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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 | ||||||||||||||||||||||||||||
作者:猫腻,更新时间:2007-5-8 1:22:00,完成字数:74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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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烧鸡一样,总有些不是丑话的漂亮话要写在前面。 题材是穿越重生,估计很多朋友也会觉得俗套而且纳闷,但正像我一直坚持的那样,做为无耻的人民群众一员,做弊,其实是一件相当享受的事情。 而人生最大的作弊,毫无疑问就是重新再活一次了。 大家知道我一向都只会写这些老题材,但希望能写的好玩些,起因就是这么简单吧。 俗不俗,其实我不在乎,我本来就是个俗人。 既然穿越,我准备让男主角穿越的歇欺底里一些。 这本书的背景外壳似东方世界,里子里,还是东方世界,也许我选分类的时候,点异世大陆错了,以后再改,呵呵。 男主角的名字叫范闲,原本准备取名叫范含嘀。 书的这一个版本简介,俺承认是抄袭的,感谢提供范本的诸位大大。 另外说到书名,我实在是很傻眼,集合了无数人的脑力,居然都想不出来一个又叫好又叫座的名字,自然,叫座肯定更重要些,由此可见,贾樟柯实在是不如张艺谋的。 这故事大概求的是舒爽两个字。 我会认真写,这是我能给出的保证。 |
作品相关及其它 当年的废话 至于是如何和小眉认识的,已经有些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天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操操操,喔,不对,那天好象国际上又出了件什么事儿,于是我们几个兄弟以此为由撮了一顿,中午我喝了太多的酒,头有些昏,腿有些沉,舌自然也有些笨了,一个人到街上的书铺借了本小说便直奔大南门外的烂草地,准备刮刮江风,冒充一下孤独;抽抽小烟,模仿一下绝望。 只是有太久没有出门了,所以没想到七月的太阳竟然会这么毒。 当然,这是一个常识,但现在我的问题就是缺乏常识。于是在石凳上坐了五分钟后,我便决定脱下满身汗臭的格子短袖,做个脱衣的俗人,脱俗之人。 当我的手指伸向短袖的第三个扣子时,不期有一道很清凉,很清凉的声音从我的正前方响了起来: “天气还真是热呀!” 甜甜的、酸酸的、有营养……我自顾自地笑了笑,第一个反应是,这绝对是一个雌性动物才能拥有的声音,而且一定是个小雌。 我的第二个反应是,赶忙把第二个扣子给扣了起来。 我的第三个反应是,脑袋嗡地一声……世界果然大不同,居然有女子主动找我搭讪。 我把头深深地埋在怀里,用了半分钟的时间,猜度了种种可能,唯一把美女相约的可能排除掉后,勇敢地抬起头来,面对这个脸上可能涂了八层防晒霜的恐龙。 若没有眼花的话,那是一个穿着平山绫那种式样裙子,像萧淑慎一样叉着腰,左手学徐熙媛那样用花手帕扇着风,长的酷似没发胖之前的深田恭子模样的女孩,在用李艳的招牌眼神望着我。 一瞬间,我觉得喝酒之后的口好渴。 由于自己生就是个衰命,于是我拼命地告诫自己,这绝对是个幻像。对!今天的阳光太过耀眼,而自己又是刚闻韶乐,数月不知肉味。所以这绝对是个幻像! 可我的肋骨下方,肩胛骨前方,往往用来爱国的地方,常是酸酸的地方,怎突然一下感觉如此温柔。我一时失措,急忙用拇、食二指,曲成蟹螯之状,向腰后多肉处捏了下去……对,掐死你的温柔。 一掐之下,始知今季并非春日,故眼前美景绝非春梦。 其实现在想起来,也不过是眉清目秀罢了。 但当时我的嘴角险些亲吻我的耳垂。 大约看我呆了太久,女孩子笑了,轻声道:“天好热啊!” 我回她一个自认为最儒雅的呆鹅式笑容,貌似随意地用肥厚的手指梳理了一下油搭搭的乱发,再以一秒一合的速度眨了下眼,最后以两秒一字的速度缓缓应道: “对呀,好热的天啊。” 女孩闻言一笑,烈烈夏日空气顿化作清风拂体。 “这么热的天,还看书啊?” 我很沉着地点点头,故作镇静道:“嘿……瞎看呗!”,此时我的手中正拿着一本《潇洒出阁》,闻佳人发问,心中不禁大窘,封面已然湿透矣。 “我也挺喜欢看席娟的书的。” “是吗?”声调不由提高了几分。 “你在哪儿上学了?” 在嘴角和耳际又做了次亲密接触后,我从牙齿缝里憋出句话来:“加里敦大学。” “喔。”那女孩似觉诧异,又有些失望。 我有些不甘心,生平第一次被美女主动搭讪,就这般无疾而终。于是使出我的撒手锏,用蒋昌建般浑厚的嗓音,缓缓吟道:“谁言人类的精神家园已然花果飘零,看这烈日当空,未料除闲人于此瞎逛,亦有如斯佳人未肯稍弃亲近自然之机。” 不出我的意料,那女孩一愣之后,忽地掩嘴而笑。但出乎我的意料是,那是一串止不住的笑声,从她那纤细的手指间隙中汩汩而出。若纯以声音论,那笑声像银铃,像黄莺,像百灵(当然,我并不知道黄莺和百灵是不是一种鸟),像火锅旁的冰啤酒,像何伟炸的花生米旁的枝江大曲,像一中球场上那青青的草,还像什么来着…… 只是若这笑声是因我而发,那未免就有些难堪了。我皱了皱眉,以示我的不爽。却闻笑声不止,间有俏声道: “怎么你的声音忽上忽下,就像坏了的黑管一样。” 提到黑管,不由想起了一位同学,听说他在大学里就学这个的。也因如此,我才知道黑管是个乐器。我一面想着,却未料一面就说了出来: “我知道黑管是件西洋乐器。” 她一愣,又笑了起来。我也只好陪笑,但坚决不陪别的。 她用双手把头发向后拢了拢,用那条花手帕扎了起来,坐了下来,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饶有兴致!我敢用我父亲的人格发誓,她只是觉得我很莫名其妙,绝不可能对我有什么意思。 不过我并不反对在这样一个炎热的下午,有这样一个女孩陪我晒太阳,虽说这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她又向我手上的书饶有兴致的看了一眼。 我强颜道:“我姐姐在医院住院,给她借去看,医生又不准。所以……” 她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眼神中却带着一抹俏皮的调笑之色。 当我正要做进一步解释的时候,她笑着说:“其实席娟的书真的挺好看,风行两岸三地,清新可人,人称冰淇淋小说。” 说话的神情,颇似江苏文艺出版社的发行商。 于是,这下轮到我笑了。 对了,冰淇淋小说。对了,她的笑,就像夏天里的冰淇淋 正当我回味在冰淇淋的甜美中时,却忽然发现了一个危险的讯号。只见这女孩向我发出了一个蠢蠢的笑容。我心一紧,却听她甜甜道: “今天天真热,如果能吃上冰淇淋就好了!” 我搔搔头,好生不解,只觉眼前这似乎应该是酒吧里的情节,而且女主角一般都会说:“嗨!能请我喝杯妈爹的吗?” 虽说老爸,老妈的东西都挺贵,但毕竟气氛合宜,像这般在烈日之下的滨江公园,一个年轻娇俏的女孩子向一个认识不到五分钟的胖男人“强要”那不值钱的冰淇淋吃,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不过看她的打扮,怎么也比我有钱啊。我想到了生命的真谛,不由困惑了。(扯淡,哪想的到那儿去。) 虽说我不介意请美女吃吃冰淇淋,聊聊天,因为想像中那种感觉应该是好极了。 但当我用手轻拍自己的腰包后,便不由学起那齐什么王来,用最自然的口气,最不自然地接了下去:“这么热的天,你一个女孩子跑到这儿来干吗,不怕晒黑了吗?” 女孩子很执著地望着我。 “能请我吃冰淇淋吗?” 相信我,我从未遇到过这般不知头尾的事情。 恰好在这时,一个卖冰棍的小贩吟唱着冰淇淋之歌从我们身边走过,他以军情局特务的敏锐嗅觉,觉察出了这看上去毫不般配的男女之间,似乎将要给他创造无限商机。 面对着小贩饥渴的眼神,再回头看看她比小贩还饥渴的眼神,我在心中浩叹一声,认输了吧。 “来个蛋卷!” 小贩正色道:“美怡登的脆皮又出新品种了。! “来个蛋卷!” “新种脆皮,好吃的很!”一口四川腔。 龟儿子!我暗骂一句,还是老乡哩,这点面子也不给。 就当我和小贩以绝世内功透过凌厉眼神暗自拼杀之际,那清清的声音,懒扬扬地说了一句: “你个老子的烦不烦啦!说蛋卷,就蛋卷啦!” 付钱,撕纸,送入嘴中。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实未料到美女也会说粗话。 “喂!别这么看着我。”她一边从红樱桃之唇内吐出丁香之舌品味着如雪美味,一边递给我一个不屑的眼神。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做事这么拖沓。是你买他的东西耶!怎么搞的好象你欠他似的。” 我这才注意到她说话,神情都干净俐落,吃冰淇淋的速度更是让人望而生畏,让人好生……佩服。而且说的话听上去似乎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我还在纳闷,凭什么我要请她吃冰淇淋。 我搔搔脑袋,闷头闷脑地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请我吃冰淇淋?” 我点点头。 她擦了擦手,再擦了擦嘴,站起身来,原地转了一圈,以手支颌,对我眨了眨眼,似是用尽全身之力强忍住笑,问道:“你看我怎么样?” 我老老实实答道:“生平未见之美女。” 她很诚恳地点点头,道:“一来证明你近视的度数不是太高。二来说明美丽的东西总是不容易被掩盖的。” 接着又是一串银铃似的笑声,笑声之下是有些失神的我。 她坐在了我的身旁,满是笑意地望着我。我这才看清了她的容貌。在心里暗赞了一声:“真她妈生的漂亮!” 她妈的确把她生的很漂亮。 看着她那清亮的眼,俏直的眉,润红的唇,随风摇动的衣摆,阳光投射在草地上的细长的影子。我不知怎地,感到了一丝媚惑之意。此意与此女无干,纯是鄙人修行太低之故。 “请你生平未见之美女吃个冰淇淋,有这么痛苦吗?” 我回答的更老实了。 “我缺钱花。” “你自己怎么不吃呢?” 未待我回答,她已抢着大悟了。“真的是很缺钱花。” “好啦!看在你请我吃冰淇淋的份上,陪你聊会儿吧。”她以施舍的口气说道。接着伸了个懒腰,将双手合拢伸到裙后,肆意地伸展着身体,曲成了一个美丽的弧形,极具美感。 我闻言本有些不悦,但看在她伸懒腰都伸地这么漂亮的份上,也就罢了。 于是,开始聊天。 本次聊天,从席娟的小说开始,说到台湾的言情市场,再哀叹武侠风潮的没落,亦悲于温瑞安的自我放荡,再到讥笑温瑞安,真的以为自己是个武功高手,还时常穿些功夫服,拍些恶照,损害我们的视网膜。再到痛骂成龙的崇洋媚外,又很痛心吴宇森地堕落,又一致同意发哥发福之后果然更有男人魅力,并共同声讨李安很是老土。 说起李安曾导过理智与情感,就一同可惜没看过原著,便很有默契地认为外国小说实在是很乏趣味。 当然也偶有分歧。她说初看废都时,兴奋地想找朋友来研讨。我说你那还不如去看往事回忆录。她问我那是什么,我愣了一愣,她又抢着大悟,脸红了一红。 于是不谈小说了,说起了九九的鸭头很进味,又说九九九的鸭头大概是九九的徒弟做的。她说三十八块钱一斤的香辣蟹,只有果园路那家做的比较好。我说二十块钱一锅的肥肠,还是要到四零三底下去吃。她说看见桌上的男人喝酒时,她便很想喝鲜橙多,主要原因是因为看别人喝酒,她的胃也会跟着不舒服。我说我喝多了之后,也很想喝鲜橙多,并且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做广告的那个女孩很吸引我。 她说看见迪吧里的那些小女孩摇头晃脑,很恐怖。我摇头晃脑一番后说,其实迪吧我还没去过。她说海王星的咖啡馆里有钢琴,不过弹地很糟糕,我终于兴奋地说,海王星?我进去过,十几个人拼了两张方桌,准备喝啤酒,结果被一个小资情调高涨的女同学带着落荒而逃。 本次聊天还聊了很多,最终结束于我的一句不合时宜的问话: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和我一样,这么有空?” 她抿着嘴笑了笑,笑应该是对着我笑的,眼神却像是漂到了别的地方。她说了最简单的六个字,也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六个字:“ “送一个朋友走了。” 原来气氛的变化,远远迅疾过气温的变化。 她站起来,给了我一个温柔的笑容,学着松隆子的模样,把脑袋微微一侧,轻声道:“我得走了,谢谢你的冰淇淋。” 我也站了起来,给了她一个平生最温柔的笑容,用轻到听不到的声音说道:“谢谢你陪我这个无聊人聊天。” (对不起,平生最这三个字,似乎又有些滥用了。不过我经常就是这样的。) “再见!” 古龙说过,再见的意思往往就是不再见面。这意思我懂,但从未遇到过,今天和这不知名的女孩,应该算是一例吧。我有些恼火地想着。 已走出十几步的她,忽然转过身来,把手插在那大花裙子前面的大口袋里,侧着脑袋想了会儿,喊道:“请无聊人说出自己的三大优点。” 我笑了笑,喊道:“穿花裙子的花姑娘请先。” “我的第一个优点是漂亮,妈妈生的;我的第二个优点是美丽,爸爸养的;我的第三个优点是可爱,自己装的。” “那么我的第一个优点是老实,姐姐打出来的;我的第二个优点是诚恳,妈妈教出来的;我的第三个优点是木讷,一个姓袁的混俅老师逼出来的。” “那好,无聊人,真的再见了哟!” “很好,花姑娘,可以再见了耶!”我从不知道,一旦面对美女,我的语调也可以这样肉麻。 她回头走了,一边背着向后摆手,一边说道:“再说一句话,你长的有点儿像JHT,就是胖一些。” JHT是谁?我不知道,不过有人说自己跟帅哥的区别只是胖一些,我已是感激涕零了。 不知是哪里来的灵感,我大声吼道:“8348065!” 她愣了一愣。 “我的电话号码。”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似乎觉得真的很好笑。不过细细想来的确很好笑,从未见过那个男人用我这般愚蠢的方式,进行这种工作,似乎有些乾坤易位的感觉。 “陌生人的电话号码,我一般是记不住的。” 我摊摊手,做洒脱状,道:“无所谓啦。记不住,是你的幸运。万一记住了,就是我的幸运。” 她又笑了,真是个爱笑的人,而且抿着嘴笑的样子真的有点儿傻傻的……不过我喜欢。 老天爷其实并不公平。 比如说把人类生生地分成了两性,地位却有些悬殊。本来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是天公地道,若强要逆势而为,的确是有些糊涂。但我很不服气的是不喜欢女人的男人都被称作阴阳人,成为包龙星嘴下的烂腐。而不喜欢男人的女人,有个男人却给取个名字叫水母阴姬,笔下满是崇拜之情。另一个不喜欢男人的女人名字更夸张,居然叫什么日后。 想当太阳吗?我一向以为女人在她的男人面前才可能成为太阳。 还好,我是喜欢女人的。 尤其喜欢美女。 但只是远观而已。 那时候的我,的确很无聊,曾经有一次坐二路车到九码头拜访亲友,却一直坐到了八一钢厂,只为了车厢前排坐着一个长相清秀的红衣少女。 我更喜欢背着一个黑包,在晚上八点钟的时候,站在解放路的天桥上,看身边的红男绿女,看女人撒娇,看男人烦恼,自己还借着夜色的掩护傻笑。这虽有些病态,却也是消磨时光的好办法。 看的人多了,自然难免有些伤心。不过伤心之后,还是照看不误,美其名曰:养眼。 我一直以为那个冰淇淋女孩也只是偶尔出现的润洁滴眼露。唯一的区别是她曾和我说过几句话,虽说聊的很开心。 虽然以无穷的勇气,无耻的决心告诉了她我的电话号码,但我并不以为会有什么后文,而且的确也没什么后文。 于是这个美女就像钞票一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我没有什么不甘心的,邂逅这种浪漫的桥段,我从未期待过。 唯一有些放在心上的,是她说我和JHT长的有些像。 要知道,我的同学们都说我长的像尹相杰。 JHT是谁?莫不是亚洲第一美男元彬的英文名? 于是在之后的十几天里,我拼命地向我那几个读高中的小侄女打听这位明星是谁,却未料到以明星当饭吃的她们也是一脸惘然。 于是乎,我便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 这JHT莫不是个商界年轻才俊? 于是开始不顾书店老板的恶言恶语,拼命翻读商界,市场营销之类的书籍,每礼拜天晚上准时收看央视的夸富节目:对话。 又是十几天过去了,仍是一无所获。 现在已是八月的夏天,那个小资情调的女同学回来了。 于是我到她家去了。 用企望的眼光向她询问。 “JHT?” 我点点头。 她一面擦着滴水的头发,一面毫不避嫌地在我面前往脸上抹些不知名的白色流质体。 “JHT is Jack hate titanic 。” 我把这句半通不通的洋文重复了一遍,杰克恨泰坦尼克。什么玩意? 看到我犹自不醒的神情。 她娇嗔一声道:“就是痞子蔡的网名啦!” “痞子蔡是谁?”我仍自不醒。 只见这位小资同学愕然之后,将那涂的本有些小巧的唇,又张成了保龄球道的洞口,白森森的牙齿象那十个木瓶一样齐刷刷地站立着,向我示威。 我忍住对她所用牙膏的好奇,以及将拳头送入她嘴中的冲动,仍是谦逊地又问了一遍。 她深深地叹了口气,似是决定原谅我的无知。然后说出了以下的一段话: “当代窜红最快的男性非艺人。感情最为充沛的网络写手。他最后悔没有早读到席慕蓉的无怨的青春。最喜欢喝的是爱尔兰咖啡,最喜欢的香水是Dolce Vita,……喔,这是意大利文,中文意思是甜蜜的日子,他的室友叫阿泰,他的女友叫轻舞飞扬,可惜死了……” 虽说可惜,但我明明在小资同学的脸上,看到了一丝幸灾乐祸。 不等她说完,我已冲下楼,直奔新华书店。至于长的如何,更是不用问了,单看小资同学那崇拜的神情,我便已是成竹在胸。 到了书店,请小姐帮忙,找到了痞子蔡的书,我瞄了瞄封页,洛阳神茶,爱尔兰咖啡。我笑着问那位小姐,这人是不是卖饮料的。 小姐一愣,仍是很和蔼地用宜普说道:“先生,你儿可以看哈捏本。很有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注:宜普即yc地区通用的,带有yc特色的普通话。) 我笑了笑,感谢她的热诚服务,然后把手插入口袋,两爪清风地离开,留下错愕的她。 待从另一个有利用价值的朋友处搞到了这本书后,我用了半小时的时间读完。读后深受感动。翻到前页,发现有痞子蔡的照片。 我认真的看了几眼,私下里并不以为他和我长的有些相像。 他长的的确不像尹相杰,他比尹相杰还丑。 伤了会儿心,然后洗了个澡,抽了根烟,躺到床上。那时是凌晨一点,老妈被我吵醒后,很诧异地问我:“今天出什么事了,这么早就睡觉。” 我总不能说自己很伤心吧,于是温柔地笑着问她:“儿子是不是长的不怎么帅?” 老妈笑了笑,拍拍我的脸,道:“我儿子长的比哪个都帅。” 这就是女性和伟大女性的区别。 有个同学谈过很多次恋爱,但他在酒桌上讲的往往只有一桩,一桩因某个停电之夜雨电交加,而促成的一段孽缘。他认为那次才是真正的浪漫到了极点。 什么叫浪漫呢?由他多次的谈话中我总结了一下,有这么几条。一要一个喝醉酒的男人。二要有一个孤独的女人。三天要下雨。四天若不下雨,就一定要刮风。五若天不下雨,天不刮风,则天下一定要有大太阳。六下雨的时候没有伞,或只有一把小伞。七刮风的时候,一定要呆在风最大的江岸上,以便把她刮倒在你的怀里。八日光最烈的时候,你可以有最充足的理由请她回自己家喝杯冷饮。九身上一定要带钱。若无钱,虽小说上也曾有贫贱夫妻的浪漫,只怕也是会打折的。 综上所述,我就不打算浪漫了。 那些天老姐把福山雅治和常盘贵子演的邂逅借回来看。由于我只喜欢木村和松隆子,所以在吃完饭后,坚决地背着黑包出了门。 我是一个很执着的人。 晚上八点钟,又是解放路天桥。 我站在天桥上想着邂逅这种事情,忽然有些伤心地发现,若邂逅的意思是指早前认识的男女在某种机缘巧合的情况下忽然碰见,那在yc城内,我是不大有什么机会和从前的朋友们邂逅了。别人伤心邂逅的理由,是怕遇不到某个想遇到的人。我伤心的理由却是怕遇不到一个认识的人。 想到此节,我不由悲从心来,往天桥下过往的车流吐了一口痰。 “这样不太好吧?” 一个女子杵到了我的旁边,全然未知我正在念天地之悠悠。 我不耐烦地看了她一眼,心中得出一个结论:“居然又是一个美女。” 不过由于当街吐痰被美女看到,所以我的心情不好,决定不去理她。 “无聊人,不记得我啦?” 我想到了生命的真谛,不由有些疑惑。(对不起,又想到那儿了。)晚上八点,天已有些黑了,自己又是个近视眼,所以难免有些…… 待看清楚是那个长的像深田恭子的那个女孩,不知为何我忽然松了一口气。 “花姑娘今天又这么有空。”其实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淡蓝底子上印着深蓝碎花的吊带裙,看上去很漂亮,叫她花姑娘,是有些委屈她了。 “怎么你皇军的口吻总是不改。”她转过身来,靠在天桥的栏杆上,微微地翘起右脚,似是在地上划着什么字。 我不理她,径直问道:“你在这边看我多久了。” “一朵花开的时间。” “俗!”我做呕吐状。 她好心地把手并拢,摊在我的嘴前。 “最近忙什么呢?” “忙着赚钱,花钱。你呢?” “忙着睡觉,吃饭。” “这回答也挺俗。对了……差点儿忘了你是加大毕业的,只是成天忙这些不烦吗?” “哎,你很龟毛哎。” “少假仙啦,是不是很寂寞啊。” “……” 我们学习着言情小说里的情节,用极烂的西门町国语,进行着一场惨不忍睹的对话。双方都极力想轻描淡写地当作熟人一样来交谈,可问题是…… 我们并不很熟。 “哎……” 两人同时长叹一声气后,大概发现了大家都没有这种本领,于是便选择了沉默。 于是我在桥上看美女,她在我身旁看我看美女。 不知站了多久,我笑了笑,道:“如果一直这么立着,别人会不会以为这是两个雕像。” 她轻轻笑了声,用手拨拉一下额前的刘海儿,道:“对啊,雕像的名字就是美女与野兽。” 我摇摇头。 “我以为是巴黎圣母院。” 看着她的头发在夜色中乱乱地拂着,我很想把它缠在自己的指尖上,不是因为别的,只是想让它安份一些。 不知为何,她今天的话比那天下午要少许多。 也许是心情不好? “今天又等人吗?” “等你啊!”她向我投以温柔一笑,我以傻然一笑化之。 忽地想起这些天的忙碌,连忙向她报怨:“我似乎比痞子蔡长的要周整些吧?” “你也就头发长些,这样很丑。” “头发长些,遮住脸,看上去就没那么胖了。你是女人,一定比我清楚。” 她看了看我衣服上的油渍,叹口气道:“头发长,身上脏,不是要饭,就开画廊。” “我在家里天天做饭,哪比得上你们这些千金。”我搔搔头。 “你会做饭?”她露出不信的神色。 我暗自在心里为自己这最后的资本得意了一下,点了点头,然后痛心说道:“只是水平太差。像今天炒苦瓜,我放了些干辣椒,再加上你知道的,我怕苦……哦……对了你不知道,不过无所谓……于是我问老妈,可不可以放些糖。结果老妈把我痛骂了一番,说苦瓜不苦,那就不对了。” 她很轻易地站到我母亲那一边,用力点了点头,问道:“后来?” “于是我老老实实地站到了锅前,把准备加的一小勺糖,换成了两勺。”我把站着的两脚前后错开,伸手一挥,大有老毛让人去下乡的气魄。 她捂着嘴,忍住笑道:“结果?” “结果,全家一致公认,比妈炒了三十年的苦瓜要好吃。” “得出什么结论?” “结论是人人都怕苦,但人人都不说。” 两人又笑了笑,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这就是冷场吧,我在心里想着。 于是我说:“看过痞子蔡的洛阳神茶吗?”心想她可能对这个感兴趣。 她愣了会儿,侧着脑袋想了会儿,像是忽然明白过来了,反问道:“是洛神红茶吧?” 我一窘,心想这人写的书名也这么难记。 “洛阳神茶?”她笑了笑,“还印度神油哩。” 我又一窘,心知她正在颠覆我心中对漂亮女子的一贯看法。 “为什么他要叫JHT呢?” “因为他讨厌泰坦尼克,他的英文名却恰恰叫做杰克。” “很好,我也讨厌这部戏,我的英文名叫做萧峰。” “阿朱他老公,我虽然喜欢痞子蔡,但我更喜欢泰坦尼克。”她直盯盯地看着我,看样子是指望我临阵变节。 不过我只能说声报歉了,我对泰片之仇恨,不知其何所来,却知其永无终。 我清了清喉咙道:“曾经有个朋友,看电影去晚了,去的时候刚刚看到这部电影放了一半的时候。” “什么时候?” “就是杰克和那个女的第一次做爱的时候。” 她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不知道我接下来会说什么。 “我朋友一进电影院,眼睛都还没有适应黑暗,就看见银屏上,一个沾满灰尘的汽车里,隐隐约约有人影蠕动。待下个镜头切过来时,却突然!……”我做了个夸张的手势。“……看见一只瘦小的手掌,啪的一声打在那汽车玻璃上,激起阵阵灰浪,同时诡秘的音乐响起。” “然后?” “然后他就在电影院里睡着了。” “结论?” “结论是,他直到两个月后,才知道这是一部爱情片,而非他所想像的那样,是个恐怖片。” …… …… 不知什么时候从天桥上走下来了,一直走到了车站,足足有一百米的距离,我看了看天色,大概走了大半个小时。 然后她就走了,并且坚决要坐计程车。 我虽然不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但我以为在yc这个小城的范围内,坐计程车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但她说她每个月有几百块钱的交通费,不坐白不坐。于是我说能不能顺便搭我一脚。她笑着说在晚上和陌生男子一同搭车,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于是我放弃。 帮她关车门的时候,我对她说:“8348065?” 看她一脸惘然,我解释道:“这还是我家的电话号码。” 她笑了笑,就让司机开车走了。 于是我也走了,回到了离车站二百米远的家里。 由于又碰见了美女,所以心情不错,于是便洗了个澡,抽了根烟,坐在电脑前,开始看木村和松隆子的恋爱世纪,看得自己一个劲傻笑。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我没去接,因为一般没人打电话找我。 但这个电话是打给我的。 电话的那头是一个久违了的大学同学。他很熟练地和我交换了一套来电必用的客套话,接着便直入主题: “她下个星期就要去美国了。” 我哈哈一笑,道:“真的吗?太好了,这样看来,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至少我不用跟着过去吃热狗了。” 他在那头阴笑着说:“有人陪她吃热狗。” 我哈哈哈一笑,道:“那就更好了,免得一个人太无聊,又想起我来了。” 接着挂了电话。 她是我大学时的同学,我曾经以为会和我在一起的人。 于是我又洗了个澡,点了根烟,仍然是坐在电脑前面,开始放蓝色生死恋,让操着国语的宋慧乔把自己感动个半死。 电话又响了。 我一把抢过来,准备吼人,却没人说话。 半响之后,有个女孩子怯生生地问道:“你是无聊人吗?” “你才无聊!”此时的我很愤怒。 “我们刚见过面的。” “噢……”我大悟。 “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只是看这个电话是不是打的通。另外……”她在电话的那头笑了笑,“……我失恋了,想通知一下别人。” 听她的口气是认真的,只是在电话的那头笑个不停。 我压住自己的不耐烦,询着惯例问道: “他喜欢你吗?” “我想他什么都不知道吧。” “笨蛋!不可救药的笨蛋。”我在心底骂了一句,却不知道是在骂谁。“既然未曾恋过,何来失恋,你这叫单恋美梦的破碎。” “是吗?”她的声音一下变的空洞起来。 我这个师兄教导道:“痴情绝对是一种浪废,而且是一种奢侈的浪废。” “好吧,我会振作起来的。”她学着那些弱智的日本女人的口气说道。接着又是一串笑声,只是不知道她是在哭着笑,还是在笑着哭。 不知怎地,对她忽然有了一丝怜悯,我开解道:“哭一场吧。” “我哭不出来!” 我在心底骂道:“死撑什么,声音都发酸了。” “去租些碟子回来看,别看喜剧。看到别人快乐,越发会觉得自己伤心的不像是个人了。” “那看什么?” “看悲剧。最好是那种没什么社会意义的,让你一看就知道女主角要死了的那一类。看完了之后,你就会觉得阳光依然灿烂了。” “师兄介绍一下吧。” 我有些不服这个称谓,虽说生平情场战事,皆以失败告终。 “你可以看蛋糕上的草莓,第四集。恋爱世纪,第二集。还有蓝色生死恋的全套,不过最好是第六集和最后一集。” “好的,我记一下。”接着听见电话的那头传来沙沙地写字声。 我很欣赏她的这种认真,虽说认真的有些过分。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话了。 “你现在干什么了?” “我刚洗了澡,这时候正在看碟子。” “看什么呢?” 我愣了愣,停了一会儿,对着话筒木然地说道:“我正看着俊熙背着将死的恩熙在海边散步……” 那边也停了会儿,然后她的声音传了过来: “那是最后一集吧。” 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每天晚上我都不大喜欢早上床,所以总有机会守在电话的旁边。 也许是因为像她说的那样,她的床头就有一架电话,而她也不喜欢一躺下,就想起了那个男人。 也许是因为她知道我也看蓝色生死恋,便以为我也和她一样,是个伤心人。 也许她以为很多事情都不大方便向她的朋友说。 也许她以为向陌生人倾述一番,倒是不错的选择。而我就是那个陌生人吧。 也许其实只是因为我们都很无聊。 所以,时不时的,我会在凌晨一两点钟,接到她的电话,没来由地东拉西扯一番。 我们聊一切可以聊的事情,这也就意味着聊一切事情。 我们经常在电话的两头交流一下看暴力电影的心得,看武侠小说的体会。不能免俗的,也会提到自己的过往。 不过,一般是她说她的过往,她与她的男人的过往。 虽说那人只是她的一个好朋友,一个兄长式的人物,但她在给我打电话时,坚持称呼为她的男人。 我想,这大概是在寻求一种生活中不能实现的东西,估计她有些心理上的问题。 听了很多遍她的故事,总觉得很无聊。不过是女人爱上男人,男人不爱女人,男人爱上女人,女人不爱男人,或是某人爱某人,但某人甲不敢让某人乙知道,或是为了某人乙已有某人丙,于是某人甲便决定瞒某人乙一生,让某人乙很无辜地成为某人甲在背后念叼上数万遍,以至头疼而亡的人。或是这些事情同时发生在三个人乃至四个人身上,总之就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加上爱或不爱这两种程式,自由组合就是。 我告诉她,全世界有六十亿人,那么至少就曾经有过三十亿个这种故事。 或许还是算少了。 不过好在我们确实还有许多可以聊的东西。 她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非常”喜欢当莎丽遇见哈利这部电影的女人。 其它女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讨厌这部电影。我一向认为是她们嫉妒这种大巧无工的爱情。 据她说,我也是她所知道的第一个喜欢这部电影的男人。 她说,其它男人总认为这只是小资情调泛滥之下的产物。 她也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能用很平淡口吻和我谈灯草和尚写的太差的女人。 其实我在电话的这头早已听的面红耳赤了,后来我告诉她,实际上从来没有异性和我谈过这方面的话题。 她说我是第一个听她说了若干遍单恋之路故事,而没挂电话的男人。 其实我在心里早已斥骂她比祥林嫂还烦,只是我很懒,也不觉得有必要打断她那可怜兮兮的叙述。至少这会让我觉得,我不是太惨,尤其是想到她长的还挺不赖的。 她后来说,实际上她也从来没对别人讲过自己的故事。 于是我和她都成了彼此的第一人。 于是在电话里,她会这样告诉我: “我的男人回来了。” 过了几分钟。她补充道: “他带着女朋友回来了。” 又过了几天,她打电话告诉我: “我的男人走了。” 过了几分钟。 “他居然真的带着他的女朋友走了。“ 她男人的女朋友是她的好朋友。 我总以为她会很伤心,而且也有道理伤心。但她通常只是在电话的那头很好听的笑几声,然后开玩笑如常。 只是声音会像专供学校的学生奶一样,变的淡淡的。 在电话里,我也会告诉她很多事,比如我的外甥女幼儿园放学回来了,她带着她奶奶在街上买的酸奶回来了。然后是外甥女又走了,她去上幼儿园了,她又带了瓶她妈妈拿回来的酸奶走了。诸如此类。 于是她说我没良心。 我说自己的良心让她给吃了。 后来她开始喜欢在电话里和我对对子,虽说她的中国话比我还糟糕。 她起头总爱说:“我是倾国倾城貌。”一边笑着,一边告诉我,她正在顾影自怜。 于是我回她:“那我就是多愁多病身。”这是实话,我妈经常骂我在家里玩都快玩出病来了。 她说:“妾住长干里。” 我回:“将出玉门外。” 她说:“郎骑竹马来。” 我回:“吏捉刀笔裁。” 她说:“绕床弄青梅。” 我回:“逾墙折金兰。” 她说:“两小无嫌猜。” 我回:“独夫有人爱。” 她急气败坏,说:“我是兰心蕙质。” 我在电话这边摇摇头,说:“你是作茧自缚。” 她沉默了会儿,恨恨地道:“你很没情趣。” 我以为她生气了,不料,过了会儿,她淡淡的声音又从话筒里传来: “前些天又看见他,想起以前暗恋他的日子,真是觉得像我一个同学写的一句诗,梦还身前疑入梦。” 我在心里说,你应该把暗恋前的以前二字去掉,然后扮出同情的语调说: “对呀!这很像我一个同学写的,几人憔悴几人归呀?” 电话安静了会儿,然后她纠正道: “这一句对得全不工整。” 在电话里,她一直称呼我为师兄,因为她总认为,我失恋的经验比她丰富多许多。 但我一直很纳闷,我从来没对她说过自己的那些伤心事,她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在电话里,开始时我还是称呼她为花姑娘,后来由于小泉桑又去跪那座庙,于是便简称她为花。 挺恶心的一个名字,她为此对我大为脾气。 不过,虽然她的模样我都记不真切了,但我一直有个印象: 她的笑颜,依稀如花。 她总喜欢问我喜欢过什么样的生活。我用尽所有煽情的话语还是不能满足她的胃口,只好发恨似地说了声: “最好是一回家就是饭在桌上,你在床上。” 我是个好人,从不跟异性开这种有些不雅的玩笑的。 她也是个很乖的女子,可以和我探讨黄色小说的写法,内容,却绝不容许我的言语中有一星半点那种思想在里面。 所以她有两天没给我打电话。 两天之后,她来了个急电问我,说她的男人又要回来了,而她这些天又长胖了半公斤,该怎么办? 虽然我每天饭后和上厕所后的体重之差就要多过数个半公斤,但我还是认真地告诉她,应该去中药店买些大黄,泡水喝,可以迅速减肥,又可去体内虚火,保证不生青春小包。并且还言之凿凿地告诉她,当年我暗恋的一个女同学要回来了,我一急之下就是这样在五天之内瘦了八斤。 但我忘了告诉她,后来我坐在那个女孩家里,不住地捧起笑脸,往厕所里狂奔。 她听后似乎颇信以为真。只不知她真喝了没有。 这件事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问她。 必须承认,我们聊天聊的很开心,虽然我活了二十几年,唯一的开心事就是聊天。 我在电话的这头看黑衣人,告诉她威尔史密斯长的很帅,绝对比她的男人要帅。 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么初恋感觉百分百,告诉我梁咏琪真的很内骚,绝对适合我。 她的偶像就是那个小威,一个黑头青。 我当时挺喜欢梁咏琪,虽说后来看了绝世好BRA之后,很是同意二姐说的,此人无胸无脑的评语。 有一次我告诉她,我有个朋友,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天深夜和一个女孩聊天,经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问我:“后来呢?” “三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 她咕咕地笑着,显然在话筒旁边捂着嘴,似乎是不相信。 “结果呢?” “两个月之后,他们离婚了。” “结论?” “我那个朋友是个浑俅。”接着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像两个经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样,只是聊天。 但我们忘了,陌生人是不会经常聊天的。 于是有一天她说,出来见个面吧。 我坚决反对,誓死反对。 她在电话那头,闻言轻笑。风动银铃之声不绝于耳。 她说又不是搞网恋,大家相貌的状况又是一清二楚,绝无见光死的危险,何必如此固执。 我说最近更穷了,连吃冰淇淋的钱都骗不到了。 于是她说要请我吃饭。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请客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 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 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 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 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 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 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险险裹住我们通常用来坐的部位。脚上蹬着一双我所以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还做了一个小布洞,似乎是专门为她尊贵的大脚趾服务。 我盯着她清凉无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刘海儿,还有那身上无所不在的充满惑意的曲线,捏住鼻子责问道: “请我吃饭,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吗?想让我献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为了配合师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昨天刚剪短的刺发之下,是一件洗成遗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闲”式短裤,也因为身躯的日渐发胖而显得紧绷绷的,脚上蹬着一双上高中时候的凉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适程度,但给人的感观却是大不佳。 我俩的配合,似乎并不默契。 我提议去得胜街吃铞仔,她闻言雀跃,说闻名已久,只是未去过。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这是一个与社会脱离已久的人。或者说,是和下层人民没有搞好干群关系的人。 我叹了口气,带着她从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过去。 路上顺便买了一份体坛周报,一串香蕉,两斤三两的生姜,那是家里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挥她给小贩付账。 到了得胜街,随意寻了处小饭馆,我做主,点了二十块钱的豆花肥肠,四块五一瓶的枝江大曲。 我深深了解细水长流的道理。 或许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可以做到百无禁忌。但如此真切的面对面,却总让人容易产生不真实的感觉。 于是,我开始喝酒,她开始看着我喝酒。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往我杯子里倒酒。再过了会儿,她就开始从我的杯子里往外倒酒。 她撑着额,看着小酒馆外不时走过的醉汉,忽地向我问道: “听你说话,看你行事,总以为你是个不大懂得在乎的人。 只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嘛?” 我打了个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没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应道: “男女之间的东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着,瞎想心事时,才发现老爸他闭着眼睛,也会伸手到我这边来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盖着。等再过了会儿,又发现老妈开始做老爸一样的事情……”我用手尖轻轻点点她冰凉的鼻尖,笑道:“我可能会在乎这些。”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我说的分外认真。 她听的也很认真,然后说了句我一直记得的话: “你得道了。” 接下来的事情有些记不清楚了,好象是我就送她到解放路的二路车站去坐的。还买了两瓶鲜橙多,一人一瓶提在手上摇着。 直到今天,我也不懂,为什么一定要送她到公共汽车站去坐计程车。怪哉。 待回到家后,我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从酒意中醒来。 我死死地盯着身旁的电话,发现它一动不动,不知怎的,觉得非常搞笑。 于是我在半夜十二点的家中,放声大笑。 本以为那夜的酩酊之态会把她吓倒。没料到她的电话还是照常地骚扰我,而且似乎来的更频繁些了。 只是现在在电话里,她开始喜欢自以为是的剖析我,不断进行着昨日之我与今日之她的对照,进行着她所谓的理性批判,妄图谋求湖大和加大辩论赛的最后胜利,对了,我忘了说,她是湖大毕业的。 我说我只是想有尽可能多的时间承欢于父母之膝下,她说我的潜意识里是想榨干父母的最后一滴血汗。 我说我的生活态度乃是生而无为,这是很有深度,很有历史渊源的一种活法。 她说庄子也曾做过油漆协会的会长,老陶同志也曾努力地种田,虽说收成看样子不大好。而只有我好象是什么都不做似的,懒的连说话的声音都显得软软的。 于是她判定我不是生而无为,而是生而无能。 我原谅她的无知,须知无能这种评语是不可轻易予人的,尤其是男人。 我经常被她的长篇大论搞的哭笑不得。于是我常恨恨地问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和她这样熟了,熟的以至于都可以像李艳一样肆无忌惮地攻击我。 更令我伤神的是,她已不再满足在电话里教育我,经常把我喊出去切磋一番。 只是她总喜欢带着我去一些我不大愿意去的地方,一些据她说有她和她男人之间甜蜜回忆的地方。 诸如,在北山坡的阿诗玛餐厅,他们吃了第一顿二人晚餐。 (其实只是上初中的时候,办黑板报搞晚了,所以在那里吃了两碗面条。) 又比如,在南榭的水塘边,他们第一次单独约会。 (其实只是学校办活动,他们两个负责清场。) 再比如,她的男人在交电大厦对门的马路上教她学的自行车。 (这其实……对,这是真的。) 不过好在每逢到了这种地方,她都是眉目含笑,巧笑倩兮。从不给我帮她擦眼泪的机会。 这叫坚强,还是死撑? 幸亏她还会主动地邀我吃饭,不然我不知道能忍受她多久,哪怕她长的挺漂亮。 由于饭钱是她出的,所以地方都由我定。 于是在yc市的街上常常可以看见一个憨拙拙的男人拖着一个傻兮兮的美女四处奔走于各大面馆之间。 中午,我们吃文子面馆的炸酱面,她只吃豌豆面,不放辣椒。 晚上,我们通常是带着在解放电影院门口买的卤豆干,臭豆干,炸豆干,直奔北门,享受那碗香喷喷的红油小面。 逛街的时候,若饿了,就在街边摊上吃碗凉面。若是走在中山路附近,就只吃热干面,并且一定要到新开的那家。因为据她说,这是从原来的老热干面馆里下岗的几个女工办的,所以要多多支持。 我不管这些,只是想到这家新开的六角钱一两,比老馆子要便宜一角钱。 能吃饭,而不用付钱,乃是人生最大享受。 只是有一天,在夷陵广场那惨兮兮的坟场灯光映照之下,她突然问道: “你什么时候去挣点儿钱,也请我吃碗面条?” 我把叼着烟的脑袋猛地摇了摇,以示从无此意,接着便被眼前晃动的小红点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 她轻轻地抠抠耳垂,疑惑道: “不对吧?虽然我没谈过恋爱,但也没听说过像你这么追求女孩的。” “追求?”我猛咳数声,烟头也掉在了地上。我赶紧拾了起来,以免给城监的罚款。 “放心,哪怕我命犯天煞孤星,唯君能解此命数,我也不会有此想法。” 我赶紧撇清。 “为什么?难道我长的不漂亮吗?” 她说着一笑,然后轻盈地转了个圈,任发丝飞扬。 可问题在于,那天她穿了件及膝的白裙,一转之下,不止秀发飞泻,也会裙摆摇摇。 我睁大了眼睛走上前去,帮她把裙摆按住,以防春光外泄旁人之眼。 “正是因为你长的足够漂亮,所以这才不可能。” 她起先疑惑,继而释然,望着我坏坏的笑道: “师兄也会自卑的呀。” 我撇撇嘴,以示不屑此言,我左脚向前半步,右脚转向半分,头略微后仰,把髋部提前,傲然道:“想当年,班上一娇俏女子赠我雅号:笑揖清风洗我狂。” 她看着我的样子,先是一阵傻笑,然后细细想了会儿,忽然大悟道:“笑揖清风洗我狂?我想起来了,那是武状元苏乞儿里的一句歌词,噢,原来是送给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 她坏坏地笑着,坏坏的看着我。 我心底一阵发毛,谁知道这么帅呆了,酷毙了的一句话,居然是形容叫花子的。 所以我决定马上到5460上面留言,好生责问一番晶晶姑娘。 她拿我这脾气没法,只好叹着气,坐到了我的身旁。侧着脸望着我,笑道: “我们和恋爱中的男女有分别吗?” 虽说这些天,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逛街的时候,手也会很自然的牵在一起,但我还是气壮山河地告诉她: “分别很大。比如你要是死了,我会很伤心,但绝不会想到陪你去死。你若是忽然消失了,我也会很伤心,但绝不会想去找到你。你若是忽然扑上来亲我一口,我只会以为是蚊子叮了一下,绝不会……” 忽然瞧见她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我连忙说道: “再比如我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甚至我们俩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的确,我们连彼此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但此刻看着她在夜空下白衣如雪,秀发伏肩,不知怎地忽然有了想知道她姓名的念头。 “那师兄你叫什么名字?” “xf。” “???” “拂晓的晓,晓溪塔的晓。山峰的峰。” “挺不错的名字。” 很好,她不像别的女人一样,总是追问我姓什么。 “xf意指清晨的山峰,与日同生,与霞共辉的意思。” 她摇摇头说:“不对。xf,说的是女人的眉毛。” 接着她背了一句古诗。 虽说这句诗我没听过,但仍是面上一窘。 “你呢?” 她似笑非笑地望了我一眼,轻声道: “叶轻眉,看轻天下须眉。” 她俏皮地抹了一下自己的眉毛, 偷偷看着无辜的我。 那天晚上,回到家中,她打来电话。 我问她,知道了彼此的名字意味着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似乎觉得我问的有些多此一举: “那我们自然就是朋友了。” “朋友?”我心里狂松一口气,连忙在电话这头哈腰称是。 于是我们就是朋友了,很好很好的那一种。 必须承认,叶轻眉同志是一个好同志。 至少对我而言,她可以为我提供无来由的饮食供给,可以让我稍微摆脱一下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可以锻炼我那两寸半长的许久未练过的将烂的滑舌,可以让我回忆起牵女孩子小手是一个什么感觉,可以让我重温好为人师的怪癖,可以让我幻想自己是在谈一场从天上掉下来的恋爱。 不过我很清醒地知道,天上从来没掉下过林妹妹,若有,也是掉到了宝玉的怡红院子里。 在我的记忆中,唯一从天上掉到我床上的,只有蟑螂而已。 这是件真事,自那天起,我便和家中的蟑螂势不两立。所以现在它们在我家里的处境非常凄凉,欲死不能,生而不爽。 不过至少,我现在可以几乎天天看见一张纯净的脸,这让我很容易地就陷入某种自己很喜欢的幻想中。最关键的是,这张脸上,总是带着笑意,无穷无尽的笑意。 总之,还是那句老话:我喜欢。 曾经有个中年人,在他三十六岁生日的酒桌上告诉我: “xf啊,要好好过日子,人一过二十之后,这日子就跟飞一样的就跑了。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已经是孩子他爹了。” 那年我十八。 虽说我一直牢记前辈的惨痛教训,但仍然没能阻止日子自己飞走。 我记得好象前不久香港才回归,怎么一晃又要跨世纪了。 我很担心自己搞不好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也是孩子他爹了。 我曾经总结过,之所以二十岁后的日子会过的快,是因为这一段时间人会过的很疲沓。谈恋爱的没了激情,搞事业的,还来不及培养野心,读书的往往在想鸡阿姨,每天的日子似乎都是这样在过。书还是那几本书,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路也还是那条路哟,女朋友都还是那个女朋友,没法换。 机械的重复,永远是谋杀时间的良策,比如钟表。 好在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叶轻眉。 她绝不会让你觉得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无聊,她只会让你觉得非常无聊,无聊地可以让时间停摆。 第二天,天下雨,她拉着我满大街的飞奔,对街道两旁畏畏缩缩躲在屋檐下的人们投以同情的一笑。然后,不顾那些人们对被她拖着的我的同情,从四新路一直跑到滨江公园那两个烂亭子。 然后她看了我一会儿,很生气地对我说: “你怎么还不脱衣服啊。” 我大惊之下,早失色心。 “喂,我很冷耶。” 她很不耐烦地说,一点都不懂撒娇是什么意思。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自找,然后解释道:“你没看见我的衣服全湿了。” 她摇头以示不在乎。 于是我叹、叹、叹,叹这女人弱智,脱下像防洪大堤上的编织袋一样的短袖,拧了拧,递给她套上。 于是亭子里就出现了一个吊带裙外套着件湿淋淋的短袖,而且似乎还颇为享受的美女,还有一个浑身哆嗦,胸有赘肉的男人。 这等场景绝对是千古难见的。 于是我张开猫头鹰的眼睛,透过水朦朦的眼镜,尴尬地回应着四周投来的好奇目光。 这时候她打了个喷嚏,声音小小的,好可怜。 于是我明智地打了数个喷嚏,声音颇为张狂,好可怕的那种。 她望了我一眼,才回过神来。 我可怜兮兮地通知她: “好象感冒了。” 于是,她的同情心开始泛滥,不再坚持站在亭子里看雨景,喊了辆出租,把我送回了家。 待我坐到了家中,不禁为刚才的高竿击节叫好,心想若不是使出此等计谋,只怕此时还在那个鬼地方示众。 正当我兴高彩烈,准备晚上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好好气气她时,一股酥麻无比的感觉,从两眼之间开始积发,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阵十二级台风,就从我的鼻孔里刮了出来。而且似乎还不解气,居然是一连刮了数次。 在喷嚏连连中,我才认识到,自己真的是感冒了。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糊弄她了。 得知我生病的消息,她非常过意不去,在电话里对我温言安慰,让我很是得意。 我从小便喜欢生病,一半是装的,一小半是真的,另一小半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真的,还是装久了以后,搞糊涂了。 所以我很清楚生病所带来的好处,以前可以不上学,现在是可以不洗碗,父母不会吼你,姐姐们不敢凶你。只是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好处。 可以听到叶轻眉很好听的声音,很小心地问你明天想吃什么。 我告诉她:“鸭头和啤酒。” 她在电话那头傻傻一笑,解释道:“丫头我不喝酒的。” 我的命不好,生在十一月,所以读书的时候,在称呼上有些吃亏,高中班上虽然还有捷捷几个帅哥比我小,但女人却都比我们大,噢,好象还有小温也比较小。 不过不管怎么说吧,总是很难把妹妹这个词喊出口,后来在大学里给李艳写信的时候,居然有时会错手写上个姐字。让人很是痛心。 于是我很喜欢叫她们丫头,一方面表达一种首长关怀小鬼的亲切,一方面,也是想树立自己憨厚长者的形象。可喊了很多年后,发现一点儿用都没有。 于是当她说可以喊她丫头的时候,我坚决反对。 我说还是喊你花吧。 她又抵死不从。 可她的名字真的挺别扭,喊眉儿吧,太媚。喊小轻轻?又怕她会错意。喊轻眉?路人可能会上来问青梅多少钱一斤。喊小叶?同志般的关怀倒是体现出来了,我又怕她喊我一休哥。至于阿叶这个称呼更是不能用的,那一般是我见到圣婴出世,或世界末日时才会发出的惊呼。 于是我决定叫她最常见,也是最通用的称呼。 “喂!” 她又反对,我只好说她的名字太古怪了。 她在电话那头想想,也承认,并说这是她老爸取的,于是就让我喊她小眉好了。 我想这肯定她老爸当年恢复高考时,想考中文系,而因为她的诞生而告吹的时候,一怒之下取了这么个名字。 我总在想,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取出如此酸腐的姓名来。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逛书店时,我把这个分析报告提交给她,她拿着本红袖招,听得吃吃直笑。然后正色告诉我,不能拿她父母开玩笑。说完后,又开始笑。 于是我们很开心地拖着手在解放路上毫无意义的来回逛着。 走到海鸥商店的时候,她喊我站住,然后把我头发上的一个纸片摘了下来。 正当我备感温柔之际,她却猛地把我手甩开了。 那一下用的劲儿可真大,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的肩膀还隐隐作疼。(莫不是打字打的太多的原因?) 我愕然地看着她一脸痴呆的表情。 她一脸愕然地看着我的身后。 于是我转头,看见一个长相温厚的中年男子,正充满疑问地看着我俩,于是我又愕然。 然后看见她低首敛眉地轻轻唤道:“老爸!” 老爸!于是我在愕然之后,也变得有些痴呆。 我痴呆地看着那个男人,五秒钟后,很弱智地喊了声:“伯父,你好。” 伯父?我以为我是谁?李嘉诚的儿子?喊的他妈的这么酸。 这位伯父很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点点头,和小眉同志说了两句话,便像一个革命者一样,直挺着身板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估计他为了克制转过头来教训我一顿的冲动,一定用尽了全身的力量。 待他走远后,我们二人同时瘫软在地。 于是我们开始分析,她老爸会不会有什么错误的判断,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一定会有。 小眉的理由是,她老爸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傻女婿。 我的理由恰好相反,我觉得她老爸的眼神,好象在审问一个诱拐她宝贝女儿的恶棍。 不过虽然理由不大一样,但结论是一样的,她回家之后有麻烦了。 然后她开始埋怨我,说我刚才的表现真的很像电影里那些男主角第一次见老丈人的模样。 我连忙道歉,说那是因为紧张过度的原因。 接着我提出藏在心里很久的疑问,能取出这样一个名字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小眉指指街对面,告诉我,她老爸是市图书馆的。 于是我释然。于是二人开始相视大笑。 笑了会儿,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好熟悉。好象很多年前就有过一次似的。 于是我在漫天阳光的笼罩中开始回忆往事,越想越失神。 失神之后,我问她:“请我唱卡拉圈可?” 她是个很细心的人,连忙笑道:“小女子不胜荣幸。” 我很感激。 那天在包房里,我拼命地找齐秦的一首歌,我忘了名字,但记得歌词。 总算在唱完三张专辑后,那首歌的调子响了起来。 我像拿着手榴弹一样拿着麦克,左手抚胸,深情款款,运气憋出那股瓷盘打碎般的瓷性嗓音,认真的唱着: 你的近况,陆续从朋友口中传到我耳畔,我拿什么条件能够将你遗忘,除非我们……多想不去想,夜夜偏又想…… 一曲唱罢,我把自己感动的唏嘘不已。 回头看她,仍是满脸带笑,脸上尽是鼓励的神色。 只是她的手帕还放在桌上,有些湿了。 据她后来说,那天晚上,她家里开了个家庭大会,着重研究了一下她的交友问题。当她老爸把下午看到的情况说出来后,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她哥哥先是准备提拳头来寻我,待后来想清楚自己妹妹已经二十出头了,又准备提瓶酒来寻我。她的老奶奶则很是激动,要请我去她家吃饭。她妈则在傻笑。 听她说完后,我放声大笑,然后很无辜地问道:“真的要去吗?” 她瞪了我一眼,说我想的美。 其实我以为这是很痛苦的事。 她又说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只是她的好朋友,不过为了让她家人放心,便给我这个混混儿安排了个工作,一个异常恶心的工作:网络作家。 我虽然早就是坐家了,但为了替她圆谎,便写了首五十一个字的诗,放到了某家网站上,然后不停地点击再alt加F4。 不到数天,便有些不长眼睛的人奋勇跟进,居然挤进了排行榜的前十名。 她拍拍我的头说,小伙子挺聪明的。 我靠。 于是我佯狂,靠在她的肩上。 在以后的那十来天里,我经常带她到一中江边的那道斜坡上去,就是以前上学时我经常和何伟抽烟的那个地儿。 她撑着额头看着我抽烟的英姿,问:“你在想什么呢?” 我深吸一口烟,呲牙裂嘴地把白气吐出来,回味半晌,并不答话。 她越看越入神。 我有些受不了,说:“我这是在冒充孤独,模仿绝望。” 她眼睛一下亮了,兴奋道:“嘿,真没想到你这么个人也能说出这么好玩的话来。” 我扁扁嘴以示不屑,但想了想后,又解释道:“这两句词我在发的每个帖子里都要用一遍的。”我把手一摊,笑道:“不过这是个盗版。那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的。好象是一个铁路系统的文青写的。” “嘁!”她颇为失望,“什么都说的这么白,多没意思。” 我抠抠头说:“跟你第一次见面就说过,我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诚恳了。” 她纠正道:“是木讷。” 我不服气她的说法,告诉她,我有时候一天会遇见五个问路的,而且其中三个还都没带车钱。这说明我的样貌,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可信。 她又纠正道:“那叫易骗。” 我扭过头去,三分钟不找她说话。 由于我们通电话太勤了些,自然家里也发现了一些异常。比如老姐总在埋怨现在很少吃到我炒的苦瓜了。 于是我在家里开始被一群姑婆们追问。逼不得已,我以人格起誓,说绝对没谈恋爱。 结果发现,我的人格似乎有些卑下不可信。于是我改用我父亲的人格起誓,这才逃离了她们的包围。 有时想起来,会发现小眉同志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玩伴,或者说朋友。 她不蹦迪,不上网聊天,不看电影,喜欢看席娟,看言情烂碟,看武侠小说,的确和我搭配的挺好。 而且我们两人还都是那种极少见的弱智。 记得有一天,家里来了亲戚,而她又约我出门,为了掌控我的行踪,老爸让姐夫哥把手机丢给我。姐夫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我回他一白眼。 然后逛到青少年宫的时候电话响了, 然后我们俩人用了半个小时,也没搞清楚这手机是怎么用的。 于是,只好散伙回家。 顺便说句题外话,直到公元一九九七年,我才知道怎样打寻呼机,手机?更是没碰过的玩意。 她虽然在这方面的弱智和我惊人地相像,但人却比我善良多了。 这一点从我现在都不敢带她从解放路的天桥上过,就可见一斑。 yc人都知道,那天桥上盛产乞丐。 我告诉她,与其接济乞丐,还不如接济我。 她皱皱眉说,怎么能把自己和乞丐相提并论呢?我想了想后,正色答道:“的确不应该,我现在的收入比他们还少。” 她看着我,想了半响,无奈地点点头,算是承认了这个事实。 不过我们也经常吵架,争论的焦点一般集中在梅格瑞恩到底该不该和比利克里斯托上床。 她说情到浓时,自然难免。 我说这完全破坏了那份感觉。 她说最终圆满的结局证明了,这个床,上的有价值。 我说结局是编剧写好了的,我只记得梅格瑞恩在完事后,咧着张大嘴,用鼻子长出一口气,活像一个刚生吞了自己丈夫的母螳螂。 于是她恨恨地说了声;男人啊…… 于是我们两个同时把电视打开,同步播放影碟,一边盯着屏幕,一边拿着电话开始争吵。 不一会儿,就看到哈利开始在街边上思念他的前妻了。 电视里传来比利克里斯托那土拨鼠一样的声音: “我不知道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 莎丽正准备上前安慰他,只见哈利用哲学家的风度思考了半秒钟后,像个白痴一样,无头无脑地说: “IMISSHELEN!” 然后,小眉在电话的那头没了声音。 我知道她一直在她的男人面前扮演那个最不懂事的,最傻兮兮的好朋友角色,我也知道她经常演的力不从心,知道她演的很辛苦,知道她在生活里实在是笑的太多了,又倔强的不肯哭,我知道她就像荔枝一样,最外面是鲜美而坚硬的壳,剥开后是柔嫩易伤的瓤,瓤里面裹着的是那颗苦苦的核。 由于我喜欢我的朋友们多笑,不哭,于是连忙开始讲解那个诃契尼还是叫契诃尼的理论。 就是那个说人的记忆最搞笑,得不到的东西记忆最深刻的那套玩艺儿,这套理论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什么尼说,没可能的感情付出最容易让人沉醉,因为总让你觉得对方的身上有无尽的宝藏供你挖掘,有无尽的秘密任你独享。 她被我拙劣的讲解搞的笑出声来,问我怎么知道那个什么尼。 我想了想后,记了起来,告诉她是中午在中央台看的第二起跑线里提到的。 她很疑惑。 于是我进一步解释道:“青春期性教育专题节目。” 我和小眉总是像恋人一样的单独出来约会。我们也从不让双方的朋友圈子交杂其间,只是进行一对一的交流,俗称单挑。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我绝没有恋人一方的那种权利,就是那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的权利。面对美女而做柳下惠,实为人生至痛。 偶尔有一天,她喊我陪她去赴一个酒宴,我说为什么,她说她的男人回来了。 于是我说好,然后我洗了个澡,找了两件姐夫哥当年和老姐斗争时的战袍,蹬上前天姐夫哥刚买的新皮鞋,揣上姐夫哥的诺基亚,虽说还不大会用。还上了点姐夫哥的咖哩水,噢不好意思,写错了。 总之,是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去了。 她在酒店的外面接我,见到我的一身行头,很诧异地皱皱眉头,问道:“今天怎么穿成这副德行?” 我挑挑唇边,道:“要冒充你的男朋友,总得下点儿本钱吧。我不怕丢脸,但很怕朋友因为我而丢脸。” 她伸手捂住自己嘴巴,笑道:“你怎么这么聪明,我还没说,你就知道了?” “我是天才。” 我向来持天才无用论。 结果那天的酒席上,我发现自己真的很无用,面对那些酒席上比我还人模狗样的人们,我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位说自己当年的室友在加拿大买了个PLAYSTATION,结果没玩两天就坏了。那位则把周星驰的几句话换了几个宾语在那里背来背去,还有两位更是搞笑,居然说不知道安琪集团为什么到现在还不配股,颇为不满,待听说我有个同学在安琪,居然要我喊出来聊聊,把证券的这块业务让给他们做。 天可怜见,我那位同学自己手上的一点内部股还不准卖哩。 我说天才无用的另一个佐证是,自己这个天才被那些人看鲜花下的狗屎眼光逼的举杯应战,居然战局刚开,便已丢盔卸甲了。 于是醉眼朦胧的我,并没能看清楚小眉那个迟到了的男人。 只隐约有个印象,虽然比我高,但还是不高。不过长的确实比我帅。 此处套用一句俗话: 长的比我帅不叫帅,长的比我丑,那才叫真丑。 后来小眉送喝醉了的我回家,到我家楼下两人分手前,她笑着对我说:“今天演的真不赖!” 我傻笑一番,伸出大拇指,说:“我是临时演员,而你是影坛常青树,演技比我好。” 知道明星什么时候会演砸吗? 就像姜文和万梓良拍的那部恶片,说明他在没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后会演砸。 知道明星为什么会演砸吗? 就像周润发拍的和平饭店,那说明他潜意识里想断绝自己在香港的后路。 知道小眉为什么会演砸吗? 道理很简单,她失去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然后发现后路原来早就断了。 我接到她的那个电话,是在晚上九点钟,海霞马上要开始播新闻了。 她很可怜兮兮地在电话里告诉我,她得到消息,她的男人要结婚了。新娘当然不是她,可问题在于,新娘也不是她的那个好朋友,听说是一个南蛮小妹。 她说她并不伤心她的男人要结婚,只是觉得气不过怎么找了个这么个人。 似乎为了证明这点,她在电话那头傻笑不止。 然后我就听到了她的抽泣声。 我第一次听见她哭,就在那个似乎应该一如平常的晚上。 我并不是很担心她,只是觉得像电影里的情节,此时一般应该有个傻兮兮的男人守在一边。 虽然我不傻,但我们是朋友,我对朋友向来很温厚,所以我觉得应该马上找到她。只是我想她不会告诉我她现在在哪儿的。装惯了坚强的人,在受伤后,总喜欢找一个没人知道的角落里去哭。 于是我说:“你看你身边的江风一会儿向上吹,一会儿向下吹,世事如风,本无定数,何必执着呢。” 她闷闷地答道是啊,只是江风好冷啊。 于是我知道了她在江边。 我看了看电视上的时间,接着说:“钟楼开始敲钟了吧,你看时间总是不停的,日子总要继续吧。” 她说是啊,只是这声音好吵啊。 于是我知道她在钟楼的附近。 于是我知道了她是在南榭。 那个据说是她和号称她男人的无辜朋友第一次约会的地点。 于是在三分钟后,我出现在南榭的门口。 直到今天,我还认为,这是我平生最聪明的一次举动。 于是她很惊讶地迎接我的到来,很无助地靠在我的肩上。 我笑着对她说:“今天晚上我的肩膀对你是免费的。” 这句话,我是向何伟学的。 果然有效,她笑了。 于是开始陪她逛街,陪她喝酒,开始进行平日里是她做的工作,从杯子里往外面倒酒。不过区别在于,平日里她总是把我的酒倒在地上,而今夜是我把她的杯中物倒在了自己的肚子里,不能浪费,是吧。 可她还是醉了,我也醉了,两人像酒鬼一样互相搀扶着在江边瞎逛。 走到了大公桥那边,她突然伏在我的怀里哭起来。 我轻轻地搂着她,穿过她的黑发的我的手,轻拍着她的肩。 过了一阵,她平息了下来,用那双带着醉意却仍是美丽的眼睛看着我,喃喃地说道:“xf,你真是个好人。” 用哈利的一个男性朋友的话讲,说一个人是好人,便意味着这人长的不咋的。 一般的电影拍到这里就可以了,我也是这样认为。 所以当她用那冰凉的胳臂环住我的颈,傻傻地说道:“来,亲我的嘴。”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过了小半晌,我打了个酒嗝,纠正道:“那叫吻。” 她在我怀里扭动着身躯,我不知道这是叫撒娇,还是喝多了不大舒服。 我好意地提醒她:“你刚刚吐了的。” 于是她用踉跄的步伐冲过马路,买来了口香糖和矿泉水,用十秒钟的时间漱完口,嚼完口香糖,又嘟起了红红的唇。 我深吸两口气,忽然想起了一句台词: “我只是刚好路过,你就要和我……我……牙都还没刷呢。” 依照谢文砚的吩咐,以下删去二十一字…… 她无意识地看着我,忽然轻轻地说道:“我们是不是只能做朋友?” 我点点头。 然后她说:“那好,我们去找家旅馆,好吗?” 我这才确定,她不止喝醉了,而且已经醉的人事不省了。 只是她的发绕着我的耳,她的唇贴着我的颊,我的手抚着她的背。 让我心思思。 必须承认,那天夜里的我是有些无耻。虽说喝醉了,但还是有些无耻。 于是我们开始在江边那条街上寻找地方。但由于经验方面的原因,二人一直是逡巡不前,对那些闪着光的招牌有些望而生畏。 一直疲惫地走到一马路那里,她软软地靠在我身上,轻声骂了我一句:“你是男人哎,连开房都不会,真是个笨蛋。” 我虽然已醉了,但还是回了句:“笑话,我是很纯洁的。” 然后,我们同时注意到了街对面的一个招牌:烟草招待所。招牌的下面有四个小字:安全舒适。 然后,我们四目互视,像那夜在天桥上一样,化为雕像长达半个小时。 然后,她鼓起勇气,一个人走过去问房间多少钱一夜。 小姐告诉她,是按床收费,不是按房间。 一个床位三十五,双人间就是七十。 然后她像蜗牛一样地走了回来, 然后她说没带钱,让我去交钱。 然后我说我也没带。 于是我拦了辆的士送她回家。 然后她很自然地掏出了皮包里的钞票付了车钱。 然后我又拦了辆的士回家。 然后我很后悔地摸出今天家里刚交上来的生活费付了车钱。 可能是那夜酒喝的太多了的原因吧,我们有三天没见面。 再见面的时候,我们约在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里最出名的,便是那些一个疯胜一个的气功爱好者,以及湖心亭里那几位不惧风雨的老同志,一声凄厉过一声的吊嗓子声。他们十分爱好伟大祖国的历史遗产,却忘了更多的人一向是拒领这份遗产的。 我和小眉见面的时候是下午,那时候公园里非常的安静。 我忽然十分想念那些老同志发出来的声音。 在儿童公园里那些大树的荫蔽之下,我看着穿着一件大红裙子的她,觉得好尴尬。 在不时拂来的热风里,她盯着满脸紧张的我,显得好无措。 我强迫自己堆起脸颊边的两垛肉,笑着说:“今天穿这么红,想自杀殉情,然后化为厉鬼去找你男人算账啊?” 她一愣,忽地面上一红,并不答话。 原来这个笑话真的很冷。 正当我们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发现身边突然多了两群小孩在吵架,一群是男小孩,一群是女小孩。 女小孩为首的指着男小孩群说:“你们好酷喔……”然后一堆女小孩齐声叫道:“内裤的裤。” 为首的男小孩,指着女小孩的鼻子骂道:“你们好凶噢。”然后大家一起吼道:“胸罩的胸。” 于是我们在一旁放声大笑,笑的天地失色,笑的涕泪俱下,笑的夸张无比,似乎把一切可笑的事全放在此时笑了出来。 于是xf和小眉这两个小朋友又回到了从前。 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惫懒的人,特别是在那几年里。 我每天按时于十一点三十分起床,然后吃饭,刷牙。并且一直坚持吃过午饭才刷牙,因为我觉得这体现了华罗庚研究的那个什么学的原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吃过午饭,便开始洗碗,然后趁着父母午睡的时间,一个人拿着遥控器对着电视机傻笑。等老爸起床后,为了逃避和他下象棋的苦差,便出门瞎逛。由于瞎逛是没有目的性的,于是我在那几年里,用自己的脚板,步量了yc市所有的大街小巷。 逛到四点半钟,便开始往回走,走到三联书店的时候,便假装自己很热爱文化,泡进去看各式小说,一直拖到六点半。 如果我的阴谋得逞的话,待回到家时,大概已经有人因为饿的受不了,会主动做好了饭。但很遗憾,我家人的耐性一般都比较好。 虽说晚上这顿饭一般逃不脱,但那几年的书店逃亡史却让我有了个新的爱好,那就是看席娟的言情小说。我觉得她的书挺好,不费神,又好看,而且她本人长的也不丑。 晚上吃完饭,便又开始洗碗,然后度日如年地等待着父母姐姐们看的恶俗电视剧播完。然后很殷勤地通知她们,现在已经很晚了,早些睡觉,明天上班,精神会好一些。 待她们入睡后,我又开始拿着遥控器,看着深夜重播的恶俗电视剧傻笑。 笑完后,我会洗个澡,点上一根烟,坐在阳台上想心事。 往往想了半天,才发现没什么心事好想。 于是去上厕所,然后睡觉,睡之前提醒自己,一定要在十一点半起床,提醒自己明天要改变路线,到铁路坝的新华书店去,因为三联的席娟的小说已经清空了。还提醒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应该大口地呼吸这城市里新鲜的空气,应该用笑容去面对每一个人,提醒自己要像鹌鹑一样的生活:安稳并且纯蠢。 由于李艳已经有了男朋友,再没空陪我了,所以当时我最大的快乐,便是那几个很穷的兄弟经常会请我吃饭喝酒。人是些极有趣的人,酒是很有糊包谷味的酒。不过最快乐的时候却在于吃完付账的时候,看着他们很头痛地凑着钱,而自己却可以跷着二郎腿,剔着牙,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是的,我没钱,没工作,没爱人,没向往。 哪怕认识小眉之后,这四样还是一点没变。 我的生活中唯一在变的似乎只有自己的体重和年龄。 不过若要强说一点没变,那是撒谎。 至少现在是我和小眉两个人一起用脚板来丈量这个朱总理所期望的世界级城市。只是我俩一直很疑惑,这世界级的城市居然仅用双足也可以走遍。 现在泡书店也是两个人了,大多数时间我也不在家里吃饭了,那几个兄弟也见得少了。没办法,见色忘义乃是我辈本份。 不过我还是习惯晚上坐在阳台上想那些并不存在的心事。越想越以为自己患了老年痴呆。 不想心事的时候,我和小眉两个人穿人海,过公园,摸桂树下的草,闻面馆里的香,看尽天下言情小说,尝遍江风各种味道,曾坐在湖边一起发呆,看到美女齐声尖叫,帮老人家提过菜,也曾恐吓过骂女小孩胸罩一样凶的男小孩,勾肩搭背常有,心中坦坦荡荡是实。 我们谈中东危机,台湾地震,印尼失火,华为爆炸。我们也谈她的朋友以及我的朋友。谈她的家人及我的家人。谈她的过去及我的过去。只是遗漏了她的未来和我的未来。 她在公司里可以上网,所以帮我申请了一个信箱,问我要取个什么名字。我告诉她,就用xfstz,她想了想,说幸福属天主,什么意思?我告诉她,我不信教,意思也很简单,xf是头猪。 她摇摇头,没说什么。 她现在甚至可以问我多少天洗一次澡,我说夏天时一天洗三次都可以,冬天时三月洗一次都说不定。我还说我每年十一月十八号开始禁澡,来年的二月三十一号开禁。她正感不解,我告诉她,由于没有二月三十一号,所以顺延至三月二十二号。 她问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我说那天是李艳的生日,水节。 她还问过我,是否与当年那个女同学还有联系,我说有啊,她家的小狗叫多多,就是我取的,用的就是李艳家的小狗的名字。 只不过我没有告诉小眉,这似乎是我和那个女同学唯一的变相联系。 她疑惑了五天,才问我到底喜欢的是李艳还是谁。 于是我颇为得意地告诉她,如果是李艳打电话告诉我她要结婚,我一定会把她臭骂一通,然后找个机会和她老公大醉一场。 她还是不懂,于是我解释道,若是我那个当年的女同学结婚了,我会对那个女同学送上最诚挚的祝福,然后当掉自己所有的家当,买个钟送给她的老公。 她仍然不懂,于是我说,李艳是我最好的朋友,就像小眉是我最好的朋友一样。 于是她表示了解。 后来有几天,小眉的家人陪她的老奶奶回老家去了,丢下了孤伶伶的她,于是我便有了机会去她家作陪客,吃免费的肉,喝免费的好酒,抽免费的好烟,总之用了三天的时间,整干净了她父亲所有的存货。 我们在一起也没什么节目,一般就是她靠在我的肩上看电视,看困了她就去洗澡,然后回房睡觉,睡之前,提醒我走的时候记得要锁门。这种行事方式总是让我很难一时回过神来。 有一天她突然趴在我肩上问我,为什么我们两个人就是不来电。 “我们难道不相配吗?” 又不是男生女生配,我在心里想着。嘴上说: “我们是天生绝配。” 她笑了,说:“那倒是,我有貌,美貌;你有才……” “蠢材。”我接道。 “我不吃辣椒。” “我爱好大蒜。” “我喜欢席娟。” “我也不讨厌。” “你是徐子陵。” “那你就是师妃暄。” “那我是人淡如菊,爱在窗台上摆盆绿菊的凌霜华。” “那我就是那个丁典,为了看你窗台上的菊花,甘愿入牢十二年。” 我忽地想到凌霜华最终被自己父亲害死了,而丁典也中毒而亡,不由一愣。 这时小眉还傻兮兮地抱着个布娃娃皱着眉头想还有什么可以说。我一是怕她想得太费神,二来也并不觉得肉麻是很有趣的,于是总结道: “最关键的是你有钞票,而我没钱。” 她闻言大喜,连连点头。翘起两手的大拇指排成一排, “果然是绝配。”接着一叹:“可惜没感觉。” 我想小眉说的是对的。 但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依在你的身旁,要说心里没点儿想法,那你绝对是在包装一家上市公司,做做样子而已。 我知道我的相貌是上好的绝缘体,但她常常于无意间流露出的娇憨之态却是常温下的超导材料。 幸亏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不然我一定会很害怕的。 只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怕的是什么。 过了几天,那个喜欢阴笑的大学同学又打了个电话来了,说出国的她又回成都了。 于是我才醒过来,原来我是一个生活在过去世界的人。 原来我所害怕的,只是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 可是若我能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是忘不了,还是害怕忘了呢? 就像哈利说的,他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呢? 只是哈利最后也说了:“I miss helen!” 这不是学会忘记的问题,而是学会不去强迫自己记得的问题。 而且我不敢想像,我们两个这么弱智的人也会有学会的一天。 我想这些的时候,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与所有的兄弟喝完了壮行的酒,买好了去成都的车票,在车站前看着有些发呆的小眉。 她忍不住说:“你真的要去吗?你还不死心吗?” 我笑着拍拍她的脑袋,道:“丫头,今天怎么这么操心。有很多事情,往往是我们自己也控制不了的。” 她也笑了,道:“你今天终于肯叫我丫头了。”接着顿了顿,续道:“只是为什么今天要叫我丫头呢?”眼神中有些迷惑不解。 我不作解释,往车站里走去,一边走一边挥手。 她从后面追了上来,拉着我的包,怯怯地道:“可以不走吗?” 我问为什么。 她有些不豫,嚷道:“你老沉在那里面干吗,能当饭吃吗?你说xf是头猪,你以为你真是头猪啊!你有猪宝宝那么可爱吗?一头猪,浑身是宝,你呢?除了耍耍嘴皮子,还会做什么?吃我的花我的,现在还不知死活的跑到那个鬼地方去。我不准你去。” 对于她的表现,我好感激。 我又笑了笑,把她的发缠在自己的食指上,粗声道:“放心吧,我只是去看看。记住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哟!” 我想了想,又说:“其实我离开些日子也好,免得你总是吃面条,那样营养跟不上,身材可是要变形的。” 她也笑了,轻轻叹了口气道:“哎,算了,你还是去吧。看来我们两个都是一样的不可救药。” 待我走出十几米,忽然听见她在后面喊道: “你可不是一头猪,你比猪还胖。” 我笑着摇头,结果发现车站的人都在看我。 “……你意为鸿鹄志在天下,只怕一失足成千古笑;你意在吞吐天地,不料却成天诛地灭……”她还在我身后,反复吟诵着。 我记起来了,这是白愁飞临死之前哼的两句废话。 我搔搔头,心想,小眉真是一个完美的一塌糊涂的女子,可惜天生就是不属于我的。 火车马上就要开了,在我踏入车厢的那一刻,我不自觉地张开了嘴,轻轻哼着:“我是一头小憨猪,过的很幸福,不想明天能吃什么,只把昨晚的剩菜牢牢记住,啦,啦,啦,啦,啦……过的不糊涂……” 成都是我曾经生活了两年半的地方。当年我在那里时,我拼命地告诉自己的高中同学,那是一个四季如春的美丽城市。后来我离开了那里,我便拼命地说,那是一个终年看不到太阳,让人闷头闷脑的地方。 等我回到了这里,才发现不管我怎么说,这城市还是像从前一样,淡淡的天,乌乌的云,灰灰的楼,安静的人群。 甚至连去学校的公汽都还是那一路。 我一个人背着包到了学校,找到了一个当年和她关系比较好的老师,打听她的联系方法。 那个老师很诧异会看到我,更加诧异地说道她昨天晚上就搭飞机走了。 我算了算时间,那时候我坐的火车刚刚经过达县。 我这才知道有钱可以改变很多东西,至少对于当时的我而言,金钱就意味着时间,时间就意味着机会,机会就意味着可能,只是可能通常的意思是说不可能…… 我向那位老师说了声谢谢。然后走出办公室,在校园里瞎逛着。 路过原来住的旧六舍的时候才发现,当年的木板楼早已拆了,现在杵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学生公寓。公寓里面灯火通明,学生们幸福的一塌糊涂。 我想起当年在木板楼的过道里借着灯光写信,不由笑了起来。 我那时候给李艳写四页纸的信,便一定会给她写五页,如此类推。 我搓搓手,想了起来,当时给李艳写的最长的一封信,只有十七页。 我突然很痛恨眼前这漂亮的建筑。 晚上,找到了那个大学同学。 他似乎并不惊讶会在这里看到我,反而幸灾乐祸地说道:“她昨天就走了。” 我说我知道,然后躺下就睡。 他看了我两眼,便出去买酒菜。 在他的狗窝里呆了两天,喝倒了很多老同学,又重温了一遍田晓霞之死,我便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了。 这时候,我想起了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当年因为大学成绩过于糟糕,现在分到了阿坝自治州的一个电厂。于是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我。 他住的地方叫映秀镇,这个小镇我后来和很多女孩子都提过,记得是这样描述的:这个小镇,山不清,水不秀,还有个电厂,空气也不是顶好,不过人少,夜静,月明。 其实我最喜欢的倒是院子旁边的那条声音很大的河。 在那几个月里,我经常沿着那条河随意乱走,在那几条索桥之间穿来穿去,偶尔看到山垭里的野棉花,便停下来,采两把,丢到水里面。 有时候,看着那山顶上的积雪,也曾认真地想着要去爬一爬。 只是我觉得自己好累。 河的这岸,就是映秀小镇。 小镇无特色,只是豆腐多,萝卜多,毛片也多。 当然最多的还是一些从不认识却自然变的亲切的朋友。 小镇虽好,只是太过寂寞。 别说寂寞这词太俗。我在映秀镇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便了解了为何有些人会因孤独而死。 三个半月之后,我不但喝光了朋友所有的全兴,看完了所有的毛片,所有看的下去的武侠小说,到最后甚至连鲁迅杂文全集都当宝贝似地看了两遍。还因为弄饭而整坏了四个电炉,可还是寂寞。 于是我开始想写一本可以流传半年的武侠小说。 可又不会写。 我平均每个月打个电话回家,告诉父母我活的很好。 我也曾给李艳打过电话,但一直没人接。 所以我只好每个月给在武汉的一位女同学写封信,借此通知高中的同学们,xf还没死,只是不知道他们在不在乎。 我也曾给小眉打过电话,但老奶奶说她已经到天津上班去了。 我想这样很好。 直到有一天,我例行给家里打电话后,又顺手拨了李艳家的电话。 她在那头笑呵呵地说:“我要结婚了,祝福我吧!” 我忽然一下想起了小眉,想起了我对她的承诺。 所以我把李艳痛斥了一番,然后问她什么时候让我和老任痛痛快快地喝次酒。接着开始收拾行李。 在电厂工作的好朋友知道我要走了,便陪我到河的两岸去走了走。 那是他第二十几次陪我了。 他递给我一根烟,帮我点燃,然后拍拍我的头。 说了一句很没深度的话: “其实我们这里的烧豆腐还是很好吃的,有空常来。” 等我坐着旅游船赶回yc的时候,才知道李艳已经在一个风雪飘扬的冬日,坐着拖拉机出嫁了。 于是我狠狠地吃了她们夫妇几顿。 回到了家里,才知道自己其实很想家。但这并不阻碍我又开始背着黑包,四处寻美色养眼。只是时近年关,人们多穿的比较厚实。看了几分钟,便觉得很没兴致。 于是我跑到书店里看书,坐在面馆里吃面,呆在江边吹冷风,抽三峡牌香烟,自己和自己聊天。 我这才发现,小眉在我的生活里不止扮演着参与者的角色,她还很能替我省钱。 有一天,眼镜摔坏了,我去换八块钱一个的镜片,走在路上,险些撞到一个人,由于眼前一片模糊,所以不知道长的什么样,只是觉得眼前一亮,似乎是个穿着花裙子的漂亮女孩。 我知道这是眼花,大冬天的,谁穿花裙子找冻。 父母并不曾问我这些月做了什么,我益发地觉得歉疚。所以过年的那些天,尽量不和兄弟们出去,而是呆在家里陪他们。有一天,家里来了不少亲戚,顿时热闹起来。 我小意地四处周旋着,却听到电话铃响了。 我拿起电话,听到一道夏日里冰淇淋一般清凉的声音,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还是很高兴。 “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 我想了想,说:“笨死的。” “知道农夫是怎么死的吗?” 我答不出来。 “是看见猪笨死了之后,气死了。” “那你总该知道农夫的邻居是怎么死的吧?” 我想了想,还是答不出来。 “你真是头猪耶!那当然是因为看见农夫竟然会因为猪笨死而气死,所以那个邻居就笑死了。” “那你知道那个邻居的老婆是怎么死的吗?” 我又想了想,认真回答道:“大概是看见她老公竟然笑死了,丢下自己孤儿寡母,所以恨死了。” 我感觉她在电话那头摇摇头,然后听见她说: “那个邻居的老婆心疼死了。” 我在电话的这头笑了,轻声道:“小眉,好久不见。” 这时候门铃响了,我舍不得丢下手中的话筒,向坐在桌上的哥哥姐姐们投去求助的眼光。却发现他们的眼光都盯在桌子上。 于是我在电话里向小眉道了个歉,旋风一般冲到门口打开。 我看见门外亭亭玉立着小眉。 她把手机收回袋里,眉眼带笑道:“意外吧?!惊喜吧?!” 我很意外,待回过头来看见满桌的人张大了嘴四处找牙齿,再看见老妈露出卖掉二十几年存货的神色,才知道原来他们很惊喜。 像小眉这般可爱的人,自然可以很轻易地让我老爸老妈哥哥姐姐们喜爱。 于是她吃了平生最饱的一餐饭,听了平生最温柔的话。 当我看着老妈看小眉的神情,不免有些怀疑这个老妈究竟是谁的妈。 然后我送她回家。 在路上,我们一直傻傻地走着,直到她问我:“结果如何?” “当然没有结果。” “结论?” “暂时没有。” 她停下来,看着我,叹口气道:“你真是快笨死了,我真是快气死了。” 我笑了笑,说:“你若气死了,我岂不是要笑死了。” 她也笑了,说:“你最好别死,不然,我可是要心疼死的。” 那天的风很冷,所以我不觉得自己有些发热。 我哈哈哈数声,然后说:“我现在正值脆弱,你可别引诱我。” 她呸了一声,说赏我一口唾沫。 我笑着摊开双掌,伸到她的唇前接着。 我们互述别后情由,我说我伤心的时候就抄史记,让自己以为自己是个老学究,根本不识情为何物。她说当她想她的男人的时候,就按照我教的办法,拼命看蓝色生死恋,结果越看越伤神。 我向她道歉,她说不用。她说我们家那错架子一般的楼梯让她好生难找,我向她道歉。她说从天津回来过年,结果等了我几天的电话,也没等着,于是我又向她道歉。她说在天津那边,偶尔还会想我,我只好又道歉。然后发觉自己道歉的很没道理。 于是我们又变成秤不离砣,砣不离秤了。 她说回来后,曾经见过一次她的男人,那是在一次牌桌上。 我问她表现如何。 她笑嘻嘻地说想到他已经结了婚了,以后也没什么机会了,所以趁着摸牌的机会,不停地用手指触摸他的手臂,拼命地揩油。 我笑着纠正,那不叫揩油,那叫送油上门。 她突然盯着我很严肃地说,现在发现过了好几个月,那个男人依然可以很轻易地影响到她的心情。 我想了想,认为自己没什么立场开解她,便开玩笑说,那你还是等着他离婚吧。 本以为她会笑,谁知她竟认真地想了起来。 我暗呼圣母之名。 她走的前一天晚上,又给我打了个电话,开门见山头一句: “你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一般日本小女生在这个时候会说:“我可以和你交往吗?”脸上还会带着羞怯而大胆的表情。 宣萱演的白领在这个时候会说:“上我家去喝杯咖啡吗?”表情是不容人拒绝的。 琼瑶一般会说:“你看那天边的两朵彩云,一朵似我,旁边的一朵是否是你呢?”表情是弱智的。 古时候的女人可能会说:“遗君明珠,荐君枕席,侍君添香,蒙君不弃……”表情是未知的。 当代的湖北女人,一般是打死都不会先说的,表情是期待的。 所以我知道当小眉这样说,一定有下文,所以我很平静。 果然她苦兮兮地叹道:“真不想走,又找不到个借口留下来。” 我愤然于她的麻木,惊讶于自己的麻木。 我说可以介绍很多优秀青年给她认识,比如捷捷和王博。 过了会儿,又满怀遗憾地告诉她,我们班的这两面旗帜都已倒在美人怀里了。 于是她又呸了我一口,然后问我,真的不考虑一下。 我告诉她,她既没得白血病,我也没出车祸,看样子不大可能。 她想了想,也认同了我的看法,并且为我万分可惜。 然后她笑嘻嘻地说:“你会后悔的。” 我说那是一定的。 “你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合适当你女朋友的人了。” 我说那是不一定的。 “你有可能再也找不到女朋友了。” 我说那是你胡扯的。 我们很开心地笑了起来,挂电话之前她说: “这次走了,可能就不回来了,以后没人陪你玩,你可别把自己闷着。还有,不该想的事就别想了。早点儿找个工作,自己都养不活自己,丢不丢人啊?还有,别对女孩子说自己喜欢看言情小说,那也很丢人的。还有注意运动,快些减肥。还有什么来着……噢,还有DON’T SMOKE AND DRINK A LOT,OK?” 我一一含笑应允,正准备挂电话,又听到她抢着说: “还有……帮我问侯你爸爸,妈妈。” 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小眉走了以后,我仍然是像以往那样生活着,只是骗家里人买了一部电脑,所以老爸天天在和机器下棋,也没空烦我了,所以我也不用天天出门逛街了。 老姐带着我那个有二级厨师证书的姐夫哥搬回来住了,所以我也不用天天做饭了。 那些穷兄弟也渐渐地鸟兽东南散了,我也不用经常喝酒了。 李艳也跟随她老公南下了,我也没有吵架的对象了。 我也开始考文凭,准备工作了。 我把一天的时间分成十份,用其中六份来思念钞票,两份用来记住那位身在异国的女同学,一份用来悼念李艳和她的多多,一份用来想想高中同学的相貌,一分用来策划让别人想念。只是偶尔还会想起小眉,曾经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的那个小眉,那个再无音信的小眉。 由于时间实在还是太多,便开始续写在映秀镇上没写成的武侠小说,由于把自己幻想成了金小庸,铺设的场面太大,便喊在武汉读书的那位女同学给我拿点儿历史资料回来。结果她给我带了一本大概是小学用的中国古代通史。 所以这个计划又搁置了起来。 后来用上了QQ,练就了一身双手互搏的本领,周游于诸多头像之间,发了疯似地告诉她们: “从前有座学校,学校里有个澡堂,澡堂里有个我,我在澡堂里洗澡,一边洗澡一边唱歌,我是一头小憨猪,过的很幸福……” 然后她们说我很有趣。 于是我把她们都拉到了黑名单里。 后来又来了一批头像,她们都说对我的名字很感兴趣,说轻眉老生是什么意思。 我说那意味着我博学多才,成熟稳重,看轻天下其它男子。 她们问我有何佐证。 我告诉她们,我经常背的黑包里,一般放着四本书: 一本是荣格文集,这体现了我的深度。 一本是鲁迅杂文全集,这体现了我忧国忧民之心。 一本是平凡的世界,这说明了我如同浴火的凤凰,向往着从苦难中升华。 还有一本是交错时光的爱恋,完完全全是因为自己喜欢看。 看到我的回答,她们的答复无一例外是一声呸。 我也偶尔会上席绢梦幻阁去看看,取了个望月精灵的恶名,与那些十五六岁的小朋友们打打嘴仗,不亦乐乎。 我还上了5460,潜进了湖大所有的班级,只是很可惜,没有小眉的信息。 一个阳光明媚的夏天,我偷偷到冰箱里把外甥女的冰淇淋摸了一根,坐在电脑前有滋有味地品尝了起来。然后发现李艳在QQ里埋怨我帮她取的叶轻眉的名字很难听,我笑了起来。 她又问我是不是还在和那些未成年人打嘴仗,也不知道省点儿钱。 正准备回答,就发现有另外一个头像开口了。 于是我告诉李艳,想到和她聊天,确实有点儿心疼钱,但想到和别人聊天,嗯不错,我舍得。 李艳怒发冲冠,警告我,以后不准再四处攻击她,免得影响她后半生的幸福。 我愕然道,你还有幸福吗,更莫说是下半辈子的。 两人又互骂几句后,我才有空去看来的那条消息。 那个头像说: “天气还真是热啊。” 我忙着和李艳打闹,急忙敷衍道: “天好热啊。” 本不打算再理她,谁知她的下一句话,来的奇快无比。 “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 我摸了摸后脑勺,点上根烟,咧着嘴笑了,像弹钢琴一样打着键盘。 “我是想你想死的。” 是的,叶轻眉,我的朋友,最好最好的那一种。 跋:(其实这个字本身就很有搞笑的功能) 我所想念的,一切都可以结束了。 老文一篇,写的是少年时对女生的理想化憧憬,如今正在恋爱中,天天被老婆凶着,回首往事,感慨啊……哈哈哈哈……祝大家新年快乐,事事顺心,夫妻和睦,白头到老,永结同心,早生贵子,琴瑟和谐,和和美美,举案齐眉,天长地久,老婆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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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慎很困难地撑着上眼皮,看着指头算自己这辈子做过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情,结果右手五根瘦成筷子一样的指头还没有数完,他就叹了一口气,很伤心地放弃了这个工作。 病房里的药水味总是这么刺鼻,旁边那床的老爷子前两天已经去地藏王菩萨那里报道了,大概再过几天就轮到自己吧。 他得了某种怪病,重症肌无力,就是特别适合言情小说男主角的那种病。据说没得医,将来嗝屁的那天什么都动不了,只有眼泪可以流下来。 “可我不是言情小说男主角啊。”范慎咕哝着,但由于两颌的肌肉没有了作用,所以变成一串含糊的呓语。 他望着自己的中指头,很同情自己,“我还是处男。” …… …… 他这辈子确实没有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情,除了扶老奶奶过马路,在公车上让座位,与街坊邻居和睦相处,帮助同学考试作弊…… 范慎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无用好男人。 他的父母早就去世了,所以只留下他一个人孤单地呆在医院里,等待着自己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到来。 “好人没什么好报。” 在一个寂清的深夜里,范慎似乎能清晰地捕捉到自己的咽喉肌慢慢放松,再也无法松紧,自己的呼吸肌也渐渐像失去弹性的橡皮筋一样软弱无力地平铺开来。 医院的那个干净小护士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在身旁的是位大妈,正眼含悲悯絮絮叨叨的说着些什么。 “这就是要死了吗?” 对于死亡的恐惧和对生活滋味的渴望,让他心头涌起前所未有的复杂感觉,而为自己送终的居然不是自己心中期盼很久的可爱小护士,而是这位欧巴桑,无疑更是增添了范慎心头的悲郁. 凄凄惨惨戚戚的,他双眼耷拉着,看着蒙在病房窗上挡阳光的那一块黑布,觉得人生真是寂寞如狗屎。 ————————————————————— 凄凄惨惨戚戚的,一滴湿湿的液体从他的眼角滑落。 范慎有些悲哀,伸出舌头舔了舔从眼角滑落到自己唇边的液体,却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眼泪居然不仅咸,还带一点点腥味——难道因为在医院很少洗澡,所以连眼泪都开始泛起臭气? 他忍不住在心里怒骂道:“叫你丫泪流满面,叫你丫泪流满面,还真以为是言情小说男主角?” 但他马上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为什么自己的舌头还可以伸出嘴唇去舔自己的眼泪?据医生说,自己的舌头早就丧失了活动能力,现在唯一的作用就是可以很轻易地倒滑进食道,把自己的呼吸道堵死,从而成为世界上很少见的吞舌自杀的天才。 然后他发现自己睁眼睛也变得容易了,视线十分开阔,视力也变得比得病前好许多,眼前的景色一片清亮,一个竹子编成的东西正横在自己眼前。 …… …… 本来正在发呆的范慎忽然隔着那几根竹片,看到了令自己震惊不已的场景。 十几个浑身充满了厉杀感觉的黑衣人,正手持锋利的武器,向着自己劈了过来! 他一时间根本来不及分辩这是梦境还是濒死前的奇怪体验,纯粹下意识里把脑袋一缩,把两只手捂在了自己的面前,换成任何一个普通人大概都只会有这样鸵鸟一样的选择。 嗤嗤嗤嗤……无数道破空之声响起! 紧接着便是无数声闷哼,再之后便是一片安静。隔了一会儿,范慎感觉有些不对劲,小心翼翼地把捂在脸上的手掌分开了两根手指,偷偷往外面望去。 竹片编成的筐子,把眼前的空间分割成无数块,而透过这些洞眼望过去,可以清楚地看到地上躺着十几具死尸,地上鲜血横流,腥气冲天。 范慎吓坏了,眼前看到的一切太过真切,让他一时回不过来神。 紧接着,他忽然想到自己脸上的手,难道自己的手也能动了?难道自己的病真的好了?那这眼前的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这难道只是在做梦?等梦醒之后,自己还是那个躺在病床上一动不能动,只能等死的废人? 如果真是那样,那不如就在这梦里不要醒的好,至少自己的手可以动,自己的眼睛可以眨。 他有些悲哀的想着,用手在自己湿湿的脸上摸了摸。 收回手时,却发现自己的手上全是一片鲜血,原来刚才他眼角滴下的那滴湿湿的液体,竟然不知道是谁溅到他脸上的血。 范慎呆呆地望着自己的双手,心里狂呼着,这绝对不是自己的手! 在他面前,是一双白嫩无比,可爱无比的小手,上面染着血污,看上去就像是修罗场里盛开的白莲一般诡魅,绝对不是一个成年人应该拥有的小手! 连番的情绪冲击,一古脑地涌入了范慎的脑海之中,他不由呆了,无数的疑问,无比的惊恐占据了他的身心。 …… …… 这一年是庆国纪元五十七年,皇帝陛下率领大军征伐西蛮的战争还没有结束,司南伯爵也随侍在军中,京都内由皇太后及元老会执政。 这一日,京都郊外流晶河畔的太平别院失火,一群夜行高手,趁着火势冲入了别院,见人便杀,犯下了惊天血案。 别院的一位少年仆人则带着小主人趁夜杀出了重围,被一群穿着夜行衣的凶徒追击,双方一直厮杀到城外南下的道口上,。 伏击的高手们却没有想到这个身有残障的少年,居然是位深不可测的强者,而在丘陵之后,竟然还有对方的援兵——这些援兵的身份更是让这些人害怕不已! “黑骑士!”被弩箭射杀殆尽的凶徒们倒在血泊之中哀呼着。 援兵骑在马上,身上穿着黑色的盔甲,映着天上的月光,发着幽幽暗暗的噬魂光泽。 骑兵人人手上都拿着只有军队里才允许配备的硬弩,先前轻弩疾发,已经射死了大部分杀手。 黑色骑兵的拱卫中,是一位坐在马车里的中年人,面色苍白,下巴上有着很稀疏的几络胡须。他看着场里那个背着孩子的少年仆人,点了点头,然后轻轻拍了拍手掌。 掌声就是出击的信号! 骑兵分出一队,就像黑夜里的镰刀一样,毫不留情地冲进了死伤惨重的杀手队伍。 忽然间,杀手队伍里的一位法师举起了法杖,开始吟念起咒语,场中的人都能感觉到有些不知名的能量波动开始在这片丘陵边上汇集。 马车上的中年人微微皱眉,也没有什么动作,他身边却蹿出了一个黑影,像鹰隼一样在夜空里疾速飘了过去。 一声脆响,法师的吟诵嘎然而止,头颅高高地飞了起来,鲜血如雨。 坐马车上的中年人摇摇头:“从西边来的这些法师总是不明白,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法术就和丞相大人的笔一样,是不起作用的。” 几十名肃杀十足的黑色骑兵确认了四周的安全,握紧右拳比了一个手势,报告四周的杀手已经清除完毕。 骑兵队伍分开,里面的马车缓缓前行,来到了少年仆人的身前。马车上的中年人在下属的帮助下坐上轮椅,双腿不良于行的中年人推着身下的轮椅,缓缓地靠近了场中央,一直笔直如枪的那个少年。 看着少年仆人背后的竹篓,坐着轮椅的中年人苍白的脸上终于现出一丝红晕:“总算没有出事。” 背着竹篓的那人脸上蒙着一条黑色布带,手上提着一把似剑非剑的黑色铁钎,还有鲜血从铁钎上缓缓滴下,在他的身侧倒伏着许多死尸,死尸都是伏击的高手,尸体的咽喉上残留着血点,看来是一击致命。 “这件事情我需要你们给我一个交待。”眼睛上蒙着黑色布带的人冷冷说道,他说话的语音没有一丝颤抖,也没有一丝感情。 坐在轮椅上的中年人面上的柔惜之色一现即隐:“我自然会给你一个交待,我也必须要给主人一个交待。” 蒙着黑色布带的少年仆人点点头,然后准备离开。 “你要把这孩子带到哪里去?”坐在轮椅上的中年人冷冷说道:“你是个瞎子,难道让少爷跟着你浪迹江湖。” “这是小姐的血肉。” “这也是主子的血肉!”轮椅上的中年人阴冷说着,“我保证在京都里给小主子找一个很安全的地方。” 那人摇摇头,扯了扯自己脸上的黑布条。 轮椅上的中年人知道对方除了听那位小姐的话,就算是自己的主人也不可能命令他,只好叹口气劝解道:“京都里的事情,等主子回来了,就一定能平息,你何必一定要带他走。” “我不信任你的主子。” 中年人微微皱眉,似乎很厌恶对方的这句话,稍停半晌后说道:“小孩子喝奶,识字,这些事情你会做吗?”他冷笑道:“瞎子,你除了杀人还会什么?” 那人也不生气,轻轻推了推背后的竹篓:“跛子,你似乎也只会杀人。” 中年人阴阴一笑:“这次出手的只是京都里的那些王公贵族,等主人回来后,我自然要开始着手清理他们。” 瞎子少年摇摇头。 中年人的手轻轻在轮椅上抚摩着,似乎在猜测对方在害怕什么,片刻之后,他皱眉道:“我知道你在害怕什么,可是在这个世俗的世界里,除了孩子的父亲能够保护他,还有谁有能力保护他逃过那种不知名的危险?” 瞎子少年忽然开口说话,声音仍然是那样的毫无情感:“新的身份,不被打扰的人生。” 中年人想了想,微笑着点了点头。 “哪里?” “儋州港,主人的姆妈现在居住在那里。” 一阵沉默之后,瞎子少年终于接受了这个安排。 中年人微笑着推着轮椅转到瞎子少年的身后,伸出双手将竹篓里的孩子接了下来,看着小孩子冰雕雪琢般的可爱小脸,叹息道:“真和他妈妈长的一模一样,太漂亮了。” 他忽然间哈哈大笑道:“这小家伙将来长大了一定有出息。” 远处他的那些下属沉默站立着,忽然听到大人发出如此开心的笑声,面上虽然依然是纹丝不动,但内心深处却是十分震惊,不知道这个小孩子究竟是什么样重要的人物。 “嗯?”少年瞎子偏了偏头,伸手将孩子接了回来,他虽然比一般人类更加单纯,但也不愿意让筐中婴儿的脸离这条毒蛇的手太近,同时用一个单音节的词,表示了纯粹礼貌上的疑问。 中年人微笑着,看着小孩子的脸,笑容里却有股子说不出来,特别令人恐惧的味道:“才两个月大的孩子,居然能够伸手抹掉自己脸上的血,经历了今天晚上如此恐怖的事情,居然还能睡的这么香,真不愧是……” 他的声音忽然压的很低,保证自己的下属都听不到自己后面说出的字:“……天脉者的孩子。” 这位中年人在京都里手握大权,手段狠辣无比,但凡犯事的官员落到他的手上,不出两天便会吐露实情,眼光更是毒辣,但就是这样一个非凡人物,也没有看出来,这个小孩子不是在香甜地睡觉,而是被吓的昏了过去。 …… …… 天脉者,天指的是上天,脉指的是血脉。 天脉者的意思,就是指上天遗留在人间的血脉。在这个世界上的传说中,每隔数百年,便会有一位上天遗留在人间的血脉开始苏醒。 这种血脉有可能代表强大到无法抵御的战力,比如遥远的纳斯古国里的那位大将军,在国家即将被野蛮人灭亡的历史关头,以他个人的勇猛和战力,刺杀了野蛮人原始议会里的大部分成员。 也有的天脉者会表现出在艺术或者智慧上的极大天赋,比如西方的那个刚死了三百年的波尔大法师及他的夫人剧作家伏波。 自然,没有人能证明他们是上天眷顾苦难的人间,而留下来的血脉。但事实上,这几个人给人间带来了和平与很多其它的东西。 而且所有的天脉者最后都消失的无影无踪,没有任何一个人、甚至是国家可以察到蛛丝马迹。他们只是突然的出现,又突然的消失,除了留下一些隐晦的记载之后,根本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证明他们存在的东西。 坐在轮椅上的中年人,恰恰是知道天脉者这种异象确实存在的极少数人之一。 不知什么原因,范慎死去之后,灵魂来到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可思议地投生到一个婴儿的身体里,而且这个婴儿的父亲或者是母亲,居然是大陆上面神秘莫测的天脉者。 天明时,战场已经被打扫干净,马车缓缓走上了通往东面的石板路,在马车之后,一队黑色骑兵与一位坐在轮骑上的苍白中年构成了一幅很诡魅的画面。 马车硌着石头,巅波了一下,将平躺在软色丝绸垫上的婴孩弄醒了。 婴儿的双眼有些无神地离开那些救了自己性命的人们面容,望着马车的前方,全不像一般的婴孩那样视线游移,清澈无比却无法聚焦,却多了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没有人知道,这样一个柔嫩的小身体里,竟然容纳着一个来自不同世界的灵魂。 目光及处,那处的车帘随着迎面而来的风飘了起来,露出一角车外的青青山色,和疾退而后的长长石板路,就像是无数幅的画面,正在不停地倒带。 马车前方,瞎子少年正紧紧握着手中的铁钎,眼睛上面蒙着一块黑布,蒙住了他的双眼,也蒙住了这天。 |
儋州港在庆国的东面,虽然靠着大海,但由于最近南方的几个港口已经建设起来了,预计中的往西方去的海路也早已经联通,所以国家的贸易重心已经移往了南方。这个港口就渐渐显出了颓败,往日热闹的港口早在几年前就变得安静了起来。 海鸥自在地飞翔着,不再有那些可恶的水手来骚扰。 而原本就居住在儋州港的居民并没有觉得生活有太大的变化,虽然收入减少了一些,但皇帝陛下早就免了这里的几年税收,所以日子过的还可以,而且这个海港很美丽,如今又变得安静了,自然更加适合人们居住。 所以偶尔也会有些大人物会选择在这里建造庄园。 但由于离京都的距离太过遥远,所以真正留下来的官员并不多,勉强能算得上的,应该是城西那家院子里的老太太。 听说老太太是京城里司南伯爵的母亲,选择来这里养老。城里的居民们都知道司南伯爵似乎很受皇帝陛下的赏识,一直没有依照法例外派,而是留在京城的财政部里做事,所以大都对那个院子表示了足够的礼貌和敬畏。 但小孩子是不懂这些的。 这一天风和日丽,大人们坐在酒馆里享受海风所携来的咸味和湿气,享受盐渍的梅子和杯子里的那些酒水。 也有一堆十几岁的少年正围在城西司南伯爵别府的后门石阶外,密密麻麻的,不知道正在做什么。 往近处看,才发现是个十分有趣的场景,原来这些少年都是在听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小孩子讲话。 小男生长的很漂亮,眉毛如画,双眼清亮无比,声音却还是奶气未褪,但说话的语气却是老气横秋的厉害。 只听他叹了口气,小小的胳膊比划道:“话说那楚门走到墙边,发现那里有个梯子,所以一步一步地走了上去,找到了门,所以推门而出……” “然后呢?” “然后?然后……自然就是回到人世间咯。”小男生嘟着嘴,似乎很不耐烦旁边比自己大的少年们居然会问出这样弱智的问题。 “不会吧?难道不会去把那个什么什么哈尼……” “哈尼死。”另外一个少年接话。 “对,难道楚门不去把那个哈尼死打一顿出气吗?就这样被关了好多年。” 小男生耸了耸肩:“没有哎。” “嘁!真没劲,范闲少爷,今天这故事可没有前几天的故事好听。” “那你们喜欢听什么?” “缥邈之旅。” “风姿物语。” “嘁!”叫范闲的小男孩,对着四周比自己大的孩子们比了个中指,“打打杀杀不健康,四处挖宝不环保!” 院里忽然传来一个极为愤怒的声音:“少爷!你又到哪儿去了?” 围成一圈的孩子学他模样也比了个中指,只不过人数多,所以显得壮观许多,同声发道:“嘁!”然后笑嘻嘻地散了。 叫范闲的小男孩儿从石阶上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一转头就跑进了院子,只是关门之前,那双机灵劲儿十足的眼睛,瞄了瞄对面杂货铺里那个年青的瞎子老板,脸上浮现出与他年纪完全不相符的复杂情绪,然后轻轻地关上了木门。 ——————————————————————— 这是范慎来到这个世界上第四年。这些年里,他终于明白自己不是在做梦,自己是真的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这个世界与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世界似乎是一样的,但又似乎有很多不一样。 通过偷听伯爵别府里下人的说话,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身份,原来自己是京都司南伯爵的私生子。 就像一般的豪门恩怨剧一样,私生子的身份很容易遭致大姨妈、二姨奶之流的毒手什么,而自己那个便宜老爹似乎又只有自己这一个儿子,为了延续伯爵的血脉,所以自己被送到离京都十分遥远的儋州港来了。 这些年来,他渐渐地习惯了自己的身份。虽然说一个成年人的灵魂被困在一个幼儿的身体里,不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都要经受完全不一样的体验,如果换成一个正常人,只怕会发疯——但很凑巧的是,范慎前世的时候,就是个重症肌无力患者,在病床上已经躺了很多年,现在只是有些行动不便而已,与前世的凄惨情形比较起来,也就不算什么,所以他现在寄居在这个小儿身体之中,并没有太多的不适应。 最不适应的其实是现在的名字,在他一岁的时候,京都的伯爵大人寄了封信来,将他的名字取成:范闲,字安之。 这名字不好,听上去很像他原来家乡里骂人的话——“犯嫌”。 但他的外表只是个小孩子,所以根本不可能用言语表示反对。 前世在医院里治病的时候,前期还可以扭动头部,所以经常央求那个可爱的小护士给自己买些盗版影碟和书籍来看。 在伯爵府中住久了,虽然老夫人外冷心热,骨子里很疼爱自己,府里的丫环下人也没有因为自己私生子的身份而另眼看待,但是无处与人交流的痛苦还是让他有些不爽。 难道能和丫环去说自己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人?难道能告诉教书先生,自己其实能认得这书上所有的字? 所以他经常偷偷溜出伯爵府侧门,和街上那些平民的孩子一起玩,更多地是在给他们讲故事,讲自己那个世界里的电影小说。 似乎他想以此来提醒自己些什么,提醒自己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自己的那个世界里有电影有网络,有YY小说。 直到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讲述了楚门的世界这部电影。这电影的剧情本就有些木然,又没有金凯瑞在那里扮可爱,所以他应该很清楚,这些儋州港十几岁的少年们根本不可能喜欢。 但他还是讲了。 因为他的内心深处总是有一种荒谬感,自己明明是要死的人,为什么会忽然在这个躯体里重生?不免会想到那部电影……也许,眼前的这些人这些街道,天上飞翔的这些海鸥,都是被人安排的? 就像楚门一样。 楚门最后发现了他身处世界的虚假,所以毅然地坐船而行,找到了出口。 但范慎,不,应该是范闲……知道自己不是楚门,这个世界确实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一个大的摄影棚。 所以他发现自己天天讲故事提醒自己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这本身就是很荒谬的一个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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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后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现在四肢灵活,可以活蹦乱跳,这个认识让范闲感到很欣慰,没有得过他那种疾病的人们,大概是很难感觉到这种快乐的——他安慰自己,这或许是上天对自己的恩赐。 用了整整四年,他才想清楚这个问题,既然有重新再活一次的机会,那自己为什么不好好活一场呢?既然老天爷赐了自己新生,自己如果不好好过,岂不是太不给老天爷面子?比如既然自己现在能动了,那为什么不多动动? 所以整个伯爵府的下人们,都知道这位庶出的小少爷是个闲不下来的角色。 “少爷,求您了,快下来吧。” 这个时候,范闲正坐在院子里假山的最高头,看着远方海平线,微笑着。 但在丫环的眼中,一个四岁的小孩子居然爬到那么高的地方,还有着那样成熟到爆掉的微笑,很明显小家伙是患了失心疯。 渐渐的,假山下的人越聚越多,七八个下人围着假山着急。 司南伯爵虽然受皇帝陛下赏识,但毕竟爵位不高,官也不大,明面上的收入也不会太多,就算收入多,也不可能全部用到自己的母亲和私生子的身上,所以伯爵别府内的下人并不太多。 范闲看着假山下的那些人着急的脸色,不由叹口气,老老实实地爬了下来:“只是运动运动,着什么急呢?” 下人们早就习惯了自家这位小少爷有学大人说话口气的怪癖,见怪不怪,一把抱过他,便去洗澡。 等范闲被洗的口红齿白体香肤嫩之后出来时,丫环又抱起来了,笑眯眯地摸了摸他的脸蛋,取笑道:“少爷生的像别家的小姐一样,将来不知道让哪家的小姐享福呢。” 范闲傻乎乎地没有接话,他还不至于用四岁小孩子的嘴巴去调戏十几岁的丫环姐姐,这种没品的事情他是不屑做的——等到自己六岁再开始这项伟大而又有挑战性的工作吧。 “该睡午觉了,小祖宗。” 丫环拍拍小家伙的屁股,她们一直很奇怪,伯爵别府里这位小少爷年纪虽小,性情已经开始显出顽劣的开端,但在某些方面却一直保持着一种成年人的自律与刻苦。 比如睡午觉。 但凡有过正常童年的人们,总是会记得自己当初在明媚的午间阳光中,是如何地与那些逼迫自己睡觉的大恶魔们拼命斗争的伟大事迹。 那些恶魔们有的叫爸爸,有的叫妈妈,还有的叫老师。 但范闲少爷是个从来不需要人来逼自己睡午觉的人,每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他就会堆出最可爱的纯真笑脸,乖乖地回到自己的卧房开始睡觉,而且中途连一点声音都不会发出来。 老夫人最开始不信,喊丫环们盯着小家伙,以为他是借睡觉之名,在床上胡闹,但盯了大半年,发现这孩子每次是真的睡的死死的,甚至喊都很难喊醒他。 从那以后,丫环们就不再注意这件事情了,当他睡觉的时候,一般都在外面守着。 这时候是夏天,丫环们自然乏的厉害,斜歪着身子,手中的小罗扇有一下无一下地轻轻摇着,偶有飞萤在扇风中轻舞。 …… …… 回到卧室之中,范闲爬上了床,掀开上面铺着的席子,小心翼翼地从下面自己掏的暗格中取出一本书来。 那本书的封面微黄,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但上面一个字也没有,但边角之上绣着一些不知道代表什么含义的纹饰,每一笔画的最后都勾卷了起来,像流云一般,又像是颇有上古之韵的广袖一角。 他轻轻翻开这本书,翻到第七页,那上面画着一个赤裸的男子,在身体上有些红色的线条似隐非隐,不知道是用什么涂料画成的,竟然让观看的人产生了一种视觉上的错觉,似乎这些线条正在依循着某种方向缓缓流动。 范慎叹了口气,自己的外表只有四岁,所以一向不敢太过表露本性,好在还有这么一本书可以让自己打发一下无聊至极的时间。 这本书是自己很小的时候,那个叫做五竹的瞎子少年留给自己的。 范慎一直记得那位瞎子少年,自己这个世界母亲的仆人。 当年他被困在小小婴儿的身体中时,就曾经在那个少年的怀中呆过。从京都一路到海边的这个港口,也许对方认为自己年龄太小,根本不会记住什么。但范慎的灵魂却不是个懵懂无知的婴儿,一路同行,早就能看出瞎子少年对于自己这个婴儿的关怀乃是发自内心,根本作不得假。 但不知道为什么,瞎子少年将自己送到司南伯爵府后,便离府而去,任由老夫人如何挽留,也没有留下来。 在他离开之前,便是将这本书放在了婴儿的身体旁边。 范慎一直对这件事情有些疑惑,难道这位仆人就不怕自己瞎练?转念一想,便知道了原因,自己是个小孩子,根本不可能认识书上那些字,自然也就不怕练出问题来了。 但范慎恰巧认识这个世界上的字,恰巧经历了这次重生大变之后,他连鬼魂神仙这种事情都深信不疑,更加确信眼前这本很像香港无线电视剧里道具的书籍,就是某种真气的修炼心法。 只是可惜没有名字,不然自己就可以去找街上的那些孩子们打听打听,这门真气修练心法,究竟厉不厉害。 想到这里,范慎又呵呵傻笑了起来,既然这贼老天让自己重活一次,自己更要珍惜啊,这内功可是自己那个世界里没有的好东西,就算眼前这无名心法不咋嘀,但也禁不住自己从一岁开始练。 要知道这可是比打娘胎里开始练,也低不了几个境界。 要知道这全天下所有的人,包括那些百姓们奉若神祗的几大宗师,就算他们再天才,也不可能和范慎一样,从刚出生的时候,就开始练内家真气。 这叫什么?这叫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叫笨鸟先飞。 更何况自己不会比那些初窥武道的少年们还要笨吧? 范慎这样想着,已经有明显气感的真气流开始缓缓循着那些书上描绘的线条,在他的身上流动起来,那种感觉十分舒服,就像某种温暖的水流正在洗刷着他体内的每一寸内脏。 渐渐地,他进入了冥想状态,很舒服地在床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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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每天更新一到两章,看书的大爷大娘,记得投推荐票,最近才发现,原来那玩意儿很重要嘀。) 其实范闲并不知道,自己修练的是一门极其高深的内功心法,如果换成一般的武者,一定会小心翼翼,无比谨慎地修行,而且一定会请师长或者是值得信任的朋友帮忙看护。 这门功法最艰险的便是在入门处,要积功入丹田雪山之时,修行者的身体与心灵的反应速度便会产生极大的差异,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修行者的身体机能会变得像一个无法动弹的植物人一样。 如果此时修行者如果没有经验,很容易误以为自己走火入魔,强行要收纳真气入府——如果运气好,实力异常强悍的修行者可能将体内乱窜的真气归入经络之中,但也就等于练功没有半点作用。如果是初学者,则可能被这种惊慌,导致真正的心魔入侵。 而像范闲这样的初学者,不但没有走火入魔,反而比那些强者们更容易体会到那种玄妙的感觉,则要归功于他的身世和运气。 因为当他开始修炼这种无名真气的时候,寄居的身体还是个婴儿,从母体之中带来的先天之气还没有完全赠还给天地万物,还停留在他的体内,所以修练起来事半功倍,甚至还奇妙无比地将先天真气屯留了大部分在自己的经脉之中。 而修行者最容易遇到的心魔一关,对于范闲来说,也不怎么困难。 不要忘记,在前世的时候,范闲曾经缠绵病榻长达数年之久,早就习惯了自己的大脑不能指挥自己的身体,所以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便没有惊慌,反而有一种找到过去残留记忆的温暖。 所以第一次修练时,气感刚刚感觉到,便开始乱窜,让他身体无法动弹的时候,他并没有十分害怕。 正因为无所畏惧,所以心无杂念,反而让他轻轻松松地迈过了最艰难的一关。 从那以后,修练便变得简单了起来,只要默念功诀,便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冥想状态——所以对于范闲来说,每天的午睡,那是十分香甜,雷打不醒的。 一般的修行者极难进入冥想状态,因为那需要机缘巧合,像这孩子一般天天用午睡当冥想的做法,真是奢侈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 上天是真的很眷顾他。 …… …… 一觉睡醒,凑着那张清新可爱的小脸在丫环姐姐手上的毛巾里打了个滚,就算是把脸洗了。 下午的时候,便开始在书房里跟着伯爵府专门从东海郡请过来的教书先生学习。这位教书先生年纪并不大,约摸三十多岁,但身上的感觉却是老腐味十足。 庆国早在十年前便兴起了一场文学改良,以文书阁大人胡先生的一篇文学改良刍议为发端,如今的文场之上,正是古文与今文大战的沙场。 所谓古文便是范闲记忆中的文言文,而今文,则有些像白话文,只是用辞要雅训一些。 范闲的教书先生,是古文派的粉丝,所以天天教范闲看的便是些什么经书,这些经书虽然与范闲那个世界的四书五经不大一样,但很妙的是,居然很多内容意旨相差并不太大,也有儒墨法道之分。 以至于范闲第一次听课的时候,便开始怀疑自己究竟是在哪里。 夏日热闷,书房里也是热气蒸腾,教书先生将南面的窗子推开,窗外蝉声透了起来,和着清风,极是清美。先生回头一看,自己的小学生正趴在桌上发呆,正想出言训斥,但看着那张清美的小脸蛋儿,不知怎的却心头一软。 教书先生其实很欣赏自己这个小学生,小小年纪,居然谈吐清楚,对于书上所载的前人微言大义也能明白一二,对于一个四岁顽童来说,实在是很不容易。 教书先生自己也有疑问,心想司南伯爵未免也太心急了些,给自己的信中要求太高,逼不得已之下,只好现在便开始教四岁黄口小儿经文。如果在寻常人家,这个年纪,也不过就是学些字,背背童蒙之学罢了。 等教书完毕,范闲极有礼貌地向先生行了一礼,然后恭敬地等先生先离开书房,这才脱了已经被汗湿了的外衣,往书房外跑去,急得身后的丫环一路嚷着小心一路跟着。 等进了正院,范闲马上停了下来,脸上堆出天真可爱的纯纯笑容,像小大人一样摇摇晃晃地走了进去,看见正中央坐着的那位老夫人,开口奶声奶气喊道:“奶奶。” 老夫人面容和蔼慈祥,深深的皱纹里全是岁月的痕迹,只有偶尔眼神里露出的某些神情,才让别人知道,这位老夫人其实相当不简单——据说司南伯爵能有今天,与老夫人在京都里的关系分不开。 “今天学了些什么?” 范闲很老实地站在椅子前,将先生教的东西说完了,然后行礼完毕,去偏院和妹妹一起吃饭。 老夫人和孙子之间,似乎很陌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范闲是个私生子的原因,老夫人虽然没有虐待他,但总是对他要求特别高,因此感觉上总显得有几丝生疏。 范闲还记得自己只有一岁的时候,眼前这位老夫人曾经在深夜里抱着自己哭泣,老夫人自然想不到一个一岁的婴儿能听懂她的话,更将她的话一直默默记了下来。 “孩子,要怪就怪你父亲吧,可怜的小家伙,刚生下来妈妈就没了。” …… …… 身世?这是范闲心头一个极大的疑问,刚到这个世界时便遭遇到了一场狙杀,虽然现在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京都高官司南伯爵,但自己的母亲是谁?当年司南伯爵还在跟随皇帝陛下西征的大军中,那些杀手自然是针对自己的母亲来的。 但他体内是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灵魂,所以自然不可能会对没有见面的司南伯爵有什么父子之情,只是偶尔还会想到那个已经离开这个世界的女子,那位自己名义上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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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什么呢?” 两个丫环正在端菜,坐在范闲右手边的小姑娘嘟着嘴问道。小姑娘皮肤有些黑,又有些瘦,所以和漂亮的像女孩儿样的范闲坐在一起,就显得格外的可怜了。 范闲伸出手,揉了揉小姑娘头上的黄毛,嘻嘻笑道:“在想京都里面,你们平时都吃些什么菜。” 这个比范闲还要小的小女孩儿,是司南伯爵的亲生女儿,也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叫做若若。 因为自幼体弱多病,而老夫人又心疼这个孙女,所以一年前就接到澹州来养病。只是养了将近一年,并没有什么起色,头上的头发还是有些稀疏,官宦人家,自然不会缺衣少食,所以不可能是营养不良,大概是先天体弱。 范闲和这个小丫头很投缘,虽然自己是以大叔的心态在对付这个小丫头,只是心疼对方,所以时常带着她玩,给她讲故事,但在旁人的眼里,却成了他们兄妹情深的佐证。 只是范闲的身份有些尴尬,私生子毕竟不能和正牌小姐相比,所以丫环们都刻意不提京都里那个伯爵府上的事情。 听到哥哥发问,小女孩儿很认真地扳着手指头,开始数在京都里一般都吃些什么东西,但数来数去,三岁的小丫头哪记得住什么,只会翻来覆去地说糖葫芦和面人儿。 吃完饭后,已经有些晚了,太阳在陆地的另一边沉了半边,浓浓暮色笼罩着整座庭院。 “若若啊,你还真是个弱弱。” “哥哥欺负。” “好了,今天想听什么?” “白雪公主。” 范闲忽然笑了起来,幸亏旁边没有别的人,不然看见四岁小男孩的脸上浮现出这种成年人才能有的怪异笑容,一定会吓一跳。 “哥哥给你讲鬼故事好不好?” “不好!”范若若吓了一跳,拼命地摇头,黑黑的小脸蛋儿上居然马上淌下两行清泪,很明显,在这一年里,已经受过不少鬼故事的荼毒。 …… …… 欺负小丫头只是范闲的恶趣之一,他最拿手的还是欺负那些丫环,经常讲些鬼故事给她们听,然后吓得那些青春气息十足的女孩子尖叫不停,大家在床上瑟瑟挤成一团。 虽然范闲为了掩饰自己,不可能用言语去调笑她们,但这个时候总是可以享受一下香泽腻脂的拥抱。 他安慰自己,自己还是个小孩子,还处在需要触摸的期间,这些不算无耻,只是很正常的需要。 而每当丫环们好奇,小少爷这么小的年纪,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可怕的故事时,范闲就会把责任推到教书先生身上。 所以丫环们现在看着教书先生的眼光都有些不善,心里想着伯爵老爷花大钱请你来给小少爷讲课,你居然给他讲鬼故事,吓坏了小孩子不说,吓坏了我们这些花朵儿,你就是罪过太大了! 依照旧例的鬼故事夜话结束之后,两个丫环面带受惊之色,犹有满足之情,侍候小家伙洗了洗,便关门让他睡了。 似乎又是一个平常的夜晚。 范闲将自己脑袋底下那个硬硬的瓷枕趴到一边去,又去衣柜里取出冬天穿的袍子,规整成四方,便成了个枕头。 他靠在枕头上,两只眼睛却是睁着的,在黑夜里发亮,许久没有睡去。 虽然已经接受了自己转生到这个世界来的事实,但并不见得能够习惯这个事实,这时候应该才晚上九点多钟,就要睡觉,实在是很不舒服。 更何况他前世在病床已经睡的够久了。 他摸了摸床的表面,发现自己做的暗格应该不会被人看出来,稍微放下了些心,很自然地,体内的真气开始缓缓流动,随时有可能进入那种冥想的状态。 在遁入空无状态前的一刹那,范闲想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应该怎样生活?以后的这几十年,自己应该怎样过呢? 还没来得及进入植物人状态幻想今后的三妻四妾,却被一个不速之客生生惊醒。 …… …… “你是范闲?” 他的床前忽然多出了一个人,那双眼睛里全是冰冷的颜色,瞳子里染着一丝不寻常的褐色,一看便知道对方不会怎么热爱生命。 很彬彬有礼的一句问话,但如果是从半夜三更偷偷跑进你的卧室,而且蒙着脸,手上拿着一把刀,腰里别着几个小袋子的人口中问出来,无疑是很让人受惊吓的。 也亏得范闲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四岁小男生,不然看见这位怪叔叔,一定会在第一时间之内叫出声音来。 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一个能够悄无声息进入伯爵别府的夜行人,肯定是本领高强、心狠手辣的家伙,如果自己叫了,那对方肯定就把自己杀了。 想到这点,范闲不免有些骄傲于自己临危不乱的本领,咳了两声,强抑住内心深处无比的紧张,扮成最可爱的乖宝宝形象,扑了上去! …… …… “爸爸,你终于回来了!” 一个四岁的小男孩眼泪汪汪地扑向某个杀手的怀里,双手紧紧抱着他的腰,只是小孩子的双手太短,所以环不过来,只好用力地抓着对方的衣服,似乎是怕对方就此跑了。 也许是因为抓的时候太用力,所以嘶的一声,小男孩的手上便撕下了对方的一块布料。 夜行人眉头一皱,也不见他怎么动作,整个人便从范闲的怀抱里脱身而出,呆呆地站在原地,似乎是在思考为什么这个司南伯爵的私生子要叫自己爸爸。 同时他也很疑惑,自己这身衣服乃是院中特级品,就算是刀子也不容易划破,这个幼童怎么用手就抓破了? 他疑惑,范闲更是纳闷到心头吐血——趁身边没有人的时候,范闲经常用假山上的石头来试验自己体内无名真气的威力,当发现自己嫩细的小手指也可以勉强捏碎那些并不怎么坚硬的松石后,他对于自己的自卫能力有了一定的信心。 范闲好不容易用四岁少男哭泣计让对方放松警惕,然后将自己全身的真力都运到指上,满以为可以将对方制住,谁知道竟然却只抓下来了几丝碎布。 看来有事情要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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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没什么精华,见谅。) 虽然范闲外表只有四岁,但内里却是个成熟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的血光和尸体牢牢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所以他一直心中有极大的不安,知道自己这不清不楚的身世,终有一天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看来今天这麻烦终于来了。 偷袭没有成功,自然不可能故伎重施,他一面可怜兮兮地饮泣着,意图迷惑那个夜行人,一面快速地转动着脑筋,想要找到逃出生天的方法。 如果呼救,对方一定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杀了自己,而看对方此时并没有什么动作,显然是被自己胡乱的一声“爸爸”给叫晕了。 范闲的脑子转的奇快,一见偷袭没有奏效,倚仗着自己超幼龄的先天优势,望着那个夜行人,嗷嗷地哭了起来:“爸爸,爸爸……” 一面哭着,一面心里紧张无比地开始盘算自己怎么逃生。 “不用装了,范少爷。”夜行人说话的语气很淡漠,但是似乎没有什么危险,“看来您真的很聪明,年纪这么小就懂得保护自己,不过您应该很清楚,我可不是伯爵大人。” 说完这句话,夜行人将手中的刀子比了一比,然后向四岁的范闲靠了过来。 范闲脸上仍然是天真无瑕泪满面,心脏却紧紧收缩了一下,抽泣着说道:“那叔叔您是谁?” “我是你父亲派来看你的,所以不要叫噢。” 夜行人的双眼微褐,看上去有些丑陋,而他眼角的皱纹暴露了他的年龄,说话的口吻更是让范闲很直接地联想到那些骗小姑娘去看金鱼的老爷爷。 但范闲并没有表露出来,仍然完美地扮演着一个四岁小孩儿应该有的一丝惊恐,几丝意外,和少许生气。 “你不是爸爸!” 然后他像是没有看见对方手里拿的刀子,一扭小屁股,爬上了大床,咕哝道:“都不知道爸爸长的什么样子。” 夜行人阴笑着向床边走了过来。 忽然间,床上的小男孩扭头看着夜行人的身后,眼中闪现出一丝惊喜,叫道:“妈妈!” …… …… 这是很弊脚的一招声东击西,换成任何一个人施展出来,恐怕都不会骗过那位夜行人,毕竟对方在京都里也是独立拥有一座实验室的大师。 但使出这一招的,是个四岁的小男孩,所以夜行人很单纯地相信了,而且一听见范闲叫妈妈,夜行人的眼睛里面露出了极为震惊的神色,猛地扭头向后望去。 他的身后自然是关的紧紧的门和那片浓浓的夜色。 砰!的一声脆响,在卧室里响起。 夜行人满头是血地躺在了地上。 范闲手里拿着半碎的瓷枕,心有余悸地看着地下这个家伙,掂了掂手中的残枕,把牙一咬,举起小胳膊,狠狠地朝着对方的后脑砸了下去。 这一声是个闷响,力气用的极大,就算这个夜行人是一代宗师,遭了这一闷枕,恐怕一时半会儿也难以醒过来。 …… …… 外面传来大丫环的声音:“怎么了?” “没什么,姐姐,摔碎了个杯子,明天再来弄吧。” “那怎么能行?把少爷脚扎着了怎么办?” “说了明天弄啊!” 听见一向温和可亲天真可爱的小少爷难得发了大脾气,丫环住了嘴,没有再说什么。 范闲走回衣柜旁,从里面艰难地拖出一床冬天的棉被,然后双指用力一撕,将被面撕成布条,拧了拧,将地上那个昏迷不醒的夜行人牢牢实实地捆了起来。 到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背后已经全湿了。 一丝后怕涌上他的心头——不论前生还是今世,这都是他第一次意图杀人,虽然不知道杀死了对方没有——自己也太冒险了,如果对方真是个武道高手,自己先前那一下一定会断送了自己的小命。 将手探到夜行人的蒙面黑巾下试了试,发现对方还有呼吸,不知为何,范闲的心头竟然涌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 旋即心头一凛,发现自己重生之后,似乎性格变得坚韧了许多,刚才下手如此狠辣,也没有半点犹豫。 他自己没有察觉,这是因为在如今叫范闲的孩童心里,自己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这一世的重生就显得格外的珍贵,所以他不允许任何人来伤害自己的生活。 醉过方知情浓,死后才知命重,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握着手中那把小刀,想了又想,范闲还是没有下决心将地上这个昏迷的夜行者杀死,忽然间他想到了一个人,脸上浮现出喜色,悄悄推开房门,跑到后院从狗洞里钻了出去,来到了伯爵府对面街角处的那间杂货店外。 …… …… “啪啪啪啪……”他轻轻敲着杂货店的门板,声音很小,在安静的澹州深夜里,也没有传到远处。 但范闲知道,里面的那个人一定能听见这敲门的声音,虽然对方这四年来装作不认识自己,可是事到临头,范闲也只有想到这个人可以信任。 “谁?” 杂货店里传来了一个平淡至极,没有一丝情绪波动的声音。 范闲心想这个人果然还是和当年京都外一样,说话做事都一板一眼,眼睛转了两转,轻声说道:“我是范闲。” 果然不出范闲所料,杂货店的木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那个瞎子少年就这样像鬼一样地站在门口,反倒吓了范闲一跳。 范闲看着面前这个把自己送到澹州港来的人,看着对方这四年里似乎一丝也没有变化过的脸颊和双眼上的那块黑布,心里有些好奇,难道这人都不会老的吗? |
但此时他的卧室里还有一个昏迷不醒的刺客,所以根本来不及问什么,直接开口说道:“有人来杀我,现在被我敲昏了,正躺在地上。” 瞎子少年微微侧头,心里微微一动,面上没有一丝表情,低头行了一礼:“范少爷在胡说什么?” “没空在这儿扮深沉了,你总得管我才是。”范闲嘻嘻笑着,心想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儿装不认识,不管那么多,拉着瞎子少年的手便往别府的方向走去。 “少爷仍然在胡说。” 瞎子少年微微皱眉,似乎很疑惑面前这个小孩子为什么好象知道自己身份——当年他送襁褓之中的范闲来澹州时,范闲还只有几个月大,应该没有记忆才对——那难道是伯爵府里的老夫人将自己的身份告诉了他? 夜已深了,远处传来几声凄厉的狗叫,不知谁家的主人起夜摸错了房门。 瞎子少年五竹脸色冷漠,侧着身子听范闲说话,终于动作,将杂货店的门关上,抬步往伯爵府走去,范闲心里松了口气,赶着小步子跟了上去。 来到伯爵府外,两个人从狗洞那里钻了回去,站在卧室里,“看”着地下那个仍然昏迷不醒的刺客。 范闲看着地上的人,不知道对方是死是活,难免有些紧张,转而问道:“五竹叔,这几年里,你一直呆在杂货店不敢认我,为什么呢?” 叫五竹的瞎子少年又偏了偏头,半晌后开口说道:“小主人,您真的让我很吃惊。” 他确实有些意外,虽然知道面前这个孩子既然是小姐的孩子,那么一定会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但五竹确实没有想到,对方才四岁的年龄,就显得如此成熟,而且居然能够……暗算到京都来的费大人。 “先处理面前这人吧。”范闲有些费力地将地上的刺客翻过身来,取下他的蒙面巾,露出刺客的真面目。 刺客面容削瘦,年纪已经有些苍老了,颌上的胡须都开始发白,但不知道为什么,白色里面还夹杂着一些绿幽幽的颜色,看上去有些恶心。 范闲吓了一跳,跳到五竹叔的身后,抓着他的衣袖,苦着脸哼哼唧唧道:“叔,这刺客卖相不好。” “这是监察院第三处的主办费大人。”五竹缓缓蹲下身体,摸到那名刺客的下颌,“全天下公认用毒最精深的三人之一,精通用毒辩毒解毒,这样厉害的人物,居然会被你用块瓷枕就断送了,不知道是您运气太好,还是他的运气太差。” “是他的运气太差。”范闲在心里暗暗说道,虽然很惊讶于地上这位的大名头,但一想到对方碰上自己这样一个貌似婴儿实则两世为妖的怪物,对方的运气确实不太好。 “别用手去摸,万一他身上有毒怎么办?”范闲提醒瞎子少年五竹。 五竹没有停止动作,也没有解释什么,但那股子劲儿让范闲觉得对方是在向自己表示,这个世界上没有能够毒死他的毒物。 范闲挤着眉头,苦脸问道:“叔,那这人怎么办?” 他不是自来熟的脾气,只是在这个世界上,眼前这个瞎子少年是他第一个认识的人,也是他唯一敢全盘相信的人,而且知道对方是很厉害的强者,所以刻意地可爱些,恭敬些,叔这个字不绝于口。 他的眼光四处溜着,最后落到那把刀上,把牙一咬,心想干脆把这个费大人捅死算了。 察觉到他的动作,五竹站起身来摇了摇头:“你的性情与小姐相差太多,小小年纪,便如此心狠手辣,也不知道是谁教的。” “自己学的。”范闲不敢得罪这个自己唯一敢信任的强者,很恭敬地说道:“侄儿知道叔一直守在杂货店里保护侄儿,还知道叔怕母亲的仇人会因为叔的存在找到我这儿来,所以没有留在伯爵府中,所以侄儿只好自己心狠一点。” 五竹又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 范闲知道母亲的这位仆人高手开始对自己起疑了,嘻嘻笑着问道:“叔,接下来怎么做?” 他的意思很明显,杀人这种事情还是让五竹叔叔来做好了。 没料到五竹淡淡说道:“少爷,你打错人了。” “啊?打错人了?”范闲顿时傻在原地,慢慢地低头去看地上那位满脸上血的刺客。 “不过打也打了,就不需要考虑太多。”五竹静静说道:“费大人是监察院第三房主办,暗底里的身份……准确来说,是你父亲的属下的属下。所以他这次来澹州,应该不是来杀你,如果他真的是来杀你,那我相信无论少爷再如何有本事,都已经死了无数次。” 范闲这才想到,地上这位刺客先前似乎是说过是自己父亲派他来的,但…… …… …… “日,长的跟T-BAG一样,谁敢信这种老淫棍。” ———————————————————————— 费介这些年一直呆在京都监察院的格物所里,五十几岁的老头了,虽然身上有些诸如用毒大家之类的美誉,但整体而言,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这次如果不是一位有力人士托他前来澹州上课,而他也没有勇气拒绝,他是断然不会离开京都的。 但想不到,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学生,就被对方打了两个大包,流了半碗鲜血,险些送了老命。 他看着面前这个小男孩儿,发现对方满脸的天真可爱,那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夹杂着一丝畏惧和惭愧,如此可爱的一张小脸,再加上小男孩儿的身份,倒是让他的满腹怒气无处可发。 转头看见一个仆人模样的家伙,他准备将怒气发到对方身上:“那谁!还不快把我给解开!我是伯爵大人重金聘请的费老师。” 谁知道那仆人似乎比他还骄傲,根本不理会他,冷冷地说道:“我和你上司之间的协议里,似乎没有你来当老师这个环节。” “五大人?”费介瞪大了有些浑浊,夹着褐色余毒的双眼,看清那仆人的模样,吓了一大跳:“五大人,原来是你。” 听到刺客醒过来后自称费介,范闲觉得这事情果然很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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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费介很费解的原因是:“自己那个父亲不是一向不管自己这个私生子的吗?怎么还会专程派个老师来?如果是教读书的倒也罢了,怎么搞这样一个老变态来教自己?” 看到对方认识五竹叔,范闲知道这个事情轮不到自己插嘴,装傻充愣地坐到了床上。 等大人们把事情都说清楚了,范闲才用小胳膊将费介老师身上的床单给取了下来,然后躲到五竹身后呵呵傻笑着,扮演着痴呆儿。 可惜今天露了一小手,眼前这两个厉害人物都知道面前这个四岁稚童的脑子里很不简单。 天色已经微微亮了,远处隐隐传来鸡叫和下人们烧水的声音。 五竹领着费介出门而去,只是在离开之前,范闲的耳朵里听到五竹传来的一句冷冰冰的话:“什么时候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会知道我是谁。” 范闲心里咯噔一声,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四年前与五竹叔千里同行来到澹州时,自己还是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他想了又想,总是找不出一个好借口,只怪当时被费介那个怪老头儿给吓惨了。 澹州城开始从睡梦里醒来,那间不起眼的小杂货店却没有开门的迹像。 在店里一个幽暗的房间里面,五竹冷冷地看着费介:“跛子是什么意思?” 费介虽然在某些方面也可称得上是一代大家,但一想到传闻中面前这个瞎子少年的冷血毒辣,也不免心头有些惴惴,回答道:“少爷总是要长大的,将来总会面临京都里面的那些事情,早些做准备,将来也可以多些胜算。” 五竹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 虽然明知道对方是个瞎子,但费介总感觉那块黑布后面有两道足以杀人的精光正盯着自己,他微笑着说道:“五大人如果有意见,我可以马上回京都,相信大人会尊重您的意见。” 五竹摇了摇头:“我想跛子让你来,应该不是这么简单。” “不错。”费介心想也只有面前这个家伙才敢直呼院长大人叫跛子,他弯了弯身子回答道,“大人一直没有找到小姐留下的那个箱子,很担心会被那些有心人找到,所以想请五大人指点迷津。” “不用找了,小姐去世前已经把那箱子毁了。”五竹面无表情说道。 费介点点头,转身离开,忽然又皱眉道:“总觉得小少爷有些奇怪,五大人,他才四岁大,你就让他修行如此霸道的真气功法,难道不怕出事?” “奇怪的还在后面,他的真气功法也不是我教的。”五竹看着这个即将成为小主人老师的毒物,淡淡道:“就辛苦你了。” 费介摸了摸自己头上隐隐作痛的伤口,总觉得这句话好象有些什么不好的兆头,苦笑着告辞。 等他走之后,瞎子五竹进入杂货店的一间密室,呆呆地对着角落里一个蒙满了灰尘的箱子,眼睛上依然蒙着那一块黑布,但可以明显地看出,他是在思考着什么。 …… …… 白天的时候,伯爵别府来了位奇怪的先生,递交了名帖之后,得到了老夫人的亲自接见,又不知如何,得到了老夫人的信任,开始担任范家少爷的第二任先生。 丫环们早就把这件事情传开了,都很奇怪,一个头上裹着纱布,看着像老流氓一样的家伙怎么有资格当自家可爱少爷的先生。 书房里,范闲正乖巧可人地给费先生捶背,昨天夜里把人敲了闷枕,这时候得赶紧讨好讨好。 “老师啊,这可不能怪学生。”他奶声奶气说着话,自己心里觉得挺恶心,“您拿把刀子,学生年纪小,所以冲动了些。” 费介心想自己不拿刀子怎么把那门撬开,自己只是准备偷偷来看看这个传说中的私生子长的什么模样,谁知道小孩子家家的,居然半夜不睡觉在玩失眠。 所以有此误会也是难免的,只是后脑还有些痛,可惜了,以后一定要想办法把这笔债讨回来。 “我还以为老师会悄悄来教我。” “不错,在很多江湖传说中的故事里,独处小园的少年,偶遇一个风尘异人,学得惊世之艺,而身边之人一无所知,这种事倒是常有。” 范闲苦兮兮地望着费介老师,听他说话。 “但是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是傻子,而且你不是我儿媳妇儿,我也不喜欢天天爬墙。”费介的脸色不太好,看着面前的小男生,“所以既然能够有个身份,还是用这个身份教你比较好。” 范闲嘿嘿笑着,爬到他腿上坐好:“老师,你和我爸爸认识吧?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费介脸上一阵青红,明知道面前这个小家伙一肚子狠水,还在自己面前扮演天真,自己身体里生出一种浑然无力的感觉,听到对方发问,想了想才回答道:“伯爵大人是我上司的朋友,所以他请我来教你,你以后还是叫我老师吧。” “老师?那您准备教我什么呢?” 费介嘿嘿笑着,微褐色的眼瞳里闪过一道妖异的光芒:“我只会……用毒,所以我来教你怎样用毒杀人,怎样不被别人毒死。” 本来以为这句话,可以吓到小朋友哭,但费介马上想到自己面前这位小朋友不是一般人,自己这招估计没用。 果不其然,范闲大大的眼睛里满是兴奋,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显得格外感兴趣:“那还等什么呢?要不要我去捉几只兔子来当试验品?兔子不好,那就用蛤蟆?” 费介傻痴痴地转过身去,心想这小家伙真的只有四岁吗? ——————————————————————— 数月之后。 离澹州港约有十几里路的乱坟冈里,微微发白的东方天空中,淡淡的晨光,洒在幽暗的坟地里,让这片土地显得更加的鬼气森森。 费介笼着双手,站在坟地的外面,看着那个正在坟坑里蹲着身子的小少爷,眉头微微地颤抖了几下。 这次是借口出游,向伯爵府老夫人请的几天假,将范闲带到坟地里刨尸,用来学习人体构造。 虽然知道范闲少爷和一般的小男生有很多的不一样,但当费介看到范闲居然只用了一会儿的时间,就习惯了坟地里的阴森气氛,居然这么快就稳定住了心神,开始按照这一个月里学习的相关内容,对坟地里的尸体开始解剖,费介自己很受惊吓。 他一向就是和这些死尸打交道的专业人士,但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可以如此平稳面对尸体的四岁小男孩。 坟坑中一片污臭,一个漂亮干净的小男孩戴着个大口罩,他小小的双手正从一具半腐的尸体里往外拖出粘成一团的肠子。 这个场景很恐怖,很可怕,范闲觉得自己的第二次人生依然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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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下口罩,又用清水洗了手,范闲开始记录这具尸体所表现出来的特征,然后分析可能得的病症,详细地记录在费介老师提供的一个大黑皮本子上面。 做完这一切后,他才站起身来,脸色有些发白,长长的睫毛不停地抖动着:“老师,还有什么要做的?” 费介看着他,皱了皱眉,没有想到小家伙居然胆子大到如此的地步。 没有等他开口说话,范闲终于没有忍住恶心,跑到地垄下面,哇的一声,开始拼命地呕吐了起来,等到烦闷稍去,这才站了回来。 费介的眼神里飘过一丝温柔,心想自己让四岁大的孩子接触这些生命里最恐怖的东西,会不会太残忍了一些?直到看见范闲吐了,费介忽然发现,只有这时候的范闲,才真正地像一个小孩子,而不是时时刻刻都像有另一个灵魂隐藏在里面一样。 “算了,先有个直观的认识,下次再说。” 费介的话音还没有完全落下,便听到范闲清稚的声音说道:“可惜澹州港是个小城市,死的人太少,不然可以找具新鲜的尸体。” 费介心里咯噔一声,缓缓转头面对着范闲没有一丝杂质的双眼,不知道想从这眼里看出什么来,许久之后才冷冷说道:“为什么……” “嗯?” “为什么你不害怕?为什么你不因为我让你做这些事情而感到愤怒?”费介觉得很费解,皱着眉,看着小家伙。 范闲低下头,很恭敬地说道:“因为老师说要毒死一个人来让我观察学习,我很怕,所以我宁愿来挖尸体。”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你怕的事情。” “是。”范闲可怜兮兮地望着他,“小闲才四岁半。” “年纪小不是借口。”费介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虽然你年纪小,也许有些事情不懂,但要知道,像你这种贵族的私生子,在以后的岁月里面可能会面临许多的阴谋与伤害,有时候这种廉价的同情心,往往是杀伤自己的利器。” 说完这句话,费介有个奇怪的念头,也许自己说的所有东西,面前这个小孩子都可能懂。正在此时,晨光忽然映入半抬起头来的范闲双眼之中,反耀出一种很奇妙的光泽。 费介心头微颤,觉得小男孩的这对眸子十分妖异。他这一生不知道用毒杀过多少人,当年先皇北伐之战,自己配置的毒液少说也杀了北魏国上万士卒,如果要论罪业,自己是命中注定要下地狱的人,但为什么自己看着面前可爱的小家伙,却会禁不住地害怕起来? 将被挖开的无名坟墓重新整理好,一老一少古怪的师徒开始循着天光来处往东面走去,一路走着,费介忽然问道:“你应该很好奇吧。” “嗯。”范闲鼻子里嗯了一声,甜甜的笑容里夹着一丝羞涩,“老师对我很用心。” 费介根本没想到小孩子会答非所问,苦笑着说道:“这时候还能笑出来,真的很怀疑你的神经和你的大脑成熟程度。” “笑比哭好。” “那倒是。”费介的目光投向远方隐约可见的城墙,皱眉说道:“你父亲在京都的家产很大,将来要与你争家产的人很多,所以你必须变得更强,学习更多。” 范闲没有说话,心里却在盘算着,一向听说自己的父亲司南伯爵很受皇帝陛下信任,所以没有外派地方,而是留在京都里面。 前年京都里政治动荡,不知道有多少王公贵族都在那场政变里死去,最后皇帝陛下牢牢地控制住了局势,血洗了无数王族贵族之家,而自己的父亲虽然也是位贵族,却很奇妙地依然保持着陛下对他的信任,这官反而是越做越大了。 但范闲还是不能够理解,是什么样的家产,居然会害死自己,会让自己的父亲请来京都最可怕的监察院中人,来充当自己的老师。 “我明白,将来肯定有人会想杀我,所以老师教我用毒,其实是怕我被人毒死。” “不错,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最方便,也是最不容易引人注目的,就是用毒。”费介将手放在他的头顶轻轻摸了两下,“我的任务就是在这一年之内教会你这些方面的知识,保证将来没有人能够在饭菜里下毒,毒死你。” “为什么是现在?前些年难道就不怕人毒死我。”有些问题必须问清楚,所以范闲顾不得害怕让对方察觉到自己超越年龄的成熟,继续追问着。 费介微笑着,笑容里却有些说不出来的阴险味道:“因为上个月,司南伯爵的姨太太刚好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说伯爵府的产业,你已经多出了一个竞争对手,而那位姨太太,刚好和监察院里的某些人有些关联。你父亲担心你这边出事,又不方便长期派人保护你,因为那样反而容易让你过早地浮现出水面,所以才安排我来教你。” 范闲注意到费介用了两个称呼,司南伯爵和父亲。 “我是私生子。”范闲甜甜地笑着,“按本国法律应该是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爵位的,姨太太应该不会太担心我呀。” “这世界上,什么事情能说的准呢?”费介随口答道,“虽然五大人一直在暗中保护你,但他毕竟不可能当你的保姆,饭菜里的毒药毒不死他,却能很轻易地杀死你。而你不知道,如果你死了,有多少人会陪着你一起送命。” 范闲越来的疑惑了,心想自己那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父亲,究竟在暗中有着怎样的权势,明显比一个伯爵所能拥有的权力和能力要大太多。 …… …… 晨光微熹,费介牵着他的小手往澹州城走去,一高一矮的两个影子落在地上拉成长长的两截,费介看了他还有些苍白的小脸一眼:“其实死人是最不可怕的。” “是。” “以后不要用那种真气来控制自己情绪了,人的情绪不能得到正确地渲泄,就算你体内的霸道真气真的练到顶峰,也只会成为一个只会杀人的怪物。” “是。”范闲很听话地散去了体内的真气,不再强行控制自己对于死尸的畏惧和恶心。 就在这个时候,费介忽然说道:“你的衣袖里还有一截烂了的肠子,难道准备回家红烧?” “啊!”安静的郊野小道上传来小孩子的一声惊叫和某个不良老师的阴险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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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年幼的范闲开始跟随从京都来的费老师学习关于毒药的一切知识,偶尔抽空出城,翻山越岭去找那些马钱子、巴巴多斯坚果之类的植物性毒药,还尝遍了各种菌类,肚子疼了无数次,要不是身边有位毒家宗师,只怕早就去了地府。 当然,为了更深入地学习这一切,在费介老师的带领下,司南伯爵的这位私生子已经犯下了累累血案,无数尾巴不长的小白兔,四处乱窜的癞蛤蟆的英魂就这样葬送在他那双纤细嫩弱的双手之下。 这一年,范闲五岁。 很奇怪的,从费介来到澹州港之后,一直住在杂货店里的五竹似乎也就不再刻意回避范闲,至少每当范闲悄悄溜到杂货店去喝小孩子一定喝不到的酒的时候,五竹总是会帮他做几个小菜吃吃。 范闲有时候很奇怪,五竹是自己母亲的仆人,那为什么居然连自己喝酒都不管? 范闲知道自己的母亲一定不是平凡人,所以才会拥有像五竹这样又忠心,实力又十分恐怖的强者作为仆人,但是,范闲也不确定这位盲人高手,会不会一直留在自己的身边,看护着自己。 不知为何,不知不觉间,范闲已经渐渐习惯了五竹在不远的地方守护着自己,习惯了那块蒙在五竹眼睛上的黑布时不时出现在某个角落,比如巷角的竹下,比如街头的豆腐摊旁,诸如此类。 在这一年里,范闲体内的真气很缓慢却是异常稳定地保持着进展,隐隐然快要接近某个关口,但那种睡梦中就能积累的霸道真气,却变得有些不再稳定,让他的情绪隐隐有些燥动。 他知道在这个依然陌生的世界中,有许多不知名的危险,至少京都司南伯爵府中就一定有许多自己不是很了解的问题。 而他刚刚苏醒之后,便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好好活着,天天向上!” 就因为这个“伟大”的目标,为了保住自己的生命,以便日后进行自己更加“伟大”的三大任务,他很执着于修行。 而且因为前生患了重症肌无力,一直没有办法行动,所以这一生忽然间可以自由地行走,更加让范闲珍惜这种能力,天天一大清早地就爬起来锻炼身体,爬高爬低,勤奋到了一种连费介都觉得很恐怖的地步。 只是可惜目前找不到法术的修练方法。如果以勤恳论,他绝对比任何一个小孩子都要勤勉许多,不过他常常安慰自己,身为一个二十岁的年青人,当然要比那些小鼻涕虫勤奋些才像话。 其实没有人知道,他不是能吃苦,只是多动症而已,躺了十几年,再懒的人也都不会再想躺了。 …… …… 入夜,费介先生自己独居的屋子内,油灯的光辉还没有散去,他靠在桌边,花白的头发竟似比初来澹州港时,反而要显得黑色更多了。此时他正提着鹅毛笔,在白色的信纸上写着什么。 门外传来敲门声,费介头也不回,轻声说道:“进来吧。” 范闲推开门,迈着步子跨过那高高的门槛,摸了摸小脑袋,嘿嘿笑着凑了过去:“老师在写什么?” 费介并不怎么避着他,很随意地将信纸推到一边,转过身来和声问道:“有什么事?” 和司南伯爵的私生子相处了一年,不知为何,这个令无数官员大盗魂飞胆丧的监察院毒物学专家,居然心头生起些许温润来,看着这小子便是打心里出来的欢喜,小家伙年纪小小,但能吃苦,肯钻研,而且对毒物这个东西,也没有世人那种很做作的厌恶感,这点让费介很是舒服。 而且最关键的是,范闲很聪明,很懂事,甚至有时候都不像是一个五岁大的孩子。 “老师。”范闲挪着屁股,有些困难地挪到板凳上,“我真的很想知道我父母是个什么样的人。” 其实关于司南伯爵和自己母亲的过往,这已经是一年当中,范闲第四次问起了,但前几次问的时候,费介总是不置一词。 “你父亲……是个很了不起的人。”费介这样说道:“当然,你母亲是一个更加了不起的人。” 说了等于白说。监察院是整个国家负责查办要案大案以及官员重大犯罪的恐怖之地,而费介更是早期的院内人员,后来担任三处的主办,一向职高位重,就算在京都这样藏龙卧虎的地方,也都是人人畏惧的对象。 就是这样一个恐怖的用毒宗师,居然被司南伯爵一句话就发配到遥远的澹州城来教自己的私生子。 用脚指头也能想见司南伯爵在京都里的权势是多么的恐怖,只是不知道这种权势是官面上的,还是隐藏在暗底里的能量。 至于那位在自己“出生”之日死去的母亲,范闲虽然不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子,但直觉告诉他,这位母亲一定非常不简单,而且不知道是因为身体血脉相系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他一直觉得自己隐隐约约里,很想念那个不知道名字,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子。 费介似乎不想说这个问题,淡淡问道:“既然姨太太已经生儿子了,将来你自然不可能继承伯爵府的一切,那你准备做什么?” 范闲甜甜地笑着:“老师教我用毒,也教我解毒,其实学了许多医学知识,将来实在不济,可以去做个医生。” 费介捋了捋自己颌下长须,自矜道:“那是自然,就算皇宫里的太医,论起医术来也不见得比我强,你身为我唯一的学生,日后做个医生,自然是绰绰有余的。” 师徒二人这般说着,但其实内心深处都非常明白,这只是一种奢望罢了。 范闲忽然开口问道:“老师,我修练的那种真气法门,似乎有些问题,其实今天晚上悄悄过来,是想请老师指点指点。” 费介自认在用毒之上,天下无人出其右,但却一直不肯教范闲别的本领,因为他总对范闲说。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杀人的方法是无限的,所以我们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追求最厉害的杀人方法之中。” 而在费老师眼中,最厉害的杀人方法,自然是下毒。 如今范闲拥有了最好的下毒的老师,那还修行什么真气?至于范闲念念不忘的法术,费介也和一般的庆国人一样,认为那只是一种辅助战斗的鸡肋之学。 不过今天范闲主动提问,也是一年里来的头一次,费介不免也有些好奇,伸出两根指头,往他的脉门上轻轻一搭,不由面色一凛。 (筒子们,你们不要涂太多闪亮滴眼露,很心酸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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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介慢慢皱起了眉头,因为相信那个瞎子的强大实力,所以他从来没有想过,范闲修练的真气会出什么问题,但今天一查脉,果然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 看见猥亵老师一脸慎重,范闲也知道事情有些不对,笑着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笑成这样,难道不怕走火入魔?”费介瞪了他一眼,说道:“上次只知道你练的真气很霸道,但没想到霸道成这样。” 范闲挠挠脑袋:“很霸道?有多霸道?” 费介很认真地回答道:“相当霸道。” 范闲很认真地看着他:“老师,我们都在说废话。” …… …… 费介是用毒大家,不是武道宗师,自然判断不出来范闲练的这种无名真气是什么套路,但很明显地感觉到小孩儿体内那股真气的凶险。思考一阵之后,他劝范闲去找五竹,不料范闲哀声叹气地说,五竹叔只是听老妈的话,把这本子给了自己,连他自己都没练过,也不肯多说什么。 费介大怒:“五大人过分了,你身为他家小少爷,怎么不亲自教你,反而让你学这些既凶险,又没有明师指导的功法?” 一年多来,他早已经将面前这个五岁的小孩子当作自己晚年生活最大的安慰,还指望着范闲将来能够接过自己衣钵,将自己的一身所学发扬光大,所以一听到这件事情,便开始怨起瞎子五竹来。 “五竹叔很厉害吗?”范闲眯着眼睛问道,像只小狐狸。 “当然厉害。”费介悠悠思及过往,“只是这天下知道五大人存在的,也没有几个人……你知道四大宗师吧?” 范闲当然知道,在当今天下,百姓们奉若神明的四位武道超级强者,就是四大宗师,掐指算来,庆国两个,北齐国一个,东夷城一个。 如今的世界,庆国在皇帝陛下的率领下,早已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只是很奇怪,在年前的政变流血之后,国势复盛,皇帝陛下却反而偃旗息鼓,不再对外扩张。不过最强盛的国家里面,有两位超级强者,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不错,本国目前就有两位大宗师。”费介冷笑说道:“世人愚顽,只知道打架厉害,哪知道用毒一旦入了化境,那也是宗师……” 范闲赶紧咳了两声,阻止了老师的自吹自擂。 “……如果除开最神秘的神庙不算,四大宗师,庆国得其二,其中一位便是如今京都守备师师长的老师的弟弟,流云散手叶流云。” 范闲瞪大了眼睛,心想这名堂长了点,不过京都守备师负责整个京城地区的安全,是全天下最要害的位置,那师长的老师的……弟弟,什么叶流云的,可能很强。 “还有位高手,听说是在皇宫之中,不过没有人见过。” “喂,老师,我们是在说五竹叔的事情。” “着什么急。”费介瞪了他一眼,“那个叶流云一生决斗十七场,从未一败,但是当年你母亲第一次进京的时候,因为把叶流云的侄儿,也就是现在的京都守备师师长叶重,给揍成了猪头,所以叶流云放出话来,要找你母亲的麻烦。” 范闲傻了眼,赶情自己那位没见过面的老妈,当年也是个嚣张角色。 费介呵呵笑道:“但是后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叶流云忽然间不再管这件事情,叶重还跑到太平别院去给你母亲端茶认错。” “啊?” “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事儿一直神秘的狠。不过应该是叶流云和五竹大人曾经在皇城根下战了一场,五大人是你母亲的仆人,这种事情他出头是很正常的。”费介将自己手边的茶端起来喝了一口。 “最后谁赢了?”范闲睁着好奇的眼睛,虽然知道瞎子五竹是个相当厉害的强者,但想不到当年竟然有和如今四大宗师之一的叶流云决斗的经验。 “没有人知道结果,不过应该是战成平手。”费介皱眉道:“听说叶流云回到自己的剑阁之后,曾经蒙着黑布练了半年剑,也就是那次之后,他弃剑不用,一套古朴散手自成,才真正地成为了一代宗师,想来那一战应该对他也有不少启发。” 他撑着小脸傻傻想着,四大宗师?那竹五排行第五难道就是第五个大宗师的意思? 范闲的眼睛里桃花灿烂,心想原来自家的瞎子仆人竟然厉害到如此歇斯底里的程度,那以后自己闯世界,还怕谁呢? 忽然间他想到一个问题:“老师,您不是说这些事情都是秘闻吗?你怎么知道的。” 费介冷冷道:“我是监察院的高级官员,这个世界对于我们来说,哪有什么秘密呢?” 不知道为什么,范闲总是对这个世界上强大的人物特别感兴趣,就像是他觉得十几年后,自己总会碰上那些人一样,所以开口问道:“其他的三大宗师,老师都见过吗?” “庆国另外一位高手只是存在于传说中,据分析应该是在皇宫里面,但没有谁真正见过。”费介说道:“至于北齐国的绝世强者,自然是他们的国师,那个变态的光头苦荷。” “光头?”范闲想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佛教,自然没有和尚。 “是个僧侣,听说当年苦荷是个苦行僧,曾经在神庙的青石阶前跪了三个月,只饮寒食露水,不知怎么,居然把神庙里的人给感动了,就这样得了天授神学,成了一代宗师。”费介骂咧咧说着,看来很羡慕那个叫苦荷的苦行僧,道:“一看就知道那光头是个骗子。” “神庙?” “神庙,就是供神的庙。” “老师,你又在说废话。” “……神庙是整个大陆最神秘的所在,据说是先人供奉神祗的所在,但是很可惜,除了运气极好的那些王八蛋,没有人能够找到神庙究竟是在哪里,所以也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那也许……神庙根本就不存在?” 费介狠狠地打了一下范闲的小脑袋:“平日胡闹也罢了,对于这种圣洁崇高的地方,怎么能出言不敬。” 范闲捂着脑袋,吃惊地看着老师,一是吃惊于用毒害命从不眨眼的老师居然也会对神庙保持敬意,二来是发现自己居然很轻松地接受了四大宗师、神庙这种看上去很有些神神叨叨的说法。 看来自己还真的是很适应这个世界啊。 (居然又把章节名搞错了,已改过来,第十一章晚点儿发,打算明儿个凌晨冲冲新书榜,还没冲过新书榜,所以劳烦到时候还没睡的筒子,到时候来捧场哈。) |
(冲新书榜,要票要票,推荐票,香甜可口的推荐票,养猪的兄弟们注意了,收藏后记得留下票……另:刚才很吃惊的发现,范含同志的电子生涯居然更新了,请大家把给范含断肢重续的票都给范闲吧,阿门,这是高技术。新书期间,本人保证每天更新……封面,今天先来个看看,虽然我永远无法成为起点诸人中更新最快的那个,但一定要争取成为更新封面最快的那个!感谢伟大的附言!) “谁有证据证明神庙真的存在?”范闲依然还保留着现代人的实证精神。 费介傲然道:“四大宗师之一的苦荷国师,只不过偶得神庙垂青,便成为大陆上的绝世强者,这难道不足以证明。” “也许苦荷吃了很多兴奋剂,然后找神庙来当借口。”范闲扁扁嘴。 “呸,虽然我也很嫉妒苦荷光头的运气,但他数十年来敬神如一,这点我是佩服的,他怎么可能把神庙来当借口……另外,兴奋剂是什么?” “就是一种大补的药,类似于仙丹什么……肯定是补过头了,不然他头发怎么掉光了。” 范闲笑嘻嘻地和老师开着玩笑。 费介懒得理他:“神庙与天脉者一样,都是存于典籍的东西,各国的皇室祭祀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祭祀神庙,只不过神庙不愿意妄扰世事,从不入世,所以祭祀只是在皇宫外三里的天坛举行,庆国与北齐的天坛里都有神庙的大祭祀,不过他们从来不会过问政务和国是。只有些苦修士据说是神庙在世间的遗留,行走在尘世中修砺身心。” 范闲面上依然笑着,但心里却在想,这神庙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如果是宗教的话,为什么这个世界里没有类似于教堂一样的存在?如果没有这些下层机构,那么这个宗教就无法掌控权力,没有权力就没有利益,没有利益……那任何一个组织就没有存在的理由。 所以他是不相信神庙真的如费老师所说,只是一个脱离于尘世之外的超然存在。 不过在他心里也想着,如果真有这样一个神迹之地做为信仰,而又不干扰人类的生活,似乎倒也不错。 …… …… “好了啦,老师你说了半天闲话,还没有说我体内的真气到底是怎么回事。” 见到小学生难得发小孩子脾气,费介认真地诊了诊脉,然后郑重说道:“刚才说过,你体内的真气很霸道,霸道到你虽然只修行了这么短的时间,但丹田和经络里的真气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你现在这个年龄身体所能容纳的地步。” “有这么严重吗?”范闲苦着脸。 “还没有确定。” “那你就提前吓唬我。” “不是吓唬你,只是你现在就像个装酒的皮袋子,袋子拢共只有这么大,然后里面的酒水却越来越多,如果你继续练下去,我担心将来你这皮袋子会被胀破。” 范闲这些日子里练功,除了经常觉得腰部有些灼痛之外,并没有什么很离奇的感受,所以听见老师如此说法,不免有些不愿相信,摇头道:“老师是在骂我酒囊饭袋,这话我是听的懂的。” “你试着按平日里的功法运行一下体内的真气。”费介微微皱眉。 范闲依言闭目归心,自然而然地进入了修行的状态,体内腹下那处温暖的气团开始逐渐涨大,沿着人体的经脉缓缓地向着四肢散去。 费介闭上双眼,指腹搭在小家伙的手腕上,细细品评,过了一会儿后忽然皱眉说道:“不要故意收着,你不过是个五岁的孩子,就算这真气太霸道,也不可能伤害到我,只是你现在身躯弱小,承担不住。” “噢。”范闲确实一直控制着体内真气的强度,缓缓地由丹田往外释去,但此时听老师一讲,心想也对,自己这点儿真气,自然不能伤到这个老毒物,如果自己真气释的太少,老师确实很难检察到真正的症状。 这般想着,他闭上了双眼,那个无名真气诀的法门在他的脑中缓缓响起:“不濑华池形还灭坏,当引天泉灌己身……” 随着念息起时,体内的真气宛若得到了指令,跳跃着,欢快地从他的丹田里跑了出来,循着他的经络由腹至后背,沿着一个很古怪的路径迳直冲到了手腕上。 一声闷响在书房里响了起来! 费介猛地睁开双眼,只觉自己搭在小孩子腕上的手指被一股浑厚的真气一弹,他没有做好准备,硬生生地被弹到了墙上,撞的闷声一响,指间一阵炙热灼烧感,胸口一痛,竟是噗的一声吐出血来! …… …… 在另外一边,范闲也是觉得胸口一阵烦闷,抬起头来,才发现了费介的惨像,一惊之下,赶紧跑上前去,将老师扶了起来。 费介摆摆手,示意无事,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摸了摸自己唇边的血渍,此时再看小家伙的眼神就有些古怪,还有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他喃喃自言自语道:“这他妈的才五岁……这真气怎么霸道成这样了?如果你再练下去,将来岂不是要被体内的真气活活爆死。” 听到老师骂脏话,范闲一愣,完全没有想到费介老师被自己手腕中忽然不听话的真气震得吐血。但费介受伤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他自己的伤势,而是关心学生将来的平安——想到这一点,就算是一直躲在小童躯壳里,有时候刻意封闭自己感情的范闲,心头也是一阵感动。 木门无风而开,一道黑影像道黑色的幽光一般掠了进来。 范闲很熟悉这个人的味道,所以没有怎么理会,只是扶着费介老师。 “两个傻子。” 就算在这种时候,瞎子五竹依然是这样冷淡的口吻,他一手拎开范闲,将手指搁在小家伙的脖子上,略停一会儿冷冷说道:“你没有受伤,只是看费介吐血,心太慌了。” 然后又“看”了一眼费介,冷冷道:“费介,你教他用毒,我信任你的水准,但是小姐当年说过,你的武道境界,是京都八大处里面最弱的一个,既然是我留给少爷的东西,你最好不要在旁边多说什么。” 费介在澹州城里似乎只是一个很不起眼,有些委琐的先生,但在京都中,却是位很厉害的人物,此时自己受了伤,虽然是自己有些大意,但被五竹这样一说,老脸却是有些挂不住,再加上担心范闲才五岁,就开始修行如此霸道的功法,脸不由渐渐地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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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还有一章。关于刷点,说一句话,刷我书的人都没有屁眼,但我不会诅咒他的儿子女儿,因为小孩子是无辜嘀。另外请看书的筒子不要解释什么,因为我也认为有傻B在刷我,反正还是写烧鸡时的那句老话,我要把刷我书的人的稚嫩小黄瓜从中折断再塞到他的纯洁小菊花里面去。另外来打抱不平的书友,来指责我的书友,烦请移驾起点投诉区,谢谢,不过省略号之类的废话就不要多说了……我爱省略号……黯然销魂的省略号……看书的筒子们,我要你们的推荐票,道理很简单,值此人类精神家园已然花果飘零之际,没票票没真相没安慰……习惯呕吐中。) …… …… 费介黑着脸冷冷说道:“我自然是没有资格质疑五竹大人传给范闲的功法,只是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不亲自教他?要知道他毕竟只有五岁,就算他确实是天资聪颖,但这么凶险的事情,你身为他母亲的仆人,应该在一旁盯着才是。” 这话说的在理,既然这门无名的真气口诀是五竹留在范闲的襁褓旁边,那他自然有义务保证范闲不会练出问题来。 范闲为难地看了一眼五竹,却一眼盯上了他脸上那块一直遮着双眼的黑布。 五竹缓缓开口说道:“这不是我留给少爷的,这是小姐留给少爷的。” “机械。”费介本来不愿意得罪这个瞎子,但这时候狠劲儿也上来了,“你的修为如此之高,随便指点一两句,范闲也不至于练的如此凶险。” 五竹顿了顿,忽然说道:“我没有练过什么真气。”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潇洒离去,留下屋内目瞪口呆的师徒二人。 …… …… “他刚才说什么?” “他说他没有练过……什么真气,而且什么两个字说的还格外沧桑。” 费介看着范闲故作老成的模样,便一肚子火气,怎么也不明白,这五岁大的孩子,是从哪个乡野鄙处学了这么些不咸不淡的俏皮话。 “真的很难想像,一个没有内功的人,居然可以和四大宗师当中的流云散手打成平手。” “虽然那个时候叶流云还在用剑,并没有练成散手。” “老师。”范闲很恭敬地问道:“一个人没有内家真气,有可能像五竹叔那样厉害吗?” 费介皱眉想了想,说道:“那除非他的每一个动作都精确到很恐怖的地步,这样才能够用他手中的铁钎子,在别人来不及反应之前,插入对方的要害。” 范闲自然记得自己刚刚降世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夜晚,那个瞎子少年背着自己,手里就握着一根不停滴血的铁钎。 “不过……这种速度和力量,应该不是人类能够达到的。” 费介摇了摇头,忽然又咳了两声,赶紧坐到书桌边上,凝重望着范闲:“小家伙,你这门功夫如果能不练,最好就别练了,有了老师教你的东西,我敢保证,将来只有别人怕你。” “我会考虑的,老师。”范闲很成熟地回答着。 费介想了想,去床边取下一个小药囊,递到范闲的小手里面:“拿着,这药很贵,如果将来你练功练岔了,记得吃一颗,用大量清水送服。” 范闲握着手里的药囊,知道这药物一定很宝贵,点了点头:“谢谢老师赠药。” 费介微笑望着面前这个像小大人一样的孩子,忽然开口说道:“是不是很奇怪?明明我是被你父亲想办法逼到澹州来教你,为什么现在还对你这样好。” 范闲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用感激的神情望着他。 费介笑着摇了摇头,摸了摸范闲的脑袋:“也许年纪真的大了,能带一个像你这样聪明的学生,确实值得高兴。” “现在,你先不要想京都里的伯爵府。”费介正色说道:“虽然你年纪还小,但希望你记住我下面说的话。” 见老师说的慎重,范闲赶紧立正聆听。 “你家的事情,要比你所想像的远远复杂许多,这里面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你一人之存亡,更可能牵涉到更多的人命,所以你一定要谨慎。在你长大之前的这些年里,你要学会保护自己,这样将来才更有保护别人的实力。” “将来……要保护谁呢?”范闲有些疑惑。 费介笑着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比如说像我这种和你已经脱离不了关系的人。” 范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心里想着,这事儿看来确实挺复杂,自己两世为人,都弄不明白这些老同志到底是在玩什么东西。 “好了,你先回房吧,记得好好调养,那个邪门的霸道功夫最好不要练了。” 范闲老老实实地回了自己的房间,一进门,就看见五竹正安静地坐在角落里,没有灯光,一片幽暗,偏偏他眼睛上蒙的那块黑布,却比这夜色更加如浓墨般滞稠。 “叔。”范闲低头行了一礼。 五竹的声音从角落里传了出来,平平直直、清清幽幽:“那本书分两卷,第一卷叫霸道,第二卷没名字,这是小姐留给你的书,所以在你小时候,我就放在你的身边,。我没有练过人间这些功法,所以无法教你,但我认为既然叫霸道卷,那气霸道一些也是正常的……如果练出问题,那是你自己的问题。” 说完这句话,一块黑布便从范闲的眼前消失。 “真是简单粗暴的解释,真是个淡漠的、古怪的人。”范闲叹了口气,爬上了床,从暗格里取出那本没有名气的书籍,心里盘算着,其实在练功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当真气充盈丹田之后,并没有依心念循经脉而行,而是有一部分逆着虚府的通道,直接灌入了后腰肾门之上的雪山关处。 雪山关通着脊柱,范闲不论前生还是今生跟随费介的学习,都了解那里的神经束直抵大脑,是人身体上最最关键的部位,稍有不慎,便会残废瘫卧在床。 但是范闲每天的午睡冥想,体内修练而得的霸道真气,经过后腰雪山处一渡,却会变得平稳安静许多,那种燥狂感也会随之而去,反而浑体舒泰,如同夏天里吃冰淇淋。 从他一岁开始,他就是这样练的,难道从一开始自己就练错了?范闲没有信心在这个世界的武学道路上走出一条歪路,却又像饮鸠止渴的人一样,已经无法摆脱这种快乐的束缚。如果现在停止不练,体内那些霸道的真气总有一天会冲破自己这个臭皮囊。 瞎子五竹说,如果练不成是范闲自己的问题。 而范闲此时却在想,练还是不练,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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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鸟儿在园里叽叽啾啾地叫着,府里的丫环下人们打扫完毕,开始准备早饭。如今司南伯爵的女儿,范若若小姐已经回京都了,所以府里只剩下一个半主子,事情本就不多。 将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之后,大丫环冬儿去喊范闲起床,谁知道看见范闲的样子吓了一跳,以为小男孩儿生了重病,急匆匆地便准备去请大夫,谁知道医生一来,查脉之后说道,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不知道最近吃了什么,火气有些重而已,开了几副方子调养,便收钱离开。 自从费介来到伯爵别府之后,原来那位古文派粉丝西席先生就黯然辞馆而去。晨风入室,费介看着面前顶着两个黑眼圈的小男孩,呵呵尖声笑道:“人说少年家心性如初阳,不识人间愁苦味,你又是为了何事,搞到连觉都睡不好,甚至要惊动医生。” 范闲想了一晚上,还没有确定体内的真气到底要不要练,虽然他的本性里是将练习这种无名功法当作一项排遣无涯之生的游戏娱乐,但如果事涉生死,自然要慎重些。 睡的太少,本就有些神思恍惚,听着费老师那句不识人间愁苦味,下意识里便哼哼唧唧道:“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 …… 书房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半天没有一丝声音发出。范闲撑起睡眼腥松的眼帘,打了个呵欠:“老师,昨儿睡的太晚,您别生气。” 费介看着他,下意识里伸手去捋自己胡须,不料手中还拿着那管鹅毛笔,一下子戮到自己下巴上面,才痛醒了,讷讷问道:“刚才……那几句……谁写的?” “苦命的老辛。” 范闲想都没想,直接把辛弃疾的大名报了出来,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样的错误。 看着费介发着绿光的双眸,范闲说话开始不利索起来,结巴道:“老辛是上个月城西来收海盐的一个二道贩子。” “噢,写的不错,一个商人能作出这等文字,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辛……弃疾”范闲偷偷瞄了一眼。 费介神情已经回复了正常,开始上课,除了生物毒药入门之外,他还要兼教其它课程,教学任务有些重。 …… …… 中午吃完饭,回到卧室里,范闲终于开始面对那个复杂的问题,到底那种霸道又危险的真气到底是练还是不练?他捧着手中那个黄书开始犯愁。 但在这之前,他首先要犯愁的应该是刚才在书房里不小心练出的那几句词。 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这是辛弃疾遭贬谪后词风变温婉成悲凉的一首词,范闲自然是熟的很,只是随口念出,却不曾想到会给自己带来多少麻烦,只是不知道刚才胡编的籍口,究竟有没有骗过费介老师。不过看费介当时的神情,应该是信了,原作者是个贩海盐的商人。 范闲没有什么道德上的洁癖,更不会认为抄袭前人诗作是个多么恶心的事情,在他看来,既然这些诗词都是只有自己知道的东西,那如果不加以利用,就等于暴殄天物。 在来到这个世界的前几年里,他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自己怎样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文抄公这个有前途的工作,毫不迟疑地杀入他的计划之中,并且牢牢占据了前三名的光辉地位。 范闲在构思这一段的时候,一直在催眠自己:自己不是酵母,自己是地球文化遗产的传播者,保留者,伟大的共享主义者。 但他并不想这样抄,不想此时此刻抄,在他的想像中,至少写什么,也得用原来世界上那些先人的名字当笔名才对。 就如同今天在书房中,一个五岁的小孩儿,要抄,您也去抄骆宾王那首白毛浮绿水去,鹅鹅鹅,那叫的多欢快,多符合自己计划W中的神童范儿。 而小小年纪,如果随口哼出“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这种词,那就不再是神童,是天山童姥——外表正太,内心却有三百六十五道裂痕,每道裂痕上书春夏秋冬四字,沧桑到妖。 范闲一面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面却按照这些年来稳定如山的生物钟,美美地睡了过去,又开始在梦中冥想修练那个在费介看来无比凶险、无比霸道的真气。 也就是从这一天起,范闲认命了,既然睡觉就是练功,那就练吧,哪天真爆了再说。 —————————————————————— 当范闲睡午觉的时候,费介老师正在自己房间里继续写昨天晚上没有写完的那封信。 信纸上有几行已经干涸透了的笔迹,应该是昨夜留下来的。 “……这个孩子漂亮过人,胆识过人,聪慧过人,毅力过人,成熟过人,如果齐国所有五岁的男孩儿站在一起,他一定会躲在人群的最后面,但也一定会最快被人发现。从这一年的相处来判断,将来主人的家产,由他来继承是最为合适,只是可惜他的身份,这是最大的问题……” 字迹到此结束,他昨夜就是写到这里时,范闲开始向他讨教真气的问题。 费介叹了口气,想到上午在书房里听范闲念的那几句词,略定了定神,又开始在信纸上继续写道:“……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最近这些年古文日衰,今文当道,实在难以相信出自一个五岁孩童之口,也很难相信是一个商人写出来的。而且小主子当时回话,眼神中略有惊慌之意,这在一年的相处过程中,都很少见过。最大的问题是,我与他天天呆在一起,都不知道那个辛弃疾是何时偷偷与他见面。” 在信的最后,他郑重写道:“让东山路的人查一下,那个叫辛弃疾的海盐商人究竟是谁,和小主子接触究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小主子会因为这几句词惊慌?此事很为急迫,速办。” 写下变形的签字落款,费介搁笔。 几天之后,京都监察院开始派出密探,大肆找寻一名海盐商人,结果查到不少私盐贩子,掀落数名庆国东部高官,成果显著,却一直没有找到那位姓辛的商人,据京都流言,那位让全天下人恐惧的监察院陈院长,因为此事十分震怒,全院罚饷三月,密探们索遍天下,目露凶光。 …… …… 上天保佑这个世界上……也叫辛弃疾的可怜人。 (请大家开心看书专心投票,不要再回贴讲那些事。穿越吟诗一向被称为大毒,可我最喜欢看,这种趣味从寻秦记开始一直如一,忠贞不二,微笑淫湿一首:毫无疑问、范闲抄的诗、是全天下、最好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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