜睡觉不舒服,他扯开袜上的带子,将袜子脱下丢在一边,发现灯火还在闪烁,无意见回头一看,见韩幼娘坐在炕沿上,背对着自已,稚嫩的肩膀儿一耸一耸的,隐隐有哭泣之声。

  这一吓酒意就醒了几分,他连忙翻身坐起,扳过韩幼娘的肩头,只见小脸上眼泪儿如同断线的珠子般一串串儿落下,哭得真是好生伤心,他连忙挨进了搂住她纤细的腰身,心疼地哄道:“幼娘,你这是怎么了,什么事这么伤心?”

  韩幼娘连忙擦了擦眼泪,偏过头去低声道:“相公可是嫌弃幼娘服侍不周,想要......想要休了幼娘么?”

  杨凌见她哭得伤心,心中又怜又痛,连忙说道:“幼娘,你这话从何说起,这些时日你跟着我吃苦受累无怨无悔,杨凌铭感于内,怎么会做那种事情?”

  韩幼娘摊开手掌,幽幽地道:“相公,若非如此,这珠子从何而来?你......你不要再欺瞒我了”。

  杨凌见了珍珠,方才恍然大悟,他呵呵笑着揽住幼娘瘦削的肩头,韩幼娘执拗地挣开了肩头,她自幼习得一身武功,若真的想要反抗时,杨凌实实拿她不住。

  杨凌自认得她,她便一直柔顺似水,从不对自已有半点违拗,简直活得不象一个鲜鲜灵灵的女子,这时见她发了小性子,反觉得十分有趣,他涎着脸再次搂住幼娘的肩头,韩幼娘挣了两挣,杨凌也加了把力气,韩幼娘便不再使力,只是委委曲曲地扭过头去不看他。

  杨凌拈起那粒珍珠,呵呵笑道:“幼娘,这珠子漂不漂亮?马上就要过大年了,我找个工匠用彩线穿了给你做项链好不好?”

  韩幼娘诧然转过头,惊讶地道:“这珠子......是给我的?”

  杨凌眨了眨眼,故作奇怪地道:“不给你难道给我?你见过男人戴项链的么?”

  韩幼娘脸儿一红,可是想起那荷包,还是忍不住吃吃地道:“可是......可是这荷包......,相公不是在外边有了女人么?”

  杨凌心中一跳,想起马怜儿那张宜喜宜嗔的俏脸,虽然两人没有什么私秘,可是马怜儿对他颇有一番情意,自已实也很喜欢这个漂亮女孩儿也是事实,他心中有点发虚儿,于是从炕沿上拿过袍子,从夹层里掏摸了一阵儿,摸出两锭银子来,说道:“哦......你说这个呀,我是喝多了酒,一时困倦得只想睡觉,所以还来不及告诉你,今日实是我帮他打过官司的马驿丞请闵大人和我吃酒,席间送了我四十两纹银表示谢仪,这荷包儿和珍珠是那日来过咱家的马小姐特意送给你的礼物,你可不要误会呀”。

  韩幼娘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大锭的银子,四十两成色最好的纹银,那简直是一笔天文数字了,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天呀,相公不过帮他想了个办法,就有这许多谢礼么?”

  杨凌将银子塞到她手中,笑道:“娘子收好,这回放心了?不伤心了吧?”

  银两入手,冰沁沁、沉甸甸的,韩幼娘被他的取笑羞红了脸,她咬着嘴唇儿,一颗慌乱不定的心已经放下了八分,心中想着,趁丈夫酒醉,明日未必记得这时说过的话,有些事不妨一次问个明白,也省得心中老是忐忑不安,主意已定,她忽然放下银子,举起衣袖掩住了脸颊,羞怩地道:“幼娘......幼娘有一言想问过相公,相公莫要取笑幼娘”。

  杨凌奇怪地道:“什么事?好吧,今日幼娘大人升堂问案,杨某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大人请问吧”。

  

 
烽火连三月 第16章 爱的谎言
 
  韩幼娘听了想笑,可是想问的话儿又太过丢人,半晌还是忍不住用蚊蝇般的动静悄声问道:“相公,妾......嫁进杨家的门儿快一年了,原来......原来相公抱病在身,妾也无话可说,可是......”,说着她又委曲起来:“可是......如今......,相公为何还不同妾行夫妻之礼呢?”

  杨凌心中一慌:“来了,这丫头终于还是问了,嘿!她不会怀疑自已身体有什么毛病吧?”唉,且不说这女孩儿年纪这般幼小,杨凌虽然对她不是没有感觉,可是做为一个现代人,他始终狠不下心占有她尚嫌稚嫩的身子,更何况隐约记得自已好象速死都成了家常便饭,前几次转世还没有一次超过两个月的,这一次......大概也有一个月了吧。

  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黯然,虽然前八次转世去的人家生活要远远好于现在,可是他却喜欢上了这种质朴悠闲的生活,有点儿喜欢上了这个年轻的小女孩儿。可是......不能呀,如果祸害了她,自已却又一命归西,那不是害了人家了么?

  保留她的处子之身,虽然仍算是已婚的妇人,将来若是改嫁,夫婿见她是处子,想必对她也会更好一些,何况,若真的占有了她,同她有了更深的感情,自已再死时还能不能走得那么洒脱?难道不会伤心难过么?

  他轻轻叹了口气,轻轻揽住了她的腰,贴在她耳边,用早已想好应付的理由道:“幼娘,这件事我对谁都没有提起过,我告诉你,你也千万不要说出去,好么?”

  韩幼娘被他抱着腰肢,手掌贴在自已的小腹上,已是紧张得浑身发抖,再被他贴着耳朵一说话,热气儿喷在脸蛋上,直觉得浑身好象蚂蚁在爬似的,她颤声道:“相公有话尽管说便是,幼娘......幼娘决不会对任何人提起”。

  杨凌嗯了一声,忽然问道:“幼娘,你说......人死了以后会去哪里?”

  “啊?”韩幼娘呆了一呆,想不到夫君问的竟是这件事情,她理所当然地答道:“人死了,当然就要进入阴曹地府,根据前世积下的阴德再入轮回啊”。

  杨凌说道:“是呀,幼娘,上次郎中都说我已经死了,被安放在棺木中一天,却又忽然醒来,我对你们是痰堵晕厥,其实......是我的灵魂被牛头马面拘走了”。

  “呀!”韩幼娘吓了一跳,猛地挣开他的身子,转过身睁大了一双眼盯着他,虽然这时的人都相信有地狱这种地方,但是毕竟谁也没有见过,所以觉得十分神秘,而如今自已的丈夫竟然去过阴曹地府,却又起死回生,实在是叫人惊讶莫名,又有些好奇。

  杨凌一本正经地道:“本来,我该被判再堕轮回的,可是我到了那里才发现原来那里有位城隍是在考秀才时的恩师,他老人家道德学问出众,去世以后成了阴间之神,被任命为本地的城隍。”

  “啊,原来人间好事做的多的人死后还可以去阴间做官呀?”韩幼娘惊奇不已,早放了丈夫死而还魂的惊骇,忍不住好奇地道。

  杨凌心中暗暗好笑,点头道:“正是,恩师见是我,就请我喝茶吃酒,说要送我去个大富人家投胎。就在这时,我感应到你在阴间被夫君本家长辈逼迫,心中十分气愤,恩师本是十分看重我的,见了这般光景,就施展神通为我续命,送我还魂,不过......两年之内不得近女色,否则法术便不灵了”。

  这套狗屁不通的说法,韩幼娘竟然一股脑信了,想想丈夫本来要投胎好人家享福,却为了自已还阳人间,自已还这般怀疑他,心中不禁愧疚不已。

  杨凌为了加重说法的可信性,还长叹一声道:“唉,本来......这是天机,是不能叫人知道的,可是我怎舍得你伤心?如今说给你听,少不得又要减少三年阳寿了”。

  韩幼娘听了“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自已真是该死,干么好端端地逼着丈夫泄露了天机,如今他要减少三年阳寿,全是自已害的,想到这里,韩幼娘不禁心如刀割,后悔得恨不得打死自已才甘心,她抱住他哀哀痛哭不已,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夫君,都是幼娘不好,天呐,我真该死,你为了我放弃转世的荣华富贵重回人间,我竟然害得你......呜呜呜......我真该死!”

  杨凌说完了连篇谎话,心中就后悔不已,恨不得狠狠打自已一个嘴巴:“你说你是个什么东西,扯谎不动她身子本来是为了她好,想必按照惯例自已没有活过两个月的时候,到时再死一次,一了不了,干吗说什么为了不放心她才重返人间,又因为她而减去阳寿,为什么这么说?不是更让她离不开自已了么?

  可是......为什么见她如此重视自已,如此不舍地为自已痛哭,心中竟然有种说不出的欢喜,自已竟然如此浅薄和自私么?也是巴不得可爱的女孩儿只钟情自已,不知不觉间竟然在谎话中让她对自已感恩戴德,真是无耻啊。

  他连忙又采取挽救措施,慌忙说道:“幼娘,不要伤心,恩师说我能活一百岁呢,如今也不过是活到九十七岁罢了,算是难得的老寿星了,有什么好伤心的?不过......如果我提前死去,那就是城隍为我续命的事被地府判官发现了,拘了我的魂命我早日投胎而已,所以......如果有那一天,你也不要伤心,由于前世的功德,我还是要去享福的,你若为我守节吃苦,那就是减轻了我的功德了,一定要照顾好自已,如果有好人家......”。

  嘴被韩幼娘轻轻捂住了,那双含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显得无比美丽,她只是微微摇了摇头,轻声道:“相公,不要说这些话,幼娘听了心慌”。

  杨凌吁了口气道:“好好好,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不提了就是,只是......你需记得,无论如何,不可苦了自已,只有你幸福,那我无论生死,心中才觉得安逸”。

  韩幼娘点了点头,抱住他的后背,将脸颊贴到他的胸口,喃喃地道:“相公,相公......”她紧紧抱住杨凌,生怕这失而复得的良人又忽然消失。她心中已打定主意,夫君待自已情深意重,如果他真的猝然早死,那多半是自已逼他泄露了天机才被阴曹发现的,那也不必为他守节了,便直接追随他下地府,以求来世仍能服侍他便是了。

  杨凌却不知她心中的念头,只道自已将一切归于天命,又说死掉乃是去享福,她过得好便是给自已积阴德,这番心事总算可以抛下了,孰不知他早已被阴曹地府列为拒绝往来户,想死?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

  杨凌轻轻拍着她的背,这娇俏温柔的女孩儿在他心中的印象也越来越深了,现在他就感觉到两人之间似亲情又似爱情的一种情愫在慢慢滋生,夜深人静,火热的炕头,微醺的酒意,一个体轻身软、温柔似水的少女,依偎在他的怀中,他感觉到自已罪恶的下体已经开始跃跃欲试了。

  杨凌连忙咳了一声,轻轻推开她的身子宠溺地道:“傻丫头,不胡思乱想了吧?来,把银两收好,赶快去吃饭。珠子还是给我吧,明儿穿了丝线再给你”。

  “不!”,韩幼娘站起来羞笑着收起了银两,把荷包儿揣在怀中:“这珠子多好看呐,不舍得,中间穿了眼儿可惜了的”。

  杨凌见她羞笑忸怩的表情说不出的动人,一时忍不住抬手在她臀部上啪地拍了一巴掌,笑道:“傻女子,再漂亮不拿来使用,藏着又有什么用?”

  一掌下去,想不到松软的裙下那翘臀竟然丰挺结实,手感柔软圆翘,再看韩幼娘被打了这一巴掌,呀地一声,灯影下只见她鬓发潦乱,媚眼如丝,这十五岁的小妮子不经意间所展露的风情实是媚惑已极,小腹更觉火热,生怕自已一时情动会做出后悔莫及的事来,忙翻身倒在炕上,一把拉过被子盖在身上,掩饰地道:“好啦,快去吃饭,然后睡觉”。

  韩幼娘被他在臀上拍了一掌,拍得浑身燥热,小妮子竟也春心燥动起来,虽然不曾和夫君有过太热烈的举动,可是这种忽尔表现出的亲昵,却也使她开心不已,让她觉得曾经的付出都是那么值得,一切艰苦都甘之若饴。

  男女情事竟是这般得趣,若是夫君他......他......,幼娘忽地想起夫婿两年内碰不得女色,这才似有些放心又有些失落地怔忡了会儿,待脸上的羞意稍却,才举着灯走到墙边箱前,掀开来将银两荷包都藏在衣服夹层之间,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外间去了。

  

 
烽火连三月 第17章 青蛙理论
 
  一走进签押房看到那一堆的公文,杨凌就不觉得长出了口气,虽然还是感到头疼,不过心中却不是那么焦迫了。按照他转世的惯例,一向是莫名其妙地就再次死掉,最长的一次没有超过两个月,现在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个月了。

  唯一与往昔不同的是,这是他转世最穷酸的一世,而醒来后第一眼见到的那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女孩又是那么叫他怜惜,所以他以现代人身份来到古代,在自已有限的生命中,只想尽可能地给幼娘留下点可怜安家立命的钱财,既无雄心大志,也不梦想得到多少美人的欢心,区区两个月的生命,他承受不起呀。

  现在家里一下子多了四十两纹银,在这个地方的农家算得上一笔极大的财富了,给幼娘留下这笔钱,若是哪一天自已撒手而去,也算走得无牵无挂了,所以再看到这厚厚的文牍,心理上的压力也就不那么大了。

  心中不急不躁,处理起事情来心中也就清晰了许多,喝了两盏茶的功夫,又批阅了六七份文案,将滤出的需需闵大人亲自处理的放在一边,他再拿起一份来,发现这一份却是一份发黄的贴子,瞧模样不是现在写就的,难道是谁把以前的文案也错呈了上来?

  杨凌好奇地拿起贴子,只见上边涂涂改改,显然并非不蹰而就,不过那笔蝇头小楷写得端是漂亮,他自已也嗜好写毛笔字,可写不了这么漂亮的蝇头小楷,不禁啧啧赞叹两声。

  展开了贴子细细阅看,只见上边写道:“今之弊政最大且急者,曰近幸干纪也,大臣不职也,爵赏太滥也,工役过烦也,进献无厌也,流亡未复也。天变之来,率由于此。夫内侍之设,国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监而丛十余人,一事而参六七辈,或分布藩郡,享王者之奉,或总领边疆,专大将之权,援引儉邪,投献奇巧,司钱谷则法外取财,贡方物则多端责赂,杀人者见原,偾事者逃罪,不可枚举......”

  杨凌咦了一声,看这贴子内容根本是在议论国策,怎么这样的贴子会出现在一个县令的公文当中,杨凌正看得入神,旁边有人呵呵笑道:“杨秀才,尚在处理公文么?”

  杨凌抬头一看,面前一个白面微须的五旬老人,从官袍上看,却是从八品的小吏,还称不上官,正是本县呆了多年的那位县丞黄奇胤。

  杨凌连忙立起,拱手施礼道:“原来是黄县丞,学生失礼了”。

  黄奇胤摆了摆手,在一旁椅上坐了,笑吟吟地拈起他摞在桌上的贴子看了几眼,呵呵笑道:“李孜省、邓常恩?哦,这都是宪宗年间朝廷上的重臣了,看样子应该是某位大人草拟的奏折,杨公子从何处得来?“

  说着也不待杨凌回答,自顾用手指点着桌子,匆匆浏览了一下内容,抬头问道:“杨秀才以为其中所言如何?”

  杨凌先是在公文之中见到宪宗年间、也就是近二十年前的一份奏贴草稿,又见到不发饷不问案从不露面的黄县丞突然出现,心中已料到几分缘由,眼见他一双深邃的眸子正凝视着自已,意似探询、又似有些急切,那种急切的渴望就象一个希望得到老师夸奖的小孩子。

  杨凌做了六七年保险工作,各种各样的人见得极多,也最擅揣磨他人心理,一见到他目光中不经意间露出的含义,不觉心中一动,一个大胆的念头突然冒了出来:“先是二十年前的奏贴、于是经年不露面的黄县丞,他说什么当年某位大人的草拟的奏折,看贴子中的内容贬斥的却是当时朝中的重臣,莫非......这贴子便是他写的,他便是因此获罪朝廷,一贬再贬,以至沦落到这难鸣驿做一个不入流的小吏?

  一念及此,杨凌一面揣磨着他的来意,一面假意道:“晚辈惭愧,不晓得宪宗皇帝年间这些位朝廷重臣的详细事迹,所以实在无法置评”。

  黄奇胤摇头道:“唉......,都是陈年旧事了,今日无事,我只是和你在这里闲聊一番罢了,出得你口,入得我耳,算不得议论,你便单就这贴子上的内容评价一番罢了”。

  杨凌脑中飞快地转动着,暗暗揣测道:“如果我猜测属实,这位不得意的老大人必然是因这贴子而获罪天子,以至被一贬再贬,他今日来考较我这些东西,莫非是想看看我是否值得他出手相助?也罢,估计自已也再无几日好活,便大着胆子议论一番也无妨,想要他帮忙自然要吹捧一番,但是若没有自已的独特见解,未免又要被他轻视”。

  心中一边估算着,一边又仔细看了看奏贴内容,杨凌道:“既如此,那么学生就大胆狂言了,如果说的不对,还请黄县丞勿要见笑”。

  黄奇胤皮笑肉不笑地道:“无妨无妨,你我也算同僚,但请畅所欲言,无需顾忌”。

  杨凌嗯了一声,说道:“这篇文章开篇是说当时朝廷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请求朝廷精简各部干员、说的可算中肯、提供的建议也算是明智之举,只是......”。

  黄奇胤先是听到他‘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八字评语,不禁眼前一亮,击掌叫好道:“妙呀,精辟!只这八字便将事情一语道尽,杨公子真是了得,只是什么?”。

  杨凌愣了一愣,才恍然大悟:“是了,这朝代还没有这种名词,难怪他听了大为新奇,不过也用不着激动得脸都红了吧?难道是因为找到知音了?”杨凌心中暗笑,继续道:“只是这位大人过于书生之见了”。

  黄奇胤脸上掠过一丝不愉之色,不服气地问道:“何以见得?”

  见了他的表情,杨凌心中更是有谱,于是先捧后压道:“这位大人刚正果毅,不计个人得失,急于拨乱反正、以正朝纲字里行间都看得出来,不过他虽有一腔热血,事情想得却简单了些。”

  他想着后世机构精简越简越多的弊政,慢慢思索着道:“依学生看来,官府各部的官员虽然日趋臃肿,但是这位大人寄望于皇上一声令下,行雷霆手段,便能整肃纲纪、精简机构,那是不现实的。

  大人你想,皇上下了旨,总要有人去做吧?全国上下,一体响应,外使悉数召回,朝廷便失了耳目,官吏不经缓冲余地立即大肆精简,不少事情便不免陷于停顿。“

  他苦笑着指指面前的文书道:“比如学生,一下子让我负责钱粮、税赋、刑讼这么多方面的事情,忙得不可开交,且不说熟悉过程要有许久,没有个经验丰富的前辈指点要多走许多弯路,起码我就要被束缚在这里动弹不得,那么具体的事务还要交待给别人去办,你又如何保证这些人就能尽忠职守呢?”

  黄奇胤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却默默不语地从袖中摸出烟杆儿来抖抖索索地往上装烟丝,显得有些激动。

  杨凌又道:“这些还不算艰难,如同婴儿之初诞,母亲经历过一番巨痛,也就云开月明了。难就难在......全国上下有多少官?这些官之间盘根错节,不知有多少关系,共同支撑着这个庞大国家的运作,一下子要砍去许多的枝丫,要引起多少人的反弹?

  这股力量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一定可怕到极点,要触犯的是全国官员的利益,包括那些正身处要职不会受到裁撤的官员也不免会想,官位多了他的选择余地也就多了,官位少了办起事来就不那么轻松了,自已为官之途便少了许多可行的道路,更何况他那些盘根错节的关系,又怎舍得弃去。

  这建议简直是与举国官员为敌,官位少了,书生们要如何出人头地?那么读书人也得罪了,他们后边那些关系亲密的地主豪绅呢?必然招致激烈反对,乃至国本动摇,皇上纵然采纳了这一建议,也会因为重重困难,和万千官员前仆后继的上折反对而改变主意。这主意虽是为国为民,但行事不得其法,操之过急,却是害国害民了”。

  黄奇胤身在局中,哪里能有杨凌轻轻巧巧从报刊杂志上看到的这不知总结了多少代的施政经验、又结合中外先进制度的机构精简文章所透析的问题所在。

  想想当初自已年轻气盛,眼看官僚腐败,机构庞大臃肿,于是藉着一腔热血向皇上上了条陈,皇上果然采纳,未几便裁撤大批官员,贬斥国师,裁减传奉官员五百余人,并要全国一体施行。

  可是不过半个多月,自已便被贬谪出京诚,被贬斥的李孜省、邓常恩等人又官复原职,自已到处受到排挤,竟然一贬再贬,五年的功夫,从堂堂的御史言官降到了一个小小的县丞。

  新皇登基,李孜省等人被问罪原以为自已可以重见天日,想不到许多被李、邓一党打击的官员官复原职,唯独自已好象已经被遗忘了,托人上过几次书给旧日同僚也不见下文,原来症结竟然在此。

  他自负为国为民,却落得如此下场,愤世嫉俗、一生郁郁寡欢,想不到竟被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一语道破天机,原来他竟已将所有官员都得罪了个遍。

  一想通其中关节,饶是大冷的天儿,黄县丞仍然汗流浃背,他凄然一笑,哀声道:“难道便坐视不管,任由这种情形下去,最后如同国之蛆虫,民之脂膏皆饱奸蠹不成?”

  杨凌叹道:“要想改变也不是不可能,只是......确非一时一日之功,政令不但要统一,而且要连贯,不可因人而废,具体实施起来可由上而下,由点而面,先从京城开始,并且开开始只裁撤一些无关紧要的部门和官员,声势宜小不宜大,行动宜缓不宜急。

  如此下来,穷三五十年功夫才能平稳见效,到那时还要在律法上将官员的定制确定下来,那么才不怕反复,虽然时日久了些,却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不过用个三五十年,求得万世基业,虽然不是一时一人之功劳,却是万世国民受益。”

  杨凌又搬出他的青蛙理论道:“大人可听说过一个寓言么?在锅中倒上水,将一只青蛙放进去,然后在下面点火烧水,水温慢慢加热,因为速度缓慢,所以青蛙是不会觉察的,因此也不会急于反抗跳出锅来。等它悠哉悠哉地到了水热难耐时,想要跳出锅来为时已晚,那时已无力挣扎出来了。

  青蛙会不会因为水热跃出水来学生不知道.主过用之形容世人来,学生却觉得极为形象.国之大政施行,牵一发而动全局,因此太过激烈的改变,都应该谨慎小心,缓缓而行,待成效渐渐有了成果,反对者即便发现,那时大势所趋,也才无力反抗”。

  黄县丞呆呆半晌,沙哑着嗓子呵呵一笑,站起身来深深一躬,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黄某受教了”,说罢转过身去,佝偻着身子,好象一下子又老了二十岁,艰难地向外踱去。

  杨凌慌忙站起来抢上两步拦住他去路,深深一揖道:“黄老,学生只是纸上谈兵、夸夸其谈罢了,不在局中,才有这番言语,真要置身其中,那才是两眼一抹黑,你看我只是这一县的文牍都处理不清,谈什么受教,说起来,学生要真心实意要求教于黄老先生才是”。

  这时他叫黄老而不称官衔,那是真的以学生自居了。黄县丞脸色阴晴不定,瞅了他半晌,杨凌执礼甚恭,双手抱拳,欠身不起。开玩笑,说了这么半天废话,就是想要请个明白人来指点自已一番,岂能这么放他离开?

  

 
烽火连三月 第18章 除夕烽火
 
  黄奇胤一直觉得自已是满腔执忱、报国无门,在这弹丸之地白白浪费了一腔雄心壮志,到今日才觉得自已输的不冤。

  那篇引以为豪的文章虽然让他从此不得志,不过他心中一直有一种文人的傲气,认为自已是被政见不同者打击,虽然官场不得意,但是青史之上必然留下自已的清名,这一世便不枉了,想不到自已的奏疏如果真要施行起来,也是误国误民,所以此时不独心灰意冷,那郁积许久的孤傲之气也一扫而空。

  望着杨凌这个英俊的年轻人,黄奇胤心中暗暗盘算:“原来只道他是本县最年轻的秀才,也不过是八股文章做得精妙罢了,想不到却有这番见地,看来此子也非池中之物呀。

  自已是没有什么成就了,不若尽心佐助于他,将来他若能成就一代名臣,自已便也跟着青史留名,再不济只要他能做个一方大员,自已那早死孩儿留下的幼孙也可有个依附”。

  想至此处,黄奇胤呵呵一笑,上前扶起杨凌,满面春风地道:“杨贤侄勿须客气,师长之说愧不敢当,老黄在这县里呆得都快成了精了,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贤侄尽管开口,老黄是知无不言呐”。

  鸡鸣驿是三等县,较之江南富裕的县份,税粮总数相差甚至300到500倍,税额低得吓人,粗粗一看,似乎必须提高税额,至少这样的县份再也不应该有税粮的积欠。但实际情形是,这里的地方就算一些小地主或自耕家,仍然处于半饥半饱之间,欠税欠粮也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

  因而一个县官在富县征税达到80%,当地百姓的生活仍然不受影响,还称赞其为青天,送万民伞,可是过几年要是倒霉调到这样的穷县,就算他费尽心机强行收上30%的税,在当地百姓口中,他也是贪官、酷吏、刮地三尺的吸血鬼。

  何况大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官员的奉禄计算得出奇的准确,所发的俸银只够官员养活一家老小,至于迎来送往的花费、家丁仆役、轿夫马夫,包括幕僚师爷等人的工资,全是官员自掏腰包,所以百姓缴纳的钱粮,各地方官肯定要挪移一部分进入私囊,县官如此,以下村长里长甲长莫不如此,这样一来便是100%征税,上缴国库的也只有八成。

  因此税赋不足时,各地方官便各显神通,田地数超过吏部掌握的县份便以多补上,先天不足的县份就壮着胆子上报天灾请求减免,既完成了征收税粮的任务,又博得了爱民的好名声。

  鸡鸣驿虽然有大批的人拖欠粮税,不过这些年来又有人开荒垦山,而户部掌握的还是建国初的田亩数,因此收上来的虽然极少,只需用盈余的商税补充一部分便可达到户部要求。

  另外秋上鞑子刚刚来劫掠过,可以将受到的灾害报得更严重一些,以减免些钱粮,由于鸡鸣驿的特殊地位,此地的军事意义远重于县治,因此吏部明知这里年年税赋不足就算往里搭钱考核政绩也是不太严的。

  本来愁得焦头烂额的杨凌经黄奇胤这一指点,不禁霍然开朗,原来收上来的已经少得可怜的30%的税粮在黄县丞的大笔一挥之下,居然只上交一半,看得杨凌咋舌不已。

  其余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在黄县丞的指点之下,杨凌也上手甚快,很快就将政务处理得井井有条,成了闵县令幕后真正控制一县行政的人,只不过他的权力全部来自闵县令,头上顶着这尊泥菩萨,他就是菩萨的代言人,若是没有这尊“菩萨”,便也不会有人听他号令罢了。

  不过有闵县令这位正牌县太爷的支持、黄县丞这位二把手的大力协助,杨凌把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县城治理得井井有条,不消多久,鸡鸣驿的百姓、官兵、驿使们就知道实际操控整个县城运作的人物是藏在闵大人背后的一个十六岁的年轻人,这个人叫杨凌。

  韩幼娘已经不去裁缝铺做工了,不是她不想去,而是老板不敢再用她,开玩笑,她的男人是什么人?现在只是头上差一顶县太爷的帽子罢了。

  那时代在江浙一代的大城市已经有些织染工厂,佣工数百人,不过这些佣工大多也是男性,在这种小地方女子出门作工那是非常少的事情,所以杨凌虽然不愿意让一个才十五岁的女孩子天天闷在家里当住家少妇,也只能入乡随俗,不再要她抛头露面。

  只是这一来韩幼娘天天闷在家里,除了作饭简直无所事事,那时又没电视这些娱乐工具,虽然那时已婚女子大多如此,不过以杨凌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却觉得幼娘如同在家中囚禁一般。

  每日唯有自已回家那一刻她的脸上才会露出欢喜的神色,一边看自已吃饭一边好象有说不完的话儿,随便一点小事都能津津有味儿地讲个半天,原来她在山村中虽然艰苦,至少还能出门,现在却象关在笼中的鸟儿,眼中的神采也越来越黯淡了。

  杨凌看着心痛,加上自已公务实在太忙,干脆给她弄了身男子衣服穿了,带着她去签押房协助自已抄录纂写文案。幸好韩幼娘不同于一般人家的女孩子,她父亲本来是镖局的一个镖头,家境倒还不错,幼年家里是请过教席的,后来镖局失了一笔重镖倒了,这才败落下来。这些抄抄写写的事情自然可以胜任。

  韩幼娘有事可做,又能陪在夫君身边,自然满心欢喜。杨凌‘公私分明’、虽然签押房人人都知道这是杨师爷的内人,他却只说是请来帮忙的,所以薪资照开,只不过他雇佣的私人就要他来发饷了,于是杨凌入乡随俗,该由他截留的自然也是一文不差全揣到腰包里,反正他不要也缴不上去,自会被其他人瓜分了去。

  杨凌因为是县太爷私人聘请,不入品阶,故此月俸只有三石,折合纹银6钱,这钱是要由县太爷私人来出的。县太爷月俸3两七钱,养活一家老少是够了,可是再支付师爷幕僚、家仆轿夫的工资,闵县令如果一点税赋不截,那自已一家就要喝西北风了。

  官场对这种合理的截留称之为火耗,按杨凌的理解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初看小说时看到明朝官员贪污白银六十两,朱元璋就施以剥皮塞草的酷刑,可是官员贪污却是屡禁不止,那些官儿前仆后继一般奔向砍头台,当时颇不理解,如今自已亲自有所体会,他才知道固然真有贪官,但是就算清官有些必要的奉仪也是必须要的。

  好在明朝这些官儿这些年下来自已自然形成了一个规程,哪些属于贪污哪些属于下官必要的孝敬已经在朝纲之外自成一套体系,上下官员自发遵守,有黄老指点,杨凌也拿得安心。

  明天就是大年初一了,或许是由于心情的原因,明明街上还是湿冷的天气,可是走在街上却不象平时那般感觉寒冷。远远近近的已有劈哩叭啦的鞭炮声传来。

  明日县衙是不必上班的,所以一直忙到很晚,杨凌才处理完手头的公文和韩幼娘走出县衙。家家户户已在门口挂起了红红的灯笼,纵然平时不舍得这般奢侈的人家,今天也早早挂起了灯笼,燃起了蜡烛。

  女人不可以走在丈夫前边或者和他并肩而行的,所以韩幼娘还是按照规矩退后半步,杨凌看看今晚夜色已黑,不会引起太多人注意,加上韩幼娘穿得男装,便故意放慢了脚步,趁她不备,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韩幼娘吃了一惊,脸臊得通红,挣了两挣没有挣开,不禁红着脸低声嗔道:“相公,你......”。

  杨凌回过头来温柔地一笑,轻声说:“明天咱们上街采购些年货,今晚咱们去酒馆儿吃些好的,走吧”。说着拉着韩幼娘径奔他头一次去过的那家小酒店。

  杨凌是个念旧的人,去过一次,感觉口味还可以,也就懒得再找一家,想换换胃口时就一直去这家。韩幼娘虽然有些不安,不过知道自家相公一向随和,加上天色已黑,别人也看不见自已脸面,小手儿便任由他握着,温顺地随着他走。

  杨凌再和韩幼娘踏出酒店时,夜色更深了,湛湛夜空中繁星点点,细细絮絮的雪沫儿缓缓飘落下来,让他因为喝了酒而显得微微胀热的面孔十分清爽。

  杨凌神情一振,挽起韩幼娘的手在城中缓缓地游荡,两个人虽然都没有说话,可是相挽的手掌,传到人心里的却是另一种更加触动心弦的感觉。

  城墙垛口上,杨凌抓起一捧积雪,团成了一个雪球,使足了力气,狠狠扬向城外茫茫夜色之中,只是这具躯体太缺乏锻炼,这一使力拉得筋脉有些疼感,脚下被巡城士兵踩得冻结的路面也很滑,几乎将他摔倒,骇得韩幼娘抢上一步,一掌托在他肋下,将他的身子稳稳地托住,又好气又好笑地嗔道:“相公,看你,怎么象个孩子似的,小心摔到了”。

  杨凌回转身来,轻轻捏了捏她结实光滑的脸蛋儿,宠溺地道:“你呀,才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韩幼娘嘟了嘟嘴儿,不服气地挺直了身子,杨凌看着她略带些稚气的面孔和那双温柔的眼睛,心中为这怦然一动,他这时才发觉自已和她越来越亲昵了,已经习惯了她在身边默默地照顾自已,已经习惯了和她做些亲昵的动作,一旦自已魂飞渺渺,到那时岂不让她更为伤心?

  可是如果现在对她冷冷淡淡,杨凌的心又怎么能挡得住她的眼泪攻势?那些关于一旦自已死去,让她好好照顾自已的话实在太过突兀,又无法说得出口,他怔怔地望着韩幼娘,不知该说些什么。

  韩幼娘的脸蛋儿忽然变得越来越烫,在杨凌朗如晨星的眸子注视下,尤其他的嘴里还有淡淡的酒气,韩幼娘显然误会了他的意思,心中不觉又是害怕又是欣喜,慌乱得身子都有些抖了起来。

  就在这时,杨凌忽然看到一束火苗蓬然从韩幼娘两颗又黑又亮的眸子里闪烁起来,韩幼娘此时也惊骇地瞪大了双眼,从杨凌的肩头直望过去,愣愣地注视着远方。

  杨凌霍然回头,城墙东西两头各有一座烽火台,此时东侧的烽火台已经点燃,烈火熊熊,远远的,蜿蜒的城墙延伸到山林深处,还有几点星火闪耀。

  他再向西看去,便在此时,西城墙上的烽火台也轰地一声燃起了熊熊烈火,火势猛烈,紧接着向西更远处的山脊上的烽火台也点燃了,向着更远方传递过去。

  杨凌张大了嘴巴,半晌才猛地扭过来,看向韩幼娘,两双眸子里传递着同一个讯息:“鞑子来了!”

  

 
烽火连三月 第19章 疯子县令
 
  韩幼娘从未见过烽火,但是却已无数次听说过,自然知道点燃烽火台意味着什么。鞑子的凶残和野蛮对她来说,犹如今人之对日本鬼子的观感,那是一群嗜血的野兽。

  杨凌倒是惊讶多于骇然,受到后世太多影视剧的熏陶,在他想来,所谓鞑子都是些粗犷豪猛的蒙古勇士,又好客又豪爽,或许打仗很骁勇,可是怎么说也不是人性尽丧的鬼子兵嘛。

  不过毕竟现在还是敌对的两朝,他不会天真地以为人家万一攻进城来,会对自已手下留情,当下急忙拉起韩幼娘的手向县衙飞奔而去。

  此时城门紧闭,城内的居民也早已因为烽火而纷纷涌出家门。鞑靼小王子伯颜猛可率部袭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大多数时候他们是不敢直接攻击象鸡鸣驿这样的关隘的,对于这种较高大的城池,他们并没有远程携带各种攻城器械的能力,仅仅为了劫掠,鞑子是不会冒着巨大伤亡攻城的。

  但是通常小规模的战事,是不会启用烽火台传讯的,今晚这情形显得有些特别,似乎已经有关隘直接受到了攻击,这些百姓岂能不感到惊慌。

  闵县令做县官做得虽然浑浑噩噩,毕竟是军人出身,一听到鞑子来了的消息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好就急匆匆地从后堂奔了出来。

  此地的驻军只有260人,由两个把总率领,按照明朝的规矩,一旦发生战事,当地的最高行政长官要负责全盘军事行动,军官是没有独立指挥权的,因此现在闵县令又成了战区警备司令。

  闵县令干这个可是老本行,当下一面派探马同最近的几驿站取得联系,打听进一步消息,一面派人快马加鞭赶回府城调兵,周时又着人通知马驿丞,要求所有军驿人员配戴刀枪,随时准备上城支援。

  杨凌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说实话,这些日子以来,他每日代闵县令处理大小事务,闵县令自已形同傀儡一般,杨凌虽然感念闵县令的知遇之恩,但是心底里是瞧不起他的,想不到此时他处理起战事来却是有条不紊。

  闵县令唾沫横飞地指派完毕,这才吁了口气,整了整衣冠,冲后边嚷道:“老子的盔甲、大刀呢,赶快拿来!”

  说罢扭头看了看杨凌和站在他身后的韩幼娘一眼,笑道:“他***,这个年怕是过不好了,这些鞑子赶在除夕前夜来劫掠,想必是今冬的大雪冻死了许多牛羊,他们不捞足了吃的用的是不会离开的。”

  这时两个家仆一个捧了锁子甲、一个扛了把大刀走了出来。因为这是三等县,条件艰苦,闵县令的家小都未带在身边,所以日常就是这几个家仆伺候。

  闵县令也不见外,就在大堂上解下文官袍开始换起衣服来,韩幼娘见了连忙退到侧房去以避嫌疑。闵县令将锁子甲披挂整齐,又将县官的袍子穿在外面,一探手从家仆手中夺过了大刀。

  那刀怕不有四十多斤重,这闵县令单手提刀,手腕一抖,沉重的大刀在手中滴溜溜一通乱转,然后嗵地往地上一墩,砸得青砖地面碎屑横飞,杨凌霍然动容,他虽知道这闵县令是武官出身,倒想不出他居然使得如此沉重的兵器。

  闵县令一身县太爷打扮,一走动起来帽上的乌纱翅儿还晃晃悠悠的,偏偏扛了一柄锋利的大刀,模样不伦不类,他也毫不在意,威风八面地向堂外喝道:“走!跟我上城墙!”

  院子里先后赶到的一堆衙役们乱哄哄地应了一声,一大帮子人前呼后拥地冲了出去。

  杨凌随着走出县衙,衙门口四盏红灯笼在风雪中轻轻地摇曳着,此时雪下得更密了,大片的雪花纷纷扬扬,天地一片茫茫。

  闵县令带了一帮子人佩刀持枪,大步流星地冲向城头,街上到处都是热锅上的蚂蚁般到处乱窜的乡民,他们也来不及理会。

  南城门上,近百名官兵正神情紧张地注视着城下。这道门是正对着南北官道的大门,东西两门临山而建,不适宜战马驰奔,鞑子纵然来攻,也难以调集大队骑兵攻向东西两门,相对来说较为安全,因此只派了各七十名官兵驻守,由一名把总乘马来回巡视。

  南城门的把总站在城头上正向城下观看,见县太爷带人亲自来了,连忙奔过来单膝点地,双手抱拳道:“卑职江彬参见闵大人”。

  闵县令摆手道:“免了免了,江把总,鞑子来了么?”

  江彬启齿一笑,说道:“大人,灯光不及城下,看得不太清楚,不过从鞑子的火把不看,至少不下百人,不过大人尽管放心,有卑职在,他们攻不上来的”。

  杨凌细细打量这名把总,这位江把总相貌极是英俊,看样子也就二十出头,身材健硕,神情剽悍,似乎对鞑子兵毫不在意。

  杨凌不由暗暗点头,以前的印象中,大明的兵都是懦弱无比,要不然大明皇帝亲征,五十万大军也不会被瓦剌太师也先率十万大军打得落花流水、连皇帝都丢了。他还以为大明的官儿一听到鞑子的名字就面如土色呢,想不到这里一位县太爷、一位守城的把总,倒都是勇气可嘉。

  闵大人哈哈大笑,说道:“走走,上去看看”。一行人上了城头,扶着箭垛向城下望去,只见城下黑漆漆的,百余点火把四处流动,一阵阵怪叫声从城下传来。

  城下官道正中一箭地外,聚集了二十多枝火把,映照出几个人影儿来,远远的正向城上喊着什么。闵大人冷笑一声道:“区区百十人便想攻下我鸡鸣驿么?”

  江彬向东遥遥一指道:“大人,方才派出的探马被鞑子射死了一个,逃回来的那个禀报说二里半那个方向厮杀声震天,想必鞑子正在攻打那里”。

  二里半、五里台和巡逻铺,是左右距鸡鸣驿最近的关隘,但要再进一步攻击居庸关,则必须由鸡鸣驿闯入,所以闵大人一听鞑子主攻的是二里半,便知道这次他们又是寒冬难渡,把大明当成了他们的仓库,前来劫掠粮草。

  所以城下的鞑子兵十有八九目的只是堵住城门,以防城内派兵援救二里半驿。闵文建已经两年多不动刀枪,两膀闲得发痒,一见城下鞑子纵马在城墙左右呼喝怪叫,却是喜不自胜,他扭头对江把总道:“江把总,给我准备一匹战马,派四十人随我出城将鞑子击退”。

  江把总也早想出城一战,只是没有上官命令不敢妄动,一听吩咐喜不自胜,连忙向手下喝道:“来人,牵两匹战马来,城上弓箭手预备,刘、李两位哨长率队随大人和我出战!”

  杨凌见他们只领着四十人就敢出城,倒是颇为惊讶,旁边王班头原是闵大人在军队时的亲兵,见了杨凌惊讶的神情,呵呵笑道:“杨师爷想是没有见过闵大人的神勇,大人原是大同总兵官杜大人麾下的千总,武艺超群,当初剿灭山贼的时候,大人只率一哨人马就杀得牛头山百余名山贼落荒而逃,此番定然旗开得胜”。

  两名骑兵、四十名小校出城迎战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鞑靼骑兵?杨凌心中有些不安,不过想想四十斤重的大砍刀被闵县令用的如臂使指,这大刀挥舞起来时又何止一二百斤,那身武艺定然不俗,纵然不敌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城楼下吱呀呀打开了城门,这座小城并无护城河,也没有吊桥,城门楼上二十名弓箭手拉开弓箭,蓄势以待,城下闵大人与江把总率着四十名官兵已冲出城去。

  四十名小校中,有二十名刀盾手、二十名长枪手,成雁翅状左右分开,江彬勒住战马,正要向对面一箭之地的鞑靼人高声喊话,不料闵大人单手控缰,提着大刀在道上徐行片刻,忽然呀地一声大叫:“贼酋犯我边界,速来刀下受死,冲啊!”

  说罢呼地举刀过顶,双脚一磕马蹬,纵马如飞,直奔正前方那十多名斜裹兽皮、背负弓箭的鞑靼人而去。

  江彬看得眼睛都直了,他知道这位闵大人原来是大同总兵杜人国麾下的一名千总,杜总兵人称杜疯子,临阵杀敌从不讲究什么战阵谋略,更不懂得多兵种配合,通常都是敌我双方刚一接触,便立即率军一窝蜂地掩杀进去,混战成一团,手中一杆六十斤重的厚背大砍刀,还真没有几个人能挡得住他,当真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不过两军对战,毕竟不是个人逞英雄便能决定战局胜负的,他虽嗜血好战,亲手杀的鞑靼兵极多,却总是负多胜少,每遇败绩便愤而以刀劈烂盔甲泄愤。想不到这位闵县令同他的总兵大人竟是一样的作派。

  江彬心中发急,若是闵县令有个好歹,他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这时也顾不得手下全是步校,立即挥刀大喝:“跟着大人,给我杀呀!”,这江彬臂力过人,骑术又好,使的是两把三尺长的斩马刀,双手持刀,全凭双腿控马,狂追县太爷闵文建而去。

  四十个小校见状只得跟在马屁股后面一通狂追,夜黑路滑,积雪甚厚,顷刻间什么队形全都不见了踪影,成了一群散兵游勇。

  县太爷倒是骑了一匹好马,一箭地的距离,须臾间便已冲至,他松了缰绳,双手举刀,一阵风儿般径直扑向那群人簇拥在中间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擒贼先擒王’,这位识字不多的县太爷就懂得这个道理。

  火把之下那青年穿着件虎皮袍子,肩上有弓,手中一杆长枪横亘在马鞍桥上。他的使命便是骚扰城内驻军,威吓他们,免得他们出城援救二里半驿的官兵,这个任务可说是轻松已极。

  一到城下,他便吩咐手下人人持了两枝火把,纵马在城下这片旷地中四处奔走,虚张声势以作恫吓,自已立在此处高声喝骂,他事先对此处守军也略知一二,料想城中守军不多,县治又是由文官把持,在此声势下绝不会敢于出城迎战,所以大意了些。

  也合该他倒霉,今天碰上了大同疯子总兵麾下的疯子县令,不但出城迎敌,而且居然单枪匹马冲杀了过来。这位鞑靼将领站处距城门一箭远,闵文建手下的兵出来就是打架的,连火把都未点,他站在这儿根本就不知道官兵已经出了城,闵县令虽在城下大喊了一声,由于他自已也在大声斥骂城上官兵,根本没有听清,还当是大明官兵在城上回骂。

  此时大雪漫天,闵县令骑着黑马,穿着青色县官官袍,与夜色浑然一体,马蹄虽疾,四下都是正在虚张声势的鞑靼骑兵在纵马狂奔,他们更加不会在意,直到闵县令冲至近前,双手擎刀,直杀进人群中来,在十余支火把掩映下他们才辨出这人是大明的人。

  一方是毫无准备,一方是纵马疾驰,直驶得近了,那虎皮袍青年才骇然瞪大了双眼,只见眼前一骑疾来,马上的人身穿大明文官袍,那官袍前襟上一只张开翅膀的黄色小鸟儿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人头上还戴着顶乌纱帽儿,帽翅儿忽闪忽闪上下摇得角度极大,偏就弹性极好,还未折断。

  马上这位文官黑黝黝一张面孔,小小的眼睛瞪得溜圆,满脸的络腮胡子,双手以一种奇怪的姿势高高举在空中。

  马疾如电,一时间十几个鞑靼人根本来不及反应,直到那双姿势古怪的手狠狠地向那虎袍青年劈肩带胯地挥落下来,火把映出半空中一片光亮,他们才发现这位大明文官手中举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大砍刀。

  

 
烽火连三月 第20章 咆哮县丞
 
  四十多斤重的大砍刀借着快马前冲的力道,带起一股飒然的风声,激荡得漫天白雪四下飞舞,马到刀落,那青年已躲避不及,骇然之下双手抓住枪杆儿堪堪抬离马鞍,刀锋已经斜斜劈落。

  一腔鲜血飞溅,头颅不知滚向了何方,这一刀从右颈上劈下,连着少半个身子从左肋划出,半拉肩膀也不见了,剩下无头的身躯在鲜血飞溅中摇晃了两下卟嗵栽到了马下。

  大刀霍霍,运转如轮,在闵县令的手中轻若无物,对方手中的火把就是最明显的目标,一把大刀左挑右撅,连砍带劈,反正前后左右全是敌人,杀得毫无顾忌。

  那些人都是马上英雄,本来应变不会如此之慢,只是他们一见中间的虎袍青年一个照面便被闵文建劈死,竟然惊得呆住了,这惊愕虽只是片刻的功夫,已被闵县令的大刀又砍死了五个人。

  其他的人发一声喊,这才纷纷纵马逃开,同时将火把向闵县令掷来。闵县令挥刀将火把挑开,他杀得性起,兀自哈哈大笑着纵马追着那些人不放。

  江彬在后边看见了急得大喊:“闵大人,快回来!”

  闵文建理也不理,追上前边一道黑影,喝地一声大叫,大刀劈落,只见前边那人突然勒马提缰,马儿前腿高高抬起,希聿聿一声嘶吼,只听“铿”地一声响,闵县令双臂一麻,不由嗔目赞道:“好一把子力气!”

  那名鞑靼将领有苦说不出,那人使的是把连柄儿一体全钢的三股托天叉,论份量不在闵文建的大刀之下,论臂力尤在其上。但闵文建是挥刀直劈,那人是仓促招架,纵然是力气比他大上三分,这一下也震得双手发麻,闵文建的大刀虽然崩缺了一个豁口,他的叉子却已被砍得弯了。

  这人当机立断,立即反手将那砍弯的叉子狠狠向闵文建掷来,一抖马缰,弯着腰顺着官道向前疾驰,同时将背上的弓取了下来。

  闵文建挥刀砸飞了托天叉,欲待再追,斜刺里忽然冲出一匹马来,马上人举枪便刺,亏得地上的火把未熄,闵县令瞥见那人,忙不迭仰身一躲,举刀一磕,将那杆枪磕了出去。

  紧跟着右边一声大喝,一柄长刀呼地劈了过来,闵文建左支右绌,三个人走马灯般战作一团,此时大雪茫茫,全藉地面几支未熄的火把一点微光,所以三人都甚是谨慎,谁也不敢*得太近。

  远远近近的鞑靼骑兵已发现首领遇袭,纷纷呼喝着冲了过来,好在光线太暗,又有两个鞑靼将领同他战成一团,那些鞑靼人不能发挥骑射的特长,否则闵县令纵有一身武艺,也难免要被射成刺猥了。

  此时江彬已纵马奔到面前,手腕一抖,两柄马刀巧妙地挽出两朵刀花,双脚扣紧马蹬半站起身子,双刀如暴雨一般与那持枪的鞑靼人交手十余合,将他逼退了去,然后立即向闵文建大声喊道:“大人,火把一灭,我们就要被困在城外了,快快回城!”

  闵文建怔了一怔,大刀呼地一挥,与那持刀的汉子双刀一交,碰出一溜儿火花,然后一拨马头道:“说的是,我们回城!”

  两个人拨转马头,向回冲杀,四下里十余个鞑靼人各挺刀枪,缠住不放。闵文建可不知道方才冲过来突如其来的一刀,居然把鞑靼小王子伯颜猛可的二儿子旭烈孛齐给杀了,这时眼见四下鞑靼骑兵纷纷冲杀过来,自已两人若被缠住,当真要回不了城了,所以也不再与其缠斗,兵刃稍一碰合,磕开对方攻击绝不恋战,与江彬夺路向回杀去。

  此时刚刚被闵县令一刀磕弯了托天叉,狼狈而逃的那名鞑靼将领也返身追了过来,他恨极了这位大明文官,也不去理会向回逃命的大明官兵,只是远远地盯着闵县令挥舞大刀时忽尔掠过的一抹寒光,张弓搭箭寻找着机会。

  刚刚跑了一半的四十名士兵一见县太爷和把总杀了回来,立即掉转身向城门冲去。四下里鞑靼骑兵穷追不舍,只苦了那些刀盾手,此刻毫无队形可言,又没有长枪手配合,在鞑靼人的铁骑下根本撑不过两个回合,片刻功夫被追上来的鞑靼骑兵刺死了七八个。

  好在离城不远,这时已冲入城头弓箭手的射程之内,城上的弓箭手看见持着火把的鞑靼骑兵疾拥上来,立即乱箭疾射,逼退了他们。

  鞑子见状,纷纷驻马挂好兵器,取下背负的弓箭追射。前方一团黑暗,也看不清人影,完全发挥不出他们的箭技水准,饶是如此,仍然有十来个士兵中了乱箭,其中伤势轻些的背上插着利箭,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抢进了城门。

  闵县令刚刚纵马闪进城门,那名鞑靼军官见机会稍纵即逝,马上一松箭弦,一支羽箭“嗖”地一声射了出来,闵县令穿的是锁子甲,不怕刀斧砍劈,但是锁扣之间的缝隙却无法阻挡箭簇的射入,闵县令只觉得背心一震,后脊上火辣辣的一阵疼痛,那只利箭已射在肩胛骨下的位置。

  这一箭力道极狠,锁子甲锁扣细密,三角形箭头后端被锁扣卡了一下,还是射了进去,要不是挡了这一下,这一箭怕是要直透心脏。

  闵县令连忙俯低身子,纵马驰进城门,后边江彬舞着双刀,一阵风儿般卷了进来,剩下的士兵纷纷拥进城来,城门轰地一声又被关上了。

  杨凌等人纷纷从城头上下来,闵县令跳下马来兀自哈哈大笑道:“痛快!痛快!他***,这要是有一支骑兵,老子就把这帮鞑子全都砍了”。

  杨凌看他背上插着一只雕翎箭,却浑不在乎,直看得眉头直跳,连忙唤道:“大夫,快找大夫,大人中箭了”。

  闵大人摆手笑道:“这点儿小伤,没什么打紧”,他说着向前走了两步,忽地脑袋一阵晕眩,膝盖一软,差点儿一头栽在地上,亏得江彬身手敏捷,跨上一步一把搀住了他。

  闵大人晃了晃脑袋,骂道:“该死的鞑子狗,箭上......淬了毒!”一语说罢,竟尔晕厥过去。这一下众人都慌了手脚,连忙七手八脚把他抬上城头越楼,俯趴在榻上。

  江彬抓起桌上一盏大型菜油灯,撕开闵县令的上衣,却见箭头卡在锁子甲扣缝内,也不敢胡乱拔出,立即吼道:“大夫呢?快去找大夫!”

  旁边有人又赶紧手忙脚乱地抢了出去,下边几位哨长派人把受了箭伤、刀伤的几个士兵也都扶进了越楼,安置在一层中。不一会儿郎中背着药箱被带了进来,他锯断了闵县令身上的箭杆儿,褪下他的盔甲,只见中箭处肿起鹅蛋大一个疙瘩,颜色乌黑油亮,已渗出一些腥臭的血液。

  江彬神色紧张地道:“大人怎么样?可有生命危险?”

  那郎中两鬓斑白,在军中奔波半生,经常处理各种创伤,虽然面前是县太爷,倒也没有太过慌张,他从匣中抽出一柄银刀,划开那隆肿的创处,立时乌黑色的血液流了出来,闵县令趴在那儿毫无所觉。

  郎中用棉花浸去血迹,放到鼻端嗅了嗅,吁了口气道:“还好,这是狼齿草的毒,毒性并不猛烈,大人战场厮杀,毒行加速,这才昏迷过去,待小的将毒血放尽,再开几服药,将养个三五日便能恢复了”。

  旁边众人听了这才松了口气。就在这时外边忽地又涌进一群人来,杨凌回头望去,只见黄县丞阴沉着脸走在最前边,王主簿、典史刘大人、冯巡检、以及迟到的洪班头带着一大帮子人急匆匆地跟在身后,他忙迎了上去道:“黄老,您来了”。

  黄县丞板着脸嗯了一声,他在城下就听说闵县令中了毒箭,此时冷冷地瞥了一眼,问道:“闵大人怎样了?”。

  杨凌连忙将事情匆匆叙述一遍,黄县丞听罢恨恨地一拍桌子,怒道:“混蛋!蠢驴!简直是疯子!”

  杨凌窒了一窒,不知他是在骂自已,还是在骂闵县令,虽然黄县丞的品秩只比闵县令低一级,当年的资历又在他之上,但这般公然辱骂上官,那也太过逾礼了。

  黄县丞额头青筋乱跳,他是真的愤怒了,平时他对县治不闻不问,纯粹出于个人意气。但是现在是外虏侵袭,一旦城破那是全城近万条生命啊,包括他一家老人,恐怕都难以活命,他如何不怒?

  黄县丞胡须翘着,手指乱点,大声喝斥道:“你们也不劝劝大人,还陪着他胡闹。现在城中乱成什么样子了?战事未决,已有大批百姓在北门骚乱,要不是我和冯巡检及时赶到,驱散了他们,现在全城百姓已经跑了一半!

  城防上也没有什么布置,要不是鞑子来得匆忙没有准备,岂不轻而易举攻上城来了?    身为一县父母官,不能统筹全局,有勇无谋、徒逞匹夫之勇!真是岂有此理......”。

  现在闵县令晕迷不醒,在场众人官职最高的就是江彬江把总,也是七品官。但那时武官地位太低,品级虽相同,地位却比县太爷低了好几级、权力更是不可同日而语,所以他站在这位老县丞面前也是底气不足,一时城门越楼中虽然拥挤了数十人,却是雅雀无声,任由这只常年不发威的老猫儿大声咆哮着......

  

 
烽火连三月 第21章 简单爱情
 
  黄县丞指桑骂槐地一通臭骂,杨凌却不以为然:文官就是胆子小,难道都任由鞑子前来骚扰,只能闭关守城,那外族不是更嚣张了?

  他状似恭谨地听着,一双眼睛四下乱扫,只见王主簿、刘典史他们唯唯喏喏、肃手而立,唯有那位江把总鬼头鬼脑的,就象正被老师训斥的不良学生,一双眼睛也滴溜溜地乱转,和自已四目一对,彼此会心地一笑。

  杨凌的目光从站在门口的几个哨长身上掠过,忽地眼中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只见韩幼娘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贴着墙边站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正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已。

  发现杨凌注意到了她的存在,韩幼娘下意识地吐了吐舌头,悄悄地往墙边*了*。杨凌心中发急,这城上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开战,到时流矢横飞,她还是个十多岁的小姑娘,万一伤着了怎么办?

  杨凌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向门口努了努嘴,韩幼娘咬着嘴唇,扑闪着双眼,明明看到了他的动作,却故作不知地将眼光飘向一旁。

  杨凌皱了皱眉,盯着她不放,韩幼娘的脸色渐渐不自在起来,目光逡巡着,最后还是迎上了杨凌的目光。杨凌挑了挑眉,然后眯起眼,目光在她脸上一转,然后狠狠挖了挖下边,威胁的意味自在其中。

  韩幼娘的脸蛋儿腾地红了起来,自那日杨凌打了她小屁股一巴掌以后,似乎尝到了甜头,以后只要她有不听话的时候,杨氏家法就是打屁股,这时看了杨凌生动的眼神,她自然知道夫君的意思。

  黄老夫子正骂得唾沫横飞,忽然发现杨凌跟抽筋儿似的,不觉怔道:“杨师爷,你可有什么话说?”

  杨凌吓了一跳,连忙道:“啊?没有,没有,黄老说的是,学生恭聆教诲”。

  黄县丞满意地点点头,这才发现自已借题发挥骂了半天,也未说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来,他舔了舔嘴唇,开始整理思路。

  杨凌又向韩幼娘看了一眼,见她嘴唇抿成了一线,一双迷人的大眼睛弯成了月牙儿状,不由有点儿泄气:“我真的有点太宠这小妮子了,原来对我可是俯首贴耳、唯命是从呐,现在倒好,不但不听我的话,居然还看我的笑话”。

  黄县丞踱了两步,站定身子道:“诸位,小王子近年来虽对我边境袭扰不断,但从未攻击军事要隘,此次烽火燃起,伯颜猛可必有大队人马来袭,今夜须严加戒备,待天亮了解敌情后再做策划。

  他提高嗓门又道:“现在敌踪初现,城中百姓已自乱了马脚,冯巡检,你立即率人在城中巡逻,严禁百姓上街行走,凡有趁火打劫偷盗抢劫者、散布谣言惑我军心者,就地斩首,务必保证城内不乱!”

  冯巡检吃惊地道:“这......大人,未经三司审判、圣上御笔勾抹,岂可胡乱杀人?”

  黄县丞冷笑一声道:“战事爆发时,地方官员有决断之权,勿需报呈刑部,连这个你也不知道么?”

  冯巡检脸上一红,连忙拱手道:“是,下官遵命!”转过身带了一众属下急匆匆去了。

  黄县丞又道:“洪班头,你带人速去驿马署仓库,通知他们将滚木擂石、桐油石灰送往四城”。

  洪班头恭应一声。黄县丞又对刘典史道:“刘大人,麻烦你将大牢的狱卒抽调一部分出来,然后通知各街各路保长、里长,抽选民壮,在东、西、南三城城门内抢挖陷马坑、布设拒马桩,战事一旦吃紧,这些民壮还可上城助战。”

  他又对王主簿道:“王大人,你坐守县衙,呈报军情,还要负责安排兵丁的一日三餐”。

  杨凌听了黄县丞的安排,这才心悦诚服。他方才见闵大人英勇无畏,自已一腔热血也不禁被激发了出来,只觉得同鞑子轰轰烈烈地大战一场,才不枉为男人。

  此时冷静下来,听了黄县丞的安排,他才想到无论攻守,首先要有一个安定的后方,若是任由城中百姓聚在街头、以讹传讹、扰乱军心,小道消息满天飞,恐惧就会象瘟疫一样传播开来,到时百姓炸了窝可就安抚不住了。

  而且城中现在才二百多名官兵,种种准备若不现在就开始筹划,事到临头恐怕就来不及了,自已原来也就是下下指标,搞搞策划,哪懂得这些东西,差点儿坏了大事。

  文官走得七七八八,江把总看看只剩下自已手下一群大兵,于是摸了摸鼻子笑道:“黄大人,鞑子还在城下骚扰,本官带人去城头巡视,告辞了”。

  黄县丞拱了拱手,目送他们离开,长长叹息一声,在桌边坐下,对杨凌道:“杨贤侄,你是不是觉得老夫此番大动干戈,有些胆怯畏战了?”

  杨凌上前端起茶来给他斟了一杯,恭敬地道:“黄老,学生年少气盛,一见闵大人勇武过人,头脑一热便也跟着冲上城头。

  细想想,还是黄老安排的妥当,闵大人现在是一县的父母官,理应通盘考虑,顾全大局,若是只图一时痛快,未免得不偿失,学生未尽劝诫之责,此刻想来,实在汗颜得很。”

  黄奇胤苦笑道:“你莫看城外鞑子不多,他们这次直攻军事要塞,胃口大得很呐。好男儿建功立业、守卫疆土,这是绝好的机会,你还年轻,该多多磨练才是”。

  杨凌瞥见韩幼娘正蹑手蹑脚地逃出越楼,连忙应道:“是,不劳黄老吩咐,学生责无旁贷。黄老歇息一下,学生去外面看看布防”。

  黄奇胤捻着胡须欣慰地点点头,杨凌匆匆出来,只见一道娇小的人影儿匆匆隐入楼角阴影之中,不由为之失笑。

  此时雪仍未止,这里是全城最高处,前方两道山峰间的山风由此灌入,风急雪密。杨凌慢慢踱到时角楼下,深深吸了口气,眯起眼睛仰望着天空,任凭寒风夹着雪花扑打在脸上,半天不作一声,凛冽的山风吹得他的袍子抖动不已。

  城下鞑靼人已停止纵马骚扰,远远的在地上燃起了五堆巨大的遘火。杨凌眼皮子跳了跳,区区百十人是无法攻下鸡鸣驿的,他们冒着风雪候在城下,莫非后续还有大军来袭?

  墙角阴影里一双发亮的眸子望着杨凌,风雪扑打在他修长、单薄的身子上,韩幼娘终于忍不住走了出来,心疼地拉了拉他的衣袖,象犯了错的孩子似的低声道:“相公......”。

  杨凌叹息一声,低下头来望着韩幼娘澈亮如水的眸子,如同掬起一捧泉水般温柔地捧起她稚嫩的脸蛋儿,怜惜地道:“幼娘,你会武艺,一个人脱身方便,如果城真的破了,你就趁乱逃出去,逃回杨家坪......不!逃回娘家去吧”。

  韩幼娘失声道:“相公,你在说什么呀?不管有什么事,我当然是和你在一起,我怎么可以丢下夫君一个人逃命?”

  杨凌笑了笑,有些感伤和不舍,直到此刻他才发觉,尽管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没有卿卿我我的浪漫,但是不知不觉间这个乖巧可爱的女孩儿已深深住进了他的心里。

  他喜欢这个女孩儿,又不敢接受她的情意,有时会忍不住和她亲昵,有时又刻意地拉开和她的距离,种种矛盾皆因他知道自已的生命何等短暂,所以宁愿维持既有的情形。

  借尸还魂、逆天改命,原本就没有那么容易,除夕前夜的烽火,使他认定,自已多灾多难的转世生涯又要开始了。

  他喟着一叹,手指轻柔地抚过韩幼娘清纯稚美的脸蛋儿,她的脸颊凉如冰、滑如玉,杨凌的眼底悄然跃上一抹温柔,他忽然克制不住地将韩幼娘紧紧地搂在怀里,仿佛要将她揉碎一般,喃喃地道:“何其有幸,我能与你结下这段缘......也好,如果让我受尽两年煎熬,那时候心里一定更痛。幼娘,答应我,如果城不可守,你一定要逃出去,找个好人家嫁了,不要让我在九泉之下还牵挂着你”。

  他误以为大限将至,忍不住真情流露。韩幼娘却会错了意,只道夫君决心与全城百姓共存亡,纵然城破也决不逃走,但是还担心着自已孤苦无依无人照顾,心爱的男人在她心中陡然升格为令人敬重的英雄。

  她热泪盈眶地抱住杨凌,贴在他怀中道:“相公,你放心协助大人守城便是,幼娘是你的女人,无论你到哪里,幼娘都会跟着你,如果相公不在了......”,她哽咽着道:“那么幼娘也追随你于九泉之下,决不偷生!”

  杨凌听了心中发急,推开她怒道:“该死的,你懂什么?陪着我死有什么用?我只想要你活着,你怎么这么愚......”。

  角楼上悬挂的灯笼,照见韩幼娘满脸泪珠儿,杨凌忍不住心中一痛,喝斥的话再也说不出来。

  韩幼娘眼泪汪汪地抬起头,稚气、认真地道:“幼娘懂得,幼娘知道夫君疼我、怜我,可是夫君知不知道,幼娘此生已与夫君同心一体,若是夫君不在,幼娘生而何欢?”

  杨凌的心儿突地一颤,微红的灯光下,他忽然发现,这个娇小清纯的女孩,眉宇之间已然带着种成熟女人魅惑的风情,是否天下的红颜,都会有过这种发自内心的似稚嫩、似成熟的韵致?

  “幼娘,幼娘呀......”,杨凌感动地叹息,重又将她拥在怀中,额头抵上了她的刘海儿。角楼上红灯摇曳,光影迷离,心与心的拥抱,在两人周围屏蔽出一块只属于彼此的小世界。狂风、飞雪,一下子遥远无比,浓浓的亲昵气氛,让他们的心安恬而静谧。

  “在这世上,只怕再也没有一个女人能象她一样让自已心动了”,杨凌不由自主地想。

  韩幼娘紧紧拥抱着这个疼她爱她的男人:“上天赐给我一个最好的夫君”,她满足地想,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飞雪,很快给两个相拥的人儿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盛装。

 
烽火连三月 第22章 拂晓之战
 
  “呜~~”,杨凌在激越的号角声中惊醒,一个激灵跳了起来。因为有韩幼娘跟在身边,不便和黄县丞他们住在越楼的大通铺里,杨凌便睡在东、北城门间的玉皇阁内。

  韩幼娘揉了揉眼睛,也惊醒过来,杨凌一跃下地,边跑边叫道:“鞑子攻城了,你老实呆在这儿,我去看看”。

  到处是喊杀之声,士兵们在城墙上来回奔跑着,不断挥刀斩断城下抛上的钩索、用利箭向城下还击。城墙内每隔十步左右放着一架绞车,系着细铁索,中间是一根直径一尺,长约一丈的圆木,圆木上露出密密林林长约五寸的铁钉,有点象根巨型的狼牙棒。

  两名官兵躲在城垛下只需抬起木棒向城下一抛,就听到一片惨呼之声,然后两端摇起绞轮,又将那根“狼牙棒”绞了回来。

  这种守城工具,虽然有些笨重和耽误功夫,但是两端同时还有几名弓箭手协助,足以弥补缺陷,杀伤力倒也不小。

  他匆匆跑到墙垛前,刚刚扶住墙垛,一枝利箭就嗖地一声贴着他的脸颊飞了过去,“笃”地一声射在玉皇庙的门楣上,箭尾嗡嗡直颤,把杨凌惊出一身冷汗。

  杨凌定了定神,躲在墙垛后斜着向下一瞅,不由得大吃一惊,怎么突然出现这么多敌人

  ?只见城下到处都是鞑子兵,城墙高达数丈,他们用勾索、勾梯掷上城墙,悍不畏死地向上攀爬,后边有大批的弓箭手纵马来回奔走着向上射箭,掩护他们攻城,城上的弓箭手也不断发箭还击,但是敌众我寡,虽有地利之便,仍被压制得抬不起头来。

  杨凌猫着腰儿急急奔向南城门,堪堪冲上城楼,只听轰然一声巨响,地皮乱颤,硝烟四起,把杨凌吓了一跳,向城下一看,只见地上炸开一个大坑,倒着十多个人,一匹被炸断了腿的马儿倒在血泊中犹在不断悲鸣。

  杨凌暗暗咋舌,看不出这时的火炮也这等厉害,这时代就有了爆炸弹了么?他还以为这时的炮弹都是些实心铁球呢。

  不过这炮放上一发那烟实在浓得可以,杨凌刚刚奔跑过来,呼吸急促。被火药呛得咳嗽不已,硝烟慢慢散尽,现出城楼掩体后的黄县丞,他向杨凌急着招手道:“贤侄,快快过来,小心不要被流矢伤了”。

  杨凌哈着腰跑过去,只见城楼前方架着三门大炮,正对着城下,几名操炮手正在紧张地装弹、填药,左边一门大炮的引线这时已“哧哧”地引燃,几名操炮手纷纷捂住耳朵闭上眼,只听轰地一声巨响,大炮的位置顿时硝烟弥漫,一个人影儿都看不清了。

  杨凌被熏得眼睛都红了,待眼前浓烟慢慢散去,只见城楼前那尊下边安有支架的大炮后座出一丈多远,这还是炮身上有铁锚固定,否则还不知这大炮要蹦到哪儿去,几个炮手正在将大炮推回原位。

  由于城下鞑子四散游走,避开了正前方,这一炮虽然声势地动山摇,却只炸死一人,炸伤几人,颇有种大炮打蚊子的感觉。

  杨凌大声问道:“黄大人,鞑子怎么突然来了这么多?江把总呢?”

  黄县丞指着侧前方大声道:“二里半驿失陷,鞑子增兵了,江把总正在前面督战,城上只有一百多名士兵,顾此失彼呀,你快去驿丞署,要驿署的人上来守城”。

  “好!”杨凌答应一声,转身向城下跑,这时刘典史领了二百多名民壮涌上城来,被一名哨长指挥着分散到城墙各处,这些民壮只是普通的百姓,全未受过军事训练,慌慌张张的,听了士兵的解说,也不管城下有没有敌人,抓起擂石就往下抛掷,气得那些士兵直跺脚。

  这些人也不懂得自我保护, 一名冒出头去的民壮被一箭射中了胸口,刚刚跑过来的韩幼娘一把架住了他,其他的民壮见了顿时吓得畏手畏尾,虽有官兵大声呵斥,却死活不肯露头了。

  此时街上空空荡荡,百姓们在衙役们的呵斥下果然都呆在家中不敢四处乱跑,刚刚跑到十字路口,杨凌就见马驿丞领着十多个驿使,赶着三辆马车正急匆匆地迎面而来,杨凌忙站住脚步,高声道:“马大人,城下鞑子分散攻城,守军人手不够,黄县丞请你派所有驿使上城助守”。

  马驿丞跳下马来说道:“哪里还有人手,东门西门也有大批鞑子攻城,他们攻城器械不足,便四处分散攀爬城墙,我的人已经全派出去了,就剩下这些,正给江大人送炮”。

  杨凌一听还有大炮,不由心中一喜,不过想想方才那铁家伙的效果,又有些失望,他顿足道:“现在鞑子四面开花,主要是守城军士照应不过来,恐怕大炮用处不大”。

  马驿丞指挥两辆马车分别驶向东西两门,自已带了一辆马车继续前行,说道:“贤侄错了,这不是大将军炮,这炮是“击贼神机石榴炮”、 “威远石炮” “万人敌荔枝炮”,用来守城最是灵便”。

  杨凌听得莫名其妙,马驿丞见他不懂,边城头赶边跟他解说了一番。敢情马驿丞所说的炮其实就是炸弹,“击贼神机石榴炮”有点类似现代的手榴弹。用生铁铸造,形状像成熟的大石榴。

  “威远石炮”是用石头凿成的,内装火药,每枚石弹内还掺杂了100颗小石子,爆炸开来杀伤力极大。“万人敌荔枝炮”体积最大,陶泥罐内装填火药,还有碎石、碎铁片、铁蒺藜,爆炸开来弹片飞及数百步,伤敌甚众。

  杨凌闻言大喜,记得看《火烧圆明园》时,大清跟八国联军打仗,那是用人海战术大刀长矛的跟鬼子拼呐,想不到明朝的火器居然这么发达,有了这种东西就算自已一介书生,要一个人守一片城墙也易如反掌,不禁喜得摩拳擦掌。

  这批炸弹的运到果然产生了极大的效果,使用冷兵器的鞑靼骑兵虽然悍不畏死,可是根本无法同炸药相对抗,随着到处发出的爆炸声,城下死伤无数,攻城暂时停止了。

  城头上死伤的明军士兵有四十多人,加上不知自我保护的民壮,共约百人,军中和临时征调来的民间郎中忙着到处治伤。

  江把总亲手斩杀了几名鞑靼兵,杀得性起,提着两把血淋淋的斩马刀大声痛骂民壮愚蠢,不时在他们的屁股上踢上一脚,喝斥士兵教他们如何作战。黄县丞和刘典史等人跑去东西两城巡视,察看伤亡情况。

  杨凌攀着城头,看到鞑靼人退到了三箭地外,正在酝酿着下一轮的攻击,东西两城外的鞑靼兵也开始向那里集结,看人数足有三千多人。韩幼娘从熟识的衙役那里要来一根哨棒,站在他身边小心地看护着,虽然身材娇小,倒自有一股飒爽英姿。

  杨凌看到城外还有这么多敌军,哪怕是纯拼消耗,剩下的守军能不能守住第二轮攻击也殊未可知,况且最厉害的守城利器,那些炸弹只剩下不足二十枚,不觉有些忧心忡忡。

  但是现在明军给他的感觉已经大出意料了,他没想到明朝时军事科技已经这般发达,在他印象中明朝一直是孱弱不堪一击,皇帝不务正业、宦官为祸天下,其他的一概不知。

  不过以一个对清宫戏更熟悉的普通人来说,他也只能知道这么多了,要不是他知道当今太子叫朱厚照,又恰巧看过《游龙戏凤》这部电影,他根本不知道如今弘治皇帝之后是谁当皇帝,更遑论对明朝更多的了解了。

  由于明史是清朝人修的,其中隐情不言而喻,由此衍生的什么戏说、演义,当然更加不足采信。一本《扬州十日记》,一本《嘉定屠城记略》,竟在中国本土湮灭二百多年,二百多年后才从日本找出来,由此可见清朝时的文字狱之彻底。

  其实那时明朝距资本主义已不遥远。铁产量是整个欧洲的总和,全世界三分之一的白银因为贸易流向中国,工业产量占全世界的60%以上,而所谓的乾隆盛世时,产量只占全世界的6%。

  难怪明朝传教士利玛窦《中国札记》这样记载中国:“这里物质生产极大丰富,无所不有,糖比欧洲白,布比欧洲精美……人们衣饰华美,风度翩翩,百姓精神愉快,彬彬有礼,谈吐文雅。”而乾隆时来访的英国特使马戛尔尼则说:“遍地都是惊人的贫困……很多人没有衣服穿……军队象叫花子一样破破烂烂的”。

  明朝时的中国,有些象后世的日本,自已能发明的就自已发明,发明不了的就花大价钱买来外国货后研究仿造,那时京城的“神机营”,每一营5000人,用霹雳炮3600杆、大连珠炮200杆、手把铳400杆,这是何等现代化的装备啊!

  然而,经济、文化上的先进,和政治、军事上腐败的不可调和,让一种更为落后的文化入主了相对文明的中国,时光奇迹般地倒流了,科学家绝迹了,先进的火器被埋葬了。

  火枪被斥为“奇技淫巧”予以废除,“雅克萨战争”中,清军缴获的扳机击发式火绳枪,康熙仅留下二支自己把玩,命令清军禁止使用此种新式火枪,理由是“不得中断前人所授的弓箭长矛”。到鸦片战争时,手持大刀长矛的清兵对火器已经彻底陌生了,居然视之为邪物,以为用狗血就可以破之。

  这些事,杨凌自然不甚了解,只是看到明军所用的武器太出自已意料,想起后来八旗军横扫中国,一时想不通其中的原由而已。

  王主簿和乡里德高年昭的老者,率领着人上城送饭了,“鸿雁楼”的老板特意杀了一头大肥猪犒赏将士,韩幼娘过去取了两碗米饭,一碗肥猪肉炖菜,唤道:“相公,吃饭吧”。

  杨凌这才从怔想中醒来,连忙从韩幼娘手中接过饭菜,搁在积满白雪的城墙上,两个人就站在墙边吃起饭来。杨凌也真的饿坏了,扒拉进大半碗饭,才发现韩幼娘小口地吃着饭菜,笑眯眯地看着自已,不禁奇怪地问道:“看我做什么?”

  韩幼娘抿嘴儿一笑,柔声道:“我看相公吃得香,心里开心”。

  杨凌眼睛有点湿,他见韩幼娘又和自已抢着吃菜,把肉剩在碗里,天气冷,都快凝油了,忙挟了两块儿放在她碗里命令道:“快些把肉都吃了,相公不喜欢吃肥猪肉的,知道吗?”

  韩幼娘甜甜地答应一声,用筷子把肉挟断,瘦的送到杨凌碗里,自已扒着饭,眼睛从碗沿上露出来,扑闪扑闪地看着他,杨凌无奈地笑笑,好顺从地把肉扒拉到嘴里大口地咀嚼起来,韩幼娘看他吃得蛮香,一双大眼又满意地弯成了月牙儿。

  吃完了饭韩幼娘乖巧地抢过碗要送回去,杨凌看见她嘴角沾着一粒饭粒,不禁好笑地伸出手指在她唇边刮了一下,韩幼娘一怔,看到他手指上粘下一粒饭,不禁有些不好意思。再见杨凌不把饭弹掉,却把那粒米饭送进了嘴里,顿时俏脸酡红一片。

  她急忙左右看了一眼,发觉没有人注意夫君这近乎调笑的亲昵举动,因为紧张而端起的肩膀这才放心地塌下来,见相公仍含笑望着自已,她不禁羞怩地白了他一眼,急忙端起碗转身逃开了。

  杨凌看到她虽也穿着男袍,但是腰身仍透着纤细,款款摆动间有种动人的韵致,不觉心中一荡,想到有朝一日她把对自已的温柔和爱给予另一个男人的可能,心中忽然充满了嫉妒:“现在风气如此,幼娘一定不会改嫁吧?那我是不是可以......”

  他忽地转过身,抓起一捧洁白的积雪摩擦着脸颊:“天杀的,你原来怎么想来着?如果感情投入太多,岂不叫她更加痛不欲生?你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能让她爱上别人?”

  “爱上别人?”这念头一跳出来,他发觉比对她得而复失更加叫人难以忍受。爱的天平,开始在自私和“伟大”之间摇摆不定起来,脸上,雪融如泪。

  “呜~~~”,牛角号声不合事宜地吹响了,杨凌恨恨地抹了一把脸上的雪水,弯腰抱起了一块二十多斤重的擂石。

  

 
烽火连三月 第23章 壮士解腕
 
  听到号角声士兵们纷纷冲上城头,紧张地向城下望去。鞑靼骑兵没有象方才一样一窝蜂似地四散攻城,密密麻麻的敌军丛中,出现了十余架简陋的攻城战梯,看来是临时从山上砍伐下来制成的。

  鸡鸣驿的城墙不算极高,搭上梯子,再有鞑靼兵神乎其神的箭术掩护,以城中这点人手只消有一点被攻破,那便大势去矣。

  江彬手握双刀,杀气腾腾地道:“把大将军给我架起来,轰他们的梯子!”立时跑过去几名士兵和民壮,帮着炮手紧张地调整起大炮的位置来。

  远方竖起一台怪模怪样的东西,四面以木头交叉架起,高约五丈,最上面是一个平台,下边是一个更大的四方形平台,侧面露出两排木轱辘,前边悬挂着整张的牛皮,看不清里面,但是看那怪东西晃晃悠悠地自已向前走,便可猜出鞑子兵是藏在牛皮罩子后面推着木台前行。密密麻麻的鞑靼兵跟在后边开始向前移动,从城上看过去,就象一片乌云掩着雪地压了过来。

  太阳已高高升起,到处闪耀着却是一片怵目的刀枪的寒光。江彬举刀指着那个井字形支架大叫道:“快,把那辆攻城战车给我炸掉”。

  鞑子越来越近,趴在前方张弓搭箭的士兵忽地叫道:“大人,前边是咱们的百姓,鞑子......鞑子抓了咱们的百姓站在前边”。

  “嗯?”江彬一听连忙冲到前边,按着墙垛向下望去,此时鞑子走得愈发近了,可以看清站在最前边二三十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全是中原人的服饰,这一下江彬也傻了。

  打?那可都是大明的子民哪,谁敢承担这屠杀乡亲的罪名。不打?如果任由鞑子兵冲到近前来,他们同样活不了命,整个鸡鸣驿也要失陷。

  江彬眼珠一转,恶狠狠地骂道:“给我打,那是鞑子的诡计,全是鞑子装扮的,给我狠狠地打”。

  大炮的炮口已对准了那架攻城战车,看着炮手将火把凑近引线,江彬的颊肉也不禁抽搐了一下。这时一个民壮忽然大叫起来:“不能打、不能打啊,那是咱们的乡亲,我认得,左边那个是我老舅啊,这都是城边耙拉岭上的老乡啊”。

  火捻儿“哧哧”地燃烧着,刘巡检手疾眼快,猛地拔出刀来“铿”地一刀斩在火炮上,将药捻儿斩断,惊得面色发白的黄县丞、王主簿他们都不由长吁了口气。

  江彬急得跳脚,额上青筋直冒地道:“我说诸位老大人,如果被战车*近城头,凭我们这些人根本无法守城呀,这时使不得妇人之仁啊”。

  黄县丞道:“不行,我们身为父母官,岂可伤害自已的百姓?挑箭术好的直接射杀鞑子兵,阻止他们*近”,旁边几名文官都连连点头。

  下令不分敌我一通轰炸?县志上怕是要从此记下他们的污名,千秋万代都要受人唾骂了,他们岂肯承受这样的罪名?况且若是为御使言官知道,弹劾于朝堂之上,就算今日逃过鞑靼人的屠刀,恐怕皇上也会降罪的。

  几名弓箭手吱呀呀拉开了弓箭,箭矢横飞。但是已进入射击距离的战车前边蒙着牛皮,这种没有硝制过的牛皮又韧又硬,弓箭根本射不透,大队的鞑子兵躲在攻城战车后边缓缓*近,全不在乎。

  江彬急了,大喝道:“此地由我指挥,炮手,给我打,把战车给我轰倒!”

  黄县丞嗔目厉喝道:“谁敢?大明的兵屠杀大明的子民,岂有此理!我是本县县丞,闵大人不在,本县大小官员、包括驻军统由本官管辖,谁敢违抗命令?”炮手们面面相觑,不知该听谁的命令。

  几枝弓箭射在牛皮上,只是让牛皮震荡了几下,顶多有一两枝箭倒勾在牛皮上,毫无威慑力,一名鞑靼骑兵单手提枪跃到战车前用汉话大叫道:“前边都是你们大明的人,谁敢射箭?你们给我看清楚了!”

  那人拨马返身,一猫腰从一名妇人手中抢过一个包裹提在手中,纵马奔回来,那妇人哭叫着在后边追赶,冷不防一枝利箭飞来,正中她的背心,那妇人摇晃两下仆倒在地上。

  城上一片肃然,眼睁睁看着那妇人仆倒在地,却无法救援。那身形彪悍的鞑子持枪到了城下,将手中包裹向空中一扬,右手锋利的枪尖一下子将它刺穿,高高挑在空中,得意洋洋地叫道:“我们知道城中守军不多,速速开城投降,还可留得一命,否则全城屠绝,就是这样的小孩子也决不放过!”

  城头上的人这才晓得他手中挑着的包袱竟是一个婴儿,众人都目眦欲裂,便是那几个持弓的箭手,也不知是吓的还是恨的,手臂哆嗦,再也拉不开弓来。

  眼见鲜血沿着枪杆流淌下来,一滴滴落在雪地上,韩幼娘伸手捂住了嘴,另一只手紧紧握住了杨凌的手臂,眼泪已模糊了双眼。

  好半晌,江彬才突然大吼一声:“都他妈愣着干什么?开炮!给我开炮!你们这群愚蠢的书呆子,要让鞑子冲上来屠光了我们才甘心?”

  黄县丞哆嗦着嘴唇道:“不......不......”,却已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杨凌没想到鞑子竟在如此凶残,看到这血腥的一幕,巨大的心理落差才让他猛地惊省到一个现实:现在就是现在,现在的外族就是外族,那全是毫无人性的禽兽。

  眼见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居然被嗜血的蛮人眼都不眨地一枪刺死,他已血贯瞳仁,他猛地甩开幼娘的手臂,冲到大炮前,一把从炮手手中夺过火把,点燃了引线,嘶哑着嗓子大吼道:“操他娘!杀!杀!杀!”

  “轰”地一声,大炮怒吼了,炮弹准确地落在那架战车上,将基座轰得粉碎,前边几名百姓和基座下推动攻城平台的鞑子兵被轰得血肉横飞。庞大的支架摇摇晃晃地倒了下去,没被炸死的几个汉人四散奔逃,几只雕翎箭的追射一一将他们射杀在雪地上。

  城墙下威慑挑战的鞑子兵见状大骇,立即拨转马头向回逃去,马头刚刚拨转,一枝利箭就从他的后颈射入,咽下透出,鞑子吭都没吭一声,仰面栽下马去,单脚还挂在马蹬里,死尸被战马拖回了本阵。

  城头上,韩幼娘红着眼睛,手中举着从旁边士兵手中夺来的战弓,又一枝雕翎已搭上了弓弦。这种守城大弓同射速快、射程近的短弩不同,与她在山中狩猎时用的长弓极为相似,她12岁时就曾用长弓射中密林中奔跑的狸子,要射中城下毫无遮掩的鞑子兵自然毫不费力。

  眼见肉盾失去作用,鞑子们呐喊着扛着十多架木梯分几队向城墙扑去。

  大炮又被弹离了原位,硝烟散去,杨凌举着火把,如同风中的一片落叶般簌簌发抖。他的脸熏得乌黑,睁着一双红通通的眼睛慢慢转过身来望着上边的黄县丞、马驿丞他们,沙哑着嗓子道:“蝮蛇螯手,壮士解腕。大局......大局要紧!”

  黄县丞直勾勾地看着他,忽然大喊一声,疯狂地冲了过来,吃力地抱起一块擂石恶狠狠地向城下抛去,王主簿、马驿丞这些人也都象疯了一般冲了上去,江彬可不敢让这些人全都死在这里,立即招呼几个兵丁把这些发疯的读书人连抱带抬地拖进越楼。

  他冲到杨凌面前,在他肩上重重地拍了一掌,赞道:“好样的,妇人之仁成得了什么大事,不管别人怎么看,鸡鸣驿近万百姓若能留得性命,全拜你所赐!”

  他往地上狠狠淬了口唾沫,大吼道:“继续开炮,把鞑子的木梯全都炸了!”

  但是这时城下的鞑靼兵早已避开主城楼,分散两翼在城墙处搭设架梯开始强攻,大炮的作用已经减弱了。杨凌退到一旁,无论是战马嘶鸣、箭矢破空、嘶杀惨叫之声,仿佛都已成为了另一个世界的声音,已经有两架木梯有人攻上城头,又被江彬率人强行压制下去,他却失魂落魄地站在那儿恍若未觉。虽知这时候最理智的作法就是无情地一炮轰不去,否则徒然送掉更多的性命,但是那些百姓亲手死在自已手上,还是有一种浓浓的罪恶感。

  炸弹已经用光了,原本怯懦畏战的民壮们似乎也被激发了骨子里的血性,擂石、滚木、石灰全都用上了,不少人捡起死去军士的刀枪加入了肉搏当中,鞑子完全是用人命硬铺出了一条路,誓要拿下鸡鸣驿来。

  不远处一架扶梯上已经冲上来四个鞑子,后边仍有人不断攀爬上来,同明军激战在一起。江彬见势不妙,舞着两把血淋淋的马刀,一阵风儿般扑了过去。

  杨凌被近在咫尺的惨叫声惊醒了,此时守城官兵人手奇缺,那道缺口已无生力军补充,杨凌想也不想,抓起一把长枪就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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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点推比较低,虽说收藏点击才是重点,毕竟推荐代表诸位书友的肯定和支持嘛,请欣赏之后多多推荐,谢谢!12点还有一章

  

  

 
烽火连三月 第24章 疯魔棍法
 
  韩幼娘使着一根风火棍,与已经弃了大炮抓起刀枪的炮手站在城头御敌,时不时注意看着杨凌,见他居然捡起把枪来扑向鞑子,几乎吓得魂飞魄散。相公是个读书人,身子骨又弱,恐怕一个寻常的壮汉也打不过,怎么是这些杀人不眨眼的鞑子对手?她飞起一棍扫在一个刚刚蹿上城头的鞑子肩膀,将他打了下去,然后拔足便追。

  战场上的敌我厮杀没有太多花哨,完全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劈砍刺杀动作,但是一交上手,杨凌才知道完全不是那码事儿,他的力道和速度根本无法和这些常年在战场上驰骋的人相比,一名持刀的鞑靼人大刀刚刚从一名士兵脖子上抹过,顺势一挑,就劈飞了杨凌手中的枪。

  一声厉喝,大刀当头劈下,杨凌望着那大刀当头劈下,心中只是想到:“来了,我又要死了,幼娘在哪?”他躲不开,便也不想去躲,在这临死的一刹那,只想再看到幼娘一眼。

  头只扭过一半,他看到了,看到韩幼娘象一个护犊的母豹向他猛扑过来,头上的包巾已经掉落,辫子,在风中飞扬,那张脸胀红如桃花。

  人与棍几乎成了一条直线,呼地一声,棍端已向杨凌头顶迅猛地点了过去。“铮”地一声响,堪堪劈到头顶的大刀,被韩幼娘斜斜点到刀面上,愣是将直劈而下的大刀击开了去,在地面上劈开一道深深的划痕。

  韩幼娘到了,左肩头一挨地,就势一个前滚翻,身起棍腾,砰地一声点在那个鞑靼人的胸口。这一棍力道好大,那人蹬蹬蹬倒退几步,脚下还未站稳,韩幼娘垫步拧腰,跟上两步,“啪啪啪”,棍劈如风,左颈、右颈、额头、下阴,一条棍使得暴风骤雨般,打得那人连扑倒哀嚎的功夫都没有。

  杨凌也看得呆了,只见韩幼娘棍随身转,握住哨棒中间,棍尖堪堪从杨凌胸前掠过,带起一阵疾骤的风声,身形转过,手已滑到棍头,整根棍子象飞起的豹尾一般,狠狠地抽在那个鞑靼人的喉咙下,杨凌清晰地听到喉骨碎裂的喀嚓声,这一棍竟将那庞大的身躯打飞了起来,在城头上一翻,摔下城去。

  她这几招招招凶狠凛厉,棍法又快又狠,令人眼花缭乱,步法更是矫健有力,眼见城头又冒出一个人头,棍尖前指,如同枪戟,一棍点在那人眉心,那人连敌人都没看清,就又仰面栽了下去。

  韩幼娘收棍后退,退到杨凌身边,双膝一软,几乎跪倒在地,连忙以棍拄地,这才稳住了身子。杨凌正看得目瞪口呆,见她小脸变得煞白,额上直冒虚汗,吓得连忙扶住她道:“幼娘,你怎么了,哪里受了伤?哪里受了伤?”

  韩幼娘颤声道:“相公,幼娘没事,只是......只是那一刀,吓死我了,呜呜呜......”,当事人啥事没有,她倒吓得痛哭不已。

  江彬这时才看出这个武艺超群的小后生居然是一个女孩子,还道她是刚刚杀人所以心中害怕,他挥刀接连砍倒几个鞑子,哈哈大笑道:“怕什么,老子头一次上战场时腿都抽筋了,是哨长掐着我的脖子逼我向前冲的,你再多杀几个就不怕了”。

  这厮杀得性起,竟然跃上城墙,一脚踢下一个刚刚爬上来的敌酋,手中马刀狂砍,嚓嚓嚓一连几刀,竟将绳索捆绑的木梯砍断,几个刚刚爬到一半的鞑子兵惨叫着摔了下去。

  一时城下飞矢如雨,向江彬攒射而来,江彬站在城头手中双刀舞得风雨不透,竟将那些利箭全都格挡开去,见领兵武将如此神勇,四周本已萌生怯意的兵丁顿时士气大震,一时又将鞑子兵的攻势压制下去。

  韩幼娘扶着杨凌道:“相公,你快到越楼上去”。

  杨凌懊恼地跺了跺脚,他妈的,这还真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一点用都没有,除了往下边扔扔石头,就是那弓箭,也不是自已这种从未碰过的人就能玩得了的。

  杨凌倒也有自知之明,刚刚险些被人一刀砍死,眼见韩幼娘为自已吓成那副模样,他也不再逞能,只得乖乖地避到越楼上去,临走还急着问了一句:“想不到你的武艺这么好,这是什么棍法?”

  韩幼娘脸儿一红,忸怩了一下道:“爹教的,幼娘也不知道”。见他进了越楼,韩幼娘这才放心,立即提棍赶回去和江彬并肩作战,哪里只要被鞑子打开缺口,他们一刀一棍就迅猛如雷,很快就可以将鞑子压制下去。

  江彬勇武,杨凌是亲眼见过了,可是他想不到韩幼娘的武艺竟然也如此出众,一条风火棍在她手中,劈扎扫撩,棍影翻飞,舞得蛟龙一般,真想不到平时那么柔柔怯怯的一个小女孩儿,现在张牙舞爪就象一头凶猛的狮子。

  杨凌看得双拳紧握、心中激动不已,他暗暗下定决心,如果今日能不死,一定要向她学学这套棍法。他正看得热血沸腾不已,旁边有人拍了拍肩膀,回头一看,只见王主簿凑到跟随前来,脸上青一道黑一道的,杨凌被火药熏得也只剩下眼仁是白的了,两人就象一对小鬼儿似的。

  他凑近了杨凌,两眼却直勾勾地看着到处正在肉搏的将士,好象正和他并肩察看敌情,口中却悄声说道:“杨师爷,你做的没有错,这是不得已的选择,同僚们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只是......你要小心马驿丞”。

  杨凌一怔,也悄声道:“为什么要小心他?”

  王主簿露出一个象哭似的笑容道:“驿丞是不入流的小吏,你说他凭什么和县太爷平起平坐?”

  他咳嗽两声,迅速说道:“咱大明的驿丞,统统都是锦衣卫的秘探,小心为上”。

  “锦衣卫?”杨凌心中一惊,他还以为锦衣卫都是皇帝身边的大内侍卫呢,想不到一个邮政局长兼粮库主任居然也可以和锦衣卫挂上边儿,这大明的情报网还真够发达的。

  想到自已和马驿丞的关系,他有些放下心来,却仍有些不平地道:“城下的百姓明摆着不能活命,即便能够活命,两相权衡弃其轻,数万人命和数十人命,难道还分不清孰轻孰重么?”

  王主簿嘿嘿干笑两声,叹道:“除非把高高坐在京城里的御史言官们都拉到这城头上来,否则只怕他们不会这么想”。说完王主簿悄悄地移开了。

  杨凌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黄县丞正和马驿丞站在一块儿说着什么,目光和自已一碰,看到那关切的眼神,杨凌便立即明白是他故意缠住马驿丞,让王主簿来向自已嘱咐这番话的。

  他心中有些疑惑:“自已可是救了他的儿子啊,难道锦衣卫都是如此冷酷无情么?黄县丞即然这么嘱咐,必是要我找机会向他示好,咳!反正我活不了多久了,要我死可以,要我掏钱那是万万不能,不然我的幼娘要如何生存?”

  我的幼娘?想到这儿,天字第一号守财奴的心儿一颤,抬头看向城边,只看到韩幼娘挥舞着哨棒的背影,两条垂及臀部的乌黑发辫在她身后摆来摆去。

  就在这时,刘巡检提着把弓大声嚷嚷起来:“鞑子被打退了,鞑子被打退了”。正在说话的黄县丞和马驿丞他们听了一齐拥了上来,只见鞑子兵象潮水般向后退去,边退边向城头上不断发射利箭,掩护正在攀爬攻城梯的士兵退下去。

  杨凌看他们进退有序、不慌不乱,他虽不懂阵形,却看得出那些鞑子们聚得杂而不乱,隐隐仍呈现几道进攻队形,不禁脱口叫道:“鞑子在做什么?只要他们再强攻一阵,就有可能登上城头,为何突然退了?”

  王班头呵呵大笑道:“杨师爷,你道鞑子就不怕死么?这些狗日的被我们杀得肉痛了”。

  杨凌直觉得有些不对,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相对于几个兴高彩烈的文官,他的思绪还比较清楚一些,想了一想他突然叫道:“不好,他们是不是要攻东西两门?我们刚刚从两门又抽出来一部分人,那里实力单簿啊”。

  这时江彬也匆匆奔了回来,大冷的天儿,他已脱去战袍,赤着双膊,手中的双刀已经卷了刃,上边血肉模糊的。听了杨凌的话,他接口道:“不会,东西两城道路狭窄,平时城门都不开的,我们人少,他们也无法派出大队人马战斗,不过我看鞑子也必有诡计”。

  韩幼娘奔了回来,越楼中一堆老爷大人们,她也不方便进来,就站在门边望着杨凌,两颊赤红,发丝已湿得沾在额头上,杨凌向她微微一笑,向前走了两步,手搭凉蓬向城下望去。

  雪地上,鞑子兵分开一条道路,中间各有四匹奔马,拖着两件黑乎乎的东西向城前奔来,杨凌还来不及指出他的发现,江彬就象被剁了脖子的公鸡,扑愣一下跳了起来,扯着嗓子叫道:“他妈的!是轰天霹雳猛火炮!”

  

 
烽火连三月 第25章 危城时刻
 
  黄县丞眼神儿不好,没有看清那两件东西,不过他在边陲小镇待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什么叫“轰天霹雳猛火炮”,一听之下顿时面如土色。

  “轰天霹雳猛火炮”可用于守城,更擅于用来攻城,炮弹威力足以炸毁城门、轰塌城墙。现在城下鞑子兵逾三千之众,只要被他们炸开城门,鸡鸣驿必然守不住,却不知鞑子从哪里弄来的这种大炮。

  原来进攻二里半、五里铺和鸡鸣驿这三处关隘的鞑靼兵主将博达尔模率兵攻破二里半驿,正在城中烧杀抢掠,听说伯颜猛可的儿子旭烈孛齐被明军杀了,立即命副将迄林达达率军赶赴鸡鸣驿,誓要屠尽全城以报此仇。

  他也知道鸡鸣驿比二里半要难打的多,所以自率一千多人,押着从二里半驿缴来的“轰天霹雳猛火炮”向鸡鸣驿挺进,此时刚刚到达,听说攻城士兵死伤已愈千人,立即命大军后撤,要用火炮轰下县城。

  饶是江彬骁勇,当此时刻也知大势已去,他将两柄卷刃的马刀向地上一掷,对黄县丞道:“黄大人,弃城吧!”

  黄奇胤脸色灰败,颌下长须颤抖着道:“弃城?你我守土有责,若是弃城而逃,如何向圣上交待?黄某宁愿与城池共存亡!”

  江彬眼中厉芒爆闪,向一众县衙官员怒吼道:“城门一破,鸡鸣驿必然失守,难道要白白葬送性命么?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啊!”他又霍地转身向士卒吼道:“闵大人醒了么?我要向闵大人禀报军情!”

  那个士兵战战兢兢地道:“闵大人高烧未退,尚未苏醒”,江彬听了牙齿咬得格格响,犹如困兽一般在厅中乱转,一众官员面面相觑,其中已有人面露惊恐之色,却谁也不敢首先说出弃城两字。

  杨凌不知其中厉害,在他想来,不能守便退,何必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呢,来日积蓄力量卷土重来便是。却不知气节二字对古人来说,实比性命还要重要得多,所以他们有时做下的事在现代看来愚蠢无比,在当时却再正常不过。

  他上前对黄县丞道:“大人,既然明知结局,何不趁鞑子尚未攻上城来从速撤退,辎重物资虽然来不及带走,但是保得大家性命要紧呀,留得青山在,还怕没柴烧么?”

  黄县丞不好对他大声呵斥,他只是无力地摆了摆手,叹道:“鞑子人人均是健骑之人,此时弃城同样逃脱不了。继续守城,尚可多杀几个鞑子”。

  杨凌急道:“既然如此,我们继续留守此处拖延时间,派几位大人组织百姓从北门迅速逃出去,出城后立即向山上逃,鞑子的骑兵再厉害也不见得能追杀漫山遍野的百姓,况且这些鞑子还没有能力夺我大明江山,不过是扮强盗来劫掠一番罢了,进了城必然大肆搜刮民财,亦可拖延他们的行程。”

  黄县丞眼前一亮,说道:“不错,是老夫糊涂了”,他立即对王主簿和尚未来得及离去的乡绅们道:“王主簿,你和马驿丞、各位里长、保长组织百姓从北门撤出去,出城立即分散上山!”

  王主簿道:“大人,你呢?”

  黄县丞咬着牙道:“老夫虽是一介书生,不能仗剑杀敌,也要与守城将士同生共死!”江彬知道他固然是要以身殉城,未必就没有对自已监视督战之意,闻言哈哈大笑,他咬着牙转过身向不足百人的伤残士兵们狞笑道:“好,老子这一百多斤就摞这儿了,多杀一个就赚一个,都给我各回原位,誓死不退,有敢擅退者杀无赦!”

  黄县丞看了杨凌一眼,说道:“贤侄,你......带上闵大人,也撤出城去吧”。

  杨凌一方面感佩黄老夫子的风骨,另一方面想到自已纵然逃得性命,亦已时日无多,不如留在这里,这时虽没有什么抚恤烈士家属的说法,但是自已如果战死在这儿,到时闵县令、王主簿大人岂能不对幼娘照顾有加?”

  想到这里,他立即大义凛然地道:“不,我也留在这里,与黄老、与将士们共守城池”,王主簿领了个疏散乡民的任务,心中着实轻松不少,这时一见杨凌的行为,顿时惭愧不止,那种书生意气涌上来,马上说道:“食君俸禄,不能为君分忧,老夫惭愧,真是枉读圣贤书了。杨师爷,请你带着大人离开吧,我也留下”。

  杨凌还指着他今后照顾韩幼娘呢,哪舍得让他死掉,连忙向他深深一揖道:“王主簿要负责百姓安危和闵大人的身家性命,责任重大,岂可轻言牺牲?你快带闵大人离开吧,再迟就来不及了。只是......小侄有一事相托,拙荆幼娘今后还望大人多多照顾!”。

  王主簿感动得老泪纵横,见他以小侄自承,便说道:“既如此,贤侄放心,但教老夫有一口气在,决不负相托之事”。说罢立即叫人上楼将闵大人抬下来。

  马驿丞早已有了怯意,他本只是个驿丞,又刚来此地对鸡鸣驿没有什么感情,巴不得马上带了儿子女儿立即逃之夭夭,见状忙站到门口指挥一众乡绅父老立即离去,准备疏散百姓出城。

  杨凌匆忙赶到楼口,唤过韩幼娘道:“幼娘,城已守不住了,你马上随王主簿护持闵大人出城逃上山去”。

  韩幼娘急道:“相公,那你呢?”

  “我......你们先行一步,我随后便去”,杨凌随口搪塞道。

  韩幼娘狐疑地看着他,说道:“不,我陪你,要走就等你一起走”。

  杨凌大急,厉声喝道:“你怎么这般糊涂?为夫的话你一句也不听......是不是要我现在就休了你?”

  他越是催促,韩幼娘越是料定他已决心以身殉城,只不过不知道他的伟大全是因为一番爱的私心罢了,小姑娘原本就性情泼辣,也只在他面前才不曾犯过倔性儿,这时也顾不得什么“三从四德”了,脖子一梗抗声道:“妾不曾犯七出之例,相公何以休我?”

  “你......!”杨凌气急,挥手欲打,韩幼娘站在那儿把眼一闭,全不闪避,杨凌举起手来,看到她稚嫩的面孔,这一巴掌如何还打得下去?

  就在这时只听“轰、轰”两声巨响,江彬叫道:“鞑子开炮了!”杨凌想也不想,一把抱住了韩幼娘,将她扑倒在地,压在她的身上。

  只听哗啦一阵响,尘土飞扬,越楼一角被击中,整幢建筑塌了一小半,砖石瓦木不断掉落,屋里这帮士绅官员们被飞溅的砖石击中,或多或少都受了些伤,原本躺在墙角的那些伤兵倒有大半被活埋在瓦砾堆里。

  其实不光是屋里头这群呆头鹅,就算是外面那些士兵也不懂得卧倒在地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爆炸伤害的道理。我们现在看来耳熟能详、几乎以为生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很简单的小事,其实也不知是经过几代人的摸索才被发现出来。

  韩幼娘被他扑倒在地,又压在自已身上,她倒有点懵了,不明白这算是夫君新发明的什么家法,爆炸响过才省悟道他是怕自已被炸伤,她连忙一骨碌从杨凌身上钻起来,见一大堆瓦砾就砸在杨凌身边,身上压着半截窗棂,吓得她连忙搬开窗户,紧张地问:“相公,你有没有受伤?”

  就在这时,已经跑到下城台阶旁的一个士绅瑟瑟缩缩地从墙根下站了起来,急叫道:“快救人呐,马驿丞被埋在下边了”,与此同时趴在城头上的江彬突然发出一阵哈哈的狂笑:“他***,炸的好,炸得好,哈哈哈哈......”。

  江把总疯了么?灰头土脸的黄县丞等人不约而同地向他怒目而视,只见江把总光着膀子,手指城下仍是狂笑不已。

  众人向城下望去,只见鞑子军中那两门“轰天霹雳猛火炮”,一门大炮飞离原地两丈多远,炮架朝上,砸在人群当中,死伤一片。另一门大炮只剩下一个炮管儿趴在一个黑乎乎的大坑里,一只炮架的轱辘还在雪地上晃晃悠悠地向前滚动着,半晌才歪歪斜斜地倒在地上。

  众人都惊讶不已,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听江把总狂笑道:“鞑子不会用咱们的大炮,没用铁栓固定,一门大炮炮身弹起来了,另一门大炮填的火药太多,他妈的炸膛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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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写马怜儿是女权运动?偶从来没想过呀,那还叫俺们男人活不?写那段事,只是给她后来的行为铺垫一下罢了,请勿误会。

  

  

 
烽火连三月 第26章 天降奇兵
 
  众人听了江把总的解说,不禁又惊又喜。杨凌跑出来看到这一幕怪异的情景,心中也觉得十分好笑。

  一阵骚动后,鞑子兵开始在一名将领的指挥下拥过去要将那门大炮翻过来,杨凌见状立即喊道:“不要看了,趁此良机,王大人赶快带人组织百姓出城。快快,过来几个人,赶快把马驿丞和受伤的士兵救出来”。

  江彬一听也才省起现在生死攸关,不是看热闹的时候,他急忙转回身来大喊:“炮手呢?还有活的吗?赶快架起咱们的大炮,把鞑子的大炮轰掉”。

  城楼上立时忙活起来,幸好闵大人刚刚被抬下二楼,否则方才这一炮中已然送命。此时他算是最幸福的人了,身为鸡鸣驿最高首脑,单骑冲入敌阵,一刀摘下小王子伯颜猛可小儿子的脑袋,然后丢下一个烂摊子让别人收拾。

  王主簿令人抬着闵知县,和一帮乡绅急急忙忙冲下城去,杨凌和刘巡检招呼过来十多个士兵连扒带刨,从瓦砾堆中向外救人。好一会儿功夫,他们从碎砖破瓦中拖出五六个人来,除了一个被活活砸死,其他的人幸好都没有生命大碍。

  可是原本站在楼口指挥乡绅向外撤的马驿丞,被扒拉出脑袋后抱着他的肩膀一通拽,他的身子却是纹丝不动,待杨凌等人将他身上的碎砖瓦清理干净,众人不由得都倒吸一口冷气,一根副梁正砸在马驿丞的小肚子上,下身一片血肉模糊,人已经断了气了。

  那边江彬从残兵之中好不容易找出几个会用火炮的,可惜三个主操炮手已经有两个在刚才的守城肉搏战中丧命,只剩下一个受了伤的,还是刚从垃圾堆里刨出来。他本来胁下挨了一刀,现在又被砖头砸破了头,江彬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叫人硬将满脸是血的他扶上了炮台。

  操炮手晕头晕脑的指挥副手调整大炮的角度,一炮轰出,炮弹在距离那门大炮十多丈远的地方爆炸了,虽没对那门大炮造成任何伤害,可是也轰死十多个鞑子,那些正手忙脚乱装填炮弹、炸药的鞑子顿时也慌了起来。

  那时大炮上还没有发明瞄准具,全凭炮手凭经验肉眼判断,方才能一炮将鞑子的战车击得粉碎,全因那个庞然大物距离已经十分近了,而且用的是平射。可是现在对方远在三箭地外竖起了大炮,就算平时最好的水平,也未必能那么准确地击中对方,更何况操炮手目前这种状态,而且采用的是曲射。

  江彬原也没指望他能一炮轰掉对方的大炮,立即命人将三门大炮全部装弹待射,然后让人搀着操炮手逐个进行校准,又是接连两炮,结果一弹射得近了,白白浪费了炮弹,一弹又射得远了,在鞑子群中开了花。

  黄县丞、杨凌、江彬等人站在瞭望口急得双手都能攥出汗来,可是却一点忙也帮不上,杨凌头一次痛恨起自已的保险职业来,如果当初自已是一名炮兵......唉,做炮兵怕也玩不好这种原始大炮!

  这时鞑子架设起来的大炮旁那十几个人忽然跳上马转身就跑,杨凌等人眼看着大炮炮口轰鸣着喷出一道火焰,同时原地腾起一大团浓烟,炮身在浓烟中腾空而起,又重重地跌落下去。

  杨凌等人只觉得巨响中脚下震动了一下,然后再无声息,大家惊诧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些莫名其妙:炮弹呢?城头上没有一处发生爆炸,炮弹怎么没了影儿?

  江彬干笑两声道:“鞑子再蠢,也不会连炮弹都忘了放吧?”他虽在说笑,心中却充满一种莫名的恐惧,所以脸上的笑容十分牵强。

  杨凌还未搭话,忽然城下传来一阵山崩海啸般的声潮,,那是鞑靼兵的欢呼声。向城下一望,只见黑压压的人群中,刀枪并举如林。

  杨凌猛地倒抽一口冷气,眼神霍地对上了江彬的目光,彼此的眼中都闪烁着寒意和恐惧,他们不约而同地叫出声来:“城门!”

  鞑子这平射的一炮,将木制的城门轰开了,残破不全的两扇城门半敞着,还在徐徐冒着青烟。城头上的人都呆若木鸡,千百铁骑正蜂拥着向前冲过来,鸡鸣驿失守了。

  排山倒海般的喊杀声掩盖了城头上一些惊慌失措、已完全失去斗志的士兵和民壮的喊叫声,杨凌默默地回过头,搜寻的视线迎上了一双亮晶晶的眸子。

  那双眸子,蕴含着无限的深情和留恋,杨凌忽然觉得这眼眸是那么熟悉,好象很久很久以前,就有这样一双眸子深情地凝视着自已,或许自已这段匆匆的缘份,确实有着一段前世的缘吧,那么来世呢,彼此还能再见么?

  匆匆美梦奈何天,爱到深处了无怨......,这一刻,他心中充满着对生的眷恋和对未知的恐惧,然而他的心中只有这些感觉,却什么也来不及去想了,意识已陷于停顿,脑中一片空白。

  突然,一张狰狞的鬼脸无比突兀地出现在杨凌的面前,遮住了幼娘的身影。那张鬼脸上沾着斑斑点点的鲜血,呲着一张大嘴,喉咙里发出风箱似的声音,他拼命地摇着杨凌的肩膀,疯狂地大笑:“来了,哈哈,终于来了,哈哈哈哈......”

  好大的力气,杨凌被摇得都快吐了,他猛地把和自已跳贴面舞的鬼脸狠狠地推开,焦距回到了正常的距离,这才看清那张脸是江彬,由于兴奋,江彬那张原本很白晰的面孔胀成了血红色,脸上的肌肉失控的扭曲着。

  被杨凌一把推开,他毫无不豫之色,仍然手舞足蹈地狂笑:“来了,哈哈哈,吉人自有天相,永宁参将来了!”

  杨凌一怔,这才听到一阵密集的炒豆似的枪声,代闵县令处理了那么久的政务,他当然听得懂江彬的话,宣化边军设总兵一人,副总兵一人,下辖七名参将,永宁参将就是负责怀来一带防务的将军。

  大喜大悲的急剧起伏,让他的眼前一黑,几乎晕了过去,不知什么时候,韩幼娘已经跑到他的面前,杨凌一把把她搂在怀里,幸福得浑身发抖。

  韩幼娘扶着他转向城墙时,他的双腿还在打晃儿,就象喝了二斤老白干儿似的。城下的鞑子兵已经冲进了一箭之地内,可是城门内也拥出了大批的官兵,最前边的是一群火铳兵,炒豆儿似的枪声向过,硝烟弥漫中前边象割麦子似的倒下一片。

  这时的火铳威力还不够大,射击的距离都没有弓箭远,如果对方穿上一层盔甲,铅丸都未必能射得穿,但是现在鞑子兵得意忘形,纵马狂奔,只想抢先进城,多劫掠些金银财物,多糟蹋几个漂亮女子,火枪射出时,他们已冲到半箭地内,加上大多士兵穿的只是普通布袍,顿时死伤一片。

  火铳虽然射不死战马,可是被击中的战马吃痛,不肯再向前冲,四下奔逃自相践踏之下,死伤者几乎不在被火铳击中的人数之下。

  杨凌看到明军的火枪手同样处于一片混乱当中,他记得看一些十七世纪的外国片子时,火枪手原地射击时分成三列纵队,第一列卧倒,第二列单膝跪地,第三列站立,依次发射装弹。如果是行进中射击则成两列,第一列射击结束后退,第二列上前,交叉射击,弥补了当时火铳射击之后填弹缓慢的缺陷。

  可是城下的明军却是一窝蜂地冲上前射击,然后又急忙的后退,刚刚冲出城来的骑兵则从两翼包抄过来向鞑子进攻。但是最前沿撤退不及的火枪手已被鞑子的弓箭射死射伤一片。

  难道明军还不懂得用队列之法弥补旧式火枪的缺陷?杨凌暗想:“回头不妨向江把总他们问一问,我这个现代人没准儿还真能卖弄一点知识”。

  其实这种三段射击法早在洪武年间大将沐英平叛时就用过,只是后来火器在军中配置越来越多,但是明朝从来不重视军官和士兵的培训,这些战术运用根本没有普及,明军使用火器通常就是一通齐射,然后敌军已冲至眼前,火铳立即沦为烧火棍.

  明军主力仍在不断冲出城门向鞑靼人冲击,虽然阵形的展开不及鞑靼人迅速,但是一来鞑靼人全无心理准备,二来先前的一阵火枪扫射给他们造成了一阵混乱,形势对明军大为有利。

  杨凌紧握双拳,看得热血沸腾,就在这时,只听后边有人高声叫道:“永宁怀来参将何大人、监军叶大人、副监军刘公公到,鸡鸣知县、守军官佐何在?”

  

 
烽火连三月 第27章 监军奸军
 
  杨凌转过身,只见黄县丞、江彬及一干县衙官员急步上前,跪倒在地道:“下官鸡鸣县县丞黄奇胤、把总江彬参见诸位大人”。

  永宁参将一摆手道:“起来吧,闵知县呢?”

  他一动弹,身上的甲叶子哗愣愣直响。这位永宁参将何大人年约五旬,身材不高,瘦削的脸颊,黎黑的面庞上一双眼睛极是凌厉,再配上那一身鲜明的甲胄,自有一股身居上位者不怒自威的气概。

  他后边跟着一群衣甲鲜明的校尉,身旁一左一右站着两个人,左边那人四十出头,白面微须,是个身材高桃的文官,浑身透着股子书卷气,正上上下下打量着垂首回话的黄县丞。

  杨凌瞄了他的补服一眼,从恶补得来的知识中了解到这人是从五品的文官,大明果然有文官把持军权的传统,居然派一个从五品的文官监督一个正三品的参将。

  太监对杨凌来说,是最稀罕的生物了,所以他着意地打量了几眼,同电影里那些满脸谗媚的笑容、长得妖里妖气的假太监们不同,面前这位刘公公五十多岁,尖瘦的下巴,一双精明却温和的眼睛,除了松驰的皮肉较为白晰细嫩外,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

  黄县丞和江彬等人纷纷站起,黄奇胤躬身道:“大人,闵县令中了鞑子的毒箭,昏迷不醒,方才势危,已着县中主簿将闵大人抬下城去,目下是下官和江彬江把总负责城防”。

  城下隆隆的战鼓声、喧嚣的厮杀声震天,但是明军把鞑子打了个措手不及,后续军队源源不断冲出城去,博达尔模还道中了明军的奸计,立即命迄林达达断后,大军开始后撤。

  那位刘公公看到鞑靼军后撤,呵呵笑道:“将军神勇,大军一到,便收复了鸡鸣驿,首战告捷,这可是呈给圣上的一道新年大礼呀”,听他的声音,倒不甚尖细,不过语调的确略有些娘娘腔。

  何参将矜持地一笑,摆手道:“刘公公谬赞了。来人,传下令去,命贺士杰、王承宪、郑一鄂分驻东、南、西三城,毕春、孙大忠追杀敌酋”。

  叶御使闻言忙道:“将军且慢,我军方至,不明敌情,岂可轻敌贸进?兵书有云: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鞑靼人以马为生,移动能力远非我军可及,为今日计,还是先固守城池,派出探马,待了解敌情后,再做打算才是”。

  江彬听了急道:“大人,敌军阵脚已乱,趁势掩杀,必收奇效。所谓兵贵神速,若是等他们稳下阵脚、从容布置,那便要多费一番周折了”。

  叶御使见他只是个下级官佐,不禁拂袖冷笑道:“笑话,兵者,天下之凶器也,用之慎之!举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日费千金,我大军方至,立足未稳,粮草供应,皆远远抛在后面,后无援兵可恃,前有敌情未明,如此冒进,是为贪功么?”

  江彬虽也略懂兵书,可是所知有限,被他一堆什么千呀万的话说的晕头转向,张口结舌地答不出话来。杨凌虽不懂军事,可是也看得出眼下明明把鞑子打了个措手不及,此时趁势追杀,鞑子必然难以组织有效的反击。

  而且那时代军队的指挥系统本来就不发达,再加上士兵的组织性差,效忠性更差,那些普通士卒打仗几乎全*一股锐气,所以有时出现几万人马打败几十万大军,决非演义诓言,而是确有其事。

  一支军队可能帅旗一倒,大军就兵败如山了,想再组织起来十分困难。现在鞑子明显是处于溃败阶段,可是这个书呆子如此谨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生搬硬套些兵书战策,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叶御使虽是个从五品的文官,何参将却不敢不重视他的意见,监军监军,岂只是监军之责,实是负有军队指挥的最终决定权,他沉吟一下,向江彬问道:“攻城敌军有多少人?”

  江彬忙道:“回大人,昨夜只有百十名鞑子前来扰城,但今日凌晨突有近三千之众强行攻城,方才又有近千敌军拉了两门大炮来,若非将军来的及时,此城现已失守了”。

  叶御使听了说道:“如何?敌军不断增兵,显然后援不断,蔫能不谨慎从事?”

  何参将迟疑片刻,回首道:“刘公公以为如何?”

  这两位监军都是临时抓来应景儿的,叶御使是因三年大考之期已至,来宣府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刘公公是内宫二十四衙门中钟鼓司的掌印太监,奉旨出京采买的,结果回京途中被八百里加急快马截了回来,和叶御使一道充任监军。

  他虽地位低微,却是最能时常见到皇帝的人,何参将也不敢不重视他的意见。这位刘公公在内监中职司低微,虽为监军,倒也不敢嚣张,一路之上都十分谨慎,唯恐露了怯。

  方才听了叶御使的话,他心中已暗自盘算:“我们大军一至,便将鸡鸣驿拿了回来,可谓大功一件。若是挺军急进,再立一功,固然是锦上添花,可是若真如叶御使所言,万一鞑子另有伏兵使我军受挫,我未尽监军之责,岂不受圣上责斥?还是小心为上”。

  想到这里,刘公公微微笑道:“何将军勇武,叶御使有谋,咱家鼠目寸光,也说不上什么见解,不过大军长途跋涉,疲惫不在敌军之下,若贸然追击敌军,万一有个闪失,反而不美。

  现在郑参将、宋参将正率军自涿鹿、赤城夹攻鞑靼军队,又有游击将军齐广胜驰援二里半驿,数路大军齐下,鞑靼军队必败无疑,咱家以为谨慎一些也好”。

  两位监军既然意见相似,何参将便道:“好,中军听令,命毕春、孙大忠立即收兵,驻扎于城门前严密戒备,着军中匠户及地方工匠立即修复城门,派出探马打探敌军实力及二里半、五里铺目前情形。”

  杨凌听得暗暗摇头:“不怕虎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将领,明明是一面倒的大好时机,被一个书生、一个“咱家”胡说八道一番,居然就这么白白放过,实在可惜”。

  何参将说道:“黄县丞、江把总陪同本官巡视四城,嗯......本地驿丞何在?”

  黄县丞忙道:“大人,马驿丞......已经战死!‘

  何参将又道:“县主簿何在?”

  黄县丞施礼道:“大人,王主簿携闵大人已经下了城,想必大军一路前来充塞了道路,一时来不及赶到。这位是杨师爷,负责治下一应民事,将军请尽管吩咐”。

  何参将看了杨凌一眼,见他如此年轻,不觉微微一怔,黄县丞看在眼里,微笑拱手道:“大人,杨师爷年少有为,协助闵大人治理鸡鸣驿,上下有序、井井有条,大人尽可放心”。

  “哦?”何参将打量杨凌两眼,严峻的脸色缓和下来,向他一指道:“你,将县衙事务尽数移交黄县丞,从现在起暂代鸡鸣县驿丞一职,负责军书联络、粮草传运。还有,本将与两位监军大人今晚就住在驿丞署,你安排一下”。

  杨凌忙躬身道:“是!卑职遵命!”

  何参将向叶御使、刘公公和颜道:“两位监军大人请,咱们去看看城防情况”。

  黄县丞匆匆嘱咐王班头陪同杨凌去接管驿丞署,然后和江彬陪着三位大人离去了,杨凌直起腰来,一时有点儿茫然。韩幼娘见他站在那儿怅然若失的模样,不禁好奇地问:“相公,做驿丞,这官儿是升了还是降了?”

  杨凌摇头道:“是晕了!”

  “啊?”韩幼娘紧张地道:“相公刚才被砸伤了,还是被那个江把总给摇的?真是的,相公身子骨不好,他还那么用力。”韩幼娘说着,狠狠地瞪了江彬的背影一眼。

  杨凌苦笑道:“不是的,我从没做过驿丞,不知该干些什么啊,黄老陪着众位大人巡城,又没个人指点”。

  韩幼娘道:“那......去问问王主簿嘛,现在还不到晌午,要给各位大人安排住处时间还宽裕得很”。

  杨凌一拍脑门道:“说得对,我现在就去,你先回家歇歇,为夫忙完了就回去,真的好累”,幼娘应了一声,杨凌便和王班头急急地下了城。

  

 
烽火连三月 第28章 代理驿丞
 
  此时城中大军云集,小小的鸡鸣驿已满城兵丁。大明军队有军属卫所和兵属营两种编制,边军是兵属营,何参将下辖五位都司官,每位都司统领一千一百二十人,此时城中的总兵力达到五千六百人,无论是人力还是士气都在鞑靼军之上。

  方才若能趁鞑靼军惊慌失措、全无准备时以尖兵直插中枢,乱其阵脚,再以大军两翼夹击,至少也能折损他们一半人马,可惜却错失了良机,实是令人扼腕。

  王主簿住在县衙附近,本来抬了闵县令会同乡里士绅正要组织百姓逃跑,却见大军从北城冲了进来,原定策略自然不必再施行,他先将闵大人送回县衙,正急匆匆往回赶,就迎上了杨凌和王班头。

  杨凌和王班头是骑马赶来的,杨凌不懂骑马,为了抓紧时间,也硬着头皮上了战马,马虽非急奔,也颠簸得他两条大腿酸疼,腰都象是快要折断了。

  一见到王主簿,杨凌匆匆向他告知暂去代理驿丞一事,又虚心请教了一番,讨得了要领,便立即赶赴驿丞署。

  驿丞署是砖木结构的五进连环院,建筑群十分庞大,最外一进是驿馆,第二进是驿仓,驿学、杠房在更里边,至于驿丞办公和寝居之处则在最后一进院落中。

  得了王班头传达的军令,驿丞署便临时划归了赶鸭子上架的杨凌掌管。鸡鸣驿太小,没有专门的司库官,因此是由驿丞兼代司库职务,马驿丞手下有六名小吏,四名负责驿丞事务,两名管理库房。

  方才城上作战,守军死伤惨重,六名上城助防的小吏现在只剩四个活的,其中一个还负了重伤,杨凌能招至面前使唤的便只剩下三人,三个人都是一脸的烟熏火燎,都还没来得及去洗呢,虽不象杨凌一般跟个灶王爷似的,可也够瞧了。

  杨凌吩咐他们收拾几间最好的房子准备让三位大人入住,又要他们清理仓房,分别盛载粮草器具,对接收的粮草给养当场清点无误、登记造册,组织驿使们分发各营。

  一切吩咐完毕,四下看看,想起这里就是平时马驿丞办公的地方,不禁感慨良多。说起来两人还真的很有缘份。他只比自已早一天到了鸡鸣驿,而自已是因为他家的官司才结识了县太爷,寻到一个谋生的职位。

  然而马驿丞上任不过一个多月,就惨死在这里,自已这个随时做好死亡准备的人却还活着,世事还真是难以预料。杨凌暗想:是不是该去看看马昂兄妹,他们现在应该知道马大人的死讯了,自已应该去看望他们一下才是。

  可是现在军方辎重营的车马正源源不断到来,与官员接洽、接收粮草入库、计算各军的给养所需,安排各营的军需供应,他和几名小吏忙得不可开交,这时根本没有时间去吊唁。

  再说马驿丞刚死,他就取而代之成了驿丞,如果在马家兄妹面前,一群驿使、小吏们时时跑来请示个不停,恐怕马昂兄妹心里会更加难受,所以想了想只好作罢。

  那些米粮进进出出实在够繁琐,杨凌就想不通不过十余日的军粮,搁在军营里有什么关系呢,如此频繁调动,劳民伤财,起拨调运又费时费力,就算是为了把军队的给养命脉把持在文官手中,可这也未免太过犹不及了。

  他忙得陀螺一般,骑着马押运着粮草逐个城门交接安排,路过家门时,他才匆匆跳下马想回去换件袍子,身上那件实在是泥污不堪了。

  跳下马来时,杨凌只觉得双腿轻飘飘的好象刚从船上下来,由于不会骑马,大腿内侧都磨得起痧了,走起路来蛰得慌。他怕幼娘看见心疼,一进了门就放缓了步子,显得自然些。

  一进门,只见韩幼娘系着蓝色碎花布的围裙,正坐在灶前包着饺子,看见相公回来,她象只快乐的喜鹊,兴高采烈地迎了上来,红扑扑的脸蛋写满了欢喜。

  空气中有种菜馅的味道,杨凌嗅了嗅,嗯,那是家的感觉,温馨的感觉。看到韩幼娘颊上沾着一些面粉,他的眼底悄悄跃上一抹温柔与亲和,他现在越来越喜欢看她既象孩子气、又象个温婉小女人的神情了。

  他瞥见锅盖上已码了整整齐齐四排半饺子,象一个个洁白的小元宝儿似的,不禁笑道:“你呀,叫你回家歇着,随便弄口饭吃就得了,还费力包什么饺子?”

  韩幼娘帮他脱着身上的脏袍子,嫣然道:“相公,今天是大年呀,怎么能马虎了,这是......这是咱们一起过的头一个新年呢”。

  杨凌一怔,这一天一宿的惊险,竟让他连今天是大年初一也忘记了,来到明朝的的第一个大年夜,竟是和幼娘在刀光剑影中渡过的,看着韩幼娘满脸幸福、毫无怨意的甜笑,他的心里一酸,第一个新年,我是否有福气和你一起过第二个新年呢。

  他怕韩幼娘看到他的表情,忙背过身拿起件袍子,一边穿着一边对韩幼娘道:“嗯,我倒真的忘了,回头再去买点酒菜,等我回来咱们一块儿过年,把大年夜补上”。

  韩幼娘脆生生地答应一声,说道:“给相公做的新袍子我放在炕头上捂着呢,等你回来再换”。

  杨凌“唔”了一声,匆匆走到外边,翻身上马与两名驿使又奔回南城。南城外驻扎了两营兵马,此时正在埋锅造饭,临时从山上砍伐下来的树木潮湿难燃,一时浓烟四起。

  到了城头一打听,黄县丞、江把总陪着几位大人去鸿雁楼吃饭了,城门口抢修城门的工匠也已歇下了。杨凌看看没什么事了,便带着几名小吏返身向回走。

  他自从早上吃过一顿饭,一直奔波到现在,已饿得前胸贴后背,而且虽然他已渐渐摸到一些骑马的要领,现在仍觉得骑马比起走路来还要辛苦得多,骑在马上浑身都得使劲,累得精疲力尽、口干舌燥。

  他看见路边有一口水井,便跳下马过去用木轱辘吊上一桶井水,井水清澈,水中还沉浮着透明的片状冰块,杨凌拘起一捧冰凉甘甜的井水咕痛痛快快地饮了几大口,冰凉的井水吞下肚去,甘甜中又激得胃里隐隐有些疼痛,他喘了几口大气,干脆就着井水好好洗了把脸,立起身来他抻了抻腰,呵着腾腾白雾,沾水的发丝瞬间变得硬梆梆的。

  这时城外军营中十多骑快马急奔而来,由于马速太快,看到井口边站着的几人身着驿丞署服装时带头的将领急急勒马,仍然冲出去十余丈才勒住战马折返了回来。

  杨凌诧然看着那些士兵中间簇拥着的一位将领,这人年约四旬,身材瘦削,肤色黝黑,颌下一缕微髯,只是细看上去颧骨过高,一双白多黑少的三角眼多少破坏了他儒雅的气质。

  他面色冷峻,显然正隐忍着恚怒,战马到了面前,他傲慢地提着马缰,一手执着马鞭,居高临下地问道:“你们是驿丞署的人?”

  杨凌呵着冻得通红的双手,问道:“将军是哪位?有何贵干?”

  那人身旁的亲兵大声喝道:“放肆!这是我们毕都司,还不快快回话”

  杨凌听说是正四品的将军,倒是真不敢放肆,忙站直了身子拱手道:“卑职便是本县代理驿丞,不知将军有何差遣?”

  那将军听了马鞭一挥,鞭梢“啪”地一声锐啸,自杨凌耳边掠过,吓得杨凌一激灵,引得那几个亲兵轰堂大笑。杨凌勃然大怒,他霍地抬头怒视着那位都司,只见那位毕都司咬着牙,笑得冷冷的道:“你一个小小的驿丞,真是好大的胆子,本将率军星夜驰援,救了鸡鸣驿近万黎民,如今却要本将的士兵饿着肚子,真是岂有此理”。

  杨凌见这位将军飞扬跋扈,本来勃然大怒,听了这话却不由一怔,怒气立时便消了,他皱起眉疑道:“这怎么可能?”他扭头望了望还大敞四开的南城门,指着袅袅炊烟:“我已着驿署人员分发粮草,城外分明已燃起炊烟,怎么却说要饿肚子?”

  毕都司铁青着脸冷笑道:“那是孙大忠的军营,我毕春手下的人也是大明的官兵,到现在为止,全军官佐只有半数分到了米粮,常言道皇帝还不差饿兵呢,难道你鸡鸣驿竟要我们饿着肚子上阵杀敌不成?”

  杨凌心中飞快地闪过一个念头:“贪污截留?”,他离开驿丞署时曾经亲自去看过仓库,押运来的粮草至少堆满了两座仓房,足以供这五千官兵十天之用,什么人这么大胆子,居然敢克扣得如此嚣张,而且又逢战事之时,真是胆大包天。

  这时候他心中连杀人的心都有了,一时间他的脸色也变得铁青,杨凌强压怒火向毕都司拱手一礼,一字字如截铁石地道:“大人,这是卑职的疏忽,还请大人多多担待。请大人立即派军中厨户前来驿丞署,卑职这便赶回驿署,亲自分发军粮”。

  他旁边一个小吏一直悄悄在拉他的袖子,似乎有话要说,杨凌理也不理,只是双目直视着那位都司。

  那位毕都司听了杨凌的话神情脸上酷厉的线条慢慢缓和下来,他欠起身子,一双三角眼盯着杨凌瞬也不瞬地看了半晌,忽然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杨凌说道:“卑职鸡鸣县代理驿丞杨凌”。

  毕都司点了点头,坐直了身子呵呵笑道:“好,好一个代理驿丞杨凌,本将记住了。邱大鹏,你快马追上关受英,叫他们规规矩矩的不许抢粮,就说杨驿丞马上就去开仓,本将回大营等你们的消息,呵呵呵呵......”。

  

  

 
烽火连三月 第29章 开仓放粮
 
  毕都司领着一众亲兵风驰电掣地奔出城去了。杨凌听毕都司话中的意思,竟是已派人去驿丞署抢粮了,顾不得两胯酸痛,连忙也匆匆上马,快马奔向驿丞署。

  方才拉他衣袖的小吏纵马随在身侧,急道:“大人,你不该答应给他军粮啊,现在可如何是好?”

  杨凌颠得跟木偶似的,却仍忍不住喝道:“有何不该?难道要将士们饿着肚子打仗不成?克扣军粮,哪朝哪代可都是杀头的大罪!”

  小吏苦笑道:“大人,我们这样的小吏岂敢随便克扣军粮?是他们自已的粮饷没有带足,怪得了谁?”

  杨凌怒道:“胡说,明明有两仓军粮,足够十日之用,你敢当面欺我?”

  小吏道:“小的哪敢,仓中虽有余粮,却是人家主兵的,他们这些备兵只带了那些粮食,与我等何干?大人,就是孙都司的粮都有三成是咱们从主兵的粮中调拨过去的呢。”

  杨凌问道:“慢来慢来,你慢慢的说,是怎么回事?”

  那小吏便赶路边对杨凌仔细述说了一遍,原来何参将麾下五营兵马中,分驻在东西南三城的是他的亲信,是怀来一带的主兵,即本地永久驻防的军队。

  先前打头阵冲出城去的两营兵马中,孙大中的军队称为客军,也就是外省的兵,虽然出于驻防的需要已永久调防本地,但是他们的粮草给养、人力的补充、甚至马匹刀枪的供应仍由原省份河南方面负责。

  而毕春的兵称为备兵,是从浙江卫所临时抽调过来的,只是每年蒙古人最有可能犯边的几个月时间,过后还要回去的。

  这次鞑靼人在相邻数县之间同时攻击十多个驿站,烽火传至京城,宣府总兵派出三位参将驰援涿鹿、怀来、赤县,另谴两位游击将军机动作战,大军走得甚急。辎重营是永宁参将的直属部队,装运粮草自然先尽着本部人马,所以孙大忠、毕春的部队连军粮都没有带够。

  孙大忠的兵虽是客军,因为是永久驻防,暂时从主军抽调些给养也不算什么,回头报请府城司库官从浙江运来的钱粮中扣除便是。但备军是随机抽调来的军队,开春后就要返回原驻地。那时节运输不便,地方官员效率低下,彼此推诿扯皮、拖欠军饷的事是常有的,万一没等他们还清债务就调回本地,这亏空谁负责得起?

  杨凌听了小吏的解释,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军队这样的紧要部门,居然不能做到钱粮军饷统筹统支,这样僵硬死板不切实际的军需供应制度,真不知道是哪个白痴制订的,难怪方才走遍全城,见各营士兵的制服、兵器的规格、质量参差不齐。

  他这时也知道自已答应得太满了,但是将士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士气军心如何保证?何况毕春的辎重只是来不及运至,只要及时行书府城司库调整各军账目,想来问题不大,想至此处杨凌心中渐安。

  日已西斜,驿丞署覆盖在皑皑白雪之中,沐浴着清冷的阳光。东山墙下信道上每隔二十步便悬着一盏颜色已盘剥不清的灯笼,在风中轻轻摇晃着。

  五辆马车依次停在信道缓坡上,前面人声嘈杂,都是些南方人口音,持刀拿枪、杀气腾腾的,看样子有四十多号人。驿仓前十多名驿卒举着哨棒,在一名小吏的带领下正堵着仓门口,与他们斗鸡似的对峙争吵着。

  杨凌见了这情形象拧紧了发条似的,连忙赶过去高声喊道:“统统给我住手,有什么事和我说!”

  毕都司的亲兵郑大鹏站在一个卷着袖子,肩上扛着把环首砍刀的将官旁边,那人满脸杀气,活像个屠夫,郑大鹏与他耳语几句,他斜着眼睛瞧了杨凌一眼,挥了挥手,士兵们顿时静了下来。

  守在门口的小吏瞧见杨凌,连忙跳着脚儿高声喊道:“驿丞大人到了,大人,这些兵要抢军粮!嘿嘿,老子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还怕你们这些大头兵?”

  那些军兵一听顿时又鼓噪起来,杨凌连忙高举双手喊道:“静一静,这位邱兄相必已传达了毕都司的军令,各位将士切勿喧哗,在场的哪位军职最高?请上前来与本驿丞框算用粮,签字画押便可以领取了”。

  站在郑大鹏旁边的军官踱了出来,挺胸腆肚地道:“算你识相,我们在前边卖命,这里屯积着粮食却让我们饿肚子,当我们好欺负?”

  守仓小吏吃吃地道:“大人,这粮不能擅自分给他们啊,他们是......”。

  杨凌打断他的话道:“我知道,他们是备军、是客军,他们的辎重粮草还没运到!”他扫视了众人一眼,朗声说道:“同时我还知道,他们是勇猛之师,是本县的救星,鸡鸣驿岌岌可危的时候,是他们冲在最前面,赶跑了鞑子,保住了全城父老的性命”。

  他向士兵们问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支火枪队就是你们营中的军兵吧?”

  “不错!”,那名军官满脸骄傲之色,他洋洋得意地四下瞅了一眼,大声道:“北军中火铳手太少,只有我们南军,才配备了专门的火铳队!”

  杨凌点头道:“嗯,如今敌军退却,本县上下,抱括诸位弟兄的父母妻儿都可以踏踏实实地吃顿饱饭、睡个好觉了,凭的什么?就凭这些勇敢的士兵替我们驻守在城头,鞑子不敢再来侵扰!”

  他大声道:“你们说,凭什么仓中有粮却不予支付,难道让这些冲锋陷阵的官兵饿着肚皮替我们守在城外?英雄们在为我们流血,我们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呀!”

  这番话太有煽动性了,那个年代谁在乎这些小兵们想些什么?谁真正在乎他们的作用?那是一个百战军功不及一篇锦绣文章的年代。

  那些士兵高举着的刀枪都悄悄放了下来,原本满脸的戾气一扫而空,他们既自豪又感动,眼睛都有些湿润了,那名屠夫似的军官满脸的横肉都在哆嗦。

  杨凌话风一转,又道:“再说......我们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他们来自江浙,江浙可是鱼米之乡呀,天下岁赋十之七八出于江浙湖广,这么富庶的地方还怕借粮不还?”

  “不错,我关受英以项上人头担保,待我军军粮运到,一定先归还司库,颗粒不欠!”被杨凌又捧又赞,那名军官也觉得自已象一个民族英雄了,把胸脯儿拍得嗵嗵直响,高声允喏着。

  杨凌舒了口气,向守库小吏使个眼色,喝道:“还不开仓放粮?”他又向关受英笑道:“关将军,耽误了兄弟们吃饭,实在是对不住,不过库房重地,还望将军关照各位兄弟们,等我的人过了秤再搬粮,不要乱了章法”。

  关受英被他一口一个将军,叫得眉开眼笑,连忙答应着:“好说,好说,不劳驿丞大人吩咐。”他牛眼一瞪,向手下士兵大声嚷嚷道:“兄弟们都给我安份点儿,别给咱们浙兵丢了脸面”。  

  一众官兵乱哄哄地答应着,关受英在杨凌肩上重重一拍,笑嘻嘻地道:“兄弟是毕大人麾下亲兵队长,杨驿丞,你这个朋友我交下了”。

  亲兵只是负责将领的个人安危,站时兼任督战队,这个队长虽然官儿不大,确是毕春的心腹。杨凌自然也曲意奉迎,随便拿出几名人民子弟兵的话出来,就让关受英如逢知已、倍觉可亲了。

  好不容易答对走了这群丘八爷,杨凌才晃回自已的家门,直到这时他才觉的浑身酸痛,骨头象散了架似的,他进了家门,直接倒在炕上长长地出了口气。

  韩幼娘见他一脸的倦意,忙替他脱掉靴子,将他的双腿抬上炕,坐在旁边轻轻给他捶着腿,柔声道:“相公,身子乏了吧?歇歇咱再吃饭吧”。

  炕头儿烧得暖烘烘的,韩幼娘的双手又是那么轻柔,杨凌舒服得一股倦意袭上心头,连眼睛都懒得睁开了。他惬意地*在被上,喃喃地道:“幼娘,我好累呵,浑身酸痛”。

  韩幼娘改捶为捏,从小腿开始轻轻地揉捏着他酸痛的肌肉,轻轻抿嘴儿笑道:“幼娘给相公揉揉,这要是有点儿药酒就好了,保准明儿起来就一点不酸了”。

  一阵舒适细痒的感觉从小腿肚子上传来,杨凌舒服地唔了一声,放松了身子享受着她的温柔,过了会儿他忽然响起了什么,忙睁开眼睛说道:“我这身体是太差了,以后得锻炼一下,对了,今儿在城头上看你用的棍法好厉害,棒极了!那叫什么棍法?”

  韩幼娘俏脸一红,忸怩地按摩着他的双腿,支支唔唔地道:“都是些乡下把式,相公问这个做什么呢?”

  

 
烽火连三月 第30章 大年初一
 
  杨凌听到她的声音有点忸怩,仔细地看了她一眼,见她的头发刚刚洗过,长长的秀发整齐地披在肩后,光亮可鉴,透出清新柔媚的气质,那对漂亮的眉毛下一双不会说谎的大眼睛闪呀闪的,似在躲避着什么。

  杨凌暗想:“莫非又是什么家传绝学,有不得外传的规矩?”虽然他知道幼娘一颗芳心都扑在自已身上,如果她的家族真有什么规矩那也无可厚非,但是心底里还是有点失落,他强笑道:“哦,这是你们韩家家传的功夫,不允许外人学吧?呵呵,是我莽撞了。”

  这时代女子嫁了人,夫家才是自已的家,娘家反而要算外人了,如果偏向娘家,足够七出之例了,对韩幼娘来说,这话可算十分严重的责怪之语了。

  她不由紧张地道:“不是,不是,幼娘哪有什么可瞒相公的,相公真要想学,幼娘又怎么会不教呢?这套棍法是我爹从河南少林寺学的,叫......叫疯魔棍法。”

  那时对出家限制极严,六十岁以下的人要出家需要父母和地方官员出具证明,然后赴京参加考试,精诵经文者才发予度牒。各大寺庙眼看薪火无继,只得广收俗家弟子,所以河南河北一带少林俗家弟子众多。幼娘的父亲幼时也因家境贫寒,跑到少林寺混饭吃,这才学了一身武艺。

  杨凌听了“疯魔棍法”的名字,再联想到幼娘遮遮掩掩的表情,不禁恍然大悟,看着幼娘腼腆的表情、娇小的身材,他越发觉得有趣,忍不住吃吃地笑起来。

  韩幼娘被他笑的手足无措,困窘地望着他,见他越笑越是有趣,脸蛋儿都红了,她讪讪地道:“幼娘本来不想说的,都是相公逼人家说......,听了又笑话人家”。

  说着她的小嘴儿扁了起来,杨凌笑得肚子疼,见她一脸委曲的样子,他边笑边自然地把韩幼娘轻轻搂在了怀中,说道:“呵呵呵,我本来也没觉得好笑,是你神经过敏,我一想起你这娇滴滴的女子,张牙舞爪使什么疯魔棍法,实在忍不住想笑”。

  杨凌说的前仰后合,韩幼娘板着脸不说话,可是眼中笑意渐盛,终于忍不住噗哧一下笑了出来,她恨恨地在杨凌腿上拍了一巴掌,嗔道:“相公好坏,故意取笑人家!”

  杨凌被她一拍,疼得呲牙裂嘴,他吸着气儿道:“哎哟,轻点轻点儿,马鞍子太硬,相公骑马骑得大腿都快磨破了”。

  韩幼娘慌了,连忙用一双小手温柔地抚着,那模样就差把小嘴儿凑上去吹一吹了,她轻轻地、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大腿,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问道:“现在还疼吗?等吃了饭我上药房买点金疮药去”。

  “呃......咳咳”,杨凌清了清嗓子,声音略有些沙哑:“不用,我就是缺乏锻炼,好了......嗯,不用揉了”。

  这小丫头有些事明明懂了,可是有时又无知的可以。距要害那么近的地方,她一双娇柔的小手揉呀揉的,简直就是撩拨他的欲火,那里就象干瘪的救生艇掉进了海里,马上魔术般地膨胀起来,直指苍穹。

  杨凌赶紧弯起腰来,感谢上帝!不,感谢裁缝,好宽敞的裤裆呀,足以掩住他的丑态。他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可是随即他就发觉,韩幼娘的俏脸距离他的嘴唇是那么近,幼嫩的、毫无瑕疵的肌肤上,几根头发触到了他的脸颊,痒痒的想打喷嚏。

  韩幼娘的脸蛋儿带着股淡淡的女人香儿,诱引的杨凌蠢蠢欲动。她放在腿上的手现在感觉象烙铁般的火热,杨凌终于忍不住拥住了韩幼娘的身子,在她的脸蛋上吻了一口。

  幼娘的身子一震,僵住了。脸蛋光滑、象皮冻般有种颤颤的弹性,杨凌忍不住凑上去又深深地亲了一口,幼娘的脸一下子变得火热,身子一动也不敢动,可是眸子却变得水汪汪的,那里面有惊讶、有羞涩、还有不尽的喜悦和绵绵情意。

  红唇润泽得象随时可以采撷的蜜桃儿,杨凌压抑着蹂躏它一番的强烈欲望,沙哑着嗓子说:“我......饿了,去下饺子吧”。

  “嗯......”,韩幼娘用鼻音答应一声,身子却一动不动,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深深地望着杨凌,波光流动,说不出的动人。

  “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韩幼娘露出一副楚楚动人、任君采撷的神态,杨凌心目中这枝花骨朵儿已经摆出一副自愿被蹂躏的表情了。

  如果说韩幼娘是一棵嫩草,那么杨凌的头顶现在已经开始钻出两根粗大的牛角,他好想把韩幼娘囫囵吞下肚去,再反刍回来慢慢咀嚼她的清香。

  杨凌鼻端嗅进幼娘身上散放的处子香泽,他再也抓不回自己的克制力,大手蓦地捧住她的后脑勺,紧紧攫住她的甘甜。

  两对唇瓣辗转相接,韩幼娘娇喘细细,毫无经验地将柔美的领地开放给他攻占,全无城头血战时的悍勇和霸道。杨凌吻着她的清爽滋味,手指不自觉地拨开她的衣领,探摸着满掌的粉腻柔香。

  “嗯......”,韩幼娘发出一声轻柔的呻吟,神智昏迷地任他侵略,身子无力地瘫软在他的怀中,她清稚纯美的体香,让杨凌一天的疲乏一扫而空,许久许久,他才满意地从幼娘红肿的唇瓣上挪开自已的嘴唇。

  韩幼娘越发的具有女人味儿了,她的眼波荡漾着波光,红唇被他吻得湿濡濡的,说不出的娇慵模样。

  “啵~~”,两唇相接,这回只是浅浅一吻,然后他低低地笑着说:“娘子,可以给为夫做饭了么?”

  韩幼娘痴痴地望着他,眸子亮亮的,听了他的话,她才如同大梦初醒般地啊了一声,羞涩地拉紧衣领,慌张地跳下地,太空漫步般地飘了出去,耳听得外堂锅碗瓢盆一通响,显然她手忙脚乱的还没有恢复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