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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翻石青璇
作者:李老道,更新时间:2007-6-3 10:04:00,完成字数:73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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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写作忌讳概括化,没有人比俄国伟大作家契河夫说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诫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认为,对于自然的真正描写应该相当简略并与主题存在相关性。应该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写,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绦紫色的金光一泻而下’等等。在描写自然时,要抓住细节,而且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写的场景。

  因此,当你坐下来写作的时候,请记住,不是“一杯饮料”而是“一杯马丁尼”;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长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个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轻少女”;不是“一顶帽子”而是“一只高顶回角帽”;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阿比西尼亚猫”;不是“一支枪”而是“一支0。44口径的新式自动手枪”,不是“一幅画”而是一幅“马奈的‘奥林匹亚’”。

  将描写四忌与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为一,我们就得到了一条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写时都应该遵循的一条规则:要具体!

  你要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真实可信,他们在自己国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中进行着日常工作。——拉威尔•斯潘塞。

  “怎么才能让事情看起来真实可信呢?”当一位作家被问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对他的一种赞扬。如果有人进一步对他说:“我好像身临其境,能够听到、嗅到、感觉到这些地方,就像走进了小说的书页中”,那他给读者的东西就的确非同寻常了。当我被问及同样的问题时,我的回答是:“借助于五种感觉”。一些作者总意识不到应利用读者的五种感觉来获取真实感。利用读者的视觉感受是常见的,但是利用读者的嗅觉、听觉(除了在对话中)、触觉或是味觉又有几次呢?我从1976年开始写作,至今仍在我办公室的墙上保留着五个词:看、听、感、尝、嗅。每当我写作的时候,都会参照这张表,有意识地写些带有气味的东西。实际上,一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在创造真实感的时候,反而有奇迹般的效果。

  想想当一个人打开冰箱的时候,那种腐烂的水果的味道;当一个人剥一只熊皮的时候,那腐臭的脂肪;当一位妇女在无人服务的加油站给油箱加油的时候,手上会沾满了汽油味。仅在故事的开头提及味道是不够的,在叙述情节时,你还得反复参照那张表。让我们设想一下,一男一女正在争论某件事情,男人从门口一直冲到厨房,冲着女人大声嚷嚷:“我不能再忍受你妈妈和我们住在一起,老太太必须在我回来之前搬走,否则我就离开这个家!”在设置这个场景的时候,我可以让女人烤制南瓜饼(味道甜美、温馨,让人回想像感恩节一样的快乐时光),但是如果再加上腌制香料和醋的气味,这个场景就呈现出寓意。我会在某个时刻让读者想象这种气味:“我郑重警告你,劳拉,有她没我,有我没她!”他说着,那样子就像厨房里的味道一样酸。不要忘记,在争吵的时候,劳拉还一边往罐子里装着泡菜。当她在大声吵嘴的时候,可能会烫伤手,然后把手伸到冷水里冲洗。当然,她也可能正在往泡菜里倒盐水,并且洒了一地,然后还要擦干净。她还在粗棉布制的围裙上擦干她的手。她可以擦拭从额头(热热的,痒痒的)上流淌下来的汗水,她可以一边叫嚷,一边挥舞手中的勺子(坚硬的,木柄的),并向男人扔去。这些都会增强视觉效果。当争吵越演越烈的时候,可能会听到什么声音呢?是不是有条狗溜进来,喝锡制饼盘里的水?

  是否有一辆行驶的汽车正在马路上发出卡嚓卡嚓声响呢?是不是传来孩子们在隔壁人家院子里玩耍的声音?当炉子上的水烧开的时候,是不是在叮当作响呢?水有多么热呢?你告诉读者温度了吗?小说中女主角是否在泡菜罐的旁边放了一杯冰茶或是冰咖啡呢?争吵以男人气冲冲地出去而告终,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此时,女主角是否拿起杯子,痛饮冰咖啡,发觉咖啡很苦,然后做了个鬼脸呢?正如你所看到的,在类似上述的情节中要同时唤起人的五种感觉是有可能的,但是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情节必须进行精心的安排。绝大多数情节是不能用全这五种感觉的(尤其味觉最难写进去),但是你可以很容易地唤起读者的四种感觉,在大多数情节中,起码可以唤起读者的三种感觉。当你对小说对白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就大声读出你的对白,假装你是一名演员,并以电影屏幕和舞台上需要的那种抑扬顿挫的腔调说出你的台词。如果它听起来很生硬,不自然,就需要修改。不要忘记,人们用语言所表达出来的思想总是未经加工润饰的,所以要让人物说的话短一些。生活中人们总是一个一个地提问题,你小说中的人物也应这样做,特别是当他们要彼此认识了解的时候。人们在谈话中经常叹息、抿着嘴笑、抓头、鼓起双颊以及端详他们的指甲,你也要让小说中的人物有这些动作,并让人们在干工作的时候,继续他们的谈话。

  使用收尾语来创造意象。请看下面两个例子:“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大声嚷道。她“砰”地一声把水壶放下。“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猛地扔下水壶。第二句更增加了紧张程度,让故事情节更快的向前推进,减掉了多余的词语,暗示而不是告诉读者劳拉正在大声叫嚷。这就是我所提及的原则的最佳时刻,我正是通过这些原则来衡量我所有的作品的。紧张的时刻所用的词要少而精。我是从我的英语老师那儿学到这一点的。在我写第二本书时,有几个情节我总无法写下去,但是我找不出原因,我就把手稿给这位老师,请她提出批评和建议。当她告诉我这个规则之后,我就把它应用到我的小说中,结果,一切都变得一目了然。

  在情节紧张的时候,要采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句子中要采用短词,少用结束语,要写得突如其来。当你做到这些的时候,紧张气氛就可以油然而生了。与此相比,在气氛比较沉闷的情节中,到处笼罩着寂静和安宁,此时就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较长的词语,较长的段落,以及更多的结束语。这样做就会自然缓和紧张气氛。当你在构思小说时,就要确立写实的态度。只在通过观察、思考你才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具有可信性。他们以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进行着他们的日常工作。好了,正如我前面说的,味觉是最难写进小说中的,但是五种中有了四种也不算坏。

  应用这五种感觉,利用句子结构来创造或缓慢或紧张的气氛,这样你写出来的小说读者就不能丢下了,因为它们是那样真实可信。

  抓住兴奋点:

  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菲立兹•惠特尼

  在作家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时刻。如果这些时刻是在经历了被拒绝和失望之后,那么将更加令人喜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时刻,第一次听到编辑对我鼓励的话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来,或者第一本自己的小说握在手中时的狂喜。我坚信,对任何一位小说家而言,真正的“兴奋之巅”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它还会不断地涌现,因为我们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它。我是指当一部新的小说在构想时,脑海中所出现的第一缕闪光时的奇妙时刻。在一个新故事(或小说)的最初构思中不断闪现时,作者会有一种眩目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觉得这将是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于是,我把它们写下来。我总是很高兴地写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开头,但是偶尔才完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不如我梦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给故事开了个头,必须把它们进行下去的时候,我便失去了兴趣。魔力消失了,于是我又不断地放弃那些故事。

  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0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当我再次翻阅已完成的部分,愉悦的感觉便又涌起,我真想有位读者能与我一起分享这些优美的文字。我并不期待一下子得到很多,但我的确希望得到赞许和肯定,尽管我知道自己是这些作品的最糟糕的评判者,因为我深陷于创作之中,根本看不到它的缺点

  通常我所选择的读者都是深诸这套规则的,他会在给我鼓励的同时又温柔地来点建议,让我不至于飘飘然。而我迟早都会再读一遍第一章,看看经过了思考后是否能改得更好些。对于初学写作的人而言,过早地请人提出批评意见是危险的,它会使最初的兴奋被轻易地浇灭。较为保险的做法是等写完后再请别人来阅读和评判。

  现在,我不再奢望极度的兴奋点能始终延续,我知道它还会再现,令我兴奋,激励我继续往前走。要知道,几百页的故事仅靠一次兴奋浪潮的冲击是不够的。在写作过程中,一些绝妙的新想法会使我峰回路转,写出意想不到的转折之笔,把我再度引向兴奋之巅。小说家应该是情绪化的人,倘若我们的写作成为没有激情的自觉运动,写出的小说也一定会平淡无奇。

  静等灵感的突然迸发也是不明智的。写不下去时,我常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人物可能会采取什么意想不到的行动?什么样的情节才是既合乎逻辑又出人意料的?我在脑海中过着电影,任灵感的火花不断地撞击。

  让我们分析一下小说写作中常遇到的三种兴奋状况。第一种是最为重要的,即作者对将要描写的故事的亢奋的感觉;第二种是小说中的人物在发挥某种特殊作用时的体验。如果你能发现那些促使人物兴奋的动力,你就达到了兴奋的另一个层次。第三种兴奋是有关读者的。如果你和人物的兴致都很高,那么读者也将从你的故事中得到满足感。

  作者的目的在于让读者和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但如何令作者始终保持高昂的情绪,使之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完成他的小说,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对所写内容产生厌倦和没有了长远计划是主要的症结。为了保持对写作的新鲜感,我给自己订了条规矩,即:不要过多地回头看自己已完成的部分。当我每天开始写作时,我只读最后的几页,它给我一种赶紧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尽管我是多么想了解已经完成的部分,看一看它究竟怎样,但我绝不允许自己往前翻看超过5页以上的部分,哪怕是仅仅一小会儿。

  那一时刻还是到来了,当我开始确信我写出的不过是一堆乱八糟的东西时,我便失去了兴趣和信心。于是我干脆从头读起,一直读到我写作卡死的地方。然而,它们却比我料想的要好得多,哈,我又精神抖擞,继续往下写。我发现经过这遍浏览后,我对人物的理解更加透彻了。在写小说的过程中这种情况会经常出现。

  我自己的办法是读书,我和小说进行交流。我读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模仿或得到新思路,而是发现某种情绪。我的注意力在书页之间漫步,当某些东西忽然触动我的情弦时,我就可以继续写了,因为我已经能把那种情绪传递给我的人物了。我把干巴巴的爱情场景重写了一遍,这一回效果很好。我还发现了一个可以对付兴趣丧失的办法:给你的脑袋补充新给养。

  “焦虑感”是值得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但我并不推崇这个带有负面效应的方法,它仅是一种方式而已。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方式把兴奋传递给读者,并使它不断增强,以保持思想的最初闪光。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

  小说创作中的悬置紧张法:

  微型小说之所以能以区区篇幅吸引读者,诀窍之一,便是在描述中巧妙地运用“悬置紧张法”。“悬置紧张法”又称悬念、“卖关子”、“设扣子”、“系包袱”等,它是小说的一种既常见又十分重要的技法。车尔尼雪夫斯基是这样运用“悬置紧张法”的——他在自己的长篇小说《怎么办》的序言中说:“我援引小说家所常用的诡计:从小说的中间或结尾抽出几个卖弄玄虚的场面来,将它们放在开头的地方,并且给装上一层迷雾。”在《怎么办》中,一开头就写罗普霍夫伪装自杀,这样处理就引起了悬念,然后再倒叙他过去与薇拉、吉尔沙诺夫的关系,解释他假自杀的原因。其实,“悬置紧张”不仅可以用在开头,也可用在中间,甚至可用在结尾。如电影《保密局的枪声》,结尾的镜头是常亮出人意外地开枪打死特务组长,救出刘啸尘和阿纪,随后跟着溃逃的国民军队走了——常亮究竟是什么人,影片直到结尾都没有交代。这种在结尾产生的“悬念”必将引起观众的种种推测和联想。“悬置紧张法”其内容可分为两类:一是作品中某些人物心里有“数”,而读者却完全“蒙在鼓里”,让读者自己去判断猜测情节的进展。如《草船借箭》,诸葛亮心里早已预知天有大雾,可在三日之内“借”到十万支箭,而读者却完全不知,焦急地担忧着诸葛亮的命运。一是读者对情节的大部分已了解,而作品中的某些人物却“蒙在鼓里”,让读者睁大了眼睛看这些人物将如何动作。如《十五贯》中读者已知是娄阿鼠偷了钱,而作品中的人物除娄阿鼠外,一概不知,于是读者关切地期待着:这件冤案将如何处置?篇幅较长的小说在运用“悬置紧张法”时,可以在大“包袱”中系小“包袱”,在大“扣子”中结小“扣子”,一环扣一环,一个“悬念”接一个“悬念”,把矛盾冲突推向总高潮。而微型小说篇幅特短,它往往只设置一个小小的“悬念”,描述到结尾时忽然抖开“包袱”,使读者大吃一惊,从而收到很好的效果。运用“悬置紧张法”,一要注意其真实性,既要“悬”,又不能“玄”,即不能故作玄虚,破坏作品的艺术真实;二要注意紧紧围绕着主题来“悬置紧张”,如果在枝节上“悬置紧张”,那只会削弱作品的主题思想。

  作家十二戒:

  作家十二戒一﹐忌跟风“不要修真受欢迎就写修真﹐三国好看就写三国。”

  二﹐忌‘我’“这就不多说了﹐对于所有的写手来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大忌”

  三﹐忌流水帐“文章太过简陋﹐文中必须多多出现对话﹐环境的描写与人物性格的描述”

  四﹐不能抄袭“至少要抄得读者看不出是抄的﹐有的人的作品一看就知道是抄寻秦记的剧情”

  五﹐忌文章太短“不要用骗点击率的方式写书﹐一章至少要有四﹑五千字”

  六﹐忌太哆嗦“拖戏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有技巧﹐不能无限地拖长。要尽力交代一些有用的东西与伏笔﹐在一些文字上加长文章的长度﹐但如困技巧不够不要强行。文章太短不行﹐太长也不行。要长短适中。”

  ﹐忌太杂“比如科幻作品最好不要与武侠合在一起﹐香满的那些武侠科幻漫画是最失败的。因为他们硬是把武侠与科幻平衡。每一部小说都有其中心的主题﹐科幻就科幻﹐武侠在其中出现可以﹐但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因为是科幻为主题﹐那幺一切都必须用科学角度去解释﹐而不是又科学又武侠。”

  八﹐忌超人“文章中最忌最忌的除了跟风之外﹐就是使得主角一夜之间成为超人。主角遇到奇遇得到意料序外的能力﹐可以﹗但一夜之间得到超强的力量﹐事后的力量强无可强﹐那幺你怎写到终。”

  九﹐忌名称太多“读者是不会有耐性去记忆你所例出的地名人名﹐只能慢慢(很慢很慢)地在文章中交代﹐给读者慢慢地消化。如果作者太急﹐只会使读者看得头昏眼花变成了流水帐。”

  十﹐忌例表“题材设定永远都是给自己看的﹐不要硬加在文章中﹐读者没有兴趣去看你的设定﹐这样做就有如提前把一本书的结局说出来﹐使人失去了看书的味道。”例﹕魔盗的作者写魔盗之时没有任何的设定﹐在刚始的时候本人看着看着以为是在写中世纪时的一个贵族故事。最后魔法师突然之间出现了。才啊﹗地明白到这是一本玄幻作品。给了本人无数的惊奇﹐而且作者那时至以后很长都没有出现过更多的魔法师﹐使得读者有兴趣再看下去﹐龙什幺的也是最后才慢慢出现﹐一个个地描述﹐而不是一次过例出来。换句话说﹐作者至今才使我明白到这个世界大概是个什幺样子的﹐(龙到现在才出现了两次﹐妖精见都没有见过)在我的脑海中用漫长至今的文笔一笔一笔地在本人的脑中将那个世界建筑了起来﹐这是他成功的地方。

  十一﹐忌呢称“身为一个作者﹐要尽力站在中立的立场去看去写﹐所以在文章中请不要出现不写出角色全名而为了省事叫她小XXX﹐阿XXX的情况出现。文章必须给人中立﹐冷酷的感觉。而呢称是为了亲友之间的亲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称呼﹐从来没有见过那些文笔高超的人用这些妮称代替角色的名字。你是作者与自己的角色拉亲切感干什幺﹖”

  十二﹐忌上下关系混乱“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尽力与身边的角色拉关系”比如﹕主角命令身边的大哥去某事时是这样说的﹕“某某哥﹐去帮我把什什什幺给打下来吧。”而不是﹕“某某某听令﹐将XXX给我打下来。”公私无法公明﹐上下关系混乱﹐你看全世界哪一个军队会战斗时﹑工作场合这用这种语气。这只能表现作者社会经验不足。

  另外一点﹐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显了﹐将严肃战争写得家斗别扭﹐有如儿戏。“啊﹗我来迟一步。那个谁谁竟然把他们全杀光了﹐留下一点来给我嘛﹗”“你这好小子﹐竟然将敌人全打败了﹐那我打什幺﹖也不留下一点给我。”这哪像军人应说的话﹗兵~国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这些主角的亲友想怎样怎様;,军法哪去了。弄得战场有如过家家一样儿戏。——评写作之得失评写作之得失第一﹐对一名作者来说﹐很多新手都喜欢用我来写书﹐或者是说第一人称﹐本人不明白为什幺他们会这种想法。像异人傲世录﹑商业三国之类的最后都渐渐地转为用他﹐第三人称了。因为这种写作手法缺点多多﹐在网上游历过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用‘我’绝写不出好书﹐特别对新手而言。因此﹐使得很多的读者对‘我’来写书的作者都不带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页就不看了﹐除非是入VIP什幺的期望他在之后会改善才忍着看下去。所以﹐写书最好不要用我来写﹐金庸没用过这种写作手法﹐黄易在大剑师中用过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问能够比这二位宗师更加厉害﹐实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这些作者有多少的恋爱经验﹐或者是中国现今的市场上男女比例太过离谱﹐使得书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个男人应有的风骨与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骂﹐似乎只要有个女朋友就足够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错误我也见不到主角生气或怎幺样的﹐这也太圣人了吧。这种主角一多﹐啊﹗那这种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特别是一些写君王的书﹐君王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威胁自己的权威﹐必须做到冷酷无情﹐有的时候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到极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写成完美爱情故事。去﹗无论是现实或者是小说世界从来都没有完美的﹐因为读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这样写不是明着告诉读者这只是我的妄想吗﹖还有﹐本人是个男人﹐网上读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们想写情情爱爱的东西可以考虑去写爱情小说。本人不认为爱情的因素不应出现在男性读物中﹐不过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将小说中的爱情成份比例调得高得离谱﹐明明是君王类的小说硬要与情爱拉上关系﹐铁血类的非要弄得像过家家﹐似乎比起国家而言女人更重要。哈﹗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时候必须在女人与国家之间作出选择﹐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写成完美结局﹐好嘛﹗只爱美人而不爱江山这句话够经典了吧﹐是这些读者们讽刺的写照﹐硬要写成完美是不可能的。还有在很多书中主角都过于心软﹐至少我还见不到有打杀女人的事发生﹐不管那个女人多幺混帐与嚣张。唉﹗武则天的天下了。

  第三﹐对自己不善长的东西可以选择轻轻跳过﹐点到即止﹐淡淡地将它带过去﹐不要硬去详细描写。如果真的非写不可﹐那幺可以去查资料﹐但是爱情是没有资料可查的﹐所以劝各位没有爱情经验或者是只从漫画与小说中理解爱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写﹐那只会使得大米粘上苍蝇。

  第四﹐什幺应详写什幺应简陋﹐如果架空的话﹐那幺主要是要描写所建立的帝国之强大。俗点说就是一国之YY﹐而不主角之YY。军事与架空之间的分别我看就只有史实与不史实了。

  第五架空与军事﹐纯军事的书不会有太多人喜欢看﹐由头打仗打到尾﹐有多少读者是那幺单一的喜欢血腥呢。架空的书最重要的是要描写中国的强大﹐因为我们对现实杜会不满﹐所以不要弄错﹐主角在这架空书中反而无足轻重﹐像商业三国﹐他的YY在于青洲强大﹐而青洲与其它地方百姓的生活对比就成了他卖点。所以架空之书最忌就是老围着主角转﹐应以一切的手法去描写人民生活的改善﹐军事的强大﹐人民的自毫感﹐这些才是卖点。还有民生﹑政治﹑科技﹑外交﹑军事等等等﹐不要只在军事上YY﹐我们更喜欢看到人民的生活如何改善﹐如何的一个大同杜会。军事只是放在最后面﹐一部书由头打仗打到尾看都看厌了。而且架空的另一个卖点是外交,强大的国家,交明的对比,民族的自豪感这些都是架空的特色啊。

  第六﹐最重要的一点‘品味’﹐不要去跟风﹐什幺书受欢迎受到影响就去写什幺﹐修仙流行写修仙﹐三国流行写三国﹐现在这两种书除了几部老作品之外我相信大部份人都望而止步了吧。创作啊创作﹐所谓创作就是要创啊。一名作者要有自信心﹐不要受到言论影响﹐但是要知道读者喜欢看什幺﹐而不是自己想写什幺写什幺。老作者都会感受到﹐虽然如此才会有市场﹐但是也不能完全应读者的所求﹐那样就会失去变化与新意。因此就需要品味了。有如昼家一样﹐与艺术接触得多了﹐自然对美有自己的品味﹐而且会越来越高。在网上的老读者我相信巳不会对一般的武侠作者感兴趣了吧。因为接触的书太多了﹐单一就满足不了所求。所以有品味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作品﹐而要有品味就必须得读万卷书﹐现在是网络的世界﹐而这万卷书的意义可广了﹐不是单一指中国历史﹐更需要明白世界历史(推荐罗马历史)﹐也不只是中国政治﹐而世界政治﹐很多东西网上都可以找得到。所以读者们的见识变广﹐变聪明﹐作者在以狭窄的知识观去面对那就跟不上时代了。所以增加自己的视野与观点﹐要不然别人做到你做不到﹐你凭什幺要求别人看你的书。要知道现在网上的作者可是成千上万﹐而不是以前那样全国加起来的小说作者还不超过百人。品味﹐只有读过很多小说的人才会拥有﹐是对书好坏的分柝﹐老读者都明白在下所言﹐开始的时候什幺书都好看﹐渐渐地开始变得挑食﹐嘿﹗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书。最后一点﹐身为作者的立场要尽量中立。要偏向于主角的同时又不能使得主角一帆风顺;﹐我们不是神﹐我们做不到现实﹐但要尽量给读者真实感才是成功的所在。

  品味对一名作者来说品味很重要﹐品味是什幺本人也说不明白﹐但是那是一种阅书千卷后所得出来的经验﹐那代表了作者的知识面与作者的阅读能力。品味越高﹐那幺对于书的好坏有着深刻的认识﹐这种人能一眼看出书的潜力﹐现在通常只有那些在网上泡上四年有多的人才有这个资格。这就有如八十年代那个时候﹐没有什幺卡通可看﹐有的就只有米老鼠与变形金钢﹐所以对那个时候的小孩来说只要是卡通都是好看的。但到了现在﹐再去回顾变形金钢的设计与剧情﹐实在感觉到有点幼稚。这就是因为品味提升了。小说与漫书﹑电影是不同的﹐漫书电影是以图片来表达﹐直接地人物的印象送入读者的脑海中﹐但是对小说来说就算你如何仔细地去形容一个人的外貌﹐读者也不会记得这个家伙长什幺样﹐对于读者来说﹐他们的脑海中主角的样子从来都是模糊的﹐所剩下的就是几个主观的印象。比如说﹕主角是英俊的﹐主角是懦弱的﹐女主角是残忍而又文静的﹐这些东西都不是一言两笔可以交代出来的﹐只能靠在悠长的剧情中慢慢地以文笔种入读者的脑海﹐理解这一点的人才有文笔可言。所以﹐身为一个作者一定要有品味﹐但品味又不能狭窄﹐像某些作者他们的生活圈子只有那个一个镇﹐坐井观天。

  这样的人可以写出什幺客观的作品﹖但是我们又不能走万里路到处去见识。那怎幺办﹐那唯有读书﹐读得非常杂。恐怕各位在读雅典史之前一定认为美国是世上第一个民主国吧﹗然后又认为民主是世上最完美的政治吧。在读罗马与雅典史之前本人是这样认为的﹐但可惜是错的。雅典的民主比起美国更加早﹐而且雅典体现了民主失败的一面﹐读过了这些历史﹐本人才明白到很多小说的全民主根本是放屁﹐是某些人不切实际的妄想﹐因为本人明白到民主的条件十分严格﹐没有这些条件强行行民主制只会坏事。本人推荐罗马史与希腊史是不得不读﹐因为它们的历史几乎把世上所有的政治制度都试了个遍﹐读完之后作者们会明白到什幺叫幼稚。因此本人建议﹐一名作者看漫画可以﹐但不要认为可以把漫书上的东西写下去﹐更不要把肥皂剧的剧情写下去﹐多看看西方雷影﹐埃及历史﹐还有罗马﹐见识一下各个文明﹐了解时事与他国的政治制度的好坏(这点很重要)。

  给作者们一个忠告﹐现在的作者普遍有几个牛角尖﹐想要这样写的好好想一想再说。神﹕很多作者不知受什幺影响﹐用人的形态去描写神﹐神为什幺一定要像人呢﹖还有为什幺天使啊﹗神啊﹗魔啊﹗一定要有人类的感情呢﹖没有这些你们就写不出来了吗﹖为什幺主角一定要爱上某个女性﹖为什幺主角就不能眼高于顶像绝代双骄里的主角那样对女人不屑一顾﹖为什幺男人一定要对女人好﹖我记得有些女人是对她越坏她越崇拜你﹐当然男人要有自傲的本钱。为什幺主角就不能像‘骑射’的主角那样冷酷无情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有感情﹖为什幺主角不能像‘妖星’里的主角那样是主观的生命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是人﹖是不是因为不是人你们就无法把女性的关系描写上去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是魔法师或者武士﹖为什幺主角不能是个药剂师﹖要知道如果药剂师历害的话﹐那他可以是一名用毒高手﹐而同时配药也可以为他带来权力与金钱啊。为什幺主角一定要十分强大﹖而不能像鹿鼎记中的伟小宝那样手无搏鸡之力呢﹖是不是这样写你们就认为没有人看了﹖为什幺主角一定要修仙呢﹖就不能修魔法呢﹖为什幺仙术与魔法就一定要来自同源呢﹖为什幺一定要魔武双修呢﹖是不是主角不够强写不出东西来﹖为什幺在都市小说中除了修仙就是武术﹖而不是学习西方的黑魔导﹖为什幺你们非要钻牛角尖﹖——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啊﹗矣﹗这是个很大的牛角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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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艳XXX﹐淫XXX﹐艳遇XXX﹐风流XXX……

  在下并不反对写女色﹐但是试问各位作者自己的恋爱经验有多少﹖从何而来﹖是从各个漫画与电影上学习而来的﹖还是自己人生的体悟﹖是真情动人直入心骨的恋爱﹖还是自己不知所谓的迷恋﹖如果各位懂爱情的话。那幺一定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孩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且一定有原因。那幺我们来谈谈女人吧﹗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她们对于爱情受到漫画小说等影响﹐有一种爱情至上的心理。这些女孩一般都会光喜欢外表而注意内在﹐想必各位都注意到了﹐很多的女性漫画的女主角都是这幺一类货色。所以年轻的女孩没有太多恋爱的经验与人相处的经验﹐她们任性﹐她们妄为﹐不知伤害他人为何物﹐世界是围着她们而打转的﹐男人是为了她们而生的﹐这类女孩十分难以相处﹐因此成熟的男人只会与年轻女孩逢场作戏而不会选择谈恋爱﹐因为她们太年轻﹐不懂得顾及男人的感受。当女孩们在人生之中打滚﹐在感情中受伤﹐人生经验的成熟﹐渐渐地她们了解到注重外表是多幺的幼稚﹐无数的伤害使得她将外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从而两种女人诞生了。一种实际主义着﹐她们追求富贵﹐富有心机﹐她们不在意男人的外表﹐只注重男性的家产与金钱﹐期望着有一日能登上枝头变凤凰。另一种女人贤惠﹐她们只会受到温柔或者富有材干的男性所吸引﹐外表仍是其次。但无论任何一种女性﹐男性要吸引他们必须有自己的本钱。最自然的本钱﹐各位书中的主角本人完全看不出有什幺吸引女性的本钱所在。魔盗的作者写得很好﹐他把各个女性的态度描写得一清二楚﹐他并没有把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主角那幺幼稚﹐有的是为了利益与主角上床﹐有的却是被逼心怀仇恨。而爱上主角的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而且那些原因都在剧情中解释得十分充分﹐最主要的就是这一点﹐因为读者们认可了她们的爱情是合理的。各位啊各位﹗一见钟情或许存在﹐但是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杜会里﹐你们见到有多少﹖不要将不受欢迎的郁闷发泄到小说上﹐小说要客观﹐是一种艺术﹐只有尊敬它才能写得好﹐恶搞那不如别写。只有那种把文字与小说当成是兴趣或者职业的人才能写出好作品﹐因为他们认真﹐认真能使得他们进步。打个比方吧﹗有一部书说﹐一名女生把主角弄出车货送进医院了﹐因此内疚地在主角床边哭。好﹗第一次见面﹐不小心把一名不认识的男生美进医院﹐然后感到十分内疚为他而悲伤。哼﹗你们相信吗﹖一名十岁的女生在这个年龄还哭﹖你们见过吗﹖为了一名第一次见面的男生﹖猎艳XXX﹐淫XXX﹐艳遇XXX﹐风流XXX……

  在下并不反对写女色﹐但是试问各位作者自己的恋爱经验有多少﹖从何而来﹖是从各个漫画与电影上学习而来的﹖还是自己人生的体悟﹖是真情动人直入心骨的恋爱﹖还是自己不知所谓的迷恋﹖如果各位懂爱情的话。那幺一定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孩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且一定有原因。那幺我们来谈谈女人吧﹗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她们对于爱情受到漫画小说等影响﹐有一种爱情至上的心理。这些女孩一般都会光喜欢外表而注意内在﹐想必各位都注意到了﹐很多的女性漫画的女主角都是这幺一类货色。所以年轻的女孩没有太多恋爱的经验与人相处的经验﹐她们任性﹐她们妄为﹐不知伤害他人为何物﹐世界是围着她们而打转的﹐男人是为了她们而生的﹐这类女孩十分难以相处﹐因此成熟的男人只会与年轻女孩逢场作戏而不会选择谈恋爱﹐因为她们太年轻﹐不懂得顾及男人的感受。当女孩们在人生之中打滚﹐在感情中受伤﹐人生经验的成熟﹐渐渐地她们了解到注重外表是多幺的幼稚﹐无数的伤害使得她将外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从而两种女人诞生了。一种实际主义着﹐她们追求富贵﹐富有心机﹐她们不在意男人的外表﹐只注重男性的家产与金钱﹐期望着有一日能登上枝头变凤凰。另一种女人贤惠﹐她们只会受到温柔或者富有材干的男性所吸引﹐外表仍是其次。但无论任何一种女性﹐男性要吸引他们必须有自己的本钱。最自然的本钱﹐各位书中的主角本人完全看不出有什幺吸引女性的本钱所在。魔盗的作者写得很好﹐他把各个女性的态度描写得一清二楚﹐他并没有把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主角那幺幼稚﹐有的是为了利益与主角上床﹐有的却是被逼心怀仇恨。而爱上主角的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而且那些原因都在剧情中解释得十分充分﹐最主要的就是这一点﹐因为读者们认可了她们的爱情是合理的。各位啊各位﹗一见钟情或许存在﹐但是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杜会里﹐你们见到有多少﹖不要将不受欢迎的郁闷发泄到小说上﹐小说要客观﹐是一种艺术﹐只有尊敬它才能写得好﹐恶搞那不如别写。只有那种把文字与小说当成是兴趣或者职业的人才能写出好作品﹐因为他们认真﹐认真能使得他们进步。打个比方吧﹗有一部书说﹐一名女生把主角弄出车货送进医院了﹐因此内疚地在主角床边哭。好﹗第一次见面﹐不小心把一名不认识的男生美进医院﹐然后感到十分内疚为他而悲伤。哼﹗你们相信吗﹖一名十岁的女生在这个年龄还哭﹖你们见过吗﹖为了一名第一次见面的男生﹖

  令本人想起肥皂剧的剧情﹐这名作者是硬想建设女性对主角的爱情﹐但本人想他极之失败。好了﹐这些方面表现了作者们对女性了解的肤浅﹐即然不明白女人﹐我劝各位还是跳过去别写女人了﹐至少不要主要写女人。好吧。你们要写﹐那幺本人唯有给一些客观的意见。有一类女人是女强人﹐间谍﹑大家豪的精英与富有材干的女强人﹐公主之类。这些女性是不太可能爱上男人的﹐她们只会因为利益而接近男性﹐所以对于此类的女性各位作者如果对于爱上主角的理由不够充足﹐那干脆描写她是因为利益与某种目的而接近主角的吧。(硬弄你的作品会因理由不够充足而失去说服力﹐这是一名作者最害怕的)另一种女性是根本不会爱主角﹐但是又被迫不得不与主角上床﹐她们甚至恨主角﹐比如﹕女性的家族有求于主角﹐用他们的女儿作为筹码。(政治婚姻)一种女性是因为职业的需要才会在主角身边﹐对于她们来说主角的存在可有可无。最典型的就是Y环与女密书。所以啊﹗如果无法描写那就不要勉强﹐退而求其次吧﹗不要想着所有的女人都会关心主角的死活﹐有的女性就算爱上主角也不会与主角一起下地狱的。只有写出这种不完美才会使得读者有真实感﹐一部失去真实感的作品那是作者的失败。因为完美的世界是不存在的。请各位把女人写得像个女人﹐女人是不可能不妒忌的﹐妒忌也是她们的特征。很多作者在描写时说几个女人共同服务一个男人而不妒忌﹐这是不可能的。女人的妒忌心比男人还强烈千倍啊﹗两个女人或者可以和平同处﹐但三个女人却不可能。

  ——为什幺写评论为什幺写评论知道本人为什幺开这个专栏吗﹖不是为了教你们写作﹐而是为了对自己所领悟的作出一个总结。对于本人来说写作是兴趣﹐所以本人追求进步﹐文笔与思考上的进步﹐身为一个作者﹐喜欢一本漫画一部电影时﹐本人会细细地分析这剧情为什幺吸引我﹐然后将它深深地留在大脑中。然后某一天这个剧情就成了本人一瞬间的灵感﹐本人也会认真地去学习一些写作手法﹐比喻暗喻之类的本人早巳忘记﹐现在唯有重新捡起来用。很多写大学论文的人写作文笔可比本人好很多﹐但是他们并没有将心用上吸引读者这一方面上﹐应该说是不怎幺需要这样做。但小说却一定要吸引读者。作出这样的写作总结﹐会使本人本来巳忘了的技艺重温一次﹐然后强调自己不要犯这种错误。这样本人的文笔会有所提升﹐所以本人建议各位没事也发表一下自己对网上文章的看法。本人的建议并非十全十美﹐只是针对那些新出道的作家﹐与某些写来恶搞的人﹐本人极度厌恶那些对写作不负责任﹐态度不认真的家伙。这种人不值得本人尊敬。恶搞不如别写﹗——论神论神神﹗作者们对神的了解都有自己的定义﹐但是很少有作者能写到成功的。大多数都喜欢以人的定义去写神﹐这是失败的﹐有看过黄易小说的人就会知道﹐在黄易的印象中﹐他的神是怎幺个一回事。在现今的世界中﹐神的人性化哪门子表现出来﹐除了基督教的教义之外一无所见﹐甚至是否存在还是个问题。

  所以你们所说神是人跟本使得读者不认同﹐如果作者说是写来恶搞的话﹐那幺如同本人一直的观点﹐你不如别写。要写就认真写﹐尽力合理与逻辑性。黄易的早期作品中﹐他认为神只是一团能量旋涡﹐在他的作品中描述了这种伟大力量的神秘。圣经中﹐神是至高无上的﹐它的智能与行为是人所无法了解与猜测的﹐因此以这个尺度去写神﹐必须表现出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府视下面的碌碌群蚁。因此﹐本人的‘圣战’尽力描写神的至高无上与他无法猜测的行为﹐本人绝不会愚蠢到去解释神的行为﹐在作品中更不会给予它行为的原因﹐原因在本人的心﹐但绝不会告诉读者﹐毕竟猜测也是一种乐趣。有人认为地球上的神是外星人干预结果﹐也有人认为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电子计算器﹐时间就是神﹐而这所谓的神只是一道无法逆许的管理程序。无论你的小说中神的样子是什幺﹐但一定要能使得读者信服﹐像魔盗的作者新作‘魔武士’中﹐他的神就是人类﹐只不过是扔弃肉体的高智能人类﹐而大地是这些植民者所建出来的。还是两点﹐合理与逻辑性﹐想要读者们认同你在文中的神﹐必须要说服读者﹐本人为什幺在圣战中使用圣经中的神﹖那是因为对于这个神的行为本人根本不需要解释﹐一句神的决定不需要向你解释就解决了。啊﹗神为什幺要选主角﹖为什幺要帮这块土地而不帮蒙古人﹖或许有他自己的原因﹐但是不必跟你这渺小的人类解释。各位能了解本大爷的用意吗﹖看过圣经的家伙大部份会认同本人的表达方式﹐对吧﹗也不会逼本大爷去解释那些神的行为中不合理的地方。

  小说技法十一章:一、小说是什么:小说除了是电影的原始材料、除了是出版商手上的玩具,它还是什么呢?有空去读读亨利•詹姆斯的论文《小说的艺术》,那里面应该早把这个问题说得很透彻了――“小说是一种艺术,它理应得到迄今为止仅仅为音乐、诗歌、绘画、建筑方面的成功行业所保留着的一切荣誉和报酬。”小说有它自己的历史,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小说这个艺术形式,几百年来,一直没有丧失过生命力,即使在影视泛滥的今天。一个国家,对作为艺术形式的小说的重视程度,实际上间接地反映了这个国家民众的整体文化修养的高低。多少年来,我国人一直在嘀咕“诺贝尔文学奖”,在我看来,诺贝尔文学奖固然是一个全球共享的文学奖,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个叫瑞典的国家颁发的。小说创作,首要的一点是:学会把话说明白,把意思表达清楚,用舞蹈演员练功那样的毅力,去训练我们对文字的感觉。二、小说的题材:一般来说,在小说家动笔写作某一篇小说之前,他需要选择一个可以写下去的题材。所谓选择“小说的题材”,通俗一点说,就是“我要写什么?”再换个角度说,就是“有什么值得我去写?”无论是小说,还是其它门类的艺术,在将不可见的思想转化成具体可见的作品之前,都会面临着题材的选取这样的问题。巴尔加斯•略萨在他谈论小说创作的《中国套盒》一书里,说过这样的话:“小说家不选择题材,是他被题材所选择。他之所以写某些事情,是因为某些事情出现在他脑海里。”这话固然没错,一个小说家的生活阅历、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性格、他的兴趣、他的个人历史、家庭背景、他与人或人群的交往、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所有这一切都影响着他对于写作题材的选取。

  所以这个看似主动的“选择题材”的过程,往往是在小说家的潜意识中就完成了。一个小说家,如果他是个优秀的小说家,他会尊重他个人内心的兴趣和良知,去选择他即将要写的小说的题材,或者说被那些浸润了他个人思考的题材所选择。反之,一个平庸的小说家,在选择题材时,往往更多地关注当时、当地的外部环境的需要。真正优秀的小说作品,是一个带有理想色彩的精神活动的结晶,它是与小说家对人性的固执的探索分不开的。更主要的是,优秀小说家对于题材的选择,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个人尊严的决定,是对于某些事物他想说、他必须说、他不得不说。而不是审时度势--什么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说了听众多,什么说了听众少--的结果。唯其如此,“小说”才有可能作为一个强有力的艺术形式继续存在下去。以列夫•托尔斯泰评论一个我以前从没听说过的作家维•冯•波伦茨的话来结束本文:“这部小说(指后者的小说《农民》)不属于彼,不属于此,也不属于第三种,而是真正的艺术作品,其中作者所说的是他所需要说出来的,因为他爱他所说的事物……。”三、小说的虚构:有一段时间,我总听到这样的话,“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据说这是德国哲学家泰奥多•阿多诺的名言。我并不以为这句话说得多么漂亮。因为我觉得这句话本身就是诗,用写诗来反对写诗,就像人不依靠其它的支点,而想仅仅用自己的手把自己从地球上拎起来一样,做作而又无效。人们常说的“现实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饭、睡觉、购物、学习、交际等等,也许还包括看书、看电视、看电影。那么看书的部分,可能还包括看小说吧。我们可以分析一个看小说的人的心理,他到底为什么要看小说?那自然因为小说对他构成了吸引力。他的某些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梦想,小说可以给他圆上;他的生活过于沉闷,小说可以给他精神和情感的支撑;或者他从小说中可以获得某种道德上的教化,并由此产生共鸣;或者他仅仅是想通过看小说满足他私下的什么癖好。总之,小说所描写的一切,应该与他的现实生活有关,但又不仅仅是他现实生活的如实照搬。小说必须带给他思考、梦想、情感、精神力量等等。在他看小说的诸多目的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想给他的现实生活装上类似翅膀一样的东西,让他飞起来。

  用一句都市姑娘们的名言说,就是“High”一下。而这样的翅膀一样的东西,就是产生于小说对于现实生活的“虚构”。也就是说,小说在现实生活的层面上,又虚构出了另一种生活,或许这可以叫做“小说中的生活”。正是因为“小说的虚构”的存在,小说对于人来说才显得有了价值。而小说的价值,又使得人的现实生活不要总是显得那么没有价值。――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人们读小说(看书)的行为却是实实在在的,是人们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说,小说所虚构的一切,及其对人们思想情感的影响,使得人们的现实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和有趣了。奥斯卡•王尔德在《谎言的衰朽》一文中所说的,“生活模仿艺术,胜过艺术模仿生活”,隐隐约约就是说的这个道理。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说“小说的真实”。诚然,小说的虚构,是小说的生命所在。可是小说虚构的源泉,却是来自某种真实的生活。小说要想对读者产生影响,就必须使读者对小说虚构的一切信以为真,必须使读者认为小说中的“虚构”,是可能的,是真诚的,是真实的。否则,读者那双幻想的翅膀,就永远无法装上,而小说的虚构,也就不成其为虚构,而是虚伪或胡说八道了,小说就会因为显得不真实而无法施展它那震撼人心的魔力了。回到那句“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这话的意思,据我理解,其中有一层大概是指人类的残酷程度已经远甚于艺术作品所能描写的残酷程度,而此时再从事艺术活动(比如写小说),那么就不可能真实地反映人类的状况,就失去了必要性。说这话的人,他的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他提醒我们注意,艺术中的虚构,最终只有与人的现实生活达成默契,才能对人的生存构成意义。

  无论用文字、还是用颜料、还是用其它媒介所“虚构”的一切,只有被“真实”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艺术。――可是他忽略了一点,就是如果人类的精神萎缩到不再需要那种真诚的、发自肺腑的、以虚构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志得到陶冶和激励的优秀艺术作品,如果人类不再幻想一种比现在的生活更为美好的生活,那么奥斯维辛还会再来。四、小说的人物:人物,是小说艺术中很重要的一个元素。当然由于小说的多样性,在某些小说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没有人物,这也是可能的。或许有人会这样质疑:“小说为什么总是要写到人?”是的,我也并不以为每篇小说都一定要写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经过思考之后还是觉得,无论任何形式的艺术,无论写不写到人,它最终所表达的都是与人有关的一切。我们不可能虚构出一个处在我们(人)的观察和思维能力之外的东西,比如我们在虚构外星人的模样时,往往会以我们的模样作为参照。文学作品中之所以会出现外星人或者非人的东西,都是源于我们人要对自身进行解释和探讨的目的。这也就说明了大量的小说直接以人为研究对象、直接描写人的生活、直接讲述人的故事,是很正常的。小说中的人,就是这里所说的“人物”。

  在一本以虚构为主要特征的小说中,人物当然也是虚构的。那些被我们津津乐道的人物,比如林黛玉、薛宝钗,只是曹雪芹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我们可以说林黛玉、薛宝钗的原型,是曹雪芹生活中的某某和某某,但是林黛玉和薛宝钗,却并不等同于她们的原型。她们永远只是生活在《红楼梦》中的人物,离开了《红楼梦》,她们就什么也不是了。这大概就是小说家特有的权力吧――小说家有权从他的生活中采撷众多活生生的原型,以塑造他小说中的人物,而不被追究捏造和诬陷的责任。如果明确了这一点,我想就没有必要在小说的前面加上“本小说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之类的告示了。这个看似蛮横无理的权力,是小说这个艺术形式本身所赋予小说家的。因为小说的真正来源应该是现实生活,或者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事物。而要使人物“活”起来,对人物的动作、内心活动、对话(包括独白)和与别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的刻画,则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大概有经验的小说家都能够做到的。现在的问题是,小说家花那么大的精力去刻画人物,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什么样的动力促使小说家去刻画这种类型的人物,而不是那种类型?他想通过这些虚构的人物表达什么样的对生活的看法?这些,是由小说家本人的志趣、爱好和他的思想、艺术观等等决定的。有多少种小说家,就有多少种人物。有多少种小说家,就会有多少种人物的命运。

  对不同人物的处理、以及对同一种人物不同命运的处理,就是判别小说家优秀与否的关键之处在今天这个强调技术化的时代,以我所看到的大多数小说家而言,他们也许更多的是关注小说的叙述方式,而不是小说中的人物刻画。这与20世纪的小说风尚有关系,小说观念的不断革新大大地破坏了小说家对于塑造完满人物形象的雅兴。在人们大谈福克纳和乔伊斯的“意识流”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要去关心一下他们曾经塑造过的昆丁、布卢姆等等小说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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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意识流,正是这些小说人物的意识流。五、小说的故事和情节:小说的基本功能在于“叙事”。假如说“小说的题材”是指小说中的那些“事”,是一个静止的概念的话;那么“小说的故事”和“小说的情节”,则是与“叙”有关的两个处于运动之中的概念。这三个概念(题材、故事和情节),是用光线从不同角度射向“小说”而产生的三个不同的投影罢了。一个创作激情十分旺盛的小说家,他大概不会详细研究这些概念的区别。他运用他多年来的创作和阅读经验,就能写出像样的小说。这是小说家的本能吧。凭本能创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蚂蚁搬食物一样,是一种很自然的过程。如果斤斤计较于小说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恐怕反而会使小说家丧失创造的能力;就像成语“邯郸学步”的那个人,最终步没学成,只能爬着回家。我要不是在写分析小说的文章,我恐怕也不会刻意去思考小说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体所指,当然我这是在为自己辩护了。据英国的E•M•福斯特――此人写过《印度之行》等小说、发表过著名的演讲《小说面面观》――所云,“故事”是指“按照时间顺序来叙事”,而“情节”则是指“在按照时间顺序叙事的前提下,强调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通俗地说,“故事”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又经历了另一件事。比如《水浒传》中,先是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然后是潘金莲药死了武大郎,然后是武松杀了潘金莲,然后武松又杀了西门庆。而“情节”则似乎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为什么会经历另一件事。或者说,一件事与另一件事之间,有什么必然或者偶然的联系。西门庆为什么会与潘金莲勾搭成奸?西门庆是个花花公子这且不谈,那潘金莲也不是个什么好人。潘金莲为什么要药死武大郎?自然是那武大郎毫无情趣、又罗哩吧嗦。武松为什么会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而不是把这两个坏人押送官府?是因为潘金莲和西门庆杀了他的哥哥,再说武松本人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再说官府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人们常说,一部小说很有意思。这句话大概是指小说的故事很新颖、很独特、很曲折迷人,以及小说的情节很生动、很耐人寻味、很感人、很深刻。过分强调故事的新奇、而忽略情节的深度和可信度的小说,可以参阅金庸等人的武侠小说。而太忽视故事的构造、一味在情节的逻辑里绕圈子的小说,则可参阅20世纪的某些观点偏激的现代派小说。话说回来,实际上,世界上并不存在最理想的小说创作方法和最理想的、最完美的小说。因为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两个人:一个作者和一个读者,在这两个人之间可以商量出一个有关“故事”和“情节”的最佳设计方案。六、小说的细节: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是使小说得以成形的根本原因。细节描写通常指的是,对可见之物的描写和对心理的描写。可见之物,包括环境、自然景物、社会背景、历史背景、人物的外表及其行动、对话等等。

  心理,当然是指人物的心理。在一个很偶然的场合,我与一个小伙子谈起小说,他说:“我对‘细节’这个词感到很厌倦了!”没错,这个词的确让人厌倦,可它却是小说(不仅小说)无法回避的事实。从来就没有无细节的小说,就像从来就没有无身体的人一样。一篇小说中,可以只包含某一类的细节描写,却不可能完全没有细节描写。比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人者》,通篇几乎全是对话,那些活灵活现的对话,就是支撑这篇小说的细节。某些所谓的小说流派,比如法国的新小说对“物”的描写、意识流小说对心理的描写,这些流派是对小说的某一方面的细节描写加以强调的产物。伟大的小说家,必定是在细节描写上十分独特和极具创新意识的小说家。人类历史上曾产生过的优秀的长篇巨著,更是细节描写的典范。比如雨果的《悲惨世界》,笔触几乎包括了社会、历史、自然、人物行动、心理等等所有方面的细节描写。这样的小说对读者的震撼力,自然也就持久和强大。由于细节描写,小说才有了长度。小说的长度,是由富有生命力的细节构成的。而小说的长度本身却并没有优劣之分。一本糟糕的长篇小说,无论它怎么长,也无法敌得过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对人性的启迪作用。在一些能力较差的小说家那里,片面追求小说的长度,成了一种通病。仿佛不长,他们本人作为小说家的存在就会发生疑问似的。为了增加长度,他们拚命往小说里塞进低级趣味、弱智无聊的细节描写。现在比较流行的“通俗小说”,基本都是这样的创作心态。细节的空洞,必然使这些小说显得臃肿和虚伪。从内心说,我也能理解那些“通俗小说”的作者,大家都是人,都有坑人的愿望吧。

  拼八凑弄出一部长篇,骗骗读者的钱,只要读者舍得,那也未尝不可。孔圣人说“吾日三省吾身”,我也来装模作样地反省一下。那些使我激动过的小说、使我佩服过的小说,它们的长度所到之处,也正是它们无比精美和感人至深的细节描写正像针一样扎入我体内之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小女孩涅莉临死前说的话、以及当时的环境、以及万尼亚的心理,这些描写不由人不落泪。虽然使人落泪,未必是衡量小说优秀与否的绝对指标。

  有意义的动作描写

  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威廉•塔玻利

  当我第一次写作时,我认真地接受了一位朋友关于写作的建议,他强调人物的动作对故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在那种平静的场景中,当小说中的人物在交谈和聆听的时候,我就有了麻烦。我错误地认为在这里只要用一些简洁的“动作”词语就足够了。因此在我的场景描写中充斥了“他点头”,“她耸了耸肩”,“他起来”,“坐下来”,或“跷起二郎腿”这样的短语。我甚至让我小说中的人物看、打呵欠、微笑、叹息。这些都是我在人物对白时所用的“动作”,我把“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误认作写单一的“动作”。由于这些可有可无的词语大量充斥其中,我的手稿不得不报废。时间和一些有关小说写作的研讨会帮助我改掉了这些毛病。我懂得了枯燥无味的陈述和平凡的动作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小说的大敌。我终于明白,当人的活动与情感、态度、姿势或表情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们才是有意义的动作,这是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我来给你们举个例子:中士霍金斯和中尉卡拉瑟斯是两名警察局的探员,他们正在中士的办公室讨论一桩谋杀案。霍金斯看着卡拉瑟斯,“有几件事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是谁的?还有这把钥匙,它是一把劣质的钥匙,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子上的呢?”卡拉瑟斯耸了耸肩,霍金斯把这两样物品放到他的抽屉里。卡拉瑟斯站起来,“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向门口走去。“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的。”他离开了办公室。这个场景缺乏戏剧效果,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看、耸肩、放、站、走和离开,没有一个描写到意图、态度、姿势或表情的。它们都没有表达两个人的情感。

  再看一看,当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被改成生动的活动时,场景就立刻变得充满活力了。霍金斯把身子往前倾了倾。他的手指着桌子上的物品:“有几件事实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子是谁的?还有这把劣质的钥匙,它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上的呢?”他把它们塞到抽屉里,“砰”地一声关上了抽屉。卡拉瑟斯微笑地站起来,拍了拍霍金斯的肩膀。“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肯定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他信步走出办公室。现在这幅场景的情感就清楚了。每一个动作都涉及到姿势、态度和表情。我们看到霍金斯的烦恼,以及卡拉瑟斯用自信在消除他的烦恼。这些词语和动作相互起到了补充的作用。

  下面这个例子,是两个小男孩在一幢老房子大门外的对话。“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说。约翰尼看着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走上门廊。约翰尼跟在后面。在他刚到达前门的时候,他听到一声尖叫,立刻转身就跑。这儿又出现了一些没有色彩的动词:说、看、走、跟、到达、听见和转身。这个对白的目的是想让我们知道,比利用激将法鼓动约翰尼进一幢闹鬼的房子。但是对话没有涉及到姿势。.现在,就让这些动作来传达态度、姿势和表情,使场景活跃起来。“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估计他不敢进去。约翰尼脸色苍白,甚至说话声都在颤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些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大摇大摆地走上台阶,他用挑战的目光瞥了瞥站在门外的约翰尼。约翰尼往比利的肩后扫了一眼,终于又往前挪了挪。他强装大胆,却在前门不停地发抖。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尖叫,一声恐怖的尖叫。他飞快地跑下台阶,冲出了大门。现在这个场景就有了恐怖的基调,并给这个小小的场景赋予了生命,中心意思也非常明确。在这两个例子中,对白全部没有改变,而只是动作的描写有了变化。也正是这些经过改动后的动作描写才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场景。作为一次写作练习,你们可以试着在同样的两种场景中加人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而不改变对白。比如,你可以试着表明霍金斯和卡拉瑟斯之间的幽默感,或是比利和约翰尼之间的冒险感,而不是恐惧感。

  文之初始此文针对架空之外的小说。小说的简界十分重要﹐那是吸引读者的窗口﹐大部份人可没有耐性去看完你整部小说来评论你的文笔﹐他们除非受到推荐否则的部只是扫了两眼简介就能够决定是否看下去。不过很多的网站简介不是在一个显眼的位置中﹐起点在这点上做得十分好﹐读者可以先看简介而视情况是否看下去。当有很多的小说无法看到简介时﹐那幺书名就可以看得出作者的品味如何﹐通常一名有品味有文笔的作者都不会选择那些直白的书名﹐比如说我是XXX﹐风流XXX等﹐一看就有一阵俗气直冲心头。小的架构与书名决定了﹐那幺就要开始写作了﹐作为一个好的作者要时时刻刻为读者着想﹐为写作而付出﹐而不是任性而为。没有读者会在小读一开始就硬去吞下作者所例的一堆设订与资料﹐小说不是在写报告﹐相信很多的读者看小说时都会跳过序而直接看第一章吧因此那些所谓的设定与资料都是作者自己用的﹐例在正文中不是明智之举﹐以己度人﹐没人会有耐性那些东西﹐对读者来说可有可无﹐可以另开新的专栏放在里面﹐但不要置于正文之中。比如这种最下层的手法﹕‘妖精﹕AT15DC20MV30又比如﹕这块大地之上有精灵﹐魔族﹐矮人……矮人XXX﹐魔族十分残暴XXX’又不是在玩游戏﹐对这些数字式的资料并不会有太多人感兴趣﹐写小说并不同与写报告﹐报告是一种生硬的数字文化﹐没有多少人会喜欢读那东西。更何况就写作来说这些资料应是在文章之中渐渐﹑悄悄地描述出来﹐而不是在文章初始就把一切交代了。作者不应当一次性地在文章的开始就把所描绘的世界硬灌进读者的脑中﹐应在正文中渐渐描绘出来﹐这本身就是考验作者表达能力的事。小说是文字式的东西﹐作者可不能以例表的方式例出来。应用文字的手段去描述﹕中段的手法‘精灵是生活在森林中的长耳生物﹐她们爱好自然﹐天生美丽﹐身手十分敏捷﹐但力量懦弱。’上层手法﹐以剧性或对比描述想要描述的东西﹕‘(主角)在林森中精灵﹐这种传说中的生物有着长长耳朵﹐在看到这只精灵的第一眼(主角)被其美丽所震撼﹐他甚至分办不出这只精灵是男是女﹐只知道她太美了﹐有如草原上盛开的鲜花。但是(主角)又亲身体会到精灵并非只有外貌美丽﹐她们像带刺的玫瑰﹐(主角)的弓箭完全射不中她们﹐在森林之中她们如鱼得水﹐在树枝之间灵活跳跃﹐以树干避开(主角)的弓矢。’用这类的手法渐渐地将精灵的印象植入人心。但是这些是在正文之中所用的手段﹐因此书之初并用不到﹐读者是一种容易麻烦的生物﹐所以书的初始不要开头就把水弄得混乱﹐弄出一大堆地名人名﹐填鸡似地硬要读者记下去。因此﹐例一个比较简单的地点﹐描述一下﹐然后合理地安排主角配角出场﹐地名与人名不要出现太多﹐弄得读者眼花﹐好的作者是以浅入深。

  文章的初始是一个铺设﹐介绍主角的登场与第一个画面的场境。

  ——主角主角想要使得主角富有个性﹐那幺主角的性格就不能跟风﹐这对于有大量人际关系的人来说描绘起来会比较容易﹐因为他们见过人生百态。但是对于一些比较自闭的人来说﹐就只能在漫画与电影为样本考虑一名主角的形态。但是记住一点﹐那就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如果在小说中出现完美的主角﹐那幺对一名作者来说﹐就是失败。读者都拥有一些缺点﹐比如不受欢迎﹐因此他们会代入小说中以寻求一种安慰﹐那幺小说中的主角与他们相似的背景会引起一些共鸣﹐这是基于市场需要的一些商业化写作。但是一部好的小说这点并不重要﹐只要做到将主角写得像个人﹐有鲜明的个性。而不是绝对完美的美男子等等等﹐这样取信度低﹐而且对作者而言写作的材料就太过狭窄与庸俗。对现今来说﹐完美的主角就是失败﹐那是因为很多平庸的作者将他们的主角写得太过完美了﹐这种事刚开始还好﹐但此类书一多﹐就使得读者们厌倦﹐因此主角就失去了性格感。因此﹐尽量不要将英俊﹑富有﹑聪明等条件一起加在主角身上﹐太过完美的主角﹐不会有太多的真实感与存在感﹐那幺就没有什幺好写的了。更重要的是﹐这类主角出现太多了。特别是英俊﹐很多作者认为英俊是一切﹐但并不是这样子的﹐打个比方﹐有些人想必看过一些女生漫昼﹐百分之九十九的女漫画家中的女主角都是在谈恋爱﹐而且都是与英俊﹑富有﹑冷酷的男主角相恋。就本人而言﹐这漫画中的女主角没有事作啊﹖每日每日都在想着怎样去打动英俊的男生﹐妄想着那些男人对他们怎样怎样的好。男人最好富有﹑英俊﹐是明星就更完美了。我想……有这种男人吗﹖这种男人会看上这种女人吗﹖可能本人是男人﹐因此无法了解女人的心情﹐所以我认为如果一本书是描写一名漂亮的女孩无私地爱上了一名平凡的男孩﹐这种题材会比较吸引我。而那个外貌平凡的男孩又拥有一些难以看到的优点﹐而这种优点又被一名富家女子发现了﹐而引起三角恋……说远了。女生漫画中﹐彼男彼女的故事就比较吸引我﹐因为里面的女主角十分有性格与其它女性漫画的女主角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就是这种不一样给人个性鲜明的吸引力﹐读者们都是在看这种不一样的人物。

  接下来谈到主角的能力了﹐通常是力量﹐外貌﹐智能﹐运气几方面。

  运气方面就不多说了﹐所谓无巧不成书﹐因此没有作者会例外给主角安排奇遇﹐本人对此唯一的要求就是合理啊。外貌相信每一个读者都能写得不错﹐因为这描述起来也没有太大的困难﹐虽有技巧方面可以礸研﹐但本人没兴趣多说。但是只有一点﹐看过那幺多书﹐我不觉得英俊的主角在男性读物中受欢迎。平凡是最基本的标准。丑陋嘛~﹗这对作者的要求比较高。轮到力量了﹐还是一句话﹐不要写成完美﹐这与智能是相对的﹐通常本人期望孔武有力之人智能不高﹐聪明的人手无搏鸡之力。当然书中例外的是有﹐但绝对不要是主角﹐那样的书太多太多了﹐现在巳失去了吸引力。而且说到力量方面的魔幻作品﹐很多人还是希望给予主角魔武双修。唉﹗第一﹐还是老话﹐此类作品太多了。第二﹐你把作者写得天下无敌那你小说太监的时间不远了。还有很多的作者喜欢五素魔法全能﹐非得将主角写得完美﹐特别到极点不可﹐又不学学魔盗的作者﹐瑞博说实在的魔力几乎等于零﹐但他有一个好的老师﹐将他教育得极之聪明﹐他看起来像魔武双修﹐但是其实全是骗人的﹐他的力量完全来自道具。对﹗每一名作者都会在能力上给予主角一种特别的优势﹐但是好的作者不会给予主角太多的东西﹐因为这样限制了他们的发挥。比如﹐数字生命中的主角﹐他除了在电子计算领域出色之外﹐完完全全是一名技术人员的角色﹐其中商人角色十分淡。而主角不会武功﹐不会魔法﹐更没有超能力﹐还遇到过几次暗杀。

  但这样的主角十分吸引人。如果这部书的主角又练气功﹐又学魔法﹐再跟修真拉上关系﹐好嘛﹗我也别看了。最好的方法是给予主角只有一种特殊﹐其它完全完全平庸﹐这对好的作者来说就足够有余﹐因为他们善于灵法地运用这一点的特殊去给主角带来最大利益。比如﹐重生传说﹐主角唯一的优势就是知道至今2003年的历史﹐这还不足够吗﹖对作者而言﹐足够了。因此他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而有些作品读者回到过去不说﹐还去学武功﹐练内力。我去~~﹗智能﹐这方面对作者来说要求是最高的﹐要怎样才能使描述出主角的智能﹐那只有通过一些剧情来带出。三言两语说他的IQ有多高﹐学习成绩有多好那是没有说服力的。现在力量型的主角太多了﹐很少看到到有智能的主角﹐随波流之一代军师就是智能型的代表﹐智能型的主角往往手无搏鸡之力。但却是最受欢迎的主角﹐更是最难写的主角。因为这也考验作者的智能与文笔﹐敢写的人不多。一部好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的神秘感﹐主角有一个惊人的秘密﹐但只有主角一人与读者们知道。其它人全部不知。我不明白很多的作者都喜欢让主角向朋痧或者情人泄露秘密﹐以求那所谓的以诚相待。这是屁话﹐在现实中没有人会轻易泄露自己的秘密﹐就算再亲近的女友都不行。

  本人之所以那幺喜欢‘棋魂’﹐那是因为左为的存在是主角一人的秘密﹐没有任何人知道﹐别人只能猜测﹐猜不出来或者猜错﹐这才是卖点。因此不要受到肥皂剧的影响﹐照搬肥皂剧的剧情﹐那是极不理智的﹐要想一想﹐如果我真有这个秘密那幺我会不会对人说﹐说了之后又会发生什幺后果。——恋情恋情很多的作者喜欢将主角配上一个美女﹐或者多个美女﹐这种作者很多﹐多了起来每个主角都千篇一率。太多太多的书中﹐主角都太容易付出感情了﹐使本人不明白那些作者到底谈过恋爱没有。这世上有很多种人﹐其有一种人没有任何的贞操﹐其本上像那些白痴女一样﹐只要是英俊的就无条件爱上﹐而且倒贴金钱﹐简称养小白脸。虽然男女有别﹐男人养女人是天经地义﹐但是那些书中的主角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的感情太多一文不值﹐见一个爱一个﹐只要是漂亮的就上。天啊﹗你们到底知不知道一见钟情这事很少多发生﹐如果女生只要是酒亮就爱上对方﹐那幺电视上那些美女都够你们爱的。崇拜明星﹐看别人的外表﹐这不是爱啊﹗这是迷恋﹐迷恋一个人不可能深到对她付出所有﹐至少在生死关头之上不会与她共患难。但真爱的确是无私的﹐爱上一个人不会只看她的外表﹐爱上一个是爱上那人的气质与性格。一个性格暴躁﹐满口粗言乱语的女生﹐长得十分酒亮﹐你会爱上她吗﹖很好﹗很多主角都是贱骨头﹐不合理地爱上了﹐而且像是被虐待狂﹐任打任骂﹐任敲任诈。看到这种书﹐本人就唉气﹐难道现今中国男女地位巳差到如此程度﹖每个男生都像发情的公猫﹖好吧。来谈谈本人恋爱的经过﹐在中学有一名女生我很喜欢﹐她长得十分平凡﹐不像电影明星那样美丽﹐但是她并不带眼镜﹐长着一头的长发﹐经常默默地坐在课室的角落静静地读书。她在班上没有任何的敌人﹐对每个人都非常好。在班上还有一名女生﹐她那时就巳半工半读﹐只一名模特儿﹐此人眼光甚高﹐男人在她眼中一文不值。我对这个女生十分反感﹐相处久了﹐她那漂亮﹑用金钱堆起来的脸蛋有如丑陋的魔女﹐虚假的面具。但我很喜欢那名文静的女生﹐因为她的气质﹐她的性格都给予我好感﹐这是长达三年同班同学所积累下来的感觉。在班上有一名班长﹐长得十分斯文﹐家中贫穷﹐父亲不知道在哪﹐母亲很幸苦地供他读书。

  因此﹐他很努力﹐成绩好到让我连妒忌的力气都没有。那名模特儿女生的理想男人条件我十分清楚。不﹗应是全校都清楚﹐强壮﹑富有﹑英俊﹑温柔等等等。相信吗﹖那女生的美丽除了一年级刚进来不知根底﹐全校没有一个男生会喜欢她﹐连把她当成自慰的对像都恶心。这名美丽的模特儿最后放弃了自己的条件﹐疯狂地爱上了我们班的那个班长﹐班长除了聪明与温柔之外其它的一律不符合她的条件﹐但是这名美丽的女生爱得时去活来﹐最后还威胁要跳楼自杀。但我们班的班长很酷﹐也很有坚定的立场﹐他说﹕“你很漂亮﹗我承认。但并不意味着我会喜欢你﹐你的性格不适合我。”班长大人坚决地拒绝了她﹐而爱上了那名文静的女生。其中的故事我不太明白﹐因为那时要升中四﹐而且我只是喜欢那名文静的女生﹐对她抱有好感﹐还不到不顾一切的地步﹐所以没有认真注意。但听说那名女生拒绝了﹐喜欢上一名平庸的邻居大哥哥﹐还听说那大哥哥从小照顾她到大﹐像个父亲一样。所以那我那可怜的班长失恋了。就本人而言﹐无论是班长还是那文静的女生他们的恋爱都是洁白的合理的﹐不像大部份小说中那样毫无道理硬压下去。百分之九十九的恋情是在长期相处之下所产生的感觉﹐这是对人的性格﹐态度与优点的了解﹐正是因为了解才会爱啊。我之所以喜欢那个名文静的女生与反感那名模特儿同学也是三年同班所积累下来的情感﹐而我想那名文静的女生之所以爱上邻居家的大哥哥是因为她与那位男子从小相处到大﹐了解其一切的优点缺点。这世上的女生分很多种﹐通常光看脸蛋那种只会出现在中﹑小学生那些还没有踏进社会﹐不明白世间险恶﹐没有恋爱经验之人。成熟的女生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我是通常﹐异类还是有的﹐至少我知道有一个。第二类女人﹐成熟过度﹐极度现实﹐她们才管样貌与人品﹐只要有钱就成﹐有权有势也行﹐这点就不用本多说了吧。第三类是最罕有的女生﹐她们拥有贞定的感情观﹐往往会爱上一名不出众的平凡男生﹐而且默默地付出﹐通常是成熟的女生或是在感情路上走过太多的崎岖才会产生这种女生。而且她们往往年龄较大(年青女孩绝对绝对不可能)﹐是大学生。而且性格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因为她们对男人可以说是看通了。

  这种女生只要不是长得丑﹐那绝对是受欢迎﹐接触久了会使任何一名男子为其疯狂﹐我看连富家子弟也会明白去珍惜﹐但这种女生除非遇到困难﹐否则很难受到金钱的引诱。第四种女生﹐应了一句话﹐女人心海底针﹐本人不明白﹐也永远不会懂﹐简直像异类﹐本人永远看不出她们到底在想什幺﹐因此避而远之。结﹕男生喜欢上女生﹐女生喜上男生都是有理由的﹐要使女生们爱上主角﹐那你一定要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而且必须要照着那个理由去描述女生的性格。比如﹕爱主角金钱的女人必然像奴隶一样讨好男生﹐而且主角一旦失去金钱就会之弃如屎土。爱上主角外貌的女生只会像追星族一样无聊幼稚。等等﹐这些就看作者自己把握尺寸﹐不要受到一些没有品味的漫画影响﹐要写出有性格的主角。尽一切的能力将所有的角色写得有真实感。不要写一些肥皂剧似的恋爱,那样想要像仙剑那样感人是不可能的。没有那个功力就不要硬写。恋爱没有资料可查,纯粹看个人阅历——小说的科学性小说的科学性现在很多小说写作的时候都没有科学性﹐要知道现在是一个知识的社会。

  修仙之类的小说是完全把科学性扔到脑后的小说﹐出现多了不会受欢迎。

  在城市类小说当中﹐很多主角都是莫名其妙地接触到武功。而且对于武功的定义千篇一律﹐全是经脉与内力﹐看得人生厌。像日本人多幺创意﹐他们在漫画中完全不走中国武术道路﹐那些老套的经脉什幺的一次都没有出现。反正现在科学对武术没有一个明确公开的定义﹐所以任由作者如何去写﹐读者所看的也是这些新一点的东西﹐每次都跟风古龙那些小说中的内力﹑经脉什幺的﹐人都看厌了﹐这也是为什幺黄易以一个充满新意﹑玄学的理论去定义武侠时那幺受欢迎。更是为什幺魔幻作品出现之后红火一时﹐因为读者们看厌了内功啊。内力作为中国的文化之一﹐每个读者都心中有数﹐要完全扔开那不可能﹐所以制作出另一套全新的武学会吸引读者﹐简单明了了就是要有新意啊。像‘守护者’这一套日本漫画﹐他对中国的武学有了新的定义﹐它从来不去解释中国武学是如何修练与是何种方武存在﹐直接地表现了中国武术地强大﹐用科学性﹑逻辑性与合理性地表现出了中国武术。它没有说明任何武术的原理﹐经脉什幺的更是没有出现过﹐在其中武者更是很少出现﹐漫画中的主角所知所学的也只是一鳞半爪。但是漫画中所出现的几个武术强者﹐他们根本无视子弹与机枪﹐以藐视一切科技的方式出现﹐有的站在敌对的立场﹐有的是主角的老师。他们的出现用另一个方式体现了武学的存在与强大。整本漫画之所以能够画得如此成功﹐那是因为逻辑与合理﹐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都没有过份的强大﹐每一个人的力量都是那幺的合理﹐有强大的地方也有弱点﹐应了我另一句话﹐一个好的作者不要试图把任何东西写得完美﹐完美之后就失去了真实感。

  因此小说很重要的是逻辑性与合理性要做到这几点﹐那就必须守一些规则﹕一﹐有得必有失﹐有好必有坏“主角要得到强大的力量必须付出﹐想要得到一个女子的青睐必然会有原因。而且取妻有好有坏﹐并不是被美女看上就必然是一件好事。二﹐有些东西不需要去解释﹐但要合理﹐比如说你认为鬼是以这种方式存在的﹐但你又说了鬼后有冥王﹐这就不合理了。冥王是高于我们存在﹐这个世上很多人都相信鬼的存在﹐但接触冥王的甚少听说﹐所以人们相信鬼的存在而不相信冥王的存在。因此作者相信冥王的存在就不能在小说中直接间接地表示‘啊﹗冥王是存在的。’必须在小说中隐隐地透露﹐暗示有这幺一个高层次的东西在一切物体之上。人并不是万能的﹐有许多的东西还无法解释﹐所以在小说中不要强求对一切都去解释﹐更不要不科学不合理地解释。像冥王的存在﹐你只需要通过鬼隐隐暗示有冥王的存在﹐并不需要去描写冥王是什幺样的子﹐冥界又是什幺样子的﹐作者有时所需要做的也只是表达出某东西的存在﹐与借用某东西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它的任由读者去想象﹐更有一种神秘感。就算你心目中对一切都有自己的解释﹐也不要强硬地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令读者与你一样去看待事物。将小说中的一些神秘的东西写得太白那是失败﹐因为这样就失去了神秘感﹐像神﹐永远至高无上的存在﹐没有人可以去理解﹐存在与否都成问题。而描述神的时候你就不能直接给神套个定义﹐说那是什幺东西﹐还把那东西的性格都写了出来﹐什至说那就主角﹐什幺主角造天开地﹐然后为了体会人间的一切下凡去做人。天啊﹗一个做惯了人的生物跑去做狗﹐你相信吗﹖这种幼稚白痴的题材真是……

  神下凡间成人﹐这不合逻辑﹐而神与人是不同的﹐上点我看每个人是这样子想的吧。

  而那些作者却把神写得根人一样﹐有情六欲﹐还爱上了人类女子﹐更陷与人世间的争执之中﹐唉﹗受到圣经与科学的影响﹐现在的人们渐渐地喜欢以科学合理地方式去解释神的存在﹐普遍认为如果有神的存在﹐那它与我们人类是不同的﹐他是无比高级的存在﹐以不以我们人类了解的方式存在﹐它的存在与我们相比有如人与蚂蚁。而人们现在又喜欢以科学的方式去解释传说神话﹐一般认为那些神话中的神人可能是外星人或者是拥有强大科技文明的种族﹐没有一个人会认为那些家伙是真正的神。至高无上有别于一切的存在与以神成人的主角。哪一个更有说服力﹖这个世界是神秘而紧凑的﹐你能相信一个这样的家伙能是创作这一切复杂的神吗﹖YY到了这步Y得太过了﹐所以什幺创世神来人间都是不可取的作品。就是这些原因无时无刻地在影响着读者﹐因为每一个人现在都离不开科学﹐时时刻刻受到科学的影响﹐每一个人都在心中将科学放在第一位﹐所以一部小说逻辑性与科学性是那幺的重要。——力量力量力量分很多种﹐有财力﹑权力﹑魅力﹑智力﹑体力﹑内力﹑魔力等等等﹐不过许多的作者只懂得写内力。这些作者十分肤浅﹐他们的作品很多都带有英雄主义特色﹐英雄主义也就算了﹐但是太过迷信蜘蛛侠那类的形式了﹐认为只有自己的身体强壮才是有力量的代表。这是一个牛角尖啊。可能很多的作者小的时候在学校中经常被人欺负﹐而时时幻想自己什幺时候学了绝世神功等等等。而小说这个平台刚好给了这些人一个机会。如果这类小说少的话﹐那我无话可说﹐但是在网上这类小说多如牛毛﹐全部都迷信力量﹐身体的力量﹐使人厌倦。而且清一色全是什幺内力修练﹐为什幺主角不能拿到一样西方魔法书或者埃及诅咒术﹐更或者忍者的密卷﹖谁说敌人的力量不能被中国人修练的﹐只要你写得好﹐不要弱了中国人的特色就行了。但每一种力量都要有自己的定义﹐就是说不要让主角练完忍术去练法与内力﹐弄得十象全能﹐这会成为败笔的。但是这个世界上力量除了武力这种体现方式﹐作者们就想不到别的方法了吗﹖有权力可以调动军队甚至在主角背后是一个国家作后台。有钱可以买打手买杀手甚至控制一个国家的经济。有智能可以将别人玩弄与股掌或者其聪明的头脑可以制造出机器人或者强大的兵器来帮助自己。这些情况下主角手无搏鸡之力﹐但谁可以否认他们的强大。因此强并不是只有武力啊﹗作者们的思想不应如此狭窄。

  ——架空架空架空就是改变历史﹐台湾作者对这并不感冒。

  但是在中国﹐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对政治的腐败﹐以及对中国历史的痛恨﹐使得他们发展出架空这个平行世界。中国甲午战争之类的耻辱也就算了﹐经过了这些羞辱之后还没有站立起来﹐这真是……

  总之﹐因为以上的原因﹐架空就出现了﹐那是描述一个大同世界。由于建立一个更好的中国才是架空之书的主题﹐所以作者不弄错﹐将太多的注意力放到主角身上﹐事实上架空之类的书主角是新建立的政府才对。很多的作者一回到过去就急切地要建立民主﹐而事实上这是不正确的﹐那幺早建立民主只会坏事﹐作者要描写时应应当时的环境﹐独裁是一定的﹐至少要独裁近二十年才能将权力渐渐下放。民主有几个先决条件﹐一是民智问题﹐如果将权力下放给一群愚民﹐那还了得﹐雅典就是因为这样而灭亡的﹐所以民主也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当时的雅典是世上第一个民主制的国家﹐但是因为一场败仗(也不能说是败仗﹐只不过主帅决定保留大部份的实力退回雅典而牺牲了部份人)﹐招至民愤﹐那些愚民全体投粟将那海军主帅处死。失去了海上保护力量的雅典也就灭亡了﹐在那之前的雅典可是强大到打退拥有中国三十六计的六十万波斯军队啊。所以民主是需要一些条件的﹐太过民主也不是好事。民主的第二个条件就是公民意识﹐每个公民都必须爱这个国家才行﹐只有这想他们才会去思考怎样才会对这个国家好。要不然权力下放到那些没有爱国之心的人手上﹐他们只会做出种种卖国的决定。因此有很多的作者建主的政权都太过急躁了。因此对于架空的作者们来说无论是民主还是君主都不一定是好的行政方法﹐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就算是世上强国美国他们的内部也是存在着一连串的问题﹐有的甚至比中国更可怕﹐但是国比国气死人而尔。还有一个问题﹐所谓人无威而不立﹐每一个身居高位的人都有自己的气势﹐像有些作者直接说‘XXX不知不觉中散发出一种君王的霸气。’这是不可取的﹐君王的威胁是在他身后的国家强大与否﹐霸气是扯谈。

  只有那位君王有强大的军队﹐他说的话才会有力量﹐别人才会敬畏他。很多的作者都喜欢与君王之气来感动手下﹐好嘛﹗你们谁知道什幺见鬼的君王之气﹐见个面就会使人臣服﹖那这个世界上就不用打仗了。这个世上有些人是有领袖的才能﹐但不是什幺见鬼的气。而是在不断的接触中通过他的言行表达出来﹐有才能的人是不会见人第一面就将自己的终身大事交在对方手上﹐他们只会在接触过之后﹐认为值得才会效忠。而这才是气势。很多的作者都不愿把君王写得像个君王﹐观历史上众君王﹐心软的只有死话一修﹐特别是在战乱的时代﹐就算是爱民也是功利之心。在战争时站起来的君王﹐一般都铁石心肠﹐有手段而冷酷﹐更载着一副假面具。所以不要把君王写得多幺之善良与仁慈﹐连一点无耻的手段都不用﹐更可恶的是很多作者笔下的君王都不够冷酷﹐对女人下不了手。三妻四妾也就算了﹐但是女人在胡闹时也没有人管﹐主角只会犯贱似地摇头摆尾﹐一点君王的气劫势都没有。而且那些女人在军营中胡闹﹐主角也没有作出处罚﹐公私不分明你叫读者如何认同这样一个白痴可以带起整个军队﹐而主角的手下又如何能心服。所以一定的冷酷是需要的﹐不要凡事都偏向女性那方面去写。第三﹐架空之书也等同是军事之书﹐所以在书中女性出现得趁晚趁好﹐而且由于主角的身份问题﹐必要时主角所喜欢的人不会由主角所得到﹐而主角反而必须接受政治婚姻。只有这样写才有真实感。第四﹐虽然在古代有三妻四妾﹐但作者们不要把一个又一个的女人硬堆到主角身上﹐就算是花花公子也没有那幺多精力照顾那幺多女人﹐花花公子是玩过就扔﹐一般不会再见同一个女人第二次的。而作者笔下都全都是将女人收到旗下﹐而且更可恶的是把这些女人全写得三后四德﹐连妒忌之心都没有﹐一个两个相处得甚好。这怎幺可能﹐女人不妒忌就不是女人﹐又回到一点﹐作者写得太完美了﹐试图将一切理想化﹐这又失去了真实感。记住一点﹐女人的妒忌心可以摧毁一个国家。而且就算是在古代﹐也不可能会有人同时爱上好多个女人﹐偏心是一定会出现的﹐主角必然偏受某个女的﹐而很多人的笔下主角都成了圣人了﹐对每一个女人都是一样的爱。天啊﹗你们到底懂不懂爱啊﹖所以女主角一个就够了﹐其它的就算也是主角的女人也只能是无足轻重的配角﹐还有一点见一个爱一个是不可能的﹐难道你能在街上与某个美女说两句话﹐接触上一个星期就爱上对方﹖

  或者在海报上某个模特长得特美你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就喜欢上人家﹖你可以做得到本人佩服死。所以一见面因为对方美丽就心动是不可能的﹐最多只是性欲升起﹐那和感情无关﹐只有在接触长久之后﹐了解了对方才能爱上。因此众作者们对爱情的了解不要那幺肤浅﹐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也写上去。——再论由浅入深再论由浅入深由浅入深指的是一本书的开头写作手法﹐吸引人是最关键的。因此﹐如前文所交代﹐不要弄一大堆复杂的资料比如XXX国N个﹐XXX伯爵NNN军团﹐看得人眼花。读者们没有心情去记你那幺一大堆东西﹐这不是在写议论文﹐那种功课文学老师是看得头痛硬看下去﹐你以这种方式写书作者会满意吗﹖这是所谓的文笔了。因此在书的开头一定要尽力简化﹐最好只出现主角的名字﹐不重要的角色都以其身份来代替﹐比如主角的母亲称呼为XXX的母亲等等等﹐因为这些人只出场一次﹐对作者而言名字就不是重要的了﹐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份。因此﹐以XXX的母亲﹐或者NNN伯爵这些一看就能明白他们所代表的身份是最好的方法。用这一招最主要的目的是让读者看舒服﹐使读者感到不是在看一篇沉闷的议论文。因此作者一定要为读者们着想﹐在名字的后面加上他们的份﹐比如团长﹐教宗等等等﹐帮助读者去了解。一般而言读者是不可能去记住书中那些配角们又长又闷的名字的﹐所以这样做也能使读者们想起来这个家伙是谁﹐如果一名作者由头到尾都是用XXXX(名字)的话﹐除非这个人出现很多次﹐在书中又十分重要﹐不然在太多数情况下读者们都会头痛去想这家伙是谁。这种头痛的感觉会使读者们失去读下去的欲望。架空的书除外﹐因为架空内的角色读者们在历史课上都记得八八了﹐因此这修建议对架空无效﹐对的是魔幻作品。很多的作者喜欢偷懒﹐他们很喜欢把一些人的名字叫成小XXX﹐啊XXX的妮称。妮称是亲友之间所用的招呼语﹐本人还没有在正规作品上见到有作者公然用这种被人笑话的称呼方式﹐多写几个字会死啊﹗一部小心说要正规﹐虽说是通俗作品﹐但至少也要表现出自己的文笔﹐用了妮称算什幺﹖是在表示你的中文水平只有高中吗﹖黄易﹑金庸等名作家没有一个用这些东西的﹐你们却敢用。本人知道某些女性读物中此类妮称经常出现﹐但女人的理考方式与爱好和我们不同啊。学什幺不好﹐去学女生漫画中的那些亲亲呢呢﹐你们是在画女生漫画吗﹖在网上大部份的读者都是男性﹐女生想必不会去看那些打打杀杀的东西吧﹖因此男生们都想看一些正规﹑冷酷的西﹐而诸作者们在冷酷的东西的同时还想加上柔情进去。唉……

  还有什幺魔物啊﹐食人花啊﹐神族啊全都在文章开始时一次过跳出来﹐心急地在第一章把这个世界全说完了老兄啊﹗这不是在拆自己的台吗﹖人家金庸﹑黄易什幺时候这样子做过。再打个比方﹐魔盗想必众人都知道吧。这部作品的作者写了那幺多部小说﹐什幺时候见过他一次过把这个世界全讲出来的。他都是在作品中慢慢地渗透这个世界的形状给读者。而那些在文章开始时就交代一切的作者们全部说出来了﹐那以后写什幺﹖失去神秘感的同时也表现了作者的肤浅。交代那个世界的历史是可以的﹐但绝对不能命名为第一章﹐只能命名为序。给读者跳过去的选择﹐大部份的作者都喜欢跳过去不看。文章之初必须轻松﹐描述一个环境﹐简单﹐缓慢而细致﹐要做到不使人生厌﹐看得舒服。最好的做法是写主角出场之前的场境﹐记住﹐是之前。主角最好不要那幺快出场﹐要将环境描缯了﹐场境交代了﹐大至使人明白这是个什幺样的世界后﹐才慢慢地代出主角。但记住﹐不要出现一大堆人﹐使人分不清楚谁是主角﹐你要写谁。也不要说﹕“啊﹗这就是我们的主角了。”不能说得直白﹐这对一名作家来说是至命伤。要使得读者们自己找到主角﹐一般来说着重描写就行了﹐不难。然后最忌的就是直接说主角是XXX国的XXX剑何为文笔﹖文笔就是使读者看得舒服﹐即不会出现太过繁琐而生厌﹐又不会使读者感到太过简单而沉闷。

  ——科幻与军事科幻与军事对于科幻小说与军事小说来说﹐一开始就把主角写成一名士兵或者是将领不是个好做法﹐可能很多的作者都有过军训﹐对于军训有经验与感情。但各位不要忘记﹐军事离普通人的生活很远﹐所以你一下子把主角写成士兵那不是个好的办法﹐很多的漫画与动画都不会选择这幺做﹐超时空要塞的主角是由飞机师因意外成为战机架驶员的﹐ZZ高达中的主角也不是士兵﹐是名少年﹐不小心坐上了高达而开始机师的人生。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作者必须使得主角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拉近﹐因此他们必须劳心劳力地把主角的出身写好﹐很多的作者在这方面作得不够出色。这种写作手法称之为身份的转变﹐使得主角被逼或者自愿成地改变了人生。读者们对于怎样打仗或者是舰队资料什幺的没有任何兴趣﹐对他们来说是一堆资料性的东西。但对于作者来说这些东西是作者要灌输给读者的资料﹐使得读者拥有作者所想要表达的东西。在这方面就要看作者的表达手法了﹐比如说﹕舰艇的巨大﹕失败的表达﹕这只船长十里﹐宽二十多米。(事实上读者们对于距离与大小的感觉十分模糊﹐所以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失败的。)比较成功的﹕这只宇宙船长二十公里﹐他的阴影笼罩住半个台湾岛﹐使得那几日台湾上的平民们不见天日。(后面那几句成功地表现出了这船的大小﹐最好的手法就是拿一样众所周知的物体来与他对比。中学都应该学过﹐对比法啊﹗)又比如﹕“如果地球是本人手上的小球﹐那幺太阳的巨大就是我们所身处的这座二十层大楼。”(这个表达够直接明白吧。)以上全是对比的手法﹐现在谈谈比喻在文章里的作用。在各位的作品中直接告诉读者那东西是什幺﹐没有半点说服感。比如﹕那个圆球会放出刺眼的光芒。那个图球会放出有如太阳般的光芒﹐使人无法直视。

  又比如﹕这只船的巨大前所未见﹐就像一只鲸鱼一样座落在海上。比喻﹑对比﹑拟人都是为了表达出作者想要使读者知道的资料所用的手法﹐因为用这些手法会使得文章更美﹐读者看得更舒服而不至于沉闷。这些都是小学时所学的文法﹐很多作者都把它们扔回给老师了﹐现在给各位重温一下吧。——作者的态度作者的态度写书是为了读者﹐而不是为了自己。那些写来恶搞的作者不可能写出什幺好书﹐也不会持久。因为他们没有对书抱有应有的态度。恶搞就是不负责的表现﹐你不是在写笑话﹐而是在写小说﹐小说的文字是冷酷的﹐构思是严谨的﹐不是那些在那自嘲“恶搞之作”的作者能够明白的事。一名好的作者应当为读者着想﹐时刻想着怎样才能使读者更容易明白﹐怎样才能使文章看起来更优美一些﹐读者看起来更舒服一些﹐这种表达手法是不是太简单或者太哆嗦。那些好书﹐自己也欣赏的书为什幺会受欢迎﹖为什幺自己会喜欢看﹖这些问题一名好的作者会仔细地去考虑﹐从中而学习。偷懒是作者的大忌﹐因为偷懒是不负责的表现﹐也不用指望对方能够写出什幺有品味的东西出来。对作者而言创意是次要的﹐文笔才是最主要的。不﹗应该说是表达手法﹐没有好的表达能力就算是再好的题材也会被写得失去应有的色彩。初学者他们的文笔多数简陋。更喜欢犯一个至命的错误﹐那就是用第一人称写书。还有主角太早出现﹐没有对主角的出现作出详细的铺设﹐没有进行环境描写﹐文语太过直白﹐不懂得使用对比﹐比喻﹐似人等手法……但是所有的作者记住一点﹐最好的作者是最好的读者﹐因为喜欢看书而写书﹐那幺就不要犯太多自己从别的书中所看出来的错误与厌恶﹐随着作者所看的书越来越多﹐那幺就会明白什幺是品味﹐什幺书写得好﹐什幺书有人代笔﹐什幺书是垃圾。

  。——作者的立场作者的立场很多的作者都会偏向主角﹐站在主角的立场上去写作。但这是错误的﹐一般来说身为作者应当给予主角一个最终的结果﹐比如说﹕主角最终会统一帝国。又比如说﹕主角在本书完结之前不会死。等等等。这样做本身就巳经给予了主角很多的优势﹐足够有余。那剩下的就必须篇造一个合理的平台给主角演出。所谓的合理又符合逻辑那作者就必要站在中立的立场﹐而不是想要主角怎样好怎样好。奇遇不断﹐强得非人。这样哪有逻辑可言﹐比如说﹐什幺创世神创造了世界然后喜欢人类的生活﹐轮徊成为主角。你们信吗﹖相信一个至高无上﹐有能力创造世界的终极生命会成为人﹖那就有如好好的人不去做要去当狗﹐世上会有这种事吗﹖哪来的逻辑与合理﹐作者的脑里在想什幺﹖现在很多的日本漫画也开始陈腔滥调﹐什幺天使降临等跟第不断﹐特别是作成漫画几本之中几乎一模一样的内容﹐全都是懦弱的主角得到女神﹖或天使的照顾﹐一本两本也就算了。小日本人口少也就算了。这种作品看多了各位不会厌的吗﹖还是只要是漫画就成。一句话日本的漫画文明在走下坡﹐特别是动画﹐画得美是美了﹐但是献情也太过了﹐开始拖戏。

  

  

 
作品相关 我为什么如此厌恶师妃暄!愤怒的老道!
 
  看了电视剧《大唐双龙传》之后,我就产生了看小说的兴趣。趁着放暑假找了黄易的小说来看,先看了《覆雨翻云》,觉得还可以。再去图书馆找了《大唐双龙传》,这一看不要秦,差点把我郁闷死!!!

  看前面寇徐二人一起胡闯的时候,还挺畅快的!后来寇仲出来争天下,知道它肯定争不过李世民,毕竟是历史嘛,也没觉得怎么样,只想和他好好享受这个过程,也看看李世民究竟怎样打败他,成为一代圣君。

  结果,让我大失所望!李世民这个人物在书中写得也不弱,寇仲败给他也没什么可说的,问题就出在那个师妃宣,她每一次出场都倒足我的胃口!!!

  首先,这位圣女一出来就必然发一大通为天下苍生谋幸福之类的宣言,摆出一副要为天下谋幸福的姿态。这也罢了,问题是她一边摆姿态一边以各种卑鄙手段打击寇仲,包括几次请高人伏击寇仲,最后让宁道奇去和宋缺决战,让两位老人家拼个你死我活,然后,她和梵清惠再跳出来说:我让你们打架是为了天下苍生好哦。为了不让寇仲得到巴蜀,她自己跳出来说宁愿修不了道成不了仙,也要把寇仲杀死!!!如此令人恶心的话亏她说得出来。寇仲曾救过李世民,曾为正道武林和魔门拼死斗争,最后只换得这一句话!真替他不值!也恨他不“争气”,他做不到李世民和师妃宣那样的无情无义。

  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当师妃宣看出徐子陵的迷恋时,就开始利用徐的感情去牵制寇仲。欲拒还迎,欲擒故纵,每到关键时刻师妃宣就跳出来对徐进行诱惑,逼徐暴露寇仲的弱点和秘密,把徐子陵弄得进退两难。每当看到这些情节的描写,我都会忍不住产生过去踹她两脚的冲动(恕我愚昧,所以我真不明白作者创作这个人物的意图)。所谓圣女其实最懂得利用男人的弱点,这个能力婠婠跟师妃宣比可差远了。

  徐子陵也不争气,不过算了,他毕竟为寇仲这个兄弟出生入死过。李世民也够冤的,被写得绝情绝义还好,现在被写成靠个恶心的女人去逼自己的对手投降才得了皇帝宝座。

  师妃宣这个角色,真是让我厌恶到极点!后面看到她出场我都尽量快点翻过去,要不然我怕会被她的无耻言行搞得呕吐。

  从来没有一个小说中人物被作者描写的那么神乎其神事实上却让读者厌恶之极不(呕)吐不快!!!

  再说慈航静斋,培养来的传人,就是以色相去引诱“成功男士”。比如碧秀心对石之轩,言静庵对庞斑等等。后来的秦梦瑶还好些,至少没有跟方夜羽搞在一起。

  唉,要是这本书没有师妃宣这个人,我就不用边看边吐,可以好好享受寇仲和李世民斗争的过程了。现在可好,看见她冒出来一次我就恶心一次。

  我们来做个假设如果那里的女人真的是为了天下苍生的话,她们既然选定了李世民的话她们就可以着接找李渊谈判〈直接让李世民当太子或着直接把建成,原吉杀了平她们武林一大圣地的实力还不是小事一件。干麻假猩猩的一方面在众人面前说我们支持李世民但不给人家解决跟本问题。草最可恨的是少帅去巴蜀那一段她说什么我现在只能见步行步了,她们当年选李世民的时候怎么没有见步行不了还说什么做一个皇帝不是一朝一夕的草要不是我门少帅最后不想争了有多少李世民都死了。说实话她们那么聪明连老宋都能算记难到就会想不道身为老二的李世民以后会在帝位争夺中遇到什么。

  说白了她们就是一群想操纵天下走势但又应为他们所谓的神圣说白了就是面子假猩猩的说我是为了天下苍生实际上是为了自己你想想她们要是不和未来的皇帝搞好关系未来的皇帝会允许像她们那样超然的存在么?她们手中控制的力量太可怕了。

  说来说去用句粗俗的话来说“当婊子还要立牌坊”

  黄大师笔下人物最经典的话语:

  1星际浪子中,一句旁白:“奇怪与不奇怪,只在于知道和不知道。”

  22一世人.两兄弟.你到底帮不帮我.

  333秦梦瑶对韩柏说-----听不到是你的损失.

  4444我什么都不怕,只怕你!

  我太喜欢寇仲说的这句话了!!!

  55555庞斑忽道:“这一招庞某挡不了,所以输的该是我才对,静庵,你说出要求吧.假若你要我陪你一生一世,我便陪你一生一世。”

  666666绝对的权利使人觉得的腐化!!!

  7777777老跋说的,谁够狠谁就能活下来!

  88888888宋缺说:“石之轩的不死印只是一种幻术,我等了他十几年,可惜他太没种”。

  石之轩说:“总有一天石某人会让宋缺知道他的天刀之是破铜烂铁,代表着耻辱和失败”。

  999999999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作品相关 秦梦瑶、师妃喧对爱说bye
 
  为

  说起黄易笔下的美女,最令我心动的就是那两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秦梦瑶和师妃喧。“家在此

  山中,云深不知处”这句话恐怕会令所有的男子为之伤心!

  本来和许多人一样,对师妃喧没有太多的好感,觉得她有些不讲理。虽然以她的立场来说,支持李

  世民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她对寇仲和徐子陵的态度却让人感到让人厌恶:摆明了是以大欺小么,只

  看重人家的身世,却对后天的拼命努力不屑一顾,简直有些恨她。在那时我对此人的感觉是这种人

  一定不会是书中的主角,这种女人虽然长得漂亮点,却一定不会有人去爱!到是那个魔女绾绾却是

  个敢爱敢恨的人,希望她将来会得到好的结局的。

  对师妃喧的概念一直是很模糊的,总是觉得她的外面一直被什么东西包裹着,阻挡着她与外界进行

  真正的接触。那是什么呢?是对仙道的追求,还是由于师傅对其的深切期望使她身不由己?我们无

  从知道,或许两者皆有之吧。这样一个人是实在不适合与人相爱的,可是偏偏她生得美若天仙,引

  来无数年轻男子的爱慕之心,这是不是叫做天意弄人呢?后来她爱上了徐子陵,可是她的先入世再

  出世的态度,使人有种受骗上当的感觉。如果真的不可以与人相恋,却又为什么要承认对徐子陵的

  爱?刻骨的铭思能以一句“志在修仙”来代替么,要不是那时的徐子陵还有石青璇这个替代品,真

  的不知道他的人会不会在他最爱的妃喧脱离尘世时,也随之一起化风逝去呢?

  答案不得而知,不过我却能分明地感到“龙泉之恋”前后的徐子陵分明是两个不相同的人,事后的

  徐子陵令人感到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他的心已经死了,伴随着师妃喧离去的同时也一去不复

  返了,他对石青璇有的只是同情,责任而已!失去了爱情之后的徐子陵是那么的苍白无力,他得到

  的最多只不过是一个爱的道歉,以及师妃喧的替代品。虽然最后他依旧娶了石青璇,可是那真的是

  爱吗?他真的可以忘了师妃喧么?

  我曾经说过徐子陵和师妃喧的“龙泉之恋”是整部书中最美,最浪漫的爱情故事,只不过这美是一

  种凄惨的美,悲壮的美。明知不会有任何的结局,却依旧毫不犹豫地投入,直至终结的那一刻。当

  师妃喧最终还是抛下受伤的徐子陵回到“慈航静斋”继续她的修炼时,我的心灵受到一丝震撼。

  伊人已去!

  与之相较,另一位仙子秦梦瑶的结局则让我感到了无比的愤怒,这愤怒来自于对于命运的无可奈

  何,可恨人力难道终究无法改变命运的安排?她与韩柏的相爱虽说在开始时带有一定的偶然性,

  (也不知韩柏那小子是不是上辈子做过什么好事,居然能用自身魔种让这天上的仙子也下了凡。)

  但秦梦瑶与师妃喧完全不同,面对韩柏咄咄逼人的爱,她敢于承认自己对韩柏亦有爱,她能勇敢地

  放下“慈航静斋”这围绕在她身上的束缚,大胆地与韩柏一起全身心的投入,这能不令人心醉神摇

  么?

  第一次看到她的出现,使我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师妃喧。同样的淡雅如仙,同样是“慈航静斋”青出

  于蓝而胜于蓝的传人,也同样是为了避免整个天下苍生受苦,而下凡的仙子。只是她好象没有师妃

  喧那么的幸运,有徐子陵那样的知音人,她会配谁呢?浪翻云么,书中的男一号,才情武功举世无

  双,不过好象年纪大了一点,不太合适。庞斑?不可能!这种头号反角(事实上也没做过什么坏

  事)根本不会有和秦仙子在一起的可能。那风行烈,好象怎么看都只象一个匆匆的过客(不过好象

  并不是如此),应该没他的事。至于那个韩柏,就觉得更没有可能是他了,给人的感觉就只是一个

  小人物,小角色。于是就想当然的认为秦梦瑶只是书中的一个点缀,完成了她的任务后就会悄悄地

  消失,就象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幸运的是我错了,她不仅没有悄悄地消失,反而成为了书中最令人

  神往的角色,向所有的人演绎了一段生死缠绵的爱情故事。

  当她与韩柏相遇在“黄州府”前,就注定了她那平静的一生终于有了那一丝的波动。正如韩柏说的

  那样“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难过的要命,因为我只是一个韩府的小仆,连让你多看一眼都办不

  到。”对,事实就是那样,她的身份注定了她和所有的人都是有缘无份。但就象所有的童话故事一

  样,王子是一定会爱上灰姑娘的,不过结局么就不得而知了,这次只是对象颠倒了一下罢了。她被

  吸引了,仙子终于下凡了,我想不一定就是魔种的关系,韩柏的轻浮无赖可能才是最令她动情的原

  因。韩柏与她每一次的对话都会激起他们之间那埋藏着的爱的火花。渐渐的,秦梦瑶的形象丰满起

  来了,她的一眸,一笑都令人神往,令人发狂。我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因为我爱她,

  所以我希望她能得到幸福,哪怕只是在书中也好!就这样韩柏成了我的希望,我渴望他会好好的珍

  惜梦瑶,会给她想得到的幸福,与她终老一生。

  于是在读到“接天之恋”时,我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兴奋,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那时的秦梦瑶再也不

  是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在那一刻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渴望爱情的女人。我以为这个

  勇敢追求爱情的仙子最终必能如偿所愿,与想爱的人可以携手终老。但是我错了,老天爷在此刻又

  给人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仙子依旧是仙子,不能留在人间过普通人的生活,纵使她得到了真

  正的爱情,可她还是不得不离开凡间,在她走的那一刻我的心都碎了。

  那个时候我真的很恨黄易,没有了秦梦瑶,韩柏还会是那个韩柏吗?答案一定是否定的,韩柏注定

  就是为梦瑶而生的,为她而活,为她而死。失去了梦瑶,韩柏永远只是那个在韩府做下人时的韩

  柏,即使他的武功能达到浪翻云的境界,可是因为心中的哀思使他永远不能踏入仙道,永远不可以

  再和心爱的梦瑶在一起,还有什么比这更残忍呢?韩柏接受不了这样一个结局,我也一样。

  眼看着心中的愿望就这样破灭了,却对次无能为力,心中的失落可想而知。如果可以的话,很想知

  道当梦瑶看见自己最爱的丈夫从“慈航静斋”下来时那失魂落魄的样子,有何感想?难道她真的会

  忍心看着自己的最爱这样失落痛苦一生?难道要抛弃真爱才能修成“仙道?”毫无理由!

  

 
第一卷 第一章 买东西就要对自己狠点
 
  淘宝街名副其实是B市最大的古玩街,在这里林林总总竖立着上百家店铺,其主要经营业务正是各种珍玩,字画,总之只要是稀奇古怪的饰物就可以在这里见到或出售!

  此时日近西山,一抹绯红的晚霞留恋的挂在天边似乎还想把自己最美丽的一面展示在世人的面前。

  众人皆痴,所以没有人会在乎这片面而抽象的美好!

  一个衣着写意的长发青年正游走在街边,那副淡蓝色镜片后有些模糊的双眸似乎对身边看到的事物有些不满,每次都是同样的东西,即便是事隔半年也没有增添一点新意,秦一怀疑这些愚蠢的家伙根本就不具备一个商人基本的经营技巧。

  当然,他秦一还没有高尚到替别人操心的地步,你不会做生意才好呢,老子只是来淘宝的,一路走着已随脚踏入了一家古玩店,三十多岁的店老板一看有客户上门赶紧换上一副职业笑容,满脸热切的说道:“这位先生请进,小店虽然门面不大但却是近百年的老字号,您想要什么东西尽管说,咱们这里一定包您满意。”

  在这是开店的都这么说,也就可以蒙蒙不知底细的外地人,秦一心中暗自鄙视,***,真当老子不知道呀,这条街才刚兴建不到五十年,你就敢称百年老子号,百你老母!不过,大多数人最恶心之处就在于他们的虚伪,秦一自然不能例外,貌似随意的打量了一下店中的布置,嘴皮子弹动了两下说道:“老板这里不错呀,生意一定是很好了。”

  好话人人爱听,老板闻言立刻变得更加热情起来:“承您吉言,不知您这是……”

  “随便看看。”眨了眨眼,秦一淡淡的说道:“外边那些装门面的就不要再说了,都有什么好东西拿出来看看,只要有真料,钱不是问题。”

  老板一愣,这家伙好大的口气呀,一脸为难的说道:“不知……您究竟喜欢哪方面的东西,我们这里基本上都有涉猎。”

  秦一点了点头说道:“我平时比较喜欢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太大只的不要,叫得出名字的不要,一眼就能看出具体年代也不要。”

  老板这回真的有些难住了,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这货还真是怪胎,并不是说以前没遇到过这样的极品,只是也没有秦一这么特别,不就是那个古懂吗哪还有这么多规矩,不过,谁让人家顾客就是上帝呢,这年头跟风的人海了去了,再加上国家对这方面管制越加严格,这一行的生意着实不好作了,真正的宝贝哪能在他这里呀,也就是糊弄一下外行还行,秦一不是个善茬,凭借自己那双毒眼他早看出来了,应付这种人最好还是要拿出点真东西来才行。

  擦去了头顶的汗珠老板终于说道:“先生,您等一下我这就来。”说完也不待秦一答话就一头钻入了身后的隔间,没过多久又走了出来,不过手上却多了一个样式陈旧灰黑色的大皮箱!

  老板小心翼翼的打开皮箱里边赫然是近百件样式各异的古懂,其中大部分都置放在一个个特定的透明玻璃匣子内只有一小部分数十件实在看不出什么模样的物品胡乱摆放在一起,看起来颇为怪异。

  似乎这种事情早已不是第一次,老板已然猜测到嘲风心中的想法,老脸微红轻声说道:“这个本店也经常收购一些其它的物品,只要是看起来有收藏价值的我们就会收购,而这些东西主要是看买方的兴趣,所以价格上浮动就比较大些。”

  秦一冷哼一声便把目光转向了皮箱中的物品仔细挑选起来,这些玻璃匣子中的东西虽然有几件确实很有收藏价值却难以如秦一法眼,心中有些失望准备就此离开的时候眼角无意间扫过那堆混杂在一起的东西,准备迈动的脚底顿时像是生了根般停了下来,装作随意的拿出了一个酒杯状的碧绿色铜樽审视了起来。

  “这……好像不是铜器吧,哪个朝代的?”

  “哈,先生真是法眼如矩,据说这酒樽是从商代的一个将军墓中挖出来的,可惜杯身破损了一道裂缝要不然就值钱了,但仅是这样也是件不可多得的古懂呢,如果您要只要这个数就可以了。”

  老板眼神一动,立刻滔滔不绝的推销起来并伸出食中二指比划了个手势,不过秦一毫不动摇,鬼才相信这玩意是商代的,***,敢要二十万真当老子是肥羊呀,根本就懒得再听这个奸商绪叨,随手扔掉了酒樽,转而又信手从一旁的角落里抽出一个漆黑如墨样式难看的铁环。

  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东西,不过却不能被那奸商发现,不然还不知道他怎么敲诈呢!

  皱起了眉头,貌似厌恶的说道:“老板,这是什么玩意,怎么这么难看的东西也放在这里。”

  老板闻言瞅了秦一手中那物一眼脸上竟显露出一丝惊惶的神色,语气也显得有些不自然:“这……这东西,嘿嘿,如果想要的话我可以和那铜樽一起卖给您价钱好商量。”

  难道天上掉馅饼?白痴才相信。

  秦一低头想了想说道:“两件加一起两万。”

  老板闻言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这家伙也杀起价来也太黑了吧,根本就是想拿骨头钱买猪肉嘛,大声的说道:“最低18万,少一分不卖,我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古董。”

  秦一连连摇头说道:“少来,真要是古董能这么便宜?再说另一件也根本就不值钱,最多拿来缝衣服用,我说老板这铁环不会真是顶针儿吧,您确定没有放错?一口价五万。”

  老板苦着脸这货根本就不是杀价那是在一块块地砍自己的肉呀,心痛的说道:“算我服了您了,亏点钱交您这个朋友,15万。”

  “既然是朋友就要这么执着嘛,一万两万伤感情,八万!”

  “唉,世道不景气了,蚊子再小也是肉呀,兄弟吐血大甩卖,12万不二价。”

  “这年头赚钱不容易大家都是混饭地,十万,过了这村没这店就这两件破烂卖了我现在就拿走,不行了我走人。”

  “成交!”

  两人此时完美地诠释了‘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这个古老词汇地含义,经过一轮激烈地唇枪舌战两人终于达成了这桩来之不易地交易,秦一以10万块地价格买到了这两件物品,两人再次聊了一会儿,互留了个电话后就起身告辞了!

  秦一回到家立刻急不可耐地拿出了那枚铁环仔细地研究了起来,这枚圆环制作地极其纤细大约只有平常戒指地三分之一宽,入手颇沉色泽青黑倒也看不出究竟选用地何种材料制成地,但现在秦一依然确定这绝对不会是铜铁之类地制品,也许是某种未知地金属元素,不类于以往地任何一个朝代,且环身上不知用何种手法刻满了某种不知名怪兽地图腾,唯有两根类似于触角地地方相互咬合在一起,但秦一相信这绝不是戒指因为此环地宽度即便是婴儿地小指也难以穿进去,难道是耳环?心中突然生起一个猜测,而双手立刻付诸于行动把那两根略显突出地触角放在了左耳耳垂地位置上,正准备照着镜子比划一番的时候异变却毫无预兆地发生了。

  那两根本来冰冷地触角在刚刚接触到秦一皮肤地刹那竟然产生了变化,绞缠在一起地触角腾地一下弹了开来像是突然闻到了血腥地鲨鱼猛地照着秦一稚嫩地耳垂狠狠地咬了下去,尖锐地前端毫不费力地就同时穿刺了过去,再次聚合成原来地形状!

  秦一站在巨大的镜子前目瞪口呆地看着此时已经牢牢地固定在自己耳朵上地这枚邪门致极地耳环,如果不是刚才清楚无误地传来地痛楚他甚至怀疑这是在做梦。

  妈的,都说便宜莫贪,早就看那家伙的眼神不对劲当时却也没有想到这里,真是中招了,不会是传说中被下了诅咒的脏东西吧?希望这东西不会对自己地身体造成不良地影响,奶奶地,要是真的有事情老子第一个就灭了那孙子。

  心中恶狠狠地发着毒誓,只能尽量往好的方面想了,哼,还别说自己戴着这枚特殊地耳环还真不错,也许是他地错觉,总觉地自己地身上突然多了一丝以前所没有地气质,当然,即便是注意到了也不会真正当回事的。

  秦一不是优柔寡断之人,既然事情完全超出自己地预计那就暂时放下好了,生命如此美好,当务之急自然是要好好地珍惜生命了。

  好,决定了!为了给自己压惊秦一决定出去——‘捕猎’!

  

  

 
第一卷 第二章 发现猎物就要下手
 
  所谓‘捕猎’顾名思义捕获猎物之意,当然在这所现代化地大都市中自然不会存在动物世界中才会出现地凶猛生物而是女人,活色生香地漂亮女人,也就是传说中地猎艳!

  秦一乃是欢场中的老手,长长自夸已经达到百人斩地境界,虽然不知道其中是否有夸大地程度但实际上与此也没有多大地出入,他对女人地饥渴与侵略性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地,此君在中学时众好友就送其一浑号名曰‘禽兽’,确乃实至名归!

  许多人都很是奇怪凭他秦一的为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傻女人’自动送上门任君采摘,且毫无疑问个个都是美女。

  不得不说秦一除了长得还算高大外相貌只能算是还行,身板消瘦很难让人产生安全感,再加上本身的职业只是个中学的历史老师属于典型的混日子的主,小有积蓄房屋三间比上不足比小有余,却每次出去都能勾引到美丽妖娆的女子实在是让熟悉的人嫉妒这小子的狗屎运!

  其实并不是秦一命定桃花,这种虚无缥缈的命相之说他是根本就不屑一顾的,能够有现在的斐然战绩除了天生不可遏制的好色本性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他有一双任何女人都无法拒绝的‘魔眼’!

  此事说起来有些狗血,早在十数年前秦一曾跟父母到新马太旅游途中意外遇到了一个奇人,那个长得黑糊糊自诩为本世纪最强悍催眠师的老头子一眼看到秦一的时候就立刻两眼放光扯着秦一硬说这小子天赋异禀,是继承他绝技的最佳传人。

  当时秦一正值年少好奇的岁数,虽然老头子看起来怎么都不像好人来得,但内心深处好奇的欲望却最终占了上风,半个月的时间内每个晚上都跟这个老头子学习所谓的催眠术并被告知开了‘天眼’。

  后来因为时间关系秦一无奈与老头子告别,但双方留下了电话随时方便联系,同时这个便宜师父也确实够义气看秦一记忆力超群又知道时间有限就填鸭式的一股脑把自己最重要的知识交给了他并告知以后若有疑问可以随时打电话找他请教。

  自此以后秦一回来后就勤加修炼并在十五岁那年侥幸凭借此术成功地催眠了同班地一个女生并用十分卑鄙地方式侵占了人家地处女地,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修炼起催眠术来简直到了废寝忘食茶饭不思地疯狂地步,也正是因此害的他那段时间精神极度紧张差点就在考场上把人家监考老师给催眠了,事后想想委实后怕!

  不过,正是基于这种原始而单纯地欲望差遣这头禽兽确实发挥了他天才地能力,经过这十几年地刻苦而艰辛地修炼如今已经把催眠术成长到了一个十分变态的地步,当然这和他平时勤加应用这种能力是分不开的,起码百人斩里九成九以上地女性都是惨遭此邪术毒手。

  找到一个借口后,很猥琐地秦一迫不及待地再次向着早已熟悉地狩猎场快步走去。

  ‘兰溪’是这条商业街中最热闹的娱乐场,收费虽然有些昂贵但优越的环境完善的娱乐项目安全稳定的氛围自然吸引了时下年轻人的轻蔑,许多的蓝白阶层都会在结束了一天忙碌的工作后来此放松一下紧张的心情,当然主要吸引住秦一这头色狼眼神的原因是这里经常出现许多美丽而时尚的大学生,这些女孩子虽然稚嫩却有种社会人士身上所没有的单纯与可爱,也正是如此才让秦一钟流连忘返,乐不思蜀。

  亮出一张淡紫色长方形的卡片秦一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这是‘兰溪’专门给贵宾以及熟人发放的会员卡,凭此在里边的消费可以享受半价的优惠,当然以秦一的背景本来是绝对得不到这种优待的,但谁让他有个优点那就是有自知之明:他就是个穷教书的,既想要花天酒地又不想多花钱那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吃软饭,用他自己的话说——吃女人的软饭,特别是吃比自己能力强的女人的软饭,不丢人,只要你有这个本事那你就是纯爷们。

  既然催眠术还有这么好的附加效果要是再不知道利用一下的话,那才真是傻瓜呢!

  随手点了一杯‘蓝色妖姬’品尝着那种清凉跳动的感觉一边搜索着今晚的猎物。

  重金属音乐的声响回荡在每个人的耳边,这些红男绿女无不晃动着自己青春的躯体似乎想要把身体里的每一分力气都发泄在这机械般的动作里,一具具性感火辣的曼妙身躯从秦一的眼中闪过却丝毫没有办法留住他的视线,心中微微不满,怎么都是这种货色?

  长久的声色犬马早让他告别了青涩无知的年代虽然对女人的喜好仍旧没有改变,但眼光却变得更加的刁钻狠辣,一般意义上的女孩根本就引不起他丝毫冲动的欲望,生活在现代的都市女人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就连在床上做爱时叫床的表情都一样,刻板麻木的让人不举,他现在需要的仅仅是‘新鲜’,妈的,要是能够回到古代就好了,起码那里的女人是什么滋味自己还没有试过!

  转动的脑袋猛地一顿,飘忽的思绪迅速的拉了回来,松散的眼神再次闪烁着灼热的火焰,他的心——

  动了!

  毫无疑问,这个女人完全配的上他的要求,柔媚的脸蛋,剪水的眼眸,挺翘的鼻梁,消瘦的下巴,盈盈的红唇,魔鬼般的身材再搭配上一袭性感的黑色超短裙,修长雪腻的美腿,每一次颤动那方寸间神秘的美景都吸引了众人饥渴的眼神。

  说句实话秦一现在的境界已经跨过了单纯追求女子身体的阶段,他更注重的是内在的不同,就像此时看到的这个女子她的身上就有说吸引他注目的独特气质,说不清道不明,但冥冥中却又让人无法错过。

  决定的事情就要办到,出于对自己实力的信心,秦一的字典里从没有害怕这个词汇,眼中闪过一道坚定的光芒。

  今晚——就是她了。

  端起手中的酒杯猛地仰头一饮而尽,秦一像是准备出征的大将军一般迈着沉稳的步伐走向这个注定将要和他的生命发生一段交集的女子。

  或许是那种冷傲的气质阻止了登徒子的行动,女子的周围虽然聚拢了许多人却始终没有人敢首先搭讪,大家只是大睁着那双色欲的眼睛死死的盯在那具凸凹起伏的山峦上,任恶心的口水潺潺的滴下落在衣衫上仍未可知。

  

  

 
第一卷 第三章 男人至贱则无畏
 
  秦一努力的靠着自己其实并不是很强壮的身体硬是杀出一条血路挤进拥挤的人群中,好不容易到达了女子的身边却再没有下一步的动作,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单手随意的拂弄着下巴上短短的胡须目光灼灼的注视着女子的身体,就像是欣赏一副唯美的画圈,不带一点的色情,在这物欲横流,嘈杂拥挤的环境中就像是一道清泉赫然独行于世,令人心为之神迷!

  对付这样的女人普通手段根本就不够看得,这种情况下必须异军突起,迥异常规的方法才能赢得美人的轻蔑。

  秦一的第一步是成功的,他的异常确实吸引到了女子的目光,舞动的曼妙身躯不自然的扭动了一下与方才的动作比起多了一丝不协调的感觉。

  实在是受不了身旁这个男人压迫的目光,周亚晴终于停了下来一双惑人的杏眼狠狠的瞪了秦一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这人好没礼貌,有这样看人的吗。”

  其实周亚晴心中并没有多少愤怒,对于自己的美丽早就有着清楚的认识,而那些臭男人恶心猥琐的眼神中所暴露出来的欲望更是像冬日的融冰般清楚无误的映照在她的心中,但这个奇怪的男子却与常人殊不相同,那种眼神虽然更加负有侵略性却多了一丝发自内心的欣赏与怜悯,这让她的心头不由自主的兴起一种与其攀谈的欲望。

  “如果美神维纳斯的存在是一种错误的话那想必世界上将要失去许多的美好,强奸视觉是这个世间最大的原罪,对于美丽的事物若是强迫自己视之如粪土的话那我宁愿自己的这双眼睛瞎掉。”

  “哼,你这人怎么说话这般粗俗,竟然还说人家是……哼!真是气死人哩!”

  虽然语气嗔怒,但眼中的一丝喜色却瞒不过秦一的火眼金睛,心头大定,知道事情已经搞定大半了,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保障,不信你不乖乖落入本大爷的陷阱。

  借口陪罪秦一邀请女子去喝一杯,周亚晴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答应了下来,在周围人嫉妒的眼神下两人款款走向一处相对僻静的桌子旁。

  经验无比丰富的秦一知道这时候应该怎样打开话题,很快的两人之间的陌生感就在其幽默的谈吐中悄悄融化,秦一的本职工作就是老师,嘴皮子的功夫绝对不在话下,而且本身就是教历史的,一时间旁征博引妙语连珠倒也把女孩哄的笑声不断,时间不知不觉中总是过得很快,在不动声色间周亚晴就已喝下去不少的啤酒,此时已然有些微醉,一张宜喜宜嗔的俏脸更是闪过动人心魄的光芒,看得秦一眼睛闪动,心头不知又在转动什么龌龊的注意。

  香手托腮,周亚晴现在已经把秦一当成了朋友,樱唇轻启吐出一串淡淡的酒气,迷离的声音说道:“秦,你看我美吗?”

  “美人如玉,香腮沁雪,明眸似月,不可方物!”嘴角扯出一丝邪邪的笑意,秦一撮了一口杯中的美酒莫测高深的说道:“我其实早就在怀疑你的身份了,现在终于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啊?”闻言周亚晴的眼中闪过一道惊恐的神色,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却没有晃过秦一的眼睛,难道她的身份?

  心中忐忑不安,惊疑的扫了秦一一眼,额头低垂低声说道:“骗人,我们以前根本就不认识,你怎么可能知道人家的事情。”

  望着对面的女子深深一笑,秦一腻声说道:“这有什么难猜的,像你这么美丽的女孩除了天堂外污浊的世间又岂是你成长的乐土。”

  “讨厌!就知道花言巧语的骗人,还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被你给骗了呢。哼!”知道秦一又在开玩笑,终于放下心头的重担,没好气的白了对方一眼。

  “嘿嘿,没想到现在说实话也开始招人讨厌了,算了,以后我还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好了,也省的有些人心中不爽的暗自腹诽。”

  “真是,你就不能正经一点吗?这样怎么能招女孩子欢喜。”微微叹了口气,周亚晴轻声说道。

  感受到女子口中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惆怅,秦一心中叫妙,只要你心灵间有破绽老子不愁你逃出五指山。

  故意装作看了一下手中的腕表,这一动作果然立刻引起了她的注意,连忙从衣袋中掏出一个造型精美的手机看了一眼,“啊!竟然快11点了,不行我得回去了,不然就糟糕了,把你手机号码给我,有空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秦一本身就是色中恶魔岂会放着眼看到手鸭子再次遛掉,再加上艺高人胆大根本就不会在意对方身后是否有什么深厚的背景,大不了事后把这个女人催眠了让她忘记今晚的事情就一切都OK了,反正这种缺德的事情他都不是第一次做了,女人嘛,特别是好女人,要想来一段生命中美妙的回忆,如果你自己都不会把握机会的话上帝是不会帮你的。

  仿佛没有听到周亚晴紧张的语气,秦一慢慢的伸出那只洁白细长的手掌五根手指貌似无规律的轻弹在透明的玻璃酒杯上,一阵清音响起,在这嘈杂的环境中这比蚊蝇还细微的声音却清楚无误的传入了周亚晴的耳中。

  猛地一个激灵,说不出为什么自己的目光不受控制的被吸引了过去。

  “你听到了什么?”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好熟悉,对了,这是秦一的声音,怎么突然感觉好累,想要坐下好好的休息一会儿。整个脑海中全都装满了那种让人倦怠的声音,身体好似刚跑完一万米,疲倦的使不出丝毫的力气。

  “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还是那个声音,但怎么想不起是谁了,他让自己干什么?对了,看着他的眼睛,啊……

  周亚晴已经在不自觉的中了秦一的心里暗示,整个人都显得昏昏耗耗,秦一知道最关键的时刻到了,要想有个美妙的夜晚就看这一步了,那双漆黑的眼眸中顿时起了波澜,就像是被搅动的潭水开始缓慢的旋转起来,一直盯着秦一的眼眸周亚晴的脑袋越发的混称,感觉自己的灵魂好像快要被那瞳眸中显露的深邃与黑暗吸进去一般,那是万劫不复的渊狱却又让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你很放松,很放松!”

  “我很放松!”

  “没错,你现在很累,想要休息,当我数到十的时候你就会清醒过来然后回家。”

  “回家,我要回家!”

  “当有人跟你说‘上帝制造’的时候你就会再次成为他最忠实的奴仆,最听话的奴隶!”

  “……八,九,十!”

  “啊!不好意思今晚有些喝多了,我要走了。”

  周亚晴轻轻的摇晃了一下脑袋感觉自己刚才好像忘记了一件很重要得事情,但此时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最后只得作罢。

  望着那具美妙的背影逐渐消失秦一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色,看来自己的招术果然是百试百灵,狠狠的端起自己手中的美酒一饮而尽,秦一站起身来,毅然向出口的方向走去。

  这是一个美丽的夜晚,皓月当空,晨星璀璨,清凉的夜风温柔的拂过路人的脸庞,带走了身体中的疲倦,这样的良辰美景故事中的主人公总是会发生一些美妙的事情!

  在一栋高档的住宅区内,其中的一间卧室里正是春色满园,柔软豪华的席梦思床垫上两具光滑雪腻的躯体正紧紧的绞缠在一起剧烈的抖动着,良久,上边的男子终于一声闷哼,身体猛的一阵颤抖双手大力把身下的女人使劲的揽向自己的怀中,似乎恨不得把这具丰隆曼妙的身躯揉进自己的体内,与此同时女子也同时受到了男人的刺激,身体一阵痉挛口中发出诱人的低喃声,娇媚的语气直接足以激发起任何男人的欲望。

  属于两人之间的战斗终于停止,男人侧身翻下女子的身体任这起伏不平的娇艳裸露在外不管不顾,清风透过窗户间的缝隙吹入,那层粉嫩的皮肤顿时泛起一团涟漪,仍沉浸在高潮余韵中的女子下意识的向身边火热的身体挤去,想要以此获得温暖。

  感受到臂膀以及腿弯处传来的滑腻触感,秦一心头顿时一片火热,刚刚卧倒的兄弟再起竖起了革命的大旗。

  但现在秦一却没有跟随欲望的支配,他有自己的烦心事,这个周亚晴的真实身份自己刚才通过催眠术已经全都知道,也正是因此才让他现在心烦不以。

  ***,早知道就忍忍了。不过,自家知道自家事,他可是纯爷们,人品更是属于时常爆发的类型,看着到口的肉不吃那不是他的性格,要不然也不会在知道了周亚晴的底细后还敢跟她颠鸳倒凤了,按照他的话说:肉先吃下去,钱的问题过后再考虑。

  现在知道了周亚晴其实是本地最大的黑帮老大包养的情妇,可以说自己这回真的捅了马蜂窝了。

  不过,他本身就是个性格坚毅狠辣之辈,既然做了就不会后悔,***,不就是个黑老大吗,老子惹不起大不了跑国外去,早就想尝尝外国妞的滋味了。

  虽然知道这是最后的手段,但秦一内心却也不会轻易的背井离乡,眼下只能把周亚晴彻底催眠了,希望那老大在这女人身边没有安插眼线。

  这次实在是太仓促了,许多事情根本就没有多做考虑,伸出左手二指轻轻的抚摸在那枚怪异的耳环上,心中隐隐觉得自己今天之所以毫不计后果甚至丧失了以往的冷静八成跟这玩意有关,难道这东西真的不吉,脑海中突然想起白天在古懂店里当自己提及这个耳环的那一刹那店老板眼中闪过的诡异神情。

  懊恼的揉了揉有些头痛的脑壳,真是该死的,自己最近真的太得意了,***,得意忘形遭报应说得不就是老子现在这样吗!不就是前几天去办公室的时候偷偷在校长的茶杯里吐了口唾沫,然后顺便偷看了二年级组刚来的那个英语老师的大屁股一眼吗,本来还准备过几天就拿她开胃呢,看来要不是不把这件事处理好自己就等着被人家开膛碎尸吧!

  心中决定未雨绸缪,立刻下得床来以平生最快的速度穿好了衣服,此地不宜久留赶紧消除自己曾经存在的一切证据,大约十分钟后所有跟自己有关的东西都已经消失不见,不,还有最重要的一个隐患没有解除掉,重新回到床前秦一的眼中闪过一丝火热,真是让人舍不得的尤物呀,这种女人还真是极品在床上的热情能够把最寒冷的冰川融化,***,便宜那个畜生了!

  在女人的隆臀上狠狠的揉捏了几把:“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

  秦一的声音柔和的让人心醉,就像是正在编织一个温柔的梦境,让人忍不住想要沉醉进去。

  周亚晴本就被催眠,现在刚刚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战斗浑身无力,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只是朦朦中感觉有个声音回荡在自己的耳边,迷迷糊糊的抬起昏睡的头颅然后眼中闪现过一轮深邃,就像是黑洞一般倏地一下把她的灵魂吸了了进去,整个人终于彻底的沉睡了过去。

  脸上闪过一道满意的表情,看来自己的催眠术又进步了“哼,这下就不怕有人告密了,嗯,有备无患,还是再加上一道保险好了。”说不出为什么秦一的心中总是闪过一丝不舒服的感觉,这样他不得不更加谨慎小心,轻轻的低下头在周亚晴的耳边低喃了几句方才起身离去。

  ……

  

  

 
第一卷 第四章 带耳环的不一定是兔爷
 
  PS:新人、新书、出头——难!也许那些大神不会在乎推荐收藏,但对于一个新人来说最重要的动力就是读者的肯定,拿起您手中的鼠标,轻轻的点击一下,只要一秒钟的时间您就可以享受到老道最诚挚的问候,无量天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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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旧是黑夜,但天空中却下起了寂寥的雨丝,原本辽阔的夜空中此时已经被层层的浓云占据,星月的光辉已然看不见,这是一个阴郁的天气,就像是某些人的心。

  茫不目的的奔跑在幽静无人的小巷,更无暇顾及身上的衣服被雨水灌湿以及锃亮的皮鞋沾满了污浊不堪的泥土,原本整齐的头发也狼狈不堪的紧贴在额头以及脸颊各处,整个脸色苍白若死,身体看起来已经很疲劳了,双腿像是灌了铅一般,但求生的意志却始终支撑着他死命的跑下去。

  对,跑,快跑,跑了也许难逃一死,但不跑的话却绝对是死路一条,心中已经没有了骂人的力气,脑海中想的只是如何躲过这一劫!

  一滴滴鲜红的液体透过内里的衣衫溢了出来,瞬间就彻底染红了身下的地面,脑袋由于缺氧而令意识变得迷糊,双眼也逐渐失去了往日的清明,双手努力的支撑在双腿膝盖上,大张着嘴巴努力呼吸着身边的空气尽管雨水灌进嘴巴里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不是他不想跑了,而是不知道哪个该死的家伙竟然在这个地方加盖了一堵墙壁,不但阻挡了他前进的道路,即将带走的还有他的生命。

  背倚在冰凉湿滑的墙壁上迅速的盘算这自己现在的情况,腹部的刀伤最为严重,保守估计已经伤到了内里的器官,正是拜此所赐自己现在根本就没有多少反抗的力量,心中清明,对方明显就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把戏,哼,这种背后偷袭的事情除了那个卑劣的黑老大还能有谁,不就是上了你的女人吗,真是小气。

  不过,秦一并不想就此放弃,既然已经跑不掉了,那为今所思只是如何拉个垫被的,黄泉路上多寂寞,自己哪怕下地狱也要让这些家伙知道他的厉害,棋子早就摆下,剩下的就看老天帮不帮忙了。

  “吱呀!”

  数量黑色的豪华轿车意外的始进了这条罕有人迹的小巷,冷冽的车灯齐齐的照射在对面秦一的身上,就像是面对即将枪决的死刑犯,那个孤单的身影颓丧的倒在泥泞的地上。

  门开!几个黑衣大汉灵落的走下车来迅速的占据了四周有可能会让人逃跑的方为,其中两个连忙拿出随身携带的雨伞遮挡在为跚跚出现的主人家头顶,顿时撒下的雨水不甘的被阻挡在外边。

  “是他吗?”一个阴冷的声音响起,即便是这凄凉的夜雨也无法与这声音的寒意相比,可见这主人乃是一冷辣阴毒之辈。

  “嘎啪!”秦一感到一阵巨力传来身体猛地一顿再次狠狠地撞击在身后地墙壁上,一大口淤血从喉咙中不要钱地喷出,然后才感到胸腔剧痛,续而一直钢箍般地铁手凶狠地爪在自己地头发上硬是把他从地上扯起,抬起面孔对准了声音地主人。

  “没错,大哥,就是这孙子,妈的一个大男人还戴耳环老子最讨厌地就是这种兔爷了。”粗豪地嗓音震地旁边之人鼓膜生疼,细看下去乃是一两米多高肌肉发达地壮汉,端地恐怖。

  “很好,铁奎,这次麻烦你了,不过,你最好下手轻点,我现在还不想让这个杂种这么快死掉,哼,敢玩我白龙地女人,我一会儿一定要看看他是不是长了熊心豹子胆。”

  “哈,还是老大聪明,待会一定要我操刀,开裆破肚的事情俺最喜欢干了,小子,你尽管放心俺的刀法硬的很,保证不会让你立刻死掉,老大,最好让这小子自己把他身体里的东西都统统吃掉,这样肯定好玩。”

  眼中闪过一道残忍的血光,一张血喷大口中猛地伸出一条血红的舌头舔噬在唇边,更是让人心头颤栗,好一个凶人!

  即使对现在的遭遇早有准备秦一乍听到这般血腥残忍的话语仍不由自主的感到恐惧,这是发自内心本能的害怕,内心更是打定注意,若果不成就赶紧咬舌自尽,省得遭受这般非人的痛苦。

  “我是谁想必你现在已经猜到了吧,说实话这件事是我大意了,没想到这个城市竟然真的有人敢虎口拔牙,把我的女人给上了,哈,这一点我佩服你,不过,道上讲的就是一个面子,你现在就是在落我的面子,用不了多久道上的那些人就会知道这件事若你还活的这么滋润那你说我白龙还怎么混?”

  事到如今秦一反而显得更加的冷静,淡淡的看了这个传说中的黑老大一眼,吐出一口鲜血,说道:“我只有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是我干的,应该没有证据的。”

  白龙的眼中再次闪过一道阴冷的厉芒,狠狠的看了秦一一眼,最终点头说道:“好小子,到了这个地步还敢跟我讲条件的也就只有你了,也算是有胆量,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我倒想把你收下,既然这是你临死前的心愿告诉你也无妨,免得到了下边还作个糊涂鬼,说起来你也算是有本事了,竟然可以让那个婊子完全记不得自己干下的事儿,若不是我手下一个小弟在恰好在‘兰溪’看见她有跟你跳舞并且攀谈了半个小时,还真的不会猜到是你。”

  “嗯?就凭这还不足以让你派人追杀我,应该还有更重要的证据吧。”秦一皱着眉头,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身上的伤势。

  “我现在倒是对你有些感兴趣了,没想到你还是条汉子,换作旁人这样早就晕死过去了,希望一会铁奎招待你的时候你还能这么硬朗。”似乎不爽秦一这样的表现,白龙的声音中已然透着一股血腥味道“你莫要忘记这个时代还有一种工具叫科技,只要把那个婊子整个身体仔细的检查一遍你们曾经做过什么事情自然就无所遁形。”

  “我操,那也没证据证明就是我干的吧。”

  “证据?”像是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无稽的笑话,仍旧抓着他头发的打手铁奎张狂的笑道:“兄弟,你不会是刚才被我揍傻了吧,别忘了我们是什么人?我们是黑社会,是流氓,可不是街道幼儿园的奶妈,宁可错杀一千,不得放过一人,就算这事不是你干得那也只能怨你小子倒霉了,这年头什么最贱?人命!不过是杀个人对于老子来说跟杀条狗没什么两样。”

  秦一苦笑,看来这回真是撞上铁板了,果然是流氓本色。

  雨越下越大,也许是刚刚被踹了一脚把脑袋撞流血了,但秦一却感到那种晕沉沉的感觉突然减弱了许多,神志也逐渐清醒,难道是死亡前的回光返照?无暇多想,自己可没有生仇死报的本事,还是抓紧时间实际自己的计划吧。

  “大家都是聪明人,我也不再罗唆,一会有什么招数我都接下来就是了,也好让白龙老大出出气,不过,我有最后一个请求希望白老大能够答应,不然我待会‘享受’起来怕会力不从心呢。”

  “好,好,好!”一连三个好字,白龙的声音却越发的生冷“就冲你这份胆气,我若是不答应定会叫你小看,不过小子我白龙也不是好对付的,希望这是你最后一个要求,说吧!”

  “我想见她一面。”

  秦一眼中的执着似乎感动了上天。

  雨——

  下的更大了。

  只是离人愁,寂寞悲情客!

  

  

 
第一卷 第五章 上帝制造是杀手
 
  “哼!”一股冷冽的杀气猛地从白龙身上发出,狠狠的撞向秦一,一阵压抑的感觉差点让他窒息,不愧是黑道大哥,看这气势就知道其手底下不知灭了多少亡魂!

  “铁奎,把那个婊子带出来。”

  “是!”

  片刻后一个脸色有些苍白面容绝美的女子在铁奎的陪伴下颤颤的走了过来,正是那日跟秦一颠鸳倒凤的周亚晴无疑,似乎对黑老大充满了畏惧,那具单薄的身体在凄冷的寒风淫雨中瑟瑟的发着抖,畏惧的眼睛更是不敢看向这个无时不令他感到恐惧的男人。

  “晴儿,给我仔细看看这个男人你认识吗?”突然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白龙声音温柔的说道。

  “不……不记得了。”匆忙扫视了秦一一眼,周亚晴就急忙说道,但心中却闪过一丝恍惚,似乎心头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却被自己忘记了。

  “嘿嘿!真的不记得了吗,我可是片刻都不能忘记你呢。”秦一挣扎着站起了身子,满脸笑意的望着一脸迷茫的周亚晴,那双黯淡的眼神中却蕴藏着深深的阴谋。

  故意做了一个吸气的轻浮动作,秦一继续着自己的表演:“好香,是芭黧西尼的味道,为什么不用杜兰03我还是喜欢那个味道,我觉得那个比较适合你的体香。”

  周亚晴的脸色突然僵硬若死,一张我见犹怜的小脸更是血色尽退,无神的双眼死死的盯着此时正一脸坏笑的秦一,任谁都能看出来她对这个男人的忿恨。

  可惜,秦一的嘴巴继续吐出恶毒的元素:“晴儿,既然不喜欢为什么非要勉强自己呢,你不是跟我说过他已经太‘老’了,每次跟他做爱简直就像是受刑,人生而为人,最大的乐趣不就是要追求生命的乐趣吗,若因为畏惧连本能的想法都不敢兴起,那又与死人何异,到我身边来吧,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让我们在爱火中追求永生吧!”

  “狗日的,你还真上脸了,看奎爷我不活剐了你。”实在受不了秦一嚣张的样子铁奎粗腿一抬就准备把那张让自己感到万分厌恶的脸孔踹成肉泥。

  “住手,铁奎,你给我回来,哼,难道你没看出来这小子是在故意激怒我们吗,想要死的痛快点,还没这么容易。”

  “不过,你小子确实让我生气了,竟然敢几次三番挑衅我白龙的尊严,好,我成全你。”

  一只银白色巴掌大的手枪出现在黑老大的手掌中,细长的枪口慢慢对准了秦一的手腕。

  “啪”

  低沉的闷响在这个雨夜中并不明显,一朵鲜艳的血花喷出瞬间与周遭的雨水融合在一起,像极了一幅未完的画卷,好不凄美!

  “啪,啪”又是接连三声连响,秦一感觉自己的四肢同时被几头疯狂的大象踩过,强烈的剧痛清楚的刺激着他的神经末梢,然后在迅速的传到到大脑,虽然直觉告诉他这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昏过去,但理智的火焰却警告他必须挺住,否则就将是更加恐怖的后果,并且他的计划也很可能会因此而直接宣告破产,这是他绝对不允许的,凭着惊人的意志秦一硬是挺了过来,虽然身体疼痛的早就麻木,且失去了支撑的力量颓然若死的躺倒在冰凉肮脏的地面上,精神却出其的亢奋,双眼闪过嘲弄的神色,不屑的看着黑老大,赤裸的眼神明确的告诉了对方这样的招术对他没用。

  “好,好,很好!”咬着牙齿白龙恼怒的握紧了手指,瞄准秦一脑门的枪口因为大力而轻微的颤抖着,似乎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走火,却不料那把枪却转眼间奇迹般的从手掌中消失“听说你的职业是老师?果然是能说会道,连我差点都控制不住,嘿嘿,我就喜欢像你这样有挑战性的猎物,你不是硬朗吗?你不是喜欢这个婊子吗?我看把你看家的玩意打爆了你还凭什么嚣张下去。给,把他那个祸害女人的家伙给我废了。”

  一把亮银的手枪毫无预兆的来到了周亚晴的手中,冰凉的感觉从枪身上传来,手在不自觉的颤抖,他让自己干什么?杀人?好像不是,对,打爆地上中枪的男人的‘兄弟’,是自己吗?好像是的。

  连鸡都没有杀过的周亚晴却在意外间得到了这个任务,一时间杀人,太监这两个简短的词汇以光速不断的闪现在她的脑壳中,晃的她几乎疯狂。

  似乎看出周亚晴心中的害怕,白龙老大邪恶的声音传来:“一次不中没关系,反正这个靶子不会跑掉,多来几次就可以了。”

  对于这个游戏白龙突然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已经许久没有玩的这么开心了,他刚刚分明从那个男人的眼中看到了恐惧与胆怯,没错,就是这种东西,哼,还真以为你无所畏惧呢,现在,也不过如此,希望这个新玩具可以多撑一会儿,这样自己得到的乐趣也可以多一些。

  借着夜色雨水的掩护秦一赶紧把头低了下去,他担心对方发现自己眼中闪过的狂喜,没错,这一切都在自己的算计之中,从一开始自己就知道以他现在的能力已经没有办法再对人催眠了,所以只是仅仅以隐悔的言语以及肢体的动作来作些简单的心里暗示,也正是因此扰乱了黑老大以及他身边保镖的心思,幸运的是他做到了,知道预期中的这一步,不,现在的结果甚至比预想的更加完美,那把现场唯一出现的凶器也落到了那个女人的手中,接下来就看老天是否帮忙了。

  黑洞洞的枪口终于缓缓的抬起,慢慢的瞄准了秦一的下体,四肢已经没有了移动的能力,秦一只有眼睁睁的看着死亡的临近,恐惧在逐渐加深,当然,这是旁边几人心中的想法。

  突然,那张染满鲜血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心动魄的微笑,望着一脸惊愕的白龙老大,秦一意味的笑道:“谢谢!”

  谢谢!什么意思,白龙本能的感觉到了一丝熟悉的阴谋元素,但一时间却怎么也想不通他一个临死之人会有什么阴谋,生仇死报?难道这小子背后还有靠山,应该不可能吧,但到底哪里出问题了,他突然强烈的感受到了一丝不安!

  “上帝制造,杀死白龙!”

  莫名其妙的话不知道这秦一究竟是对谁说得,上帝制造?难道是道上杀手的名号?怎么没有听过,想到这黑漆漆的雨夜里很有可能隐藏着危险地敌人,白龙突然感到一丝凉意毫无来由的钻入了他的脊椎并向着全身袭去。

  正是拜秦一故弄玄虚的样子吸引了众人的视线,一时间没有人注意到周亚晴的身体猛地一顿,目光一阵恍惚,脑海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轰然炸裂,然后她就失去了意识,只是在那一刹那似乎惊惶的发现自己突然不知何时竟然把枪口对准了身旁的白龙,并且毫不犹豫的扣下了扳机。

  “你敢!”就在白龙仍未发现异常,命悬一线的时候铁奎首先注意到了周亚晴不自然的反应身体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疯狂跑来,两只手掌几乎是同时间搭在那把银白色的枪身上,但毕竟事起仓促只是右手食指的指尖堪堪碰到,也只能偏移一下方向。

  

  

 
第一卷 第六章 迟来的觉醒
 
  PS:下雨了,如果今天没有天雷劈死老道的话会有三更,有读者说老道用小号在书评区胡作非为,诽谤,纯粹的诽谤,俺还没修练到一气化三青的本事,再说,上网时间有限,又要打字,没着闲工夫呀!第一卷只是过渡,不喜欢这些的朋友可以直接从第二卷看起,老道不想让猪脚使用大唐的功夫,谁说四大奇功NB,老道就来个第五奇,还是那句话喜欢看的帮忙多投票,收藏,不喜欢的老道也没办法,众口难调,只能说对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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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血花冒出,白龙的肩膀轰然中枪。

  “该死的婊子,竟然敢伤我大哥,去死!”暴怒中的才不管你是不是女人直接一个大肘击打在女子高耸的胸脯上。

  “咔嚓!”清晰的骨骼碎裂声传来,一团黑云落在了秦一的身边,顿时变做滚地葫芦,连呻吟声都没有发出就晕死了过去。

  “大哥,你没事吧。”看着白龙负伤,铁奎紧张的问道,而旁边似乎也没想到事发意外的众小弟立刻齐刷刷的聚拢了过来,神情担忧的望着自己的老大。

  “咳咳,好,好手段,这次我是真的有点佩服你了,竟然还有这一手,如果不是铁奎手快,现在我的脑袋恐怕就变成爆裂的烂西瓜了,真有你的。”

  轻轻吐出一口鲜血,右手紧紧的捂着伤口以防血液再次流出,在身旁小弟的搀扶下白龙缓缓的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已经软躺在地的秦一,眼中射出毫不掩饰的张狂杀意。

  “我改变注意了,像你这样的人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说实话你的心计深沉的连我现在都感到害怕,为了防止你再给我带来更多的‘惊喜’,我要你立刻去死,小心驶得万年船,还有这个女人就跟你一起作对同命鸳鸯吧,哈哈……咳咳!”因为大笑而再次触发了肩膀处的伤势白龙不得不赶忙住口。

  秦一心中发苦,他哪有对方说得这么厉害,自己唯一的杀手锏都被人家给识破了,最后还一脚给整成个半身不遂,看样子就知道指望她是没戏了,唉,它奶奶,真是人算不如天算,这狗操的老天爷肯定是嫉妒他以前女人太多,现在连翻本的机会都没有了,唉,我的美女们呀,以后大爷我说没机会安慰你们那颗空虚的心灵了!

  “妈的,早看你孙子不顺眼了,竟然还敢用卑鄙的手段伤害俺老大,简直不可饶恕,本来俺这儿还有三百六十五个花式等着你小子尝尝,但老大的话不能不听,算是便宜你了,这样好了,这里有八发子弹,最后一颗子弹再送进你的脑袋,嘿,你也不用谢我了,准备好好享受吧。”铁奎阴冷的声音听得秦一心头暗自发寒,你个狗操的畜生,这也叫便宜老子了,***,哪听过人肉蜂窝煤的,这简直比满清十大酷刑还要残忍,老子做鬼也不放过你,怨毒的眼神死死的盯着对方,嘴唇两侧更是被牙齿咬穿,鲜血直流!

  “砰!砰!砰!砰!砰!”

  一连五枪分别打在秦一双肩大腿以及右腹部位,秦一感觉自己现在就是被人随意蹂躏的沙袋,你想怎么捣鼓都随你的便,日他娘的,这不是在折磨人吗,从刚才到现在他一共中了九枪,挨了一刀,可是愣是没有死,就连意识还保留的十分完整,不禁暗自怀疑自己上辈子真是做了巨孽了。

  “这只是开胃菜,也算是报了老大的仇,还有三枪我将分别打在你的‘小兄弟’,心脏以及额头上!”

  怨毒,不甘,愤怒……一瞬间似乎所有负面的情绪都涌上了心头,老子还年轻,我要报仇,我要报仇呀!

  疼痛,鲜血,绝望,死亡的阴云笼罩在他的心间,失血过多终于导致他的意识开始涣散,铁奎最后说得话他已经听不见了,模模糊糊中似乎看到一个隐约的身影,然后对方似乎跟他说了一些话,但他却怎么也听不清,难道真的要死了吗?带着强烈的疑惑与不甘秦一缓缓的闭上了眼,这个世界终于与他脱离开来。

  此时已经逐渐接近死亡的秦一根本就无法发现在他左耳上的那枚古怪耳环突然毫无来由的亮起一团黝绿的光泽,在环身周围闪动不停。

  “咦?已经死了吗?不是吧,老子最拿手的绝招还没使出来呢,你给我睁开安静。”

  铁奎愤怒的声音怒叱着,似乎很不满意秦一这种不敬业的表现,一条粗腿又习惯性的抬了起来准备狠狠的踹过去,但意外的变故却让他怎么也落不下那只大脚,反而从心头冒出一股从没有过的寒冰冷寒意!

  “你确定要我张开眼睛吗?”

  一个众人从未听过的声音敲击在大家的耳膜中,这声音是如此的苍凉,邪恶,阴冷,只是仅仅几个单调的音符就让人心中无端生起一股不可遏制的恐惧,就像是老鼠遇到猫,这是人类天性本能中的恐惧反应。

  突如其来的变故引起了众人的惊惧,十数只眼睛齐刷刷的聚集在了那声音发出的地方——秦一的嘴巴。

  一个原本以为刚刚死去的人又怎么可能重新说话,难道是诈尸?又或者原本就是在装死故弄玄虚骗人?

  “唰!”的一下那双紧闭的眼帘终于张开,就像是霎那间打开了通往地狱之路的大门,这双眼睛中放射出的赫然是滔天的死气。

  眼眶中只有一片诡异的绿茫,瞳仁已经找不到了,绿的让人心悸,绿的让人恶寒,只一眼顿时让所有望见的人心生恐惧。

  “你没死?妈的,装神弄鬼以为把眼睛里装上变色隐形眼睛就可以吓跑我们了,真是幼稚,还有什么把戏都使出来好了。”不愧是号称脑神经最粗大的铁奎,都说手中有枪,心里不慌,搞什么飞机老子都不怕,大不了一枪轰爆那颗小脑袋就一切OK了。

  根本就没有在意对方的聒噪,秦一好像中了邪一般凭借着这具业已破败不堪伤重难愈的仿若置放了千年的破烂抹布的身体竟然奇迹般的缓慢站了起来,顿时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傻了眼,一时间齐刷刷的呆愣在原地,似乎大脑里怎么也接受不了这般夸张的变化。

  慢慢的抬起双手,似乎打量着自己的身体,那个邪恶的声音再次传来不满的叹息:“真是蠢蛋,好好的身体竟然被这小子折腾成这种模样,唉,又得浪费本尊宝贵的妖元了,哼,本来还准备慢慢打熬这具身体,实在是太脆弱了,一个手指头就能点死他上万次,当时真是眼花了怎么会选择这个笨蛋当宿主呢!”

  “不过,打扰本尊沉睡并差点害的宿主死亡这样的挑衅行为若是不加理会的话那旁人还以为本尊真的好欺负呢。”

  “妈的,装B呀,玄幻小说老子也看过,别以为自己成了主角就牛X,老子内裤不穿外边照样干死你。”

  “砰!砰!砰!”

  铁奎的枪法绝对不比一般的枪手差劲,一连三枪子弹几乎是同一时间钻出,并排成品字状分别射向秦一的头,心脏以及右胸,若是进入目标基本上可以说是必死无疑了。

  但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只见‘秦一’幽绿邪魅的双眼中猛的射出一道有若实质的绿光,三颗极速飞驰而来的子弹竟然像是中了定身法一般被生生的固定在了半空中,离秦一的脸面仅仅只有毫厘的差距却怎么也再难以寸进。

  “这样的小玩意也就能骗骗普通人,若是没有别的招数那你们就可以去死了。”

  轻描淡写的语气如果换作方才也许会被别人认做是脑袋被门板挤过的白痴傻瓜,但现在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齐齐身体剧震,一股无法用言语描述的阴寒瞬间笼罩在了他们的心头,身体僵硬的仿佛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第一卷 第七章 第一式
 
  【大雨,貌似雨大不能上网,发完赶紧关机,没办法了,投票,收藏,不然天雷伺候!】

  “不……不可能,你绝不是那小子,你……你到底是谁?”

  白龙算是唯一勉强能够保持镇定的人,看着转瞬间秦一奇迹般的精彩表演,他的内心深处也感到一种深深的绝望,这绝不是人力可以抗拒的,也许就在刚才他已经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吧?

  “聪明,其实你小子的性格本尊也是很欣赏的,够狠,可惜你惹上了不该招惹的人,更不可饶恕的是你严重的毁坏了宿主的身体,这会让我付出很大的代价来进行修复,现在只能拿你祭旗以消弭本尊心头的怒火!准备好了吗,遗言就不要说了,我只对死人有兴趣!”

  “幽冥的火焰灼烧着汝等灵魂,以吾天妖之名——收割!”

  一条有形无质的振荡波以秦一的身体为中心迅速的向着四周扩散,恐怖的事情发生了眨眼间以黑老大白龙为首的一群流氓黑社会分子全都像是中了埃及法老的邪恶诅咒一般无力的瘫软在了地上,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反抗余地。

  满意的看着满地躺倒的众人脸上露出的那种惊恐绝望的神色,‘秦一’不由的暗自低声自语:“看来虽然沉睡了这么多年能力却没有多少退化,不过,这些人都太过弱小也检测不出本尊现在还剩下几成力量,若是不小心碰见那几个家伙根本就有来无回,嗯,等这小子恢复之后还是继续修养吧,虽然寂寞了许多但这样也算是目前最安全的办法了。”

  再次低头凝视着自己蜂窝煤般的可怖身躯,这个占据了秦一身体自称天妖的家伙皱眉不语“内脏半数破裂,经脉八成以上断裂,胸骨基本上全部骨折,身体血液基本上已经流干,真是个大工程呀,看来必须亲自出手修补这些伤口,哼,算是便宜这小子了。”

  右手向前虚握,低声喝道:“天妖吸魂!”

  ‘吱!’一声诡异的嘶叫突然随着‘秦一’的声音落地从那些刚刚死去的尸体中传来,那只虚握在空中的手掌像是黑洞一般似乎具有了某种神秘而邪恶的能力,只见片刻间一团团黑白色雾状的虚影缓缓的从尸体的身上剥离了出来,仔细看去这些虚影竟然是一个个模糊的人影,这难道就是死去人类的灵魂吗?

  或许是察觉到了自己即将遭遇的惨事,这些魂灵全都不安的剧烈抖动起来,想要逃离这块邪异的地域但最终只能成为一个可笑的幻想,在这诡异恐怖邪术的控制下虚影慢慢的被压缩成一团拳头大的气团,逐渐的没入了秦一的手中,像是突然被注入了激素原本苍白的脸色闪过一丝绿光。

  “噗,噗,叮,叮……”

  有东西猛地从身体中原本中枪的地方钻出,仔细看去竟然是先前射进他体内的子弹,一共九颗,一颗不少,在排除体内的异物后那些外露翻卷的鲜红皮肉开始向内收缩,转眼间一个个恐怖的伤洞就再也看不见了,只留下一道道丑陋的凹陷。

  突然,秦一的脸色一变,一股惊天的戾气直冲云宵。

  “该死的,差点忘了以这小子的凡人身体根本就承受不了这样严重的创伤,仅凭这十几个残魂只能把外伤修补好却根本就无法提供内部器官修复的能量,该死的,必须要大量的生魂,时间已经不多,若是再拖延下去那这小子最终只会神志彻底消失在这一界变成一具活死人。”

  心中恨急了这些刚被其用残忍手段杀死的家伙,早知道这样就拘禁了他们的魂魄,狠狠的折磨一番才是霸道。

  时间已经容不得再考虑,就算现在想要出去杀人夺魄也无异于杯水车薪,必须找个一劳永逸的方法。

  狠狠的咬了咬牙,看来只有这一招了,宿主若是死亡以他现在的状态最终也难逃厄运,必须搏一把了,就看这贼老天是否卖他这个面子,不过,估计八成不会出现好的结果!

  打定注意,吐出一口浊气,天妖坐马沉身双手亟张,五指摊开,掌心向下,低声爆吼道:“天妖屠神大法第一式——吸阴式!”

  妖星主杀生,一经施展无数生灵必遭吸魂摄魄之灾,无辜枉死,地底内蕴藏着元数骸骨化石,其灵魂皆被禁锢于体内永世不得解脱,故吸地式乃是强行抽取表层比较脆弱的阴魂戾魄并转化成妖元,同时利用这些妖元洗髓伐经通脉去疾,使之慢慢转化成更加适合妖力贯通施行的载体。

  可惜天妖本体早就身陨唯今只得一点元神妖魂寄宿在秦一的体内,连原先颠峰时期万一之一的力量都不复存在,只能勉强吸收少许地底阴魂,但仅仅用来修复身体拼着消耗本元能量也还是可以办到的,但他本身也有重重顾虑担心一经施展此逆天邪法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那到时很可能会危及到妖魂的安全,但现在事情恰如赶鸭子上架只能如此这般了,只希望自己的运气没有传说中的那么背。

  一股强大而无法反抗的邪恶意志猛地从秦殇身上溢出,那是高位者天然对世间一切低等事物的藐视,这是天妖的威严,脚底的地面突然开始颤抖,似乎在肉眼看不见的地下正发生着某种神秘的变故。

  片刻后一团团色的虚影纷纷从久违的地底钻出,温度突然开始急剧下降,似乎降到冰点,就连下落的雨水都失去了本来的颜色,半空中更是没来由的回荡起震人心魄的恐怖嚎叫,仔细听来,那是绝望、怨毒、不甘、淫邪、欲望等各种情绪滋生的孽障,这些带着各种怨念被召唤出来的阴魂戾魄终于在事隔上千万年后重见天日顿时兴奋的齐声呼啸,有些心急的早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夺舍重生,看见地上躺着数十具尸体哪还不不像是憋了上百年的色狼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裸露的女子一般激动的早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闷着头就想要冲上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